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3-03-20 08:25:2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總結,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總結

篇1

在市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和指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和政府的支持下,本院始終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主題,按照“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要求,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通過大力加強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審判方式改革,認真落實司法為民措施,以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誠信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為重點,以弘揚社會主義的榮辱觀和維護社會穩定為己任,較好地完成了各類民事案件的審判任務,充分發揮了民事審判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職能作用。

1、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始終堅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積極主動地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民事審判工作,接受評議,聽取意見、認真整改。重視審理涉農案件,制裁各種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妥善審理婚姻家庭、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等案件,注重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及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對人大及其常委會督辦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視,公正處理,及時上報結果。注重協調好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關系,從而得到了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使一些社會熱點、難點的案件得到了及時處理。

2、不斷加大調解結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原則,高度重視案件審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導矛盾,積極采用訴訟調解的方法解決糾紛,將訴前、訴中、訴后調解相結合,充分發揮調解工作的優勢,做到了“案結事了”。

3、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崗位培訓、能力培訓為重點,不斷提高民事審判法官職業素養和駕馭庭審的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調解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并邀請專家學者為基層法院法官授課組織全市法院法官進行嚴格的考試等,通過相互交流和學習,統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強對基層法院的案件質量進行檢查指導。今年市中院針對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改判案件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認真分析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通過對上級法院維持的判決進行研究,從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的適用和執法的尺度。

5、加強信息宣傳和對民事案件特點的調研工作。通過對有影響案件的宣傳,推動了普法教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同時也增強了辦案的社會效果,提升了民事審判法官的知名度。通過加強對民事案件特點的調研,對民事審判工作起到了指導和借鑒作用,也為領導和相關部門及時掌握社會動態提供了依據。

6、加強民事審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設,確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審判法官自我約束能力,隨時警示著我們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盡職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潔地辦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通過近四年來的民事審判工作,我們的經驗和體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大的監督,自覺服務于大局,是確保民事審判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證;自覺接受上級法院的指導和監督,是確保公正司法的前提;端正執法指導思想,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是深化民事審判工作、確保公正司法的基礎;深化改革、建立機制、規范管理、是確保民事審判工作公正高效的不竭動力;忠于法律、敬業奉獻,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隊伍,是做好民事審判工作的保障;政府及社會各界,特別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民事審判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對改善司法條件的呼吁,是法官追求正義、確保在全社會實現公正的不竭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更加重視運用這些行之有效的寶貴經驗,使我院的民事審判工作不斷實現新的發展。(一)民事審判方面。一是民事案件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少數案件證據采信不準,認定事實不清,法律文書存在錯別字等低級錯誤。二是訴訟調解工作需進一步加強。有些法官不愿做艱苦細致的思想工作,存在怠于調解的問題。對調解在化解矛盾、案結事了、易于執行等方面的獨特作用認識不夠或缺乏責任心。三是裁判文書仍需改進。一些裁判文書說理不透,邏輯性不強,缺乏應有的嚴謹性、規范性、權威性。四是送達難、取證難、證人出庭作證難長期困擾民事審判。(二)民事涉訴方面。民事案件的基數大,法律關系復雜,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民事案件的證據采用高度蓋然性的原則,誰主張誰舉證,一些當事人法律意識和訴訟風險意識不強,把自己舉證不能、訴訟決策失誤、不當行使訴訟權利、不積極履行訴訟義務導致的不利訴訟結果,視為司法不公,從而申訴不止。另一方面由于個別案件質量和效率不高,裁判文書說理性不強,辨法析理工作不細,也未能使當事人息訴服判。(三)民事審判隊伍方面。我院從事民事審判的法官有人,平均年齡為歲。歲以下的法官一個沒有,歲以下的法官只有人。一是由于受人員編制、進人機制、法官待遇等因數的制約,民事審判法官青黃不接,年齡結構很不合理。二是在審判人員的調整方面,由于歷史的原因,使部分法官的素質、能力、知識水平等有限,已不能適應現在審判工作的需要,高素質法 官相對較少,使在人員調配方面顯得捉襟見肘,極大地制約了民事審判工作的發展。三是法官的學習和培訓時間無法保證。使法官業務素質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受到了限制。四是法官的人格和尊嚴時常受到無端的侮辱和損害,甚至人身安全也經常受到威脅,對此確無能為力。 五是法官的工作壓力大、風險大,導致部分法官不愿意從事審判工作,特別是不愿意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四)物質裝備和經費保障方面。由于辦公辦案條件有限,無法滿足審判工作需要。法院日常工作的運轉僅靠有限的訴訟費用的返還,而且返還經常不及時,法院只能寅吃卯糧,東挪西借,經常被人上門討債,影響了法院的權威和公正形象。民一庭和民二庭x名法官只有x臺電腦,大部分法官不得不靠加班加點來打印法律文書。由于受到交通條件的制約,影響了一些案件的及時調解和及時履行以及司法為民措施的落實。

