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歇爾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6 17: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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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企業家理論探析論文

[論文關鍵詞]馬歇爾企業家素質

[論文摘要]馬歇爾立足于現實闡述了自己的企業家理論。馬歇爾從企業家的界說、企業家的能力和素質、企業家的作用幾個方面對企業家進行了分析。馬歇爾把企業家的界定與企業家的素質和職能聯系起來,認為企業家應擔當風險、經營管理和創新,并具有相應的知識、領導和一般能力。

阿弗里德·馬歇爾(AlfredMarshall1842~1924)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經濟學家,英國“劍橋學派”的創始人,同時也是新古典學派的代表。馬歇爾在其《經濟學原理》中,闡述了其企業家思想。

一、企業家的界說

在馬歇爾之前,已有經濟學家使用“企業家”這一概念。在坎蒂隆的《商業性質概論》中多次使用了“Entrepreneur”這一術語。在他看來,企業家的外延很廣,比如租地農場主、布商、制造商、面包師、屠戶、商店店主和零售商等等。(p25-26)亞當·斯密,“對企業家的界說為后繼經濟學家研究企業家問題確立了基本框架”(p275)。他認為,資本家(企業家)“幾乎沒有勞動”,但由于其資本的墊付能力而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法國經濟學家薩伊在《政治經濟學概論》中,對企業家做出了明確的定義。他說,企業家“是應用既得的知識創造供人類消費的產品”的人(p372)。在馬歇爾的著作中,企業家的地位很重要。馬歇爾喜歡在企業家前面加上限定詞,例如“機警的企業家”,“機敏的企業家”,“謹慎的企業家”等,這無疑包含著馬歇爾的價值判斷。在《經濟學原理》的正文中,馬歇爾沒有給出“企業家”的直接定義,所以通過馬歇爾的敘述,必須明確“企業家”所指代的內容。

馬歇爾在談到生產要素之一的組織時,涉及到了企業管理。他說:“在大多數營業中,都有企業家這個特殊階級參與其事。”(p305)“在近世的大部分營業中,能夠如此地指導生產以致一定程度的努力能最有效地用來滿足人類欲望的任務,不得不分裂開來,而轉入專門的雇主手中,或用較為普通的名詞來說,轉入商人的手中。他們‘冒著’或‘擔當’營業的風險;他們收集了工作所需要的資本和勞動;他們安排或‘計劃’營業的一般打算,并監督它的細小事情。”(p305)可見企業家是營業中的主體,是中間人,是商人。企業家所擔當的角色是企業中風險的承擔者和管理者。在《經濟學原理》的附錄中,馬歇爾給出了一個近乎定義的論述:“這一名詞來自亞當·斯密而慣用于歐洲大陸,用它來指那些把企業的風險和管理看作自己在組織工業工作中應盡的本分的人,似乎最適當不過了。”(p392)從這一定義中可以看出,企業家是勞動者,企業家只有在工業中,才能稱之為企業家,并且要承擔一定的職能,盡自己的本分。在此基礎上,馬歇爾對企業家進行了分類:“一類引用先進的企業方法,另一類墨守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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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企業家理論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馬歇爾企業家素質

[論文摘要]馬歇爾立足于現實闡述了自己的企業家理論。馬歇爾從企業家的界說、企業家的能力和素質、企業家的作用幾個方面對企業家進行了分析。馬歇爾把企業家的界定與企業家的素質和職能聯系起來,認為企業家應擔當風險、經營管理和創新,并具有相應的知識、領導和一般能力。

阿弗里德·馬歇爾(AlfredMarshall1842~1924)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經濟學家,英國“劍橋學派”的創始人,同時也是新古典學派的代表。馬歇爾在其《經濟學原理》中,闡述了其企業家思想。

