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水資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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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問題的分析
1.1管理觀念問題首先對管理落后的認識不足。嚴格來講,我國目前仍然處于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時期,尤其在水資源管理方面。其次對人與自然的辨證關系認識不足。我們一直把人放在自然的對立面,對自然無休止地索取,人也就必然受到自然的懲罰。如為解決糧食問題,不加控制地超采地下水而出現地下漏斗;為防洪排澇,一味加高堤防。
1.2行政體制問題由于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縱向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權益,橫向涉及水利、農業、建設和環保等部門的權益,重復管理現象嚴重,責任不明,“政出多門”,不但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減弱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而且不利于水資源的統一管理、統籌兼顧、優化配置、節約保護和高效利用,違背了水的自然規律,尤其在流域管理和城市水務管理問題上矛盾更為突出。
1.3管理職能問題管理上仍然存在嚴重的“越位”和“缺位”現象。“越位”主要指該由市場來解決的問題仍由政府來承擔。如水資源合理配置問題,其中最典型的是我國北方缺水地區水資源分配問題?!叭蔽弧敝饕负暧^調控不到位。如政策、法規的透明度、統一性和預見性較差;水資源監測、評價水平偏低;政策引導、信息服務跟不上等。
2改革的分析
2.1改革目標的分析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必須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為基本原則,以建立水市場為中心,把行政管理體制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作為重點,以實現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最終實現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包括:①加快水法、節水法等水法規體系的建設;②在明確水權的基礎上,建立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機構;結合城市供水及水處理市場的對外開放形勢,積極推行城市水務一體化管理;③以水價政策改革為契機,建立和完善水市場規制體系;④啟動水利資產管理運行機制,提高水利建設融資和水利國有資產增值保值能力。
2.2改革動力與阻力的分析
2.2.1改革的動力。改革的動力一方面是利益的驅動,另一方面是現實的需要。
①客觀形式的需要。所謂客觀形勢主要是指:我國水資源所面臨的危機已經嚴重制約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水利部門的改革顯然已經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需要進一步開放水務市場等。
②履行職責的需要。供水價格偏低,造成水資源浪費嚴重;眾多供水企業以及相關水管單位經營失敗、普遍虧損等等。問題的解決取決于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度和進程,因此,履行職責的需要也是改革的推動力之一。
2.2.2改革的阻力。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的阻力,一方面來自既得利益者,另一方面來自傳統觀念的束縛和習慣勢力的制約。
只注重了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而忽視了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由于人們對水資源危機的認識不足,同時又由于改革的道路是艱難而曲折的,需要社會以及個人付出一定代價,因此,舊觀念的束縛對改革是一種無形障礙。同時,習慣勢力的影響也對改革形成阻礙。在計劃經濟條件下,人們通常認為水利是福利事業,理應由國家投資和無償用水和排污。在這樣一種思維定式下,要想確立新的水資源觀念、水市場觀念,其難度是顯而易見的。
3改革的構想
3.1行政體制改革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是:以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和城市水務一體化管理為突破口,構建現代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以保證政府職能系統效益最佳,保證中央、地方以及社會組織對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的積極性的發揮。
3.1.1流域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設立流域管理委員會,其成員由中央政府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用水戶代表、專家代表;委員會主席由選舉產生;流域委員會依法擁有對流域水資源的分配權,依法對流域水資源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實現流域水資源的優化配置。
3.1.2城市水務實行一體化管理。對供水企業、水處理企業實行出租或轉讓;對經營性水務工程實行資產管理;將用水許可與排污許可有機結合起來,推進城市節水。
3.2建立水市場
3.2.1水權管理改革。水權管理的核心是產權的明晰和確定。將水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開,是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的前提,是建立水市場的基礎。
建議通過法律的形式,首先確定以占有優先權原則為主、河岸優先權及慣例水權原則為輔的優先權原則,再結合水資源現狀,因地制宜,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第二,設定總量控制、保障生活用水和環境用水,旱情調度預案、水污染防治的事權劃分等限制條件。第三,實行以水資源規劃為先導,有計劃、分類分批地進行水資源使用權登記并公告社會。第四,建立水資源使用權招投標、使用權拍賣等管理機制。通過以上努力,逐步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水權制度。
3.2.2水價政策改革。改革現行的水價制定方法,按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即由政府代表、用水戶代表、供水企業以及有資質的獨立審計事務所共同協商確定水價;水價應計入資源水價、工程成本、利潤;資源水價應在政府統一評估基礎上允許在合理的范圍內浮動;利潤不再以工程成本及運行成本加成的方式計算,而是以國家的社會平均利潤率和資本金來計算;水價的確定要兼顧公眾承受能力和政府的財政能力。
3.3改革管理模式
3.3.1資產管理。要盡快調整政府及水利部門在水利工程建設及管理中的定位。水務企業完成企業自我發展的公司制經營實體,經營性、科研性、開發性的事業單位要逐步轉制為企業。依據不同的情況和條件,對原有的水利工程要逐步實行企業化管理。
3.3.2節約用水。在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下,水價是調節供需方矛盾最敏感的經濟杠桿。國外研究表明,水價提高10%,將使家庭用水減少3%~7%,同時如果水費沒有占到市民收入的1%以上,人們就不會注意節水問題。
因此,政府應在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調整產業結構、制定相關用水標準及定額、推進節水技術發展的同時,以改革水價政策、提高全社會節水意識為重點,運用信息技術等現代管理手段,在建立節水型社會過程中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
篇2
【關鍵詞】:市政;給排水工程;水資源節約
我國已進入了工業化中期階段,城市化比重的日漸提高意味著越來越多的人口涌入城市,這對城市資源承載力提出了考驗,特別是水資源緊張形勢在許多城市尤其是北方大城市已經變得越來越嚴峻。面對城市人口的不斷膨脹與水資源有限性的沖突,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在城市管理理念上得到高度認同。從市政規劃建設角度出發,在給排水系統的設計利用過程中進行水資源節約利用不僅很有必要,而且是城市管理者必須高度重視的。本文分析了市政給排水中水資源浪費現象以及成因,從管網系統建設、工程施工、廢水利用等方面提出了節約水資源的措施。
一、市政給排水系統中常見的水資源浪費問題及原因分析
(1)給水系統問題。
給水系統問題主要表現為給水系統超壓出流,從而造成的水資源浪費。經調查,我國市政給水中普遍存在這超壓出流現象,超出流量的水資源無端被浪費掉,沒有產生該有的使用效益。另外,由于這種形式的水資源浪費較為隱蔽,不易被給排水工程人員察覺,持續浪費驚人。
(2)排水系統問題。
排水系統問題主要是排水系統的管路、配件等處的滲漏。排水系統的管路中,往往由于出現設計不當或材質造成管路出現問題,滲水情況頻發。由于輸水管路引起的滲水的維修通常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處理,生活用水白白流失不僅造成了水資源的嚴重浪費,而且也嚴重影響了用戶的正常用水。另外,給水系統中管道節點和閥門處也經常出現滴漏現象。由于給排水的管道多設于地下,這種輕微的滲漏情況不易被及時發現,長久下去,對水資源的浪費也是相當可觀的。
(3)熱水供應系統設計問題。
建筑內的熱水供應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由于熱水供應系統存在的一些問題引起了人們在使用熱水時不必要的浪費。這種浪費現象在冬天尤其嚴重,流失的大量水資源沒有產生任何效益。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部分建筑內采用的是無循環熱水供應系統;有的建筑內是由于熱水器與出水點距離過遠,輸送管道沒有良好的保溫措施,導致管道中的水溫過低。由于熱水供應系統設計問題導致的水資源浪費也是相當巨大的。
