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審計報告的意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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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審計報告的意見

篇1

【關鍵詞】 審計準則; 非標準審計意見; 市場反應

獨立審計準則又稱獨立審計標準,它是注冊會計師在執(zhí)行獨立審計業(yè)務過程中應當遵循的行為準則,是衡量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質量的權威性標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分為標準審計意見和非標準審計意見。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經過了兩次比較大的修訂,1996年1月《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開始施行;2003年4月第一次修訂;2006年第二次修訂,并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施行。

一、相關文獻綜述

國內有很多專家學者通過分析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來測量其市場反應。如陳龍春、郭志勇(2008)通過運用多元回歸法和事件研究法等方法研究發(fā)現(xiàn),市場對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具有顯著的市場反應。張?zhí)煳鳌ⅫS秋敏(2009)對我國出具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在2003—2007年間的市場反應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發(fā)現(xiàn):市場對上市公司被出具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報告會作出一定的市場反應。國外研究學者Melumad和Amir(1997)卻運用M-Z模型研究市場對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的反應時,得出上市公司出具的非規(guī)范和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對市場有顯著性影響。Baskin(1972)是最早研究市場是如何對公司審計報告作出反應的學者,他指出市場對違反一貫性原則的財務報告沒有顯著的市場反應。David和Krishnagopal (2010)研究發(fā)現(xiàn),投資者對被出具持續(xù)性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上市公司給予較大的負面反應。

本文針對審計準則變革前后的實際情況,通過上市公司對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市場反應進行實證研究,為資本市場上決策部門、投資者、注冊會計師行業(yè)和社會公眾謹慎使用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信息提供決策參考。

二、模型實證研究設計

(一)研究思路

審計準則的制定和幾次修訂完善,反映了政府的監(jiān)管體制逐步規(guī)范,本文從審計準則的變遷角度出發(fā),在選擇一段較長的時間跨度的基礎上,研究市場對上市公司的獨立審計報告的市場反應,從而為審計準則的進一步規(guī)范化提供對策建議。

(二)研究假設

出具不規(guī)范或者不符合標準的審計報告,對上市公司是很大的一個負面消息,在得知這種消息的情況下,對于理性投資者而言,經過不同途徑的擴散導致市場認為企業(yè)投資和經營存在風險,因此提出假設1。

假設1:不規(guī)范或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出臺前后對市場反應是負面的。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1995—2004年間先后制定六批獨立審計準則,共48項,標志著我國形成了獨立審計準則體系。2006年,財政部再次了獨立審計準則。這兩次對審計準則的改革對資本市場產生了重要影響,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方面:第一,增加了風險導向審計準則,以規(guī)范企業(yè)風險控制。在獨立審計準則中明確提出了風險導向對審計風險的控制,而不僅僅是對審計證據的關注。第二,對審計結論監(jiān)管性明顯加強。在最新的審計準則改革中明確提升了審計結論監(jiān)管性的重要程度,使得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結論對企業(yè)財務說明具有說服力,對投資者和企業(yè)經營本身有效,使得對企業(yè)審計過程有必要實時監(jiān)控。第三,提高審計人員職業(yè)道德認可。審計準則的變遷進一步要求審計人員要有高度的職業(yè)認同感,審計結論原則由謹慎性上升到懷疑執(zhí)業(yè)度,即要求審計人員要以一種職業(yè)懷疑的態(tài)度對企業(yè)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提高執(zhí)業(yè)過程中的警覺性。第四,從企業(yè)外部市場看,審計市場更加趨于規(guī)范和嚴謹,提升了投資者對審計報告的重視程度不斷加大,使得資本市場對審計結論更加信任和關注,審計報告的這種變化與市場變化更加貼近。根據這種情況的出現(xiàn),提出假設2。

假設2:市場對審計準則修訂后的非標準審計報告比修訂前非標準審計報告反應更為強烈。

根據上面兩個假設建立超額收益估計模型和多元回歸模型來驗證。

(三)模型建立

1.超額收益估計模型的建立

(1)日超額收益率的公式如下:

(2)日平均超額收益率的公式如下:

(3)累計超額收益率的公式如下:

2.多元回歸模型方程

上面建立的超額收益法還不能完整地解釋審計準則變革前后的審計報告對上市公司市場反應的影響差異,因此,本文采用多元回歸方法,添加相關影響因素進一步對審計報告進行實證分析來印證上市公司對市場產生反應的特征。

上面估計模型中:CARi是不同股票的累計超額收益率;D1i是第一個虛擬變量(其中:i=0或1,0代表標準審計報告;1代表非標準審計報告);D2i是第二個虛擬變量(審計準則變革后的年份為1,否則為0);Si為上市公司年度每股收益:每股收益=凈利潤-總股數;Zi為總資產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期末總資產-期初總資產)÷期初總資產。

(四)模型中樣本選取及數據來源

本文研究樣本來自2002到2010年間滬市A股中出具不規(guī)范或者不符合標準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數據資料來自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提出的審計報告,財務數據來自每個上市公司年報中的數據。

研究樣本的篩選過程如下:一是研究樣本是選取2002—2010年605個滬市A股上市公司中這8年間出具了非標準或非規(guī)范的審計意見報告;二是如果該上市公司連續(xù)停牌超過3天以上也剔除出研究樣本,這樣則剩下389個研究樣本;三是對因出現(xiàn)不良事件而被出具有違規(guī)公告的上市公司也進行剔除,則剩余378個研究樣本;四是對日收益率變化異常的上市公司也剔除,最終剩下333個符合研究要求的樣本。

三、對上市公司非標準審計報告的市場反應模型實證分析

通過自2002到2010年間符合研究樣本的數據,采取超額收益模型方法進行計算,得出控制樣本和研究樣本的CAR均值變化趨勢,如圖1。

以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當天為0點,時間范圍為審計報告出具的前后15天為例,從圖1的變化趨勢可以看出,從-15天至-5天期間,控制樣本與研究樣本的CAR均值趨于平穩(wěn)并且相差很小,但從-5天開始,對于出具了非標準審計報告的研究樣本CAR均值顯著下降,CAR均值從-5天開始下降應該是由于審計報告信息泄露造成的,從而引發(fā)了該股票價格的下跌。為了研究結果的可靠性,分別對控制樣本和研究樣本進行了T檢驗,發(fā)現(xiàn)在(-15,15)范圍內,控制樣本CAR均值大于研究樣本的CAR均值,并在1%的水平上顯著。從而驗證了筆者提出的假設1的觀點。

根據審計準則變革的這兩次歷程,實證分析變革前后對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上市公司的市場反應。對于2002—2004年的審計準則變革,本文利用多元回歸模型對(-15,15)和(-5,7)兩個時間范圍進行回歸分析,得出的結果如表1。

從表1結果得出,在2002—2004年第一次審計準則改革期間,研究樣本中的變量對CAR均值顯著性不強,對上文提出的假設2證明性不強。但是在2004—2010年期間,即第二次審計準則改革對研究樣本進行多元回歸分析,結果如表2所示,不論是在(-15,15)范圍還是(-5,7)范圍,出具的非標準審計報告和審計準則改革對CAR均值顯著性很強。得出的實證結論表明非標準審計報告對CAR具有明顯的負面影響,并且在(-5,7)范疇中更加顯著,這說明在較短的時期內,審計報告?zhèn)鬟f的信息更為顯著,如果把估計回歸范圍擴大,則向市場傳遞的信息變弱。

從這兩次的回歸結果(審計報告對CAR影響顯著性變化)可以看出顯示,審計準則的變革在第二次時市場對政策變化的反應更為靈敏,即假設2在審計準則第二次變遷過程中具有顯著性。

四、研究結論與啟示

1.通過分析2002—2010年滬市A股中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333個研究樣本對審計準則兩次變遷的市場反應可以看出,伴隨著審計準則的修訂,審計報告對市場發(fā)揮越來越大的正面影響,相信對證券市場秩序的規(guī)范將起到重要作用。

2.從理論和實證研究可以發(fā)現(xiàn),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有明顯的負面效應,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上市公司相比于出具標準規(guī)范的審計意見報告有更大的負面累計超額收益率。

3.審計準則變革背景下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對公司的股價波動具有更大的負面效應,說明投資者對審計報告的關注增加,更注重審計報告對企業(yè)的客觀評價和審計意見。

總之,通過本文的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筆者發(fā)現(xiàn)審計準則變革有助于證券市場和審計的規(guī)范,投資者在投資決策的過程中更加注重審計報告的意見。

【參考文獻】

[1] 龔光明,龔茂全.審計準則制定的制度變遷分析[J].生產力研究,2007(9).

[2] 梁杰,韓放,姜興利,趙江濤.基于審計準則變遷的市場反應考察——來自滬市A股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J].財會月刊,2012(10).

篇2

1.不確定事項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不確定事項包括或有事項,但范圍比或有事項大,主要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通過未來事情的發(fā)生或不發(fā)生予以證實。任何不確定事項都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已經發(fā)生的事項,二是尚未發(fā)生的事項。注冊會計師對已經發(fā)生的事項有可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對尚未發(fā)生的事項則無能為力,審計證據有可能在將來才能獲取。因此,不確定事項并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確定事項,就簡單地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發(fā)表意見的審計報告。

2.不確定事項不等于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不確定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是兩碼事。如果被審計單位按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對不確定事項進行了適當會計處理和披露,就不算違反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是比較復雜的不確定事項。如果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描述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描述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并指明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

3.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xù)經營假設不再合理,而被審計單位仍按持續(xù)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xù)經營假設不再合理,且被審計單位已按其他基礎重新編制了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6號——特殊目的業(yè)務審計報告》的規(guī)定辦理。

4.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但管理當局拒絕就持續(xù)經營能力作出書面評價,而會計報表仍按持續(xù)經營假設基礎編制,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關于對重大事項強調問題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共有124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意見段之后增加了說明段,其中97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7份為意見段之后帶說明段的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事項主要包括八項減值準備計提、未決訴訟、大額逾期借款、持續(xù)經營能力、重大交易事項的法律手續(xù)不完備、關聯(lián)方占款以及為關聯(lián)方擔保等關聯(lián)交易、資產重組、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前任注冊會計師或專家的工作、補貼收入、非經常性損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營業(yè)務收入比重較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發(fā)生變更等。上述事項固然屬于重大事項,然而有些事項放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是不合適的,需要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把問題搞清楚。為了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出具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我們在近期修訂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中明確規(guī)定,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在無保留意見或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1)強調有關持續(xù)經營的重大事項;(2)存在可能影響會計報表的重大或有負債;(3)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發(fā)生變更且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4)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與已審計會計報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審計意見;(6)強調某一重大事項(持續(xù)經營除外)。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說明段中指明,“此外,我們提醒會計報表使用者關注……。本段內容并不構成對會計報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響已發(fā)表的審計意見類型”。通過采取這樣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確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會計師事務所以描述事項代替發(fā)表意見的行為,防止把本應發(fā)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見的事項放在意見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更加明確地理解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此外,我們還在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規(guī)定,限制把某些事項放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作出表述。

關于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問題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約有50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資產減值準備問題,其中28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10份為保留意見,12份為拒絕表示意見。在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中,涉及壞賬準備的比重較大,有41份,短期投資跌價準備2份,存貨跌價準備7份,長期投資減值準備9份,固定資產減值準備4份,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份,在建工程減值準備4份,委托貸款減值準備2份(有的審計報告涉及若干項減值準備)。此外,還有若干份審計報告僅僅提及了應收款項本身,未明確提及減值準備問題。

從目前來看,上市公司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出現(xiàn)了兩種傾向,一種傾向是出于增發(fā)、配股或保持業(yè)績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資產減值準備,另一種傾向是為以后的資產重組、扭虧為盈、保住上市資格或避免ST處理打基礎,而多提資產減值準備。從50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來看,有相當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僅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描述了被審計單位計提減值準備的事實,而未對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與合理性作出實質性判斷;還有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以審計范圍受限從而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為由,同樣未對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與合理性作出實質性的判斷。應當指出的是,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屬于會計估計而非不確定事項。這種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固然與上市公司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的動機以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復雜性有關,但也反映了某些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存在問題、未能勤勉盡責的情況,從而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費了社會資源。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明確規(guī)定:(1)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是合理的,并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對重大會計估計事項作出強調;如果管理當局作出了重大會計估計變更,且變更是合理的,并進行了適當的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以強調說明有關會計估計的變更事項及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2)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不合理,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3)如果審計范圍受到被審計單位或客觀條件的限制,以致無法評價重大會計估計的合理性,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發(fā)表意見的審計報告。

關于提及其他主體的工作

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時,提及其他主體工作的情況時有發(fā)生,被提及的主體通常涉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前任注冊會計師以及專家。根據統(tǒng)計,在1993-2001年之間,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約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約有20份,提及專家的審計報告約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近年來,某些會計師事務所以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現(xiàn)象比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以及“根據我們的審計及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等措辭。此外,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時也使用了“我們未復核”或“(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等責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審計報告中充分解釋無法信賴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理由等。眾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潤主要來源于其子公司,而這些子公司往往是設在境內的高科技公司或設在境外的銷售公司,潛藏著很大的財務欺詐風險。主審注冊會計師不對境外子公司進行審計,或無法對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只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擔審計責任的做法并不妥。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1)如果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專業(yè)勝任能力和獨立性均表示滿意,對其一貫執(zhí)業(yè)情況等方面已經熟知并認為良好,且對其他注冊會計師本次的審計范圍和審計工作質量感到滿意,主審注冊會計師一般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2)主審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中的引言段、范圍段和意見段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也不應在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以免被誤認為是發(fā)表保留意見或者把責任分攤給其他注冊會計師;(3)如果無法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進行復核或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不能滿足要求,且無法直接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主審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但不應被視為將其責任分攤給其他注冊會計師;(4)主審注冊會計師如果決定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指明雙方的審計范圍,及由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資產總額、營業(yè)收入或其他重要項目占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整體各該項目的比例,清楚地說明導致所發(fā)表意見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況下,指出其對會計報表反映的影響程度;(5)主審注冊會計師在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使用“我們未復核經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貴公司所屬子公司的會計報表”、“我們完全(或部分地)依賴于(或基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根據我們的審計及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或類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當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時,通常會出現(xiàn)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問題。根據統(tǒng)計,有相當一部分后任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時,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第14號——期初余額》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僅僅簡單描述“上年度會計報表經XXX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事實,而沒有明確期初余額對所審計會計報表的影響;甚至有個別會計師事務所在說明段中使用“貴公司上年度會計報表非由我所審計,我們對本年度會計報表期初余額不予置評”的措辭。

我們認為,如果期初余額對本期會計報表不存在重大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額對會計報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可以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并應當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第14號——期初余額》的要求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如果期初余額不存在影響本期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以免被誤認為是發(fā)表保留意見或者把責任分攤給前任注冊會計師。

3.提及專家的工作。根據統(tǒng)計,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工作的情況在近兩年來開始增多。某些會計師事務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在玩數字游戲,明明知道專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將導致收益確認存在問題,但為了滿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擔的責任,只是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專家的工作,或雖指出會計報表部分地依賴于專家工作的結果,但又不說明專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結果對會計報表的影響。這種做法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的要求。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工作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1)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的工作,以免被誤認為是發(fā)表保留意見或把責任分攤給專家。(2)如果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提及專家的工作,包括專家的身份和專家的參與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發(fā)表審計意見的理由。

關于對前期會計報表發(fā)表的意見不同于原來的意見

當會計師事務所連續(xù)接受審計業(yè)務委托時,則至少前后兩期(前期及本期)會計報表是由其審計的。當前期的會計報表在本期的比較會計報表出現(xiàn)時,是第二次出現(xiàn)。此時,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意見不但涵蓋本期會計報表,也涵蓋再次出現(xiàn)的前期會計報表。會計師事務所再次對同一會計報表發(fā)表意見的做法,稱為更新前已發(fā)出的審計意見。

當會計師事務所更新前已發(fā)出的審計意見時,兩個審計意見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審計意見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審計意見的種類,可與以前發(fā)出的相同或與以前發(fā)出的不同。在審計本期會計報表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影響用于比較的前期會計報表的情形或事項。如果注冊會計師因被審計單位違反企業(yè)會計準則已經對前期會計報表發(fā)表了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而該前期會計報表已經在當期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重新編制,那么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應當指明該會計報表已經重新編制,并對該重新編制的會計報表發(fā)表無保留意見。目前,有些會計師事務所雖然認可被審計單位對前期會計報表進行重新編制,但對當期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尤其對比較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只字不提被審計單位重編會計報表的事實,使會計報表使用者產生誤解。明明記得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年度會計報表發(fā)表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怎么在比較會計報表中卻變成了無保留意見?