(一)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建立起一支作風過硬充滿活力的司法隊伍。一是繼續開展好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通過對民事案件的審判,樹立社會主義的榮辱觀和誠信觀念。以規范司法行為為重點,以提高責任心為關鍵,從立案、審判、執行的每一個環節和每一個細節抓起,注重培養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精益求精的工作態度和對規章制度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的作風。二是積極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進一步提高法官的職業素養和審判技能。首先,加強法官職業道德建設,通過進一步健全監督制約措施,保障廉潔公正辦案;其次,認真貫徹執行《法官行為規范》,從嚴約束法官,樹立法官形象;第三,加強業務建設,提高庭審質量和規范庭審行為,注重司法禮儀,開展崗位練兵和優秀法律文書的評比活動。同時加大教育培訓工作的力度,增強教育培訓的計劃性、系統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迅速提升法官的業務水平和崗位技能。三是高度重視司法考試工作,在往年取得成績的基礎上,力爭有大的突破,以及時充實法官隊伍,解決一線審判力量不足的問題。

(二)加強民事審判工作,確保實現司法公正。一是進一步提高庭審質量,規范庭審行為,注重司法禮儀,繼續開展優秀法律文書的評比活動。二是成立速裁法庭,加大庭前調解力度。對雙方爭議不大,權利義務明確的案件和小額訴訟案件,及時解決,以提高訴訟效率,降低訴訟成本,方便群眾訴訟。

篇2

――舊患未除停業 新患限期整改

本刊訊 今年初,從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召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上獲悉,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開展以來,福州市政府大力推行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去年12月25日,福州市依法對首批40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截至目前,已有10家整改完畢,16家正在積極整改中,另有14家仍未整改。

福州市政府有關人員表示,“整治隱患,勢在必行,決不手軟”。近期,市政府將召集這14家單位的法人代表,召開現場辦公會協調解決火災隱患整改資金,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市政府將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直至火災隱患徹底整改。

聯席會議上,福州市政府決定對10家已經整改完畢的單位,經消防、安監等部門驗收確認合格后予以摘牌;對16家正在積極整改的,且整改方案周全、主要火災隱患已除的單位,整改期限延長至3月15日。聯席會議上,福州市政府還決定對近期排查出的19家火災隱患單位實行第二批政府督辦,并要求這些單位在兩個月內整改完畢。

(李金華)

長汀法院妥善處理交通肇事民事賠償案

截止2月25日,長汀縣法院共受理交通肇事案11件,民事賠償部份,其中4件訴訟調解、7件訴前(人民調解)調解、調解解決涉案金額104.2694元、調解結案率100%、平均結案時間15天。

長汀法院審理交通肇事刑事附帶民事案注重抓好社會與法律效果,逐步摸索,從實踐中總結出成功處理附帶民事賠償案件的“四步棋”。第一步棋是對待當事人要誠心,特別是對待原告方,其本身或親人受損,承受著巨大的痛苦,應象親人般的溫暖對待他們,絕不能再讓其在追討賠償時再受心靈的創傷,迅速提升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滿意率。第二步棋是快“立、審、執”,體現高效率。對這類案件,當天立案、當天受理、當天移送,當天組織調解。第三步棋是堅持調解貫穿始終,體現高調解率。該院始終注重調解工作,把調解工作擺在審判工作的重中之中常抓不懈,通過長期摸索,從實踐中總結出成功調解的三個“切入點”即找準案件爭議的焦點,掌握當事人的訴訟心理;找準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點,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找準法理與情理的融合點,調動各方面的因素,并堅持用“五心”“六法”調處糾紛。同時在搞好訴訟調解外,構筑“大調解”格局的工作思路,采取五項制度,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使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取得雙豐收。第四步棋是及時督促履行到位,體現高兌現率。對調解達成協議后,承辦法官并不是就此了結案件,而是負責督促被告人履行到位。

(陳立烽蘭文)

“十項制度”規范“安委會”運作

篇3

論證:成立民事行政法律監督信息網絡中心的必要性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帶來了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和繁榮,民商法調整范圍愈來愈大,公眾法律素質越來越高,人民法院的民商審判工作也開始空前活躍,民商案件的數量逐漸超過刑事案件,已經占到全部收、結案數90%以上。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發展趨勢,引起了檢察機關對民商事審判進行法律監督的關注。十六大又提出維護司法公正以及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到目前提出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使民事訴訟法在日常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現實中的諸多問題實質上反映了檢察監督工作中存在著監督的領域不廣,力度不夠,以及服務的意識不強等深層次問題。

