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14 1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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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綠化合同

篇1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范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db11/t212—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XX)、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范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范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篇2

工程名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園林局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范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db11/t212-  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范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范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職權: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職權: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并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采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質量監督站鑒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并于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采用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并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占合同承包總造價│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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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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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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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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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后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并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后 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 %,結算總價的 %作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采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采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后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準。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后,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后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綠化種植工程:(3) 噴泉、噴灌工程:(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范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后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 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

│ 序號 │ 苗木材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供應 │  送達  │ 備注 │

││ │  型號  │ │ │ │ 時間 │  地點  │ │

├────┼───────┼─────┼───┼───┼───┼───┼─────┼───┤

││ │ │ │ │ │ │ │ │

├────┴───────┴─────┴───┴───┴───┴───┴─────┴───┤

篇3

【關鍵詞】園林綠化 管理信息系統 Web GIS 系統集成

城市園林綠化綜合管理系統是整個電子政務中的一個重要的環節,作為社會發展和信息技術之間的一個有效平臺,為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提供各種需要的數據。城市園林綠化市政管理信息系統主要是利用因特網,從而對整個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相關資料數據進行信息化管理,讓整個系統的建設更加科學化、體系化。城市原來綠化綜合管理系統主要包括信息搜集、數據分析、方案選擇等一系列環節,讓有限的資源在有限的空間里發揮了可觀的價值,推動整個城市的經濟建設和綜合發展,同時還要讓政府部門參與到整個管理之中,并發揮一定的作用,最終實現城市經濟、社會、生態和信息化可持續發展。

一、系統功能需求

(一)數據總體需求。空間的基礎信息數據要進行系統性的地圖配備,這樣才能夠完善所需要管理的地段,對于保障相關的系統數據來說,要有一個良好的統計,以便于今后的相關分析,管理好相關的信息和數據內容。業務綜合方面數據主要是研究市政管理中綠化占據程度的相關數據信息類型。關于市政的設施數據要包括城市建設中的各種信息數據統計,例如排水、橋梁等等,此外還需要加強管理信息的能力促進,加強實時的動態改善。

(二)功能需求分析。主要的園林功能系統有著三大可能,即設施管理功能、園林綠化工程管理功能、園林綠化管理功能。

二、系統總體框架

林綠化市政管理信息是一個包含多層架構的復雜系統。按照城市建設和管理現代化要求,采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利用現有的網絡通訊設施,初步構成園林綠化市政管理系統的總體框架,整個框架覆蓋研究城市市政局內部的各個單位和部門,成為信息資源匯集、、交流和共享的基礎設施和各類城市管理應用的運行平臺,為園林綠化和市政建設和管理提供輔助決策、咨詢服務,也為社會公眾參與提供便捷、高效的現代化載體。該框架具體可以如下圖所示劃分為五個層、即數據層、應用支持層、應用層、綜合決策層和服務層。

三、系統軟件架構

系統的主要邏輯組件主要有:日志管理、字典管理、報表及打印服務、統計和查詢引擎等。整個系統的各種管理主要通過系統中工作流的引擎來完成,從而讓所有的業務不出現脫節,在整個系統中完整的流動起來。系統的門戶平臺主要是為想要訪問系統的用戶提供一個安全的登錄方式,它的管理內容主要有訪問用戶管理,用戶權限管理以及用戶角色管理等。通過門戶平臺給用戶進行角色的識別,根據不同的角色分配不同的使用權限。信息組件包括對站點、欄目、信息和內容的管理以及進行信息檢索等。

四、系統的集成方法

(一)數據集成。系統數據集成的實現主要是通過三種方式:數據集成主要通過數據移動,就是講原來系統中的數據移動到新建系統中,新建系統通過對數據的更新最終實現更大的涵蓋,這樣原來的系統就可以停用。這一方式主要適用于整體功能較為簡單的系統,數據更新后新系統能夠完成所有功能的更替。具體下圖所示。