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要求:如果被審計單位已經在當期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重新編制了前期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指明發(fā)表不同意見的所有主要原因。該說明段應當披露:(1)前期審計報告的日期;(2)前期發(fā)表的意見類型;(3)導致注冊會計師發(fā)表不同意見的情形或者事項;(4)注冊會計師對于重新編制的前期會計報表發(fā)表的意見不同于先前發(fā)表的意見。

此外,在IPO會計報表審計中,有一種現(xiàn)象值得注意。因為中國證監(jiān)會對某些公司實行專項復核,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可能沒有發(fā)現(xiàn)的問題,而負責專項復核的會計師事務所卻發(fā)現(xiàn)了。如果問題重大,公司應當重新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重新出具審計報告。最近發(fā)現(xiàn),有的會計師事務所把兩個審計報告同時放在申報材料中,給會計報表使用者造成誤解:對同一會計報表出具兩個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審計報告文號和日期卻不一樣,也不解釋原因。應該說,最簡單的辦法應當將第二個審計報告放在申報材料中。如果會計師事務所認為發(fā)現(xiàn)的問題不重大,出具的審計報告沒有問題,堅持將兩個審計報告同時放在申報材料中,應當在第二個審計報告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說明公司重新編制或調整會計報表這一事實。

[提要]我們在研究2001年上市公司的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對2001年之前的審計報告進行統(tǒng)計分析的基礎上,對持續(xù)經營能力、對重大事項的強調、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以及其他主體工作、對前期會計報表發(fā)表的意見不同于原來的意見等幾個問題提出我們的看法,并從理論上就如何出具審計報告談一些意見。

篇3

一、關于修訂《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的說明

(一)修訂背景

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原審計報告準則”),對提高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質量,保護社會公眾利益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原審計報告準則施行六年來,也暴露出一些缺陷,并在實務中產生一些問題。從近年來審計報告的質量看,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準確,用詞規(guī)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不準,邏輯不清,表述不當,用詞晦澀,令人難以理解和使用。比較突出的現(xiàn)象是,以拒絕表示意見或保留意見代替否定意見,以保留意見代替拒絕表示意見,以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代替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致使審計報告的有用性大為降低。

此外,原審計報告準則規(guī)定的要素和格式與國際慣例存在一定差異,妨礙了審計報告的通用性。在審計報告國際協(xié)調方面,國際會計師聯(lián)合會下屬的審計實務委員會(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的前身)做了大量工作。1983年,審計實務委員會頒布的《國際審計準則指南第13號——審計師對會計報表的報告》,對審計報告的要素、格式、報告類型等進行了規(guī)范,1989年和1994年又進行了兩次修訂。1994年的修訂主要以1988年美國《審計準則說明第58號——對已審計財務報表的報告》及1993年英國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為基礎。最近一次修訂是在2001年。在2001年6月召開的北京會議上,審計實務委員會批準對《國際審計準則第700號——審計師對財務報表的報告》(ISA700)修訂稿。當前,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及一些發(fā)展中國家的審計報告在要素和格式等方面,基本上與國際審計準則的要求一致。為遵循國際慣例,并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急需對原審計報告準則進行修訂。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1、注冊會計師對審計報告承擔的責任更加明確

原審計報告準則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應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規(guī)定,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是指審計報告應如實反映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審計依據、已實施的審計程序和應發(fā)表的審計意見;審計報告的合法性是指審計報告的編制和出具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獨立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目前注冊會計師職業(yè)界與法律界對審計報告真實性的理解存在較大差異。相當部分的執(zhí)業(yè)人士認為,如果注冊會計師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執(zhí)行審計業(yè)務,出具的審計報告就是真實的;法律界則認為,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應是審計結果的真實,不能說審計過程真實就是審計報告的真實。從國內外審計實踐看,由于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存在通同舞弊的可能,即使注冊會計師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執(zhí)行審計業(yè)務,并盡到了應有的職業(yè)謹慎,出具的審計報告仍然可能是失實的。在這種情況下,國內外的法律通常為注冊會計師提供了免責條款。因此,修訂后的準則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應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但不提及審計報告的真實性,以彌合注冊會計師職業(yè)界與法律界的理解差異。此外,對審計報告合法性的定義過于空泛,因此也一并刪除。

2、標準審計報告格式由兩段式改為三段式

將原來的范圍段分解為引言段和范圍段,有助于審計報告使用人更加清楚地了解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的范圍和性質。引言段描述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對象以及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和注冊會計師各自的責任,范圍段描述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目的、審計工作的范圍和發(fā)表意見的基礎,并強調了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提供的是合理保證而非絕對保證。

與原審計報告格式相比,修訂后的準則要求,當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應刪除引言段中對其責任的描述以及范圍段,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通常受到了嚴重限制,未能完成重要的審計工作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不應在審計報告中出現(xiàn)審計責任、審計依據和已實施的主要程序等內容。

3、明確了審計報告日期的含義

原審計報告準則規(guī)定,審計報告日期是指注冊會計師完成外勤審計工作的日期。由于注冊會計師職業(yè)界普遍將完成外勤審計工作的日期理解為撤離被審計單位審計現(xiàn)場的日期,而該日期往往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簽署會計報表的日期,這樣就導致在會計責任尚未明確時注冊會計師就已承擔了審計責任,顛倒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因果關系和時間順序。修訂后的準則刪除了“外勤”二字,將審計報告的日期明確為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即注冊會計師完成了所有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足以支持對會計報表發(fā)表意見的日期。注冊會計師在界定審計工作完成日時,須考慮:(1)應當實施的程序已經完成;(2)要求被審計單位調整或披露的事項已經提出,被審計單位已經作出或拒絕作出調整或披露;(3)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已經正式簽署會計報表。

4、刪除了審計報告意見段中的“一貫性”

一貫性是指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符合一貫性原則。從審計理論和實務看,如果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注冊會計師則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符合一貫性原則,則不用提及。因此,修訂后的準則將意見段中的“一貫性”刪除。

5、嚴格規(guī)范了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的具體情形

原審計報告準則規(guī)定,當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時,如認為必要,可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這條規(guī)定給某些注冊會計師隨意操縱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留下了空間。近年來,在實務中存在著把應當發(fā)表意見的事項簡單地放到意見段之后予以說明、以披露代替發(fā)表意見的行為,已經給會計報表使用人造成了極大的混亂,嚴重降低了審計報告的有用性。針對這種情況,借鑒國際通行的作法,規(guī)定除特殊情況(持續(xù)經營問題和其他重大不確定事項)外,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以免會計報表使用人產生誤解同時,準則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強調事項段中指明,該段內容僅用于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關注,并不影響已發(fā)表的意見。這一措施將有助于進一步明確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有效遏制以強調事項段代替發(fā)表意見的行為,對規(guī)范審計報告,提高審計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6、將“企業(yè)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guī)”改為“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會計報表的編制要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這既符合我國國情,同時也符合國際慣例。但“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內涵尚需進一步明確,是否包括《會計法》和《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能否按照企業(yè)性質和規(guī)模明確為《企業(yè)會計制度》、《金融保險企業(yè)會計制度》或《小企業(yè)會計制度》?由于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是企業(yè)編制會計報表的直接依據,也是注冊會計師判斷企業(yè)會計報表是否合法和公允的直接依據和重要尺度,而且現(xiàn)行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已經體現(xiàn)了《會計法》和《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財務會計法規(guī)的主要精神和重要原則。因此,將“企業(yè)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guī)”改為“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7、其他方面的修訂

(1)將“拒絕表示意見”改為“無法表示意見”,避免了原來用詞的生硬和主觀印象,要求注冊會計師在意見段之前披露發(fā)現(xiàn)的影響會計報表公允反映的重大事項,同時明確了在審計報告基本內容上與其他意見類型的區(qū)別。

(2)刪除了被審計單位的定義和審計報告的使用責任。“被審計單位”的定義已經在《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會計報表審計》中作了規(guī)定,審計報告的使用責任已經在《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號——審計業(yè)務約定書》中作了描述,因此刪去。

篇4

【關鍵詞】上市公司,審計報告,非標準審計報告

根據審計準則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就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xiàn)公允反映形成審計意見。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在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fā)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標準審計報告是指不含說明段、強調事項段、其他事項段或其他修飾性用語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非標準審計報告是指帶強調事項段或者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非無保留意見報告又可分為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報告。

在資本市場,公司財務報表是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決策的重要依據,報表信息質量影響決策的質量。注冊會計師通過發(fā)表審計意見向投資者提供公司財務報表質量的信息。因此,分析審計報告意見類型,有助于投資者合理評價財務報告質量,促進注冊會計師提高審計質量為投資者決策服務。

一、上市公司2013年審計報告意見類型描述性統(tǒng)計

根據國泰安數據庫統(tǒng)計,截至2014年4月30日, 2512家滬深A股上市公司公布了2013年報和審計報告。在2512份審計報告中,標準審計報告2431份,占報告總數的96.78%;非標準審計報告81份,占報告總數的3.23%,其中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55份占2.19%,保留意見報告21份占0.836%(包括帶強調事項段保留意見報告5份占0.199%),無法表示意見報告5份占0.20%,沒有否定意見報告。

二、上市公司2013年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原因分析

1.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原因分析。

在55份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中,有29份的強調事項與持續(xù)經營能力不確定有關,占該類報告總數的52.73%,導致持續(xù)經營能力不確定的主要原因為巨額虧損、資不抵債重組不確定和停止經營等。因重大不確定事項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強調事項段報告13份,具體原因主要為經濟糾紛或訴訟未決引起的不確定、應收帳款變現(xiàn)能力不確定、收入不確定等。另有7家公司因證監(jiān)會正在立案調查中,調查結果不確定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因其他重大事項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的報告6份。在55家?guī)娬{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公司中,ST,*ST公司15家,占27.27%,與55家ST或*ST公司占2512公司的比例2.19%相比,明顯高了。

2.保留意見報告原因分析。

在21家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的公司中,因審計范圍受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發(fā)表保留意見的10份,其中涉及訴訟判決結果帶來影響不確定的2份,因內控重大缺陷導致無法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的1份,因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無法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的1份。21家公司中有6家公司正處于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立案調查中,5家因立案調查尚未結束,無法確定該事項對公司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被出具保留意見,另1家公司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將此事項在強調事項段中予以提醒。因重大不確定事項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3份,涉及關聯(lián)交易的1份,因重大交易無法確定合理性的1份,*ST北大荒因期末存貨36,968.7萬元未見實物,期末固定資產4844.23萬元未見實物,應收賬款8574.88萬元未能取得對方單位確認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在21份保留意見報告中,有5份帶強調事項段,其中2份的強調事項涉及公司的持續(xù)經營問題。在22家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公司中,ST,*ST公司3家,占13.64%,比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中ST、*ST所占比例低,但比所有公司中ST、*ST公司占比還是高很多。

3.無法表示意見報告原因分析。

無法表示意見報告5份,出具原因全部為審計范圍受限,與發(fā)表無法表示意見的要求相符。審計準則規(guī)定如果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作為發(fā)表審計意見的基礎,且認為未發(fā)現(xiàn)的可能的錯報對財務報表產生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注冊會計師應該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報告。從5家被發(fā)表無法表示意見報告的公司情況看,5家全部為*ST公司。

三、結論

通過對81份出具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的原因分析,我們發(fā)現(xiàn)經營不善是主要原因,直接因可持續(xù)經營能力不確定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報告的占該類報告的1/3以上,其次是經濟糾紛、未決訴訟導致的結果不確定原因,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也占了一定的比例,ST、*ST公司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報告的比例明顯高于其他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在81家被出具非標意見報告的公司中,有13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正在立案稽查中,而因同樣的原因有的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有的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報告,這說明不同的注冊會計師對所發(fā)現(xiàn)問題處理的存在差異。通過對出具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原因的分析還發(fā)現(xiàn):可能存在注冊會計師以強調事項段代替非無保留意見的現(xiàn)象。因此作為公司報表使用者,在閱讀報表時不僅要同時查閱審計報告,如果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報告還要仔細分析其原因,以提高決策的準確性。

參考文獻:

篇5

一、我國審計報告準則與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發(fā)展變遷

(一)我國審計報告準則的發(fā)展

1、我國的第一份審計報告準則是于1995年,并于1996年1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該準則對標準審計報告格式和內容作了明確規(guī)定。這一準則的制定不僅邁出了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第一步,而且由于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制定充分考慮了國際審計準則的內容和要求,從而為協(xié)調我國審計準則與國際接軌奠定了基礎。實施幾年來,該準則對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行為和提高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質量,以及保護投資者、債權人等社會公眾的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2003年第一次修訂。由于審計理論和實務的快速發(fā)展,1995年的準則已經不能再適應當前的經濟環(huán)境和市場要求,需要對其進行相應的修改。2003年4月14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了修訂后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并于2003年7月1日起實施。與原準則相比,新修訂的審計報告準則的變化主要有以下幾點:(1)進一步明確了注冊會計師對審計報告承擔的責任,將原準則“對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改為“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2)審計報告格式由兩段式改為三段式,將原來的范圍段分解為引言段和范圍段,在引言段說明審計對象、管理當局責任和注冊會計師責任。(3)將“拒絕表示意見”改為“無法表示意見”。(4)刪除了審計報告意見段中的“一貫性”,將“合法性”和“公允性”合并,使“合法性”融于“公允性”之中。(5)新準則將原準則中“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guī)的規(guī)定”改為“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3、2006年第二次修訂。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國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的行為、明晰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以及提高我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質量,向國際審計準則靠攏,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頒布48項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并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對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的審計報告準則,即《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非標準審計報告》。與現(xiàn)行審計報告準則相比,新審計報告準則在形式與內容上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變化:(1)將管理當局責任和注冊會計師責任從引言段中分離出來并進行了補充,分別列為審計報告中管理層責任段和注冊會計師責任段,更加明晰了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會計報表的責任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2)將股東權益變動表和財務報表附注納入審計范圍,進一步擴大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增加了審計人員的風險和責任。(3)對審計程序、審計意見的形成增加了更細化的描述和要求。(4)將審計報告類型劃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對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特殊規(guī)范等內容進行了細化。另外,此次修訂的準則還在審計報告日期、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等方面做出了修改和補充。