面對這樣的情況,基于對民行工作的認識,新野縣檢察院黨組改變工作思路,認識到要變被動等待為主動服務,要廣辟監督渠道,貼近人民群眾,便民利民,執法為民,進一步強化民事行政法律監督職能,找準切入點從基礎做起,走群眾路線。根據多年來開展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的實際來看,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為農民服務是檢察機關的首要任務的實際,所謂從基礎做起,就是要廣辟監督渠道,有效地整合社會監督資源,完善監督機制,促進民事行政法律監督工作進一步規范化、社會化,進一步增進與人民群眾的血肉關系,真心真意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要實現這個目標,單純依靠民行檢察監督部門一家的力量是難以辦到的,必須動員和吸收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這就需要一個專門的服務性機構,用這個機構把檢察機關和廣大人民群眾緊密地聯系起來。

基于這樣的思考,領導班子成員提出了成立民事行政法律監督信息網絡中心的建議。在院黨組會議上一經提出,立即得到了全體黨組成員的一致贊同。后經過調查研究,確定方案;征求意見,溝通協調;完善提高,積極實施三個階段,成立了民事行政法律監督信息網絡中心,把信息網絡中心定位于是在檢察長領導下,為本院辦理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初查審判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等工作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任務是通過發揮聯絡點機構完整,自成一體,信息渠道暢通的結構優勢和職能優勢、聯絡員熟悉法律知識的人才資源優勢的作用,形成多渠道多層面的監督信息網絡,最大限度地把監督的觸角伸向社會各個角落,使人民群眾了解民行檢察工作,了解人民檢察院的職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通過定期的論證會、座談會和向人大匯報工作等形式強化民行檢察工作,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法律監督職能。

成立:成立民事行政法律監督信息網絡中心的具體做法

年8月新野檢察院成立了民事行政法律監督信息網絡中心,把辦公室設在民行科,在縣人大及各鄉鎮人大、縣政協、縣紀檢委、縣政法委、縣綜治辦及各鄉鎮綜治辦、縣局及各鄉鎮辦、縣司法局及各鄉鎮法律服務所、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師事務所設立聯絡處18個和舉報點8個,并從上述單位聘請顧問9名和聯絡員29名,設網布點,便民服務。把民事行政法律監督工作最大限度的與社會各界結合起來,開辟廣泛的監督渠道。三年來我院以信息網絡中心為載體,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的活動,為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賦予了新的生機,有效地整合了社會監督資源,豐富了案件線索,切實解決了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了自身隊伍建設,推動了民行檢察監督工作的健康發展。從運行情況看,民事行政法律監督信息網絡中心是符合新野縣人民檢察院當前民行檢察工作實際的,信息網絡中心還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該信息網絡中心的具體做法是:

一)利用網絡中心,整合社會監督資源,增強民行工作活力

民行科過去可以說是孤軍奮戰,除由控申部門移送的少量案件線索外,每天在辦公室坐等群眾來信來訪、受理申訴,獲取有價值的線索很少。民行工作處于等米下鍋、望天收的局面,造成監督領域不廣,監督力度不夠,人民群眾不了解檢察機關民行法律監督職能,致使民行監督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訴訟和維權的需要。信息網絡中心成立以后,我們把中心各聯絡處、舉報點和聯絡員納入視野,有效整合社會監督資源,拓展了案件線索來源:

1、通過在司法局及各鄉法律服務所、局及各鄉辦、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人大及各鄉鎮人大等設聯絡處、舉報點,發揮這些部門的職能優勢。因為這些部門的職能就是為基層群眾提供服務,調解糾紛或訴訟,這種體制經過長期運行,已廣泛地取得了人民群眾的信任與認可。

2、利用各聯絡處、舉報點的聯絡員人才資源優勢來整合監督資源。這些部門大部分的從業人員都是法律服務者或律師,是民事行政訴訟的重要參與者,具有一定的法律業務素質和實踐經驗,辯別是非、發現判決、裁定中錯誤的能力較強,把他們團結起來,發揮他們的人才資源優勢,為民行監督工作所用。

3、利用各聯絡處、舉報點機構完整、自成體系的特點,發揮他們信息渠道暢通的結構優勢。設聯絡處、舉報點的每個職能部門都有下設機構,而許多下設機構又與最基層的單位-村委有較多聯系,層層延伸,形成樹枝狀信息傳遞渠道,結構優勢明顯。

