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的治理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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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的治理措施

篇1

[關鍵詞]公路地質災害 治理措施 特征 巖層

[中圖分類號] P5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12-200-1

公路是交通運輸的重要載體,而我國由于幅員遼闊,因此地質類型比較多,地質情況比較復雜,公路地質災害的發生頻率也比較高。雖然隨著經濟的發展,公路建設工程的質量已經越來越高,但地質災害帶來的破壞力依然不可小覷。面對不同類型、不同危害程度的公路地質災害,如果我們不采取一定的防護措施,我國的公路運輸事業將會受到較大影響。

1公路地質災害的常見類型與特征

在各種公路地質災害中,我們最常聽說的就是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但是公路災害的類型遠不止這兩種,以下著重介紹比較常見的五種公路地質災害以及它們各自的特征。

1.1山體滑坡

山體滑坡指的是斜坡上的巖體、泥土等由于受到下雨、地震以及各種人為因素的影響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順著坡體整體下滑的現象。從山體滑坡的定義我們就可以看出,山體滑坡的特征就是“滑動”,巖體或是泥土在遭到外界因素的破壞后表面結構比較松軟,因而會順著坡體滑動,造成山滑坡。

1.2泥石流

泥石流是一種在山區比較多見的自然災害,所帶來的后果往往也比較嚴重,暴雨、冰雪融化等因素最容易導致泥石流的發生。泥石流中含有大量的泥沙與石塊,屬于一種特殊洪流。突發性是泥石流最明顯的特征,它在爆發前看不出任何征兆。而爆發之時,就會有混雜著大量石塊與泥沙的流體快速向前推進,破壞力與洪水相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在泥石流發生的時候,人們甚至可以感受到大地的震動,山谷中還可能會產生回響,可見其破壞力。泥石流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給周圍的人民造成財產以及生命威脅,同時還會給我國公路的路面帶來毀滅性的破壞。

1.3山體坍塌

山體坍塌指的是山體上的巖石由于受到日曬雨淋等氣候條件的影響發生結構破裂,然后經歷一段比較長的時間以后巖石發生整體分崩離析的現象。

山體坍塌會導致較大體積的石塊墜落到路面上,不僅會對公路路面造成破壞,還可能危及路人的生命安全。山體坍塌也沒有前兆,而它發生的原因多半是人為因素,比如不顧地理環境胡亂開挖山腳這種情況就非常容易導致山體坍塌。山體坍塌以后,往往需要比較長的時間來處理事發現場,這是因為山體坍塌往往會造成公路上大量石塊的堆積,阻礙正常的交通秩序。

1.4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的多發地帶主要是我國的平原地區,這些地區的土壤結構密實度較小,在某些因素的作用地表巖層就會向下陷落并且形成塌陷坑,因此建設在土質松軟區域的公路非常容易發生地面坍塌事故。

1.5凍土凍融

凍土凍融這種公路地質災害最主要的一個特征就是夾雜著冰塊與巖石。我國氣溫低于0℃的地區凍土現象非常嚴重,并且凍土時間也隨著地區溫度的不同而發生變化。目前我國凍土面積最大的地區是東北,那里的年平均氣溫都在-3℃以下,最高凍土連續程度達到75%。

2治理公路地質災害的具體措施

2.1治理山體滑坡的具體措施

導致山體滑坡的最不可抗拒因素就是地震,但不管是地震,還是暴雨、人為因素等引起的山體滑坡,根本原因都是由于山體上的植被被破壞使得巖體的固定能力降低所導致的。因此,山體滑坡可以通過一定的措施進行預防。

首先,需要改善土石的性質讓滑動面的抗剪強度得到加強,從而達到防滑的目的。具體可以運用的方法有灌漿法、電滲法等。灌漿法是通過灌漿的凝固、膠結作用來增強巖石的抗剪強度,而電滲法則是運用電滲透原理來增強土體的強度。其次,還可以運用力學平衡法修筑抗滑樁、擋土墻等來提高滑坡的抗滑能力。再次,可以采取排水的措施。排除地表水與地下水可以降低坡體的下滑力,進而達到防止山體滑坡的目的。但這些做法都是治標不治本的,山體滑坡最根本的治理措施就是在山地上多種植植被,通過增加植物覆蓋率的方法來增強山體上水土的固定能力,這類措施可以有效減小山體滑坡所帶來的危害。此外,在建設公路的時候也應該盡量避開山體上巖石疏散以及巖體陡峭的地區。

2.2治理泥石流的具體措施

泥石流所造成的公路危害是幾種公路地質災害中危害程度最大的。要想治理泥石流,必須著重開展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工作的大力開展不僅能提高我國的植被覆蓋率,綠化環境,更可以有效預防泥石流。因此,在公路兩側的山體上植樹造林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持水土的效果。另外,還可以建設排導工程來改變泥石流的流向,并在公路兩側加設攔擋設施,減小泥石流沖下來時的能量。

2.3治理山體坍塌的措施

預防山推坍塌需要首先詳細地調查清楚公路周圍地理環境的特征與巖層特性,這樣在公路的建設過程中就可以繞開容易發生山體坍塌的地方。對于已建成公路的周圍山體,我們還需要定期進行巖石檢測,以免巖體因年代久遠而發生山體坍塌。

2.4治理地面塌陷的具體措施

造成地面塌陷的原因比較單一,多是由于土質松軟。因此在建設公路的時候需要提前對公路建設沿線的土質進行檢測,并檢查是否存在采空地區,發現這些區域以后就應該對公路的建設路線進行修改。如果有些土地松軟地區實在無法避開,就需要采取灌漿加固等措施來加強路基的硬度。如果有些采空區域也無法避開的話,那么就需要根據采空區域的深度、大小、與地面的相差高度等實際數據分析最好的建設方案,并定期執行公路的維護工作,將發生地面塌陷現象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5治理凍土凍融的具體措施

由于凍土凍融現象的產生原因與溫度有著莫大的關系,因此在開展治理工作的時候修筑保溫護道是非常必要的措施,同時還需要增設排水系統來疏導溫水的流向。

3結束語

我國屬于公路地質災害發生頻率較高的國家,這些公路地質災害不僅會對我國的公路運輸造成影響,還對人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因此,我國應該首先弄清各種公路地質災害的特征以及發生原因,然后根據這些原因及其自身特征尋找治理措施,盡最大努力降低公路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保護好國家財產以及人民的生命安全。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地質災害;區域背景;地災分布;防災措施