一、企業家的界說

在馬歇爾之前,已有經濟學家使用“企業家”這一概念。在坎蒂隆的《商業性質概論》中多次使用了“Entrepreneur”這一術語。在他看來,企業家的外延很廣,比如租地農場主、布商、制造商、面包師、屠戶、商店店主和零售商等等。(p25-26)亞當·斯密,“對企業家的界說為后繼經濟學家研究企業家問題確立了基本框架”(p275)。他認為,資本家(企業家)“幾乎沒有勞動”,但由于其資本的墊付能力而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法國經濟學家薩伊在《政治經濟學概論》中,對企業家做出了明確的定義。他說,企業家“是應用既得的知識創造供人類消費的產品”的人(p372)。在馬歇爾的著作中,企業家的地位很重要。馬歇爾喜歡在企業家前面加上限定詞,例如“機警的企業家”,“機敏的企業家”,“謹慎的企業家”等,這無疑包含著馬歇爾的價值判斷。在《經濟學原理》的正文中,馬歇爾沒有給出“企業家”的直接定義,所以通過馬歇爾的敘述,必須明確“企業家”所指代的內容。

馬歇爾在談到生產要素之一的組織時,涉及到了企業管理。他說:“在大多數營業中,都有企業家這個特殊階級參與其事。”(p305)“在近世的大部分營業中,能夠如此地指導生產以致一定程度的努力能最有效地用來滿足人類欲望的任務,不得不分裂開來,而轉入專門的雇主手中,或用較為普通的名詞來說,轉入商人的手中。他們‘冒著’或‘擔當’營業的風險;他們收集了工作所需要的資本和勞動;他們安排或‘計劃’營業的一般打算,并監督它的細小事情。”(p305)可見企業家是營業中的主體,是中間人,是商人。企業家所擔當的角色是企業中風險的承擔者和管理者。在《經濟學原理》的附錄中,馬歇爾給出了一個近乎定義的論述:“這一名詞來自亞當·斯密而慣用于歐洲大陸,用它來指那些把企業的風險和管理看作自己在組織工業工作中應盡的本分的人,似乎最適當不過了。”(p392)從這一定義中可以看出,企業家是勞動者,企業家只有在工業中,才能稱之為企業家,并且要承擔一定的職能,盡自己的本分。在此基礎上,馬歇爾對企業家進行了分類:“一類引用先進的企業方法,另一類墨守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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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企業家素質分析論文

一、企業家的界說

在馬歇爾之前,已有經濟學家使用“企業家”這一概念。在坎蒂隆的《商業性質概論》中多次使用了“Entrepreneur”這一術語。在他看來,企業家的外延很廣,比如租地農場主、布商、制造商、面包師、屠戶、商店店主和零售商等等。(p25-26)亞當·斯密,“對企業家的界說為后繼經濟學家研究企業家問題確立了基本框架”(p275)。他認為,資本家(企業家)“幾乎沒有勞動”,但由于其資本的墊付能力而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法國經濟學家薩伊在《政治經濟學概論》中,對企業家做出了明確的定義。他說,企業家“是應用既得的知識創造供人類消費的產品”的人(p372)。在馬歇爾的著作中,企業家的地位很重要。馬歇爾喜歡在企業家前面加上限定詞,例如“機警的企業家”,“機敏的企業家”,“謹慎的企業家”等,這無疑包含著馬歇爾的價值判斷。在《經濟學原理》的正文中,馬歇爾沒有給出“企業家”的直接定義,所以通過馬歇爾的敘述,必須明確“企業家”所指代的內容。

