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安全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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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交互式營銷 手機廣告 內容分析
2009 年1 月7 日,隨著工業及信息化部相繼為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以及中國聯通發放了3G 牌照,這標志著我國電信業正式進入了3G 時代。①2008年至2011年這四年期間,有不少學者對3G 時代背景下的手機廣告進行了大量的研究與分析。
在數字時代互動營銷這個大背景環境下,本文對有關手機廣告研究的文獻資料加以梳理,并提出研究不足及創新之處。
一、統計分析方法
1、統計范圍
本次樣本選取的來源為CNKI中國知網2008年至2011年期間,發表在期刊、報紙、數據庫中所有中文學術文獻資料。
2、統計數據來源
本文主要采取內容分析法,為了得到全面詳實的數據資料,由于CNKI包括了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博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重要會議論文數據庫等,收錄文獻總量達4667 萬篇,能夠一次檢索較為全面的學術信息,因此選此作為檢索平臺能較為全面的獲取論文數據資料,也能基本客觀的反映我國手機廣告的研究狀況。筆者選取了CNKI中國知識資源總庫作為檢索平臺,以“手機廣告+年份(2008
/2009/2010/2011/年)”為檢索式,在題名和關鍵詞中進行檢索,所得結果相加得到原始數據。
3、統計分析方法
利用計算機對所得數據進行處理, 在檢索結果中排除重復的,以及與研究無關的論文后,對數據進行標記和分類統計分析。
二、統計結果內容分析
1、論文時間
自2008年至2011年,這四年也反映了3G發展的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2008年,數最多,屬于初探與摸索,很多都是淺議;第二階段,也就是進入2009年3G 時代的到來,隨著3G發展的日益成熟,對于手機廣告的研究也日趨明朗化,許多觀點已有明確的針對性和傾向性;至第三階段,2010年及2011年,手機廣告在3G飛速發展的背景下,已成為研究重點。
2008-2009年是手機廣告研究的發展階段,兩年論文量共計有94篇,占總數的84%,2010年發表的相關論文數量明顯下降,而到了2011年,發表數量又有了一個大幅度的增長。依據普賴斯的觀點,即當學科進入大發展時期,文獻量會迅速上升, 而當學科理論日趨成熟時,論文數量增長便會相對減緩,文獻量有一個穩定期。
2、論文期刊源
2008年—2011年,四年期間共152篇論文分散在59 種期刊上,論文分布總體來講比較分散。平均每種期刊上僅載文2. 69篇,依據核心期刊“80%累計法”,即80% 的論文應該集中在約20%的核心期刊上,而現在關于手機廣告的相關研究論文的80% 分散在59種期刊上, 論文分布顯得過于分散。
3、研究議題
通過文章梳理與研究,可以將152篇文章歸為以下八個研究議題類別,其中以分析廣告行業現狀的文章數量最多,有33篇,占總數的21.71%,而手機廣告的法律規范是2011年開始關注與研究的議題,但是的成果并不多,通過研究對比發現,手機公信力是一個較新的研究議題,發表的論文僅為7篇。由此推測,之后研究方向可能以此類尚未成熟的研究議題為主。
4、論文角度
通過對這152篇論文進行統計分析,筆者發現共有94篇文章,是從宏觀的角度分析手機廣告,占總數的61.84%,而單純從受眾角度來進行研究分析的,只有28篇文章,占總數的18.42%,因此,今后研究應該更全面客觀。
三、手機廣告的不足及對策
通過分析,發現手機廣告的研究已較為成熟,從這些研究中,我們可以發現手機廣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及對策。
1、手機廣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1)信息盲目發送,傳播效果不好。 由于對手機短信廣告傳播規律的認識不足,導致了手機廣告信息的盲目發送,引起受眾不滿。此外,手機廣告往往是在一定范圍內群發,其內容可能并不能讓受眾都接受,這些都會增加受眾對于手機短信廣告的抵觸心理。
(2)廣告形式單一,吸引力有限。目前的短信廣告,主要形式是以文字為主,內容過于直白,訴求較為明顯,而且也限制了廣告的信息量。因此,相較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的廣告而言,手機短信廣告吸引力有限。
(3)WAP 流量收費,制約手機廣告發展。流量費,是指用戶使用GPRS 接入移動夢網等WAP站點時,所產生的數據流量費用,接入費用以其流量為基準進行計算。②雖然運營商采取了很多套餐等優惠手段,但是對于絕大多數移動用戶而言,除非包月,否則這筆額外的費用還是不愿意接受的,這也成為影響手機媒體廣告業務發展的因素之一,制約了手機廣告的行業發展。
(4)缺乏第三方監控,手機廣告市場未規范。由于我國目前尚沒有設立相關行政機構,對手機廣告進行管理,因此手機用戶的安全存在隱患,并且缺乏第三方監控,而現行的《廣告法》中也沒有涉及短信相關安全法規,我國首部個人信息保護法還在起草中,③因此使手機廣告整體運營管理顯得相對滯后,這也影響了整個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對策
(1)多做市場調研,重視用戶體驗。應該多進行市場調研,對受眾群體應有精確的分析和定位,對于潛在的目標消費群體應有針對性地加以歸類及關注,還可以建立相應的手機用戶體驗數據庫,④將用戶體驗與手機廣告內容定制相關聯,減少對受眾的干擾,使受眾對手機廣告的接受度提高。
(2)豐富手機廣告的表現方式及推送渠道。應改變傳統以接受手機文本短信為主的廣告推送模式,豐富手機廣告表現方式,增加多渠道推送方式,如手機視頻廣告、手機游戲嵌入式廣告等,以吸引更多用戶的關注。
(3)改變收費方式, 推出互動營銷模式。手機廣告的接受若產生流量費用,勢必會降低客戶閱讀手機廣告的積極性。所以,手機廣告主應和移動運營商合作,改變收費方式,尋求新的互動營銷模式,如看廣告送話費等,進一步推進手機廣告發展。
(4)增加短信驗證服務,提升用戶信任度。為了杜絕垃圾短信的騷擾,提升用戶對于手機廣告內容的信任度,手機用戶可以對收到的手機廣告進行短信驗證,以辨真偽,對于虛假廣告,可以及時舉報。
(5)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加大監管力度。國家應盡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從制度上規范手機廣告行業的行為及經營方式,隨著3G牌照的發放、核準制的制定,以及中國網絡大規模的測試,這些將從政策層面上加速手機市場競爭全面升級。⑤因此,制定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加大監管力度,將有利于未來手機廣告行業穩定有序的發展。
(6)完善第三方“監、測、禁”職能, 推動手機廣告健康發展。除了應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之外,還應當建立手機廣告經營實名登記制。對于手機廣告的,實行第三方監測,由于其是實名登記,因此對于用戶所接受到的手機廣告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一旦傳播虛假廣告,被用戶舉報,第三方監測部門可以實行其“禁”的職能,嚴厲打擊非法虛假廣告,保護受眾群體,推動手機廣告行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①劉君,《大眾傳播時代的多元化傳播格局—傳播學視野下的手機媒體影響力分析》[J].《北方論叢》,2007(3)
②許之敏、徐小娟,《手機廣告的興起與發展趨勢》[J].《商業現代化》,2008(1)
③喻國明、張小爭:《傳媒競爭力產業價值鏈案例與模式》[M].北京:華夏出版社,2005
④許政,《3G 時代手機廣告十大趨勢》[J].《廣告大觀(媒介版)》,2007(1)
⑤那秋明、陳意,《關于手機商業短信息廣告發展的法律思考》[J].《北方經貿》,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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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明星 虛假廣告 民事責任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商家為了提高產品競爭力,追求經濟利益,采用各種手段吸引消費者,其中廣告是應用最為廣泛的手段之一。形形的廣告充斥于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商家為了達到廣告傳播效果,不惜重金雇傭名人做代言,明星效應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群眾的消費傾向。但是近年來,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愈演愈烈,各種“明星產品”不斷出現問題,名人代言虛假廣告所引發的產品糾紛事件不斷被曝光,消費者通過各種渠道對不負責任的代言明星進行譴責,要求法律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是我國的立法和相關措施不盡完善,明星承擔法律責任的要求總得不到實現。我國亟待完善對明星代言各種產品虛假廣告的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本文就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民事責任承擔及如何完善廣告代言制度展開分析。
一、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界定
(一)虛假廣告的認定
在我國,對于虛假廣告并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我們從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可以推測出來。結合《廣告法》對廣告的定義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可將虛假廣告定義為: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介紹其商品或服務時,采用欺詐手段,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導致或是足以導致消費者對其產品或服務產生錯誤的判斷的宣傳行為。
(二)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特征
上文已對虛假廣告做出了認定,那么怎樣界定何為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行為,哪些明星代言行為是違反法律或道德的要求呢?而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明星代言虛假廣告具有哪些特征。
1.主體的復雜性
虛假廣告的主體一般包括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者。一般情況下虛假廣告行為是由三方共同施行的,或者由兩方聯合實施。豍
2.內容的不真實性
虛假廣告所宣傳的內容往往與商品的真實功效不符或者過于夸張商品的某些功能,或虛稱商品具有其實不存在的功能。可能會誤導消費者或可能使消費者對商品的真實情況產生錯誤理解,從而影響其購買決策。
3.行為的違法性
虛假廣告大多采取欺騙的手段,且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廣告主體在廣告中虛構或夸大事實,而明星代言人依然為其代言,使廣大消費者對商品產生錯誤認識。
4.主觀上存在過錯
代言明星對其所實施的違法行為主觀上存在過錯,包括故意或過失,只要代言人明知是虛假廣告,或應當知道而沒有盡到基本注意義務仍為其代言,則毋庸置疑構成代言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5.實際引起了損害后果。
必須有相當比例的消費者被欺騙或誤導,多人利益都因此虛假廣告而受到損害,才可要求代言人為此承擔責任。由于造成消費者利益損害的原因是復雜的,若僅是個別消費者被誤導,還不具有普遍意義,只有消費者被欺騙或被誤導達到一定數量時,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行為才能成立。