中圖分類號:K928.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0-0287-03

一 、區域自然地理背景

(一) 氣候

蒼溪縣大致位于東經105°49''51"-105°46''10",北緯31°46''02"-31°49''01",屬于典型的亞熱帶濕潤性季風氣候。氣候突出特點是:夏季高溫多雨(也稱做雨熱同期),冬季溫暖濕潤,氣候四季分明。全年總體上氣候溫和,多年平均氣溫16.9℃,7月平均氣溫27℃,極端最高氣溫39.3℃,夏季最熱月平均氣溫在30℃以上;冬季最冷月平均氣溫在0℃以上,1月平均氣溫6℃,最低氣溫-4.6℃。

(二)水文

蒼溪縣境內河流眾多,主要河流為嘉陵江、東河,嘉陵江水資源豐沛,為蒼溪縣提供了豐富的水氣。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和秋季,占全年降水的80%以上,夏季和秋季常出現洪澇災害;冬春降水相對較少,冬旱和春旱現象時常發生。就全年來說蒼溪縣的多年平均降水可達1 000mm以上,屬降水豐富區。

(三)土壤、植被

蒼溪縣地處四川盆地北緣、秦巴山脈南麓、嘉陵江中游,其土壤酸堿度為5.8—8.2,土壤有機質含量較高。但是該縣所處地形相對崎嶇,土壤的保肥能力相對較差;蒼溪縣土壤的成土母質主要為侏羅系灰紫色長石砂巖、鈣質石英砂巖與棕紫色泥巖,成土母質以物理風化為主。土壤的實際肥力不高,致使森林植被種類不豐富。主要為柏木、馬尾松、榿木、青杠等樹種,且多為中幼林,植被總體發育較差。

(四)地形地貌

蒼溪縣屬低山地貌單元,縣內地勢總體東北高西南低。海拔一般在800m左右,相對高差為200~600m。最高點為北部九龍山主峰,高程1377.5m。最低點為嘉陵江的出口八廟鄉澗溪口,海拔353m,高差1024.2m。根據地貌形態可將該縣地貌分為中山、低山、深丘、河谷平壩4種地貌類型[1]。其中以低山分布最為廣泛。

(五) 地層、巖性

蒼溪縣境內出露的地層為侏羅系蓬萊鎮組(J3p)、白堊系下統蒼溪組(K1c)、白龍組(K1b)、七曲寺組(K1q)和第四系殘坡積物、崩坡積物(Q4dl+el),沖積物(Q4dl+al)。其中以白堊系下統蒼溪組(K1c)分布最廣,占該縣域面積的82.6%。

第四系沖積物(Q4dl+al)主要由粉質黏土夾卵石組成,主要分布在嘉陵江、東河等河谷兩岸,分布面積不大;第四系殘坡積物、崩坡積物(Q4dl+el)主要分布在山前坡麓地帶的斜坡平臺及谷底。以粉質黏土、粘土、碎石土為主,結構較松散,碎石含量一般小于25%,碎石巖性成分以砂巖泥巖為主;出露的地層為白堊系下統蒼溪組(K1c)、白龍組(K1b)、七曲寺組(K1q),屬于碎屑沉積巖,巖性主要為長石石英砂巖、泥質粉砂巖、泥巖及其互層,巖性比較單一[1]。

二、 汶川大震后,蒼溪地質災害陡增

分析蒼溪縣的區域地質背景和實際調查數據,目前蒼溪縣境內主要存在的地質災害有:滑坡、危巖崩塌、不穩定斜坡(表1)。2008年汶川地震發生前,蒼溪縣地質災害點為138處[2]。5·12汶川8級大震后,2008—2011年滑坡發生的次數總體上是逐年增加的(表1)。崩塌在原有的基礎上每年都略有些增長(2010年除外),潛在不穩定斜坡成波狀變化。蒼溪縣發生滑坡占到地質災害總數的近70%,崩塌占地質災害總數的25%。可見,對蒼溪縣威脅最大的地質災害是滑坡。

2010年,蒼溪縣受273處地質災害點潛在威脅的農戶總計4 124戶,總受災人數27 008人(表2),可能造成的災害損失67 328萬元。2008年8月以來,蒼溪縣完成地災異地搬遷90處、801戶,使得2 762人受益,共撥付地災補助金1 762.2萬元[3]。十二五期間,蒼溪縣投入治理地質災害的資金將達27 000萬元。

表2 2010年蒼溪縣因滑坡造成的受災農戶情況

三、 2010年蒼溪縣地災的地理分布

蒼溪縣的侏羅系、白堊系、第四系地層泥巖、砂巖較易風化破碎,加之植被發育較差、土質較疏松,故易發生滑坡和崩塌等地質災害,全縣39個鄉鎮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質災害(表3)。其中,滑坡主要發生在陵江鎮、喚馬鎮、漓江鎮、東溪鎮、三川鎮、元壩鎮、文昌鎮、浙水鄉等鄉鎮,尤其是陵江鎮受災頻率最高;崩塌主要分布在龍山鎮、黃貓鄉、漓江鎮、陵江鎮、文昌鎮,尤以龍山鎮發生崩塌次數最多(圖1)。地災主要威脅的是農民的房屋,其次是學校,對交通的影響不是很大。

圖1 蒼溪縣2010年主要地質災害地理分布

四、地災成因分析

篇3

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概況

年,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國土資源部門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預防和最大限度的減少地質災害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的損失,針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分布特點,我區制定了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并積極主動地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汛前、汛中、汛后的不間斷巡查和排查,特別是抓好強降雨后檢查管理力度,真正把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位、落實到人。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工作要求,及時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兩卡”發放等各項制度的落實。由于措施到位、落實到位、責任到位,在強降雨多、閃電雷擊頻繁等惡劣天氣下,轄區內沒有發生一起地質災害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二、年度轄區內地質災害趨勢及防治措施

我區局部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致災地質條件已經具備,在汛期降水量較大以及其他人為工程活動誘發條件下,有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

我區正常年份雨季于6月中、下旬開始,9月底結束,其間為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據以往發生的地質災害記錄,汛期地質災害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為主。

我區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分布如下:

(一)山西側不穩定邊坡地質災害

山西側不穩定邊坡地質災害位于山西北側,山坡坡度約為70—75度,局部可達80度,坡體體高約10—15米,長約250米,由沖積物組成。山體由于開山修路,對邊坡進行過切坡,但未采取有效處理措施,隨著強降雨等因素影響,坡面有掉塊現象。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穩可能,對道路及車輛等構成威脅。

監測、防治責任單位:街道辦事處

防治措施:

一是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并予以公告,加強監管;

二是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對崩塌體進行監測;

三是對危石進行人工卸載;

四是在崩塌體滑落路線上采取建立擋土墻、植樹造林或建立緩沖坡等措施,以消減崩塌體勢能;

五是落實汛期值班制度,如遇險情及時通知受威脅居民進行避讓。

(二)山危巖崩塌滑坡地質災害

1.山中部危巖于山的中部,公路的南側邊坡,山坡坡度為80—85度,局部呈“倒坡”,潛在崩塌體高約5—6米,寬約2—3米,厚約2米,體積約為30—36立方米。受人工開挖及降雨等因素影響,危巖體坡頂裂隙發育,呈水平、垂直分布,部分危巖基本脫離母體,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穩可能,對下方道路上的行人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監測、防治責任單位:街道辦事處

