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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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海事處職責
本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轄區水域內禁航區、航道、交通管制區、安全作業區、施工作業區
等區域的現場安全監督和秩序管理。
(二)維護轄區水域內水上游覽區、水上體育競技活動區的現場通航秩序。
(三)監督轄區內引航工作。
(四)監督檢查轄區碼頭、泊位安全狀況,監督轄區錨地、航道、調頭區、泊
關于海事文化建設的思考
在2005年直屬海事系統工作會議上,部海事局黨委提出了“加強海事文化研究,深挖內涵,培育體現時代要求的海事精神”的工作任務,同時要求在全面建設“三個海事”、實現“三個追求”上有新成果,深入推進海事文化建設,不斷豐富海事文化內涵。網文章找范文,到網
推進海事文化建設對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明確海事文化發展的方向,促進海事事業持續、穩定、協調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海事文化的基本內涵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類社會的發展不僅僅是一個含規律性的過程,而且也是一個含目的性的過程,是人類有意識、有目的地進行不斷的選擇和創造的過程。這種過程和創造并不是個人主觀隨意的結果,而是受制于某種內在規范和支撐的系統,這種系統就是文化。
十六屆四中全會要求全黨不斷提高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這是因為,一旦某種先進文化逐漸形成,它就會作為人類社會發展含目的性的一種潛在力量,通過價值觀念、道德規范、思想觀念、社會共識,制約社會發展的特色和方向,從而成為人類社會發展的內在靈魂。
隨著海事事業的快速發展,“交通海事、陽光海事、數字海事”,“勇于負責,追求社會滿意度最高;干對干好,追求崗位業績最優;創造環境,追求職工歸屬感最強”,“船舶適航、船員適任、安全暢通、有效監管、優質服務”,這些工作要求已逐步形成海事干部職工的共識,成為海事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海事文化的基本內涵。由此我們看到海事文化體現了海事發展的方向,體現了先進生產力發展的要求,代表了海事職工和全社會的根本利益,反映了時代的要求和發展趨勢。
海事司法體制
一、海事司法體制的歷史回顧
濫觴于1984年6月1日的我國海事司法體制,以大連、天津、青島、上海、廣州和武漢六家海事法院的成立為標志;其后,又有海口、廈門、寧波和北海四家海事法院相繼成立。十八年來,隨著海事審判和海事法院的持續發展,截至1999年8月19日以北海海事法院的掛牌成立為標志,我國業已形成了分布合理、管轄區域覆蓋中國沿海地區和長江水域的“海事司法網絡”,從而基本完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海事司法體制雛形的構建。
海事法院成立伊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最高人民法院即對其體制問題作了概括性規定,其后又作了若干補充。總體而言,我國海事司法體制具有以下特征:
1、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負責監督指導全國海事法院審判工作。
1987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設立交通運輸審判庭,負責對全國海事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其具體職責是: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業務審判庭,負責審理在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重大、疑難海商、海事第一審案件;審理各高級人民法院作為第一審的海商、海事上訴案件;審理經最高人民法院終審的海商、海事再審案件。同時,交通運輸審判庭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職能庭室,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監督指導權,即監督各高級人民法院、各海事法院海商、海事一、二審案件的審判工作;指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跨海域的海商、海事方面的案件管轄;協調海事法院與地方各級法院及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對海商、海事審判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指導審判實踐。交通運輸審判庭成立以來,創造性地完成了以上工作,而最杰出的成果則是實際主持起草了《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最高人民法院名義起草并獲通過的法律。隨著新世紀大民事審判格局的確立,交通運輸審判庭更名為民事審判第四庭,其職能作了相應調整,但對海事審判的監督指導功能不但沒有改變,相反,該功能還相應地得以強化。