二、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民事責任的構成
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并從最大限度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準點出發,我認為將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行為定性為侵權行為更為適宜,更有利于消費者因明星代言的虛假廣告受到損害時得到充分救濟。所以其民事責任的構成即可參照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來分析。
(一)實施了代言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明星要為其虛假代言行為承擔責任的前提條件是其確實實施了虛假代言行為,他們利用自身的聲譽和社會影響力,為其雇主代言瑕疵商品或服務,影響消費者的消費傾向。反之,若代言人的行為并未違反法律規定,而是由于其他一些客觀原因,則即使造成損害,也不用承擔民事責任。
(二)引起了損害后果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必須引起了一定的后果才需承擔責任,若其行為沒有引起任何不良后果而要求其承擔責任則會違反我國民法公平、平等等基本原則。
(三)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即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須是由于相信明星代言的廣告而購買其產品或服務,而明星代言的產品或服務存在缺陷而使消費者人身或財產權益受到侵害。只有代言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關系,要求明星代言人承擔侵權責任才言之有據。
(四)代言人存在主觀過錯
過錯,是指行為人通過其實施的侵權行為所表現出來的在法律和道德上應受非難的故意和過失狀態。豏代言人對其代言的虛假廣告承擔民事責任須具備主觀過錯這一要件,即代言人明知該廣告為虛假廣告仍為其代言,或者代言人應當預見到該廣告虛假可能會損害消費者利益,而仍舊代言。
三、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民事責任的法律規制及其完善
(一)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民事責任的法律規制
在我國,明星代言廣告已成為普遍的現象。商家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爭相尋求明星代言其產品,而明星也在利益的驅動下對商家的要求來者不拒。那么對于近年來虛假廣告的不斷涌現的現象,我國目前有哪些規定來予以規制呢?
從我國《廣告法》第38條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廣告法規定了虛假廣告應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者承擔責任,然而對于代言人的責任卻只字未提。而正是由于這種法律規定的漏洞使得代言明星可以“沒有后顧之憂”的進行代言。即使其代言的廣告是虛假的,也有其他責任主體在其后擔著,大可高枕無憂,雖然可能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但是對其實際的直接利益并無多大損害。顯然,這樣的規定遠不能達到遏制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目的。
另外,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9條第1款,第39條,及《刑法》第220條,都明確的禁止了虛假廣告行為,對虛假宣傳的責任主體進行了規制,規定了責任主體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然而卻無一涉及到明星代言的民事責任。
(二)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民事責任法律規制的局限性
2009年6月1日實施的《食品安全法》首次提到了個人承擔虛假廣告的法律責任問題,其中第55條唯一一次將個人在虛假廣告中的民事責任正式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但是僅僅限于對食品領域內的代言行為加以約束,而未涉及其他領域。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對“提供廣告等宣傳”(自然包括明星代言廣告)的行為規定了刑事責任,其進步意義是顯而易見的,特別是對代言虛假藥品廣告將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無疑對代言明星具有巨大的震懾與約束作用。
但是,結合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追究明星虛假代言廣告行為的民事責任,立法上仍然存在以下局限:
1.調整范圍較窄
現行法僅規定了虛假代言食品與藥品的代言明星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是,對其他商品或服務方面則沒有明確的規范。
2.責任承擔方式單一
《食品安全法》雖規定了虛假代言食品廣告可能承擔的連帶責任,但這僅僅是民事責任。除有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生產、銷售假藥、劣藥而提供廣告等宣傳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外,對其他虛假代言行為追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卻不明確、不具體、實務操作難度大。
3.救濟方式缺乏
即使《食品安全法》的出臺為消費者提供了一定的追究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救濟方式,但僅僅要求其承擔較輕的民事責任,并未引入先行賠付和懲罰性賠償的做法,救濟方式過于單一。
總之,盡管《食品安全法》為我們提供了從法律上規范明星代言廣告行為的先例,但是僅憑這些規定,難以從根本上扭轉中國當前規范廣告代言制度的不健全局面。
(三)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民事責任法律規制的完善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泛濫不僅給消費者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和財產損失,而且給國家、集體和社會也帶來了巨大負擔。但目前法律現狀卻不容樂觀,本文就完善明星代言廣告法律的規制提出以下構想。
1.完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至今為止,通觀我國規定廣告行為的相關法規,除最新的《食品安全法》以外,幾乎沒有其他法規專門規制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行為。所以我們必須對明星代言廣告行為進行嚴格規制。如在民事法規中明確規定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應承擔民事責任,加重其承擔民事責任的程度。明星應為其代言的產品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代言之前應盡仔細審查、體驗的義務。若其代言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則應當對因此受到損害的消費者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2.明星代言必須有明確嚴格的歸責體制
法律法規必須要求明星代言時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并設置嚴格的義務性規定,所以我國在為明星代言廣告設立法律規制時,同時也必須明確嚴格的代言義務。豒可以規定以下義務:代言人須確保其所做廣告與產品真實情況相符,保證廣告詞與其真實意思一致的義務;代言人所聲明的產品質量和效果必須要有事實依據,已經過其審查或試用。同時,還應加大代言人承當虛假廣告的責任力度,如根據虛假廣告引起的損害后果的大小,可以規定代言人承擔停止代言、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懲罰性賠償、登報公告等多種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合并適用。
3.建立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
虛假廣告作為一種特殊的侵權行為,一般的過錯責任顯然不夠奏效。代言人如果明知或應知是虛假廣告仍參與設計、制作、并或推薦的,毋庸置疑構成違法行為。但是,普通消費者想要證明代言人的主觀過錯何其艱難。所以,我認為應當建立過錯推定原則,法律應明確規定明星應負舉證責任,代言人如果不能證明其代言廣告已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就應推定其主觀上具有故意或者過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有,在訴訟中,應由明星承擔證明廣告是否為虛假的舉證責任。
4.引入先行賠付制度
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在使用一些明代言的問題產品后受到損害,但因缺乏資金,得不到及時救治而落下后遺癥甚至終身傷殘的例子比比皆是。為使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及時充分的救濟,我建議應在我國廣告代言制度中引入先行賠付制度。即在消費者因使用虛假廣告中宣傳的產品而受到損害時,先由代言人進行賠付,使受害者得到及時救治。然后,再追究問題產品的責任應歸咎于何方,而后再進一步考慮是否需追償的問題。
5.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
懲罰性賠償,是指賠償金額超過實際損害數額的賠償,統觀現在明星代言廣告的混亂局面,一般的賠償制度難以遏制虛假廣告的泛濫。可以效仿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在廣告法中也規定代言人應對消費者所受的損失雙倍賠償。只有加大懲罰力度,使明星因代言虛假廣告而付出的代價大于其收益,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泛濫的問題。
6.加強各部門的監管力度。
(1)加強政府部門的監管,如定期對明星代言的產品進行抽查檢驗,一旦發現與廣告宣傳中的質量便準不符合,要立即進行調查查處。特別是對與消費者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關、影響較大的食品、藥品和各種日用消費品的廣告,必須列為重點監管的對象。
(2)加強我國廣告審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虛假廣告的出現。廣告相關部門應自覺、積極審查廣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嚴格按照廣告審查的規定和程序對廣告進行審查。
(3)發揮消費者與媒體的輿論監督力度,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積極主張權利,政府應鼓勵消費者進行監督,積極支持新聞媒體對明星代言虛假廣告進行曝光、追蹤調查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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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虛假廣告 構成要件 侵權責任
“只要998,XX抱回家”、“中國十大最具成長性房地產企業傾力打造”、“xx病的克星”,這些廣告詞充斥在各種媒體上,頻率之高甚至小孩子們都能當做順口溜背出來。