二、從市政給排水系統上采取節約水資源的措施
(1)控制給水系統水壓,避免超壓出流現象的出現
我國目前相關的給排水工程規范中,考慮到水壓過高可能導致給水配件的損壞,對入戶支管以及給水配件的最大壓力做出了相關的限制性規定。但是,這個水壓的限制雖然能保證給水配件的正常使用,卻對超壓出流現象難以防止。對給水系統水壓的限制過于寬松,是導致超壓出流現象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所以,提倡根據建筑的實際情況對給水系統水壓進行控制,杜絕超壓出流現象的出現。首先應對建筑的合理水壓進行測量。市政給排水工程設計時應對家庭入戶管的工作壓力限值和凈水壓力值等數據進行充分重視,將供水壓力控制到限值之內,避免超壓出流現象的出現。二是給水系統中合理采取減壓措施。在給排水工程中配置一些合理的減壓裝置是控制水壓的有效措施,能很好的保證水壓限值,減少超壓出流現象的出現。三是設置減壓閥。減壓閥可以控制配水點水壓,效果也較為明顯,可降低水電的水流量。
(2)提高工程施工質量,選用合格的工程材料
從反映來看,市政給排水工程中出現最大的工程問題就是管路滲漏。這與工程設計不合理、材料不過關、施工方法不當、工程工藝欠佳等有直接關系。此外,還有部分工程是由于對環境和溫度的考慮不足,在溫度發生變化時,混凝土拉應力不足,導致管路泄露。所以,要對市政給排水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嚴格控制,采用合理的設計方案,利用合適的施工材料,保證良好的工藝,做到對施工環境的多重考慮。只有這樣,才能最低限度的減少給排水工程中的管路滲漏現象,實現水資源的節約。另外,從工程應用的材質來說,針對常見的管道節點和閥門處滲水的問題,提倡淘汰鍍鋅鋼管,采取高科技的工程材料。像高密度聚乙烯、鋁塑復合管、銅塑復合管等新型材料,這種材料對出給水管道中連接處的泄露能起到良好的控制作用,有效減少市政給排水工程中的管道泄漏。
(3)降低熱水供應系統的無效浪費
熱水供應系統造成的水資源浪費不容忽視,因此必須合理設計熱水供應系統,防止無效浪費。一是推廣室內熱水循環系統,對無循環定時熱水供應系統進行相應改造。室內熱水循環系統可以很好的減少無效冷水的排放,節省大量的水資源,而且循環的供水系統改造也比較簡單,成本也不高。二是合理設計熱水供應系統,控制熱水器與出水點的距離,進行恰當的管道保溫。由管道冷卻造成的無效冷水排放現象也是相當嚴重的。所以建議在對建筑進行設計中,應對建筑內的格局進行到位的考慮,避免給水系統與出水點距離過遠,盡量減少可能的浪費。同時應對熱水管道采取保溫措施,使管道中的熱水不至過快冷卻,減少水資源的浪費。三是采用高質量的溫控裝置,避免由調節水溫造成的水資源浪費。目前建筑的熱水供應系統中,存在著溫控裝置不夠靈敏的問題。溫控設置對水溫的控制不到位,導致用戶多次調試,進而造成水資源的浪費。市場上質量較高的溫控裝置價格偏高,不易普及,因此建議政府鼓勵開發性價比較高的溫控裝置,從而節約水資源。
(4)建立中水給排水設施,加強中水利用。
中水的利用是城市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市政的給排水工程要適應發展,與時俱進,做好對中水的利用。首先,選取合適的中水水源,并建立相關的排水工程,收集可利用的中水源。針對不同的水源選取合適的處理工藝進行污水凈化。國家要出臺相關的質量體系,對中水設施的質量進行嚴格的監控,保證中水的可利用性。其次,由于目前我國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較高,以目前的技術處理后的中水還達不到這個標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水水資源的利用,所以國家也要對提出推廣中使用相關支持政策,降低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然后建立中水給水設施,使中水的全面利用成為可能。
在推廣過程中,國家應利用行政和經濟手段為中水的推廣使用出善的政策。比如對大量利用中水的企業單位給予一定獎勵,對于中水處理成本過高、使用費用高于自來水的居民用水采取恰當的價格政策,對于拖建中水供水措施的單位進行合理的懲罰等等。雖然中水使用的相關工程投資量較大,但是中水的利用是未來市政給排水工程水資源節約的最主要、最有效方式。要實現市政給排水工程中對于中水的利用,還有賴于國家的大力支持。市政給排水工程中的水資源節約不僅僅要從工程上進行節約,也要從管理上實現對水資源的節約。例如深化對水價的改革、提高居民的節水意識,加強工程中的科學技術研究、為給排水工程提供節水技術支持,完善管理法規、加強給排水工程的監督機制等管理手段。
篇3
一、工作情況
(一)對全縣水庫退養工作進行抽查。
2016年以來,我縣全面開展水庫退養工作,到2018年末,全縣247座水庫已全面退養或以生態養殖的方式運行。為進一步掌握水庫退養情況,2月10號開始,分三個組對各鄉鎮水庫退養工作進行了抽查,共抽查了各類型水庫45座,其中有12座水庫水質狀況一般,部分水庫仍然存在投放豬糞、飼料等進行養殖,造成水體污染的現象,個別水庫周邊環境衛生狀況差。檢查組對存在的問題現場進行了交辦,限期進行整改;對水質疑似存在問題的水庫進行水質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有4座水庫水質未達到Ⅲ類以上標準。
為全面了解全縣水庫水質狀況,防止水庫水污染事件發生,根據上級有關要求,我局已啟動對全縣所有水庫水質、環境衛生、養殖情況調查摸底工作,現已完成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自7月份開始,以環保局環保檢測中心為依托,對全縣36座水庫水質進行了檢測,同比同期水為庫水質有了較大幅度的好轉,對部分水質較差的水庫下發整改通知書,確保水庫水質達標。
(二)積極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集中宣傳活動。
2019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七屆“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二屆“中國水周”。為搞好此次宣傳活動,我縣緊緊圍繞“堅持節水優先,強化水資源管理”宣傳主題,結合水利工作實際,統一部署、精心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3月22日,在縣城中心九龍廣場組織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集中宣傳活動,隆回縣緊緊圍繞“堅持節水優先、強化水資源管理”主題,通過懸掛橫幅、擺放展板、設立宣傳咨詢臺、發放節水宣傳單、向過往行人宣講節水知識、副縣長劉華中現場宣傳口號和倡議等形式,向廣大市民宣傳水法律法規,讓節水知識溶入千家萬戶,進一步提高市民節水、惜水、節水、護水意識。
二是利用電子媒介廣泛宣傳。制作節水宣傳音、視頻資料,利用城中電子屏、電視臺、新聞網站、移動通信平臺、微信等宣傳手段,全方位宣傳“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目的和意義,增強水患意識,培養節水自覺性。
三是節水知識進校園。3月24日,隆回一中舉辦“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水資源法律和水資源現狀,向師生及市民普及節水用水基本常識。
在活動現場懸掛宣傳橫幅,隆回一中節水志愿者協會的學生們發放《節水知識宣傳手冊》等宣傳資料、現場解答群眾疑問,向廣大師生及市民宣傳講解普及節水用水基本常識和水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倡導人們形成珍惜水、保護水、節約水的意識。
為了讓學生有愛水、惜水、節水、護水的意識,在校內電子屏滾動宣傳節水標語,營造濃厚節水宣傳氛圍;通過電視臺、廣播站,向全校師生發出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的倡議;通過主題班會、黑板報等途徑向學生們介紹了世界用水緊缺的現狀,讓他們了解節約用水的重要性,號召他們積極參與到節水活動中來;青年‘1志愿者們組成“節水監督員”,利用課余時間督促學生們節約用水,養成隨手關緊水龍頭的好習慣,堅決杜絕浪費現象。校長趙旭紅在大會上說:“水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滲透了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晶瑩剔透的水,滴滴都珍貴。節水應該成為我們的一門必修課。
四是鄉鎮宣傳全覆蓋。在收到省市關于“世界水日”“中國水同”宣傳的文件后,我局迅速制定了《隆回縣水利局2019年“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宣傳活動方案》,下發至各鄉鎮,要求各鄉鎮要以此為趁機,加強水法規宣傳,讓節約保護水資源知識家喻戶曉。
五是利用宣傳車巡回宣傳。為強化宣傳效果,我局出動宣傳車輛10臺次,在沿途鄉鎮人員集中區擺放宣傳臺,為過往群眾宣傳水法規知識,現場解答和受理群眾舉報,發放節水宣傳冊、飲用水源保護條例和移民工作條例宣傳冊。
為開展好此次集中宣傳活動,我局共投入宣傳經費近10萬元,共制作宣傳展板15塊,懸掛橫幅20條,張貼宣傳標語300張、張貼宣傳海報60套,制作宣傳板報26塊,發放宣傳10000份、節水知識手冊5000冊、水法規宣傳冊5000冊,出動流動宣傳車10臺次,設立宣傳咨詢臺10場次。
(三)積極開展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工作。
自3月份水利部部署開展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工作以來,局黨委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先后兩次召開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與水利工作人員會議,對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工作進行動員和培訓,保證了此項工作全面推進。同時,在局二級機構抽調人員組成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對全縣取水工程(設施)進行全面核查,共出動車輛100余臺次,人員400余人次,逐一鄉鎮、逐一工程進行核查登記,確保取水工程核查登記填報真實、數據可靠、定位準確、內容齊全。通過核查人員的反復核查,目前已全面完成取水工程核查登記工作,完成水庫、渠道、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小水電站等取水工程項目1109個,已全部通過復核,并通過了省水利廳技術督導組的復核。
(四)全面推進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取水許可發證工作。