2、海事法院所在地的各高級人民法院是海商、海事案件的二審法院,并對各海事法院的審判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海事審判與對策論文
一、WTO所要求的司法審查制度將予海事法院體制性的革新
WTO的重要協議之一《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第6條第2款規定:“(a),每個成員應維持或按照實際可能盡快地建立司法、仲裁或行政法庭或程序,在受影響的服務提供者的請求下,對影響服務貿易的行政決定作出迅速審查,并在請求被證明合理時,該成員應確保這些程序實際上會作出客觀和公正的審議。(b),(a)項的規定不能解釋為要求一成員建立與其憲法結構或法律制度的性質不一致的法庭或程序。”GATS附件中涉及到自然人流動、航空運輸服務、金融服務、海運服務、電信服務等領域,其中有關海運服務的詳細規定,將對我國海事審判產生直接影響。另外,《裝船前檢驗協議》第4條“獨立審議程序”也規定:“各成員應鼓勵裝運前檢驗機構和出口商共同商議雙方之間的爭議。然而,在按照第2條第21款的規定提出申訴后的兩個工作日內,任何一方都可將爭議提交一個獨立的審議機構。”
上述兩條款的內容,實際上是WTO規定的司法審查制度在海運服務領域的具體化。其核心是要求成員方建立獨立于海運服務行政機關的行政救濟機構,且應有一套完整的行政救濟程序,對行政行為的審查須客觀、公正,該機構的裁決應具法律上的拘束力。建立行政救濟機構是“用盡當地救濟原則”的一個條件。但在WTO規則中,若國際社會普遍認為某一成員方的行政訴訟制度不合理,或行政訴訟機構不獨立、不具可信賴性,或成員方以前的國內救濟機制作出了國際公認的明顯不公正的裁決,則可不受“用盡當地救濟原則”限制,直接將有關案件提交WTO爭端解決機構(DSB)解決。
我國“入世”后,海運服務市場將進一步對外開放,而在海運服務行政管理方面一旦發生糾紛,就應有一個獨立于行政管理機關的機構進行公正處理,以便將其解決在國內,否則,行政爭議可能因沒有國內適當的救濟途徑而被直接提交WTO爭端解決機構處理,使國內行政爭議國際化,從而導致我國在世貿組織活動中不必要的被動。我們知道,世界范圍內,各國的行政救濟制度主要有三種模式,即英、美等國的普通法院是行政救濟機構,同時也有一些獨立的裁判所為行政救濟工作;在法國等國家,則由獨立的行政法院進行行政救濟;其他國家則成立獨立的裁判所進行救濟。這三種模式的共同點是行政救濟機構必須獨立于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就我國目前的憲法結構、國家體制及海運行政機關具體情況而言,海運行政糾紛應以司法機關即海事法院進行最終審查為最佳選擇。但是,海事法院原本是沒有行政審判權的,這可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得到證實,該解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專門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審理行政案件,也不審查和執行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因應加入WTO的現實,針對海事行政糾紛的專業性、特殊性、涉外性,有必要突破專門法院不能審理行政案件的舊規定,賦予海事法院行政審判權。
最高法院于2001年8月9日公布并于9月18日起施行的《關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圍的若干規定》,是我國根據加入WTO的現實而采取的一項重大司法舉措。該文件第40條、第41條規定,海事行政案件、海事行政賠償案件由海事法院專屬管轄;第60條規定,海洋、通海水域行政主管機關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由海事法院專屬執行。上述規定使海事法院平添了行政審判權,因而是對專業法院不得管轄行政訴訟案件舊規定的重大突破,同時也將對海事法院的審判體制產生實質性影響。可預見的是,該文件頒布施行,使海事法院專業審判舞臺在千年交替的新世紀更為廣闊,使海事法院作為我國涉外審判窗口的極端重要地位較之從前更為凸顯。如前所述,WTO的有關規則已明確要求成員方加強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故而隨著我國“入世”后對外貿易的繁榮和對外運輸的增多,海事行政訴訟無疑將會逐年增加并越來越普遍。