經濟的高速運轉,市場的日益開放,廣告與人們日常生產、生活的聯系越加密切,在各式各樣眾多的宣傳媒介上不乏虛假廣告的身影,網絡購物、電視購物等購物方式日益流行,新興購物平臺日益崛起,都為虛假廣告的蔓延滋生提供了溫床。同時,廣告制作手段和樣式隨著廣告行業的繁榮發展也不斷提高豐富,虛假廣告更是變得無孔不入,為很多商品或服務提供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渠道。
一、虛假廣告的概念
(一)虛假廣告的定義
按照通俗的理解,虛假廣告主要包含虛假的內容宣傳和引人誤解的信息傳遞,一般表現為廣告宣傳的內容或服務并不具備相應的質量,亦或是使受眾對商品或服務產生錯誤的理解、聯想,并最終誤導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此類廣告往往內容充斥著過分夸張的產品描述,且用詞模糊,具有誘惑性。盡管在我國法律的相關條文中沒有虛假廣告的明確定義,但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都可以見到立法者對此類不當行為的約束。《廣告法》就采用直白的方式禁止廣告采用虛假內容對消費者進行欺騙或誤導,《廣告管理條例》則要求廣告的具體內容務必達到真實、健康、清晰、明白。經營者的經營手段則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了約束,利用廣告的影響虛假宣傳商品質量、制作成分等關鍵信息的行為是明令禁止的,該項要求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有所體現。結合上述相關法律法規,可以看出廣告者的廣告如若使消費者產生了認知錯誤,并最終誤導了消費時的選擇,就可以認定為虛假廣告。
(二)虛假廣告的特征
首先,虛假廣告的行為主體種類并不單一。虛假廣告的行為主體主要指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者兩大類,其中經營者除了一般意義上的為推銷產品服務而進行宣傳的銷售主體,還應包括對廣告進行設計制作的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而廣告者主要就是廣告主,或是電視臺、網絡媒介等負責對廣告進行宣傳的法人、經濟組織。
其次,虛假廣告表現形式復雜多樣。其表現形式不僅包括夸大事實的產品或者服務的內容宣傳,也有語言模糊、令人誤解的涉嫌詐騙性質的宣傳語,亦或是為宣傳自己的產品而采用廣告的形式對競爭對手進行誹謗、詆毀。令人擔憂的是,現今社會發展呈現多元化的特點,消息通過新興媒體傳播的途徑紛繁多樣,虛假廣告的表現形式也向著多樣復雜的方向發展。
最后,虛假廣告的社會危害性極大。虛假廣告是市場經濟的負面產物,有著極大的危害性,它的內容不真實,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破壞廣告的真實性,阻礙廣告事業的健康發展,擾亂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造成市場信息不靈,導致資源的不合理配置,影響國家宏觀調控,破壞市場信用,影響國家公信力,不利于我國在國際經濟社會樹立正面的商業形象。
二、虛假廣告的構成要件
按照我國民法界通說來講,民事責任由三種構成,分別是違約責任、締約過失責任和侵權責任。其中侵權責任具備的構成要件,國內學者將其歸納為:行為的違法性,有損害事實,該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間存在因果關系,并且行為人有主觀的過錯。虛假廣告宣傳行為具備一般侵權行為的要件。
(一)虛假廣告行為的違法性
違法性是法律對侵權行為的負面評價,表明行為人的客觀行為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虛假廣告行為因不真實的內容,破壞了法律秩序,違背了《民法通則》中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原則,違反了法律對民事活動中各方當事人應遵循自愿、公平的要求。
(二)虛假廣告造成損害事實
侵權的結果必定造成了損害的事實,現代侵權法對民事主體的保護從民事權利的保護滲透至合法權益的保護。損害事實根據具體的性質和內容,可分為財產損害、人身傷害及精神損害。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出發,虛假廣告侵害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保護的消費者在交易活動中所擁有的安全權、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其次,從其他合法經營者角度看,虛假廣告行為侵害了守法經營者的公平市場競爭機會,給其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了負面的影響。第三,從社會整體的角度看,虛假廣告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不利于正常市場管理體制的完善和社會主義經濟的長期健康發展。
(三)行為與損害結果的因果關系
因果關系是指社會現象之間的一種客觀聯系,指一種現象在一定條件下必然導致另一種現象的產生。相較于一般的侵權行為,虛假廣告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擁有廣泛且不確定的對象,由于此種行為的大量存在,受其侵害的消費者和合法經營者的基數龐大,人身和精神的現實危險程度也大大增加。考慮到保護消費者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認定損害事實時,在存在事實聯系的基礎上,若違法者無法就違法行為與具體的損害事實間的因果關系提出否定性的證據,即應認定虛假廣告行為與損害結果間的因果關系成立。
(四)虛假廣告行為主體具有主觀過錯
如前所述,虛假廣告行為的行為主體包括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者,因主體的復雜多樣性,各個主體的主觀過錯也不盡相同,但可以確定的是,只要行為主體有明顯的非法目的,且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意圖,就具有了法律意義上的過錯,也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除了作為的形式,虛假廣告行為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作出,作為主要是指虛假廣告的故意,不作為是指當者具有說明和警告義務時,未履行相應的職責。在侵權責任中,行為人明知或者應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結果,仍積極作為或未采取補救措施而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其主觀心理狀態只能是故意。無論在虛假廣告行為中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其行為成立的本身就有著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因此,若的廣告客觀上具備了虛假廣告的特征和其他要件,就可以推定其行為主體存在主觀上的過錯。
三、虛假廣告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
《廣告法》除了規定禁止采用虛假廣告的形式欺詐誤導消費者外,還規定了實際損害發生時,由廣告主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同時,若廣告經營者、者等賦有相應說明警告的義務主體在明知廣告是虛假的情況下,未履行其義務,仍參與設計制作與,則要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更嚴厲的是,不能提供廣告主有關信息的,要承擔全部民事責任。除了行為主體,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一些中介團體組織在虛假廣告的推廣中受到了損害,這些中介團體組織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一)損失賠償的責任
所謂損失賠償,即消費者因為廣告的宣傳影響而購買了商品,發現商品的性能、價格、質量等影響商品品質的因素與廣告內容嚴重不符時,擁有提出退貨并要求返還費用的權利。若消費者所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因不符廣告宣傳而給消費者造成了損失,廣告主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在一般的侵權責任中,賠償損失是最主要也是最常用的責任承擔方式,在懲罰不法侵害行為,補償受害人合法權益遭受的損害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消除負面影響的責任
虛假廣告行為是一種侵權行為,不僅會對受害者的財產造成損失,也可能會侵害到其生命、健康、人格尊嚴等權利。生命健康方面的損失可以采用與財產損失相同的金錢賠付的方式進行責任承擔,在人格尊嚴方面產生權益損害的,可以適用其中的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承擔責任方式。具體而言,如果一則廣告具備了虛假廣告的構成要件,被認定為虛假廣告,就應該被停止傳播和播放,即所謂的停止侵害,而被停止播放之后,還應該由專業人士、權威人士或者廣告主發表聲明,糾正大眾的錯誤意識,消除其帶來的各種負面影響。
(三)賠償數額的認定
作為不正當的競爭行為,虛假廣告行為侵害的不僅僅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會對其他競爭者帶來不利影響乃至嚴重的利益侵害,此種情況體現在假冒他人名稱、標志、商標、專利等問題上。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廣告主在廣告宣傳自己商品或服務的同時,以直接或者間接的方式貶低扭曲其他競爭者的產品與服務,旨在提高自己的市場占有率。該種行為所造成的損害面廣,在進行補償性賠償時不易精確計算出具體數額以彌補被害人的損失。此時可以參考《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于經營者造成難以計算的損害時的賠償方法,即將賠償額定為虛假廣告行為主體在虛假廣告造成損害的期間因該行為而獲得利潤,同時承擔遭受損失的競爭者調查虛假廣告行為所獲利益時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四、結語
篇4
醫學科學技術作為科學技術事業的一個重要方面,在推動醫學發展,提高人民群眾健康素質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發展醫學科學技術是同志非常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對此有過許多精辟論述,他特別強調在發展醫學科學技術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倫理道德規范。