馬歇爾在談到生產要素之一的組織時,涉及到了企業管理。他說:“在大多數營業中,都有企業家這個特殊階級參與其事。”(p305)“在近世的大部分營業中,能夠如此地指導生產以致一定程度的努力能最有效地用來滿足人類欲望的任務,不得不分裂開來,而轉入專門的雇主手中,或用較為普通的名詞來說,轉入商人的手中。他們‘冒著’或‘擔當’營業的風險;他們收集了工作所需要的資本和勞動;他們安排或‘計劃’營業的一般打算,并監督它的細小事情。”(p305)可見企業家是營業中的主體,是中間人,是商人。企業家所擔當的角色是企業中風險的承擔者和管理者。在《經濟學原理》的附錄中,馬歇爾給出了一個近乎定義的論述:“這一名詞來自亞當·斯密而慣用于歐洲大陸,用它來指那些把企業的風險和管理看作自己在組織工業工作中應盡的本分的人,似乎最適當不過了。”(p392)從這一定義中可以看出,企業家是勞動者,企業家只有在工業中,才能稱之為企業家,并且要承擔一定的職能,盡自己的本分。在此基礎上,馬歇爾對企業家進行了分類:“一類引用先進的企業方法,另一類墨守成規”。

二、企業家的素質及作用

馬歇爾道出了理想的企業家所需的才能。

馬歇爾依據企業家所履行的不同職能對其所需的能力和素質進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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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大法官憲法思想論文

馬歇爾于1795年9月24日出生于弗吉尼亞州邊遠地區,其父親曾是華盛頓的同事和好友,經常參與有關美國憲政問題的討論。年輕時代的馬歇爾深受其父親的影響。多年以后,馬歇爾曾自豪地回憶說:我年輕時所獲得的有益的東西都歸于父親的細心的照顧。他是我思想上唯一的伙伴,同時又是一位稱職的父親和一位真誠的摯友。

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后,馬歇爾與其父親一起參加了大陸軍,其軍旅生活給他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特別是發現地區的偏見和補給的匱乏常常困擾大陸軍的時候。在獨立戰爭中,喬治?華盛頓作為軍隊總司令常常因軍事補給的匱乏而求助于大陸會議,這一事實沒有逃脫馬歇爾的注意。后代許多歷史傳記學者都證明是這場戰爭造就了馬歇爾對美國的看法和建立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的信念。同時,在戰爭中與漢密爾頓和其他一些州革命領導人的交往以及和來自各殖民地士兵的接觸,也大大開闊了馬歇爾的視野,堅定了其愛國熱情。戰爭使馬歇爾成長為一位實用主義的理想者,他堅信美國將建立一個民主共和國,他也清醒地意識到了毫無限制的州的權力所導致的危險。正如后來他在自述中所說到的:“聯合則存,分離則亡,成為每個美國人銘言之時,我亦深受其熏陶,久之成為我身心的一部分,在軍營中,我堅信美洲是我的國家,國會是我的政府。”[1]

1870年,馬歇爾開始在威廉?瑪麗學院跟隨喬治?威思學習法律,然后學習各州的思想史和政治史。威思指導馬歇爾學習普通法基本原理和先例推理的基本觀點,更為重要的是,威思還把馬歇爾引入政治哲學中,并指出政治哲學在法律辯論中的地位。18世紀的最后二十年中,馬歇爾成為弗吉尼亞律師界一位著名的律師。1787年馬歇爾被選為費城制憲會議的代表,他積極支持采用所制定的憲法,并對所提交憲法的第三條關于建立聯邦司法系統的優點作了詳細的說明。為了平息州權主張者們關于聯邦司法系統侵占州司法權的擔憂,馬歇爾充分闡述了他的想法。他認為一個聯邦司法系統,包括一個規定了初始管轄權和上訴管轄權的全國最高法院,將會最有成效地保護美利堅合眾國公民的憲法權利和聯邦權利。針對反動派慣用的觀點:“若采用聯邦憲法,權力必被濫用”,馬歇爾進行了有力地反駁。他說:“我們受壓迫時,正應設法控制政府。現在在美國,并無個人特殊利益可言,社會利益已與個人利益融合不分,我個人在尋求共同利益時,亦同時在尋求個人利益。”[2]

1797年馬歇爾和雷吉?格里以及平克尼一起三人前往法國,進行外交談判,維護美國在英法沖突中的中立地位,結果表現卓越,不辱使命,深受國內的贊許。1798年馬歇爾當選為聯邦眾議院眾議員。1799年,馬歇爾又被任命為亞當斯總統的國務卿。1801年亞當斯競選總統失敗,為了保持聯邦主義政治思想的影響力,他在卸任前任命馬歇爾為聯邦首法官。