(二)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的發(fā)展

1、1983年《國際審計準則(ISA)13――審計師關于財務報表的報告》的。1983年國際會計師聯(lián)合會(IFAC)下設的國際審計實務委員會(IAPC,2001年更名為國際審計與保證準則委員會,IAASB)了《國際審計準則(ISA)13――審計師關于財務報表的報告》,對審計報告進行規(guī)范,標志著國際標準審計報告的基本確立。該準則規(guī)定,一份完整的審計報告應當具備以下基本內容,并以此作為協(xié)調各國審計報告差異的標準:(1)標題;(2)收件人;(3)已審財務報表的確認;(4)關于審計準則或審計實務依據的說明;(5)關于財務報表意見的表述或拒絕表示意見;(6)審計師的簽名;(7)審計師的地址;(8)報告日期。

2、1994年第一次修訂。經過職業(yè)界和學術界的長期研究,審計理論取得了重大發(fā)展,審計報告準則中的一些重要概念也有了新的含義,如果審計報告使用者對這些問題也有所了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對職業(yè)界的法律訴訟。因此,1994年IAPC對國際審計報告準則進行了第一次修訂,了《ISA700審計師關于財務報表的報告》。此次修訂將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規(guī)范為:(1)標題;(2)收件人;(3)開頭或引言段;(4)范圍段;(5)意見段;(6)報告日期;(7)審計師的地址;(8)審計師的簽名。同時,對各部分應表述的內容及其措辭進行了規(guī)范。

3、2001年第二次修訂。在2001年7月,IAASB對1994年ISA700進行了細微修訂,要求在意見段中明確指明用于編制財務報表的財務報告編報框架(當編報框架不是國際會計準則時,還需指明財務報告編報框架的制定國家)。其他方面與1994年的審計報告準則相同。因為注冊會計師跨國執(zhí)業(yè)的蓬勃發(fā)展和審計報告的網上,且財務報表編報框架具有多樣性,所以就要求明確說明財務報表的編制框架是哪國財務報告編制框架。

4、2004年第三次修訂。為了提高獨立審計師報告在全球范圍內的透明度和可比性,IAASB于2004年12月28日了新修訂的《ISA700――關于整套通用目的財務報表的獨立審計師報告》和《ISA701――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獨立審計師報告》取代原ISA700,確立了新的審計報告的格式和內容,并自2006年12月31日起執(zhí)行。新ISA700規(guī)定,審計報告由下列要素構成:(1)標題;(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當局對財務報表的責任;(5)審計師的責任;(6)審計師的意見;(7)其他報告責任;(8)審計師的簽名;(9)審計師報告的日期;(10)審計師的地址。

此次修訂的審計報告準則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變化:(1)將審計報告標題由“審計師報告”改為“獨立審計師報告”。(2)取消了范圍段,而在審計師意見段后添加了其他報告責任段。(3)將管理當局的責任和審計師的責任從引言段中分離出來,分別形成單獨的段落,并對管理當局和審計師的責任進行了補充和修改。(4)新準則將審計報告分為關于財務報表的報告和關于其他法律和法規(guī)要求的報告,增加了審計報告的基本內容。第一部分處理財務報表事項,第二部分處理地方法律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項。(5)擴大了審計范圍。新準則將重大會計政策和其他解釋性附注的摘要納入了審計財務報表的范圍。

此外,新準則變化還包括:增加了實施審計程序的主要目的、強化了審計師責任和職業(yè)道德、強調審計師要評估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在編制和反映財務報表時所采用的財務報告框架的可接受性等內容。為了增強不同地區(qū)審計報告的一致性,2005年IAASB又將ISA701一分為二,將對審計意見的修改歸入《ISA705――對獨立審計報告意見的修改》,對審計報告中的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的規(guī)范則歸入《ISA706――獨立審計報告中的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并于2005年3月了這兩則征求意見稿。

二、審計報告準則的國際趨同

(一)我國審計報告準則與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的協(xié)調之路。通過前面對我國審計報告準則和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發(fā)展歷程的敘述和對比,可以看出,我國審計報告準則的制定以及修訂一直是以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為依據的。經過1995年和2003年兩次變遷后,我國審計報告準則無論在審計理論與審計思想方面,還是在審計報告的格式、內容、措辭方面,均與2001年的原ISA700相協(xié)調,之間的差別微乎其微。2004年新ISA700后,我國立即采取了相應的對策,按照新ISA700和ISA701對原準則進行了修訂,將原《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修訂)》修訂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和《審計準則第1502號――非標準審計報告》,并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自2007年1月1日起執(zhí)行,以保持內容、結構、措辭以及所體現(xiàn)的審計思想和理念上與國際審計準則的趨同。

(二)審計報告準則國際協(xié)調的必要性

1、新的國際審計準則體現(xiàn)了審計理論與實務的最新發(fā)展,具有科學性與適用性,在借鑒吸收國外先進的審計理念的基礎上與國際審計準則的趨同是我國審計事業(yè)發(fā)展的必然要求。

2、全球經濟一體化使得資本在國與國之間自由流動,會計標準作為通用的商業(yè)語言和社會資源分配的基礎在全球經濟社會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近年來,各國都致力于會計標準的國際化以減少或消除經貿往來和資本流動中“語言”上的障礙和成本。審計報告準則是用來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編制和出具審計報告的,它與會計準則密切相關,會計標準的國際化必然也將推動審計報告準則的國際協(xié)調。實現(xiàn)審計報告的國際間趨同可以更加有利地幫助利益相關者對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出正確的評價,從而進一步促進資本的自由流動和經濟全球化的發(fā)展。

因此,隨著經濟的飛速發(fā)展以及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深入,中國審計報告準則向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的趨同勢在必行。

篇6

【關鍵詞】新華制藥;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一、事件回顧

2012年3月21日—3月27日,滬深兩市共有4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從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類型看,只有1家上市公司(新華制藥)被信永中和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而該公司2011年年報審計被信永中和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

二、筆者觀點

眾所周知,若是企業(yè)報表數據經審計后真實完整就被被出具無保留意見,但是并不能保證企業(yè)的內部控制是健全且執(zhí)行有效地,反之,若是內部控制制度經過審計被發(fā)現(xiàn)有重大缺陷,那么該缺陷就對財務報表上的相關項目會存在一定影響,即財務報表審計不能得到標準無保留意見。

因此,許多人對此次出具的兩個報告意見頗有爭議。筆者認為此次信永中和對新華制藥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和對新華制藥2011年年報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是符合實際的。

三、相關分析

(一)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理由及相關分析

1、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目的

《企業(yè)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強調,內部控制審計的目的是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fā)表審計意見, 并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可見,內部控制審計要對財務報告層次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審計并發(fā)表意見。

2、新華制藥2011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理由

信永中和認為,新華制藥內控存在兩個重大缺陷。

其一,新華制藥子公司山東新華醫(yī)藥貿易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對多頭授信無明確規(guī)定,在實際執(zhí)行中,醫(yī)貿公司的魯中分公司、工業(yè)銷售部門、商業(yè)銷售部門等三個部門分別向同一客戶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

其二,醫(yī)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guī)定對客戶授信額度不大于客戶注冊資本,但醫(yī)貿公司在實際執(zhí)行中,對部分客戶超出客戶注冊資本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同時醫(yī)貿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發(fā)貨情況。

3、相關分析

從這次信永中和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解釋來看,該內部控制失效主要原因在于授信制度的不完善,導致對欣康祺醫(yī)藥授信額度過大。企業(yè)會產生大筆質量不高的應收賬款。若企業(yè)按照相關規(guī)定計提壞賬準備,對企業(yè)產生的財務影響是巨大的。

(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理由及分析

1、財務報表審計中內部控制測試的目的

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的目的是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中的控制風險要素,進而確定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最終支持對財務報表的審計意見。相應的,注冊會計師一般不對外報告內部控制的情況,除非內部控制影響到對財務報表發(fā)表的審計意見。

2、財務報表審計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條件

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和《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12 月31 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11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xiàn)金流量。

3、相關分析

由于條件有限,我們暫時認為已查出的內部控制缺陷涉及到的相關認定之外的認定都是真實完整的。

現(xiàn)在只分析之前認為的高風險項目,應收賬款。上述重大缺陷使得新華制藥對山東欣康祺醫(y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康祺醫(yī)藥”)及與其存在擔保關系方形成大額應收款項6,073萬元,同時,因欣康祺醫(yī)藥經營出現(xiàn)異常,資金鏈斷裂,很有可能使新華制藥遭受較大經濟損失。

查閱報告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新華制藥在2011年年報中已經合理考慮到會因為欣康祺醫(yī)藥遭受損失,并已經計提了80%的壞賬準備。之前對管理層會作假的疑慮也就可以暫時消除。

(三)兩種報告兩種意見關聯(lián)性分析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可能會對相關認定產生影響,但是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只要保持職業(yè)的審慎態(tài)度,運用適當地審計方法可以合理保證審計意見的合理。因此也就證實了筆者之前的觀點此次信永中和對新華制藥2011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和對新華制藥2011年年報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是沒有問題。

四、進一步思考

一個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往往不是短時間存在的,據筆者調查至少從2001年以來,信永中和就成為新華制藥的審計機構,且一直為新華制藥出具內部控制審核報告及2011年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有規(guī)定,在財務報表審計中通常不對外披露內部控制的情況, 除非是內部控制影響到對財務報表發(fā)表的審計意見。 CPA以管理建議書的方式向管理層或治理層報告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但CPA 沒有義務專門實施審計程序,以發(fā)現(xiàn)和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該規(guī)定可以解釋注冊會計師為什么沒有在財務報表審計時披露新華制藥存在的情況。

新華制藥之前是通過信永中和出具了內部控制審核報告。審核報告意見的保證程度是低于財務報表審計意見,但是并是不代表保證程度就一定很低。注冊會計師需要通過實施一定的程序保證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與會計報表相關的有效地控制。而新華制藥在授信方面的內部控制制度明顯達不到此要求,故筆者認為信用中和在以往的內部控制審核報告中的意見是欠妥的。

五、結論

筆者通過多方面分析認為信永中和在本年度對新華制藥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意見和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合理。但是結合內部控制缺陷的時間特點即持續(xù)時間較長且考慮到欣康祺醫(yī)藥已連續(xù)多年是新華制藥的重要客戶,筆者認為信永中和應該可以在更早的時候發(fā)現(xiàn)新華制藥在授信制度上的缺陷,并予以適當地處理。

參考文獻:

[1]李錦. 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整合[J].商業(yè)會計,2010(04) .

篇7

[關鍵詞]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分析

一、引言

持續(xù)經營的不確定性增加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難度,導致了審計風險。因此,企業(yè)持續(xù)經營審計問題也就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1].我國自1997年出現(xiàn)首份對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發(fā)表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以來①,這類審計報告大量出現(xiàn)。從1998年12月《獨立審計準則第17號——持續(xù)經營》(以下簡稱《準則》)征求意見稿到2003年7月正式頒布實施《準則》修訂稿[2],幾年來對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發(fā)表的審計意見已發(fā)生了較大的變化。本文的根據《準則》修訂前(1997~2001年)和修訂后(2002—2004年)兩個時間段,對我國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展開研究。

二、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總體情況

(一)對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發(fā)表意見的審計報告數量

根據筆者統(tǒng)計,我國從1997年第一份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意見審計報告出現(xiàn)以后,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發(fā)表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數量呈上升趨勢,從1997年的3份,到2004年的68份,占各年非標準審計報告的比重由3.19%上升到50%左右②[3].其中兩次較大幅度的增長出現(xiàn)在1998年和2003年。由1997年的3份增加到1998年的20份,明顯地折射出1998年《準則》的對注冊會計師出具持續(xù)經營不確定審計意見的。盡管《準則》對1998年的審計報告沒有法定約束,但已產生實質性的影響。2003年關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報告較2002有較大增長,而2002年相對于2001年則變化不大,這也部分地折射出2003年《準則》修訂稿的頒布實施對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意見的影響。2003年獨立審計準則修訂稿頒布實施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意見審計報告占當年非標準審計報告的比重高達52.34%。

(二)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意見的類型

1997~2004年期間我國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中有298份出現(xiàn)關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意見,其中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共107份,保留意見18份,帶解釋說明段的保留意見74份,否定意見4份,無法表示意見的95份。

通過對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意見類型的進一步分析,有兩個問題值得引起注意和思考。

一是出現(xiàn)了否定意見。重慶會計師事務所對渝鈦白1997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成為我國第一份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發(fā)表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而這份頗具“勇氣”的否定意見恰恰是關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事項的。隨后1998年、1999年、2000年各出現(xiàn)一份。其中代碼600833的上市公司商業(yè)網點連續(xù)兩年(1999、2000)被出具了否定意見,且均與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事項有關。

筆者發(fā)現(xiàn),關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在1997~2004年的8年問僅僅出具了4份,且均發(fā)生在2003年《準則》修訂之前。值得思考的是,修訂后的準則是否使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逃離”了否定意見的條件范圍,還是修訂后的《準則》進一步明確了判定審計意見類型的條件,使注冊會計師發(fā)表該種意見類型的比率大大降低了。

二是無法表示意見(拒絕表示意見)出現(xiàn)率居高不下。在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帶解釋說明段的保留意見、否定意見與無法表示意見五種審計意見類型中,帶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占總數最多,其次就是無法表示意見類型。《準則》修訂前上市公司因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所占當年持續(xù)經營不確定審計報告的比例較高,在1/3以上。

無法表示意見對注冊會計師而言是比較樂意選擇的,但這種意見在西方國家受到一定程度的批評和限制。

無法表示意見,無疑是承認注冊會計師在經過一番勞動后并無收獲,這是報告使用者所不愿看到的,但可以把關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無法表示意見看成審計委托雙方的一種計謀:對注冊會計師而言,規(guī)避了一定的審計風險;對委托人而言,完成了委托、對報告使用者有了交代。