2.山西坡不穩定邊坡,位于水利局宿舍東側山西坡,山坡坡度約為75-80度,局部可達85度,不穩定邊坡高20-22米,長約77米。受人工開挖、風化及降雨等因素影響,部分危巖基本脫離母體,破碎嚴重,在降雨及地震等作用下,存在失穩可能,對下方小區內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監測、防治責任單位:區域內建設單位

防治措施:

一是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并予以公告,加強監管;

二是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定人定時監測,雨季加密監測;

三是對危石進行人工卸載;

四是堵塞滑坡裂縫,在后緣開挖排水溝,防止雨水沿裂縫下滲;

五是在滑坡前緣設明顯警示牌,使過往行人、車輛等嚴加防范;

六是對難以實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險區,采取必要搬遷避讓措施。

(三)坡危巖崩塌滑坡地質災害

坡危巖崩塌滑坡地質災害位于中井村南側,山公園對面。山體由于開山修路,對邊坡進行過切坡,使兩側山坡坡度約為70—75度,局部可達80度,坡體體高約10—15米,巖層巖性主要為厚層奧陶系馬家溝組灰巖,受地質構造及風化作用影響,巖石破碎,因未采取有效處理措施,隨著強降雨等因素影響,坡面有掉塊現象,存在失穩可能,對道路及車輛人員等構成威脅。

監測、防治責任單位:工業區管委會

防治措施:

一是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并予以公告,加強監管;

二是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定人定時監測,雨季加密監測;

三是對危石進行人工卸載;

四是在滑坡前緣設明顯警示牌,使過往行人、車輛等嚴加防范;

五是對難以實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險區,采取必要搬遷避讓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絕災害隱患。

(四)山北坡不穩定邊坡地質災害

山北坡人工削坡位于山西北側,山坡坡度約為70-75度,局部可達80度,坡體體高約15-20米,最高約25米,長約200余米。區域前期曾開展過破損山體治理工程,近期受人工開挖及降雨等因素影響,邊坡坡面上形成高陡邊坡,坡頂裂隙發育,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穩可能,對下方施工人員及車輛等構成威脅。

監測、防治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防治措施:

一是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并予以公告,加強監管;

二是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對崩塌體進行監測;

三是對危石進行人工卸載;

四是在滑坡前緣設明顯警示牌,使過往行人、車輛等嚴加防范;

五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絕災害隱患。

(五)山人工削坡及渣土堆坡

山的中西部、西部、西南部(政法學院內),存在三處安全隱患點:

1.山的中西部,危巖于山坡中部,山坡坡度約為60-70度,危巖體體積約為20-30立方米。受降雨等因素影響,危巖體坡頂裂隙發育,裂縫寬度0.005-0.02米,在降雨作用下,坡體前緣可能產生失穩,對下方操場上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2.山的西部,由于長時間堆放建筑垃圾,形成巨大渣土山,堆體坡度約為70-75度,坡高5-10米,長約為400米。坡面無排水設施,坡體外側主要在土質邊坡上修建了毛石擋土墻,受降雨等因素影響,局部毛石擋土墻已出現破損及開裂,在降雨及震動影響下,可能產生失穩,對下方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3.山的西南部,邊坡由人工切坡修建而成,坡體坡度約為65-70度,局部可達75度,坡高3-5米,長約為198.5米。邊坡主要由基巖及其風化層組成,坡面無排水設施。由于未對坡面及坡頂進行有效的處理及處理不到位,坡面危巖分布,受降雨等因素影響,坡面可能產生失穩,對下方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監測、防治責任單位:省政法學院

防治措施:

一是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并予以公告,加強監管;

二是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定人定時監測,雨季加密監測;

三是對危石進行人工卸載;

四是在滑坡前緣設明顯警示牌,使過往行人、車輛等嚴加防范;

五是對難以實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險區,采取必要搬遷避讓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絕災害隱患。

(六)采空塌陷地質災害

廢棄礦井,由于鐵礦開采后,未采取有效處理措施,造成山體出現采空區塌陷地質災害。現該處廢棄礦井已多次出現采空區塌陷地質災害,形成的崩塌體立面高約35-40米,長約50-60米,陡崖上部還存在貫穿東西方向裂隙,且目前正處于發展階段。在崩塌體前緣堆積崩塌物,體積約600-800立方米,崩塌巨石呈方形,最長約3米,寬約2米,厚約2.5米。在崩塌體的前部分有6處2層樓房,人口約12人,崩塌物距對樓房僅5米,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監測、防治責任單位:龍洞街道辦事處

防治措施:

一是設立地質災害易發區警示牌;

二是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定人定時監測,雨季加密監測,發現險情、災情及時上報;

三是對小型崩塌、滑坡體實施人工排險;

四是采取必要的避讓措施,制定好撤離計劃。

三、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落實

(一)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根據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本轄區地質災害實際狀況,制定《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同時對存在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的會同相關部門,擬定《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條件的組織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以確保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若遇突發性地質災害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到現場進行應急調查處理,同時做好險情、災情上報工作。

(二)推進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工作。按照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在鄉鎮國土資源所推行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繼續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建設。落實責任,扎扎實實抓好“五到位”工作,即:

(1)對轄區內居民建房,地質災害隱患簡要評估到位;

(2)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員聯系到位;

(3)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巡查到位;

(4)對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發送到位;

(5)發生地質災害災情險情預案和人員到位。

(三)落實汛期值班制度和災害速報制度,保證防災信息暢通。認真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建立群測群防網絡,落實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24小時值班等制度。對轄區內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重點地段,要指派專人監測,汛期各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值班人員要保證手機24小時開機,重要崗位實行主副制度,并切實安排好節假日應急準備工作,確保有足夠的應急力量隨時啟動應急預案。如遇突發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必須按照地質災害速報制度迅速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展開調查,及時主動地向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在區政府統一指揮下,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認證負責地進行應急處理。同時,進一步做好“兩卡”的填制和補發工作,并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工作,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防災意識,真正明白怎樣防災、如何避險。

(四)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執法力度。加強對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跟蹤管理,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對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修路、建房、開礦、取土等工程活動,必須事先做好地質勘查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施工,杜絕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對因工程誘發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各有關單位要將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責任落實到人,組織好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和防治工作。

(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治理和搬遷避讓。合理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治理和搬遷避讓工作。對規模較小、危害較輕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應急排險,消除隱患;規模較大、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勘查的基礎上實施工程治理;防治迫切,但治理技術難度大、經濟上不合算、自然條件不適宜居住的,應實施受威脅人員搬遷避讓。