根據省水利廳關于開展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取水許可工作視頻會議要求,局黨委立即召開了相關人員會議,并對此項工作進行安排,并明確責任單位和人員,嚴格按照省廳會議要求的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目前,千噸萬人和千人以上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已全部完成發證工作。千人以下的農村飲水工程取水發證工作已全面鋪開,已完成資料收集工作,并已完成50%的了取水發放證工作。一年來,共新發取水許可證225張,換發取水許可證20張。
(五)強化執法巡查,積極開展水事執法活動。
近年來,通過水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穩步推進,水政執法工作得到進一步規范,水事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水事糾紛得到有效化解,水事秩序日趨向好,水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但水事違法行為和水事糾紛仍時有發生。一年來,水政執法人員堅持主動作為,定期不定期的組織開展水事執法巡查,把水事違法行為遏制在萌芽階段。共出動執法車輛100余臺次,執法人員300余人次,巡查河道長度近千公里,現場制止水事違法行為20余起,開展水事執法巡查22次,下達各類法律文書50余份,立案調查水事案件6件,辦結水事違法案件4起,成功調處跨鄉鎮取水糾紛2起,參與調處跨縣界水事糾紛1起。
(六)加強水資源費征收,確保規費征收規范有序
通過2018年度水資源費補繳工作的開展,水資源費征收工作得到有力加強,各取水戶均能按要求足額繳納水資源費,對個別取水戶水資源費繳納確有困難的,通過申請延期的方式,足額繳納。對拖欠水資源費的,水政執法人員采取上門催收和執法結合的方式,力促水資源費及時有效的征收入庫。一年來,共征收水資源費730191.85元。
(七)落實精準扶貧政策,高標準完成扶貧任務
今年是全縣奪取脫貧攻堅的關鍵之年,也是我縣脫貧摘帽的決勝之年。為全面完成扶貧工作任務,水政人不辭辛勞,積極發揮水政人敢打硬仗、啃硬骨頭的良好作風,在水政執法與水資源管理工作千頭萬緒的情況下,毅然投身扶貧工作,按照全局統一部署,堅持與貧困戶“同吃、同住、同勞動”,確保每人每周下村天數1天以上,有效的為貧困戶脫貧摘帽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確保脫貧攻堅任務圓滿完成。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工作任務多,責任重。今年來,省市部署的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工作和農安飲水工程取水許可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標準高、要求嚴,而這兩項工作的基礎資料不完善,取水戶配合意識不強,導致工作開展起來難度較大。
二是水政執法工作與鄉鎮關系理順難。在開展水政掃法工作時,鄉鎮負責水利工作的人員不愿配合,認為鄉鎮有綜合執法中隊,執法應與鄉鎮執法隊聯系,而鄉鎮綜合執法隊與水利局沒有隸屬關系和業務關系,導致執法工作關系難協調,工作開展難。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高標準完成取水工程(設施)整改工作;
二是全面規范水政執法責任制,加快推進水政執法改革;
三是強化水政執法巡察,打擊各類水事違法活動;
篇4
石家莊高新區供排水公司位于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主要為高新區的居民和部分企業供水。隨著社會的發展,開發區供水公司供水區的擴大,供水管網的進一步完善,用水戶的不斷增加,原許可取水量已不能滿足開發區的用水需求,需要增加取水量。
該公司原許可取水量為470萬,根據計算到規劃水平年2015年需要增加的取水量為723.2萬m3/a。取水水源為淺層地下水,作為南水北調中線通水前的臨時水源,通水后采用引江水。項目利用現有的水源地。
二、需水量預測
根據石家莊市規劃局的批復文件,高新區供排水公司的供水管網要延伸到緊鄰高新區的裕華區宋營鎮的部分村鎮。石家莊市實行“退二進三”政策后,市區內部分企業、學校要搬遷到宋營鎮。據此對2015年供水公司需水量進行預測。
生活、公共事業用水量:據計算2015年供水總人口11.34萬人。本次計算,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額按115L/人·d計算,城市公共事業用水按66L/人·d計算(考慮到城市節水措施的實施)。2015年供水區居民生活、城市公共用水量749.2萬m3。
增加用水戶用水量:隨著開發區東區供水管網延伸,石家莊煙廠行政辦公區、河北省民營科研基地、寶石集團、石家莊信息工程學院(新校區)等用水戶采用供水排水公司集中供水,總共需要增加供水量106.8萬m3。
工業用水量:2006年開發區東區(供水區)工業總用水量594.5萬m3/a,其中供水公司供水248.8萬m3/a,到2015年工業用水維持現狀。
環境用水量:根據石家莊市土地利用規劃,2015年供水區域內綠化及道路面積為300ha,根據規范用水量按1.5L/m2·d的標準計算,需水量為0.45萬m3/d,道路澆灑及綠化用水量可以采用污水處理廠中水,不必利用新水。
管網漏失水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準》(CJJ92~2002)第6.1.1條“城市供水企業管網基本漏損率不應大于12%”之規定,且根據“6.2評定標準的修正”條款,又參考開發區自來水公司供水管網多年的漏損情況,確定供水管網漏損率為8%。據此計算管網漏失水量為88.4萬m3。
2015年總供水量包括供水區內居民生活、公共事業用水量,增加用水戶用水量、工業用水量、管網漏失水量。總計1193.2萬m3/a。
根據開發區東區現狀用水量和規劃年預測需水量綜合分析,建設項目用水指標是合理的。
三、取水水源分析
本項目有前期有抽水試驗資料,同時又有運行以來的水位流量數據,據此可以分析其運行的穩定性以及增加取水量的可行性與可靠性。
選用2006年為現狀水平年,2015年為規劃水平年。論證區內無地表水源,另外深層地下水單位涌水量小于20m3/h·m,且含水層已處于風化、膠結和半膠結狀態,不適于作為供水水源,因此選擇淺層地下水作為供水水源。開發區供水公司已有供水井20眼,供水規模5.0萬m3/d,無新建工程,因此本次論證重點對論證區地下水源的可行性和可靠性進行論證。
本項目水源地位于開發區東區,共有開采井20眼。其中6眼集中位于高新區東區石津渠北、東杜莊以南,其余14眼分散于開發區東區9.98km2范圍內。機井深88~144m,開采淺層地下水。
根據項目區水文地質條件,選擇開發區東區作為項目區的供水水源地,水源地位于滹沱河沖洪積扇的軸部,含水層巖性以砂卵礫石、中粗砂為主,含水層厚度30~60m,單位涌水量46.3~194.1m3/h·m。為了準確掌握該水源地水文地質情況,本次論證收集了水源地水源井及周邊地區現有的鉆孔資料,及水源地內水文物探資料。并對101、113、204號水源井進行了抽水試驗,以確定水源地的供水能力。
根據二次參數優選確定滲透系數K為130m/d,壓力傳導系數a為29855m2/d,導水系數T為5194m2/d。論證區主要開采淺層地下水,用于生活、工業、農業灌溉和其他用途。地下水現狀年(2006年)開采量為4260萬m3/a,其中工業用水總開采量為1016萬m3/a,農業灌溉用水開采量為2328萬m3/a,生活用水量733m3/a,牲畜用水量148m3/a,環境用水量35萬m3/a。
2006年高新區供水排水公司年取水量為732.5萬m3/a,預測到2015年供水排水公司取水量為1193.2萬m3/a。
論證區內地下水水質較好,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經分析預測,水源地在2015年前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對原水的水質要求,取水水質基本可靠。根據水源地鉆孔資料及抽水試驗資料,水源地淺層地下水有效含水層厚度30~60m左右,含水層巖性以粗砂、卵礫石為主,單位涌水量46.3~194.1m3/h·m。由101號井1994年抽水試驗資料,2006年、2008年實測資料可知,其單位涌水量變化不大,同時水源井2001~2006年年平均小時出水量變化不大,可知水源井出水量穩定。根據抽水試驗資料及水源井實測資料,可以得出水源井出水量穩定可靠,井距合理,能夠滿足本項目取水要求。根據水源井出水量,20眼水源井單井出水量1634m3/d可以滿足3.269萬m3/d的取水規模。
根據降深預測結果,水源地2015年地下水最大水位埋深將達到53.03m,可以滿足取水要求。降深預測計算,以204號井抽水試驗資料為基礎,選用非穩定流抽水試驗公式,根據實測資料對參數進行優選、擬合,計算方法適宜,參數準確可靠。
隨著本項目的實施,將逐步關停自備井。本項目增加取水量主要作為生活用水,考慮到本項目取水水質、取水成本以及城市建設、第三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因素對水量水質的要求,雖然本項目位于地下水超采區,但是增加取水量是必要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通水后,供水排水公司供水區內工業及生活用水采用南水北調引江水,現水源作為應急備用水源。因此,在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通水前,建設項目增加取水量可行。
四、水資源保護措施
做好水資源保護需要做好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包括: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跟蹤監測,防止污染、做好污水處理廠的監督管理、做好日常檢查、增強節水意識。工程措施包括:節水工程,提高工業用水的重復利用率、中水回用、推廣節水器具節水、加大水表配備率,通過發揮水價這一經濟杠桿的作用,促使工業用水大戶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實現達標排放;中水回用工程,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設,將現有用水戶可以利用中水的全部改為中水水源,盡可能的減少地下水的開采。改造現有管道,將生活用水中的沖廁用水等對水質要求較低的水與飲用水分開,能采用中水的盡量采用中水;集雨工程,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和回用工程,應要求各企業在工程建設中實施集雨工程,企業在設計和施工中,盡量采取蓄洪方式收集雨水;計量設施建設工程,根據水資源管理、保護以及開發區生態環境建設的要求,各企事業等用水單位,應在總取水口、各分取水口及各排水口安裝水量計量設施;各產業、各部門用水量、排水量、排水水質情況定期上報水行政主管部門。
