排調辦工作述職報告
時間:2022-07-19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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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今年以來。政法委領導和市排調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和“三位一體”大調解這一中心任務,嚴格落實“周報告”月通報”督辦回訪和季評比等制度,堅持日常排調與集中排調相結合,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采取主動出機,超前介入,認真排查,全力化解的方法,基本實現了將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全部納入視野、控制、化解在萌芽狀態。截至目前,全縣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920起,化解910起,調處勝利率達98.8%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抓制度落實。
辦嚴格落實了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周報告”和“月通報”制度、臺帳制度、移辦和督辦制度、排調調度會(或民情分析會)制度、月通報”和“季評比”制度、回訪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向規范化。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排調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等,定期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落實各項制度情況、三種調解職能作用發揮及相互銜接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列入每年縣委、縣政府大穩定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雙節”國慶”兩會”百日排查化解活動等期間,辦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鎮、各部門依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定期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使排調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方面更趨完善。
(二)抓個案調處。
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要求,依照“屬地管理。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采取多種方法加以解決。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實行了縣級領導和鄉局級領導包穩控、包信訪、包處理的三包”制度,并依照案件分類、工作要求、結案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包案縣級領導,落實了目標責任制,做到目標任務、責任要求、調處人員、時間效果“四落實”二是對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登記建檔,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個調處小組,采取聯合“攻關”限期調處等多種辦法,有效地解決了大量疑難糾紛問題。特別是加大市掛賬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使一批難點案件順利化解辦結。三是實行高層調度機制,對通過督辦仍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案件,由縣領導召集穩定、排調、信訪、司法、法院、兩辦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協調,拿出統一的協調方案,進行綜合協調解決。通過各種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穩定。
(三)抓重要時期。
省市有關會后,為切實做好“雙節”全國“兩會”和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重點人員排查教育疏導專項活動等重要時期的社會穩定工作。縣立即進行了全面安排安排。分別制定下發了關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通知》關于切實做好全國“兩會”期間信訪穩定工作的通知》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平安防范工作的通知》關于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全力攻堅化解矛盾糾紛信訪隱患的通知》關于認真組織開展重點人員排查教育疏導專項活動的通知》等文件,分別對各重點活動期間調處整治的目標任務、工作重點、方法要求進行了具體布置;對全縣各類矛盾糾紛隱患排查、治安消防隱患治理、信訪突出問題整治、重點人群管理等各項穩定工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并逐鄉鎮、部門進行了督導檢查。活動期間,全縣通過入村入戶、入企入校入工地深入細致地排查,化解和管控率達到100%各項活動中,大力推行了縣委常委包鄉鎮、包部門,各縣長包線,各部門局長和書記包案,各鄉鎮書記和鄉鎮長包片,一般干部包村、包企業,村干部包戶、包人的六包”工作制度,確保了排查出的各類苗頭隱患都能得到及時化解、有效解決。
(四)抓“三位一體”促進大調解體系內部緊密銜接
縣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化“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加強了各鄉鎮和縣直部門調解中心的規范化建設,為了更加及時、有效地解決各類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嚴格落實了登記、受理、分流、督辦和反饋等制度,充分發揮其組織、協調、指導和督辦等職能作用。為充分發揮基層基礎作用,縣還進一步加強了村居民調網絡的建設,各村街(居)普遍建立了綜治室,將治保、民調及其他組織和警務室進一步整合,構筑的基層糾紛調處、治安防控網絡,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第一道防線”作用。截止目前,全縣188個村街(居委會)全部建立了民調會,各村街(居)每10戶設一名調解信息員,調解員信息員總數達到9401人,基本落實了五有六落實”要求,初步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民調網絡。抓好縣鄉大調解中心的基礎上,今年我縣重點加強了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的內部銜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選定10名公職律師擔任各鄉鎮和行政部門的調解員,利用專業特長,協助行政部門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專業作用。二是從法院聘請了10名法官做為10個鄉鎮的民調指導員,明確職責,采取定期到村、街調委會指導民調工作的方法加強與民調組織溝通。三是縣法院從各調委會選聘了100名民調員為特約調解員,負責向法官反饋本轄區民調工作,協助法官做好訴前、訴中、訴后的調解輔助工作。另外,法院還聘請了30名優秀民調員擔任人民陪審員,以加強司法審判的公開、公正、透明。四是抽調了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組成巡回法庭,以司法所調解庭為依托,邀請民調員參加,公開審理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未成功的糾紛案件,以達到提高調解水平,教育群眾目的五是縣司法局增設了調處指導中心,協助縣排調辦一齊指導“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建設人民調解方面的運作和疑難問題。通過以上各種方式,有效地促進了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緊密銜接。
二、明年工作謀劃
(一)抓好重要時期的集中排調活動
重要節假日和政治敏感期安排組織開展大規模的集中排調活動,繼續依照上級部門要求。確保重點時期人民群眾平安歡樂,確保全縣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
(二)繼續抓好基層排調建設。
進一步完善鄉、村(街)企業的排調工作機制,繼續加強“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建設。健全排調網絡;繼續加強業務培訓,充分發揮基層民調組織的作用,確保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在基層全部能夠得到及時控制化解,力促我縣排調工作更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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