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文案范文

時間:2023-04-06 1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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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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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美國蝦案;執行情況

一、案件背景:

海龜是一種珍稀動物,已瀕臨滅種。為此國際社會在1973年就商定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中將海龜列為最高級別的保護物種。美國也在1973年制定了《瀕危物種法》。為防止捕蝦時順帶捕獲海龜,美國組織科技力量發明了一種救活裝置——海龜驅逐設施(Turt1eExc1uderDevices,TEDs),1987年,美國根據1973年《瀕危物種法》規章,要求所有美國的拖網蝦船在對海龜有重大傷害的規定區域捕蝦時使用批準的海龜驅逐設施(Turt1eExc1uderDevices,TEDs)或拖網時間限制。這些規章于1990年全部生效。

1989年11月21日又在《瀕危物種法》中增設了第609節。規定凡未能在捕蝦的同時放活海龜者,禁止從該國的海蝦向美國出口。為實施609節的規定,美國國務院先后與1991、1993、1996年幾次指令,作為609節的實施細則。其中1996年指令規定,所有進口美國的蝦必須附有“蝦出口商聲明”,表明蝦或是在第609節認證的國家的水域捕獲,或是在對海龜無害的條件捕獲。

1996年10月8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裁決,如果附有對海龜無害的商業捕獲技術捕蝦的“蝦出口商聲明”,1996年指令允許從非認證國進口蝦,違反了第609節。1996年11月25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裁決澄清用不傷害海龜的人工方法捕獲的蝦仍可從非認證國進口。1998年6月4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擱置了國際貿易法院10月8日和11月25日的裁定。但在實踐中,對TEDs捕獲的蝦從非認證國的禁止進口的豁免,在爭端提交專家組之前仍不能獲得。

1991年指令將第609節實施的禁止進口的地域范圍限于較廣的加勒比海/西大西洋區域的國家,給予這些國家三年的逐步實施期限。1993年指令維持了這一地理區域限制。1995年12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裁決1991年和1993年指令,通過將地域限于較廣的加勒比海/西大西洋區域捕獲的蝦,違反了第609節,法院指示國務院在不晚于1996年5月1日將禁止范圍擴大到全球。1996年4月10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拒絕了國務院要求推遲1996年5月1日的最后期限的要求。1996年4月19日,美國了1996年指令,將第609節擴大到所有外國捕獲的蝦,該指令1996年5月1日生效。

二、案件初步進程:

1996年10月8日,印度、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和泰國對美國禁止從這些國家進口蝦及蝦產品,聯合指控美國的措施違反了GATT1994的第1條、第11條和第13條,使有關的利益喪失或受到損害,并就此提出磋商請求。

1996年11月19日,有關各方舉行磋商,但是并沒有取得圓滿解決。

1997年1月9日,馬來西亞和泰國要求設立專家組。

1997年1月30日,巴基斯坦也要求設立專家組。

1997年2月25日,DSB召開會議決定設立了專家組。澳大利亞、哥倫比亞、歐共體、菲律賓、新加坡、香港、印度、危地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亞、斯里蘭卡,保留作為第三方的權利。

1997年4月10日的會議上,DSB對印度的要求同意設立一個專家組,但同意將該專家組與已經設立的專家組合為一個專家組。

1997年6月和9月,專家組與爭端方進行了會面。

1998年3月2日專家組中期報告,4月6日最終報告。

1998年5月15日,專家組報告分發。專家組裁定美國采取的對蝦及蝦產品的禁止進口,與GATT1994第11條第1款不符,且不能據第20條獲得正當性。

1998年7月13日,美國通知DSB對專家組報告的法律問題和專家組的法律解釋上訴的決定,并向上訴機構提交了上訴通知。

1998年7月23日,美國提交了上訴提呈。

1998年8月7日,印度、巴基斯坦和泰國(聯合被上訴方)提交了聯合的被上訴方的提呈,馬來西亞提交了單獨的被上訴方的提呈。同日,澳大利亞、厄瓜多爾、歐共體、香港、尼日利亞各自提交了第三參加方的提呈。

1998年8月17日,經上訴機構的邀請,美國、印度、巴基斯坦、泰國和馬來西亞就產生于總協定第20條(b)款和(g)款的問題提供了另外提呈。

1998年8月19-20日,上訴機構舉行了口頭聽證,參加方和第三參加方口頭提出了主張,并對上訴庭成員的提問進行了口頭答復。

1998年10月8日上訴機構作出報告。上訴機構了專家組的美國措施不屬于GATT1994第20條的前言所允許的范圍的裁定,但認為美國措施雖符合第20條(g)項的臨時正當性,但沒有滿足第20條前言的要求。

1998年10月12日,上訴機構分發報告。

1998年11月6日,DSB通過了上訴機構的報告和上訴機構修正的專家組報告。

三、案件執行進程:

1998年11月25日,美國通報了其執行DSB建議和裁決的意向,并建議“合理期限”。

1999年1月21日,爭端各方確定了13個月的合理履行期間。

1999年7月15日、9月8日、10月14日、11月9日,2000年1月14日,美國分別提交了5份執行情況的報告。

1999年12月22日,馬來西亞與美國之間達成了關于執行監督程序的諒解。

2000年10月12日,馬來西亞提起了21.5程序。

2000年10月23日,關于此案的21.5程序專家組設立。

2001年6月15日,專家組報告分發。

2001年7與23日,馬來西亞針對DSU第16條第4段提出上訴請求。

2001年10月22日,21.5程序上訴機構提交報告。

2001年11月26日,DSB最終通過了上訴機構和專家組依據21.5條做出的報告。

四、原專家組和上訴機構的分析和裁判

(一)專家組報告認為:

美國據第609節對蝦和蝦產品實施的進口禁止與GATT1994第11條第1款的規定不符,也不能據第20條得以豁免。專家組建議DSB要求美國修正其措施,使之符合美國按照WTO協定承擔的義務。

專家組還指出,成員享有制定其自己的環境目標的自由,但應以與WTO義務相一致的方式實施這些目標,而不能破壞WTO協定的目標和宗旨。

(二)上訴機構報告:

1、專家組從非政府渠道接受未經要求的信息與當前適用的DSU的規定不符的裁定;

2、專家組的美國措施不屬于關稅與GATT第20條允許的措施范圍的裁定;

3、裁定,美國措施盡管據第20條(g)款獲得正當性,但沒有滿足第20條前言的要求,因而不能據第20條而得以豁免。

上訴機構建議DSB要求美國將專家組報告裁定的不符合GATTl994第11條和上訴機構報告裁定的不能據第20條獲得正當性的措施與其據該協定的義務相一致。

五、美國的執行措施:

根據美國提交的執行情況報告,可以簡單總結出美國采取的執行措施包括:

1、修訂執行蝦/海龜法(第609節)的指令;

2、允許從某些國家(如澳大利亞)進口蝦及蝦產品,一些國家不受進口禁令的限制;

3、派員評估某些國家的海龜養護項目來決定是否發證,也提供技術援助(如對巴基斯坦);

4、啟動與印度洋地區國家政府海龜保護相關協議的協商,參與研討會;

5、主動提供TEDs設計、建造、安裝、操作的技術培訓,并邀請他國人員赴美參觀學習。

六、專家組對美國執行情況的總結

美國提交的定期執行狀況報告表明了美國修訂依據第609節的1996指令的目的在于:(1)為判斷外國項目與美國項目的匹配性提供更強的靈活性;(2)提供一份時間表和發證決定的程序,包括僅在1999年適用的加速時間表。這些變動都是為了增加發證過程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并為外國政府獲取許可證提供更大程度的正當程序。這些報告也表明美國參與到了協商談判與印度洋地區政府達成保護海龜的協議的努力之中,而且美國也主動提供的設計、建造、安裝和操作TEDs的技術援助。

1999年3月25日,美國國務院在美國聯邦紀事文庫中通知,總結了上訴機構報告的意見、提出了履行爭端解決機構建議和裁決的措施、并征求利益相關方的意見。

1999年7月8日,美國國務院了修訂版指令。新指令中總結了收到的意見和評論、提出了美國將會采取的執行措施。新指令提出了發證的標準,首先,鑒于每個發證決定都基于與美國法定項目的對比,新指令中解釋了美國項目的構成要素。其次,美國國務院確定了禁止進口不適用的范圍,包括4種情形。此外,如果一政府已經采用了TEDs并申請發證,有特殊的要求。第三,新指令確認了所有進口到美國的蝦及蝦產品必須附有出口方或進口方對于蝦是在不危害海龜的情形下捕獲或已發證的國家水域內捕獲的聲明的要求。第四,新指令中也承認海龜在整個生命周期中都需要保護,而不只是在補蝦過程中。因此,在發證過程中,美國國務院也會將捕獲國采取的其他保護措施列入考慮之中,如保護筑巢海岸和其他棲息地的國家項目、禁止直接捕龜的禁令、國家執行和遵守的項目、對國際性保護和養護海龜協議的參與等。此外,新指令在未來還會不斷修正。

七、馬來西亞訴諸DSU21.5專家組程序提出的請求:

馬來西亞首先重申了上訴機構最終通過的結論,然后回顧了其與美國達成的為期13個月的合理履行期限。然后著重指出,直到現在(即2000年10月13日),美國仍沒有取消依據公法101-162第609節所施加的相關進口禁令,且沒有采取必要措施來允許通過非限制的方式進口某些蝦及蝦產品。