五、結語
篇5
執法先嚴己,身正不怕影子歪。隊伍素質的高低是依法征收的關鍵。在征收工作中,要堅持隊伍建設與業務管理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一方面,要不斷加強隊伍的思想素質,嚴格執行“禁令”(嚴禁酒后征收,嚴禁包庇、縱容、袒護,嚴禁吃、拿、卡、要,嚴禁侵害納稅人合法權益,嚴禁違法征收,嚴禁插手征收)的要求,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增強服務意識。
另一方面,執法人員要加強對水資源稅代征政策的學習,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只有思想認識到位了,工作措施才能跟上,工作局面才能打開。
二.職責要明確——把握內部分工與內外協調的合理
內部分工負責是履行水資源費征收職責的需要。水資源費征收工作涉及面廣、征收數額較大,征收對象復雜。只有內部分工負責,才能合理劃分范圍,責任到人,按績考核,獎罰分明;才能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才能避免交叉重復,避免征收擾民問題;才能提高服務效率,優化部門形象。
內外協調是履行水資源費征收職責的必要條件。上下聯動,加強與上級溝通,加強稅務、水利、財政、物價和政府法制部門的配合,強化聯合執法,提高執法效果,才能突破地方保護主義,依法查處拒繳水資源費的“釘子戶”;才能發揮整體優勢,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切實提高水資源費征收到位率。
三.剛柔要相濟——把握人文關懷與依法行政關系
“柔”體現在文明執法上。它要求征收人員工作中文明用語、持證上崗、按照程序執法。在政策信息方面,主動、及時、準確、全面地將水資源費征收政策向納稅人解釋透徹,減少政策誤解。對于一些拒繳、拖延等違法行為也要多運用宣傳、教育的方式來糾正。
“剛”體現在原則性上。文明執法不等于妥協執法,而是要在文明執法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征收。對不按規定征收水資源費,或者對不符合緩繳條件而批準緩征水資源費的,應責令改正或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屢教不改甚至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違法行為,要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
行政處罰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由、財產影響最大最深,因此要通過制定制度細化自由裁量權,固化審查流程,排除執法干擾,明確執法責任,要通過聘用律師、集體討論等方式深化法律審查機制,規范執法行為和法律文書,減小行政自由裁量空間,確保執法工作規范、公平、公正地開展。
四.分寸要得當——把握自身定位與執法范圍問題
水務大隊應把握角色定位,既不能缺位,也不能錯位。面對新的形勢,按照水法規定的征收范圍、征收對象、征收標準以及取水單位和個人的實際取水量,依法足額征收水資源費,做到年初有目標、年內有檢查、年終有考核。
在征收過程中,對企業指導而不干涉,咨詢幫助而不設卡。為繳費單位和個人以及經濟發展創造平等、寬松的環境,充分發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五.執法要清正——把握依法征收與接受監督的關系
征收水資源費觸及到法人、公民和其他組織的切身利益,“公正、公開、公平”的征收原則需要社會來評判。接受監督有助于促進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廉政建設,保持依法管水、依法治水、執法為民的優秀本色,增強征收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對不斷推進依法征收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水務大隊要進一步完善行業內部監督體制機制,強化上下層級監督,聘請行風建設和依法征收工作監督員,設立水資源費征收工作有獎舉報信箱及電子郵箱,向社會公布監督電話,充分發揮人民群眾、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征收人員只要自身行得正、坐得直,依法收費就不怕監督;時時刻刻按章辦事,就經得起監督檢查;持證上崗,亮證收費,出于公心,嚴于律己,就能取信于民,讓人民滿意。
六.科學加規范——提高機構的執法能力與水平
一方面,要抓好征收核定。征收水資源費,核定取水量是關鍵也是難點。只有如實核定取水量,才能準確計算出應交費額,從源頭上防止水資源費的流失。水務征收部門應該研究建立定期進行征收核定的運行機制和工作方案,積極會同地稅部門做好取水單位和個人的取水量、應繳費額的核定工作。不僅要依法督促取用水戶如實提供取水量等取水資料,還要充分發揮水利部門的技術優勢,強化對取水計量設施的監管,提高取水核定的準確性。
篇6
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促進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可持續利用,保障建設項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和《水利產業政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于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請取水許可證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建設項目業主單位(以下簡稱業主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第三條建設項目利用水資源,必須遵循合理開發、節約使用、有效保護的原則;符合江河流域或區域的綜合規劃及水資源保護規劃等專項規劃;遵守經批準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協議。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從事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單位,必須取得相應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開展工作。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六條業主單位應當委托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的單位,對其建設項目進行水資源論證。
第七條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建設項目概況;
(二)取水水源論證;
(三)用水合理性論證;
(四)退(排)水情況及其對水環境影響分析;
(五)對其他用水戶權益的影響分析;
(六)其他事項。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基本要求見附件。
第八條業主單位應當在辦理取水許可預申請時向受理機關提交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不需要辦理取水許可預申請的建設項目,業主單位應當在辦理取水許可申請時向受理機關提交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未提交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受理機關不得受理取水許可(預)申請。
第九條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由具有審查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管理機構組織有關專家和單位進行審查,并根據取水的急需程度適時提出審查意見。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審查意見是審批取水許可(預)申請的技術依據。
第十條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機構負責對以下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進行審查:
(一)水利部授權流域管理機構審批取水許可(預)申請的建設項目;
(二)興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5萬噸以上)的建設項目。
其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分級審查權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業主單位在向計劃主管部門報送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應當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管理機構對其取水許可(預)申請提出的書面審查意見,并附具經審定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未提交取水許可(預)申請的書面審查意見及經審定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查通過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業主單位應重新或補充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并提交原審查機關重新審查:
(一)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取水標的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自審查通過之日起滿三年,建設項目未批準的。
