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貿易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5 18: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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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貿易

綠色貿易壁壘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實質

綠色貿易壁壘又稱綠色壁壘,是指進口國以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的健康為借口,通過制定苛刻的環境技術標準或采用綠色包裝、綠色環境標志、綠色補貼、綠色衛生檢疫等手段,以限制或禁止外國的商品進口的貿易保護措施。在當今關稅壁壘逐步弱化的形式下,作為非關稅壁壘的綠色貿易壁壘以其表面上的合法性和隱蔽性,在國際貿易中被廣泛適用。

近年來,綠色國際貿易的發展對我國形成的壓力日益增加,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種片面認識,似乎所有綠色貿易措施就是綠色貿易壁壘,而綠色貿易壁壘又特指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限制。因此,綠色不是特指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限制。綠色貿易是世界貿易發展的總趨勢,綠色貿易措施的制定和實施是經貿歷史發展的進步,其核心是對環境和自然資源的保護,實現社會經濟貿易的可持續發展。而綠色貿易壁壘是對WTO自由貿易體制的扭曲,是一種新型的非關稅壁壘形式。要實現社會經貿活動的可持續發展,就應順應綠色貿易發展的潮流,積極與國際社會接軌,實施綠色貿易措施,抵制和消除綠色貿易壁壘。

二、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外貿的影響

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巨大。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出口貿易相當部分是初級低附加值產品,而產品的出口市場又主要集中在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工業國家。但這些國家的環保行動起步早,公眾環保意識強,環保技術居世界前列,其中歐盟國家最先意識到并研究綠色貿易壁壘,成為設置壁壘最嚴重的國家和地區。由于這些國家在綠色貿易壁壘方面制定了苛刻標準和嚴格的合格評定程序,因而嚴重影響了我國產品市場的范圍和產品出口增長速度,尤其是在農產品、食品、機電產品、紡織、服裝、紙張、服務貿易、產品包裝等方面的影響更大,涉及到的主要標準有食品中的農藥殘留量、陶瓷產品中的含鉛量、皮革的PCP殘留量,機電、玩具產品的安全性指標,包裝物的可回收性指標,紡織品染料指標,保護臭氧層受控物質等。據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的一份統計資料顯示,因不符合環保要求,中國每年有74億美元的商品出口受阻。據報道,歐盟對進口中國茶葉的檢測指標從原來的72項增加到現在的134項,限制使用農藥從原來的29種新增到62種。日本將自中國進口大米的農藥殘留量從原來的65項檢測指標增加到104項,其“植物檢疫法實施細則”使我國的大部分蔬菜和瓜果類產品出口遭到禁止。綠色貿易壁壘還影響到我國出口產品成本和企業經濟效益。綠色貿易壁壘的制定和實施必然要求產品從設計、生產、銷售乃至報廢處理的各個環節都要形成一個無公害、無污染的管理體系,因而企業就要增加環保投人,增加相關產品的檢驗測試、認證等手續及費用,從而導致產品成本的提高,降低了我國產品由于勞動力資源豐富而帶來的價格方面的競爭優勢。綠色貿易壁壘還對我國進口產品種類與結構及引進外資產生影響。近20年來,我國在引進外資發展經濟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伴隨著外資的大量引進,一些海外投資者利用我國寬松的環境標準及人民較低的環保意識,抓住有些部門和地區強烈的經濟發展欲念,將諸如化工、印染、電鍍、農藥等在發達國家遭到綠色法律法規限制乃至禁止發展的污染密集型企業轉移到我國,對我國的生態環境造成很大的破壞,增加了我國環境保護的壓力。綜上所述,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三、針對綠色貿易和綠色貿易壁壘,我國采取的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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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貿易綠色壁壘應對

摘要:近些年,隨著國際貿易的日益加強和全球環境的逐步惡化,集貿易保護和環境保護于一身的綠色壁壘應運而生且發展迅速。而我國在國際貿易中也頻頻遭受了來自國外的綠色壁壘障礙,損失重大。如何應對國外的綠色貿易壁壘,同時構建我們自己合理的綠色壁壘正是擺在我們面前一個新的難題。