馬來西亞請求本事項制定原專家組依據爭端解決諒解第21.5條來進行裁決,也請求專家組裁決:由于美國沒有取消進口禁令,也沒有采取必要措施來允許通過非限制的方式進口某些蝦及蝦產品,因而美國并未遵守并執行爭端解決機構1998年11月6日作出的建議和裁決。馬來西亞還進一步請求專家組建議美國應當取消進口禁令并采取必要措施來允許通過非限制的方式進口某些蝦及蝦產品,來執行爭端解決機構作出的建議和裁決。

八、21.5程序專家組的裁決及思路:

專家組的結論:

6.1(a)美國為履行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和裁決而采取的措施違反GATT1994第11.1條。

6.1(b)依據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和裁決,公法101-162第609節(于1999年7月8日的修訂指令予以執行且現已由美國官方實施)依據GATT1994第20條是正當的,只要本報告中所述條件,尤其是正在進行的為達成多邊協議而作出的善意努力,得以實現。

另外,專家組注意到,只要上述6.1(b)中所指的其中一個條件在未來得以實現,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就可以不再履行。

分析思路:

(一)對GATT1994第11.1條的違反

馬來西亞主張美國現在實施的第609節仍然繼續違反GATT1994第11.1條,美國沒有主張其措施符合GATT1994第11.1條。

專家組注意到被認定違反GATT1994第11.1條的原措施中的相關要素仍然是現在執行措施(如第609節)的一部分。特別是,美國仍繼續實施進口禁令,而且美國也沒有對其繼續采取進口禁令提出異議。因此這種禁令或限制仍歸于11.1條中規定的禁止或限制。

(二)GATT1994第20條的適用

1、序言

美國和馬來西亞的主張都是基于原上訴機構的判決,沒有提出新的訴求。

因此,除了上訴機構沒有涉及到的原措施是否是對國際貿易的隱性限制問題(對此,專家組將作為新問題獨立處理,而不追溯上訴機構報告),就不正當的和武斷的歧視問題,在沒有新訴求的情況下,專家組只需要審查美國執行措施與上訴機構的裁決是否相符。

專家組認為其采取的方法是:1、闡述其對上訴機構裁決的理解;2、根據第20條判斷美國的抗辯和馬來西亞的主張。

專家組考慮到上訴機構報告中對評估積極抗辯的適當方法的選擇,最終認為其審查美國的抗辯的順序是:先依據20條(g)項確定執行措施的連續性;如果認定執行措施依據20條(g)項是“臨時正當”的,將繼續確定其實施是否與20條前言相符。

確定完執行措施與20條規定的相符性之后,專家組才會合理判斷美國的措施是否構成對國際貿易的隱性限制。

2、GATT1994第20條(g)執行措施的連續性

上訴機構已經認定第609節根據第20條(g)是“臨時正當”的,馬來西亞對此沒有提出異議。

專家組認為既然上訴機構已經做出了認定,那么就無需作出不同的結論了。

此處引出的問題是上訴機構認定什么是“臨時正當”的呢?專家組認為:上訴機構認為“美國的措施”(theUnitedStatesmeasure),表述為“609節”或“那項措施”,實際上是指第609節和1996指令。上訴機構對“臨時正當”的判決完全基于第609節本身,因為判斷措施與20條(g)相符時需考量的因素都可以從609節中找到。實際上,美國并沒有修訂第609節,那么上訴機構的判決仍然是有效地,而609節與20條(g)的要求一致的結論也是有效的。

3、對具備相同條件的國家間的武斷的或不正當的歧視:國家協商談判問題

(1)美國協商談判以達成保護和養護海龜的國際協議的義務的限度/范圍

專家組主要是回顧了上訴機構報告中的有關內容,努力在一成員國確定獨立國內政策和不濫用或誤用GATT1994第20條下的例外權力之間劃定一條平衡線,同時也意圖認定美國協商談判的義務是談判義務還是達成國際協議的義務。

要確定平衡線,需要首先確定構成案件的事實,如實際情況;然后要考慮影響解釋“不正當歧視”等術語的法律框架。事實方面:1、海龜是高度遷徙性物種;2、保護海龜需要相關國家的通力協作和共同努力;3、各國就海龜的養護的情況不同;法律框架方面:將可持續發展作為目標之一的WTO協議;決定建立貿易和環境委員會的馬拉喀什協定;一系列由相關國家認可或接受的國際協定。以上這些因素都將確定平衡線推向了多邊手段和非限制貿易性措施一邊。

專家組注意到上訴機構報告中提到:“規定進入一個成員方國內市場以出國成員方遵守或采取進口成員方單方面宣布的政策,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是屬于第20條(a)到(j)各項例外的措施的共同特質的。”也就是說,訴諸單邊措施并不應當被GATT1994第20條優先排除。

專家組認識到上訴機構報告中認定美國負有在國際層面上保護和養護海龜作出認真的、善意的努力的義務,也認識到這種努力的主觀性和實際檢驗的難度。但是在本案中有很多可行的判斷方法。海龜的遷徙性和瀕危性是廣泛共識,保護和養護海龜的目標非常明確、不容置疑。實現這一目標的方法已經由科學家們認定、在研討會上做過討論、也在談判文件中落實下來。鑒于美國在科技、外教和財政上的優勢,其無疑是這一領域的請愿人/帶頭人,因此,有理由期待美國相對于其他國家來說更應該采取認真的和善意的努力。實踐中,美洲國家間公約的成功談判頁證明了美國的說服能力。

但是美國并不負有達成國際協議的完全責任。

實際上,美國認真、善意地進行了國際協議的談判,其義務僅限于盡最大努力進行保護和養護海龜方面的國際談判,但沒有義務締結國際協定,因為美國在GATT第20條前言中避免“武斷和不正當的歧視”的義務只是“為出口國提供同樣的談判機會”,專家組注意到:“只要做出了相應的努力,與一部分進口國締結了協定,而與另一部分進口國沒有締結協定,就很有可能在進口國之間避免武斷的和不正當的歧視歧視”。

(2)執行措施連續性的評估

表明美國盡到了在達成關于保護和養護海龜的國際協議方面的認真的和善意的努力的證據有:1998年10月14日,美國國務院向一些印度洋地區國家和原申訴方四國提交的一份文件,其中包含印度洋地區性的保護公約的可能要素。美國后來也對1999年7月15日-17日在馬來西亞沙巴舉行的海龜保護和養護研討會做出了一定貢獻。會上做出了沙巴宣言倡議協商和執行更廣泛的地區協議。最后,在1999年10月舉行的澳大利亞珀斯會議上,與會方承諾建立地區性的海龜養護國際協議。

而在合理期限結束后,影響評估的新的事件發生了,即2000年7月11日-14日在馬來西亞關丹舉行的新一輪談判,24個國家通過了東南亞諒解備忘錄。

由此證明,美國確已作出認真的和善意的努力,因此臨時有權實施執行措施,但執行措施仍受到DSU21.5條的約束。

專家組對上訴機構裁決的理解是:美國有權維持執行措施,如果其證明其在達成保護和養護海龜的國際協議方面做出了認真的和善意的努力。專家組認為:美國從1998年以來作出的努力達到了上訴機構報告制定的標準。專家組注意到談判的持續性的步伐和2001年達成結論的前景,也注意到原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審查時的狀況和現在的狀況之間的巨大轉變。馬來西亞并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美國沒有盡到認真的和善意的努力。

專家組最后澄清在可能達成國際協議/公約的情況下,在國內暫時維持臨時措施可能是符合要求的。

4、與對具備相同條件的國家間的武斷的或不正當的歧視有關的其他要求

(1)關于“不正當歧視”的主張

爭端雙方都認為不正當歧視的存在,除了多邊談判層面之外,主要涉及到609條使用的四個主要方面:

A、1996指令欠缺靈活性,特別是未考慮出口國領域內可能存在的不同情況。

上訴機構一方面反對609節,另一方面也反對執行指令和美國政府的實踐。前者只規定養護項目具有可比性,后者則要求養護項目與美國的項目實質相同。上訴機構認為在美國領土內實施統一標準是可接受的,其反對的是對出口國也實施同樣的統一標準。

美國一方面修訂了1996指令,提出了外國項目的相對有效性標準;另一方面美國政府在實踐中對使用TEDs項目的審查也放棄了之前的實質相同標準。

專家組最終認定美國的新執行措施解決了上訴機構判決中認定的原1996指令欠缺靈活性的問題。而馬來西亞沒有提供證據反駁這種假設。

B、未經許可的國家進口蝦的限制,包括使用TEDs捕獲的蝦

上訴機構認定:捕獲海峽的放方法與美國使用的方法相同,但是僅僅因為它們是從未獲得美國證明的國家水域捕獲的,就被排除出美國市場。由此產生的情勢,是很難與所宣稱的保護和養護海龜的目標相一致的。由此產生的啟示不僅來自于對于條件相同的國家質檢的不同待遇,而且來自于該項措施的實行,不許質疑該管理辦法(是否)符合這些不同出口國存在的情況。

依據美國修訂版指令,由使用TEDs的船只捕獲的蝦的進口是允許的,即使出口國沒有依據609節獲得認可。

專家組最終認定美國的做法符合了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和裁決。

C、過渡期的長度問題

上訴機構對于美國區分不同國家適用不同期限做出如下認定:經由執行知道規則結合行政性慣例,來實行609節會造成需要證書的各國間的不同待遇。按照1991年和1993年的指令規則需要獲得證書,大加勒比海-西大西洋區域的14國,必須承擔使用所有商業拖網捕蝦船到1994年5月1日使用TEDs.這14國在他們各自拖網捕蝦部門有個3年過渡期來調整使用TEDs.而其他向美國出口蝦的各國(包括印度、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和泰國),實際上只有4個月時間執行使用TEDs的強制要求。