海事法院屬中級法院建制,但不同于地方中級法院的是全國十家海事法院都享有跨所在地市行政區域的司法管轄權,法院的人財物由地方“高管一級”,即由省級人大常委會任命院長、庭長和法官,省級財政保障法院的經費,從而保證了海事法院較少受所在地市行政機關的制約,使其能真正以國家法院而不是“地方的法院”的身份公正處理案件,基本杜絕了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海事法院的這一特點符合WTO規則關于行政救濟機構必須真正獨立的要求。事實上,行政救濟機構的獨立性要求,同樣也是行政訴訟案件所必須的。我們知道,海事行政訴訟是指從事海洋運輸、生產等活動的行政管理相對人不服海洋及通海水域行政管理機關(下稱海洋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或不服該機關的復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由海事法院依法進行審理和判決的司法活動。中國或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合伙組織、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從事海洋運輸、漁業生產、海岸帶開發等經營活動,與海洋行政機關發生監管與被監管關系時,都擁有作為海事行政訴訟原告的資格。海事行政訴訟的被告則具有恒定性,即被告只能是海洋行政機關。在我國,海洋行政機關主要有海事局、漁監、漁政、海洋局、通海水域人民政府下設的水利局、水產局或其他水行政主管機關、基層人民政府等等。被告恒定為掌握國家行政權力的行政機關,倘若處理行政糾紛的法院在人、財、物上依賴于該行政機關,那么案件的公正處理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說,海事法院的獨立性特征是公正行使海事行政訴訟案件的有力保障。
地方海事局半年總結
*年上半年,在省海事局和市交通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全體海事船檢人員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檢驗工作力度,不斷整治水上交通安全,優化水運發展環境,搞好優質服務,促進運力發展,認真開展了渡口渡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水上交通安全宣傳“四進”工作和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活動,積極推動船舶更新改造和優化升級,水上交通安全得到規范。據統計,上半年共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宣傳資料1萬份,共檢查各類船舶2835艘次,查處和糾正違章船舶572艘次,消除安全隱患45處,取締私設渡口3處,取締和規范“三無”船舶29艘,取締無證載客小船16艘,督促37艘不適航客渡船進廠維修合格,督促新建鋼質客渡船6艘。全市上半年沒有發生水上交通事故,上半年征收船舶港務費62萬元,船舶檢驗費103萬元,分別為全年目標的62%、61%,全面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務。
一、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水運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我們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一是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水上交通安全法規。發放安全宣傳資料1萬份,電視宣傳5次,報紙報道6次。我們認真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6月11日,我局在*市中心蓮湖廣場舉行了水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設立了安全宣傳臺,15名海事人員參加了宣傳,三塊宣傳版報,發放1000份《水上交通安全知識》資料,同時組織3艘宣傳船,沿湘江進行歷時1天的安全宣傳活動。二是進一步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四進”活動。印發了《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法規匯編》2000本,《水上交通安全知識》5000份,《*市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警示錄》3000份,局和各海事處海事人員深入鄉鎮、有船單位、渡口、船上和學校分發安全宣傳資料和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教育,到達渡口238處,有船單位23個,學校26所,召開安全會168次,已有2600多干部、船主、船員和7500多名學生受到教育。三是加強了船員管理和培訓。對船員培訓考試進一步規范管理,配置了硬件設施,完善了制度,健全了檔案,經省海事局評定,取得了船員培訓考試發證資質。舉辦了兩期船員技術培訓班,培訓考試了160名船員,提高了船員安全技術素質。
二、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維護水上交通秩序