(二)功能集成。系統功能集成可采用以下三種方式實現:耦合這一方式通常運用在不同的系統之間,主要通過進程間通訊機制來實現系統的運行。這樣做的優點就在于可以不用考慮不同系統之間環境的差異,統一使用操作系統,而且這種集成方式對多有系統幾乎不存在影響,所以不需要建立多個系統,并且對城市園林綠化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和原先的那個系統進行共同集成的時候可以不同進行實地調控,只需要用計算機進行遠程調控。如下圖所示。

篇4

前半年我負責**綠化工程,在綠化工程的管理工作中,在嚴格按照政策法規、行業規范以及所屬工程綠化合同辦事的同時,我注重積累大量第一手資料,準確發現存在問題并能夠在第一時間妥善解決。全方位為所屬綠化工程提供直觀依據,力爭為我市園林綠化養護水平,及本單位的綠化工程管理工作上全新臺階做好技術保障。在安全生產方面,我把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具體從業者手中,針對綠化養護、園林機具、農藥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分別進行技術交底,期間安總多次親臨工地進行指導工作,讓我們受益匪淺,促使工期如期完成。五月底,海景項目部正式成立,安總經理任命我為技術總工,全面負責項目部的技術工作。我在安總和肖經理的領導下,在廠區的建設中先后經歷了包裝車間、宿舍樓主體框架結構的完成,內外墻的裝修以及屋面保溫、水池澆筑、空壓機房、機修房、門衛、餐廳、鍋爐房、鍋爐基礎等階段基本完成。期間多次由于天氣原因,導致施工現場積水過多,影響工期的完成,導致宿舍樓、包裝車間未能如期交工,對此我已經做好簽證資料,延期交工。作為管理人員,海景項目部的技術總工,我注重控制工程的施工質量、與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協調以及班組的管理協調、主動配合安全科完成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狠抓材料管理以節約工程成本。主要以下幾個方面說明:

1、工程質量管理。

針對**項目的特殊性、復雜性,故工程質量要求高標準、高起點。施工前期,注重對班組的技術交底,給班組人員在思想上給予重視,在技術上了解本工程的質量和進度、安全要求,為后期施工奠定良好的基礎。

2、班組的管理協調工作

(1)施工管理員是所內最基層的管理者,既是指揮員又是戰斗員,是領導意志、意見的體現,也是基層問題的反饋者,因此更要樹立起良好的自身形象,在工作中成為同事的榜樣,在感情上成為同事信任伙伴。要求大家加班自己一定第一個到,要求大家樹立高質量的標準,所以各個單體在每個隱蔽工程我都全程參加,注重過程控制,對一些質量通病控制的萌芽狀態。

(2)關心同事:遇到同事有事,主動幫助替班并組織全班一起關心,慰問,形成一種大家庭氣氛。

(3)注重對新到大學生的培訓,讓他們在最快的時間內進入工作狀態,在每次的會議上,針對施工配合存在的問題,我盡量讓他們至少占主導地位一次,以增加其經驗,使其都能獨當一面,處理各種問題,使整個管理階層技術水平有了整體的提高。

3、安全管理工作

在工作過程中,主動配合杜經理完成施工人員的人員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在建設單位的幾次檢查中均取得優異成績,在每次檢查上,明確了**項目的安全管理示范單體。

4、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協調

作為一個施工管理人員,**新廠建設項目開工以來,我就注重和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配合協調工作,針對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好的建議,自己帶頭研究落實,取得了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一致好評。

5、材料管理工作

本著節約成本的原則,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嚴格控制原材料的控制,在模板、混凝土、鋼筋的使用上,每一分錢都使用在工程上。例如卸貨平臺變更,導致52個鋼筋籠報廢,但在后期工程中得到充分利用,給公司節約一大部分成本。節約成本的思想,落實到了各個班組的行動中,在項目的建設中節約了成本。