當前,認真學習和研究同志醫學科技倫理思想,對于促進我國醫學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充分發揮醫學科學技術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本論文由整理提供提高人民群眾身體素質中的作用,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同志醫學科技倫理思想內容十分豐富,我們認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客觀、公正地評價醫學科學技術的作用,重視醫學科學技術倫理問題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科學技術不斷運用于各個領域。在醫療衛生行業,科學技術越來越顯現出重要作用。一些高新技術不斷應用于疾病的診斷、治療和康復之中,為人類的健康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帶來了福音。在新的歷史時期,醫學科學技術更深入、更快速地向前發展,對人類社會和人自身的發展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正如同志于2000年8月21日在第十六屆世界計算機大會開幕式上的講話中所指出:“20世紀,人類取得了輝煌的科技成就。從量子理論、相對論的創立,脫氧核糖核酸雙螺旋結構的發現,信息科學的誕生,到人類基因組序列‘工作框架圖’的繪就,世界科技發生的深刻的革命,社會生產力極大提高。可以預計,21世紀科學技術的進一步發展,特別是信息技術和生命科學的不斷突破,將對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1]220“以分子生物學為核心的生物工程技術醞釀著新的重大突破,為農業、醫藥和人類健康開辟了全新的前景。”[2]同時,我們還應看到,高新醫學技術的運用也帶來了許多倫理問題,值得我們重視和研究,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高新醫學技術的負面影響,充分發揮高新醫學技術在醫療工作中本論文由整理提供的重要作用,為人類的健康服務。2000年8月5日,同志在北戴河會見諾貝爾獎獲得者時的講話中強調:“信息科學和生命科學的發展,提出了涉及人自身尊嚴、健康、遺傳以及生態安全和環境保護等倫理問題。”“在21世紀,科技倫理的問題將越來越突出。”[3]這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二、醫學科學技術的發展必須為人類造福歷史經驗證明,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動力,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科學技術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會引起生產力的深刻變革,人類社會的巨大進步。特別是知識經濟時代,科學技術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因此,同志曾多次指出:促進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是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務,“以知識造福于人民,是科技工作者的光榮責任。”[1]601995年5月26日,他在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科技工作要始終把經濟建設作為主戰場,把攻克國民經濟發展中迫切本論文由整理提供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作為主要任務。”[4]“要十分重視解決環境保護、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減災防災、人口控制、人民健康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問題,為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作出貢獻,促進經濟和社會的持續協調發展。”[1]54防病治病,促進人們的健康是醫學的根本目的。高新醫學技術的運用是實現醫學目的的重要手段,要使高新醫學技術發揮積極作用,必須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操作、運用高新醫學技術的醫務人員必須具備為病人服務的崇高品德。因此,應對醫務人員加強醫學道德教育,提高其思想覺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樹立為病人服務的思想,做到以病人為中心,從而有利于醫務人員從病人的利益出發,克服醫學技術主義至上的觀念,更加注重人文關懷,貫徹和落實生物-社會-心理醫學模式。
因此,在發展、運用醫學科學技術過程中,必須始終強調醫學科學技術為人類服務的思想,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比如,基因工程可能導致基因歧視,網絡技術涉及國家安全、企業經營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權的危險,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基因治療、克隆技術的適用范圍等問題,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有的國家利用高技術成果提高自己的軍事實力,在世界或地區范圍內謀取霸權,干涉他國內政……科學技術本身難以做到這一點。
在21世紀,科技倫理的問題將越來越突出。核心問題是“科學技術進步應服務于全人類,服務于世界和平、發展與進步的崇高事業,而不能危害人類自身。”[5]2000年5月17日,同志在接受美國《科學》雜志主編埃利斯•魯賓斯坦專訪時的談話中又強調:“生物技術,尤其是對基因的研究,必將給人類帶來福音。”“防止基因歧視、保護個人隱私、貫徹知情選擇和實現公正原則,都是我們十分關注的問題。科學自由的原則一定要堅持,但科學的發展要為人類服務,不能危害人類自身。”[1]1862000年6月28日,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同志再次強調:“人類基因組計劃是人類科學史上的偉大科學工程,它對于人類認識自身,推動生命科學、醫學以及制藥產業等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經過全球科學界的共同努力,人類基因組序列的‘工作框架圖’已經繪就,這是該計劃實施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人類基因組序列是全人類的共同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財富,應該用來為全人類造福。”[1]
三、尊重醫學科技工作者的勞動成果,保護知識產權醫學科技工作者是發展醫學科技的主導力量,他們為醫學科學技術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其勞動必須得到社會的承認,其人格必須受到人們的尊重,其成果應受到保護。
這也是“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具體體現。在這個問題上,同志為我們作出了榜樣,他多次要求對那些在科技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和技術人員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鼓勵。1991年10月8日,他在農業科學家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對一些科學家給予充分肯定。“實踐證明,摩爾根對遺傳學的貢獻是不能否定的。”[1]2910月16日,在授予錢學森同志“國家杰出科學家”榮譽稱號儀式上的講話中,對錢學森在科學研究領域作出的杰出貢獻表示熱烈祝賀,并借此機會向為祖國社會主義建設作出巨大貢獻的廣大科技工作者,表示親切慰問和衷心感謝本論文由整理提供。1996年12月9日,在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對建國以來在醫學科技和衛生服務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代表人物給予高度贊揚。2000年6月28日,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對為人類基因組序列作出貢獻的科學家給予高度評價。
做好知識產權保護是尊重科技工作者勞動成果的重要舉措,也是科技倫理的一項內容。“技術轉讓和保護知識產權,已成為當今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關系中的重要問題……科學技術,總是要同世界各國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才能取得更快更大的進步。”[1]55“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學倫理,尊重并合理保護知識產權,對科學技術的研究和利用實行符合各國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導,是21世紀人們應該注重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
[1]217加強國際合作是促進科技進步的重要途徑之一。近年來,我國在環境保護、生物工程、基因技術、信息科學等領域加強了國際合作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取得了巨大成就。在與國外科學技術的交流中,同志多次強調要堅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倫理原則。由于各國基礎、自然環境、人口特征、文化教育狀況等的不同,科技發展的程度差距很大,各有特點,各有優勢,各國應互相學習,共同發展,共同進步。所以,在科技交往過程中,“我們應當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同時又要善于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開展國際合作。
至于遺傳資源問題,中國在1998年6月了《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其出發點是在該原則下促進國際合作和交流。中國政府鼓勵中國科學家與國外同行在這一領域進行合作,所限制的只是少數個人和公司以科研名義采集標本從事商業活動。”
[1]186-1872000年10月11日,同志國際工程科技大會上的講話中又重申,在堅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則下,搞好科技領域國際合作問題。指出全球氣候變化、大氣和水體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因特網上虛假有害信息的防范等問題,都需要通過加強工程科技的國際合作來促進解決。我國將堅定不移地實施可持續發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展戰略,加強與世界各國的合作,更好地保護中國人民和世界各國人民的生存環境,使我們的子孫后代擁有一個更為美好的發展空間[1]227-228。
四、誠信、求實創新、拼搏奉獻、團結協作,是醫學科學技術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醫學科學研究中必須遵循的道德規范誠信,是科學研究中必須遵循的一個基本道德規范,是科技發展進步的內在保證。誠信,在科技領域,也就是要具備科學精神。而“科學精神的精髓是實事求是。科技工作者應該率先垂范,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加強科學道德建設,克服急于事功的浮躁心態,反對一切弄虛作假行為,努力成為先進文化的實踐者。”超級秘書網
[6]同樣,一個人要想在科學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績,必須“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求實新精神、拼搏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這四種精神,是我國數代科技工作者崇高品質的結晶,也是科技事業繁榮的重要保證,要作為科技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發揚光大。”
具體來講,“求實是科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學之本,創新是科技發展的生命力所在。科學研究來不得半點虛假,必須以求實的態度,尊重客觀規律,探索真理,開拓創新……團結協作是社會化生產條件下科學技術研究活動的內在要求。在科學技術工作中,既要倡導學術上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又要提倡相互尊重,團結合作,取長補短,發揮集體優勢,協同公關。”[1]60-61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消除科技行業中可能出現的弄虛作等不正之風,科技才能取得更大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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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選(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36.
[3].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271.