我們以“四客一危”船為重點,以落實安全責任制為基礎,以“除隱患,防事故,保暢通”為核心,盡職盡責,扎實做好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把好安全關,認真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一是加強全方位的安全現場監督,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做到全體海事人員有三分之二的時間深入有船單位、渡口、碼頭和船上進行安全檢查,執行法規,糾正違章,維護水上交通秩序,組織了2次安全大檢查,共檢查各類船舶2835艘(次),查處和糾正違章船舶572艘(次),消除安全隱患45處。二是把安全監督管理的重點放在“四客一危”船上。每季度都進行了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做到不漏一艘船,督促船舶所有人和船員樹立良好的安全意識,配齊救生設備,維修好船舶,嚴禁客渡船大霧、大水、帶病和超載航行。據統計:今年共滯留不適航客渡船25艘,督促37艘不適航客渡船修理合格。三是抓好春運期間的安全監督工作。春運和“五一”旅游黃金周前都制定了安全工作方案,召開了鄉鎮長、有船單位負責人和船舶所有(經營)人會議,將安全責任落實到鄉(鎮)政府、村委會和有船單位。對全市渡口和客渡船進行了安全檢查,對重點水域進行整治,春運和“五一”黃金周期間,沒有放假,全體海事和船檢人員分布在重點渡口、客運點、和沿河集市點現場安全監管,確保了安全。衡東縣大浦鎮位于5縣交界處,是重要的集市點,元月28日春節前趕集,有1萬余人走水路,我局出動20名海事人員和三艘監督艇,對大浦水域進行安全整治和安全維護,扣留了8艘非法載客船,同時調集2艘100噸機動甲板貨船,疏運趕集村民2千余人,保證了趕集村民和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四是安全監督和船舶檢驗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了安全監督和船檢責任制度,將工作任務、目標、責任和具體要求分解到處到科(室)到每位海事船檢人員,層層簽訂責任書,人人有責任和工作壓力,從而增強了海事和船檢人員的安全責任感和自覺性,把好安全監督、船員培訓考試和船舶檢驗發證三關。
三、加大安全整治力度,規范和改善了水上交通安全
海事局副職競職精彩發言
大家好!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
當我懷著激動的心情,站在這個挑戰與機遇并存,此時此刻。成功與失敗同在演講臺上,首先要借此機會衷心地說一聲“謝謝”感謝長期以來關心、支持和幫助我領導和同事們也感謝在座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和組織上給了這次參加公選競聘的機會。正是大家的鼓勵與支持給了無比的勇氣和信心,讓我本著檢驗、學習、提高的目的走上了今天的演講臺,接受大家的評判和組織的挑選。
從部隊回到地方,10年前。分配到市聯運總公司后調港航監督處,部隊我一個好兵,由于工作成績突出,榮獲三等功兩次,多次受到上級的嘉獎。單位我一個認真負責的工作人員,幾次被市交通局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得到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參與競聘的職務是海事局副局長。競聘這一職務,今天。認為自己除了具備一名軍人的素質和嚴謹的工作態度以外,還具有以下優勢:
而是奮力開拓、頑強拼搏。二是困難壓力面前有“韌勁”俗話說“困難像彈簧,第一、具有永不言敗的個性。性格成分就有著這一種永不言敗、永不服輸的個性。具體說來就是一是工作面前有闖勁”工作中我不會因循守舊、固步自封、謹小慎微。弱他就強”無論遇到什么樣的困難和挫折,都能保持積極向上的樂觀主義”精神,以堅忍不拔的毅力和韌勁去正確對待。因為我堅信,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希望永遠和困難同在三是業務面前有鉆勁”面對業務中出現的難題,總是不會就學,不懂就問,向行家學,向同志學,向實踐學,向書本學。正是這種業務上的鉆勁”使我每踏上一個新的工作領域,都能很快進入角色,理清思路,勝任工作。四是大是大非面前有正氣”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都能把握好做人的基本原則。坦坦蕩蕩,清清白白做事,誠誠懇懇,實實在待人。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有損于團結的事不做,既保持青春與活力,更堅持原則和分寸,真正做到心底無私天地寬。
團結同事,第二、具備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工作中尊重領導。堅持做到識大體顧大局,能夠堅持原則而又不失靈活,處理問題思路清晰,頭緒分明。現階段工作崗位上的學習和鍛煉,使自己的業務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都有了較大的提高,使自己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海事船檢工作總結