馬歇爾在美國最高法院任職長達35年之久。在他主持下,最高法院審判了許多留傳后世的案子,寫下了許多著名的案例。這些案例既集中體現了馬歇爾的憲法思想,又對美國憲法的發展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以下我們將結合有關具體案例來闡述馬歇爾的憲法思想。

一、法律與政治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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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效率理論研究論文

【摘要】馬歇爾的經濟學說是現代微觀經濟理論的基礎。效率問題,即在投入一定的條件下,使產出最大化的問題,是微觀經濟理論研究的核心問題。馬歇爾在其代表作《經濟學原理》中對影響生產效率的三大因素———生產者身體的活力、生產者的能力和組織進行的深入分析,在今天看來仍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馬歇爾;效率理論;啟示

馬歇爾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最著名的經濟學家,新古典學派的代表人物,英國“劍橋學派”的創始人,其《經濟學原理》是經濟學領域中劃時代的著作。馬歇爾的經濟學說是現代微觀經濟學的基礎。微觀經濟學產生的前提是經濟資源的稀缺性,其研究目的是提高稀缺資源的利用效率。效率問題,即在投入一定的條件下使產出最大化的問題,是微觀經濟學研究的核心。馬歇爾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對影響效率的因素進行了深入的分析:

一、生產者身體的活力

馬歇爾認為,物質財富的生產取決于工業效率,而身體的活力即強健的體格、堅強的意志、旺盛的精力是工業效率的基礎,是一切進步的源泉。他說:“我們必須考慮身體的、精神的和道德的健康與強壯所依靠的種種條件。這些條件是工業效率的基礎,而物質財富的生產要看工業效率而定;……在許多職業中,工業效率,除了身體的活力———這就是筋肉的強壯、健全的體格和奮發有為的習慣———之外,不需要什么其他東西。……這種人的堅強、這種決心、精力和自制力,簡言之,這種‘活力’,是一切進步的源泉:它在偉大的事業中,偉大的思想中,以及對于真正的宗教情感的能力中表現出來。”[1](P212-213)他認為,決定體力和活力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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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中國式金融馬歇爾計劃論文

內容提要:本文提出開發基于對外經濟援助的外國債券的設想,建議以此為契機建立國際債券市場。馬歇爾計劃和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債券市場的成功經驗表明,必須抓住后危機階段的寶貴時機,大力發展國際債券市場,促進資本市場開放、人民幣國際化和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關鍵詞:金融市場;對外援助;外國債券;國際金融中心

一、中國版“馬歇爾計劃”的啟示

在全球性經濟危機導致外需大幅度萎縮的當口,學術界提出了建立“馬歇爾計劃”式的中國對外經濟援助基金的命題。設想中的中國對外經濟援助計劃資金來自中國的巨額且不斷增長的外匯儲備,規模可達5000億美元,主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援助貸款,幫助借款國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以此帶動我國的產品、勞務和資本輸出,從而解決中國產能過剩的問題,把國內過剩的產能和資本轉化為國家債權,由受援國的項目收益和國家信用等多種方式保證債務償還。中國對外援助計劃成為一舉多得的共享發展計劃,不啻于是一個富有想象力的長遠發展構想職稱論文。

中國對外援助共享發展計劃借鑒美國二戰后的成功經驗,起源于中國的巨額外匯儲備管理困境,著眼于舒緩產能過剩危機。但是,對于馬歇爾計劃成功的復雜條件和實施環節的思考過于簡單化。其實馬歇爾計劃成功的真正原因在于當時剛剛確立的美元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核心地位。美國馬歇爾計劃擴大了美國商品的全球市場需求,使美元成為世界貨幣,進而形成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金融市場。“馬歇爾計劃”也給美國經濟帶來了明顯的經濟增長效應,計劃執行期間,每年經濟增長率達到7%至8%。