篇5
師出名門,花香自苦寒來
“早在本科畢業設計時我就已經開始接觸了雷達目標識別,這個方向是我的導師保錚教授替我安排的,后來通過一段時間的研究,我逐漸了解到雷達目標識別是一個很小眾的科研方向,研究起硨苣眩很長一段時間內,在保老師的團隊中沒有老師專門去負責。”杜蘭說。
已至耄年的保錚教授是我國雷達研究領域的學術權威,1991年他當選為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院士)。
據了解,雷達目標識技術在上世紀80年代就被美國列為國防關鍵技術之一,這意味著它是關乎一個國家防御能力的重要技術范疇。同時涉及雷達目標識研究的問題,也一直都是學科中難啃的硬骨頭。
因為雷達目標識別是一個交叉方向,除了傳統的雷達系統、信號處理之外,還涉及機器學習和模式識別,要通過回波特性分析目標屬性。而對于虛假或偽裝目標的識別,人們要確定一個基準的門線,以區別判斷真實目標與虛假或偽裝目標。
“碩博學習期間,我集中研究了高分辨雷達回波特性分析和統計建模。保老師一直很強調物理概念,所以,我們的研究在結合雷達回波特性方面是很有特色的,也發表了多篇高水平的國際論文。”杜蘭說。
據悉,杜蘭的博士學位論文曾獲得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獎。但獲得博士學位僅僅是邁入研究難題領域的第一步,在接下來的研究中,還特別需要具備最新的機器學習和模式識別方面的知識。
“出于這個原因,2007年9月,我前往美國杜克大學進行博士后訪問學習。我所在的Lawrence Carin教授研究小組在有關統計機器學習方面在國際上很有名氣,我在該小組做的是基礎的貝葉斯統計機器學習研究。”杜蘭介紹說。
在杜克大學,學校有一項“Safe Ride”的福利,就是學校為了保障學生安全,晚上可以免費送住在附近的學生、博士后回公寓。那時候杜蘭經常工作到凌晨一二點,甚至三四點,獨自一人叫SafeRide。時間長了,一個白頭發、白胡子的司機認識了她,經常在回家的路上和她聊天,問關于中國、關于科研工作的問題,還說到做科研工作非常辛苦的事。回想起這段小插曲,杜蘭印象很深刻。
國外學習交流進修回國后,歷經十多年攻關,杜蘭帶領研究團隊在高分辨雷達回波特性分析的基礎上,獨創性地提出了高分辨回波統計識別框架,對應了一系列由簡單到復雜的基于統計建模的識別方法。
這種方法相對于傳統識別方法,更適合于雷達目標高分辨回波的特性,在應對噪聲、干擾和在線建庫方面都更具優勢。
此外,為了使雷達目標識別技術滿足實際應用的需求,杜蘭也是最早將貝葉斯統計學習方法應用于雷達目標識別的學者,重點解決了小樣本學習和噪聲穩健兩個關鍵性的工程應用問題。相關成果不僅在雷達目標識別方面受到關注,在貝葉斯方法理論研究、圖像處理、生物信號分析、智能交通管理等其他應用方面的論文中也多次被引用參考。
“雷達目標識別不僅僅是理論問題,同時也涉及系統工程問題。”在談到團隊項目獲獎情況時杜蘭介紹說。
“我們在國內首次將目標分類方法應用到了型號雷達系統中,實現了雷達目標識別理論方法的具體應用......”
“一個技術理論方法的實用化是一個不斷試驗、不斷改進的長期過程,可能需要很長時間很多人的努力才能實現。在理論研究時,可能環境的設置都比較理想,但是在工程應用中,實際的系統環境、有限的系統資源和時間分配都與實驗室環境不同,利用有限的資源來實現目標識別的功能需要不斷地去改進和調試,這才是在應用中最大的困難。這個獲獎的項目如果從初期的理論算法研究開始算起,前前后后一共經歷了大概有15年的時間。”杜蘭說。
杜蘭所在的科研團隊完成的雷達目標分類技術項目獲得了2015年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為提升我國現有裝備的信息獲取能力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據了解,當時因項目需要,杜蘭和研究生在一年內需多次去外省某地處理數據,最長的時候要待近1個月。為了保證學校的教學工作,她只能多次往返西安和外場地,行程最緊的時候一周要往返兩趟。
學高為師,傳承西電學風
“談不上成就,只能說取得了一些進展,這要十分感謝保錚老師的指導和引領。保老師教會我最基本的科研方法,首先是物理概念,其次才是數學算法,還有歸納總結的能力以及做科研的嚴謹和仔細。”談到目前已經取得的成果,杜蘭十分謙虛地說。
杜蘭認為,對物理慨念的理解很重要!“博士學習期間,保老師通過實際案例的教導使我明白:數學算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物理概念,只有牢牢把握住要解決的物理問題,才能用對、用好數學算法。這也是我們團隊一直在延續堅守的一種研究理念。”
談到培養研究生的體會,杜蘭表示:“首先要嚴于律己,以我為表率,高標準,嚴要求,不斷提升自己;其次是對科研能力和嚴謹科研作風的培養。”“延續著保錚老師對我的教導,我十分重視引導學生從物理層面把握新方法、新概念,不用一味地陷入算法和數學推導。”
杜蘭也重視對學生論文的修改,將保錚院士當年一字一個標點修改自己論文的做法用到了她自己的學生身上,幫助學生形成標準、規范的寫作習慣。據悉,她的團隊一直有著堅持讀文章、定期做工作匯報和討論組會的傳統,以此培養學生的歸納總結能力,加強學生之間的交流。
“在報考研究生選擇導師時,看到杜老師的介紹,對于如此年輕的老師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感到很震撼,也因此報考了杜老師的研究生。然而上了研究生之后感到更加震撼,因為感覺不管我們多早來實驗室,杜老師都已經坐在實驗室開始工作了。”來自學校電子工程學院的研二學生劉彬說。
“我非常重視專家在評審和答辯時提出的意見和問題,不僅在當時會思考回答,事后我也會反復琢磨,我認為這些專家是在幫助我把握自己的科研方向。而相比于稱號和獎項,這才是最大的收獲。”杜蘭說。
“我感覺科研工作貴在堅持,學習和研究雷達目標識別問題很難!一些同學、朋友和學生也問過我,女生做科研工作是不是太苦了?對我而言,雷達目標識別這個研究方向很重要,而我們現在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做得還不夠好。所以,因為喜歡這個學科,對于難題我不會放棄,我有信心攻克它并能做得最好!不覺得有多苦。”杜蘭堅定地說。
從一個西電小女生到今天的中國女青年科學家,杜蘭每一步前行都是迎接挑戰的結果,一個個成績的背后都是學術創新力量的堅持和不懈努力的攀登。
篇6
[論文摘要]廣告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信息傳遞的主要方式越來越多的進入了我們的日常生活,在市場經濟運行中,具有輔佐企業開拓市場,引導社會消費的功能,是國際國內市場信息交換的有效渠道。但是,目前我國廣告所具有的開拓市場、促進消費、信息傳播的積極作用還不能完全正確發揮,廣告活動中的不正當行為也表現得日益突出,損害了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商業活動中與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規則和商業道德相背離的各種行為。廣義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則包括狹義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限制競爭行為和壟斷行為。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不得在廣告活動中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
一、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基本特征
1.不正當競爭是經營者違反有關法律規定,采取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的行為,具有違法性。
2.不正當競爭是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具有民事侵權性。
3.不正當競爭是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
二、廣告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
(一)廣告主在廣告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廣告主是指為推銷產品或者提供服務,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廣告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廣告主在廣告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利用廣告詆毀或者間接詆毀其他經營者、生產者的商品和服務
“商業詆毀行為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為了占領市場,針對同類競爭對手,故意捏造和散布有損其商業信譽和商業聲譽的虛假信息,以削弱競爭對手,使其無法正常參與市場交易活動,從而使自己在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的行為”。一般而言,在有科學依據和證明的情況下,與其相同的產品或可類比產品具有可比性時,在廣告中進行比較宣傳是允許的。但比較必須在一定限度之內,且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如:比較對象可比性原則;比較內容客觀真實原則;比較方式科學、用語準確規范原則;適用范圍限制原則等。因此陳述客觀存在不能含有借以詆毀他人、抬高自己的表現和傾向。在實際生活中,往往有些企業利用自己的產品或服務的特點,采用不正當的比較廣告詆毀或者間接詆毀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其目的希望在短期內占領市場或擴大市場份額,快速獲取產品利潤。
2.采用虛假夸大的廣告內容誘騙、誤導消費者
廣告應當是商品或服務的客觀反映,有的企業以自身的利益為重,不在產品質量、品種、性能、外觀上努力,卻在廣告的欺騙上下功夫。不法廣告主采取欺騙、誤導消費者,排擠其他競爭對手的廣告形式有以下幾種:
(1)利用廣告推銷假冒偽劣商品,廣告所介紹的商品、服務本身就是虛假、帶有欺騙性的。現實生活別是種植、養殖業等方面的致富廣告,內容虛假不實的現象比較突出。
(2)廣告本身是真實的,產品的性能、質量也無問題,但在廣告中的承諾卻是虛假的,帶有欺騙性。比較常見的有:“超值回收”、“百萬元大酬賓”、“無效退款”等等。這主要是抓住消費者的某些心理,從而達到擴大市場份額的目的。
(3)廣告主自我宣傳內容虛假,提供不實的資料和證明,這類虛假廣告主要利用消費者對大企業、名牌產品、獲獎商品的信任來推銷自己的劣質產品和服務。
(4)夸大商品、服務的功能,欺騙誤導消費者。這類虛假廣告其特點是片面夸大產品的某一特性,使用絕對化用語,刻意回避產品性能、質量上的某些不足。如“百萬酬賓”、‘‘無效退款”、醫療廣告的“治逾率99%”等。
(5)對商品的原料作虛假的表示,產品介紹虛假,欺騙、誤導消費者。這類廣告主要反映在食品的銷售領域,劣質食品由于價格低廉,消費者不易辨別從而客觀上排擠了競爭對手。
3.利用廣告服務指標的形式,不正當地獲取他人商業秘密,侵犯廣告作品著作權
一些企業為了減少廣告成本支出,采取“比稿”或‘招標”等方式向社會征集廣告創意。在接到多份廣告的策劃書后,采取改頭換面的手法,博采眾長為己用,不正當地剽竊他人的勞動成果。
(二)廣告經營者在廣告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廣告經營者是接受廣告主、廣告者委托,提供廣告服務的中介者。廣告經營者在廣告活動中進行公平、有序的競爭,有利于我國廣告業整體服務水平的提高。但其在廣告經營中存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不容忽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廣告經營者利用回扣或給廣告主、廣告者提供種種便利條件承攬廣告業務
為了爭取有限的客戶資源,廣告公司往往以中介費、介紹費、勞務費等名義向廣告主、廣告者等有關人員提供報酬或其他好處,以獲得廣告業務或取得好的版面、時段、價格,促成廣告交易的完成。
2.利用行政壟斷地位優勢排擠其他廣告經營者
我國廣告業的形成與發展,遺留著舊體制和市場發育的不完善的問題,狹隘的部門利益驅使,使廣告市場的經營主體存在著嚴重的不平等,尤其是某些具有壟斷地位的行政部門和廣告經營者往往利用自身的“先天”優勢,排擠其他廣告經營者的競爭。如擁有獨占地位的行業設立的廣告公司,象公交、地鐵、鐵路等系統成立的廣告公司,不同程度地獨占著本系統的廣告資源,壟斷著行業的廣告業務或廣告媒介,從而妨礙了公平競爭。