6、技術管理

在工作中,對施工技術要求更為嚴格,在工作的一年中,提出工作聯系單43份,為工程的工期起了一定的作用。

7、目前存在的問題和改進計劃

在取得良好成績的同時,本人在工作上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一些質量通病還是存在的。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本人在下一階段的施工中會著重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素質,提高工作質量。

(2)、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多動腦想辦法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每次工作前做好準備,不打無準備之仗。

篇5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階段;工程造價控制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房建工程施工階段的成本控制是一項非常復雜而系統的工作,并且在整個房建工程造價控制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定要予以高度的重視。在開發房建工程項目的時候,應對施工階段的造價進行動態的控制,這樣才可以有效避免施工階段中出現一些影響工程成本的因素,進而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一、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失控的原因

1、缺乏健全的合同文件

施工合同主要就是發包人與承包人為了完成既定工程,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在施工階段,施工合同就是控制工程成本的主要依據,因此,加強施工合同的嚴密制定,并且加強相應的管理措施,才可以有效確保施工合同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避免出現一些合同糾紛,維護雙方的利益,進而達到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的目的。在完成合同的簽訂之后,應對其相關資料進行管理,進而確保施工的有據可依,避免施工合同約定的漏項。由此可以看出,在施工階段,如果缺少了一些合同文件,必然會導致相關工作無法有序開展,進而對施工產生影響,進一步影響到工程成本,使工程成本出現失控的局面。

2、施工組織設計不足

在房建工程施工開始時,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而確定施工進度,明確各個環節之間的銜接點,進而更加高效、準確的完成施工目標。但是,有時候在滿足高質量、高效率的前提下,需要很高的工程造價。在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工作的時候,不僅需要對技術可行性進行考慮,還要在此基礎上,對施工可行性和經濟適應性進行充分的考慮,這樣才可以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并沒有進行這樣足夠的綜合考慮,造成工程造價失控。

3、工程變更管理不善

合同的價款確定后,導致工程造價增加或者發生三超(結算超預算、預算超概算、概算超計劃)的根本原因在于變更管理的不善。工程變更的管理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點,但現實中往往存在著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混亂。有些現場工程師的業務素質差,對合同、預算和有關規定不熟悉,不應簽證的項目盲目簽證,有的現場工程量問題不經核實隨意簽證、確認,或者工程量該簽立方的簽成平方,又不標明厚度,等造價師發現時工程已隱蔽,給最后結算留下隱患,有的承包商為獲取高利潤,設法巧立名目,弄虛作假,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義,以少報多,高估冒算,如遇上業務差或不負責任的監理或甲方人員,就容易蒙混過關,造成造價失控。

二、建筑工程施工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措施

1、強化合同管理

施工單位在工程中標后,必然會涉及到施工合同的管理。首先,在簽訂施工合同的時候必須嚴謹。在施工合同中,首要任務確定總承包的內容、范圍以及房屋建筑標準,例如示例工程,總承包范圍主要是主體結構、裝飾裝修、建筑電氣、給排水這四大項,進而業主指定分包項目很多,如精裝修工程、門窗工程、防水保溫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應明確合同范圍細則,特別注意總承包工程與業主指定分包工程交接部位范圍的確定。盡可能做到相關資料的齊全,使用明確的詞語,防止出現含糊其詞的情況,這樣才可以有效履行合同的內容,避免發生一些施工合同糾紛,確保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其次,在完成施工合同的簽訂之后,應對合同文件進行相關的管理。在完成施工合同簽訂之后,整理有關資料,并且進行相應的存檔,進而有效保證合同文件的完整性與有效性,為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2、優化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成本控制的關鍵環節,采取合適的施工方案能大大節約工程成本。應根據實際工程的特點、規模、性質、工期、材料、機械設備、地質條件、運輸條件等方面的技術經濟情況,制定相關的施工方案,并且加強對其它成功施工案例的分析,進而借鑒一些有用經驗,進行方案比選,確保施工方案的進一步優化。例如示例工程,普通高層住宅,在外架的選用上,是選擇傳統的落地式雙排腳手架,還是選擇挑架,以及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每種架體都有其自身的優缺點,應對其從施工工藝及經濟性上進行比較,選擇最適合本工程的外架方案。同時,加強相關的管理與組織工作,加強對各種資源的高效配置,并且對施工工序進行合理的安排,加強對施工質量的保證,同時還要確保施工安全。除此之外,在確保施工質量的基礎上,加強施工方法的運用,盡可能運用一些簡化的施工工序,增強施工技術的合理運用,促進經濟效益的取得,實現技術與經濟的高效結合。