值得關注的是,審計中關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無法表示意見,2002年較2000年和2001年有較大幅度的降低,且2002—2004年的出具情況穩(wěn)定在23.21-27.94%之間,由此也可以推論,《準則》修訂稿關于對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修改對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有了一定的指導作用。

(三)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意見表述出現(xiàn)的位置

從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意見中明確提及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情況來看,一方面注冊會計師能夠運用專業(yè)判斷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困境和經營困境等發(fā)表意見,但另一方面也看出注冊會計師所發(fā)表的此類意見在意見類型上存在差異,在表述形式上也各有不同。有相當比重的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屬于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或帶解釋說明段的保留意見。

《準則》修訂前,有55份審計報告在意見段之后提及了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占這一期間130份此類意見的42.31%。《準則》修訂后,關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表述在意見段之后的要遠遠多于在意見段之前的,有107份審計意見在意見段之后提及了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占這一期間168份意見的63.69%。

在注冊會計師明確提及上市公司的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問題上,由于通常把注冊會計師以拒絕表示意見或保留意見類型出具的報告視為上市公司的持續(xù)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而如果僅僅出具了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或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說明段列于帶解釋說明段保留意見的意見段之后,那么很可能給信息使用者造成一些誤解甚至誤導。這種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表述差異可能由于被審計的上市公司在財務狀況、經營狀況上確實存在著差異,但也有可能是由于注冊會計師以嚴重程度較低的意見表述方式向被審計上市公司妥協(xié)造成的。

以往對上述問題已經作出了一定的關注和研究。陳朝暉認為,在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較大、財務報告又沒有進行充分披露的情況下,發(fā)表保留意見或帶說明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是不正確的[4].孫錚、王躍堂通過描述性分析提出,近年來我國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中確實存在著運用說明段改變審計意見性質的傾向,他們認為原因一方面來自于上市公司的要求和壓力,另一方面是注冊會計師主觀上認為說明段為其改變審計意見的性質、推卸責任提供了途徑[5].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首席會計師辦公室也認為對于持續(xù)經營審計所存在的最大問題是“量刑不準”[6].如果對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表述形式不當,很可能對投資者準確理解會計信息造成誤導,產生不利的后果。

由此,筆者認為《準則》在此方面的規(guī)范作用并不如所期望的那樣。有必要在考察上市公司財務因素的基礎上考察其他因素對注冊會計師審計意見表述行為的影響,為審計報告使用者正確理解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類型的審計報告、進一步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發(fā)表審計意見類型的審計報告行為提供必要的依據。

三、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來源

審計報告是審計的最終產品,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上市公司、會計準則或制度、審計準則及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修訂后的《準則》進一步明確了注冊會計師考慮被審計單位持續(xù)經營假設合理性的落腳點,即充分關注可能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

這一變化貫穿于修訂后的全部準則,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為此,這里仍根據《準則》修訂前和修訂后兩個時間段,分析檢驗修訂后的《準則》在評價被審計單位持續(xù)經營能力方面的可操作性是否真正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來自《準則》修訂前的證據

通過對《準則》修訂前的關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類型的分析,筆者發(fā)現(xiàn),這一期間因公司的財務狀況惡化和公司停產而被注冊會計師對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懷疑的情況占絕大多數,超過了60%,其余依次為: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而無法對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發(fā)表意見,大股東及其關聯(lián)公司占用資金或提供幫助的承諾、存在數額巨大的或有損失影響了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子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公司經營環(huán)境的變化影響了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沒有遵守銀行貸款協(xié)議、公司的股權置換頻繁、募集的資金未按規(guī)定使用以及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政策影響了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等③。

(二)來自《準則》修訂后的證據

在進行《準則》修訂后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來源分析時,我們將來源按照修訂后的《準則》中所列示的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可能導致對其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加以分類,更加具體地檢驗修訂后的《準則》對注冊會計師出具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幫助和指導作用。《準則》修訂后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是各種因素的綜合結果,修訂后《準則》仍以被審計公司的財務狀況作為注冊會計師需充分關注的中心,表明公司財務狀況出現(xiàn)惡化是注冊會計師在出具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時考慮的主要因素。

筆者也注意到,因存在“對外巨額擔保等或有事項引發(fā)的或有負債”事項而被出具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意見的數量較之《準則》修訂前大為增加④。修訂前的《準則》將“存在數額巨大的或有損失”一項列為注冊會計師應予以關注的“其他方面”,而修訂后的《準則》將其作為“存在因對外巨額擔保等或有事項引發(fā)的或有負債”列入“財務方面”需關注的事項,更加具體化了。

通過對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來源分析,有幾點值得注意:

1.注冊會計師比較注意分析資產質量,例如關注資產的獲利能力。另外,因存在大量巨額擔保或債務訴訟,被審計公司的資產凍結、抵押、質押現(xiàn)象較多,注冊會計師對此表示關注也是重視資產質量的表現(xiàn)。這也可以進一步說明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是盡可能“揭開現(xiàn)象看本質”。

2.上市公司不僅存在《準則》所提及的大股東長期占用巨額資金的現(xiàn)象,關聯(lián)方占用資金的現(xiàn)象也較為嚴重,且存在一部分因應收關聯(lián)方款項的收回的重大不確定性被注冊會計師提出持續(xù)經營疑慮的審計報告。由此,筆者認為在今后的《準則》完善過程中應進一步關注關聯(lián)方。

3.被審計單位各項資產的減值準備在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段中被多次提到,說明存在著通過減值準備進行利潤操縱的現(xiàn)象。

四、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通過以上的分析,對我國1997-2004年期間注冊會計師明確提及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報告狀況有了一個比較客觀的認識。分析的目的是為了揭示問題,這里主要揭示《準則》修訂征求意見稿公布以來的審計報告所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意見沒有明確提及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

筆者在收集2001-2004年期間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報告資料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存在的是:通過審計意見表述,可以發(fā)現(xiàn)存在對被審計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注冊師對事項作了說明,說明的理由完全符合《準則》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但卻沒有明確提及持續(xù)經營存在不確定性,也未指明被審計公司是否對此進行披露。2001-2004年期間共有21份這樣的審計報告,幾乎包含了所有的意見類型,如帶強調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帶強調說明段的保留意見,同時還發(fā)現(xiàn)一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法表示意見。

意見的理由也非常充分,可以歸納為:(1)子公司正常經營業(yè)務停頓;(2)因巨額擔保涉及訴訟引發(fā)的或有負債;(3)巨額逾期借款,且未辦理展期手續(xù);(4)連續(xù)三年虧損,遭受退市警告,股權置換;(5)資不抵債;(6)累計經營性虧損數額巨大、嚴重資不抵債,現(xiàn)金流量嚴重不足、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存在因對外巨額擔保等或有事項引發(fā)的或有負債;(7)主營業(yè)務萎縮,現(xiàn)金流量不足;(8)營運資金出現(xiàn)負數;(9)母公司長期占用巨額資金;(10)應收關聯(lián)方欠款;(11)經營活動停頓。

如果注冊會計師未對被審計單位按照持續(xù)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的合理性做出評價,甚至連“持續(xù)經營”的字眼都沒出現(xiàn)。筆者認為這是沒有盡到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的表現(xiàn)。

(二)強調事項段的運用不符合要求

大多數注冊會計師在無保留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提及持續(xù)經營問題,但是筆者發(fā)現(xiàn)無論用修訂前或修訂后的《準則》衡量,有相當一部分帶強調事項段的運用是不符合要求的。根據《準則》規(guī)定,強調事項段的表述應包括:(1)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以表述注冊會計師的職業(yè)判斷;(2)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這才能構成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的理由;(3)不應使用附加條件的措辭。這三要點缺一不可,但經過,筆者發(fā)現(xiàn)部分審計報告在這幾方面做得卻差強人意。

一是理由不充分,判斷不明確。一些審計報告對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避重就輕或沒有充分披露持續(xù)經營能力的重要事項;有的披露了部分重要事項或情況,而對其他重要事項或情況只字不提,給會計報表使用人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一些審計報告在強調事項段中沒有對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假設的合理性作出實質性判斷,只是提及上市公司認為可以保證持續(xù)經營。

二是存在帶有附加條件措辭的強調事項段。一些審計報告在強調事項段中使用了附加條件的措辭,例如,某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為:“……若未來上述擔保事項無法妥善解決,往來占款不能及時收回,貴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將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還可以經常看到這樣的措辭“除非能夠獲取財務支持,否則公司的持續(xù)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這種假設對審計報告使用者沒有任何意義。任何一家公司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持續(xù)經營都不能進行下去。而這樣做的結果,只能使注冊會計師對持續(xù)經營假設的合理性的判斷變得模糊,使審計報告使用者更加疑慮,違背了對持續(xù)經營假設合理性評價的初衷。

(三)對管理當局相關披露的表述

根據《準則》的規(guī)定,被審計管理當局是否在會計報表中適當披露對自身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成為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還是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分界點。其中有兩點是要求注冊會計師重點關注并作出明確表述的,一是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是否作了披露;二是所作的披露是否符合準則要求。

對于前一點的關注尤為重要,因為這將涉及審計意見類型的選擇。如果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未作適當披露,則應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描述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同時指明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

由此,應關注意見段之后的強調事項段,是否存在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未作披露卻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以及未作披露應在保留意見段前說明卻在強調事項段中評價的審計報告。另外,出具的保留意見中,是否存在沒有在意見段前指明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的現(xiàn)象。筆者在分析《準則》修訂后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與保留意見后發(fā)現(xiàn),對于未在強調事項段中指明管理當局是否披露的情況,2002年共有10份,2003年7份,2004年僅有1份,而這一期間帶有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與保留意見、且在意見段后表述持續(xù)經營情況的分別為28份、38份、46份,無論從數量還是比重來看,這種現(xiàn)象均呈好轉之勢。

筆者對《準則》修訂后三年滬滬市強調說明段中對管理當局的表述情況進行了較為詳細的統(tǒng)計分析,發(fā)現(xiàn)《準則》修訂后滬市分別有4家、3家和2家上市公司的年報,雖發(fā)表了無保留意見,但經查閱會計報表,管理當局并未對持續(xù)經營事項作出披露。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的4家中有1家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指明管理當局已作披露,而2004年的2家也為同類情況。由此可以看出確實存在利用強調事項段改變意見類型的情況。這9家上市公司本應被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見,如此的結果只能大大降低審計意見的質量。對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的情況分析中發(fā)現(xiàn),2004年有了改觀,4家上市公司應在保留意見段前的說明,卻出現(xiàn)在強調事項段,這也呼應了上述問題中強調事項段的運用。

同時筆者也發(fā)現(xiàn)部分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雖然對持續(xù)經營情況作了披露,但是并不符合《準則》要求的“適當披露”。《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適當披露:(1)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2)被審計單位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xiàn)資產、清償債務。

可見需做出披露的有三要點:(1)影響持續(xù)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2)改善措施;(3)明確指出自身存在的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此三點均具備,才能稱之為“適當”。

部分披露不適當的原因是出于管理當局改善措施表述不當,有的沒有任何改善措施,有的雖有改善措施卻不能令人信服,形同虛設。例如,一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是這樣披露的:“,雖然公司正在積極采取措施,如申請銀行貸款核銷,尋找目標公司擬進行資產重組,以便公司擺脫財務困境,為公司今后尋求出路。但是,基于上述事項的存在,本公司的持續(xù)經營將受到重大影響,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變現(xiàn)資產,清償債務。”大部分表述不當的情況是不能滿足上述要點(3),對于這一點,可以理解,被審計單位當然不想主動承認自身在持續(xù)經營能力方面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但是這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如果此方面揭示不當,無形之中擴大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審計風險加大。2004年注冊會計師對管理當局的披露情況的說明情況較往年有了進步,但對其披露的質量的把關仍不能令人感到樂觀。

同時筆者也對發(fā)表了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但在意見段前發(fā)表持續(xù)經營意見的情況作了分析,《準則》修訂后,此類意見并不多,其中2002年4份,2004年1份,2003年沒有。5份中,2002年的3份未指明管理當局是否在會計報表中對持續(xù)經營情況作出披露,其余兩例,均指明管理當局已在會計報表中作了披露。面對后面的情形,到底在意見段后表述還是在意見段前表示值得注意,審計意見的質量值得思考。

(四)評價持續(xù)經營假設合理性的表述

在關于持續(xù)經營審計意見的表述中,有兩點是不能或缺的:一是出具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理由;二是對持續(xù)經營假設合理性的明確判斷。在上述分析中,可以發(fā)現(xiàn)部分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在這兩方面或多或少存在問題。

1.表述過于“委婉”。部分上市公司的審計意見在持續(xù)經營問題上表述得過于委婉,簡單提及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編制基礎,但又不直接觸及持續(xù)經營問題,以至于審計報告使用者無法讀懂注冊會計師到底要告訴人們什么信息。人們要通過查閱會計報表才能知道這些審計意見是對上市公司的持續(xù)經營的重大不確定性進行說明。

2.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未作充分說明。在上面關于審計意見來源的分析中,將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意見的理由,根據對被審計單位持續(xù)經營能力在財務、經營、其他等方面的重大疑慮事項或情況作了詳細的統(tǒng)計分析。

通過分析可以發(fā)現(xiàn),雖有個別無法表示意見類型的審計報告充分說明了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大多數審計報告在這方面也作了一定的說明,但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導致許多審計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不充分,不能令人信服。

審計報告行為的規(guī)范離不開《準則》的規(guī)范和約束,從本文的分析和可以發(fā)現(xiàn),我國關于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還很不規(guī)范,應加強跟蹤研究,并完善相關法規(guī)。

①本文的分析限于A股上市公司,所指的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意見為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明確提及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

②1997~2000年數據來源于李爽,吳溪。證券市場中的審計報告行為:監(jiān)管角度與經驗證據。北京:中國財政出版社,2003:147—150;2001~2004年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數據是筆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資料查閱得到。

③1997—2000年數據來源于中國證券監(jiān)督委員會首席會計師辦公室、上海證券交易所編著。注冊會計師說“不”——中國上市公司審計意見分析(1992-2000)。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2002年;2001年數據由筆者根據當年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分析得出。

④筆者根據2002—2004年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分析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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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莊恩岳。中外審計準則比較[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2000.

[2]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2004[S].北京:經濟出版社,2004.