3.以優厚條件互挖廣告人才,獲取廣告經營信息和廣告客戶資源,侵犯競爭對手的合法權益
一些廣告公司不是在廣告人員的培訓上花大力氣,而是采取直接從其他公司挖來現有廣告人才資源,這些人力資源為新的廣告公司帶來廣告信息和廣告客戶,擾亂了廣告經營市場秩序,對廣告經營者整體水平提高產生了消極影響。
(三)廣告者在廣告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
廣告者是廣告費用的制定者和實施者,是廣告經營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媒介。媒介的公正、規范與否,對廣告公司和廣告主的影響非常大。對廣告者來說,廣告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表現在利用自己的媒體或其他手段的優勢地位,妨礙、排斥廣告經營者的正當競爭。而目前廣告者在承接、收費等管理方面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混亂。因此出現了諸如非廣告經營部門、非廣告經營人員承接廣告業務;新聞和廣告不分,以欄目替代廣告;媒體夸大發行量、收視率,統計資料虛假,以此招攬生意,欺騙客戶;媒體利用自身優勢妨礙廣告主、廣告經營者之間的正當競爭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由于新聞媒體的體制特點,廣告者在廣告市場中往往處于優勢壟斷地位,一些媒體利用市場缺陷,為本部門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甚至有的媒體在‘竟標”、‘拍賣”的過程中暗箱操作,使廣告市場競爭失去了公正性。
三、廣告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
(一)從行業自律角度進行規制
1.提高廣告公司的專業化水平
面對激烈的競爭,我國的廣告企業,必須學會按照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運用先進的整合營銷觀念和手段,為廣告主提供各方面的綜合服務,同時向集團化、專業化經營發展,擺脫小作坊式的經營方式,靠質量和信譽贏得客戶、贏得效益,從而促進廣告市場競爭的有序化。
2.提高廣告經營者的道德水平、法律和自律意識
我國的廣告行業協會應主動適應市場經濟的特定需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凝聚作用,盡快組織制定廣告行業自律公約,在促進會員自律的同時,規范、引導公平競爭,保護廣告經營單位合法權益方面發揮其特定的、積極的作用。
3.確定廣告協會的法律地位
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把廣告協會的地位和作用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使大部分廣告行為靠行業內部的制約規范。
4.力口強廣告市場從業人員素質建設
發展與繁榮廣告文化市場,必須建立一支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高超技術的廣告文化創作與經營隊伍,進一步提高廣告文化的思想性、真實性、典型性,把握廣告宣傳中的人生價值取向。
5.制定行業規則,形成審查監督機制
審查監督機制的制定與建立,就是保證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和思想性,杜絕不健康廣告對大眾的不良影響。
(二)從工商、行政監管角度進行規制
1.改革廣告監管方式,規范廣告競爭行為
將監管重點轉移到廣告業內的不正當競爭、媒介壟斷和廣告創意保護等方面,加強市場行為監管,著手制定廣告競爭機制,規范廣告業內存在的商業賄賂,剽竊廣告創意、串通投標等不正當行為。
2.服務、管理并重,促進廣告企業發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方面要改變執法形象,積極主動地為企業運用廣告戰略開拓市場搞好服務,聯合經貿部門共同開展對廣告業發展的研究和指導。另一方面,要積極引導媒介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自律機制。督促媒介單位建立和落實嚴格的廣告審查員責任,切實擔負起廣告的把關責任。
3.簡化前置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應取消傳統的廣告經營許可前置審批制度,納入并聯審批體系。但對廣告從業人員仍堅持基本的從業資質,以保證廣告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從法律保障角度進行規制
1.擴大虛假廣告范疇
《廣告法》有關虛假廣告的規定過于簡單,既沒有明確的概念,又沒有具體的認定標準,實際操作難度較大,易造成虛假廣告認定方面的混亂。而且《廣告法》規定的虛假廣告的范圍僅限于商業廣告,但日前出現了一些《廣告法》沒有包容的‘‘邊緣性”廣告,如帶有宣傳色彩的虛假公益廣告,虛假科普廣告等,它們均被排除在《廣告法》的范圍之外而依然逍遙法外。
2.建立規范的虛假廣告公眾舉報制度
虛假廣告同其他違法行為的重要區別在于虛假廣告的公開性和其它違法行為的隱蔽性,這就是建立虛假廣告公眾舉報制度的依據和意義所在。
3.賦予廣告受眾對虛假廣告的起訴權
從廣告目的、廣告行為、廣告結果三個方面可以確定,廣告主與廣告受眾之間的直接法律關系是客觀存在的。權利受到侵害,就應當明確權利主體尋求司法救濟的途徑。至于該種權利的性質,可依據《廣告法》關于“廣告內容應當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的原則來確定。
4.虛假廣告的法律構成與責任應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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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內容摘要]本文提出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如何從四個方面依法行政,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以及如何應對新形勢下的挑戰,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建設和諧社會是黨執政為民理念的具體體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以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基本職責的行政管理部門,在構建和諧社會中負有重大的責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工作力度,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一、加強維權工作,營造和諧的消費環境
消費環境如何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當前消費領域中還存在著大量的不良現象,如有些企業利用其獨占地位,強制消費者進行不合理的消費、利用起強勢地位及信息不對等的優勢,制定有利于己的消費規則,免除自己應負的責任、利用虛假標識、虛假宣傳進行消費欺詐。這些問題不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也影響到我國由外需拉動型經濟向內需拉動型經濟轉變的順利進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繼續加強消費維權站點的建設,進一步提高處理消費投訴的效率,強化對消費品的抽檢,加強市場監控,及時公布消費信息,警示消費陷阱,保障消費安全,營造和諧的消費環境。
二、維護市場規則,打造公平交易平臺
當前,不正當競爭現象的大量存在,阻礙著技術進步,浪費社會資源,損害用戶利益,危害社會和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執法主體,對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前工商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重點應放在商業賄賂等嚴重危害正常的交易秩序、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和諧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上。對此類行為要按照快查、嚴懲的要求堅決打擊。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單靠工商部門是遠遠不夠的,要積極主動地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取得聯系,開展聯合辦案,形成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合力。對構成犯罪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要及時向檢察機關移送,決不能以罰代法。
三、打擊假冒偽劣,營造安全的消費環境
目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情況還比較嚴重,特別是食品安全問題還比較突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該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特別規定》的要求,引導和監督商場、超市、市場及食品經營門店建立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承諾制度,購銷臺賬制度。加強對市場食品安全的監管,對不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嚴禁上市銷售,對出現質量問題的上市食品要采取暫停銷售、撤柜、召回、銷毀等措施,使其退出市場。
四、嚴格市場準入,保持持續發展的動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政策,把好市場準入關,嚴禁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企業進入市場。對無照從事經營活動的,如存在嚴重安全、衛生隱患的無照小煤礦、小磚窯、小食品加工廠;存在環境污染的無照小餐館、小加工廠、小作坊等要積極與各有關部門協作,堅決予以取締。要積極宣傳有關的政策、法規,要求房屋出租者不向無照經營者提供場所。對無視政策、法規的規定繼續向無照經營者提供場所的,要依法予以懲處。要通過立法手段,對存在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無照經營者,實行斷水、斷電措施。
五、應對新的挑戰,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1.推行政務公開,拓展陽光行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實行政務公開,取得公眾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保障執法效果。要廣開言路,暢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廣大消費者和監管對象的溝通渠道;要利用互聯網的優勢,加快電子工商建設;借助大眾媒體,把國家的政策法規、工商部門的實施方案、相關措施等告知公眾,并取得人們的支持,進而使公眾的言行朝著有利于工商目標管理實現的方向轉變。
2.創建工商文化,提升干部素質。工商文化建設對增強工商部門的凝聚力,在工商機關內部形成和諧的組織氛圍,減少形式主義和虛夸主義現象,能夠發揮一種“軟約束”的作用,為工商干部提供“免疫”功能。優秀的工商文化能夠提高工商干部的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和自我約束,提升他們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能夠向社會大眾展示著工商隊伍良好的工作作風、道德規范、精神風貌,從而成為工商部門塑造良好的形象,樹立信譽,擴大影響,提供有力的支持。
篇8