可見,中國版“馬歇爾計劃”并不是一個單純的經濟援助問題,僅僅單純考慮外匯儲備管理而設立對外援助基金還遠遠不夠。在目前的形勢下,中國的對外經濟援助也具有多種功能、多種方式,我們完全可以進一步思考,創新政府對外經濟援助的模式,尤其是將對外經濟援助與金融市場發展和人民幣國際化進程聯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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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審查研究論文

【摘要】

美國法律傳統最重要的特色之一是確立了司法機關作為憲法最終解釋者的司法主權原則,而1804年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則因為最早確立了司法審查原則而成為這一傳統的象征。在該案中,最高法院大法官馬歇爾充分運用其高超的政治智慧和精湛的法律技藝,將政治斗爭轉化為法律原則的斗爭,以政治上法官任命的失敗為代價贏得了司法審查原則確立的勝利。在此后的一個多世紀中,糾結于人民主權與司法獨立、代議民主與持久價值、大眾激情與審慎理性等多項憲政議題,該案被不斷地解釋和再解釋,最后完成了從司法審查原則到司法主權原則的提升,確立了美國特色的、司法至上的法律傳統。而對這一過程的解讀與梳理,有助于祛除法律神話中的迷霧,增進法律科學智識的理性與自主。

OneoftheimportantcharacteristicsoftheAmericanlegaltraditionistheprincipleofjudicialsovereigntywherebythejudicialorgansaretheultimateinterpreteroftheConstitution.Thedecisioninthe1804Marburyv.Madisoncase,byestablishingtheprincipleofjudicialreview,hasbecomethesymbolofthistradition.Duringthecenturythatfollowed,throughthecontinuousinterpretationandreinterpretationofthisdecision,theUShastransformedtheprincipleofjudicialreviewintotheprincipleofjudicialsovereigntyandestablishedthelegaltraditionofsupremacyofthejudiciary.Understandingthisprocesswillhelpusdispelthemistsurroundingjudicialreviewandenhancetherationalityandautonomyofthelegalscience.

【關鍵詞】司法審查/司法主權/法律傳統/馬歇爾/馬伯里訴麥迪遜案

一個家族需要遙遠顯赫的祖先,一個國家需要天神一般的立國者,一個民族需要自己的史詩和神話,一種法律傳統也同樣需要高貴的起源。歐洲人在羅馬法中找到了自己的法律傳統,英國人將散見各地的原始落后的習俗上升到一種自然法,于是,有了“自然是第一習俗,習俗是第二自然”的自我標榜。同樣,美國人也將自己的法律傳統建立在1804年的馬伯里訴麥迪遜(Marburyv.Madison)案中,該案被看做是“美國最高法院的獨立宣言”,它不僅確立了由司法機關宣布違憲的法律無效的司法審查原則,更主要的是,經過美國大法官和法學家們的不斷闡釋,該案甚至確立了司法主權(judicialsovereignty)的政治原則,即司法機關作為“憲法的最終解釋者”,超越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成為“憲法活的聲音”。(注:LarryD.Kramer,TheSupremeCourt2000TermForeword:WetheCourt,115Harv.L.Rev.4(2000).)

將一個涉及具體爭議的案件變成一個普遍原則的象征,甚至某種法律傳統的象征,無疑包含了神話的過程。不幸的是,我們的法學家們對這樣的神話過程往往缺乏智識上的自覺,其結果是我們的法學研究從理性的科學墮落為非理性的教義宣傳。今天,我們的法學家差不多變成了西方現代法律巫術的祭司,法學界將具有標志性意義的齊玉苓案比附為“中國的馬伯里案”就暴露出法學界普遍存在的偶像崇拜。我們的法學研究要走上理性而健全的道路,就必須走出對西方法律制度的迷信。這不僅意味著我們要在譜系學意義上將馬伯里案的神話還原為對具體歷史事件的理解,(注:對馬伯里一案的譜系學分析,參見蘇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載蘇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中山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而且更進一步的是要追究這種神話的理性起源,即這個案件中究竟包含了怎樣的法律智慧,糾結了怎樣的重大問題,以至于后來的人們不斷要神話這個案件?這意味著我們在將這個案件還原為一場赤裸裸的政治斗爭的同時,還必須看到這種政治斗爭背后的價值原則的斗爭,更為細致的也最為關鍵的是,我們必須要考察法律技藝在這種斗爭中扮演的角色,即法律技藝是如何在政治原則與政治利益之間建立內在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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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渣玻璃纖維瀝青混凝土性能探索