關鍵詞:綠色壁壘國際貿易保護環境保護

1947年《關貿總協議》第20條中將“保障人民、動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須的措施”和“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的有關措施”列為對自由貿易原則的一般例外的規定。因此,集環境保護與貿易保護于一身的綠色壁壘應運而生,并逐漸發展成為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實行貿易保護的最重要的貿易壁壘。

一、綠色壁壘的界定

綠色壁壘是綠色貿易壁壘的簡稱,又稱環境壁壘,生態壁壘。對于綠色壁壘的概念,理論界存在著多種不同的表述方法。比如說:“它是指在國際貿易中,進口國政府以保護有限資源、生態環境、人類和動植物健康為名,以限制進口保護貿易為根本目的,通過立法,制定繁雜的環保公約、法律、法規和標準、標志等對商品進行的準入限制原則”;“綠色壁壘是指現代國際貿易中商品進口國以保護環境、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的健康與安全為名,通過制定復雜、苛刻的環境保護標準,限制或阻止外國商品進入本國市場的一種市場準入制度”等等。從這些概念中我們可以得知綠色壁壘其出發點是為了保護本國的貿易,“綠色”僅是表面形式,是為了迎合現代社會中人民對環保和健康的更高要求以及規避相關國際貿易規則的限制,其實質是一種更新、更隱蔽、更有效的國際貿易壁壘形式。在現代社會中,它比傳統貿易壁壘更能適應新的社會發展形勢,符合國際貿易規則要求,迎合廣大消費者心理需要,因此綠色壁壘也就逐漸成為取消關稅壁壘后各國采取的最主要的一種國際貿易保護手段。

基于此,筆者認為所謂綠色壁壘應是指進口國政府以保護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以及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為名,以限制進口保護貿易為根本目的,通過頒布復雜多樣的環保法規、條例,建立嚴格的環境技術標準,制定繁瑣的檢驗、審批程序等方式對進口產品設置的貿易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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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貿易壁壘應對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

環境保護與貿易保護的契合決定著綠色壁壘的應用較為廣泛,涉及到的不僅包括制成品,還包括中間產品;不僅包括產品的質量,也包括產品的加工生產方法以及產品的設計和消費處理過程。綠色壁壘應用的廣泛性,使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

1.綠色關稅制度

發達國家對一些污染環境和影響生態,可能對環境造成威脅及破壞的產品征收進口附加稅,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進口,甚至對其實行貿易制裁。但是,在標準的實行上常常內外有別,明顯帶有歧視性,可以說是以綠色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2.綠色技術標準制度

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限制國外商品進口。發達國家憑借自己的經濟技術優勢和壟斷地位,不考慮或很少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對進口產品不分國別一律采取非常嚴格的技術標準,事實上導致發展中國家產品被排斥在發達國家市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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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綠色貿易出口影響

摘要:中國加入WTO將推動農業參與全球化競爭,在為中國農業發展提供更多機遇的同時也將使中國農業面臨巨大的挑戰和風險。當前,在國際貿易中綠色貿易壁壘問題已不可回避,農業作為一種弱質產業更容易受其影響。本文綠色貿易壁壘的概念入手,對綠色貿易壁壘理論進行概述,接下來,聯系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現狀,剖析了我國農產品受阻綠色貿易壁壘的國內和國際原因。最后,從我國農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針對綠色貿易壁壘,從政府和企業兩個角度,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農產品;綠色產品

一、綠色貿易壁壘理論

1、綠色貿易壁壘的概念

從廣義講,綠色貿易壁壘指的是一個國家以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為理由和目標,為限制外國商品進口所設置的貿易障礙。從狹義上說,綠色貿易壁壘實際上是一種市場準入的障礙,是指進口方通過制訂嚴格的環保技術標準,復雜的衛生檢疫制度或采用綠色環境標志、綠色包裝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國商品的進口。