論文摘要商業醫療保險已經被百姓所接受,它彌補了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足,但隨之而產生的理賠糾紛與醫患糾紛也日漸增多。本文將臨床工作中易產生上述矛盾的有關問題作一總結,分析原因并提出解決辦法,以達到維護患者合法權益、減少醫患糾紛的目的。
在臨床工作中,經常收治一些商業醫療保險投保患者,發現被保人在理賠過程中處于弱勢地位,有時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進而遷怒于醫院。作為臨床工作人員,有必要在工作中提醒患者維權,減少醫患糾紛。
商業醫療保險指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的人身醫療保險,是與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相對而言的,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利補充。各保險公司醫療險種不同,大體可分為:重大疾病、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住院安心附加險等。多數附加險種,只能在已購買了主險的基礎上購買,保費不返還。一旦被保人發生疾病,則按約定保額賠付。
由于我國現階段保險公司的后續服務不到位,保險條文過于專業化、晦澀難懂,被保人往往不甚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因為保險公司并不像基本醫療保險中心那樣與醫院簽訂合作協議,并對基本醫療保險被保人的就診、住院等做出詳細的規定,致使醫務人員對商業保險缺乏相應的了解,不能及時地提醒患者規避一些理賠誤區,造成患者理賠困難,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維護。這些情況有時會影響醫患關系,嚴重者甚至引發醫療糾紛。現把工作中經常遇見的一些有關商業保險的問題總結如下,供廣大同仁商榷。
1姓名、年齡、出生日期等一般項目準確無誤
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都要求以被保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為準填寫一般項目。在理賠時這是最基本項目,為避免錯誤賠付,保險公司要求被保患者病歷的一般項目與保單及身份證一致,如出現一項不符合,都會拒絕賠付。所以在病歷書寫時要求絕對準確。姓名錯誤多是由于書寫時使用別字,常于入院時發生。如姓名由別人,而患者本人由于病痛很少去核對,住院治療期間如仍未發現,出院后病案歸檔就無法更改。因此建議在掛號時盡量由患者自己書寫姓名,入院后醫務人員在得知其商業保險被保人身份后,再次提醒患者核實;年齡錯誤通常因為虛歲的原故。書寫病歷時要求詳細詢問,填寫實足年齡;與年齡相比,出生日期更為重要,但很多患者,尤其老年人,有時不能提供準確出生日期,而由醫務人員隨手填寫,造成與身份證不一致。避免上述問題的最好辦法是要求患者在住院期間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
2提醒患者及時報案
保險公司規定被保人在因病住院后的三天內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理賠部門,稱為報案。理賠部門在收到報案后核實情況,并告知被保人注意事項。這樣在患者出院后才能及時得到賠付。所以醫務人員有必要在患者住院時提醒其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以保證將來能夠順利理賠。
3要求患者提供準確病史
商業保險一般規定自投保之日起三個月后生效,這樣就有效地避免了被保人在已獲知病情后的臨時投保,減少保險公司的損失。有個別投保患者為了獲得賠付,在醫務人員詢問病史時,部分隱瞞病史、作虛假陳述,故意提前或推遲發病時間,這就會誤導醫生臨床思維,導致錯誤的診治結果,給醫療工作帶來安全隱患。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醫務人員在得知其保險背景后,更要仔細詢問病史,并告知患者隱瞞或虛假陳述病史可能會嚴重影響疾病的診治,給自己造成不良后果。避免由此可能產生的不必要的醫患糾紛或保險糾紛。
4注意合理用藥
在臨床工作中,對商業醫療保險投保患者,一般都按照自費處理。其實在治療用藥方面,保險公司也是有規定的。通常規定在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內賠付。患者在出院后辦理理賠時,都被要求復印醫囑單,保險公司一旦發現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自費類藥品,一概不予賠付。
5進口材料使用告知
外科病人在治療中可能使用一些進口材料,很多保險公司規定,有國產材料的情況下,如患者選用進口材料,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因此患者住院期間如需用進口材料,醫生應提醒患者就此征詢保險公司意見,減少理賠糾紛。
6住院時間合理
如果被保人投保了住院安心附加險,保險公司會在其住院期間按住院天數每天給予金額不等的補助。因此患者在住院時會要求延長住院時間,醫院往往也樂意這樣做。但是對于明顯違反醫療常規的住院,保險公司往往也不予賠付。因此,醫生一定要根據患者治療的實際情況,嚴格按照疾病的診斷和治療常規控制患者的住院時間,而不能一味遷就病人。
7及時提供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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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司資本資本訴訟虛假出資抽逃出資
一、公司資本訴訟成因
(一)法定資本制的缺陷
“公司注冊資本制度是公司制度的基石,它不但是公司存在的前提,也是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基礎。公司注冊資本制度的設計、選擇和創新,都是圍繞著制度安排的公正、公平、安全和效率等價值目標而展開的。”我國資本制度是典型的法定資本制,雖然《公司法》已對注冊資本進行修改,規定最低注冊資本限額并采用分期繳納的方式,使股東認購資本公司即可成立,不需要一次性繳清,避免了“皮包公司”的產生,但是對比歐美一些發達國家公司法的規定,我國限額還是過高,容易造成公司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虛報注冊資本等一系列問題。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順利設立公司并有效進行運作,我們應進一步降低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將資本為中心的公司信用制度變為以資產為中心的公司信用制度。
(二)股東出資規定存在不足
我國《公司法》中規定的股東以貨幣出資的履行方式較為簡單,只需將貨幣存入設立中的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即可。然而,公司在設立中的開戶人只是經登記機關事先核準的名稱,并非真正存在的法律主體,公司發起人、股東向臨時賬戶繳納貨幣出資時,是將出資貨幣存入臨時賬戶,并不等于向適格主體繳納出資。股東以非貨幣形式出資時,有時只辦理了權屬變更而未實際交付等情形時,極易導致出資糾紛。
(三)股東退股制度規定不完善
股東退股,是股東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積極主動的行為,其主動方為股東,被動方為公司。《公司法》確立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制度,在立法上肯定了封閉公司股東的退出途徑。但是,有限公司股東退股的規定來看,適用范圍過窄,規定較為謹慎并且配套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和程序保障。當公司經營不善、出現公司僵局等情況時,股東順利退股往往比較困難,以退股為目的而發生的資本訴訟越來越多。
(四)誠信缺失、違法成本低
誠信問題不僅停留在個人的道德層面,而且直接關系到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公司股東、投資人的誠信直接關系到企業本身的生存與發展。由于違法成本較低,實踐中一部分股東及投資人誠信缺失,投資主體自律意識淡薄,在利益的驅動下,他們通過非法途徑對非貨幣財產進行低值高估或者拖延出資、拒絕出資等方式,違反資本制度所規定的義務,損害公司、股東及債權人利益。為此,應加快建設全社會個人誠信制度,提高股東、投資人的違法成本,培養良好的誠信意識,使其不愿、不敢違反法定義務,使這些違法現象從源頭上得以制約。
二、虛假出資之訴
(一)虛假出資
虛假出資是指公司股東并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而與代收股款的銀行串通,由銀行出具收款證明,或者與資產評估機構、驗資機構串通由資產評估機構、驗資機構出具虛假出資證明,騙取公司登記的行為。
(二)股東虛假出資行為方式及認定
《公司法》第25條第1款規定:“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九條之規定,以貪污、受賄、侵占、挪用等違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出資的,出資人對于出資不享有權益。
1.貨幣虛假出資認定。貨幣出資是股份認購人最主要的一種出資方式,任何公司類型都離不開貨幣出資。貨幣出資確保公司資本的真實性,如果以貨幣以外的財產出資,無論是現物出資還是勞務出資、信用出資,都有縱、高估的可能,而貨幣出資的價值是客觀明確的。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了公司注冊資本中貨幣出資的最低比例。但總體上還是有些過高,在經濟利益與投資愿望的驅動下,有些投資者為了規避此種較高的進入壁壘,往往與代收股款的銀行串通,采用欺詐性的手段進行公司設立,導致對債權人利益的嚴重損害。
2.實物虛假出資認定。實物出資是一種與貨幣出資、知識產權出資并列的獨立出資形態。實物主要包括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用于出資的實物可以通過估價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和計算,可以依法轉讓,該實物對被投資公司應具有有益性以及實物上未設擔保實物。實物虛假出資包括:以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實物進行出資;未到有關部門辦理轉移財產的法定手續;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沒有向公司登記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并由有關驗資機構驗證。實踐中,對實物的虛假出資,大多虛假在評估步驟上。
3.無形財產虛假出資認定。我國2001年9月1日施行的《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對生產經營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無形財產出資包括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出資方式。由于無形資產出資作價困難給股東虛假出資留下了空間,虛假出資的股東往往聯合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與實際價值相比過高的評估報告,采用虛有的產權入股或者并未實際辦理產權轉移手續,或與驗資機構合謀騙取注冊。
(三)虛假出資責任
1.虛假出資人對公司的填補責任。我國《公司法》第31條和第94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也有類似規定:發起人未履行或者未適當履行交付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出資義務,公司或者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交付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公司的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虛假出資人對其他已出資股東的違約責任和被追償責任。公司成立過程中,發起人協議自然對所有發起人具有合同約束力,違反該協議而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的,即構成違約。公司成立后,公司章程具有契約性質對所有股東和公司都有約束力,若股東虛假出資則構成違反股東義務,公司設立中己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有權要求因其過錯導致公司設立失敗的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和已經發生的公司設立費用,發起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后,可以向違反出資義務的發起人追償。