摘要:研究人員嘗試將鋼渣加入瀝青混凝土中,但這種做法面臨瀝青混凝土低溫狀態下抗裂性能下降的問題,而在其中摻雜適量的玻璃纖維,可在一定程度上予以解決。基于此,本文圍繞鋼渣玻璃纖維瀝青混凝土的性能進行分析。

關鍵詞:鋼渣;玻璃纖維;瀝青混凝土

鋼渣是煉鋼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其常規掩埋處理可能導致環境污染。國內外嘗試將鋼渣摻雜到瀝青路面中,發現鋼渣雖然可作為瀝青混凝土的摻雜材料,但會導致后者低溫抗裂性能下降,而在玻璃纖維加入瀝青混凝土之后,瀝青混凝土的斷裂韌性、動穩定性、水穩定性均會提升,且產生永久變形的情況有所下降[1]。

1設計瀝青混凝土配合比

1.1試驗材料

本文在鋼渣與石料的路用性能試驗中參考JTG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鋼渣在吸水率表現上高于規范要求(超出2%)。在對鋼渣的結構進行分析后發現,鋼渣存在較多孔隙,這導致鋼渣與混凝土混合后會吸收較多瀝青。在其他性能方面,鋼渣具有抗壓碎能力強(壓碎值17.3)、表觀密度大(3.239,超出石料16%)的特征,且針片狀含量相比石料更少,形狀更規整,因而鋼渣顆粒之間的力量傳導更均勻,而相比石灰石而言,鋼渣更容易形成骨架結構。但鋼渣同樣具有游離氧化鈣含量較高的特性,由于游離氧化鈣水解時體積會增大,導致摻雜鋼渣的瀝青混凝土遇水后更易產生路面開裂[2]。因此,如果要將鋼渣作為瀝青混凝土骨料,需要先對其游離氧化鈣含量進行鑒定,只有在游離氧化鈣含量合格的前提下才能應用。圖1為應用鋼渣骨料的瀝青混凝土樣本。本試驗的玻璃纖維采用短切無堿原絲。在性能測試后發現,該類型玻璃纖維在抗拉強度以及熔點上的表現非常理想,剛性較大,具有脆性高、吸水率低的特征。低吸水率使得玻璃纖維吸附瀝青的性能并不理想,初步推測油石比較大的情況下可能導致路面泛油的情況,但是仍需進一步驗證。圖1應用鋼渣骨料的瀝青混凝土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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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與經濟政策內容論文

摘要:觀瞻數百年來經濟學思想史之演進和成長,西歐無疑是近代經濟學成型和迅速成長的搖籃,在英國形成了一個所謂的“斯密—李嘉圖—穆勒的古典體系”;英國劍橋堪稱現代經濟學的搖籃,馬歇爾完成了從古典的“斯密—李嘉圖—穆勒”模式向現代模式的轉變;“芝加哥學派”對新古典經濟學的信仰和捍衛,為經濟學在當代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關鍵詞:古典體系;新古典經濟學;芝加哥學派