對于想要獲得證書的出口國,過渡期之長短并非無關緊要。這個期間直接關系到符合證書要求的繁重負擔以及尋找和發展蝦產品替代出口市場是否實際可行。期間越短,符合要求的負擔越重,特別是申請方有大批拖網捕蝦船時,該捕蝦國尋找新的蝦出口市場的難度更大。從凈效果上說期間越短,進口禁令影響越大。美國試圖為大加勒比海-西大西洋區域的14國與其他國家期間上明顯的不同做辯解,美國宣稱當時TEDs技術不成熟所以有理由給予較長期間,后來該技術改進了,使得縮短期間成為可能。這種解釋是沒有說服力的。因為它并未解決各國政府對成百上千拖網捕蝦船強制使用TEDs并制定和推行必需的規范項目做“可靠的執行努力”等等加在一起的難度和管理上的財政成本。

在這個問題上,美國宣稱過渡期安排已經在指令的時間篇(passageoftime)中做出了調整,馬來西亞有多余4年的時間來使用TEDs項目或其他類似項目。

專家組認為馬來西亞并未試圖獲得認可,也有理由相信其可以避免各種成本的付出,因此認定美國的執行措施最終符合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和裁決。

D、美國對不同國家轉讓技術的努力方面的差別

上訴機構認定:在美國向特定國家轉讓所需的TEDs技術所作的努力程度上的差別,對要發證書的不同國家,不同待遇,這種差別是顯而易見的。在成功轉讓技術上更多的努力給予了某些出口國基本上是簽署的大加勒比海-西大西洋地區14國。對包括馬來西亞在內的其他出口國,就差遠了。這些努力的程度大概同過渡期長短有關,過渡期越長,技術轉讓的努力程度越高。現實些說,要符合發給證書要求的條件,要靠成功轉讓TEDs技術,在促成轉讓的努力低或只口頭上說說的情況下,極有可能將導致在規定的很短的過渡期內只有很少幾國能符合609節規定的證書要求。

美國辯稱:其一直持續不斷的主動提供技術援助并幫助任何提出請求的國家培訓TEDs的設計、建造、安裝和操作。美國已經向許多國家提供了這方面的援助,如巴林等。

專家組認定美國在技術轉讓方面的執行措施符合爭端解決機構建議和裁決的要求。

(2)關于“武斷的歧視”的主張

A、欠缺靈活性

上訴機構認定:609節在其實行時,強加給一個單一的、嚴格的而僵硬的要求,即對第609條(b)款(2)項(A)目和(B)目申請的國家采取了一種和美國本土辦法基本一樣的綜合管理辦法,而根本不管該辦法是否符合出口國的實際情況。再者,在美國官方根據這些規定作出開不開證明決定時,很少或沒有一點靈活性。在我們看來,這種嚴格和缺乏靈活性也構成了第20條引言意義上的“武斷的歧視”。

美國不再要求出口國的項目與美國的項目實質相同,而且承認其他的項目也可以是類似的。馬來西亞抗議這種“類似項目”(comparableprogramme)的要求是對其決定環境政策的權利的干涉。

專家組不認為上訴機構報告支持馬來西亞的看法。在專家組看來,上訴機構并沒有對美國由于環境原因而限制蝦進口提出質疑,而是因為美國要求其他國家采取與美國的項目實質相同的項目,由于沒有考慮到其他國家項目的適當性,這實際上構成了武斷的歧視。

美國通過修訂執行指令,應該比較有利于避免武斷的決定。申請認可的國家可以證明其項目與美國的項目類似,即使不要求使用TEDs.就表面來看,執行措施不再建立在實施特定的方法或標準基礎之上,而是建立在特定目標的實現基礎之上,此處的目標有著相對寬廣的含義。

最終,專家組認定美國的執行措施符合相關的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和裁決,而馬來西亞沒有提供充分證據來反對。

B、正當程序問題

上訴機構的認定:美國所遵循的發證程序似乎是很不正是、很隨便的,而其運作也是以否定成員方權利的方式。這似乎無法使出口方確定美國主管政府機關是否用一種公平又公正的方式來實行609節,尤其是1996指令的條款。在我們看來,實際上剝奪了申請證書并被拒絕的出口成員方的基本公正和正當手續,比起獲得證書的成員方來,顯然受到歧視。

美國辯稱其已經修訂了指令來充分考慮上訴機構報告。修訂版的指令不僅規定美國官員到訪依據609節(b)(2)(A)和(B)請求發證的國家,也規定每次訪問都召開一次會議進行總結,來討論訪問結果并審查其捕蝦過程中保護海龜項目的不足之處。

此外,美國修訂版指令還規定美國國務院對進口國項目進行兩次評估:一次是每年3月15日進行的初期評估,另一次是每年5月1日進行正式評估。還規定了一些具體的通知、說明理由等程序。

專家組最終認定修訂版指令美國遵循了正當程序的要求。

5、對國際貿易的隱性限制

上訴機構沒有對原措施是否構成對國際貿易的隱性限制問題做出裁判,但這并不意味著執行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和裁決的措施就不構成對國際貿易的隱性限制。專家組回憶到:鑒于爭端方引用了第20條,美國對證明其執行措施符合序言的所有相關要求負有義務。

專家組通過分析美國允許出口國使用非強制的TEDs的項目、并主動提供對第三世界國家發展TEDs應用的援助,最終認定美國的執行措施沒有構成對國際貿易的隱性限制。

九、21.5程序上訴機構報告評析:

上訴機構最終認定:

1、專家組在審查美國采取的執行爭端解決機構作出的建議和裁決的措施的連續性方面正確地履行了DSU21.5條的授權職責。

2、支持專家組關于“公法101-162第609節(于1999年7月8日的修訂指令予以執行且現已由美國官方實施)依據GATT1994第20條是正當的,只要本報告中所述條件,尤其是正在進行的為達成多邊協議而作出的善意努力,得以實現。”的裁決。

因此,上訴機構不再向爭端解決機構提出任何建議。

分析思路:

1、上訴中提出的問題

(1)爭議的措施包括三個要素:

A、美國公法101-162的第609節(簡稱“609節”);

B、為實施美國公法101-162的第609節而修訂的指令(簡稱“修訂版指令”);

C、美國實施609節和修訂版指令的實踐。

(2)上訴中提出的問題包括兩個方面:

A、專家組是否恰當履行了DSU21.5項下的職責來審查美國執行措施與GATT1994相關規定的相符性;

B、專家組是否錯誤的判定了爭議措施現在的實施方式不再構成對具有相同條件的不同國家的武斷的和不正當的歧視,即屬于GATT1994第20條允許的措施范圍。

2、上訴機構重點審查了GATT1994第20條前言的有關問題

(1)有關美國進行保護和養護海龜的國際協作之義務的性質和范圍問題

(2)修訂版指令的靈活性問題

上訴機構基本上重申了專家組的意見,最終認定專家組的裁判有效。

十、本案執行情況及審查程序評析

1、本案中21.5程序對原建議和裁決的忠實遵守

正如本案中21.5程序專家組報告中所說:在沒有新主張的情況下,并不需要審查美國的執行措施與上訴機構建議和裁決相符性之外的事項。這么說來,專家組認為采取下列路徑是適當的:1、提出對上訴機構判決的認識和理解;2、根據第20條審查美國的抗辯和馬來西亞的主張。

專家組報告中反復使用的詞匯是“我們對于上訴機構判決的理解是”、“上訴機構似乎是認為”等等,21.5程序專家組努力揣測著原上訴機構報告中對案件爭議的認定,意圖將其作為自己審查的一個固定性標準,盡量將爭議方的執行措施與上訴機構判決的要求作對比,這既是專家組的本分職責,也體現出專家組的審慎態度,即不再糾纏于事實問題的細枝末節,而將主要精力集中于案件的執行效果,努力提高審查效率,從而推動案件的執行進程。

2、本案中協調貿易規則和保護環境的路徑探索

本案與其他WTO案件的不同之處在于:案件發生的背景是國際性珍稀生物的保護,美國相關措施的初衷也是保護和養護海龜,因此專家組在審查執行措施時,努力區分出一條平衡線,即一方面維持國家為貫徹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而采取的積極行動,另一方面是為國家的單方面行動作出不違背國際貿易利益和WTO相關協議的限制,可以說,不管是原專家組和上訴機構的報告,還是21.5程序專家組的裁判和認定,在審查措施/執行措施時,都做到了謹慎持重,努力協調貿易規則與保護環境需要這兩者間沖突,為用司法方式解決立法難題開辟了一條獨特的道路。也正是因為這樣,迄今為止,海龜/蝦案成為GATT/WTO發展史上一個最著名的案例。海龜案裁決公布后,發達國家包括美國在內,都給予積極評價。一般專家學者認為,在經談判立法受阻的條件下,海龜/蝦案的裁決報告,用司法解釋走出了一條化解貿易與環境相互沖突的通途,具有里程碑意義。

其實,早在GATT時期,環境糾紛就已出現。1991年GATT爭端解決機構審理過美國和墨西哥的金槍魚案,但專家組的報告未獲通過。而WTO對環境糾紛的處理卻表明新的爭端解決機制在這些棘手問題的處理上同樣是游刃有余的。美國蝦案的處理實際上起到了先例的作用,意味著WTO已授權締約方在通過多邊談判未能解決環境保護糾紛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相應的單邊環境保護措施,從而為WTO的規則體系同其他國際環境公約的銜接提供了法律依據。