(六)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處于易發區內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未做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項目,政府將不予辦理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手續。此外,建設單位要對建設項目周圍破損山體和地質災害進行治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建設項目周圍破損山體整治方案,治理破損山體,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建設活動中要加強對地質環境的保護,堅決杜絕挖坡建房、修路,破壞地質環境,誘發地質災害的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保證領導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要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要將各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負責人,務必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篇4

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全年降雨量與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多;梅汛期(5-7月上旬)降雨量與常年同期相比偏多,其中5月下旬、6月中下旬降雨較集中,部分地區有洪澇災害出現;梅汛期結束后有階段性高溫干旱出現;臺汛期(8-9月)影響我省的熱帶氣旋頻率偏高,強度增強,受臺風影響,降雨量及降雨強度將大于去年。

預測地質災害多發時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連續,土層含水處于飽和狀態,當日降雨量達到50毫米或連續3天以上降雨時,易誘發山區風化殘坡積土體、公路邊坡滑坡以及礦山宕面、廢棄礦山崩塌、塌陷地質災害。8-9月臺汛期,降雨強度大,由暴雨引發滑坡、山區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的概率較大。

二、我區地質災害現狀

我區是*省地質災害易發縣(市、區)之一。根據《*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全區地質災害易發區面積約1196平方公里,占全區總面積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區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3處,按類型分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類,其中滑坡38處,崩塌12處,泥石流20處,塌陷3處,按規模分小型、中型兩類,其中小型71處,中型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分布情況為:*鎮9處、嶺洋鄉2處、黃壇口鄉4處、廿里鎮1處、后溪鎮1處、*鎮5處、全旺鎮1處、*鄉15處、*鄉14處、周家鄉2處、*鎮12處、杜澤鎮3處、灰坪鄉2處、峽川鎮2處。

全區73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對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萬元資產構成潛在威脅。

三、20*年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今年4-9月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期。*鄉、*鄉、*鎮、*鎮、*鎮等鄉鎮地質環境復雜,現狀地質災害隱患較多,屬地質災害重點防治鄉鎮。重點防治的對象是:建設工程強度較大、邊坡較陡、風化殘坡、積層較厚的山區,特別是新建簡易公路沿線、開挖強度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風景點內險要地貌處、閉坑礦山的采空區、穩定性較差的泥石流隱患溝等。

20*年全區需重點做好防范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處:

1、列入市級以上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防治點2處,即*鄉竹埂底村楊梅崗滑坡隱患、*鎮界頭村葉樹根屋后滑坡隱患。

2、列入區級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防治點5處,即*鎮東倉村喬麥舒泥石流隱患、黃壇口鄉下呈村泥石流隱患、*鄉黃蒙村泥石流隱患、廿里鎮黃泥村墩頭山體滑坡、*鎮里村胡家山體滑坡。

以上地質災害點穩定性較差,危害性較大,威脅人口較多,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要逐點編制具體的防災方案和應急預案,認真做好監測、應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任務

(一)擬訂和實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和《*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結合各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擬訂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報區應急辦、區國土局備案。同時,各有關鄉鎮要按照《*區地質災害調查和區劃》,編制轄區內的市、區級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方案,并在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明白墻。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要發放到村、到戶。要明確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人及日常監測措施,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

(二)進一步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體系

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補充抗御臺風防范地質災害及暴雪低溫氣候條件下防范地質災害的工作內容,要注意避災地點安全性的評價,確保預案啟動實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適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區國土局要編制與*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相配套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會同區應急辦對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應急隊伍、應急器材及物資儲備、重點保障對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要配合區國土局做好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的編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輪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防治規劃編制工作

我區第一輪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到期。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統一安排,我區今年將開展新一輪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街道)要積極配合區國土局做好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氣象部門要及時通報當年及今后一段時期的暴雨氣象信息;區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門要將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山塘水庫、重要交通線路、山區中小學、風景名勝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總結,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區政府,并報區應急辦、區國土局備案;各鄉鎮(街道)要積極配合調查隊伍做好管轄區域內地質災害調查、核查工作,并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防災預案的編制及受威脅地區群眾的宣傳、培訓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防御,對保障山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重要意義。各鄉鎮(街道)要花大力氣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防御工作,對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隱患,要充分結合當地山區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門的山洪防治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災措施;威脅人員眾多、危害嚴重的,要及時編制防災預案,確定監測人員,落實防災責任人及防災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質災害搬遷避險及工程治理工作時,要充分考慮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的防災要求,安排項目和資金,切實保證受威脅地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近年來地質災害調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調查的成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區、鄉鎮(街道)、村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使之覆蓋到地質災害易發區和有災害隱患點的每一個行政村,不斷完善村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進一步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有關鄉鎮要與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村簽訂“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書”。要加大規范化建設力度,建立健全災害隱患點監測檔案,加強對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的指導與培訓,實行科學管理,統一監測要求,提高群測群防工作的防災減災效果。

(六)切實抓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治理、搬遷避讓

對生命財產有直接危害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鄉鎮(街道)及區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管轄職責,組織實施應急排險,及時消除災害隱患。對規模較大、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勘查基礎上實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區級重點防治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區財政部門要優先安排資金,所在鄉鎮(街道)、區國土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通過招投標等方式,選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承擔勘查與治理施工任務,加強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按標準完成勘查與治理施工任務。對處于山區,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難以有效根治,當地自然條件不適宜人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結合下山脫貧、千村示范萬村整治、農村中心城鎮建設及山區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建設工作,對受威脅群眾實施搬遷避讓。

(七)認真做好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對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其他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評估結果須按要求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項目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區國土局不得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切實把好地質災害預防關。鄉鎮(街道)和區國土局要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業主單位及時整改,對因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實施不到位造成嚴重損失的,要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八)做好新農村建設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新農村建設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舊村改造、新村選址、移民遷建及基礎設施建設,要盡量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集中居民點、重要工程設施建設的,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為使農民建房能選址在安全的地質環境,預防人為引發地質災害,對地處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農民宅基地,由區國土局委托有資質的地質調查機構進行逐戶調查和評估,分戶填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個評估報告。我區農村“康莊工程”沿線存在較多的滑坡、崩塌隱患,鄉鎮(街道)要加強道路沿線邊坡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關部門職責

(一)區國土部門

1、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計劃,建立和完善防災網絡,會同鄉鎮(街道)落實防災責任人和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人。

2、認真落實年度防災預案編制制度,嚴格汛期值班制度,堅持災情巡查制度和落實災情速報制度。

3、災情發生后,配合當地鄉鎮(街道)核查災情,幫助房屋倒塌災民落實建房用地;查明災害發生的原因、規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發展趨勢,提出地質災害防治意見。