*年,在省海事局和市交通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全體海事船檢人員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纜全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檢驗工作力度,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優化水運發展環境,積極推動船舶更新改造,認真開展了渡口渡船安全專項整治、水上危險品運輸“百日會戰”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四進”工作和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活動,認真維護水上交通秩序,為水上交通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促進了運力發展。據統計,全年共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宣傳資料2萬余份,共檢查各類船舶6751艘次,查處和糾正違章船舶1013艘次,消除安全隱患62處,取締私設渡口3處,取締和規范“三無”船舶35艘,取締無證載客小船19艘,沒收“三無”船舶2艘,督促52艘不適航客渡船維修合格,督促新建鋼質客渡船8艘。全市新建新增59艘船舶,計11353總噸。全市發生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6人,與去年同期比較,事故件數大幅度下降200%,死亡人數下降16%。全市新建海事監督艇1艘,新購監督車2輛,耒陽海事處1000平方米辦公樓竣工。水上交通安全得到一定規范和改善。
一、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水運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我們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一是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水上交通安全法規。發放安全宣傳資料2萬余份,電視宣傳5次,報紙報道6次。我們認真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6月11日,我局在*市中心蓮湖廣場舉行了水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設立了安全宣傳臺,15名海事人員參加了宣傳,制作三塊宣傳版報,發放1000份《水上交通安全知識》資料,同時組織3艘宣傳船,沿湘江進行歷時1天的安全宣傳活動。二是進一步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四進”活動。印發了《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法規匯編》2000本、《水上交通安全知識》5000份、《*市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警示錄》3000份、《學生水上交通安全常識》等安全宣傳資料2萬份,將“四進”宣傳上升為政府行為,以市交通局、教育局和安監局文件向全市所有中小學學校印發了《水上交通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全局和各海事處海事人員深入鄉鎮、有船單位、渡口、船上和學校分發安全宣傳資料和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教育,到達渡口238處,有船單位35個,學校68所,召開安全會議185次,已有4100多名干部、船主、船員和4萬多中小學生受到教育。三是加強了船員管理和培訓。對船員培訓考試發證進一步規范管理,配置了硬件設施,完善了制度,健全了檔案,經省海事局評定,取得了船員培訓考試發證資質。部署開展了船員秩序整頓,了《開展船員安全知識更新培訓通告》、《開展船員換證工作通告》、《開展船員秩序整頓通告》,認真開展船員培訓考試發證、船員換證和安全知識培訓工作,舉辦了兩期船員技術培訓班,培訓考試了190名船員,有180名船員取得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適任證書,舉辦船員安全知識更新培訓班10期,有750名船員參加學習,換發05版船員證書700本,提高了船員安全技術素質。