上訴機構就美國對蝦和蝦產品進口限制案提出的報告標志著WTO爭端解決程序在貿易與環境的關系上的一大進步。該案上訴機構使成員方根據GATT要求的市場準入權利與根據GATT第20條例外采取環保措施的權利之間達成了合理平衡,意味著GATT/WTO要求不同國家的政策之間應保持連貫性,而且必須按照國際法原則和沖突法的要求審查貿易自由化與其他政策的問題,這樣才符合法律體系中的連貫性。這意味著WTO爭端解決機制不僅對各國國內法之間的協調提出了要求,也促進了其他國際法體系的連貫性。

有不少專家批評WTO專家組斷案偏向貿易自由化而忽視環境保護問題。當然,WTO不是一個包羅萬象的國際組織,其宗旨和側重點是促進貿易自由化。環保與貿易之間雖然存在矛盾,但具體到實踐中,這種也不是必然矛盾存在的。從本案及WTO處理的幾起環保措施糾紛案來看,關鍵是實施環保措施的國家是否必須使用該措施,該措施對相同產品的國內生產商和國外進口商是否造成歧視性的待遇。促進環境保護與貿易發展的目標可以并行不悖,關鍵在于出現沖突時如何建立一種平衡機制,如何細化不妨礙貿易發展的環保措施。這例環保糾紛案表明:進一步協調WTO與國際環境組織的關系,加強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之間的合作與對話,才是真正解決國際環境保護與貿易發展矛盾的根本。

此外,WTO在沒有建立新規則的情況下,在市場開放與環境保護的例外措施之間建立一種平衡機制是非常必要的。平衡機制的建立需要以各國的實踐、專家組、上訴機構從個案中發展的規則為基礎,作為臨時參考標準,或者,WTO可以通過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對WTO規則的解釋和補正來調和,或者通過達成新的協議來解決。

美國蝦及蝦產品案中采取的方法是否受WTO成員歡迎,單從貿易與環境的角度看,還不太明確什么是允許采用的有效的環境措施,什么是禁止的打著GATT第20條例外措施的旗號采取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上訴機構注意到GATT第20條序言在程序和實體上都有重要意義。但是,上訴機構幾乎沒有提到什么樣的措施才符合GATT第20條的要求。例如,在什么程度上WTO成員必須進行多邊談判?在貿易制裁之前是否必須提供財政和技術上的支持或做出其他選擇?在保護發展中國家利益上應當做出怎樣的努力?對單邊行動應該制定什么樣的紀律?有些問題都不夠明確,需要進一步完善。

3、本案凸顯出對建議和裁決的執行進行復審程序的法律意義

與其他國際組織相比,WTO爭端解決機制中的復審程序是一項獨特的制度創新,對加強WTO爭端解決機制特別是建議和裁決的執行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復審程序強調了規則導向原則。復審程序是整個爭端裁決執行機制的重要一環,允許爭議方就執行爭議“重返公堂”,復審程序的引入標志著爭端解決機制中準司法功能延伸至裁決執行階段,為裁決執行機制增添了一把有力的法律武器。復審專家組如認定裁決得以執行,爭端就應息止;如認定沒有執行裁決,則會啟動下一步的法律行動,包括補償乃至報復。

其次,復審程序凸顯了排他性原則。復審程序要求對是否執行裁決的最后判斷必須由復審專家組做出,而不是由任何爭端方單方面作出,進一步強化了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排他性管轄權。

第三,復審程序加強了WTO裁決的法律約束力。復審程序審查原裁決是否得到執行,在客觀上強調了裁決的法律約束力,重申了裁決必須無條件接受和執行。

第四,復審程序強化了迅速執行原則。該條款類似一個“快軌”程序,要求復審專家組在90天內就敗訴方是否執行裁決做出裁定,大大短于正常專家組6至9個月的判案時限。

第五,復審程序加強了WTO的救濟原則。與報復相比,復審程序裁定某項裁決是否得到執行,對勝訴方來說是一種更有效和實用的救濟,特別是對經濟力量弱小的發展中成員來說,這種救濟尤為重要。

篇3

關鍵詞:水下孔樁:問題:處理

1.工程概況

某大橋位于某市北端,大橋全長363.474m,橋梁全長334.80m,接線及交叉口長28.674m,雙向四車道,標準段寬20m,主線設計車速40km/h。主橋采用(58m+105m+105m+58m)預應力混凝土連續剛構橋,1-3#承臺為重力式承臺,墩柱采用雙薄壁墩柱。3#承臺樁基施工時間為8~9月份,11月上旬,樁基聲測檢查中發現3號承臺3-8樁基聲測出現異常,后經鉆芯取樣發現,樁基底部約有3米長度的夾砂,評定為Ⅳ類樁。

2.工程地址水文情況

項目所在地區位于兩岸谷坡部分,地貌類型屬于丘陵區山間河谷地。橋址出河床寬度約230米,河床坡度較大,水流湍急,水位主要受大氣降水及上游和下游水電站蓄排水影響。一年中降水主要集中在3-9月,以6月為最多,月平均降水293.3毫米,汛期水位暴漲暴落,2014汛期最高水位達68.5m。水下高程為53.74-62.11m,常水位在61.5m左右,最大水深7米。從地質立面圖上可以看出1#~2#墩之間,河床高且平坦,平均常水位不足2m,河底可見零星裸石礁石。2#-3#墩之間河底呈谷型,最大水深可7米。

3.3-B樁基質量問題的原因分析

3-8樁基施工時間在當年的8月份,施工過程中就發現有泥漿滲漏的情況,鉆孔過程中采用添加黏土的方式來保持泥漿濃度的辦法完成鉆孔工作。了解施工記錄和地質情況后,經分析認為3-8樁基產生質量問題的直接原因是:樁基灌注中第一斗砼封底完成后,孔內水位上升導致鋼護筒底下的砂層塌陷,在第一車砼連續灌注過程中,由于塌陷量教大(約3方),塌陷下去的砂堆積于一側未能被砼擠上來導致出現夾層。

4.3#臺施工樁基施工方案的選擇和無奈

大橋3#橋臨近建溪左岸,河床表面覆蓋為中砂,中砂以下為微風化花崗巖。橋臺底標高約58m,一半承臺坐落于河床斜坡面上,一半懸空,略高于河床卵石層,低于常水位下3米以上,臺高3.5米。由于3#承臺地形處于斜坡面上,再加上開始施工平臺時間為5月份,處于汛期雨季期間,水位變化大、水流湍急,采用常規方案搭設平臺下鋼箱圍堰的方案,很有可能會使平臺或套箱在搭設過程中被洪水沖擊變形而倒塌、沖毀等施工安全隱患。結合汛期水位特點,為保證施工安全,施工時采用先土圍堰筑島,再在填土面上打入鋼管立柱搭設鉆孔平臺的方案施工3#臺樁基,汛期過后再清除土圍堰下鋼套箱后進行灌注水下砼封底再施工承臺。由于靠外側的樁基覆蓋層薄,施工時鋼護筒無法打穿砂卵石層,河水透過砂卵石層,致使后期鉆孔過程中出現滲水,并進而引發后續的灌注過程中鋼護筒底層砂層坍塌出現夾砂層,導致樁基質量問題。

5.質量問題處理

5.1質量問題處理中的難題

3-8樁基缺陷情況嚴重,無法修補只能返工重新鉆孔,但是直接鉆孔出現了新的問題:由于3#承臺座落與河底卵石由鮮粲詬咦承臺,封底砼很薄,鉆孔過程中強大的沖擊力很可能會使封底砼層破裂、導致鋼套箱內進水,進而導致鉆孔和后續承臺施工都無法實施,如果采用二次封底,就無法保證承臺底標高。

5.2調整施工順序解決難題

為解決這一施工矛盾,本人提出,先施工3#承臺混凝土,3-8樁基位置預留鋼護筒并接高至承臺頂標高50cm以上,待承臺砼施工完成后,在確保強度、安全的情況下,再鉆孔3-8樁基,成孔后撥出鋼護筒,補灌注3-8位置承臺混凝土,方案經咨詢設計后認可后實施。通過這一施工工序和方案的調整,采用先施工承臺相當于加厚封底砼的厚度,確保的重新鉆孔過程的封底砼的開裂問題,同時大幅度縮短質量處理的時間,保證后續工程的施工進度。

篇4

關鍵詞:會計制度體系;信息;安全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6-000-01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會計制度體系信息化符合時代的發展,不僅僅將會計工作流程相對的簡單化,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會計工作的效率。但是,在會計制度體系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信息安全成為每一個會計工作極為關注的話題。近年來,會計信息大量外泄的現象,企業在經濟投資的過程中,造成了一定上的損失,同時也嚴重阻礙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會計制度體系下的信息安全的問題已經逐漸的被提上的日程,引起了我國相關部門的重視,也是本文主要討論的重點。

一、會計制度體系下的信息安全的現狀

(一)計算機配置等因素

進入二十一世界以后,我國逐漸的走向信息化時代。因此在會計制度體系運行的過程中,與計算機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會計工作人員往往會將的大量的會計信息存儲在計算機中,那么這樣看來,計算機的配置是尤為重要了。計算機的配置較高,對會計信息也是一宗良好的保障。但是,由于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規模較小,流動的資金不足,計算機的配置較低,在系統在運行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的故障,這樣就會計信息的安全帶來了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導致會計信息在系統出現故障的時候,將大量的信息流失,導致企業在一定程度上經濟遭受到損失。