2、綠色貿易壁壘的基本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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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國際貿易惡意綠色壁壘

內容摘要:近年來,我國產品不斷遭到國外綠色壁壘的攔截,綠色壁壘已成為繼反傾銷之后又一影響我國產品出口的障礙,并呈現出進一步增強的趨勢。事實上,并不是所有的綠色壁壘措施都對我國經濟發展不利,善意的綠色壁壘能促進一國經濟的良性發展,只有惡意的綠色壁壘才是要防范的。本文對惡意綠色壁壘進行了分析和認定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這對規范和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國際貿易惡意綠色壁壘

近年來,國內主流觀點把綠色壁壘定位為發達國家專門針對發展中國家制定的一種貿易歧視措施,是“某些發達國家借環境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限制或禁止外國產品進口的貿易障礙”。因此,多數學者對綠色壁壘持否定態度,強調其“歧視性”、“不公平性”。因此在實踐中,發達國家的綠色壁壘的確使我國不少行業、企業飽受其苦,目前國內提得最多的就是反對、對抗或者避免它。本文認為,并不是所有的綠色壁壘措施都對國際貿易的發展不利,相反,善意的綠色壁壘能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惡意綠色壁壘才是要反對和防范的。

惡意綠色壁壘的提出

綠色壁壘的含義

綠色壁壘是指以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生命、健康或安全,保護生態或環境為由而采取的直接或間接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法律、法規、政策與措施。這一概念的界定基本上立足以下兩點:一是綠色壁壘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各國采取的法規、政策與措施;二是綠色壁壘的性質,即以保護生態環境或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為由而采取的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是非關稅壁壘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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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綠色貿易壁壘研究論文

我國入世以來,綠色貿易壁壘不斷影響農、畜、水等產品的出口,且有加重趨勢:(1)農產品出口受阻的品種多。受阻的農產品從蜂蜜到凍雞,進而延伸到整個畜產品和水產品。2002年1—5月,歐盟全面禁止進口中國的動物源性食品和水產品。(2)對中國農畜等產品實施綠色貿易壁壘的世貿組織成員從發達成員(歐盟、美國、日本)擴展到部分發展中成員(韓國、新加坡)。(3)中國成為美國綠色貿易壁壘限制進口最多的國家。2002年1~3月,美國藥品管理局扣留的進口產品共達12025批次,其中,中國為1140批次,占同期被扣產品總批量的9.48%,居受阻國家和地區的首位。(4)對中國進口農、畜產品的檢驗項目增多,檢驗加強。如歐盟對中國茶葉的檢驗項目已從過去的6種農藥殘留的檢驗增加到62種。日本厚生省2002年4月25日宣布,從中國進口的蔬菜中存在嚴重的農藥殘留超標問題,決定對18種蔬菜進行抽檢。(5)綠色貿易壁壘嚴重影響了我國發達地區省市的出口。2002年1—3月,我國沿海地區被美國藥物管理局扣留的產品累計896批次,占我國被扣產品總量的78.6%,其中,廣東省為240批次,占21.05%,居第一位;福建為201批次,占17.63%。2002年1—4月,經深圳口岸出口的凍雞出口數量和貿易額均比去年同期減少了40%。2001年,我國約有70多億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綠色貿易壁壘的影響。(6)我國上述產品不斷為綠色貿易壁壘所阻,可能會引起擴散和連鎖效應,產生較為嚴重的后果。