[3]李爽,吳溪。中國證券市場中的審計報告行為:監(jiān)管角度與經驗證據[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

[4]陳朝暉。論持續(xù)經營不確定性[J].會計研究,1999(7):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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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爭論--作用相斥

隨著人們對報表審計中內部控制重要性認識的深入,是否對內部控制進行單獨評價及報告作為難題之一逐漸浮出水面,成為歷史上一個長期爭論的話題。而爭論的焦點在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出具是否會降低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的可靠性。

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財務領域的學術研究逐漸表明,年度財務報告僅僅是債務和權益投資的部分決策因素,而對季度會計信息、內部控制、預測等信息的需求變得越來越明顯。于是,一些學者開始對注冊會計師進入這些領域的可能性進行了論證,并使用問卷表來調查公眾對此的態(tài)度。美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1953年出版的《注冊會計師手冊》中指出一個新建議:在審計人員對財務報表的意見中,應包括一個對內部控制系統(tǒng)的意見。這個建議立刻引起了激烈的爭論,許多人指出:對內部控制在審計報告中加以評價容易引起誤解。到60年代,《審計程序說明書第49號--內部控制的報告》把在審計報告中是否需要說明內部控制的權利交給了管理當局。這使得如何表達對內部控制評價的意見成為一個更加突出的問題。1980年,《審計準則公告第30號--內部會計控制的報告》取代了《審計程序說明書第49號》,《審計準則公告第30號》指出:為了表示意見,注冊會計師必須審查企業(yè)的內部控制結構。審查既可獨立進行,也可以結合財務報表審計進行。可見,《審計準則公告第30號》采取了折中的態(tài)度,這也反映了實際中人們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與審計報告二者關系認識上的轉變。

在長期爭論的基礎上,人們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與審計報告關系的認識于80年代末出現(xiàn)了明顯的改變。1988年,《審計準則公告第60號--審計師對關注到的內部控制結構相關事項的傳達》被頒布,該公告要求注冊會計師就控制環(huán)境、會計制度和控制程序中存在的重大不足與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1991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聯(lián)邦儲蓄保險公司利用法(FDICIA),這一法律規(guī)定:所有資產大于20億美元的金融機構管理當局必須對內部控制結構的有效性進行聲明。該法同時還要求注冊會計師對管理當局的報告進行驗證。21993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頒布了《鑒證業(yè)務準則第2號--財務報告外的內部控制報告》及《鑒證業(yè)務準則第3號--符合性鑒證》,對企業(yè)提供內部控制報告及注冊會計師對其進行評價并表示意見提供指導。至此,對于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報告關系的爭論,以職業(yè)規(guī)范對內部控制評價及出具報告的認可而告一段落。實踐的發(fā)展告訴我們,對內部控制進行單獨評價及報告是因實際需要而產生的,是經濟健康發(fā)展的保證,是獨立審計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正確選擇。

(二)關系重新定位

雖然對于內部控制報告與審計報告關系的爭論已告一段落,但留給我們思考的問題是: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否影響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到底是提高了還是降低了審計報告的可靠性?二者的關系到底如何定位?筆者試在以上論述的基礎上,就此談一些自己的看法。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于被審計企業(yè)年度會計報表發(fā)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這里的會計報表是企業(yè)管理當局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關于企業(yè)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xiàn)金流量等方面財務信息的手段。一般地,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xiàn)金流量表等。注冊會計師以第三者身份,對企業(yè)管理當局提供的會計報表進行檢查,并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作出獨立鑒證,以增加會計報表的可信性。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被評價企業(yè)內部控制聲明書發(fā)表評價意見的書面文件。內部控制聲明書是企業(yè)管理當局對其內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所作的認定。按最新理念,企業(yè)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huán)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jiān)督五個要素。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對企業(yè)管理當局的內部控制聲明書中的認定進行鑒證,并發(fā)表評價意見,以滿足利害關系人對此信息的需求。

從審計報告與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比較中可以看到:審計報告僅僅是對企業(yè)年度財務信息的鑒證,范圍較小,時效也較短;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則是對"……為營運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標的實現(xiàn)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的鑒證,范圍廣,時效也較長。正因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對過程的鑒證,審計報告是對結果的鑒證,所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會對注冊會計師的報表審計產生影響。但這種影響不是表面上的意見類型的一一對應,即不能認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無保留意見,則審計報告也應該是無保留意見。由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對整個企業(yè)范圍內的、某個時期的全過程的鑒證,而審計報告是當年度財務信息發(fā)表意見,故財務報表所示財務信息的合法、公允及會計處理方法保持一貫并不表示整個企業(yè)的內部控制也一定是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同理,企業(yè)內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或有效性上存在重大缺失也不等于企業(yè)當年財務報表一定不可信。內部控制對財務信息的影響是一種基礎性的影響,是一種過程性的影響。

審計報告?zhèn)戎赜谙蛐畔⑹褂谜邆鬟f被審計企業(yè)當年度或短期的信息,而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反映出來的信息則具有長期性的影響。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對審計報告所提供信息不足的補充,二者相輔相成,共同為增加證券市場及其他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及有效性發(fā)揮著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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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閻金鍔陳關亭.《內部控制評價應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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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非標準審計報告占全部審計報告的比例看,最近三年呈逐年遞減的趨勢,2000年為14.48%,2001年為13.38%,2002年為13.36%,表明上市公司審計整體質量逐步向良性,上市公司更加重視注冊師提出的調整或披露建議。

從非標準審計報告與上市公司質量的關聯(lián)度看,非標準審計報告在較大程度上向會計報表使用人傳遞了上市公司存在的風險,如滬市67家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公司中,有43家出現(xiàn)虧損,比例達64.17%.從2002年非標準審計報告的質量看,絕大多數審計報告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但仍有不盡人意之處,主要表現(xiàn)為: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比較混亂,以強調事項代替發(fā)表意見的現(xiàn)象比較突出;一些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將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混淆為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個別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則與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相混淆,上市公司違反會計準則和制度的事項,沒有被清楚地揭示出來。

下面,我們針對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事項和存在的進行,并提出如何確定恰當的審計報告類型。由于一份非標準審計報告可能涉及多個事項,為分析方便,我們對所有重要事項進行了歸類,并假定當上市公司存在其中某一重要事項時注冊會計師如何考慮出具審計報告。

一、持續(xù)經營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持續(xù)經營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持續(xù)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主要有:(1)對外擔保金額巨大,超過凈資產,其中有些擔保已經逾期,面臨著巨額訴訟;(2)存在大量到期債務和對外擔保產生的連帶責任,面臨中小股東的民事訴訟,主要經營性資產處于被抵押、訴訟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中,難以獲得正常的商業(yè)信用,缺乏流動資金解決債務問題;(3)長短期借款金額巨大且已經逾期,擁有的土地、房屋、設備等已作抵押;(4)雖然從銀行取得巨額貸款,但公司仍然存在著經營風險;(5)各項財務指標全面惡化,缺乏外部財務支持,面臨各種訴訟風險;(6)主營業(yè)務處于轉型階段,產業(yè)結構調整未完成,出現(xiàn)重大經營性虧損;(7)將主營業(yè)務置換出去,而從事房地產開發(fā)所取得的土地尚處在拆遷階段,具有較長的開發(fā)周期,完成置換后的主營業(yè)務收入具有重大不確定性;(8)主營業(yè)務仍在正常進行,但主營業(yè)務利潤主要由應收款項轉回所致,具有獲利能力的資產極少,凈資產和未分配利潤為負數;(9)主營業(yè)務萎縮,本年度出現(xiàn)重大虧損,如不能在短期內有效消除,將直接影響公司的持續(xù)經營;(10)營運資金較上年增加,股東承諾注入新的資產,以改善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11)充分披露了公司及集團能否獲得最終控股公司及機構的財務支持,如果不能獲得財務支持,公司及集團的持續(xù)經營將受到影響,某些資產的變現(xiàn)價值大大低于資產負債表中所列的數額,而非流動資產及負債則會重新歸類為流動資產及負債,并可能導致公司及集團產生額外的負債;(12)合并凈利潤為負數,每股凈資產低于每股股票面值,如果不能進行有效的資產重組,將直接影響公司的經營活動;(13)處于全面停產狀態(tài);(14)由于對方違約,公司向法院起訴對方承擔損失,雖后來達成和解協(xié)議,但工程項目不能按時完工,2002年度仍處于停產狀態(tài),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15)存在逾期借款、或有事項、承諾事項,如果銀行強制還款,以及發(fā)生或有負債或承諾事項,將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16)注冊會計師提請關注上市公司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影響持續(xù)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主要有:(1)出現(xiàn)巨額虧損,經營活動產生的現(xiàn)金流量凈額為負數,主要資產被抵押;(2)出售了絕大部分與主營業(yè)務相關的資產,導致主營業(yè)務收入大幅度萎縮,并出現(xiàn)較大虧損,能否持續(xù)經營取決以后的資產重組;(3)短期債務償還壓力較大,且有大量擔保訴訟,如在短期內無法消除,將直接影響持續(xù)經營;(4)主營業(yè)務極度萎縮,正常經營所需的資金極度匱乏,且陷于標的金額巨大的對外擔保訴訟和債務訴訟之中,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房屋、土地使用權均已被抵押;(5)控股股東占用資金金額巨大,如不及時償還,將對持續(xù)經營產生影響。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影響續(xù)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主要有:(1)連年虧損,凈資產為負數,存在大額的逾期借款和對外擔保,涉及多起訴訟案件且金額較大,主要資產已抵押或被查封,個別子公司歇業(yè);(2)出現(xiàn)巨額經營虧損,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經營活動已陷于停頓狀態(tài),已無力償還到期的債務,且未有債務重組計劃;(3)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公司和第三方提供巨額擔保且大部分逾期,銀行長短期借款逾期,本年度虧損數額巨大,凈資產為巨額負數;(4)嚴重資不抵債且虧損巨大,難以償還到期債務本息,控股股東欠款數額較大且無進一步還款計劃,存在數額巨大的訴訟及擔保事項,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及大部分固定資產被抵押;(5)所有者權益為負數,已嚴重資不抵債,現(xiàn)金流量嚴重不足,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存在大量訴訟,大部分業(yè)務已停止經營或不能產生現(xiàn)金流量;(6)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巨額資金,導致資金枯竭無法正常經營,由于對外提供擔保,銀行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從審計報告類型看,大多數注冊會計師在無保留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提及持續(xù)經營,也有一些注冊會計師以保留意見提及持續(xù)經營,少部分注冊會計師以無法表示意見提及持續(xù)經營。根據我們掌握的信息,許多上市公司表現(xiàn)出的影響其持續(xù)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并不存在顯著差異,在會計報表中對持續(xù)經營問題的披露也不存在顯著差異,但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類型卻差異很大。例如,一些上市公司嚴重資不抵債,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存在大量訴訟,大部分業(yè)務已停止經營或不能產生現(xiàn)金流量,且沒有切實可行的改善措施,有的注冊會計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有的注冊會計師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有的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類似的事項在不同的注冊會計師得到不同的審計報告類型,在同一會計師事務所不同的注冊會計師得到不同的審計報告類型,甚至在同一注冊會計師得到不同的審計報告類型,或上市公司在不同的會計期間持續(xù)經營問題并未發(fā)生實質性變化,注冊會計師卻出具了不同類型的審計報告,就會誤導會計報表使用人的判斷和決策。此外,有的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簡單提及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編制基礎,但又不直接觸及持續(xù)經營問題,通過查閱會計報表才搞清楚是對持續(xù)經營的重大不確定性進行強調。有的注冊會計師在調事項段中使用附加條件的措辭,沒有對持續(xù)經營假設的合理性作出實質性的判斷。例如,“除非能夠獲取財務支持,否則公司的持續(xù)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這種假設對會計報表使用人沒有任何用處。

盡管修訂前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持續(xù)經營》存在著一些缺陷,但無論用修訂前或修訂后的持續(xù)經營準則衡量,有相當一部分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是不符合要求的。修訂前的持續(xù)經營準則第十七條規(guī)定:“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對其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且管理當局沒有相應改善措施,或雖有改善措施,但疑慮仍然不能消除,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披露以下事項:1.在可預見的將來影響持續(xù)經營能力的主要情形;2.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xiàn)資產、清償債務;3.未對資產、負債的數額和分類作出在無法持續(xù)經營情況下所必需的調整。如果被審計單位已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后增列說明段,對持續(xù)經營假設不再合理的疑慮予以說明。如果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發(fā)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根據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如果注冊會計師針對持續(xù)經營問題增加強調事項段,上市公司一定在會計報表中充分披露了上述所要求披露的事項。但遺憾的是,通過查閱相關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一些上市公司并未充分披露或根本沒有披露持續(xù)經營問題,注冊會計師還照樣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持續(xù)經營假設,是指企業(yè)在編制會計報表時,假定其經營活動在可預見的將來會繼續(xù)下去,不擬也不必終止經營或破產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xiàn)資產、清償債務,而所稱可預見的將來,通常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后十二個月。企業(yè)如果已決定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yè),或者已確定在下一個會計期間將被迫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yè),則不應再以持續(xù)經營為基礎編制會計報表。持續(xù)經營假設對會計報表的影響主要體現(xiàn)在資產、負債賬面價值的確認和計量上:如果企業(yè)按照持續(xù)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是合理的,那么企業(yè)在持續(xù)經營基礎上對資產、負債進行會計處理也是恰當的;如果企業(yè)按照持續(xù)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是不合理的,那么通常意味著企業(yè)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xiàn)資產、清償債務,相應地,企業(yè)在持續(xù)經營基礎上對資產、負債進行的會計處理也就不恰當了。

基于上述分析,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已發(fā)現(xiàn)的可能導致對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考慮其對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以及持續(xù)經營假設合理性的影響,并據以確定對審計報告的影響。

如果認為上市公司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xù)經營假設是合理的,但存在可能導致對其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適當披露:(1)導致對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2)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xiàn)資產、清償債務。如果上市公司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描述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但不應使用附加條件的措辭。如果上市公司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描述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同時指明上市公司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

如果認為上市公司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xù)經營假設不再合理,而上市公司仍按持續(xù)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認為上市公司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xù)經營假設不再合理,而上市公司已按其他基礎重新編制了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6號—特殊目的業(yè)務審計報告》的規(guī)定辦理。

如果上市公司存在可能導致對其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但注冊會計師無法確定上市公司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xù)經營假設是否合理,應當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決定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適當披露:(1)導致對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2)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xiàn)資產、清償債務。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充分說明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