(二)相關軟件的不完善

隨著我國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會計軟件的種類也越來越多,例如:用友、金蝶、速達、浪潮、管家婆、新中大、金算盤等,盡管會計的軟件的種類不同、名稱也有所不同,但是在操作的過程中,基本上的操作步驟是大致相同的。因此,工作人員在利用會計軟件進行工作的過程中,對軟件并沒有進行的過多的了解,對會計軟件細節沒有進行細致的掌握,這樣在實際的工作中就會產生一定的程度上的影響,使工作效率沒有達到預想的效果,甚至在會計下面的工作中,會產生連環的效應。這樣會直接影響工作人員在進行會計工作的過程中,當工作人員將相關數據進行存儲的過程中,在不同的軟件的控制下,就會出現的各式各樣的結果,這樣的情況發生不僅僅影響了會計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也直接的影響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在一定程度上給會計信息帶來了安全隱患,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決策。

(三)工作人員缺乏工作素養

由于我國的一些中小企業的發展規模較小,沒有足夠的人員配置。因此,在我國一些中小企業中,會計工作人員沒有良好的工素養,在工作的過程中缺乏一定程度上的專業性,從而造成工作人員在會計工作的過程中,對會計工作的流程掌握的不夠,對會計軟件的種類和應用沒有進行足夠的了解,在進行數據輸入的過程中,經常出現混亂的現象,并且由于檢查的力度不夠,這樣不僅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時會計信息的安全也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加強會計體制體系下的信息安全的策略

(一)加強會計工作人員的工作素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會計信息是為企業在進行經濟決策過程中重要的參考依據,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應當對會計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加強的會計人員的工作素養,不斷的提高會工作人員對相關軟件的運用能力,加強對會計工作流程的掌握,這樣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減少了人為因素造成了會計信息安全問題。另外,在加強工作人員培訓的同時,也要將招聘的門檻設高,應高薪聘請專業的會計人才,并持有會計證開可以正式的上崗,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帶頭的作用。同時,在工作的過程中,也要對會計的信息進行準確的分析和研究,這不僅僅可以對企業在經濟決策的過程中起到重要的幫助,同時工作人員在分析討論的過程中,也是對自己工作能力的一種提高。

(二)對先關的設備進行完善

在會計工作的過程中,計算機是現代化會計工作的重要工具。因此,會計信息對計算機的配置是尤為重要。在我國的一些企業為了減少的經濟的投資,對設備的更新都是不太關注的,這樣就會給會計信息帶來的安全隱患。因此,在企業會計體系發展的過程中,應當對較為陳舊的設備進行更新,配置一些相對軟件過硬的設備。另外,企業也要建立專門的計算機維修部門,對企業正在運行的計算機進行定期維護,并定期檢查計算機的安全防護系統,避免病毒的侵害,維護了計算機系統、配置的安全,保證了企業計算機的正常使用,為會計信息的安全提供重要的保障,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三)完善會計制度,設置統一的會計軟件

工作人員在進行會計工作的工程中,制度是規范工作行為、流程的準則,具有一定的統一性、規范性。因此,企業應當對會計制度體系不斷的進行創新和完善,加工作人員的統一性,尤其是會計軟件。企業在完善過程中,要有效的利用監督等機制,這樣可以幫助企業及時的了解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的情況,并將工作人員的工作流程、行為變得透明化。并且要制定一些懲獎的機制,對于工作較為突出的員工,要給予一定程度上獎勵,這樣可以調動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積極性。另外,在也要對會計軟件進行統一,避免工作人員在使用的會計軟件也是有所不同的,要規定使用同一種的軟件,這樣對人員在進行交接過程中,也提供了極大的方便,同時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會計信息的質量,為企業在進行經濟決策的過程中,提高了高質量的參考依據,促進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本文對會計制度體系下的信息安全問題進行簡單的介紹,并針對我國會計制度體系發展的現狀,提出了一些建議,要不斷的完善會計制度,對相關的工作設備要進行定期的檢查,同時也要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素養,這樣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對會計信息的安全,提供了保障,提高了我國中小企業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黃麗.大數據時代下的會計信息系統安全研究[J].新經濟,2015,11:108.

篇5

一、美國感恩節溯源

感恩節的由來要一直追溯到美國歷史的發端。1620年,著名的“五月花”號船滿載不堪忍受英國國內宗教迫害的清教徒102人到達美洲。在1620年和1621年之交的冬天,他們遇到了難以想象的困難,處在饑寒交迫之中,等到冬天過去時,活下來的移民只有50多人。這時,心地善良的印第安人給移民送來了生活必需品,還特地派人教他們怎樣狩獵、捕魚和種植玉米、南瓜。在印第安人的幫助下,移民們終于獲得了豐收,在歡慶豐收的日子,按照宗教傳統習俗,移民規定了感謝上帝的日子,并決定為感謝印第安人的真誠幫助,邀請他們一同慶祝節日。在第一個感恩節的這一天,印第安人和移民歡聚一堂,他們在黎明時鳴放禮炮,列隊走進一間用作教堂的屋子,虔誠地向上帝表達謝意,然后點起篝火舉行盛大宴會。第二天和第三天又舉行了摔跤、賽跑、唱歌、跳舞等活動。第一個感恩節的活動辦得非常成功。其中的許多慶祝方式流傳了300多年,一直保留到今天。最初感恩節沒有固定日期,由各州臨時決定,直到美國獨立后,感恩節才成為全國性的節日。1863年,林肯總統把感恩節定為法定假日。到1941年, 美國國會通過一項法令,把感恩節定在每年十一月的第四個星期的周四。1947年,杜魯門總統當政時增加了一項總統放生火雞的儀式。現在,每逢感恩節這一天,美國舉國上下熱鬧非凡,人們按照習俗前往教堂做感恩祈禱,感謝上帝、父母、師長、親朋好友的幫助和陪伴,促進人際溝通與交流。

二、感恩節對文化建設的啟示

國內學者對感恩節的研究主要體現在四方面:一是對節日由來的介紹;二是對節日飲食文化進行探析;三是從經濟學層面探討美國感恩節;四是美國感恩節對中國教育的啟示。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感恩節對美國民族融合的貢獻,強調新疆建設一種各民族共享的節日文化的重要性。

雖然國內外學界對感恩節褒貶不一,但這一節日的意義和功能已是功大于過,這是不爭的事實。它是一個涵蓋文化、政治、經濟價值的集合。其他國家在見證美國感恩節在文化傳承和帶動節日經濟發展作用的同時,是否考慮過這一節日的政治功能及這一節日的傳承對自己民族在國家治理方面的啟示呢?對感恩節的理解眾多學者這樣描述:從英格蘭遠道而去的白人們在土著居民印第安人的幫助下喜獲豐收,在歡慶豐收的日子,移民按照宗教傳統習俗,規定了感謝上帝的日子,并決定為感謝印第安人的真誠幫助,邀請他們一同慶祝節日。從表面上看,感恩節的發端主因是宗教,但僅因為宗教,而非感恩印第安土著人,后來這個節日在黑人、白人中間都一直延續,雖沒實證材料證明這不是偶然,但這一舉國上下歡慶的節日確實為美國種族的融合作出了巨大貢獻。一是族際之間有一種核心的文化被共同認可;二是一年一度的歡慶日對祖籍是英格蘭的白人既是一種反省,又是對印第安黑人的集體感恩;三是每年總統的感恩節聲明,都會提及因印第安人的幫助,早期的歐洲開拓者們才得以幸存,這讓處于弱勢地位的黑人產生一種自豪感,來安慰其因不平等的種族關系而產生的不滿情緒。因此,中國新疆,作為一個多民族共居、多種文化并存的邊疆地區,在解決民族矛盾問題時,可借鑒美國感恩節的策略,建設一種中國特色、核心的族際共認文化,促進族際間進一步融合,這值得決策者們思考。

三、對節日文化建設的思考

目前,中華民族節日文化建設已有了很大進展,并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但把節日文化建設變成一種國家發展戰略還需時日。盡管邊疆地區近年來加大節日文化建設力度,如對傳統節日文化活動的補貼,反映政府對節日文化的重視,但因邊疆地域、宗教、人口構成的特殊性,導致民族間節日文化交流依然欠缺,族際文化理解不足,族際間融合程度不高的現狀。同時,各民族間大雜居、小聚居使得族際往來有待加強。因此,通過從民族歷史和文化中揀選、提取、重塑一種共享資源,建設族際共享節日文化,來實現真正的族際互動,文化認同有其理論依據和現實基礎。

節日被認為不僅是族際間文化交流的平臺,也是文化認同的載體和交往互動的助力,因此,邊疆地區節日文化建設有其特殊意義和重要性。節日總是伴隨著其樂融融的節日氣氛和絢麗多彩的節慶習俗,對廣大民眾具有天然的吸引力和濃郁的親和力。因此,節日的文化建設需要前期的精心準備,讓全民自愿參與、自覺參與并樂于其中。另外,節日文化建設需要互相尊重,因為每個節日都有特殊的符號來表達,符號的接受度會因其民族背景、宗教背景、習俗背景差異而不同。比如春節,在漢族等聚居區是宰豬、吃年夜飯、貼春聯、放鞭炮、拜年等許多符號集合的載體,然而邊疆少數民族群體因其宗教文化習俗,對漢族人過春節時餐桌上的傳統主角――豬肉,有一種禁忌。當然,漢族也有其區別于少數民族的禮俗與禁忌,也許禁忌本身并不影響族際交往與互動,關鍵是在文化建設過程中節日活動的舉辦需秉承相互尊重的宗旨,既要滿足節日建設的娛樂性,又要滿足節日文化建設的社會功要。同時,要注重節日文化建設質量。進入21世紀以來,人們隨著高品質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藝術鑒賞力、欣賞品位、審美觀點也同樣得到提高。因此,在開展節日文化活動時除了強調思想性外,更要注重高質量,即要強調藝術性和欣賞性。否則,思想性再強,而沒有藝術效果,也會因缺乏吸引力而無人觀賞,文化建設失去了欣賞的群眾,就達不到娛樂教育的效果。