面對日益加高的綠色貿易壁壘,筆者認為我國應采取應對措施,增強跨越綠色貿易壁壘的能力。

一、認真分析綠色貿易壁壘出現的時代背景

1.“綠色貿易壁壘”根源于保護生態環境和國民康健的需要。20世紀60年代,隨著工業化的迅速發展,許多發達國家發生了一系列重大的環境污染事件,人類面臨著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生存和發展受到了威脅。環境保護,成為世界各國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和基礎。1972年,聯合國首次舉行人類環境會議,第一次提出了發展與環境問題,并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開始從單一追求經濟效益方式轉變為追求“經濟、社會、環境”三個目標效益平衡的發展模式。發達國家公眾的環保意識普遍提高,對衣、食、住、行的條件以及用品衛生和安全的要求日益嚴格,迫使發達國家政府通過立法對生活用品的衛生和安全要求予以保證,從國外進口的產品當然不能例外。

2.世貿組織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持肯定態度。世貿組織《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議》規定成員政府有權采取措施,以保護人類與動植物的健康,確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劑的影響,確保人類健康免遭進口動植物攜帶疾病而造成的傷害。為此,世貿組織成員可采取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在采取這些措施時,該協議鼓勵世貿組織成員以國際標準為基礎,如無國際標準或認為不合適時,可自行設立標準,但要以科學為依據。設立后,要對世貿組織成員非歧視地實施,保持透明度,對達到要求的出口產品等同對待,還可根據有害生物風險程度確定自身的保護水平,對發展中成員采取這些措施時,應給予特殊的考慮,并在技術上予以援助。該協議強調,在規定和實施這些措施時,要把對貿易的消極影響減少到最低的程度。

3.發展中國家環保意識薄弱,環保相關法規滯后。因為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處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各國國民對衣、食、住、行的質量和生活用品安全與衛生的要求,存在相當大的差異。因此,發展中國家整體上環保意識淡薄,相關法規落后,有的國家甚至以犧牲環境換取經濟的發展,有的淪為發達國家的“垃圾場”。一些重視環保的發展中國家,也因財力不足、檢驗技術落后,缺乏對產品標準的科學檢驗手段,產品難以達到發達國家的標準要求,難以跨越發達國家的綠色貿易壁壘。國際標準化組織于1996年頒布了IS0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為世界各國企業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環境管理體系,為企業在各項活動、產品和服務中消除環境污染提供了依據和方法。發達國家已有近萬家企業獲取了它的認證,而發展中國家獲取認證的企業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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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貿易壁壘產生論文

紡織工業是中國出口創匯支柱性產業,也是外向依存度很高的行業。2001年中國紡織品出口創匯520.8億美元,占全國出口商品總額的20.7%,其中服裝出口約占紡織品出口總額的60%,即312億美元。中國加入WTO后,紡織業將是受惠最大的產業之一,服裝行業也將受益匪淺。然而,實際的情況卻遠非如此。日前,江蘇某集團出口德國的一批針織品被中間商處以16萬美元的罰款,而另外一家公司出口歐盟的30萬件夾克被迫回銷,理由都是因為這些服裝沒有達到生態紡織品標準。這些案例提醒國內服裝業,加入世貿組織后,服裝產品進入其他WTO成員國的配額、關稅等貿易壁壘雖然將逐步取消,但也要看到,中國服裝要進入發達國家,面前還橫著一道“綠色貿易壁壘”。

2綠色貿易壁壘的產生及影響

“綠色貿易壁壘”是指發達國家為保護環境和保障人身安全,通過立法或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限制不符合其生態環保標準的國外產品進口[1]。自奧地利1990年率先制定了環保紡織品標準后,經濟發達國家陸續制定了一系列“綠色標準”。近年來,質量技術壁壘已逐漸成為國際貿易中主要的非關稅貿易壁壘,特別是隨著人們對生態和環境問題關注程度的加深,“清潔生產”、“綠色產品”、“生態紡織品”等概念也大范圍地進入了國際紡織品和服裝貿易領域,人們對紡織品和服裝在穿著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問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美國、歐盟等一些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紛紛出臺了一系列與此相關的嚴格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如,目前歐盟有關國家通過的OKO-TES100紡織品環保標準,已對進口服裝的甲醛、重金屬、防腐劑等100多種有害物質含量進行限制,歐盟已禁止進口服裝紡織品使用含鎳在0.5mg以上與人體接觸的輔料和附件,如鈕扣、拉鏈、服飾等金屬物等。這些規定,已經對中國服裝出口形成了新的技術貿易壁壘。