4、督促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制定本鄉鎮(街道)、部門的防災方案,檢查防災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區水利部門

對水利工程項目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災措施。對病險山塘水庫、盤山水渠滲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進行認真檢查,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災措施。災情發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損毀情況,制定損毀工程修復方案,及時搶修被毀水利工程。

(三)區交通部門

對新建、改建、擴建公路工程進行必要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潛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對因公路建設而引發的地質災害負有治理責任。加強對公路沿線的巡查,及時發現和治理地質災害隱患。

(四)區教育部門

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山區中小學,必須編制防災預案,落實防治措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中小學新建、改建、擴建,要進行必要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加強山區中小學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治理地質災害隱患。

(五)區規劃、建設部門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農村集鎮建房,必須嚴格按規劃建設,遠離地質災害危險區。

(六)區農業、林業部門

認真落實防災責任制,對不宜耕種的山地,要堅決退耕還林、封山育林,滑坡體上不能墾山造林。要督促鄉鎮(街道)將地質災害隱患點上的水田改為旱地。

(七)區旅游部門

認真落實防災責任制,指導和督促旅游企業做好旅游景點和景區的地質災害調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時發現和治理地質災害隱患,確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風景名勝區,需編制防災預案,落實防治措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旅游工程建設的,必須按要求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八)區財政部門

落實必要的防災網絡建設、地質災害動態巡查監測和地質災害隱患治理的工作經費。在災害發生時,落實受災人員救助資金和災害治理資金。

六、地質災害防災對策和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和諧社會的建設,責任重大。各有關鄉鎮(街道)、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提高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嚴肅性的認識,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各有關鄉鎮(街道)、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利用各種方式,加強對地質災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識的宣傳,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機制,落實責任

各有關鄉鎮(街道)、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做好管轄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落實四項機制。一是地質災害險情監測巡查制度。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點開展巡查,建立巡查臺賬,監督指導地質災害點所在村開展監測工作。二是臺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制度。要在臺汛期安排人員做好值班工作,要確保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到位,并保持全天24小時通訊聯絡。三是災情速報制度。一旦發生山體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災情上報區府辦、應急辦、防汛辦、國土局。四是措施落實機制。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切實落實包括值班、監測、報警、人員疏散、應急搶險等各項防災措施。每個地質災害點要做到“七個一”:一塊明白墻、一張明白卡、一套避災預案、一支應急搶險小分隊、一組值班人員、一個應急避險統一信號、一組值班報災電話(包括區、鄉鎮、村)。

篇5

第一條為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是指由于自然產生和人為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質現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質災害的防治管理,適用于本辦法。但地震災害的防御管理除外。

第四條防治地質災害,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管理。

第六條從事生產、建設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誘發或者加重地質災害。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鼓勵在地質災害防治中運用先進適用科學技術,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防治地質災害的能力。

第二章規劃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調查。

第九條國務院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一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跨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

第十條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地質災害現狀;

(二)防治目標;

(三)防治原則;

(四)易發區和危險區的劃定;

(五)總體部署和主要任務;

(六)基本措施;

(七)預期效果。

第十一條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劃定地質災害

易發區和地質災害危險區。

地質災害易發區是指容易產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地質災害危險區是指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較多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地區。

第三章預防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組織實施。

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內容包括:

(一)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重點;

(二)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威脅對象、范圍;

(三)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四)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預警信號、人員和財產轉移路線。

第十三條對地質災害應當實行動態監測。國務院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監測規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絡。

負責監測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監測規范開展監測活動。

第十四條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在地質災害危險區邊界上設立明顯標志。

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從事容易誘發地質災害的各種活動。

第十五條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評估結果由省級以上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條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程建設可能誘發、加劇地質災害的可能性;

(二)工程建設本身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危險性;

(三)擬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十七條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實行預報制度。預報內容主要包括:

(一)發生時間;

(二)發生地點;

(三)成災范圍;

(四)影響強度。

第十八條地質災害的預報分為長期、中期、短期和臨災預報。

地質災害長期預報,是指五年以上的地質災害危險性的預報。包括地質災害區劃和易發區的圈定。

地質災害中期預報,是指幾個月到五年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

地質災害短期預報,是指幾天到幾個月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

地質災害臨災預報,是指幾天之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

第十九條地質災害長期預報和重要災害點的中期預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地質災害的短期預報和一般災害點的中期預報,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

地質災害的臨災預報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

群眾監測點的地質災害預報,由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組織。

鼓勵單位和個人提供地質災害前兆信息。

第四章治理

第二十條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界定。

第二十一條主要由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由當地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治理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主要由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由誘發者承擔治理責任。

地質災害治理責任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提供地質災害治理所需經費;

(二)制定或委托制定地質災害治理方案;

(三)向有關部門報送地質災害治理方案;

(四)承擔或委托承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治理責任人擬定的地質災害治理方案,應當符合國務院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規范,按規定的程序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治理方案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報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批。

第二十三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施工,應當依據經批準的治理方案。

在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對已有的地質災害險情進行監測,制定出現突發性異變情況時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四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治理方案的審批機關組織驗收。

禁止侵占、損毀或者破壞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確有必要變動、關閉或者拆除的,必須征得原驗收機關的同意。

第二十五條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及監理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領取資質證書。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六條對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建議給予表彰與獎勵。

(一)在執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任務時,組織嚴密,指揮得當,防治得力,出色完成任務者;

(二)從事生產建設時,防治措施有效,防止誘發或者防止加重地質災害成績突出者;

(三)采用先進科學技術,防治地質災害成績突出者;

(四)提供地質災害前兆信息取得顯著防災效果者;

(五)保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成績顯著者;

(六)在搶險救災工作中,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搶救群眾有功者;

(七)有其他特殊貢獻,成績顯著的。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視不同情節處以警告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數額罰款;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從事容易誘發地質災害活動的;

(二)故意虛假的地質災害預報信息造成損失的;

(三)侵占、盜竊、毀損或者破壞地質災害監測、治理工程設施的;

(四)阻礙防治地質災害工程施工的;

(五)不按防災預案要求承擔監測預防任務的;

(六)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責任者,不履行治理責任的;

(七)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的;

(八)其他危害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的。

篇6

地質災害是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對人們的生產生活會造成嚴重的威脅。地質災害治理施工是對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或即將造成的地質危害進行勘察施工,在地質災害治理中施工安全關系到地質災害的治理效果和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顯得至關重要。本文結合實際,分析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研究的重要性及在施工安全管理中應注意的問題,旨在為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提供有效的管理辦法,提高施工的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關鍵詞:

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

地質災害治理施工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專門地勘察,進行地質專項治理,以控制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1]。地質災害的治理與普通建筑工程不同,對人員素質和施工單位都有較高的要求,在地質災害治理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是一個重點工作,關系到地質災害治理效果和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在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中,施工單位要重視安全生產管理,確保治理施工質量得到提高,保障人們的安全。