總之,隨著社會發展和全球化進程繼續推進,當代的節日文化建設已迫在眉睫,特別是邊疆文化建設,這是與國家文化發展戰略密切相關的重大課題。在節日文化建設中,無論是借鑒還是創新,都不能忽視或違背文化規律,弘揚傳統節日符號,應回到尊重民眾文化主體地位上來;在節日文化符號建設上,應反思一切節日符號僅僅為產業、商業所利用的做法,加強文化內涵性的回歸。如果傳統節日沒有廣泛的文化認同,沒有文化主體,都是不可持續的;如果剝離節日文化的豐富的社會教育功能、文化象征功能和信仰寄托的、理想的、審美的這些豐富的功能,任何的所謂節日符號創新和設計,都是沒有意義的。

當代的節日文化建設已迫在眉睫,文化建設與國家文化發展戰略密切關聯,在族際共核節日文化建設中一方面應遵循文化規律、節日符號,另一方面應回到尊重民眾文化主體地位上來;在節日文化符號建設過程中,強化文化符號同時淡化符號意義,加強節日文化的交流功能、互助功能、理解功能及包容功能,促進節日文化的可持續發展。新世紀,邊疆社會和諧穩定依然是一切工作的中心,社會的復雜性決定了社會穩定策略的多樣性,選取他國相似的社情,從他們成功的民族融合經驗中,探討對我國社會治理的啟示,不僅可以豐富社會穩定策略的理論分支,而且是新方法的嘗試,有利于擴大研究視野。(注:文章作者盧鴻進為通訊作者)

篇6

知識管理尚無統一的定義,不同學者對知識管理的定義不完全相同。通常認為,知識管理指個人、組織或國家為了實現一定的目標,對知識和知識流動的過程、知識組織機構、知識資產、知識人員進行全方位和全過程的管理,以期實現知識的共享、創新和增值,從而促進知識的價值增值。因此,筆者認為,高校知識管理是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為實現高等教育目的,高校管理者遵循教育規律,運用知識管理相關理論和方法,合理利用高校內、外部知識資源,充分發揮師生員工的潛能,建立知識庫,實現知識的共享和創新,從而達到最佳的知識產出、人才培養和文化傳承的功效管理過程。對于生態安全來說,狹義的生態安全是指自然和半自然生態系統的安全,即生態系統完整性和健康的整體水映。結合狹義生態安全的定義,筆者認為,生態安全是一種宏觀層面的安全,生態安全是指在人的生活權、生存權、健康享樂權、必要資源權、社會次序和人類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等方面不受威脅的狀態,包括自然生態安全、經濟生態安全和社會(或人文)生態安全,組成一個復合系統工程,它是環境、經濟、社會三大系統的協調配合,共同作用的結果。結合以上生態安全的定義,筆者認為,高校的生態安全包括高校的自然生態安全、人文生態安全、社會生態系統安全三個方面,即能為師生員工生活、學習、工作和科研提供良好的保障,同時高校自身運行良好,具有良好社會影響力,能為地方經濟的振興和科研服務的一種良好的狀態。

二、高校生態安全的知識性分析

1.系統性。

高校是以知識作為基本的操作材料和加工材料,幾乎所有的活動都跟知識有關。高校自然生態安全包括高校自然生態環境的建設,樹木花草的種植,自然環境的綠化,校園整體的美化亮化都需要有生態學相關的知識作為積累。而高校人文生態安全更需要營造濃厚的學術氛圍,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精彩紛呈的學術講座和探訪神奇的科學研究,這一切都是在知識的應用和創新中體現知識系統性的魅力。高校的社會生態安全是社會對高校的人才培養質量和高校社會聲譽的綜合反映和系統的寫照,高校人才培養過程中體現了其知識的傳遞、升值過程,也正體現了知識的系統性和綜合性。

2.動態性。

高校的生態安全正如知識的學習和提高一樣,不是一個固定不變、一勞永逸的事情,它會受到經濟、社會、政治因素的影響而發生變化。一所高校受其綜合實力、科研水平、師生的生態環保意識、文明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其生態安全狀況呈現動態性,這跟知識的學習一樣,常用常新。

3.艱巨性。

高校生態安全一旦出現問題后進行整治和治理,就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甚至超出了前期的投入,所以高校生態安全又具有艱巨性。知識也如是,一旦用在了錯誤的地方,就會產生驚人的后果。例如,攜帶核彈頭的原子彈用在戰爭上,會對人類產生毀滅性后果。當然,對于知識的學習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要達到較高的專業水準更需要經過專業的熏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因此具有一定的艱巨性。

三、影響高校生態安全的要素分析

高校生態安全包括自然、文化、社會三個方面的影響因素,其中自然因素是直接影響因素,因為自然因素出現問題,生態安全問題就會直接表現出來。文化因素、社會因素是間接影響因素,它們主要是通過自然因素這一中介變量對生態安全產生間接影響。因此,我們可以把自然因素作為文化、社會這兩個變量的中介變量來研究生態安全。要想解決高校生態安全問題,可以從自然、文化和社會這三個因素入手進行研究。把這三個方面作為影響生態安全的3個一級指標,而自然因素又分為高校環境綠化、高校空氣狀況、高校植被情況、高校物種多樣性、高校土地資源、師生居住情況6個二級指標來進行分析;文化經濟因素可分為高校教育教學、高校的科學研究、高校的人才培養、高校的文化傳承4個二級指標來判斷;社會因素分為高校的生態安全意識、高校的生態宣傳力度、高校師生數量、國家對高校的政策、高校規模擴張程度、高校擁有生態技術、高校科技教育經費、高校汽車數量8個二級指標來分析。這樣我們可以從18個二級指標來判斷生態安全的破壞程度,每一個指標有一個合格或良好的經驗值(標準值),用管理學上的專家打分法對高校的生態安全進行評估,邀請專家對這3個一級指標和18個二級指標進行打分,打分結果的平均值作為這個指標最終得分,再根據指標的相應權重,得出總的得分與相應的經驗值比較,判斷高校生態系統的安全程度。

四、高校生態安全教育的現狀分析

1.生態安全教育重視程度不夠。

在一些沒有設立生態、環境資源等專業的高校,其生態安全教育體系尚未形成,如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教材編寫、師資配備都不完善,要真正開展非生態專業大學生的生態安全教育就是不可能的事了。即使開設了相關專業的一些大學,主要是進行專業課教學,非本專業的大學生也是不可能得到相關的教育熏陶。從全國高校來看,每年招收的環境類專業學生不到普通學校招生總人數的0.5%,非生態專業學生占絕大多數,而在非生態專業開設與生態相關選修課的院校僅占全國高校總數的10%左右。這意味著絕大多數學生沒有選修或必修過生態安全教育相關課程,沒有接受過生態安全教育,這勢必導致大學生對生態安全和生態環境缺乏應有的敬畏之心、尊重之情,更不能主動參與環保公益活動。

2.生態安全教學設置不夠合理。

在教學體系方面,許多高校只重視生態專業或是環境專業學生的課程設置,但是在非生態專業或環境專業的學生中,把生態安全教育作為必修課或選修課的非常少。在人才培養規格方面,高校大學畢業生應該是具有生態意識、懂得生態文明、有專業技術的現代人,因此在大學教育教學的培養方案中,就應該含有生態世界觀和生態倫理道德觀的內容;在專業設置方面,對非生態專業的學生來說,雖然不是其專業課,但是高校的課程設置應該包括生態意識、生態的重要性、生態安全危害性及生態安全的基本技能技術等內容,并且有相應的學分。

3.缺乏長遠通識生態安全意識。

生態意識是開展生態安全教育深入開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生態學的相關知識,就不可能對生態安全的危害性有深刻的認識。以下三種情況都是因為生態安全意識的缺乏導致的生態安全:一是過度開采帶來的生態安全;二是盲目引進外資帶來的生態安全;三是忽視森林資源保護帶來的生態安全。我國的高校生態環境教育起步于20世紀70年代,目前雖有幾百所大學開設了環境專業,但在專業學生中的生態環境專業教育不能代替在非專業學生中的生態普識教育,更不能替代生態文明教育。生態安全意識,事關21世紀我國能否順利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構筑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遠景目標。

五、實施高校生態教育的對策

1.加強高校生態環境建設。

要推進高校生態安全教育,就必須把高校生態安全教育與生態環境建設結合起來。而加強高校的生態環境建設,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加強高校自然生態環境建設。高校要加強綠化,植樹種花,注重校園美化,保護物種的多樣性,維護高校生態平衡,讓人在一個芳香宜人、綠樹成蔭的環境里學習和從事科學研究。二是加強高校人文生態環境構建。如先賢感悟、節能降耗、低碳出行等的生態文明行為,這些均能激發師生踐行生態文明的意識,也能自覺地內化自身素質,提升師生員工內在人文素養,表現為自覺的生態文明行動。三是強化師生的生態環境意識的構建。即讓師生員工樹立良好生態觀,積極主動地投身到高校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生態環境的建設中。反過來,參與又提升了其主體意識,強化了責任。因此,要提升師生的生態環境意識,讓其主動關心生態安全建設,從而慢慢地固化為其行為,養成生態文明習慣。