3、嚴格工程變更工作

工程變更是引起投資成本增加的關鍵性因素,任何工程在施工建設中都會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導致工程量、施工方法、設計等方面出現一些變更,而變更工作必定會增加投資成本。因此,建筑企業必須嚴格工程變更工作,盡量讓變更在早期出現。要積極組織相關單位和技術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并充分發揮各施工單位的預見性,減少工程變更現象的出現。

4、加強材料、設備的采購控制

在材料的用量、價格上,對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影響較為大,所以必須要加強材料在預算―計劃―采購―簽收―領用―使用―監督―回收等等各個環節的責任制,要落實到個人。材料設備進入施工現場要有嚴格的驗收制度,并且對其數量和質量進行簽收,不符合要求的拒絕簽收。在使用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施工材料消耗定額和工程進度來進行安排用料,并且對其進行監管,合理使用資源。對于主要材料費用的有效控制會使整個施工階段的造價較為容易的控制在承包價之內。

5、嚴格現場簽證管理,及時掌握工程造價變化

在施工過程中,建設的單位要做好對工程的管理,對于整體各項的費用都要做好控制,對于超出的費用的那些設計的改動,要其給出實際的預算,這樣就可以根據預算了解因為改動而造成的成本的變化,這樣就可以準確的更好的控制相應的費用的使用。建設的單位對于整體的工程費用是要做到有數的,對于有可能改變的不穩定的東西是要有預計的,在工程各方面的工作是要做好跟蹤記錄的,對于隱蔽工程這些方面的工作尤為重要,嚴格控制其每個階段惡現場的工程簽證,保證對其工作中的嚴格記錄,在編制結算依據時要以有效簽證后的隱蔽工程量為依據,減少結算時的相互推脫的現象。

6、對施工造價的風險進行有效監控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工程的造價風險始終存在,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全程性。因此對施工的造價風險有效合理的監控是施工造價控制的必要措施。由于施工造價風險的不確定性,在施工的造價控制中就要提高對風險事件的預見及處理能力。施工造價風險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具體表現有活動的風險性造價和不可預見的費用支出。加強施工造價風險的識別能力,對各個項目潛在的風險事件作出有效防治。積極協調工程管理部門的合作意識,改善工作人員的工作安全環境。對各種可能發生的風險事件嚴格控制在最小范圍內。使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造價在施工風險造價方面得到有利控制。

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以及控制是工程全過程的重要環節,其直接關系到了經濟效益的產生。作為這一點,建設領域中的從業人員既要在思想上有一定的清楚認識,還有時時刻刻具有控制投資的經濟頭腦,做到認真分析,嚴肅對待建設中技術與經濟問題,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設資金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寧敏,靳少華,潘敏.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造價管理[A].河南省土木建筑學會2010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C].2010年.

篇6

這種突然的“自由”源于近期上海的“毒校服”風波。

2月7日,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稱“上海市質監局”)通告了當地生產、銷售的學生服產品質量的抽查結果:22批次學生服產品里,有6批次不合格,其中上海歐霞時裝有限公司(下稱“歐霞時裝公司”)2012年7月生產的搖粒絨冬裝被檢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

在“毒大米”、“毒奶粉”、“毒膠囊”、“毒空氣”等各種陰影的籠罩下,人們沒有被“毒”麻木,而是愈加敏感。春節的年味還沒褪盡,上海的街頭、媒體就已充斥著“毒校服”的字眼了。

致癌“毒校服”