一、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

據有關資料顯示,2014年我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0907起,共造成349人死亡、51人失蹤、21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4.1億元[2]。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地質災害頻發,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都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地質災害的治理是國家為人民服務、保障人民的個人利益的體現。在地質災害的治理中,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對治理效果產生最直接的影響,而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是對施工過程中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進行有效地管理,關系到施工質量。因此,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至關重要。

二、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一)加強對施工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設備是保障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的首要因素,施工設備的質量好壞直接影響施工質量和施工人員的安全。因此,在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管理中,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施工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設備完好,盡量不用使用年限過長的老舊設備,使施工設備在施工過程中能正常工作,保障施工安全。

(二)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是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直接關系到地質災害治理效果和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在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中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主要從以下兩方面入手:1.注意施工細節中的安全管理所謂細節決定成敗,地質災害治理施工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都可能導致施工出現問題,威脅施工人員的安全。因此在地質災害治理施工過程中,管理者要注重對施工中細節的安全管理,確保每一個施工細節都準確無誤,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例如:在對滑坡的治理施工中,為防止墜落物的打擊,施工人員必須戴上安全帽;在用錨桿施工時,要確保樁孔位置場地平整,地面的浮土清除干凈,及時排除地表水并且要在樁孔外側挖好排水溝,做好排水系統,對坡面有裂隙或坍塌傾向部位采用削坡減載或注漿加固等,做好每一個細節的安全檢查,確保施工安全。2.根據施工對象不同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具有復雜性,包括對泥石流、塌方、地裂縫等的治理施工,施工進度和安全也受到地質條件、氣候條件等自然環境因素影響,使得施工難度加大。因此在地質災害治理施工過程中,管理人員要根據施工對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監督管理,使施工人員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例如:在泥石流治理的施工中,就要根據現場條件的不同,對溝道內施工、高邊、坡下施工、危巖體附近施工等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對不合理的施工方案可以進行停工修整,完善后再進行施工,確保施工安全[3]。

(三)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對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在施工中的約束制度,是確保施工安全的重要條件。在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中,要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就必須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備專門的安全管理員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監督管理,制定安全記錄表,讓施工人員和監管人員在工作中進行記錄,確保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另外,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對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人員進行獎勵,同時,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危害施工安全的人員進行相應地處罰,確保每個人都能堅決按照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

(四)提高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在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施工人員是管理的核心,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直接關系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能否有效開展。因此,在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要對施工人員進行系統地安全生產培訓,提他們的安全意識,使他們在施工過程中提高警惕,確保施工安全。例如:施工單位可以通過在施工現場設“安全重于泰山”字樣的警示標語,讓施工人員時刻謹記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提高其安全意識,確保施工安全。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關系到地質災害治理效果,關系到施工質量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在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中,管理人員要認識到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通過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提高施工人員安全意識等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管理落實到位,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李衛華.淺談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安全管理[J].中國水運(下半月),2012,12(z1):52-53.

[2]劉坤偉,陳滿華.淺談災后重建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的安全管理[J].中國水運(下半月),2010,10(1):99-100.

篇7

一、2014年全區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分析

我區系丘陵地形,地面起伏大,背斜陡急帶巖層傾角大,鄉鎮和街許多地方起伏較大,巖層穩定性較差,易發生山體滑坡和危石崩塌等地質災害,就其誘發因素多為降雨量集中、持久或人為活動不當。根據氣象部門2014年氣候趨勢預測:我區2014年總降水量比2012年偏少,與多年同期平均值基本持平,為750mm左右;汛期旱澇交錯,有中等強度的夏旱,有一般性的伏旱,干旱比2012年偏重;主要降雨時間為5—9月,預計5月份降雨量60-80mm、6月份降雨量180-220mm、7月份降雨量140-160mm、8月份降雨量220-260mm、9月份降雨量70-90mm。上述5個月為我區地質災害的主要發生時段。

二、2014年地質災害防御重點

(一)重點防御區域

1.黃桷坡斷裂帶:

2.河谷岸邊陡坡帶:

3.巖層穩定差易滑坡地帶:

(二)重點防災點

2014年汛前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出的36個地質災害隱患點。

(三)重點防御時間

1.春、秋綿雨期。綿雨季節,雨水長期浸潤巖土或沿巖石裂隙滲透,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和巖石垮塌。

2.夏季暴雨期。山洪和洪水暴發,容易造成河岸陡巖垮塌危巖危石滑坡、墜落。

三、2014年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地質災害的監測與防范工作,區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鐘向林同志兼任,各鄉鎮、街道及區級相關部門要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充實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人員,構筑區、鄉(街道)、村(社區)防災網絡體系,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使防災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1.區發改局

(1)負責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2)對選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工程建設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予批準或者核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2.區教育局

(1)組織排查學校地質災害(隱患)點,并對威脅學校安全的地質(隱患)點落實險情巡查、監測、預警預報等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

(2)負責督促各學校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工作,普及中小學生地質災害防范知識。

3.區財政局

(1)負責按照國家和省、市、區有關規定,把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專項資金,用于地質災害群防網絡體系的建立和維護,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勘查設計和工程治理等。

(2)對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區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

(1)負責對因建設而形成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高坡、陡崖進行監督管理。

(2)組織開展因工程建設誘發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監測。

(3)制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設等工程建設誘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排危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開展相關治理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指導監督相關房屋開發、建設單位在規劃和建設工作中開展相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5)評估、核實、統計因地質災害引發的危房情況。

5.區交通運輸局

(1)組織本行業本部門地質災害調查、汛期地質災害檢查和地質災害專項治理;負責全區縣道及以上公路沿線及兩側地質災害隱患的治理,落實險情排查、巡查、監測、預警預報等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檢查與維護危險路段安全標志,督促公路部門有關單位加強巡查排查,及時發現公路安全隱患,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督促因公路建設引發地質災害的責任單位對地質災害進行治理,督促業主落實險情巡查、監測、預警預報等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

6.區水務局

(1)及時向區政府、各鄉鎮政府和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提供汛情、水情、雨情等實時信息,并向公眾提供相關信息。

(2)組織本行業本部門地質災害調查和汛期地質災害檢查;負責對水庫周邊、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巡查排查,發現隱患或險情時,應及時落實監測、巡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組織本行業本部門地質災害專項治理。督促因水利工程施工引發地質災害的責任單位對地質災害進行治理,督促業主落實險情巡查、監測、預警預報等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

7.區安監局

督促礦山企業安全開采、科學堆放尾礦,防止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落實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

8.區國土資源局

(1)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2)組織編寫區本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報區政府批準實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組織相關部門在汛期期間進行地質災害汛期檢查,指導、監督做好汛期內地質災害的預測預警工作。