二、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為水上交通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我們以“四客一危”船為重點,以落實安全責任制為基礎,以“除隱患,防事故,保暢通”為核心,扎實做好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把好安全監督關,認真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一是加強全方位的安全現場監督,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深入有船單位、渡口、碼頭和船上進行安全檢查,執行法規,糾正違章,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全年組織了2次安全大檢查,共檢查各類船舶6751艘(次),查處和糾正違章船舶1013艘(次),消除安全隱患62處。二是把安全監督管理的重點放在“四客一危”船上。每季度都進行了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做到不漏一艘船,督促船舶所有人和船員樹立良好的安全意識,配齊救生設備,維修好船舶,嚴禁客渡船大霧、大水、帶病和超載航行,據統計,今年共滯留不適航客渡船37艘,督促52艘不適航客渡船修理合格。三是抓好春運、“五一”和“十一”旅游黃金周的安全監督工作。春運“五一”和“十一”前都制定了安全工作方案,召開了鄉鎮長、有船單位負責人和船舶所有(經營)人會議,將安全責任落實到鄉(鎮)政府、村委會和有船單位。對全市渡口和客渡船進行了安全檢查,對重點水域進行整治,春運、“五一”和“十一”黃金周期間,沒有放假,全體海事和船檢人員分布在重點渡口和客運點現場安全監管,確保了安全。衡東縣大浦鎮位于5縣交界處,是重要的集市點,元月28日春節前趕集,有1萬余人走水路,我局出動20名海事人員和二艘監督艇,對大浦水域進行安全整治和安全維護,扣留了8艘非法載客船,同時調集2艘100噸機動甲板貨船,疏運趕集村民2千余人,保證了趕集村民和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四是認真抓好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管理和通航管理。在水上水下施工管理方面,我們提前介入,在工程設計階段就向業主單位寫出有關水上安全維護專題報告,使業主單位列入工程計劃,我們深入施工單位,宣傳法規,進行安全檢查,使業主和施工單位十分重視,現在施工的兩座大橋我局發了施工許可證,成立了水上安全維護站,為重點工程建設和通航提供了有力保障。五是安全監督和船舶檢驗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了安全船檢目標,層層簽訂責任書,人人有責任和工作壓力,從而增強了海事和船檢人員的安全責任感和自覺性,把住安全監督、船員培訓考試和船舶檢驗發證三關。六是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安全設施建設資金90萬元,購置安全監督車2輛,建造監督艇1艘,購置了12臺電腦,完成了耒陽海事處1000平方米辦公樓建設,提高了安全監控能力。
三、加大安全整治力度,規范和改善了水上交通安全
海事仲裁協議研究論文
一、仲裁協議的有效要件
海事仲裁不僅要盡力解決其作出的裁決的正確性,而且要使是有效的和可執行的。對于仲裁員來說,作出有效的能夠得以執行的裁決,不僅是當事人對其的期望和信任,也是仲裁員應負的道義上的責任。如《國際商會仲裁規則》第26條規定:“凡本規則未作明確規定之一切事項,仲裁院和仲裁員參照本規則的精神處理,并盡力保證仲裁裁決能依法進行。”
仲裁協議的有限要件是指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一項有效仲裁協議的存在,是仲裁得以有效進行以及仲裁裁決能夠得到承認和執行的最重要的基礎。從理論上看,這些要件可分為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兩大類,分別指仲裁協議之所以有效所必須具備、必須排除的形式或實質要件。
(一)仲裁協議的形式要件
仲裁協議有口頭和書面之分,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必須有合法形式。各國的仲裁立法對仲裁協議的形式不盡一致,但多數國家和公約仲裁協議必須具備書面形式。
要求仲裁協議采用書面形式,有利于證明當事人在主觀上確實是同意提交仲裁協議的;另一方面是用以補救各國法律對仲裁協議形式上的差異,即達到所謂統一規則的目的。其突出體制于1958年《紐約公約》比未對仲裁協議形式作任何規定的1923年日內瓦《仲裁條款議定書》和1927年日內瓦《關于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更為先進、完善。這也是《紐約公約》對仲裁協議形式的唯一要求。任何依據公約可實施的仲裁協議和可強制的公約裁決所基于的仲裁協議都必須符合這一形式要件。該條旨在確立一個可遵循的國際統一規則,事實上這一目標應該已基本實現。多數國家在各自的立法中都采納了仲裁協議書面形式的規定,如上所述。但也有一些國家并不排斥口頭或默示仲裁協議。如:英國普通法上的仲裁不要書面的仲裁協議;荷蘭亦允許口頭或以某種習慣形式訂立仲裁條款;瑞典、日本、丹麥等均未對就仲裁協議的形式作出規定。
海事局副局競崗演講材料
大家好!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