2.深化高校生態教育改革。

生態學是一門學問,更是一種理念。課堂教育是高等生態安全教育的主陣地,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對高校生態課堂教育模式的改革:一是改革高校的生態課程設置。高校可以在非生態專業、非環境專業的學生中開設生態安全教育選修課,課題內容涉及生態觀、生態建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論述、生態建設的不可逆性等生態安全的特性介紹,以及生態環境破壞帶來的嚴重后果,讓大學生深刻體會到生態安全和生態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二是注重生態環境師資的培育。一方面,可以在重點大學或研究生院培養生態教育師資力量,為生態環境教育的開展奠定堅實的師資基礎;另一方面,加強師資對生態安全教育定期培訓,提高高校現有師資對生態安全的教學能力和生態意識。三是寓教于樂,把生態理論教育融于社會實踐中。例如,可以將生態理論融于大學生畢業實踐的調查和學習中,讓他們有針對性地對高校所在的地區的山川河流、廠礦企業、生態環境、物種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這既讓學生了解社會自然環境和生態狀況,又得到相應的科學鍛煉,也為地方政府正確有效地規劃環境治理與城市發展提供科學的方案和依據。

3.加強高校生態實踐教育。

高校應視生態文明素養與人格素質、學術品質和職業素養一樣重要。高校學生處、團委、學生社團等組織是推進生態實踐教育的重要力量,在高校團組織生活會、院校活動中將引進生態環境保護的議題,這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能給廣大學生帶來普遍而深刻的教育作用。高校還可以利用校園網、電視臺、廣播站、校報等,開設生態教育專欄,倡導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并且邀請專家作環保講座,交流生態環保的經驗和體會。

4.建立高校生態安全知識庫。

高校的活動是以知識作為基本的操作材料和加工材料,高校的教學、科研、人才培養和文化傳承均是以知識為基礎的。因此,高校應該建立一個核心的生態安全知識庫,集中高校的生態安全的理論知識、教學講義、科學研究、生態歷史資料、環境保護、畢業生生態論文、學術交流等知識組成的知識庫。其核心知識庫由校學術委員會作為最高的領導層,任命由校長和學術帶頭人為主的知識主管(CKO)決定其知識共享機制和范圍,下設知識管理辦公室,辦公室由學校的科研處、教務處、校長辦公室、信息中心組成,統一知識庫的日常管理,保證生態安全知識的共享、創新和增值。同時,可以建立校園生態安全知識庫的知識共享機制和知識激勵機制。

5.建立高校生態安全知識鏈。

高等教育是聯系社會的紐帶,具有較高的自由度與開放性。生態意識的形成,生態習慣的培養既可以在高校也可以在社會組織中獲得。因此,高校生態安全教育應該具有一定的延展性,不能拘泥于某一組織或者范圍內,應該與其他社會組織機構開展合作,把生態安全知識的節點(高校、政府、居民社區、社會民間組織)連接起來,組成一個開放的生態安全知識鏈,讓生態安全知識在整個知識鏈中流動起來,從而在知識流動的過程中,實現知識的共享、傳播與創新。在實踐上,高校可以加強與地方政府、居民社區以及敬老院、中小學等機構的合作。開放的高校生態安全知識鏈,可以有效地運用知識管理的相關理論,讓高校生態安全知識高效運行。

六、結語

篇7

“哎,這里是哪里呀?”娜娜醒來后,搖醒云莉等人,問道。這時,一陣陰險的笑聲響了起來,“在哪里?哈哈哈哈,在我的監獄里!”轉眼間,玫瑰出現了,“許蓮還干事還挺利索的,你們這么快就栽在我的手里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娜娜很后悔:當時真應該聽藍蘭的。這時,云莉小聲地說:“丑八怪,你始終會遭到懲罰的!”玫瑰聽到了,生氣地說:“你,你竟敢說我丑八怪?!”說罷,用魔法電擊云莉。地球人都知道,水遇到電就會發生爆炸,這么巧,云莉又是水仙子,于是,在一聲巨響后,云莉再次暈睡過去。這時,許蓮向玫瑰求情:“尊敬的女王,反正她們的能力這么小,怎么能與你比呢?請女王放過她們吧。”娜娜覺得許蓮是個好人,雖然她并不曾見過表姐許蓮,但是她能感覺到許蓮只不過是被玫瑰控制了;同時,想辦法讓許蓮加入并在玫瑰身邊做臥底會對娜娜她們有好處。玫瑰真是太信任許蓮了:“看在你的份上,我就饒了她。許蓮,你負責看守她們。”“是,女王。”

趁在玫瑰走了后,娜娜嘗試把許蓮從玫瑰的魔法里喚醒,無奈玫瑰的魔法實在是太強了,只能讓許蓮清醒一小時。許蓮激動地對娜娜她們說:“娜娜!云莉!我的表妹們!寧彩蝶,藍蘭,好久不見了!”娜娜對許蓮說:“表姐!你是我的表姐!你快打開門吧。”接著,她把整件事情告訴給許蓮聽。許蓮說:“好,你們快走吧。不用理我。”說罷,她用鑰匙把門打開了。娜娜一伙逃走了,接下來,她們要尋找三公主星寧。

三位仙子乘坐著屬于她們的云,都在想該在哪里尋找三公主。

篇8

1.時效性

初中的同學們好奇心特別強,無論是在學習方面還是生活方面,他們不會刻意地去抵觸外界環境,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還是比較強的,因此,老師在授課的過程中,應該與時俱進,多舉一些時事作為課堂上的例子,讓同學們覺得自己距離政治這門課程很近,并且可以把課堂上所學的知識靈活運用到實際中去,增強同學們對政治的理解能力。

2.方向性

處在初中階段的孩子們還尚未擁有健全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還是正在完善的過程,所以一旦他們遇到是非善惡的時候,會變得不知所措,這就要求教師在平時的授課過程中,盡量多舉一些具有正面教育意義的案例,在思想上指引同學們向好的方面靠攏,增強同學們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時也相應的舉一些反面的例子與其對比,提醒同學們避免一些不好的行為,幫助同學們樹立健全的人生觀、世界觀以及價值觀。

3.針對性

政治這門課程在教師授課的過程中,一定要避免枯燥無味的課堂環境,教師傳授給同學們什么知識,就要循序漸進的灌輸相應的補充說明或者與同學們息息相關的實際例子,這不但能使學生們夯實對所學的理論知識,同時也讓同學們更加深入的去理解老師課堂上所講的內容,并且針對性的補充說明也會引起學生的共鳴,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

4.實踐性

在初中政治案例教學法授課的過程中,一定要讓同學們參與進來,身臨其境地體驗政治知識在生活中的作用。教師在課后也可以給同學們多多提供實踐的機會,讓同學們成為案例中的主角,提升同學們的法律意識、道德品質等。

二、應用

1.確定教學目標,準確選擇案例

教師要想教好政治這門課程,提高課堂效率,首先必須明確教學的目標,引用具有針對性的案例,然后制定一個合理、可行的教育方案。選擇案例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比如從實際出發,將身邊耳濡目染的事情當作案例拿到課堂上來,這樣學生會有自己切身的體驗,更容易去理解政治內容;引用經典案例,在教材中,針對某一部分難懂的內容,會插入一些具有針對性的案例,對原內容進行補充說明;編寫案例,有些生活中的實例可能對于初中生來說還是比較復雜的,老師就可以對其進行改編,但是一定要注意編寫的邏輯性以及科學性。

2.找準教學時機,插入相應案例

案例教學法對初中政治教育是一種很重要的方法,要想正確發揮案例教學法的作用,就必須秉著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如果脫離了理論教學,常常就會致使教學的內容以及目標脫離實際,出現脫節的情況;而脫離了實際情況,也會導致課堂上的內容變成了空口無憑的大話,因此,在進行案例教學法的過程中,一定要找準時機,不要過于程式化,既可以在授課的過程中插入案例,也可以在課后講解的過程中插入案例。

3.案例分析以及分組討論

案例分析以及分組討論是案例教學中最為重要的階段,在進行這個階段時,教師應該盡可能的為同學們營造一個輕松的學習環境,以便讓更多的同學們能夠獨立的思考問題,多與其他的同學交流,積極回答老師所提的各種問題,靈活運用所學習的課本知識,傾聽其他同學的想法,在課堂上能夠暢所欲言。通常情況下,同學們通過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知識,對待問題可以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時,再展開小組討論,說明自己的想法后也可以聆聽別人的見解,并且說明原因。在討論的過程中,教師也可以參與進朝著正確的方向分析、討論問題,鼓勵一些想法獨特的同學,讓同學們在討論中增強自信心,對于一籌莫展的討論小組也可以給予一定的提示。在這種輕松的學習氛圍中,引導同學們對于理論知識的學習,增強他們學習的興趣,進而促進教學任務的完成。

4.小組之間交流,進行總結評價

在各個小組內部討論完成之后,教師也可以組織各個小組之間進行交流討論,每個小組交流可以派出一個同學為代表,闡述本小組的主要觀點,然后在與其他小組的成員進行交流討論,也可以大家一起說出本組的觀點,集體討論等,交流討論的方式不是固定的,視實際情況而定,在交流討論的過程中,要求同學們一定要認真傾聽,記錄好相應的筆記,找到自己的不足,對前面發言小組的觀點予以補充或者。這個階段教師可以參與進來,對整個討論進行相應的總結,同時也可以闡述自己的意見,對表現好的討論組進行鼓勵,為其他的討論組指明方向。

三、結束語

篇9

1.專業認證標準對人才的要求安全專業認證目標之一是提高安全工程教育質量,吸引工業界的廣泛參與,加強工程實踐教育,進一步密切工程教育與工業界和社會的聯系,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養對工業產業的適應性。安全本科專業認證標準分為通用標準和安全專業補充標準兩部分。在補充標準中結合安全專業特點提出了特有的具體要求,其中包括培養目標與要求、課程設置、專業實驗、專業實習和實踐、畢業論文等。