(4)對較大級地質災害(包括突發性地質災害)組織專家和專業單位制定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方案。

(5)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工作。

(6)指導群測群防,組織監測員的培訓,核準地質災害搬遷避讓,界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

9.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1)負責轄區內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健全鄉(街道)、村(社區)、組三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監測網絡,落實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責任。

(2)組織基層群眾及相關單位認真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定期檢查和監測管理工作,發現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及時設立警示牌,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旦出現異常情況立即按速報制度規定程序上報,并迅速撤離可能遭受災害的人員和重要物資。

(3)負責編制轄區內已確認為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單獨防災預案,并安排專人定點、定時監測記錄,按時報告。同時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發放到監測責任人和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手中。由監測責任人和監測員對危險區內的群眾宣傳避險常識,告之報警信號、受災時撤離路線、疏散順序和避險安置點,并向當地群眾公示。

(4)臨災時啟動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組織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助的部署和協調工作,組織受災群眾的避險安置和搬遷工作。

(5)負責治理轄區內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

(6)負責轄區內災情、隱患點的統計和上報。

(7)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

10.其它各有關部門:

(1)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服從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3)發生地質災害災情或者險情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應急工作。

(二)強化措施,確保安全

1.“以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是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原則,各鄉鎮、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認識,編制完善本轄區、本部門的防災預案,建立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要嚴格執行災情速報制度。

篇8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政發〔〕116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補充實施意見》(政發〔〕2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發〔〕4號)等3個文件和省政府防災減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加快推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防治和應急體系建設,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地質災害具有極強的突發性、隱蔽性和難以預見性,我市地處青藏高原和黃土高原交匯地帶,地質環境復雜,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分布范圍廣、數量多、密度高、險情重、危害大。尤其是市區南北兩山陡峭高峻,黃土結構疏松,溝谷縱橫,發展空間狹小,土地資源稀缺,人口集中和建筑物密集,大量地質災害易發區、高發區集中在溝壑、坡腳、臺緣地帶,加之近年來受極端天氣、地震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發生的頻次和規模明顯上升,已成為我國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省會城市之一。目前,據初步勘測,全市現有各類嚴重地質災害隱患點4800多處,且大多數集中在主城區、人口稠密區和工礦區,直接威脅人口約66.7萬人,威脅財產2600多億元。近年來,僅市區每年就發生20次以上地質災害。特別是年入春以來,我市已發生11起地質滑坡災害,造成4人死亡和數千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地質災害威脅區域低收入家庭及弱勢群體多,居住時間較長,社會矛盾突出,防治形勢異常嚴峻,防治任務十分艱巨。隨著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大做強做美等一系列新要求的提出和市委、市政府“再造”戰略的全面實施,我市已進入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城市化進程和重大工程建設不斷提速,社會公眾對政府組織高效應對和有效防范地質災害的期望更加強烈,以人為本、積極主動地妥善應對地質災害已成為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群眾安居樂業的客觀需要。

二、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制體制

(一)目標考核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相應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逐級落實防治責任。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并建立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實。

(二)共同責任機制。各縣(區)、鄉鎮(街道)政府是各行政區域地質災害的防治主體,市、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發〔〕4號)和市政府《關于印發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的通知》(政發〔〕123號)要求,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查評價、動態監測、應急處置、綜合治理工作。發改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負責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防治資金,按照規定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對專項資金加強監督管理。建設、規劃、城管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城鎮規劃、建設的審批管理,及時制止和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交通、市政、鐵路、電力、通訊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工程建設中地質災害的防治,并對口負責各類交通、通訊、電力、市政設施沿線隱患的排查、監測、應急處置和防治工作。水務部門要加強對小流域、泥石流河洪道和各項水利設施的監測、治理。教育、民宗、國資、林業、旅游、衛生、兩山綠化、文物、園林等部門和駐部隊分別配合做好學校、醫療場所、國有企業、旅游景點、公園、綠化區、宗教場所、文化保護單位、軍事設施及周邊地質災害的排查和預防治理工作。安監部門要加強對礦山安全生產、尾礦庫(壩)的安全檢查。氣象部門要做好氣象信息的收集,并會同國土部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聯動機制,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政辦發〔〕272號)規定執行。

(三)檢查監督機制。各縣區政府要健全領導機構,定期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協調解決各部門在防災減災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并加強監督檢查。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鄉鎮(街道)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任職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防災責任、制度落實到位。要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和新聞媒體對防災減災工作的監督,聽取和接受廣大群眾對地質災害防治的意見和建議。

(四)責任追究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主體在地質災害防范和處置工作中不履行責任、和阻撓治理搬遷等工作,致使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在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及時保護群眾生命財產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

三、扎實推進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四大體系建設

(一)科學評判,深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

1.總體調查評價。以縣區為單位,由國土部門牽頭,水利、防汛主管部門配合,在鄉鎮(街道)、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的配合下,組織專業地勘單位分鄉鎮對轄區內所有具有威脅對象的斜坡、坪臺、溝道進行逐一調查統計分析,全部摸清各區域地質災害的分布、數量、具置(坐標范圍)、規模大小、類型特征、易發和危險程度、威脅范圍等情況,做到一點一表,建檔管理,并將所有調查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匯總和造冊登記,提出總體評價意見和分類防治措施建議,作為基層政府掌握轄區各類地質災害現狀,有效部署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此項工作由各縣區政府負責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重點地質勘查。按照各縣區地質災害總體評價結論,由各縣區國土部門篩選出危害、威脅巨大、規模較大的災害點,報經縣區政府和市國土部門劃定危險區并對其范圍進行公布。同時,委托專業單位逐點進行進一步調查、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險程度,預測發展變化趨勢,編制《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防治措施》提交鄉鎮(街道)組織監測,并指導其組織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應急預案》,做好防災減災應急準備。此項工作由各縣區政府負責在年年底前完成。3.動態巡查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每年汛期前都要認真部署安排,組織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對轄區范圍內已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進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逐個完善落實《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防治措施》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應急預案》。

(二)預防為主,抓緊建設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

1.建設監測預報網絡。加快構建國土、水務、氣象、防汛等部門和單位聯合共享的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平臺,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建設區域性野外專業監測站,加密部署雨量計和地質災害專業監測儀器,及時掌握重要險情區域的地質災害變化趨勢。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此項工作由市國土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在年年底前完成。2.監測預警信息。進一步完善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突發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系統,重點加強信息手段建設,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媒體和手段或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方式,及時預警信息,及時將信息傳遞給受威脅群眾。此項工作由市國土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負責,在年年底前完成。3.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要科學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體系,認真落實汛期值班、三查制度和速報、月報、年報等各項制度,組建以村社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并給予適當補貼。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加強防災知識技能培訓,并配備簡單實用的監測報警設備,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應急避險能力。由市國土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在年年底前完成全市4800多個隱患點群測群防手段的完善工作。