小微企業歐霞時裝公司在上海第一次變得家喻戶曉,但這無論對公眾還是對歐霞時裝公司自身來說,都不是一件令人高興的好事。

近期,上海市質監局對當地生產、銷售的學生服產品質量進行專項監督抽查,被抽查的22批次學生服產品,覆蓋了上海市主要的學生服生產企業,抽查項目包括使用說明、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漬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拼接互染程度、耐光、汗復合色牢度、起毛起球、耐光色牢度。檢驗結果顯示,有6批次產品不合格,超過了被檢產品的四分之一。

問題產品中,5個批次不合格的原因包括pH值超標、纖維含量實測結果與標注的不相符、使用說明不規范。而歐霞時裝公司2012年7月生產的商標為“OUXIA”的搖粒絨冬裝則被檢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是不合格名單里唯一被特地備注為“質量問題嚴重”的企業。

根據相關行業網站的資料介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即通常說的“禁用偶氮染料”,這種染料在與人體長期接觸的過程中,有害成分會被皮膚吸收,并在人體內擴散,然后與人體正常新陳代謝過程中釋放的物質混合發生還原反應,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經過活化作用而改變人體的DNA結構,引起病變和誘發惡性腫瘤物質,毒性和致癌性遠強于甲醛。

“OUXIA”搖粒絨冬裝是上海市五三中學向歐霞時裝公司訂購的50套學生演出服,面料為紅色搖粒絨,里料為白色搖粒絨,抽樣檢查中被檢測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是三條黑色鑲邊面料。

事發后,歐霞時裝公司的負責人王龍珠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其他面料都曾送檢測,但因為黑色鑲邊面料很窄所以沒送檢,“大意了”。

有毒面料來源于紹興歐虹紡織品有限公司。媒體調查發現,該公司于2011年6月購進2.55萬米白坯布并委托紹興一家印染公司加工印染,并將印染之后的2萬多米合格布料出口到國外,其中約155米面料因色差未達要求被外商退回。退回的布料經重新印染,其中的135米于2012年被銷售給歐霞時裝公司。

紹興市質監部門稱,此次問題面料檢出有害芳香胺染料為30mg/kg,超過了目前中國國內紡織品標準規定的有害芳香胺限量標準20mg/kg。由于問題布料生產于2011年,已經沒有樣品,事件發生后,質監部門對當事印染廠的現有黑色印染面料作了抽樣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質監部門估計,可能是經過兩次染色使有害芳香胺含量疊加或產生化學反應所致。

問題校服廠已有“前科”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下稱“上海教委”)2月26日通報稱,浦東新區質監部門已依法強制封存歐霞時裝公司全部庫存服裝原料,檢測其庫存的所有成衣。根據質監部門提供的線索,公安機關已對歐霞時裝公司問題校服立案調查,浦東新區紀檢監察部門也已介入調查。

時代周報記者查詢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了解到,歐霞時裝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注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

2月26日,記者輾轉找到了位于浦東新區川沙新鎮一個村莊角落里的歐霞時裝公司,廠房大門緊鎖,已經人去樓空。透過窗玻璃能看到一樓的倉庫幾乎被搬空,僅剩幾摞未拆封的成衣、木架子和一些雜物。就連廠房外墻上原本釘著的“上海歐霞時裝有限公司”幾個大字也已被拆走,留下隱約的痕跡和釘過的孔洞。

這棟不大的兩層廠房與包裝材料公司以及園林綠化公司同圍著一個院子,幾步之外就是垃圾回收場。媒體廣泛報道“毒校服”事件之后,這里的村民才叫得出“歐霞”這個公司名字,但他們依然不知道它的廠房就近在眼前。

就是這么一個不起眼的時裝公司,卻在“毒校服”公布之前,為周邊浦東新區的40多所學校生產校服。

上海市質監局公布不合格校服之后,2月17日,上海市教委在春節假期結束后第一時間就下發了“關于加強校服采購質量監督管理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區縣教育局要立即將本次抽檢結果通報轄區內各中小學幼兒園,并要求各學校認真對照檢查,絕不能采購已被抽檢出的不合格校服,還要求匯總轄區相關學校采購不合格產品及處理情況。