第十三條從事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單位,在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中弄虛作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十四條從事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查的工作人員,,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取水量較少且對周邊影響較小的,可不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具體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基本要求
本附件是對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的基本要求。由于建設項目規模不等,取水水源類型不同,水資源論證的內容也有區別。承擔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的單位,可根據項目及取水水源類型,選擇其中相應內容開展論證工作。
一、總論
1、編制論證報告書的目的;
2、編制依據;
3、項目選址情況,有關部門審查意見;
4、項目建議書中提出的取水水源與取水地點;
5、論證委托書或合同,委托單位與承擔單位。
二、建設項目概況
1、建設項目名稱、項目性質;
2、建設地點,占地面積和土地利用情況;
3、建設規模及分期實施意見,職工人數與生活區建設;
4、主要產品及用水工藝;
5、建設項目用水保證率及水位、水量、水質、水溫等要求,取水地點,水源類型,取水口設置情況;
6、建設項目廢污水濃度、排放方式、排放總量、排污口設置情況。
三、建設項目所在流域或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
1、水文及水文地質條件,地表水、地下水及水資源總量時空分布特征,地表、地下水質概述;
2、現狀供水工程系統,現狀供用水情況及開發利用程度;
3、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建設項目取水水源論證
1、地表水源論證
(1)地表水源論證必須依據實測水文資料系列;
(2)依據水文資料系列,分析不同保證率的來水量、可供水量及取水可靠程度;
(3)分析不同時段取水對周邊水資源狀況及其它取水戶的影響;
(4)論證地表水源取水口的設置是否合理。
2、地下水源論證
(1)地下水源論證必須在區域水資源評價和水文地質詳查的基礎上進行;
(2)中型以上的地下水源地論證必須進行水文地質勘察工作;
(3)分析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含水層特征,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條件,分析地下水資源量、可開采量及取水的可靠性;
(4)分析取水量及取水層位對周邊水資源狀況、環境地質的影響;
(5)論證取水井布設是否合理,可能受到的影響。
五、建設項目用水量合理性分析
1、建設項目用水過程及水平衡分析;
2、產品用水定額、生活區生活用水定額及用水水平分析;
3、節水措施與節水潛力分析。
六、建設項目退水情況及其對水環境影響分析
1、退水系統及其組成概況;
2、污染物排放濃度、總量及達標情況;
3、污染物排放時間變化情況;
4、對附近河段環境的影響;
5、論證排污口設置是否合理。
七、建設項目開發利用水資源對水資源狀況及其他取水戶的影響分析
1、建設項目開發利用水資源對區域水資源狀況影響;
2、建設項目開發利用水資源對其他用水戶的影響。
八、水資源保護措施
根據水資源保護規劃提出水資源量、質保護措施。
九、影響其他用水戶權益的補償方案
1、周邊地區及有關單位對建設項目取水和退水的意見;
2、對其他用水戶影響的補償方案。
十、水資源論證結論
1、建設項目取水的合理性;
篇7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是指對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與水質等項目的監測、水文調查、水文測量、水能勘測,水文水資源情報預報,水文測報系統工程的設計與實施,水文分析與計算以及對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資源調查和對水量水質的評價等專業活動。
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是指依據江河流域或者區域綜合規劃以及水資源專項規劃,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對水環境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的專業活動。
第三條凡從事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證書》,并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工作。
凡從事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證書》,并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工作。
第四條水利部負責全國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審批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并對資質證書的發放實行總量控制。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證書》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證書》,由水利部統一印制。
第五條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按照申請單位的技術條件和承擔業務范圍不同,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取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的單位(以下簡稱持證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與資質證書載明的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相適應的業務。
第六條取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甲級資質的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資質證書核準業務范圍的各等級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
取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乙級資質的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資質證書核準業務范圍的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
下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只能由取得甲級資質的單位承擔:
(一)全國性的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
(二)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
(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
(四)國際河流的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
第七條取得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甲級資質的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各等級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
取得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乙級資質的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地表水日取水規模4萬立方米以下或地下水日取水規模1萬立方米以下的各類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
下列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只能由取得甲級資質的單位承擔:
(一)由國務院或國務院委托國家計委審批的;
(二)在國際跨界河流、國際邊界河流干流上取水的;
(三)在省際邊界河流、湖泊上取水的;
(四)跨?。ㄗ灾螀^、直轄市)行政區域、跨流域(特指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取水的;
(五)涉及國家、地區安全的特殊行業取水的。
第八條申請取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
(二)能夠獨立承擔并完成國家規定區域和水系范圍內的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全部或單項業務;
(三)擁有能滿足從事對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與水質等項目的監測、水文調查、水文測量、水能勘測,水文水資源情報預報,水文測報系統工程的設計與實施,水文分析與計算,水資源調查評價等工作要求,符合上崗條件,熟悉和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配備有與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專業設施和專項儀器設備。
第九條申請取得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
(二)能夠獨立完成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中取水、用水、退水等主要因素的調查分析和影響預測,有能力開展相關區域水資源現狀調查和預測,有分析、審核技術報告、監測數據的能力,能獨立編寫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三)擁有能滿足從事水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規劃、水利工程和給水排水工程規劃設計、生態與環境分析、經濟分析等工作要求,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區域水資源狀況,符合上崗條件,熟悉和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配備有與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專業設施和設備。