本世紀就要在我們面前走完它的最后時刻,人類將從此跨入又一個千年。世紀回眸,千年閱讀和閱讀千年,與其說是對我還不如說是對經濟學的挑戰。80年代初,研修中國古代經濟及經濟思想史的書,我確實知道經濟和經濟思想那悠久和源源流長的歷史,但我并不真正知道今天我所理解的經濟學到底有多古老。后來在西方,人們常說經濟是古老的,但經濟學卻是年輕的科學。這顯然是因為他們并不把比如思想大師亞里士多德視為經濟學家的緣故。這自然是有道理的。我再補充一句希望能夠破題的話:經濟學雖然無法因過去的千年而顯示其輝煌,但卻因其輝煌而渲染著一個千年的結束。

一、古典體系

在19世紀末之前,西歐無疑是近代經濟學成型和迅速成長的搖籃。從英國的配第到法國的魁奈,從斯密到薩伊,從李嘉圖到瓦爾拉,從屠能到西尼爾,從格森到古諾等等。而在1750-1870年這段時期,也就是從重農主義到瓦爾拉的一般均衡理論的產生這段時間,英國的“古典經濟學”實際上又成了近代的“經典”經濟學,在經濟思想史上占據著重要的位置。熊彼特好象說過,在這一段時期,英國形成了一個所謂的“斯密—李嘉圖—穆勒的古典體系”。當然,從更寬泛的意義上說,屬于這個“古典體系”的除了斯密、李嘉圖、穆勒之外,還應該包括象馬爾薩斯、馬克思等這樣偉大的經濟學家。作為古典的經濟學,后人對于什么是古典經濟學的中心論題以及什么又是古典的體系這樣的問題在經濟思想史上一直是存有爭論的。爭論的主要焦點是,如何評價斯密和李嘉圖的經濟學在“古典體系”中的相對地位?李嘉圖的經濟學是否繼承了斯密的“體系”?

首先,我們必須重視“政治經濟學”一詞在古典經濟學家那里的重要意義。在古典的意義上,“政治經濟學”涵蓋了今天我們稱之為經濟學和經濟政策的全部內容。我所看到的許多文獻在涉及古典的政治經濟學的含義時都提到斯密在《國富論》第4卷的導言中所寫的一段話:“作為為政治家或立法者服務的科學分支,政治經濟學有兩個明確的目標:首先,它要為人們提供,或者更恰當地說,使人們能夠為自己提供豐厚的收入或生活資料;其次,向國家或全體國民提供足以維持公用事業的財源。政治經濟學研究的目的,是要使國富民強”。這段話后來也成為倫敦經濟學院的領袖人物萊昂·羅賓斯(L·Robbins)教授在《過去和現在的政治經濟學》(1976)一書中所倡導的研究傳統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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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的回顧

本世紀就要在我們面前走完它的最后時刻,人類將從此跨入又一個千年。世紀回眸,千年閱讀和閱讀千年,與其說是對我還不如說是對經濟學的挑戰。80年代初,研修中國古代經濟及經濟思想史的書,我確實知道經濟和經濟思想那悠久和源源流長的歷史,但我并不真正知道今天我所理解的經濟學到底有多古老。后來在西方,人們常說經濟是古老的,但經濟學卻是年輕的科學。這顯然是因為他們并不把比如思想大師亞里士多德視為經濟學家的緣故。這自然是有道理的。我再補充一句希望能夠破題的話:經濟學雖然無法因過去的千年而顯示其輝煌,但卻因其輝煌而渲染著一個千年的結束。

一、古典體系

在19世紀末之前,西歐無疑是近代經濟學成型和迅速成長的搖籃。從英國的配第到法國的魁奈,從斯密到薩伊,從李嘉圖到瓦爾拉,從屠能到西尼爾,從格森到古諾等等。而在1750-1870年這段時期,也就是從重農主義到瓦爾拉的一般均衡理論的產生這段時間,英國的“古典經濟學”實際上又成了近代的“經典”經濟學,在經濟思想史上占據著重要的位置。熊彼特好象說過,在這一段時期,英國形成了一個所謂的“斯密—李嘉圖—穆勒的古典體系”。當然,從更寬泛的意義上說,屬于這個“古典體系”的除了斯密、李嘉圖、穆勒之外,還應該包括象馬爾薩斯、馬克思等這樣偉大的經濟學家。作為古典的經濟學,后人對于什么是古典經濟學的中心論題以及什么又是古典的體系這樣的問題在經濟思想史上一直是存有爭論的。爭論的主要焦點是,如何評價斯密和李嘉圖的經濟學在“古典體系”中的相對地位?李嘉圖的經濟學是否繼承了斯密的“體系”?