通過信息中心從職能、人力、結構三個方面整合社會監督資源,使民行監督社會化。三年來共收集到不服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申訴案件線索332件;隱藏在不公正判決、裁定背后的司法人員貪污受賄、、枉法裁判等舉報線索33件;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86件,合計551件。

二)以獲取案件線索為核心,加強管理,拓展案件來源

信息網絡中心設立的首要目的是為了拓展視野,豐富民事行政案件線索來源,為民行檢察工作提供展示職能的平臺,化解矛盾,息訪息訴,消除不穩定因素,切實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如何最大限度的收集案件線索并科學的管理利用,是他們考慮的主要問題。為此他們采取了以下措施:

1、組織民行干警和網絡中心成員進行民行檢察業務培訓,樹立線索收集意識。通過對受理線索的審查分析,發現錯誤的判決、裁定,由此啟動抗訴程序是民行檢察監督的基本業務。沒有大量的線索進行分析利用,抗訴案件就無法開展。為此,我們注意培養民行干警和聯絡員發現、搜集線索的意識,保持敏銳性,防止案件線索流失。

2、設立線索專職管理員。針對以往線索管理較亂,責任主體不明的問題,我們設立了專職線索管理員,負責案件線索的收集管理。每周定期由管理員到各聯絡處、舉報點搜集信息,信息中心各聯絡處及聯絡員收集到民事、行政申訴案件線索,也及時直接與管理員聯系。線索管理員對收集的線索統一登記造冊,并根據所收集的線索來源、數量、性質、內容和審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尋找出特點及規律,每月向網絡中心各成員進行通報。

3、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為解決以往民行抗訴案件周期長,甚至有頭無尾的現象,我們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發現線索后首先與相關聯絡員取得聯系,制作備案材料并向主管檢察長匯報。其次是根據案件線索情況,迅速與當事人取得聯系,弄清整個案件的概況。第三根據線索的實際情況與中心的有關人員積極做好線索論證準備工作。最后為縮短訴訟周期,增加監督的透明度,我們實行申訴案件聯系卡制度,將案件的承辦人與聯系電話以及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告知中心聯絡員。對所收集的線索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卷,再分給承辦人進行審查,審查后7日內集體討論,決定是否立案,并在立案或不立案3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聯絡員。

通過對收集線索的統計分析及中心成員的信息反饋,我們總結民事行政案件信息收集工作的經驗,分析民事行政案件線索的來源、內容、特點、規律及出現的新情況,及時調整監督的重點部位及方向,把監督的領域擴展到土地部門執法不公、企業破產、改制中的國資流失、衛生、房產等部門不正當收費及棉紡、造紙企業環境污染公益訴訟等方面。通過網絡中心獲取大量的信息,找準了工作重點,解決了一些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中心成立以來共受理到對土地部門行政決定不服提訟68起;企業破產、倒閉、改制中國資流失82起;衛生、電業、房產部門不合理收費68起;環境污染申訴36起,贏得社會各界的廣泛贊同,也樹立了民行檢察的形象,打出了民行聲威。

三)發揮信息網絡中心論證作用,提高案件質量,實現民行監督最佳效果

如何對所收集的案件線索進行科學的管理和利用,以便提高民行抗訴案件的質量,提高工作效率,使民行檢察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是我們信息網絡中心成立以來面臨的重要任務。我們是從以下六個方面對案件線索進行分析論證的:

1、對線索的基本屬性進行論證。以解決線索是否屬于我們法定管轄的范圍,對轄外案件移送哪些部門,對轄內案件審查后不符合抗訴條件的如何做好息訴工作,對符合抗訴條件的由專人承辦,如何快速進入審查抗訴程序等問題。

2、對線索案件本身所反映的基本法律關系進行論證,

3、對線索所涉及的法律法規進行討論。

4、對線索是否存在實體或程序方面的違法事實以及錯誤原因進行論證。

5、對擬提請抗訴和建議提請抗訴的案件改判的可能性進行分析論證。

6、對隱藏在不公正裁判背后的職務犯罪初查的方法和技巧提出建議。

在論證的程序上我們是這樣做的:

1、對擬論證的案件制作成案例,做到保留線索基本事實的基礎上隱去當事人、原審法官、訴訟人的真實情況,確保論證客觀公正。

2、確定參與論證的人員。組織通曉相關法律知識又不存在回避條件的聯絡員參加論證。

3、分發案例,并告知論證會日期。確定人員后,將案例提前一周分發到位,使參加論證人員事先準備,并進行書面分析。

4、召開論證會。要求每人的發言敘事準確,觀點明確,適用法律依據正確。

5、整理論證意見。歸納論證的情況形成論證報告,對案件辦理提出處理意見,報檢察長或檢委會審核決定。并報縣人大、市院民行處備案。

通過組織案件論證會,進一步吃透了案情,全面掌握了相關法律法規,對案件的認識更客觀公正,找到了處理案件的最佳辦法,達到了提高案件質量的目的。中心成立以來,我們已召開了十二次案件論證會。分別對19起案件進行了論證,其中有6起標的額較大、在社會上影響較大的二審案件建議市院提請抗訴,市院向省院提請抗訴后均被改判;5起一審案件向提請市院抗訴也均被改判;5起國資流失案件,向有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后,有關單位已糾正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60余萬元;對1起當事人奔波了5年的行政訴訟案件,建議市院提請抗訴,并到有關行政部門進行協調,解決申訴人的實際問題;2起枉法裁判案件,1起已做有罪判決,1起已移送。

四)建章立制,規范管理

為便于群眾了解民行工作職責,方便申訴,少走冤枉路,我們把民行監督的抗訴案件、職務犯罪、公益案件辦理繪成圖表,制成案件辦理流程圖版面,把《民行法律監督信息網絡中心運行細則》、《疑難案件論證程序》等也制成版面,懸掛于中心接待室墻上;在各聯絡處印制了《接待來訪群眾規則》,制成鏡框,懸掛于醒目處。我們還制訂了中心及個聯絡處工作制度,分別為每一名工作人員和聯絡員制作了胸卡,便于群眾咨詢和監督。

保障加強隊伍建設確保網絡中心健康發展

民事行政法律監督信息網絡中心是一項新生事物,各聯絡處、舉報點和聯絡員分布廣,隊伍復雜,我們檢察機關對其沒有具體的管理職責,大家都是憑著一種樸素的感情參與到民行監督工作中來的。如何避免“曇花一現”現象或出現癱瘓、散亂的局面,我們從成立之初就注意加強網絡中心的隊伍建設,以增強信息網絡中心的凝聚力,保持長久的生命力,確保網絡中心健康發展。為加強信息網絡中心自身建設,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發揮民行科核心作用,增強網絡中心的凝聚力。民行科是網絡中心的核心,我們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工作態度和能力,直接對中心聯絡員產生影響。民行干警發揮自己的職能,是網絡中心正常運行的基礎。除院里安排的政治、業務學習外,科里制定周一集中學習,周五點評的學習制度,通過學習,提高了民行干警的綜合素質。

2、提高聯絡員的業務技能。我們組織中心成員學習《民行辦案規則》及有關文件和民行領域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司法解釋(包括實體法與程序法),并把民行最新動態及時向他們通報,使他們熟悉了解民行工作;以案說法,培養聯絡員對獲取線索的甄別能力;組織聯絡員參與民行案件討論、調研等活動,共同提高民行干警和中心成員的業務技能。

3、針對各聯絡員的特長,各盡其能,增長責任心。針對那些通曉法律知識的聯絡員根據他們所擅長的不同知識面分為不同的評估論證組,讓其對所收集的線索進行分析評估,提出處理方案和法律依據等;對那些與基層人民群眾接觸面廣泛的聯絡員讓其到基層廣辟線索渠道;對于人大、紀檢、政協的聯絡員發揮領導優勢,對案件進行督查督辦。

4、建立激勵機制,充分發揮網絡中心成員的積極性。每月我們根據信息管理員的統計,對聯絡員提供的線索的數量、被采納率、價值性,及時通報,對貢獻突出的聯絡員給予表揚和適當的物質獎勵。并將案件線索進入抗訴程序后的處理情況快速反饋給提供線索的聯絡員,提高他們為中心服務的積極性。

四、收獲信息網絡中心初見成效

信息網絡中心成立、運行三年以來,使我院的民行工作一步一個臺階,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我院民行整體工作在全市連續三年位居前三名。主要表現在:民行工作的創新發展,推動了我院各項檢察工作的深入開展,使抗訴數量、質量突飛猛進,查辦審判人員職務犯罪、辦理公益案件、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方面都有新的突破:

1)在全院確立了民行工作的重要地位,樹立了威信,甩掉了小科室,養老科的帽子;例如:新野縣中醫院ct機亂收費案件、城關鎮東關二組6.75畝土地改變用途和性質的國資流失案件都同時帶出了兩起職務犯罪案件,帶動了自偵部門的工作,為國家挽回了100余萬元經濟損失,也解決了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收到很好的社會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