第十條申請取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法人資格證明;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的簡歷及身份證明;
(四)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統計表、技術骨干職稱證明;
(五)承擔過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相關業務的業績證明;
(六)必備的工作場所和專業技術設施、設備證明;
(七)單位章程或有關的管理規章制度;
(八)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甲級證書,由水利部審批和頒發;乙級證書由?。ㄗ灾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和頒發。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頒發乙級證書后的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報水利部備案。
水利部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的所屬單位申請甲、乙級證書的,由水利部審批和頒發。
第十二條申請取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報水利部或者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其中,申請取得甲級資質的,在報水利部前,應當先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步審查意見。流域管理機構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直屬單位申請取得甲級資質的,直接報水利部審查。
第十三條水利部或者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頒發資質證書;向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發出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水利部應當定期公布取得資質證書的單位名單和相應的資質等級。
第十五條從事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的技術人員,應當取得上崗培訓證書。
水利部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負責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對經培訓并考試合格的,發給上崗培訓證書。
持證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從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
第十六條持證單位在與委托單位簽訂合同時,應當在合同書中載明資質證書的等級、編號、業務范圍、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等事項。
持證單位受委托完成的成果,必須附有資質證書的復印件、主要技術負責人的簽名以及工作人員的上崗培訓證書編號等內容。
第十七條對資質證書實行年檢和日常檢查制度。年檢工作由發證機關組織進行。
年檢期間為每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
第十八條持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見或者年檢不予通過:
(一)不按規定填報《資質年度檢查表》的;
(二)沒有在合同或完成的成果上注明資質等級、編號、技術負責人等有關內容的;
(三)一年內完成的成果兩次沒有通過審查的;
(四)不參加年檢或拒絕接受日常檢查的;
(五)人員或設施設備發生變動,不符合資質申請最低標準的。
第十九條持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一)單位發生分立、合并的;
(二)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注冊地址變更的;
(三)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變更的;
(四)其他應當辦理變更手續的事項。
第二十條持證單位解散、破產、依法被撤銷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逾期不辦理的,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第二十一條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在距期滿六十日前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偽造資質證書或者沒有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或者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業務的,其評價或者論證報告無效,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繳其資質證書,并處以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持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降低其資質等級或者收繳其資質證書:
(一)轉包或變相轉包所承擔的業務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承接業務的;
(三)超出資質業務范圍從事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活動的;
(四)出借資質證書的;
(五)連續兩次年檢不予通過的;
(六)從業過程中弄虛作假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取得資質證書后兩年內沒有開展業務工作的。
篇8
論文關鍵詞:改革;水資源;行政管理
論文摘要:對水資源行政管理問題進行了詳細分析,同時對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標、利益結構、動力和阻力進行了分析,以此深化對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及其進程的認識。
水資源問題用系統的觀點來看,可以分為工程體系問題和行政管理體系問題。水資源的工程體系問題包括水源、水調度、水土保持、水污染治理、防洪排澇等工程的規模是否適度、布局是否合理、利用效率是否高效等;水資源的行政管理體系問題包括行政管理體制是否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管理職能的確定是否符合科學合理和適應性的要求、管理手段是否先進有效、管理效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等。本文將著重對水資源行政管理問題進行討論。
1問題的分析
1.1管理觀念問題首先對管理落后的認識不足。嚴格來講,我國目前仍然處于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時期,尤其在水資源管理方面。其次對人與自然的辨證關系認識不足。我們一直把人放在自然的對立面,對自然無休止地索取,人也就必然受到自然的懲罰。如為解決糧食問題,不加控制地超采地下水而出現地下漏斗;為防洪排澇,一味加高堤防。
1.2行政體制問題由于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縱向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權益,橫向涉及水利、農業、建設和環保等部門的權益,重復管理現象嚴重,責任不明,“政出多門”,不但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減弱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而且不利于水資源的統一管理、統籌兼顧、優化配置、節約保護和高效利用,違背了水的自然規律,尤其在流域管理和城市水務管理問題上矛盾更為突出。
1.3管理職能問題管理上仍然存在嚴重的“越位”和“缺位”現象。“越位”主要指該由市場來解決的問題仍由政府來承擔。如水資源合理配置問題,其中最典型的是我國北方缺水地區水資源分配問題?!叭蔽弧敝饕负暧^調控不到位。如政策、法規的透明度、統一性和預見性較差;水資源監測、評價水平偏低;政策引導、信息服務跟不上等。
2改革的分析
2.1改革目標的分析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必須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為基本原則,以建立水市場為中心,把行政管理體制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作為重點,以實現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最終實現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包括:①加快水法、節水法等水法規體系的建設;②在明確水權的基礎上,建立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機構;結合城市供水及水處理市場的對外開放形勢,積極推行城市水務一體化管理;③以水價政策改革為契機,建立和完善水市場規制體系;④啟動水利資產管理運行機制,提高水利建設融資和水利國有資產增值保值能力。
2.2改革動力與阻力的分析
2.2.1改革的動力。改革的動力一方面是利益的驅動,另一方面是現實的需要。