首先,我們必須重視“政治經濟學”一詞在古典經濟學家那里的重要意義。在古典的意義上,“政治經濟學”涵蓋了今天我們稱之為經濟學和經濟政策的全部內容。我所看到的許多文獻在涉及古典的政治經濟學的含義時都提到斯密在《國富論》第4卷的導言中所寫的一段話:“作為為政治家或立法者服務的科學分支,政治經濟學有兩個明確的目標:首先,它要為人們提供,或者更恰當地說,使人們能夠為自己提供豐厚的收入或生活資料;其次,向國家或全體國民提供足以維持公用事業的財源。政治經濟學研究的目的,是要使國富民強”。這段話后來也成為倫敦經濟學院的領袖人物萊昂·羅賓斯(L·Robbins)教授在《過去和現在的政治經濟學》(1976)一書中所倡導的研究傳統的基礎。

那么,古典經濟學的“核心”問題到底是什么呢?在斯密52歲完成的5卷本巨著《國富論》中,經濟學論述的問題的確是包羅萬象的,但斯密提出并論證的“自然的自由制度”(特別是自由貿易學說)經濟理論則在120年后的馬歇爾那里轉換成現代主流經濟學的實質性架構。可是,現在幾乎所有的古典經濟學說史家都認為,李嘉圖的著作《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1817)的出版使斯密的經濟學體系發生了從概念、范式到重點的變化。例如,有的當代學者認為,斯密學派的英國古典經濟學在1817年以后的確要由“李嘉圖式的古典經濟學”來限定了,甚至還有“李嘉圖革命”之說。不過,正如熊彼特的觀點那樣,從英國古典經濟學的發展階段來說,李嘉圖的經濟學體系可能的確是從斯密到穆勒體系這條發展主線的一個小小的彎路。這一點在丹尼斯·奧布萊恩(D·O’Brien)1975年出版的著作《古典經濟學家》和1981年發表的論文“李嘉圖式的經濟學和李嘉圖的經濟學”中得到了發揮。在《新包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的“古典經濟學”條目下,著名的經濟思想史學家布勞格(M·Blaug)認真地比較了李嘉圖的經濟學體系和斯密體系的區別。他認為,好在李嘉圖的“彎路”很快就被糾正了,因為在1823年李嘉圖死后的10年內就基本上被他的“信徒們”拋棄了。因此,包括布勞格在內的不少人還是認為,古典經濟學的整體體系仍然是一致的。

李嘉圖在《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論述的問題比斯密的《國富論》要少得多。不僅如此,李嘉圖還沒有繼承斯密的關于價值(價格)決定的理論體系,而將注意力轉到了“分配問題”。沒有正確地把生產(價格)和分配問題統一起來的所謂“李嘉圖謬誤”,后來也成為熊彼特在《經濟分析史》(1954)中和芝加哥大學的富蘭克·奈特(F·Knight)在《李嘉圖的生產和分配理論》(1956)中對李嘉圖式的古典經濟學進行批評的根本原因。可是,李嘉圖的這個“彎路”在英國古典經濟學說史上插入了一個所謂的“作為剩余理論的古典經濟學”的話題。當然,也可以這么說,沒有李嘉圖的這個“彎路”,就沒有后來的馬克思的經濟學。如果我們把“剩余產品”的生產和分配視為李嘉圖式的古典經濟學的主線的話,那么,正如布勞格所說的那樣,把馬克思列為最后一批“剩余”的古典經濟學家也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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