2月18日,浦東新區教育局公布了21所分散采購歐霞時裝公司生產的學生服的學校,通知學生暫停穿著學生服,并將采購的學生服送檢驗機構檢測。

據官方統計,截至2月24日,已查明浦東新區采購歐霞時裝公司生產校服、貼有歐霞時裝公司標識校服的學校共有41所。質監部門已收到送檢的歐霞時裝公司生產學生服106批次,經檢測有兩個批次檢出禁用偶氮染料,其余104批次未發現質量安全問題,相關學校被要求全部停穿“問題校服”,并收回不合格校服。

事實上,在過去的幾年里,歐霞時裝公司生產的學生服已多次被檢出存在不合格指標。其中,公司2009年、2011年生產的學生服夏裝被檢出pH值不合格,2012年的學生服春秋裝、夏裝使用說明不合格。

公眾質疑:為什么這么多學校還會選擇三年抽查有4次不合格記錄的企業?記者聯系幾所采購過歐霞時裝公司學生服的學校試圖尋找答案,但學校工作人員均表示校長和相關負責的老師不在,“都去開會了”。

歐霞時裝公司廠房旁邊的一位住戶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據她所知,歐霞時裝公司的負責人王龍珠曾在學校里當過老師。

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表示:“針對近期質監部門抽查中發現歐霞時裝公司的問題產品,本市有關部門和區縣高度重視,責成有關方面深入調查。一旦發現公職人員、學校教職工有違規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

事發后,上海市公安機關已對歐霞時裝公司立案調查。

校服生產無準入門檻

一位在上海市一所中學任教的老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每年開學之前,學校在學生報到的時候就會收校服的錢,基本上按照慣例找回原來的企業,一般不會更換。浦東新區的一些學校則是把校服要求上報到區縣的教育部門,由這些部門推薦一些校服生產企業給學校,再由學校自己聯系。

記者查詢發現,即使是此次上海市質監局公布的合格名單上的企業,也有一些存在檢測不合格指標的記錄。

上海市質監部門向媒體表示,近年來,上海市質監局每次會把抽檢結果在網上進行公開,還會告知上海市教委,再由市教委把相關檢查結果傳達給區縣,給學校一些預警。而具體選擇哪一家企業訂購校服,則由學校自主決定。

一個尷尬的現實是,校服生產企業沒有準入門檻,只要是服裝廠都可以生產,那些檢測不合格的,由于沒有發現嚴重質量問題,則以督促限期整改為主,復查合格后才恢復生產。

此次歐霞時裝公司是安全指標不合格,有嚴重質量問題,已經沒收產品,并予以立案查處。

據了解,從上世紀90年代末至本世紀初的幾年時間里,上海市學生服曾一度采用全市統一設計、訂購、生產的模式。上海市教委及各區縣21家教育產業于1998年共同投資組建了股份制企業―上海健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健生實業”公司),注冊資金5000萬元,主營業務包括學生服的生產與銷售。

健生實業公司的相關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從2003年、2004年開始逐漸取消了原來統一設計、訂購、生產的模式,由各校自主決定,2005年專門出了一個文件,把學生服的最高限價定在每套150元。健生實業公司生產的學生服所占的市場份額,從最高峰時的占全市9成以上降到了現在的約1成。

這位人士表示,健生實業公司的面料由自己購買棉花制造,再送到大的廠家去印染,之后再把染好的布料送去質監部門檢測,每一批都要測試,不合格的就要返工,合格了才用。在質監部門的歷年抽查中,健生實業公司生產的學生服各項檢測項目均為合格。