①客觀形式的需要。所謂客觀形勢主要是指:我國水資源所面臨的危機已經嚴重制約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水利部門的改革顯然已經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需要進一步開放水務市場等。
②履行職責的需要。供水價格偏低,造成水資源浪費嚴重;眾多供水企業以及相關水管單位經營失敗、普遍虧損等等。問題的解決取決于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度和進程,因此,履行職責的需要也是改革的推動力之一。
2.2.2改革的阻力。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的阻力,一方面來自既得利益者,另一方面來自傳統觀念的束縛和習慣勢力的制約。
只注重了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而忽視了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由于人們對水資源危機的認識不足,同時又由于改革的道路是艱難而曲折的,需要社會以及個人付出一定代價,因此,舊觀念的束縛對改革是一種無形障礙。同時,習慣勢力的影響也對改革形成阻礙。在計劃經濟條件下,人們通常認為水利是福利事業,理應由國家投資和無償用水和排污。在這樣一種思維定式下,要想確立新的水資源觀念、水市場觀念,其難度是顯而易見的。
3.改革的構想
3.1行政體制改革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是:以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和城市水務一體化管理為突破口,構建現代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以保證政府職能系統效益最佳,保證中央、地方以及社會組織對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的積極性的發揮。
3.1.1流域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設立流域管理委員會,其成員由中央政府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用水戶代表、專家代表;委員會主席由選舉產生;流域委員會依法擁有對流域水資源的分配權,依法對流域水資源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實現流域水資源的優化配置。
3.1.2城市水務實行一體化管理。對供水企業、水處理企業實行出租或轉讓;對經營性水務工程實行資產管理;將用水許可與排污許可有機結合起來,推進城市節水。
3.2建立水市場
3.2.1水權管理改革。水權管理的核心是產權的明晰和確定。將水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開,是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的前提,是建立水市場的基礎。
建議通過法律的形式,首先確定以占有優先權原則為主、河岸優先權及慣例水權原則為輔的優先權原則,再結合水資源現狀,因地制宜,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第二,設定總量控制、保障生活用水和環境用水,旱情調度預案、水污染防治的事權劃分等限制條件。第三,實行以水資源規劃為先導,有計劃、分類分批地進行水資源使用權登記并公告社會。第四,建立水資源使用權招投標、使用權拍賣等管理機制。通過以上努力,逐步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水權制度。
3.2.2水價政策改革。改革現行的水價制定方法,按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即由政府代表、用水戶代表、供水企業以及有資質的獨立審計事務所共同協商確定水價;水價應計入資源水價、工程成本、利潤;資源水價應在政府統一評估基礎上允許在合理的范圍內浮動;利潤不再以工程成本及運行成本加成的方式計算,而是以國家的社會平均利潤率和資本金來計算;水價的確定要兼顧公眾承受能力和政府的財政能力。
3.3改革管理模式
3.3.1資產管理。要盡快調整政府及水利部門在水利工程建設及管理中的定位。水務企業完成企業自我發展的公司制經營實體,經營性、科研性、開發性的事業單位要逐步轉制為企業。依據不同的情況和條件,對原有的水利工程要逐步實行企業化管理。
3.3.2節約用水。在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下,水價是調節供需方矛盾最敏感的經濟杠桿。國外研究表明,水價提高10%,將使家庭用水減少3%~7%,同時如果水費沒有占到市民收入的1%以上,人們就不會注意節水問題。
因此,政府應在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調整產業結構、制定相關用水標準及定額、推進節水技術發展的同時,以改革水價政策、提高全社會節水意識為重點,運用信息技術等現代管理手段,在建立節水型社會過程中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
篇9
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
水資源是有限的自然資源。人類治水雖然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存在一些違背自然規律的問題,如過度開墾山林,造成水土流失、江河淤積、生態惡化;對水資源無節制地開發利用,導致江河斷流;地下水超采,導致地面下沉;過度圍湖造田,侵占河道,降低了河湖調蓄能力和行洪能力。這些都是因為人們在治水的過程中沒有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因此,我們要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堅持人水相親、人水兩利,科學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以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的協調發展。
正確處理水資源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關系
水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經濟社會發展必須充分考慮水資源條件。水資源是有承載能力的,經濟社會發展在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內,就能實現可持續發展,否則,發展就會失去物質基礎,造成生態系統破壞、生存環境惡化的局面。因此,我們要科學分析每一個區域的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認真分析水資源承載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以利于研究對策,確保水資源滿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首先,要做好水資源綜合規劃工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摸清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全面制定水資源開發、利用、配置、節約和保護的規劃方案。其次,要全面實施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在立項前對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退水水質及其對水環境的影響等方面進行評價和論證,判斷其取水是否超過當地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使重大建設項目符合當地的水資源條件,達到相協調的目的。
正確處理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的關系
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是合理利用水資源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它們的共同目的是追求水資源的供需平衡。因此,必須堅持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同時抓。在節約用水方面,要實行用水定額管理,積極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在水資源保護方面,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開展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記工作,強化對飲用水源區、水功能區和入河排污口的管理,逐步建立排污總量控制制度;要抓緊地下水超采區核定,加強地下水保護工作;要抓好水質監測站網建設,加強水質監測,重點城市飲用水源區水質旬(月)報,確保供水安全。
正確處理依法管理和市場機制的關系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方面,要依法利用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等行政手段對水資源進行管理;另一方面,要遵循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首先,要進一步健全水資源法規體系建設,完善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水資源,嚴格取水許可審批,做好取水后用水、排水的監督工作。其次,要強化水資源費征管,實現水資源有償使用。
篇10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建立良好的水資源秩序、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目標,通過依法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各項水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落實,全面規范水資源管理秩序,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可靠的水資源保障。