二、 重大不確定事項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重大不確定事項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主要有:(1)上市公司訴訟事項仍在審理中,法院尚未判決;(2)因與其他公司產生股權轉讓糾紛,法院判決凍結銀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財產,公司已提出上訴;(3)上市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償還所欠本金和利息,后又與債務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4)子公司擅自進行工商變更,致使上市公司失去股東身份,上市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5)法院查封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權;(6)法院判決上市公司向銀行清算組賠償本金、利息以及訴訟費;(7)子公司資金被詐騙案已有結果,法院判決有關公司依法返還持有的股票和現(xiàn)金,上市公司對未收回的部分計入2002年度損益;(8)子公司未經董事會批準,擅自收購其他公司的股權,上市公司保留起訴的權利;(9)大股東因與其客戶發(fā)生購銷糾紛,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被法院凍結。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提供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主要有:(1)對外擔保數額巨大;(2)被擔保人逾期未歸還到期債務,上市公司被法院強制還款;(3)因上年度對外擔保估計損失不足而補提預計負債;(4)由于被擔保人未履行還款義務,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5)為持有10%股份的參股公司提供擔保。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未決訴訟、仲裁以及提供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主要有:(1)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訴訟已獲勝,但尚未執(zhí)行;(2)控股公司占用資金訴訟案尚未審結,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難以判斷;(3)無力償還貸款,法院判決以子公司的法人股進行償還;(4)法院查封子公司的資產;(5)因稅務糾紛造成進口設備被海關扣押;(6)無法證實訴訟事項披露的完整性及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未決訴訟、仲裁以及提供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主要有:(1)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為控股公司及其他關聯(lián)公司擔保造成的或有損失以及預計負債的合理性;(2)在二級市場上購買的股票和債券,受中科系事件影響,被證券營業(yè)部全部拋售,款項交存公安局,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訴訟;(3)對外擔保金額巨大,其中部分或全部已逾期;(4)上市公司的存量資產已基本被法院查封或被用于抵押或反擔保。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不確定事項是指結果須待未來才會解決(resolve )的事項,它包括或有事項(contingencies),但范圍比或有事項大,例如持續(xù)經營能力的不確定性是最嚴重的不確定事項。審計報告中涉及上市公司的不確定事項主要是或有事項中的或有負債,因此,注冊會計師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或有事項》審計上市公司對或有負債的確認、計量和披露成為至關重要。據我們的分析,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表現(xiàn)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許多上市公司對存在的或有負債進行了披露,但對可能承擔的損失沒有進行確認和計量,注冊會計師對此作為強調事項予以強調;二是一些注冊會計師將上市公司存在的或有負債等同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出具了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三是一些注冊會計師將上市公司存在的或有負債等同于沒有遵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從上講,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是指交易或事項已經存在,但由于上市公司的阻礙或客觀條件的限制,注冊會計師不能實施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不確定事項屬于結果不確定的事項,并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因此,不能遇到不確定事項,就簡單地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發(fā)表意見的審計報告。另外,不確定事項與上市公司沒有遵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也是兩碼事。如果上市公司按照規(guī)定對不確定事項進行了適當會計處理和披露,就不能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任何不確定事項都表現(xiàn)為兩個方面:一是事項已經存在,二是結果尚未發(fā)生。例如,某單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市公司承擔侵犯專利權造成的損失,法院尚未進行審理。上市公司被起訴承擔侵犯專利權造成的損失是已經存在的事項,而上市公司是否賠償損失是結果尚未發(fā)生。根據不確定事項結果的發(fā)生概率,可以將不確定事項分為兩類:一是很可能發(fā)生的不確定事項(對應的概率區(qū)間是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其結果對會計報表的影響是重要的;二是可能發(fā)生的不確定事項(對應的概率區(qū)間是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其結果對會計報表的影響是極為重要的。因此,注冊會計師要著眼于上市公司對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是否符合實際情況,披露是否充分。如果上市公司對不確定事項進行了適當會計處理和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對此予以強調;如果上市公司對不確定事項的會計處理和披露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如果上市公司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年會計年度合并會計報表凈資產的50%,直接或間接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被擔保對象提供擔保等行為,都是屬于違反國家有關法規(guī)的行為,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關聯(lián)方交易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關聯(lián)方交易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關聯(lián)方交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向關聯(lián)方銷售或向關聯(lián)方采購金額巨大,占主營業(yè)務收入或主營業(yè)務成本的比重較大;(2)將向控股股東租賃的經營場所由租賃改為購買;(3)控股股東以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評估作價抵償所欠上市公司債務;(4)向控股股東購入原材料系按照約定的固定價格結算,但該結算價格與上市公司已披露的有關關聯(lián)交易定價政策不一致;(5)控股股東以上市公司的名義向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正確劃分,將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造成影響;(6)上市公司募集的資金被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占用;(7)上市公司委托放款實際上由控股股東使用;(8)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的資金往來沒有履行法定程序;(9)為關聯(lián)方代墊費用;(10)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承擔停產損失;(11)向控股股東支付商標使用費;(12)租賃原控股股東的土地和房產,但上述資產已被原控股股東用于貸款抵押,且部分資產已被債權人占用。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關聯(lián)方交易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在資產占用、購銷、資金往來等方面存在關聯(lián)交易,但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其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從審計報告類型看,絕大多數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提及關聯(lián)方交易,個別注冊會計師以無法表示意見提及關聯(lián)方交易。根據我們掌握的信息,上市公司大都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關聯(lián)方關系及其披露》對關聯(lián)方交易進行了披露,注冊會計師以強調事項提及關聯(lián)方交易,主要擔心上市公司關聯(lián)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關聯(lián)方交易行為的合法性(交易行為是否符合證券監(jiān)管部門的要求),因此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關注,但不一定達到目的。例如,注冊會計師強調上市公司向關聯(lián)方銷售或向關聯(lián)方采購金額巨大,占主營業(yè)務收入或主營業(yè)務成本的比重較大,只能說明上市公司經營的獨立性較差,并不說明關聯(lián)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關聯(lián)交易行為的合法性。但如果關聯(lián)方交易價格有失公允,導致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真實,注冊會計師就不能簡單地增加強調事項段。因此,有的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提及上市公司關聯(lián)方交易的實際結算價格與其已披露的定價政策不一致,這顯然是不合適的。再如,控股股東以上市公司的名義貸款,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代墊費用,或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承擔停產損失,混淆了會計主體之間的界限,其結果不是控股股東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就是上市公司占用控股股東的資金。因此,如果上市公司與關聯(lián)方之間的交易行為不合法導致會計報表出現(xiàn)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不能以強調事項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進行處理。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注冊會計師在確定關聯(lián)方交易對審計報告的影響時,應當首先著眼于關聯(lián)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披露的充分性。關于關聯(lián)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財政部于2002年印發(fā)的《關聯(lián)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guī)定》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即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表明交易價格是公允的,對顯失公允的關聯(lián)方交易價格部分,一律不得確認為當期利潤,應當作為資本公積金。關于關聯(lián)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財政部于1997年印發(fā)的《企業(yè)會計準則——關聯(lián)方關系及其披露》也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即凡是在關聯(lián)方之間發(fā)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都應視為關聯(lián)方交易。上市公司在披露關聯(lián)方交易時,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關聯(lián)方關系的性質、交易類型及其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額、未結算項目的金額或相應的比例、定價政策等(包括沒有金額或只有象征性金額的交易)。因此,如果關聯(lián)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或關聯(lián)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如果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墊支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期間費用或相互代為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上市公司有償或無償地拆借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使用,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提供委托貸款,委托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進行投資活動,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yè)承兌匯票,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償還債務等行為,都是屬于違反國家有關法規(guī)的關聯(lián)方交易行為,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此外,注冊會計師也應當關注上市公司是否如實披露關聯(lián)方關系,尤其要關注關聯(lián)方關系表面非關聯(lián)方化問題。對于上市公司與無正常業(yè)務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發(fā)生的重大交易,價格、利率、租金及付款條件異常的交易,與特定客戶或供應商發(fā)生的大額交易,實質與形式不符的交易,易貨交易,缺乏明顯商業(yè)理由的交易,處理方式異常的交易都應當考慮是否為關聯(lián)方交易,或雖非關聯(lián)方交易但交易的背后是否還有交易安排。例如,有的上市公司將凈資產為巨額負數的子公司出售獲利幾千萬元,有的將已提取全額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打包出售全額收回現(xiàn)金,有的將存放在已破產清算的信托投資公司的收回無望的資金予以出售,竟然沒有造成任何損失。上述種種交易令人匪夷所思,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如果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判斷顯失公允的對會計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交易是否構成關聯(lián)交易,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 長期投資核算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長期投資核算方法

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涉及長期投資核算方法主要有:(1)上市公司占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的49%,稱無法對其生產經營與管理活動實施重大影響,采用成本法核算;(2)上市公司將所持有75%股權的子公司予以轉讓,對方支付價款未能到達總價款的50%(只支付了10%),稱已無實質控制權,本期改用成本法核算子公司的長期投資。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長期投資核算方法主要有:(1)未將擁有75%股權的子公司納入合并報表范圍;(2)無法對擬轉讓的兩家子公司進行審計,采用成本法核算;(3)未能取得聯(lián)營公司已審計的會計報表,未按權益法核算以確認本年度投資收益,無法確定聯(lián)營公司損益對上市公司凈資產和凈利潤的影響;(4)簽署合同轉讓長期股權投資,但尚未辦妥過戶手續(xù),也未辦理資金結算,由于對該項資產的控制受限,上市公司未按權益法進行核算,也未計提減值準備。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審計長期投資時范圍受到限制主要有:(1)由于孫公司會計報表未經審計,無法判斷對子公司和上市公司投資收益造成的影響;(2)未能取得經審計的聯(lián)營公司的會計報表,無法確定在權益法下聯(lián)營公司損益對會計報表的影響;(3)受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確定孫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4)無法證實長期投資賬面余額以及對近幾年損益的影響;(5)難以估計子公司未能如期開業(yè)造成的潛在損失;(6)無法對子公司2002年度的期貨交易情況實施滿意的程序;(7)無法確定境外承包工程項目和子公司發(fā)出商品的存在性和期末價值;(8)無法估計因控股子公司對未完工程項目不計提減值準備對會計報表的影響;(9)未在賬上反映控股子公司,且不能提供所需要的資料,無法認定投資關系;(10)無法證實在持續(xù)經營經營情況下分公司會計報表對財務狀況和經營的成果的影響。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長期投資核算方法主要有:上市公司直接和間接擁有某子公司98%的股權,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合計將近3億元。根據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資產置換方案,以該子公司61%的股權置換另一公司100%的股權,上市公司2002年末未將擬換出股權的子公司納入合并會計報表,也未根據其經營狀況計提相關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截止審計報告日,上市公司尚未與交易對方簽署正式資產置換協(xié)議,換出及換入公司尚未辦理工商變更手續(xù)。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上市公司在2002年變更長期投資核算方法的現(xiàn)象非常突出。從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看,一些上市公司本來在以前年度對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但在2002年通過轉讓股份或采取其他措施導致對子公司失去控制權或重大影響,改用成本法進行核算。通過查閱有關子公司的會計報表,發(fā)現(xiàn)這些子公司在2002年出現(xiàn)較大虧損,這是上市公司不愿采用權益法的根本原因。有的上市公司上年度采用權益法,本年度聲稱因無法對子公司生產經營與管理活動實施重大影響,就采用成本法核算。還有的上市公司對單個股東難以控制的商業(yè)銀行以“重大影響”為由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財政部《關于執(zhí)行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指出:“《企業(yè)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規(guī)定,企業(yè)因減少投資或被投資單位增資擴股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當中止采用權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包括:1.企業(yè)由于減少投資而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2.被投資單位已宣告破產或依程序進行清理整頓。3.原采用權益法核算時被投資單位的資金轉移能力等并未受到限制,但其后由于各種原因而使被投資單位處于嚴格的各種限制性條件下經營,從而導致被投資單位向投資企業(yè)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在具體實務中,企業(yè)是否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否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應根據公司章程、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被投資單位所在國家有關外匯政策等進行判斷。企業(yè)不得隨意將其仍持有股權并具有重大影響、但已發(fā)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或將尚未滿足股權轉讓條件(即滿足股權轉讓收益確認條件)仍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股權投資,中止采用權益法核算。”因此,如果上市公司不遵守國家的上述規(guī)定,僅憑書面說明或簽訂合同隨意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注冊會計師作為強調事項是不合適的。

從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注冊會計師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看,表現(xiàn)為兩種現(xiàn)象:一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確實受到限制,以至無法判斷長期投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二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已發(fā)現(xiàn)長期投資的核算方法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上市公司拒絕調整,注冊會計師以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具體情況尚待進一步查閱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底稿。

從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看,上市公司只是根據資產置換計劃就改變長期投資核算方法,并且存在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而不計提的情況,這顯然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是不適當的。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上市公司對長期投資進行核算,應當符合《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通常情況下,企業(yè)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yè)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應當采用成本法。”上市公司一經選用長期投資核算方法,不應隨意變更,除非法律或會計準則等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要求,或這種變更能夠提供有關企業(yè)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xiàn)金流量等更為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判斷上市公司長期投資核算方法及其變更的合理性時,首先要考慮是否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其次要考慮是否符合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如果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也不符合企業(yè)的實際情況,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受到限制不能對上市公司擁有的子公司進行審計,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情形主要有:1.強調壞賬準備:(1)對計提壞賬準備比例作出變更;(2)對其他應收款及應收關聯(lián)方的款項由不計提壞賬準備改為計提壞賬準備;(3)按一定比例計提了壞賬準備;(4)對某一應收款項補提壞賬準備;(5)無法核實上市公司債權余額,對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及其壞賬準備存有疑慮;(6)上市公司認為對某一應收款項可不計提壞賬準備;(7)雖然按一定比例強調計提了壞賬準備,但債務人可能無法償還。2.強調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1)喪失對子公司的控制權,全額計提減值準備;(2)子公司停業(yè),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減記為零;(3)上市公司籌建商業(yè)住房是以其他公司名義實施的,產權證已辦到其他公司的名下,計提減值準備。3.強調在建工程減值準備:(1)對在建工程計提了減值準備;(2)由于在建工程的規(guī)劃方案有所調整而未投入使用,上市公司和注冊會計師尚無可靠的方法判斷計提減值準備的情形是否存在;(3)已建成的房產和未建成的房產未投入使用,計提減值準備,對于是否存在進一步的減值,由于存在不確定因素,尚無可靠的方法予以判斷。此外,還強調上市公司對存貨計提了跌價準備、對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計提了減值準備。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主要有:(1)存貨跌價準備。上市公司將以前年度針對貨齡較長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予以轉回,然而存貨變動記錄顯示這些存貨在本年度并未存在重大耗用。(2)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對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按未來10年凈利潤的折現(xiàn)值,無法預測被投資單位是否一直持續(xù)經營,并保證一定生產和銷售規(guī)模,且經營環(huán)境無重大不利變化。(3)計提壞賬準備。對應收關聯(lián)單位款項不計提壞賬準備,無法判斷其合理性。(4)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在建工程一直處于停工狀態(tài),尚無法預期何時能夠交付使用,其價值的未來可實現(xiàn)金額存在不確定性。(5)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無法采取滿意的審計程序確認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合理性。(6)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進行了變更,該項變更導致本年度利潤增加較大,注冊會計師認為變更缺乏充分理由。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資產減值準備主要有:(1)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合理性及可收回性;(2)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對應收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公司巨額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合理性;(3)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處于閑置或收益能力低下狀態(tài)的固定資產未計提減值準備的合理性。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從注冊會計師針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出具的非標準審計報告看,存在著以強調事項代替發(fā)表意見,以及混淆會計報表錯報與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現(xiàn)象。總的來看,有相當部分的注冊會計師并沒有對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合理性作出實質性的判斷。