3.虛假出資人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虛假出資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的民事清償責任分為兩種情形:一是虛假出資導致股東們實際繳納的注冊資本之和雖未達到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但已達到法定最低限額,此時公司具備獨立法人人格,虛假出資的股東應在實繳資本與應繳資本的差額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已經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不能履行的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二是虛假出資導致注冊資本未達法定最低限額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七條之規定,因公司設立無效不能履行,給合同相對人造成損失的,應由公司發起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虛假出資人、驗資機構對公司以及其它合法出資股東的責任。依據我國《注冊會計師法》第42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規定,給委托人、其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驗資機構和違反出資義務的股東的主觀上有共同過錯,客觀上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驗資機構應當和違反出資義務股東一起負侵權責任。
三、抽逃出資之訴
(一)抽逃出資
抽逃出資是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形式之一,是指股東在公司成立后將已繳納的出資通過某種形式轉歸其個人所有或長期使用的行為。抽逃出資的財產既包括股東原始出資時提供的特定財產(如用于出資的設備),也包括公司成立后取得的其他財產(如貨幣),抽逃出資本質上屬于股東直接支配和處置公司的財產。抽逃出資損害了公司、股東、債權人等主體的合法權益,危害了社會信用,從根本上破壞了公司資本維持原則。
(二)股東抽逃出資行為方式及認定
實踐中抽逃出資往往與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相混淆,由于其是一種帶有很強隱蔽性和欺詐性的違法活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六條規定:公司設立時,股東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后又轉出;股東出資后,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償還債務;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股東向公司出讓股份,公司未按法律規定進行減資或者處置股份;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公司財產: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等行為均是抽逃出資行為。
(三)抽逃出資責任
我國對抽逃出資法律責任的規定散見于不同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中。本文依據《公司法》以及《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的規定,對其民事責任進行分析。
1.股東抽逃出資對其他股東的違約責任。公司成立后,股東抽逃出資的行為違法了公司章程,實質上是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合法權益的侵犯,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返還出資,協助股東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股東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后,可以向抽逃出資的股東追償。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
2.股東抽逃出資對公司的資本填補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公司成立后擁有自己的財產,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股東抽逃出資的行為,實際上是侵犯了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公司有權行使返還請求權,如果股東抽逃出資的行為給公司帶來損失,那么行為人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若存在股東和董事、高管合謀抽逃出資的情況,資本填補責任和賠償損失的責任應當由其承擔連帶責任。
3.股東抽逃出資對公司債權人的清償責任。公司資產是公司償還債務的重要保證,對于債權人而言,公司資產的減少無疑增加了自身獲償的風險,股東抽逃出資的行為惡意減少了公司資產,實質上就是侵犯了債權人獲償的權利。若債權人因股東的欺詐行為而遭受損失,那么理應獲得賠償。在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時,股東應在所抽逃資本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若股東與公司董事、高管合謀抽逃出資,則應在所抽逃資本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其他未抽逃出資的股東無需承擔責任,除非其他股東同意或者協助該股東抽逃出資,則應當在抽逃出資的范圍內和抽逃出資的股東一起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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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電子商務 病毒入侵 黑客攻擊 信息安全
在互聯網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大背景下,電子商務(簡稱EC,英文為Electronic Commerce)已逐步演變成人們慣用的商務活動模式,從事互聯網商業活動的人越來越多。與傳統商務活動對比,在B/S方式下運轉,兩大主體完成商品交易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這也是電子商務是最大特點。
現如今,我國正處于網絡經濟蓬勃發展的黃金時代,各個領域中電子商務的普及度較高。新型的商業活動形式建立在網絡的基礎上,保證了商業活動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不過電子商務在對企業運管效率進一步提升的同時,使企業的面臨著病毒侵入、黑客攻擊、信息抵賴等問題,導致企業蒙受巨大虧損。所以,高度關注安全問題,才能保證電子商務平臺利用率提高。本論文以有關電子商務環境為切入點,對展開電子商務活動中出現的信息安全問題進行分析,并給出對應的方法和策略。
1 電子商務中網絡信息安全所存在的問題
1.1 電子商務網絡存在的問題
1.1.1 黑客攻擊
黑客對網絡進行攻擊是以偷取商業機要和攪擾系統正常運轉為目的,以下是常見的攻擊策略:竊聽;重發攻擊;迂回攻擊;假冒攻擊;越權攻擊等。
1.1.2 系統漏洞
侵入到電商系統人員以系統自身存在的安全漏洞為據,將操作系統數據的權限得到。然而,管理系統未實時打補丁或者在設置安全方面一直選取默認設置等原因造成系統產生漏洞。
1.2 電子商務信息存在的問題
1.2.1 電子商務信息存儲安全隱患
在靜態時儲存電商信息的安全即信息儲存安全。其信息安全隱患主要包括:篡改信息內容和非授權調用信息。
1.2.2 電子商務信息傳輸安全隱患
在運轉電子商務時,資金流、物流匯集成信息流之后傳送流程中的安全即信息傳送安全。它主要涵蓋以下四種安全隱患:
(1)盜取商業機密。大部分是以明文的形式來傳送電子商務信息,那么襲擊網絡的不法分子就極易截取或者監聽電商信息;
(2)對商務網站施以攻擊。攻擊者運用計算機病毒傳送,屏蔽掉電商網站設置的防火墻,更改信息,使網站癱瘓;
(3)實行商務欺詐。非法人員將虛假信息到Internet上去,詐騙現金、賬號,導致用戶信任電子商務活動的信賴度降低,在很大程度上對電子商務順利開展起阻礙作用;
(4)不良信息的傳送。非法人員為了實現自己的目標,把不良信息滲透到電子商務信息中。
2 應對電子商務中信息安全問題的對策
2.1 提高網絡信息安全意識
相比于西方l達國家,國內用戶網絡信息安全意識薄弱,忽視了自我權益的保護。再加上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網絡信息安全監管機制,出現安全事件之后無法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這些都是威脅信息安全的主要因素。故此,在信息安全中,防范人為因素導致信息非安全問題是重要內容。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在于為從事電子商務的用戶展開安全知識培訓活動,確保用戶充分認識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對信息安全常識了如指掌,進而降低電子商務中產生信息安全事件的幾率。
2.2 加強信息安全的技術防范
將來網絡安全技術會在計算機網絡所有層次中滲透,不過以電子商務安全防范技術為中心的網絡技術成為最近幾年研究的重要方向。以我國電子商務出現的安全問題為依據,可采取防火墻、虛擬專用網及認證、加密、安全審計、追蹤黑客、檢測系統漏洞等技術應對信息安全。另外還可以將加密路由器、翻譯網絡地址、動態包過濾、VPN等技術充分運用起來,確保構建一系列嚴實的安全防線將受保護資源與攻擊人員隔開。
2.3 強化網絡信息安全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在我國來說十分薄弱,面臨著管理能力弱且信息安全意識極其欠缺的問題。政府授權的第三方認證中心構建是電商信息安全管理中形式有效的一個方式,即用該認證中心來負責電子商務交易中的兩者主體的信息安全,保證整個交易流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4 完善電子商務立法與信息安全立法
當前,我國正處于電子商務信息機制初級階段,只有在信用法制建設深入強化的大環境中,才能確保信息機制最大限度的施展其能力。故此,應當以國內電子商務安全問題為依據,不但要使現行法律的管理范疇擴大和加強,還要加大信息安全與電子商務立法的力度。另外還應當對第三方信用保證進行設置并使其得到強化,務必由商務、商檢認證中心、銀行共同協作才可確保交易不受阻礙。
3 結束語
本文以電子商務信息安全有關環境為切入點,對電商中出現的網信問題進行探析,并將用戶網信安全意識增強、加大網信安全管理力度、加大防范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力度、健全信息安全和電子商務立法這四種策略,以期解決電子商務中出現的安全問題。電子商務安全性是一項龐大、系統的工程,要從技術和法律上加大保護力度,只有將電商中出現的所有安全問題一并處理好才能使電子商務更好的服務于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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