此時此刻,當我懷著激動的心情,站在這個挑戰與機遇并存,成功與失敗同在的演講臺上,我首先要借此機會衷心地說一聲“謝謝”,感謝長期以來關心、支持和幫助我的領導和同事們!也感謝在座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和組織上給了我這次參加公選競聘的機會。正是大家的鼓勵與支持給了我無比的勇氣和信心,讓我本著檢驗、學習、提高的目的走上了今天的演講臺,接受大家的評判和組織的挑選。
10年前,我從部隊回到地方,分配到xxx市聯運總公司后調港航監督處,在部隊我是一個好兵,由于工作成績突出,榮獲三等功兩次,多次受到上級的嘉獎。在單位我是一個認真負責的工作人員,幾次被市交通局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今天,我參與競聘的職務是海事局副局長。競聘這一職務,我認為自己除了具備一名軍人的素質和嚴謹的工作態度以外,還具有以下優勢:
第一、具有永不言敗的個性。我的性格成分就有著這一種永不言敗、永不服輸的個性。具體說來就是:一是工作面前有“闖勁”。工作中我不會因循守舊、固步自封、謹小慎微,而是奮力開拓、頑強拼搏。二是困難壓力面前有“韌勁”。俗話說“困難像彈簧,你弱他就強”,無論遇到什么樣的困難和挫折,我都能保持積極向上的“樂觀主義”精神,以堅忍不拔的毅力和韌勁去正確對待。因為我堅信,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希望永遠和困難同在。三是業務面前有“鉆勁”。面對業務中出現的難題,總是不會就學,不懂就問,向行家學,向同志學,向實踐學,向書本學。正是這種業務上的“鉆勁”,使我每踏上一個新的工作領域,都能很快進入角色,理清思路,勝任工作。四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有“正氣”。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我都能把握好做人的基本原則。坦坦蕩蕩,清清白白做事,誠誠懇懇,實實在在待人。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有損于團結的事不做,既保持青春與活力,更堅持原則和分寸,真正做到心底無私天地寬。
第二、具備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在工作中尊重領導,團結同事,堅持做到識大體顧大局,能夠堅持原則而又不失靈活,處理問題思路清晰,頭緒分明。在現階段工作崗位上的學習和鍛煉,使自己的業務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都有了較大的提高,使自己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競選海事副局長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
大家好!
此時此刻,當我懷著激動的心情,站在這個挑戰與機遇并存,成功與失敗同在的演講臺上,我首先要借此機會衷心地說一聲“謝謝”,感謝長期以來關心、支持和幫助我的領導和同事們!也感謝在座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和組織上給了我這次參加公選競聘的機會。正是大家的鼓勵與支持給了我無比的勇氣和信心,讓我本著檢驗、學習、提高的目的走上了今天的演講臺,接受大家的評判和組織的挑選。
10年前,我從部隊回到地方,分配到市聯運總公司后調港航監督處,在部隊我是一個好兵,由于工作成績突出,榮獲三等功兩次,多次受到上級的嘉獎。在單位我是一個認真負責的工作人員,幾次被市交通局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今天,我參與競聘的職務是海事局副局長。競聘這一職務,我認為自己除了具備一名軍人的素質和嚴謹的工作態度以外,還具有以下優勢:
第一、具有永不言敗的個性。我的性格成分就有著這一種永不言敗、永不服輸的個性。具體說來就是:一是工作面前有“闖勁”。工作中我不會因循守舊、固步自封、謹小慎微,而是奮力開拓、頑強拼搏。二是困難壓力面前有“韌勁”。俗話說“困難像彈簧,你弱他就強”,無論遇到什么樣的困難和挫折,我都能保持積極向上的“樂觀主義”精神,以堅忍不拔的毅力和韌勁去正確對待。因為我堅信,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希望永遠和困難同在。三是業務面前有“鉆勁”。面對業務中出現的難題,總是不會就學,不懂就問,向行家學,向同志學,向實踐學,向書本學。正是這種業務上的“鉆勁”,使我每踏上一個新的工作領域,都能很快進入角色,理清思路,勝任工作。四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有“正氣”。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我都能把握好做人的基本原則。坦坦蕩蕩,清清白白做事,誠誠懇懇,實實在在待人。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有損于團結的事不做,既保持青春與活力,更堅持原則和分寸,真正做到心底無私天地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