例如,在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有的注冊會計師采用模糊的措辭令人產生費解:“公司本著謹慎性原則,在2002年調整了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此項變更影響2002年少計提壞賬準備X元。”從前半句話的意思看,“公司本著謹慎性原則,在2002年調整了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似乎比上期多計提壞準備,但后半句話卻說“此項變更影響2002年少計提壞賬準備X元”。經查閱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才得知,該上市公司采用賬齡分析法,在2002年調低了應收賬款比重較大賬齡區(qū)間的計提比例,調高了應收賬款比重較小賬齡區(qū)間的計提比例,根本看不出上市公司是由于謹慎原則而調整計提比例。有的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直言不諱地聲稱無法核實上市公司債權余額,對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及其壞賬準備存有疑慮。不能核實上市公司債權余額,乃至對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及其壞賬準備存有疑慮,屬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有的注冊會計師也竟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與此相類似,某上市公司有一金額巨大的在建工程,由于規(guī)劃方案調整而一直未投入使用,注冊會計師竟然聲稱與上市公司一樣尚無可靠的方法判斷計提減值準備的情形是否存在。如果注冊會計師不能判斷計提減值準備的情形是否存在,何以判斷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是合法與公允的?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由于資產減值準備是上市公司在不確定情況下作出的,發(fā)生重大錯報風險較大,注冊會計師應當以應有的職業(yè)謹慎態(tài)度實施審計。在審計資產減值準備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采用下列一種或多種審計程序:(1)復核和測試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過程;(2)利用獨立估計與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進行比較;(3)復核能夠證實資產減值準備的期后事項。當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過程涉及專門知識和技術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利用專家的工作。

資產減值準備與不確定事項有著明顯的區(qū)別:不確定事項的結果尚未存在,須通過未來事項的發(fā)生或不發(fā)生才能予以證實;而資產減值損失已經存在,只不過要利用最近可以得到的信息對損失結果予以估計。因為資產減值準備需要估計,所以,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合理與否,直接決定著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可靠性。注冊會計師應當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評價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是否合理、披露是否適當。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不合理,應當將不合理部分作為錯報,連同其他錯報一并考慮,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極端的情況下,需要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或缺乏客觀數據,以至注冊會計師無法評價會計估計的合理性,可考慮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六、重大會計差錯更正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會計差錯更正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主要有:(1)確認以前年度未入賬的應付未付費用;(2)對以前年度會計事項進行追溯調整;(3)對未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子公司作為會計差錯更正;(4)會計估計與事實嚴重不符,對未計提損失的擔保訴訟進行追溯調整;(5)補交稅款,追溯調整年初未分配利潤;(6)公布的中期會計報表存在錯報,在編制年度會計報表時進行了更正。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主要有:(1)本年度因對以前年度關聯(lián)方欠款補提壞賬準備導致調減期初凈資產;(2)因以前年度虛列收入而沖銷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稅項,但尚未得到稅務機關的批準;(3)按照2000年末應交增值稅余額增加2001年成本。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重大差錯更正主要有:(1)上市公司對以前年度存在的重大會計差錯進行了追溯調整,注冊會計師不能確認這些調整的完整性及準確性;(2)2002年度發(fā)現(xiàn)以前少計巨額營銷費用,對上述會計差錯進行了追溯調整,由于會計資料不完備,注冊會計師無法確定此項調整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

從注冊師針對重大會計差錯出具的非標準審計報告看,存在以強調事項代替發(fā)表意見的現(xiàn)象。例如,有的上市公司公布的中期會計報表存在重大會計差錯,在編制年度會計報表時,對重大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但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只字不提該事項,而注冊會計師針對披露不充分的情況應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卻以強調事項予以披露或不提及此事。有的注冊會計師明知上市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進行的更正不符合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卻以審計范圍受限為由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重大會計差錯是指企業(yè)發(fā)現(xiàn)的使公布的會計報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會計差錯。重大會計差錯一般是指金額比較大的差錯,通常某項交易或事項的金額占該類交易或事項的10%及以上,就可以認為是重大會計差錯。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會計差錯更正》的規(guī)定,本期發(fā)現(xiàn)的會計差錯,應按以下原則處理:(1)本期發(fā)現(xiàn)的與本期相關的會計差錯,應調整本期相關項目;(2)本期發(fā)現(xiàn)的與前期相關的非重大會計差錯,如損益,應直接計入本期凈損益,其他相關項目也應作為本期數一并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調整本期相關項目;(3)本期發(fā)現(xiàn)的與前期相關的重大會計差錯,如影響損益,應將其對損益的影響數調整發(fā)現(xiàn)當期的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也應一并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當企業(yè)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更正時,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事項:(1)重大會計差錯的;(2)重大會計差錯的更正金額。

上市公司本期發(fā)現(xiàn)與前期相關的重大會計差錯,一般都能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制度進行更正,并進行相應的披露。如果上市公司沒有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制度進行更正或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上市公司在公布未經審計的中期會計報表時,存在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在年度會計報表時發(fā)現(xiàn)了這些錯報,要求上市公司進行更正。上市公司更正后是否需要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呢?我們認為應當披露。盡管中期會計報表未經審計,但其公布后能夠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如果中期會計報表存在重大會計差錯,上市公司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以使會計報表使用人了解該事項。否則,不僅繼續(xù)使會計報表使用人遭受蒙蔽,而且還助長上市公司對中期會計報表進行造假。如果上市公司不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對公布的中期會計報表的重大會計差錯更正情況,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七、股東出資不到位

(一) 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股東出資不到位

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涉及股東出資不到位的事項主要有:(1)當地國有資產管理局以所持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家股作價入股投入上市公司,但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2)第一大股東將其子公司抵押給銀行,后又將子公司的資產作為配股資產投入上市公司,子公司又被法院判決為抵押賠償資產,由于原第一大股東的違法行為,導致子公司的產權關系尚未過戶到上市公司;(3)因資產置換而進入上市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尚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其產權存在不確定性;(4)下屬事業(yè)部土地使用權證標明土地使用者為控股股東;(5)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名稱未變更為公司名下。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股東出資不到位主要有:(1)因資產置換而進入上市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尚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其產權存在不確定性;(2)上市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xù)仍未辦理完畢。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fā)的《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暫行規(guī)定》規(guī)定:(1)注冊資本中以實物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實物轉移的方式、期限等作出規(guī)定。實物中須辦理過戶手續(xù)的公司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過戶手續(xù),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2)注冊資本中以產權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工業(yè)產權轉讓登記事宜作出規(guī)定。公司應當于成立半年內依法辦理工業(yè)產權轉讓登記手續(xù),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3)注冊資本中以非專利技術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非專利技術的轉讓事宜作出規(guī)定。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非專利技術所有人與受讓人(公司)應當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4)注冊資本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土地使用權出資事宜作出規(guī)定。公司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依照、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xù),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5)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以非貨幣出資的,股東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后,再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冊資本辦理事宜。(6)股東或者發(fā)起人未按章程規(guī)定繳納出資,或者以非貨幣出資未轉移財產,驗資機構或者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因此,對新設公司投入的非貨幣出資,股東必須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財產權轉移手續(xù);對增加注冊資本投入到公司的非貨幣出資,股東必須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先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再進行變更注冊資本。顯然,上市公司的股東一直不辦理財產權出資手續(xù),違反國家有關出資的規(guī)定,屬于出資不實行為,注冊會計師將該事項作為強調事項是不合適的。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盡管股東出資不到位屬于股東違反《公司法》和《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暫行規(guī)定》的行為,但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股東的違反法規(guī)行為對上市公司會計報表產生的影響:(1)可能因受到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封存財產、強制停業(yè)及訴訟等引起的財務后果;(2)上述潛在的財務后果是否應在會計報表披露;(3)上述潛在的財務后果是否嚴重影響會計報表的公允反映。由于股東出資不到位直接影響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而影響到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屬于違反法規(guī)行為,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八、持有的資產沒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持有的資產沒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沒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主要有:(1)尚未交納土地出讓金,相應的房屋產權尚未取得;(2)土地由于未進行開發(fā),未達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guī)劃要求,至今尚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3)購買的房產正在辦理過戶手續(xù);(4)收購其他公司但尚未辦理產權手續(xù)。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沒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主要有:因資產置換而進入上市公司的土地尚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其產權存在不確定性。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上市公司購入的土地使用權、房屋以及其他公司的股權,在尚未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時,不能作為自有資產。因為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是上市公司擁有完整的財產權利(比如使用權、處置權等)的前提和法律要件,而非形式問題,不能簡單地套用實質重于形式將沒有法律手續(xù)的資產作為自有資產。例如,上市公司在轉讓股權時,確認轉讓收益的標準之一就是辦理了財產權轉移。財政部印發(fā)的《關于執(zhí)行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的規(guī)定:“在會計實務中,只有當保護相關各方權益的所有條件均能滿足時,才能確認股權轉讓收益。這些條件包括:出售協(xié)議已獲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批準通過;與購買方已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xù);已取得購買價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50%);企業(yè)已不能再從所持的股權中獲得利益和承擔風險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關股權轉讓需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則股權轉讓收益只有在滿足上述條件并且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時才能確認。”由此可見,出售股權的企業(yè)只有在辦理財產權轉讓手續(xù)并且符合其他條件時,才能確認股權轉讓收益;而購買股權的企業(yè)也只有在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后,才能確認為自有資產。注冊會計師將尚未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財產作為強調事項是不合適的,關鍵要看上市公司的會計處理和披露是否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購入的尚未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土地使用權、房屋以及其他公司股權,應當視為其他應收款處理,并要上市公司在會計報表中充分披露,否則,應當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上市公司會計處理和披露符合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但尚未辦理財產權轉移事項存在著重大不確定性,可能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予以強調。

九、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主要有上市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規(guī)被證券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注冊會計師無法估計其影響。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主要有:(1)監(jiān)管部門對高管人員違法違規(guī)事項進行調查;(2)監(jiān)管部門調查結論尚未公布,注冊會計師無法確定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完整性;(3)高管人員被海關帶走接受調查,有關案情尚未公布。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主要有上市公司被證券監(jiān)管部門及公安部門立案稽查,截止審計報告日,注冊會計師無法獲取稽查結果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針對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事項,一些注冊會計師存在簡單化處理的傾向,或者將其視為重大不確定事項進行強調處理,或者將其視為違反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沒有嚴格區(qū)分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事項是否對會計報表構成直接影響,導致會計報表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是否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上市公司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立案調查,說明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已經涉嫌違反法規(guī)行為,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其性質及原因,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評價對會計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從上市公司涉嫌違反法規(guī)行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看,如果涉嫌違反法規(guī)行為不對會計報表構成直接影響,即會計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上市公司在會計報表中充分披露存在的違反法規(guī)行為,并考慮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予以強調;如果涉嫌違反法規(guī)行為對會計報表構成直接影響,即會計報表的編制在某些方面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上市公司進行調整和充分披露存在的違反法規(guī)行為,并考慮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予以強調;如果涉嫌違反法規(guī)行為對會計報表構成直接影響,即會計報表的編制在某些方面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上市公司拒絕進行調整和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判斷上市公司涉嫌違反法規(guī)行為對會計報表的影響,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十、強調事項

(一)強調事項段存在的問題

從2002年非標準審計報告看,強調事項段涉及的內容除了前已提及的持續(xù)經營、重大不確定事項、關聯(lián)方交易、長期投資核算、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重大會計差錯更正、股東出資不到位、持有資產沒有辦理產權轉移手續(xù)、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等事項外,還涉及非經常性收益、重編會計報表、委托投資、解釋采用的會計政策、解釋會計事項等。例如,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對會計事項的解釋涉及面非常廣:(1)清理無法收回的各項應收款項;(2)應收非關聯(lián)方款項金額巨大;(3)子公司銷售收入比重占合并會計報表主營業(yè)務收入比重較大;(4)管理費用比上年有大幅度下降;(5)將未能有效控制和管理的子公司的經營性資產及相關業(yè)務整體轉讓給其他公司,對轉讓出現(xiàn)的損失已預提,并計入營業(yè)外支出;(6)對以前年度未經董事會批準的投資進行轉讓;(7)應收某公司項目承包融資款,但該公司根據國家規(guī)定將項目轉移到其他公司;(8)核銷掛賬長期無法支付的款項和無須支付的土地增值稅而導致凈資產增加;(9)開具銀行承兌匯票融資,金額巨大,所得資金全部用于生產經營;(10)由于本年度進行重大債務重組、資產置換以及購買、變賣股權等事項,致使上市公司經營范圍、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公司會計報表不具有可比性;(11)其他應收款余額系從預付賬款調入;(12)募股資金未按原定的資金投向正常使用;等等。最近幾年,一些注冊會計師濫用強調事項段的情況有增無減,不僅增加無用的信息,而且混淆審計報告類型,降低了審計報告的有用性。

(二)強調事項的性質

那么何謂強調事項?強調事項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意見段之后增加的用于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注意的可能或已經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理解強調事項應當把握兩點:一是該事項可能或已經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上市公司進行了恰當的會計處理,且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充分的披露;二是該事項并不影響注冊會計師發(fā)表的意見,注冊會計師只是認為該事項重大,應當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注意。從審計上講,注冊會計師在意見段之前增加說明段,用來說明發(fā)表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而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不對會計報表構成任何保留,也不影響發(fā)表的審計意見,只是增加審計報告的信息含量,提高審計報告的有用性。如果以強調事項代替發(fā)表意見,就會導致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出現(xiàn)混亂。