綠色貿易壁壘作為國際貿易中非關稅貿易壁壘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國際貿易中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生態紡織品及其消費將主導國際紡織品貿易的新潮流,發達國家有關法令規定,銷售和進口紡織品需通過有害物質檢測,這給紡織品輸出國帶來了很大的沖擊。

隨著國際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世界各國越來越重視的重大問題,而環境保護則是各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此同時,環境保護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和所產生的影響也日益突出。以服裝為例,過去對中國出口產生重大影響的紡織品配額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將不再成為貿易歧視、限制出口的主要障礙,取而代之的則是以產品質量的環境指標和安全認證等綠色貿易壁壘。

在紡織品服裝領域,主要存在著兩類技術壁壘:一類是針對紡織品服裝從設計生產到報廢回收的全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所設置的壁壘,主要指要求企業建立實施環境管理體系及對產品實施環境標志和聲明;另一類壁壘則是由于產品本身對消費者的安全和健康影響所引發的,即要求紡織品和服裝不能對消費者的健康產生影響,如生態紡織品的生產。有些經濟發達國家專門立法,規定進入本國市場的紡織品服裝必須實施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0體系認證)和產品安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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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貿易壁壘分析論文

摘要:中國加入WTO將推動農業參與全球化競爭,在為中國農業發展提供更多機遇的同時也將使中國農業面臨巨大的挑戰和風險。當前,在國際貿易中綠色貿易壁壘問題已不可回避,農業作為一種弱質產業更容易受其影響。本文綠色貿易壁壘的概念入手,對綠色貿易壁壘理論進行概述,接下來,聯系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現狀,剖析了我國農產品受阻綠色貿易壁壘的國內和國際原因。最后,從我國農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針對綠色貿易壁壘,從政府和企業兩個角度,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農產品;綠色產品

一、綠色貿易壁壘理論

1、綠色貿易壁壘的概念

從廣義講,綠色貿易壁壘指的是一個國家以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為理由和目標,為限制外國商品進口所設置的貿易障礙。從狹義上說,綠色貿易壁壘實際上是一種市場準入的障礙,是指進口方通過制訂嚴格的環保技術標準,復雜的衛生檢疫制度或采用綠色環境標志、綠色包裝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國商品的進口。

2、綠色貿易壁壘的基本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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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貿易壁壘背景論文

國際貿易理論認為,國際貿易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隨著全球環保運動的高漲,國際貿易與環境生態保護之間的關系日益為人們所重視,并由此催生出名為解決環境外部性問題,實為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壁壘手段的環境貿易措施——綠色貿易壁壘。由于國際貿易中的環境貿易措施大多以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水準、技術發展水平等為參照標準而制定,勢必對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的對外貿易發展產生深遠影響。研究全球綠色貿易壁壘,以及我國對外貿易發展因應之策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背景

隨著世界經濟的迅猛發展,帶來了諸如資源短缺、環境污染、臭氧層被破壞、全球氣候變暖、生態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環境惡化問題,特別是涉及全球環境的臭氧層耗竭與生物多樣性缺失,以及環境污染對食物鏈的危害等,使人類認識到環境污染、自然生態系統失衡,最終將危及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同時,由于環境所具有的外部性特點,使得某一地區的環境破壞產生的污染,可通過空氣、河流、貿易以及人員的流動而造成地區性和全球性環境外部性問題。因此,自1970年代以來,全球聚焦環境生態保護,并演化為當代全球綠色浪潮,主要表現在:

——國際性組織高度重視。1950年代之前,涉及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才6個,目前已制定簽署了180多個,其中20多個含有貿易條款。這些成就的獲得,得力于聯合國、聯合國貿發會議、聯合國環境規劃署、GATT/WTO、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等國際性組織的推動。聯合國于1972年6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第一屆環境大會,發表了著名的《人類環境宣言》,從此拉開了全球環境合作的序幕。1992年6月聯合國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有全世界178個國家的118位國家首腦和萬余名政府官員參加。會議通過了《21世紀議程》、《里約熱內盧環境與發展宣言》等重要文件。這次大會是人類發展史上有關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問題的里程碑。GATT/WTO高度重視環境問題,在其《1994年關貿總協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農產品協議》、《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議》、《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等一系列文件中,均包含相應的環境政策。在WTO宗旨中,增加了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內容。同時,在WTO組織結構內設立“貿易與環境委員會”,直屬總理事會。許多國際環境公約對以往國際貿易中忽視的環境問題進行了規范,增加了貿易在內的制裁條款。

——政府組織大力推動。生態政治化與政治生態化是推動政府組織重視生態環境問題的原動力。在許多國家,特別在發達國家,生態環境問題不只是生態環境問題,而是政黨政治問題。在選擇政黨特別是執政黨時,選民往往以該黨的生態理念、環保政策為重要考量標準。因而各國政黨、政府或首腦日益重視環保問題,在執政中更加重視培育國家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在這種背景之下,許多國家的政府積極推動環境立法,實施綠色技術,倡導綠色消費,制定綠色貿易壁壘。如美國、歐盟、日本等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綠色設計、綠色生產、綠色包裝、綠色運輸、綠色貿易、綠色消費、廢物綠色回收處理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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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貿易壁壘研討論文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含義

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環境貿易壁壘,是指那些以維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關國際貿易活動的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及其相應的行政措施,以避免這些貿易活動可能導致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從另一個角度講,所謂綠色貿易壁壘,是以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為名,通過制定一系列復雜苛刻的環保標準,對來自其他國家的產品及服務設置障礙,以保護本國產業的一種新型的非關稅壁壘。綠色貿易壁壘形式多樣,包括綠色關稅、環境配額、環境許可證、綠色補貼、綠色標簽、綠色包裝等,具有虛假性、廣泛性、隱蔽性等特點。

二、WTO規則中的綠色貿易壁壘

WTO法律框架之下,有關綠色貿易的條款主要見于《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補貼與反補貼協議》、《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議》以及《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農產品貿易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等規則中。

由此可見,環保浪潮對烏拉圭回合的談判產生了一定影響,在WTO的有關文件中均涉及環境問題。但是,WTO在此問題上的態度不明朗,條文不具體。一方面,WTO原則上承認各個成員為了保護各自的公共秩序和防止環境污染,有權制定本國的環保政策并組織實施;另一方面,則要求這些政策和措施不能妨礙世界自由貿易體制的正常運行,使環保措施成為變相的貿易保護手段。

就上述規則本身而言,綠色壁壘也對WTO的基本原則造成了沖擊,主要體現為:首先,它背離了自由貿易原則。自由貿易是WTO要追求的目標,須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發達國家制定高標準的環境標準,使發展中國家喪失比較優勢,從而使WTO的自由貿易的目標也就失去了根基。其次,違反了普遍取消數量限制的規定,這是實現貿易自由的重要保證。雖然不像配額許可證那樣明顯,但綠色壁壘所起的作用無疑是相同的。再次,它違反了非歧視原則。在國際貿易中,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是WTO的最基本原則,依該原則,各成員國之間是平等的。但是,復雜而苛刻的環保要求,會使發展中國家望塵莫及,從而造成對發展中國家事實上的歧視。第四,為了實現實質上的貿易平等,WTO規定了發展中國家享有差別于發達國家的特殊優惠待遇原則。發達國家統一實施環保標準,使WTO主張的發展中國家的差別與特殊待遇無法體現,更無法實現。此外,國際上缺乏有效的機制制裁與環境有關的貿易爭端,發達國家就采取國內一整套環境法規來監管國際貿易,單邊措施產生的溢出效應,使得綠色壁壘對WTO原則的背離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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