2.注冊工程師執業能力的要求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的職業資格包含注冊安全工程師和安全評價師兩種,分屬執業資格和從業資格。前者注冊安全工程師,主要為企業服務,必須具備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和事故分析處理等方面的知識,按照所要求的知識和能力實際上是管理型人才。而后者安全評價師,主要為評價機構服務,要求具備危險分析、安全評價及系統安全工程等知識和技能,對建設項目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存在的風險進行安全評價,屬于安全技術型人才。兩者分工重點明確,側重點不同。兩種職業資格要求人才的基本素質與能力也不同(見表2)。以上的認證標準和注冊執業能力要求是對我國高等安全人才的基本要求,既符合業界對安全人才的需求,也符合國際化的發展趨勢。綜上分析,筆者認為高校安全專業人才培養除基礎通識教育外,還需要比較系統的安全科學、安全工程與技術、安全管理能力、安全實踐技能四個層次的知識,具備安全工程方面的設計、研究、檢測、評價、監察和管理等基本專業素質,還應當掌握組織協調、溝通協作、主動創新、職業道德、科學態度等多方面的技能。為此,從安全人才長遠發展來看必須加快安全工程專業高等教育改革,以專業認證和注冊制度來提升安全教育的質量,使學生的能力滿足行業市場執業的需要。

二、面向土木工程的安全專業教育體系的建設與應用

進行面向土木行業的安全工程教學體系改革,首先必須以安全專業認證標準和“安全工程職業注冊資格”的要求為總的指導框架,確定人才培養的規格和目標,融合土木安全的辦學特色,建立課程體系,選擇教學內容和方法,開展實踐創新,爭取畢業后經工程實踐達到注冊工程師標準。

1.建設合理的課程體系根據認證標準框架的基本要求,廣泛征求土木施工業界對安全人才的意見調整課程體系,包括通識教育、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程模塊,集中實踐環節、課外教育環節[2]。課程設置做如下考慮:強化基礎和通識課程,如數學、力學、物理、熱力學、化學以及電工學等,這些對學生安全科學和技術知識的學習具有基礎學科的重要作用;英語、計算機等的學習為適應安全工程國際化、信息化發展提供保證;人文、社會學、心理學、安全管理知識和法律法規等的學習為安全人才適應未來從業崗位要求消除障礙,在職業道路上快速成長。專業基礎和專業課程設置強調行業特點和安全科學的共性。學位課和必修課學分構成上,按一般工科要求設置。專業基礎課程按照專業認證標準設置,同時考慮學生未來專業發展的潛力和后勁,設置土木和安全兩個學科中的重要基礎課程,為后續專業課程的學習奠定基礎。專業課是土木安全專業的主干課程,在滿足安全工程專業認證標準要求的同時,考慮注冊工程師執業考試的需要設置。安全工程專業學生必備知識的課程為指定限選,其余為任選課程。

2.優化調整教學內容認證標準強調了課程體系內課程結構、內容與相互間的聯系問題。因此,設置的課程必須盡可能考慮知識的連貫性、系統性、實用性和前瞻性,使學生建立整體的知識結構。作為面向土木建筑的安全專業,在認證和注冊制度導向下,提出“學生能力培養配套體系”,即按照標準、執業技能要求將知識在整個學科體系內整合,使它們互相支撐、互相配合,適應國家、社會、企業對安全人才知識的要求,最終與學生能力培養建立直接對應關系。首先,專業課程內容突出行業發展時代特征非常重要。近年來安全學科發展迅速,安全工程課程內容不斷豐富,專業課程需要吸收安全領域最新研究成果、新理論、新方法。其次,在課程開設上施行訂單培養,按企業緊缺人才調整培養方案,補充課程內容,為企業培養出更適應當前崗位需求的人才。同時,在課程開設學期、先后順序上也根據知識的連貫性進行了科學設置,使課程教學體系更加完善。另外,在培養方案的課程體系和內容中,要注重與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考試等有關知識點的設置。未來的安全工程師將會向職業化、國際化的方向發展。這樣培養的畢業生才能符合社會對職業化人才的技術崗位需求,使其畢業后迅速成長為具備職業資格、服務于企業、安全中介機構和政府的骨干與精英。

3.實踐和創新能力培養安全專業人才在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的作用是其他人員不可替代的,這種作用發揮的一個關鍵是實踐和創新。從專業認證角度,表現在對基本能力和工程素質的要求;從注冊資格角度,體現在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安全技術、危險識別控制、事故綜合分析、協調組織等的系統能力要求。實踐創新能力主要從課內教育、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實習實踐、大學生課外創新競賽幾個方面培養。課內教學融合生產實踐,把案例、錄像、施工生產企業參觀考察、科研項目等與理論教學有機的聯系起來,建立抽象理論的感性認識,課內實驗貫徹動手操作的探究式教學思想,激發和帶動學生對知識學習、應用的渴望,吸引學生的求知欲。專業實踐與學科基礎實踐保證開設的系統性和針對性。

篇10

顳下頜關節紊亂病(TMD)是以下頜運動異常、關節彈響、雜音及其周圍肌群痙攣、疼痛等表現的一種疾病。筆者以針刺按摩聯合治療本病52例,并以口服鎮痛、鎮靜等藥物治療的37例作對照觀察,療效滿意。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本組治療病例均系云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口腔門診部患者,共89例。以單雙月接診順序分配,單月接診者設為觀察組,雙月接診者設為對照組。觀察組52例,男性17例,女性35例;年齡17~48歲,平均28.38歲;病程最長者6年,最短者3 d,平均為1年零8個月。對照組37例,男性11例,女性26例;年齡17~47歲,平均27.62歲;病程最長5.6年,最短者4 d,平均為1年零10個月。所有患者均有下頜運動障礙、關節區及周圍肌群疼痛,部分患者伴有關節彈響、雜音等癥狀。2組基線資料一致,經統計學檢驗,P>0.05,差別無顯著性意義。

1.2 病情判定標準

患者對疼痛的描述因人而異,無統一標準,對病情的判定標準主要以患者的張口度作為衡量標準。重度:張口度為0.5~1.5 cm;中度:張口度為2~2.5 cm;輕度:張口度為3~3.5 cm。

1.3 排除病例標準

①X線攝片顯示顳下頜關節器質性損害者;②接受過藥物封閉治療者;③使用過物理療法者。

1.4 治療方法

1.4.1 觀察組

采用針刺加按摩聯合療法。針刺選穴:合谷、頰車、顴髎、下關、上關,毫針刺用瀉法,行針10~20 min出針。繼施予嚼肌肌群、顳肌肌群的按摩,方法以手指順肌纖維附著方向自起端至止端,進行揉點法按摩,力度以局部酸脹感、患者舒適為度,每組肌群持續按摩10 min。針刺治療以痛側為主,肌肉按摩可雙側對稱性進行。雙法聯用,每日1次。

1.4.2 對照組

口服芬必得膠囊(中美天津史克制藥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H10900089)0.3 g/次,每日2次;腸溶阿司匹林片(云南省昆明友誼制藥廠生產,國藥準字:H53021845) 0.3 g/次,每日3次;地西泮片(江蘇濟川制藥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H32021083)2.5 mg/次,每日3次,飯后服。

1.4.3 療程

2組均以7 d為1個療程,間隔1周后進行第2個療程治療。治療結束,隨訪總結。

1.5 療效標準

臨床治愈:下頜運動正常,關節區和周圍肌肉疼痛消失,彈響消失;顯效:下頜運動明顯改善,關節區和周圍肌肉疼痛明顯減輕,彈響消失;有效:下頜運動異常及關節區和周圍肌肉疼痛有所減輕,彈響減少;無效:下頜運動異常、關節區及其肌群痙攣、疼痛、彈響、雜音等癥狀無改變。

2 結果

2.1 2組綜合療效比較

(見表1)表1 2組患者綜合療效比較[例(略)]注:2組比較,χ2=15.75,P

2.2 2組臨床癥狀改善情況

(見表2)表2 2組患者臨床癥狀改善情況比較(略)

2.3 不良反應

觀察組病例中,除治療過程中的暫時性針刺疼痛外,治療結束后未訴其他不良反應。對照組病例在治療過程中或治療結束后有16例出現輕重不同的惡心、食欲減退、上腹不適、胃痛等消化道癥狀。

3 討論

TMD是一組病因并不十分清楚的疾病,好發于20~30歲青壯年,主要表現為顳下頜關節區及其周圍軟組織,包括肌肉在內的疼痛、下頜運動異常,伴有功能障礙,以及關節彈響、雜音等三類癥狀。本病發展雖有一定自限性,但治療不當時,也可發展為關節結構紊亂,甚至關節器質性破壞。

本病的治療方法較多,但每種治療方法療效均難以肯定。阿司匹林主要通過抑制合成前列腺素的環氧酶、組織胺、5-羥色胺、緩激肽等,從而產生鎮痛作用,對輕、中度的疼痛具有良好的緩解作用。芬必得作用與阿司匹林相同,但抗炎作用更為突出,且藥物可緩慢透過滑膜腔,血藥濃度降低后關節腔內仍保持較高濃度。地西泮作用則是松弛肌肉而達到緩解疼痛的目的。以上所選用3種藥物,是治療TMD的常用藥物。在本組病例中,經服藥患者有16例出現不同程度不良反應,故對患有消化道疾病、血液病及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治療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