(三)對國外審計準則規(guī)定的借鑒

從各國審計準則看,對注冊會計師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的要求不盡一致。《美國審計準則AU508——對已審計財務報表的報告》第十一條規(guī)定了八種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其中有六種情形不適合我國國情:一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部分基于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報告。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3號——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不允許注冊會計師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除非無法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且無法實施其他必要的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二是為防止財務報表出現(xiàn)誤導,財務報表在某些方面可以背離會計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guī)定,國家實行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因此,被審計單位在編制會計報表時,應當遵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不得出現(xiàn)背離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情況。三是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規(guī)則S-K要求的財務數據被遺漏或未被審閱。由于該種情形涉及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規(guī)則S-K,不適合我國國情。四是會計原則及其運用的方法發(fā)生重大變動。由于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已經對此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如果被審計單位違反有關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符合有關規(guī)定,則表明被審計單位已經進行了恰當會計處理和披露,注冊會計師不必在審計報告提及。從我國的審計報告實務看,一些上市公司通過變動會計原則及其運用的方法達到調節(jié)利潤的目的,而一些注冊會計師不分青紅皂白,無論該種變更是否合理,直接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段,以強調事項代替發(fā)表意見。如果允許該種情形存在,就會增加上市公司操控利潤的空間。五是財務會計準則理事會等機構要求的補充信息被遺漏,對補充信息的表達嚴重背離財務會計準則理事會等機構的指南,注冊會計師未能就該補充信息完成規(guī)定的程序,或注冊會計師未能消除懷疑補充信息是否符合財務會計準則理事會等機構的指南。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明確規(guī)定了財務報告的構成內容,并未規(guī)定額外要求披露的補充信息。六是在含有已審計財務報表文件中的其他信息與在財務報表中出現(xiàn)的信息嚴重不一致。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信息》第十一條規(guī)定也有類似規(guī)定:“如其他信息需作修改,但被審計單位予以拒絕,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不一致事項的性質及重要程度,決定是否在審計報告意見段后增加對重大不一致事項的說明,或者采取以下措施,并可以同時征求律師的意見:(一)拒絕出具審計報告;(二)解除業(yè)務約定;(三)在被審計單位股東大會等重要會議上進行陳述。”但從執(zhí)行情況來看,注冊會計師在執(zhí)行上市公司審計業(yè)務時很難運用這一條。原因在于,上市公司編制和公布年報往往在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并出具了審計報告之后,如果注冊會計師不完成審計工作,上市公司就沒有辦法編制年報,因為年報中需要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已審計會計報表。而注冊會計師一旦出具審計報告,如果發(fā)現(xiàn)公布后的年報包含的其他信息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中的相關信息相矛盾,也就很難實現(xiàn)在審計報告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或拒絕出具報告或解除業(yè)務約定,因為已經出具了審計報告。可能適合我國國情的情形有兩種:(1)對被審計單位持續(xù)經營有重大疑慮;(2)對比較財務報表出具報告的情況。而美國審計準則第十九條列舉的注冊會計師希望增加強調段的四種情形也不適合國情。因為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關聯(lián)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被審計單位是較大企業(yè)集團的組成部分,則屬于關聯(lián)方關系,應當在會計報表中予以披露,注冊會計師無須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如果被審計單位與關聯(lián)方有重大交易,也應在會計報表中予以披露。如果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則可能導致會計報表使用人產生誤解,認為關聯(lián)方交易可能存在問題。至于異常重大的期后事項和影響影響財務數據與前期財務數據的可比性的事項,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要求在會計報表中予以充分披露,因此,如果不影響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也無須在強調事項段中提及。

澳大利亞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認為由于存在強調事項段被誤解為保留意見的可能性,由此誤導審計報告使用人,所以強調事項段只應在某些限制情況下使用。《澳大利亞審計準則AUS702—對通用目的財務報告出具審計報告》對增加強調事項段進行限制,只有以下情形才能增加強調事項段:(1)額外披露;(2)固有不確定事項;(3)與其他信息不一致;(4)審計報告日后發(fā)生的事項導致持續(xù)經營不再適當;(5)期后事項導致對重新編制的財務報表出具新的審計報告。上述五種情形中有兩種是不符合我國國情的:一是額外披露。因為我國不允許企業(yè)既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編制會計報表,又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額外披露,暗含運用某項會計準則導致會計報表出現(xiàn)潛在的誤導。二是與其他信息不一致。其余三種情形對我國具有借鑒意義。

國際審計準則規(guī)定了注冊會計師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1)注冊會計師應當通過增加強調事項段修飾審計報告,以強調關于持續(xù)經營問題的重要事項。(2)如果存在重大的不確定事項(除持續(xù)經營問題外),其解決依賴于未來事項并可能影響財務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增加一段修飾審計報告。同時還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可以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以報告并不影響財務報表的其他重要事項。例如在包含已審計財務報表文件中的其他信息有必要糾正,而被審計單位拒絕糾正,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增加一個強調事項段,以描述這一重大不一致。當存在額外法定報告責任,也可能使用強調事項段。國際審計準則規(guī)定的兩種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對我國具有借鑒意義。但是,通過增加強調事項段報告那些并不影響財務報表的其他事項并不完全適合我國國情,因為濫用強調事項段的情況比較嚴重,因此,借鑒這一規(guī)定結果可能適得其反。

(四)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

為了解決濫用強調事項段的問題,新修訂的審計報告準則借鑒國國際審計準則與其他國家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明確了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況。新修訂的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當存在可能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且不影響已發(fā)表的意見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對此予以強調。當存在可能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不確定事項(持續(xù)經營問題除外)、且不影響已發(fā)表的意見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對此予以強調。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強調事項段中指明,該段內容僅用于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關注,并不影響已發(fā)表的意見。”此外,為了便于注冊會計師對多期會計報表發(fā)表意見,《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規(guī)定:“如果被審計單位已經重新編制了前期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指明本期發(fā)表與前期不同的意見的主要原因。”(本條屬于對多期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特定要求,是對《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第二十二條的補充。)

十一、審計報告類型

除了上述提及以強調事項代替發(fā)表意見外,一些注冊會計師還混淆審計報告類型,將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與其他類型的審計報告混淆,將保留意見與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混淆,將保留意見與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混淆,將否定意見與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混淆,將錯報與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混淆,從而導致審計報告類型出現(xiàn)混亂。

那么注冊會計師如何確定審計報告類型呢?注冊會計師在確定審計報告類型時,需要判斷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的限制是否具有重大影響,此時往往離不開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構成了注冊會計師考慮審計報告類型的重要依據。如果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的限制超過重要性水平,將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判斷或決策,這樣的錯報或審計范圍限制就是重要的;否則,就是不重要的。

重要性水平的判斷基礎通常包括資產總額、凈資產、營業(yè)收入、凈利潤等。例如,注冊會計師可以采用資產總額的0.5%—1%,凈資產的1%,營業(yè)收入的0.5%—1%或凈利潤的5%—10%等,并從中選取最低者作為重要性水平。驗證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適的方法是將其納入財務指標體系中,觀察對財務指標的影響。

當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不大,遠遠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上市公司辦公用品直接作為管理費用,如其金額很小,錯報就不重要,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當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較大,超過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但就會計報表整體而言仍然是公允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上市公司在資產負債表日擁有的存貨金額較大,已將其用作某商業(yè)銀行貸款抵押品,但沒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如果其他商業(yè)銀行利用該會計報表進行貸款決策,因不了解存貨已作抵押就會受到一定影響。但存貨的錯報并不影響現(xiàn)金、應收賬款和其他會計報表項目,以及整個會計報表,因此,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合適的。

篇10

關鍵詞:上市公司;非標準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

中圖分類號:F239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上市公司審計意見類型分布研究——基于2008-2010年上市公司數據的分析

收錄日期:2012年4月13日

一、引言

2006年2月財政部頒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非標準審計報告》,非標準審計報告是指標準審計報告以外的其他審計報告,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包括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非標準意見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

審計意見類型是否恰當,自美國證券法實施以來一直是一個廣泛爭論的熱點問題。由于我國委托人錯位、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上市公司董事會或管理當局擁有對注冊會計師聘用、解聘、審計產品定價的決策和支付權,使審計關系扭曲。社會各界認為注冊會計師行業(yè)沒能發(fā)揮應有的經濟監(jiān)督作用,認為他們缺乏必要的執(zhí)業(yè)能力和職業(yè)道德,甚至有時候會與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共謀,損害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二、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審計意見總體分析

本文選用的研究樣本包括2008~2010年這三年間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可以找到數據的上市公司。截至2010年3月15日,我國A股市場共有1,624 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008年年報,110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占上市公司的6.77%。在非標準審計意見中,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有75份,占非標準審計意見總數的68.18%;保留意見為18份,占非標準審計意見總數的16.36%;無法表示意見的有17份,占非標準審計意見總數的15.45%。非標準審計意見對判斷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是否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和公允性至關重要,而且在不同程度上表明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存在一定的問題,能夠提醒報表使用者謹慎使用報表資料。

2009年滬深兩市共有1,774家上市公司按期披露了年報。據統(tǒng)計,有1,655家公司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占93.3%,與2008年的93.23%和2007年的92.55%相比呈緩慢增長態(tài)勢,2009年有119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占披露年報公司的6.7%,與前兩年相比略有下降。本文的研究數據來源于:(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站(http://Cicpa.省略)的年報審計情況快報與事務所全國百家信息;(2)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潮資訊網(http://info.省略);(3)各上市公司2008~2010年度的年報。同時,對數據進行了抽樣核對,以保證數據的可靠性。(表1)

三、非標準審計意見類型分析

(一)帶強調事項無保留意見特征分析

1、涉及持續(xù)經營能力的不確定性比重較大。因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疑慮的事項或情況的公司有63家,占全部帶強調事項無保留意見公司的72.4%。這些公司的問題有:連續(xù)巨額虧損或主業(yè)巨額虧損、存在大量逾期債務、資產負債率較高、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等。

2、因重組(并購)未完成、交易而產生不確定風險發(fā)表帶強調事項無保留意見(個別公司與其他原因共存)的有9家,占全部帶強調事項無保留意見公司的10%。如:農產品、ST玉源、*ST丹化重組、旭飛投資等公司未獲批,太極實業(yè)并購未獲批。截至2009年12月31日,第一大股東正在籌劃對旭飛投資實施重大資產重組,重組結果可能對公司未來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此外,旭飛投資能否變更海發(fā)大廈一、二期土地使用性質尚不確定,進而使得海發(fā)大廈能否被剝離置換存在不確定性和障礙,對上述重大資產重組產生影響。

3、因涉及擔保或訴訟和其他情況的公司都是6家(個別公司與其他原因共存),占全部帶強調事項無保留意見公司的7%。被證監(jiān)部門立案調查未有正式結果的公司有4家,占全部帶強調事項無保留意見公司的5%。

(二)保留意見特征分析。當財務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時注冊會計師應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被視為注冊會計師在不能出具無保留意見情況下最不嚴厲的審計報告。2009年被出具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共占全部審計報告的0.73%,低于2008年0.38個百分點,低于2007年0.16個百分點。被出具保留意見的13家上市公司有:ST國藥、榮華實業(yè)、科達股份、ST寶龍、天目藥業(yè)、*ST三聯(lián)、蓮花味精、四維控股、紫光古漢、綠大地、SST華新、ST科龍、百科集團。ST公司占被出具保留意見上市公司的38.46%。從保留事項的具體內容分析,審計報告提及審計范圍受限,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有11份,占84.62%。另兩份分別是:蓮花味精因涉嫌違規(guī),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四維控股的存貨委托保管事項可能構成重大資產重組,需經證監(jiān)會核準。13份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就導致保留事項的個數來看,涉及1個事項的有4份,占30.77%;涉及2個事項的有4份;涉及3個事項的有3份,占23.08%;涉及4事項的有2份,占15.38%。提及事項平均數為2.23個。各種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無法確認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真實可靠、可收回程度及資產減值計提合理性有8家。如榮華實業(yè)、天目藥業(yè)、*ST三聯(lián)、紫光古漢、ST科龍、綠大地、百科集團、*ST國藥;排在第二位的是受到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有7家,如百科集團、天目藥業(yè)、*ST三聯(lián)、蓮花味精、紫光古漢、綠大地、科達股份;排在第三位的是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的有5家,如百科集團、榮華實業(yè)、ST寶龍、紫光古漢、*ST國藥;其他還有無法判斷交易的真實性和合理性、費用發(fā)生與列報的準確性、訴訟事項等。

單一原因導致審計范圍受限的公司有:SST華新無法確認其現(xiàn)在的實際控制人;ST科龍無法取證,以判斷該筆款項的壞賬準備計提和計價認定是否合理;*ST三聯(lián)存在未決訴訟,無債權、債務往來款項余額;四維控股涉及多個事項有證監(jiān)會整改通知未經驗收、四維控股將其持有的重慶四維衛(wèi)浴有限公司100%的股權轉讓、存貨轉讓已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尚未報批。

(三)無法表示意見特征分析。在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以至于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對財務報表發(fā)表審計意見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09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19份,占1.08%。與2007年(1.09%)和2008年(1.04%)相比變化不大。該類審計意見具有如下方面特點: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19家公司中多數涉及持續(xù)經營能力的重大不確定性問題。另外,除賽格三星、海鳥發(fā)展外,其他的17家都是ST、S*ST或*ST公司,具體包括10家ST公司(ST金頂、ST中華A、ST滬科、ST東盛、ST科健、ST鈦白、ST大水、ST銀廣夏、ST源發(fā)、ST東碳);6家*ST公司(*ST亞太、*ST九發(fā)、*ST寶碩、*ST盛潤A、*ST錦化、*ST宏盛)和1家S*ST公司(S*ST北亞),占到89.47%;提及事項平均數量遠多于其他非標準意見。提及5個事項的有1家公司,提及4個事項的有1家公司,提及3個事項的有6家公司,提及2個的有4家公司,提及1個事項的有7家。平均每份報告提及事項數為2.21。在所有事項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持續(xù)經營能力重大不確定,有11家,占57.89%,如*ST九發(fā)截至審計報告日仍處于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除對煙臺紫宸投資有限公司的投資外無任何資產,且無法對煙臺紫宸投資有限公司形成實質性控制。排在第二位的是提及無法獲取充分、適當審計證據判斷各項資產、負債的真實、準確、公允性的較多,有8份。其他主要原因還包括或有事項、訴訟事項、貸款擔保、證監(jiān)會立案稽查、重大對外投資的不確定性等。

四、建議

我國會計準則、會計制度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導致財務人員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有空可鉆。濫用會計估計行為已不是新問題,但隨著財政部相關會計準則的出臺,上市公司通過債務重組、資產置換與非貨幣交易等行為來操縱利潤的手法已經不可能。而會計估計主要在于公司的主觀判斷,一些公司利用計提多少不好具體規(guī)定這個灰色地帶肆意進行巨額計提,從而對業(yè)績造成重大影響。而注冊會計師的意見并不能影響到公司對自身的“合理估計”,能做的只有出具非標準意見以便免責。再有,對上市公司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準確性以及測算所依據的假設存在疑問,也成為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比較集中的原因之一。針對這些問題,主要有如下建議:

(一)注冊會計師應對易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事項給予更多關注。注冊會計師應對有重大財務風險,計提巨額準備,大額逾期借款及其相關訴訟和巨額擔保引發(fā)的巨額連帶責任風險等持續(xù)經營能力不確定性的上市公司重點關注,尤其對虧損上市公司,S*ST公司更應提高警惕。這類上市公司昭示了所面臨的經營困境和財務風險,一般來說更有可能存在內部控制問題,財務報表往往存在更多的重大錯報和舞弊風險,更易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

(二)進一步規(guī)范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審計意見的運用,細化出具審計意見方面的規(guī)定。因為筆者在分析2006年注冊會計師對深市上市公司出具的非標準審計意見時,發(fā)現(xiàn)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非標準審計意見不明確、不規(guī)范,個別注冊會計師仍存在以強調事項段代替保留意見的情況。

(三)建立與完善相關體制制度,提高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建議建立與完善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監(jiān)管體制,實行同業(yè)互查制度,提高注冊會計師的職業(yè)素質,完善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的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

主要參考文獻:

[1]程臘梅.非標準審計意見特征分析[J].會計之友,2011.9(上).

[2]刑海玲.非標準審計意見注意領域研究——基于上市公司[J].2003~2008年度報告的數據[J].商業(yè)會計,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