(二)主要目標。全面整頓和規范水資源管理秩序,切實做到取水必須經過許可,用水必須嚴格計量,必須依法繳納水資源費,違法取水必須依法處罰,水源地污染必須依法整治,為在全市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打下良好基礎。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
重點整治非法打井、無證取水、不安裝取水計量設施、不服從水資源調度指令、不依法繳納水資源費、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從事污染水源活動等水事違法行為。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取水用水管理方面
1、無取水許可證而向城市供水管網、鄉鎮駐地、工業園區和企業供水的;
2、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水資源論證的;
3、城市主要供水水源管理單位執行水資源調度指令不到位的;
4、未經取水許可擅自鑿井或者違法建設取水工程設施的;
5、未辦理取水許可證,違法取水的;
6、未安裝取水計量設施取水,以及取水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的;
7、供水、需水單位私下達成書面或口頭協議,違規計量、違規收取水費,擾亂供需水市場秩序的。
(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方面
1、拒繳、拖繳、欠繳水資源費,或者虛報瞞報、不按實際取水量足額繳納的;
2、應征未征或者未足額征收的;
3、不按標準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標準的;
4、水資源費征收未使用專用票據的;
5、其它違反取水許可和水資源征收管理規定的。
(三)水資源保護方面
1、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
2、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從事工業、養殖、建筑等影響水源水質活動的;
3、未經許可在河道、水庫新建、改建或擴大排污口的。
三、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自2010年8月份開始,至2010年11月25日結束。整治行動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和宣傳發動階段(8月10日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企業根據實際,認真制定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通過召開會議、下發文件、印發材料等形式,部署整治行動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并將整治內容和自查自糾要求落實到每一個取用水單位。要通過報紙、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水資源管理法規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設立并公開舉報電話,鼓勵廣大群眾舉報違法取水行為,全面啟動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10日至8月31日)。根據方案要求,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將本轄區內違法取水、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排污、違法設置入河排污口等違法企業情況,于8月31日前報送市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聯席會議辦公室。各取用水單位要按照整治內容認真查找取用水是否辦理許可證、是否按審批要求取水和退水、是否超計劃用水、是否改變取水水源及用途、是否安裝計量設施及運行正常、是否依法及時并按標準和實際用水量繳納水資源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存在問題主動整改的可以減輕處罰或不予處罰;對符合取水條件需補辦手續或補繳水資源費的,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三)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9月1日至10月10日)。采取進廠到戶的方式,在對每一個取用水戶、每一個取水口、每一個自備井進行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違法取用水等行為逐個依法立案查處。在整治行動中,對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污染水源案件、屢查屢犯的典型違法取水案件,要進行掛牌督辦,組織聯合執法,加大處罰力度。對拒不接受處罰的單位或個人,依法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鞏固提高階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對整治行動中查出的水資源違法行為登記備案并嚴肅處理,對查處的大案、要案尤其是“掛牌督辦”案件進行落實,堅決依法辦理。
(五)總結階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各責任單位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并將工作總結上報聯席會議辦公室,由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全面總結,經批準后上報。
四、責任分工
(一)市水利局負責整治行動的日常工作協調和組織實施,組織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和立案查處與督辦,并對整治行動進行總結。
(二)市人民法院負責對整治行動中遇到的拒不接受處罰的單位或個人依法進行強制執行。
(三)市監察局負責對行政機關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監察,對違反水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四)市發改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中對取用水建設項目立項進行把關審核;負責做好水資源費、水費征計標準的監督及超計劃加價水費標準的核定工作。
(五)市公安局負責對整治行動中遇到的暴力抗法或拒絕、阻礙執行公務的行為進行制止,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構成犯罪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和追究。
(六)市財政局負責按照有關要求繼續加強水資源費征收和使用的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資源費的專項整治工作。
(七)市城建局負責對城市節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做好節水“三同時”制度的落實,監督城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采用節水型工藝或設備。
(八)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協助對建成區內違法取水工程的相關違章建筑進行拆除。
(九)市審計局負責做好水資源費繳納或征收的審計檢查監督工作。
(十)市廣電局負責利用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水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十一)市工商局負責提供專項整治行動中涉及的經營單位的名稱、法人、地址等有關資料。
(十二)市環保局負責協助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做好全市水環境狀況監督檢查,對水污染事件進行查處。
(十三)市政公用事業總公司負責提供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的供水單位和個人的名稱、法人、地址及其他有關情況;負責對城市節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開展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是加強全市水資源管理,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依法治水的重要舉措。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召集人的市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市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整治行動中遇到的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協調和開展情況的匯總上報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企業要建立相應的專項整治行動領導機構,周密部署,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務求實效。
(二)部門聯動,嚴格執法。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強化聯動,齊抓共管,合力打擊違法行為。要成立聯合執法組,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對抗拒執法、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要依法嚴懲。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建立執法聯動機制和信息通報、情況報告等制度,確保政令暢通。對在整治行動中消極應付、瞞案不報、有案不查、干擾辦案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