“最關鍵的就是印染環節,最容易出問題,顏料要好。”這位人士說。

此次抽查,22批次產品中16批次合格,合格率僅為73%。2月18日,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在官方微博上公布了歷年來的抽檢合格率,2008年94.7%,2009年80.8%,2010年90.3%,2011年89.2%,2012年合格率驟降為48.7%。自2012年起,質監部門在抽檢中增加了“標志標示”項目,所以不少廠家未能及時執行這一標準,排除這一檢測項目的合格率則為87.8%。“總體來看,本市中小學生校服質量較為穩定。”該微博稱。

然而,記者找到的由上海市質監局和上海市教委在2011年聯合下發給各區縣質監局、教育局的通知中稱,“近年來,本市中小學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均低于90%,衛生安全狀況不容樂觀”,并要求加強中小學生校服及學校(幼兒園)床上用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這份通知中明確提出,“要在質量監控、生產過程、購置渠道、貨品檢驗、驗證手續等關鍵環節密切配合,協同監管”。

根據通知,市質監局和市教委要通過建立聯合檢查、信息互通、共同商議等工作機制,密切配合、嚴格把關、齊抓共管校服生產。市質量技監局負責組織開展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質量監督抽查和結果通報;市教委負責對本市中小學校服和學校(幼兒園)床上用品購置過程監管,督促各校(園)建立和完善產品質量的進貨把關機制。

各區(縣)質量技監局被要求負責對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全面建立企業質量檔案,督促生產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并要求纖維檢驗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授權承擔本市中小學生校服和幼兒園床上用品質量抽查檢驗。各區(縣)教育局負責對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相關用品采購工作的管理,督促并指導各學校(園)建章立制,規范內部管理。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則要嚴把產品進貨質量關,應選擇質量保證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企業信譽較好的合法企業作為產品供貨企業,并要求生產企業、供貨方提供質量標識齊全,經過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有質量檢驗報告的產品。

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在2月18日的微博里也承認:“在調查歐霞時裝公司存在問題的過程中,有關部門發現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監管不嚴、職責不明等問題,各部門間協調機制尚不完善,監管也有一些漏洞。”

發揮家長委員會的監督作用

“毒校服”事件曝光后,有人提議,校服企業沒有統一準入門檻,學校對校服的質量也無法把關,因此需要有關部門介入。并建議教育行政部門設立一個采購企業目錄,供中小學參考、選擇,一旦發現企業存在偷工減料等行為,立即列入黑名單,取消生產校服資質。

教育學者熊丙奇指出,行政治理的思路很難根治校服問題,行政設置的門檻越多,權力尋租空間也越大。他建議,應該讓家長參與校服企業的公開招標、價格聽證和質量監督中。

時代周報記者走訪發現,上海市浦東新區實驗小學的多位家長只知道校服的價格和拿到手的成衣款式,并不清楚學校到底是如何選的采購企業。其中一位家長表示,隱約知道有家長委員會,但并不清楚該委員會具體是做什么的。

2月18日,上海市質監、教育、物價等主管部門為加強校服監管推出5項舉措:研究建立針對校服的更嚴格地方標準;規范訂貨主體和程序,在當前各校自行采購大分散格局下,研究區縣和學校相結合的相對集中的采購模式,采購過程中進行前置檢驗,并充分發揮學校家長會的作用,訂貨過程要對學生和家長充分公開;實施過程抽查,對未整改合格的企業,建立“黑名單”制度;合理確定價格;充分公開信息等。

2月26日,上海市教委在其官網公布,上海市教委、質監局、財政局、物價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等多個部門進一步聯合制定了《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并報請市政府批轉下發。

上述《意見》除了要求規范校服采購管理,建立校服雙重送檢制度、“黑名單”制度和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之外,還強調應當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學校應當及時將校服采購情況與學校家長委員會溝通,并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采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監督。在市教委會同市物價、市財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價格區間內,具體價格由學校在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合同約定。

恰在一年前的2012年2月,教育部印發了《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充分認識建立家長委員會的重要意義,把家長委員會作為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內容”,規定家長委員會可“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計劃和重要決策,特別是事關學生和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