(三)突出重點,認真申報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

1.認真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強化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各類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發改、國土、建設、規劃、交通、水務等部門要嚴把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建設項目立項、選址、土地出讓、設計施工審查、竣工驗收中的地質災害預防審批關,認真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對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治理責任,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并治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統籌實施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各縣區政府要組織鄉鎮(街道)及發改、民政、財政、國土、建設、房產、農業等部門,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幫扶、群眾自籌”的模式,結合農村扶貧搬遷、危房改造、新農村建設、城市保障房建設等項目,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的組織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群眾進行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險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加強對新安置點的地質災害評估,并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3.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危害嚴重、危險性大,且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各縣區要進一步按照總體調查評價和重點勘查的成果,經財政、國土部門組織專家篩選、論證后,建設縣區級防治項目儲備庫,每年從項目庫中遴選上報申請國家和省市治理項目。對已安排的治理項目,要切實加強監管,嚴格落實項目建設招投標制、責任合同制等制度,加強對治理項目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各個環節的全過程控制,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設、交通、水務、市政、電力、鐵路、部隊等部門和單位要及時采取防治措施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氣設施、市政設施、軍事設施等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組織進行治理,確保運行安全。

(四)靠實責任,健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各縣區政府要進一步修訂完善本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建立和形成相關部門聯動的臨災調配機制。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分工,制定和細化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方案,做好防災減災相關準備工作。鄉鎮(街道)、村(社區)要結合排查中發現的新隱患、新險情,逐個制定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組建應急志愿者隊伍,認真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演練,使有關部門、單位和群眾熟悉方案、避險路線、應急措施,確保一旦出現臨災前兆,能夠迅速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最大限度防止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不斷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各項保障機制

(一)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年內組建成立市級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各縣區要抓緊建立地質環境監測站,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支撐單位。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鎮(街道)要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強化一線防災作用,村(社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組建與本轄區范圍險情點對應的群測群防監測員隊伍,確保各項防災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和管理。市級財政逐年增加地質災害防治預算資金。各縣區政府要根據本轄區地質災害嚴重程度,將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治理、監測預警、調查應急、群測群防監測員補助等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大對威脅零星分散農戶小型地質災害隱患的排危除險力度,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運用市場化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機制。

篇9

 

為認真做好我鎮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根據《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赤水市地質災害防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質災害災情簡介

復興鎮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有凱旋村榜上、桐梓圓滑坡,張家灣崩塌、轉石奇觀崩塌、風溪老村組崩塌。一般隱患點的有長江村上焦巖、凱旋村水壩,涼江村大營盤,較小的隱患是各村突發性的分散性的小面積的垮塌,誘發因素主要是自然災害降雨,其次是人類工程活動。2020年,較大型和中型地質災害未發生,較小的突發性分散性的崩塌各村均有發生。

二、2021年地質災害預測預報

2020年我鎮地質災害的易發區主要分布凱旋村榜上、桐梓圓和張家灣片區及新建通村公路通組公路邊和其他重點工程修建地區等地質環境脆弱及人類活動頻繁的部分地區。其中,今年地質災害隱患嚴重的點是:凱旋村榜上、桐梓圓——滑坡和風溪村老村組沿赤習路崩塌。

三、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根據2020年冬季以來地質災害巡查和排查的情況,一是凱旋村榜上桐梓圓地質災害隱患點。二是風溪村老村組沿赤習路危巖崩塌。三是在新建通組公路旁和一些地方高位隱蔽性地災和高切坡建房作為2021年度我鎮重點監測區域。同時按程序完成轉石奇觀崩塌、風溪二期等地災項目的治理徹底消除隱患。加大受地災威脅避險移民的搬遷工作,力爭應搬盡搬。

四、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政府《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在具體管理工作中,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抓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管理工作;堅持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列入當地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治理。我鎮地質災害點多、分布面廣、危害性大,今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防治結合、群測群防”原則,實行鎮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具體管理,單位為主負責的管理辦法,力爭把地質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及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一)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政府《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的要求,要充分認識地質災害特殊性、危險性和危害性,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編制和及時轄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落實領導責任制,做到層層負責,分級管理;積極籌措資金,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督促各相關部門展開地質災害的檢查工作,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地質災害,迅速組織有關部門趕赴現場,采取緊急防災和應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二)明確責任,加強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自然資源所職責

自然資源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巡查監督工作;參與地質災害發生后的災情調查,了解災害發生原因、發展趨勢,及時匯總統計上報地質災害情況,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負責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等的編制起草。

2.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和交管站職責

(1)因工程建設活動所造成的地質災害及隱患的防治工作,落實防范措施,在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臨災預警信號,一旦發生險情,及時趕赴現場,對隱患點采取措施,排除險情;負責及時對地質災害危險區居民危房的鑒定工作,安置房規劃起草,質量監管工作;負責本系統、本單位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協助、配合自然資源所進行地質災害的調查處理工作。

(2)交通沿線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排查工作,編制公路沿線重要隱患點防災預案,對其災情發展情況進行監測、監管、群防群測;施工單位落實防治責任人、監測責任人、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必要時采取關閉危險路段的措施;負責管理公路建設工程中誘發的地質災害隱患監督治理,負責公路沿線發生的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與調查處理工作。

3.農業服務中心、水務站職責 

開展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和排查,組織開展發生在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電站大壩等的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工作,督促落實防治責任人、監測責任人,設立警示標志,以及臨災預警信號;負責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誘發地質災害隱患監督治理;負責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電站大壩等發生的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與調查處理工作。

4.學校職責

開展學校教育活動區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和排查,編制中、小學校等管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組織檢查在學校范圍內所發生的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工作,設立警示標志,制定撤離路線,落實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并在師生中廣泛宣傳《地質災害條例》、地質災害的危險性,提高師生的防災意識;負責管理學校工程施工中誘發地質災害隱患監督治理;負責學校范圍內的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調查處理工作。

5.林業站職責

負責生態林區、經濟林區、防護林區的地質災害進行巡查和排查工作,設立隱患點警示標志,督促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和人員財產撤離的組織實施;積極開展監測系統和監測網絡的建立,督促監測措施的落實;負責解決落實受災害群眾重建家圓所需的木材計劃報批。

6.財政所職責

負責調撥、籌措地質災害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對用于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及工程治理等的專項經費使用進行財政監督。

7.社事辦職責

負責對遭受地質災害的災民救濟和安置,做好地質災害救濟經費項目的申報工作。

8.派出所職責

負責組織公安干警及時趕赴地質災害現場維護災區社會治安,保護災區人民群眾財產不受損失。

9.衛生院職責

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及時趕赴地質災害現場,了解醫療災害造成的受傷群眾,使受傷群眾及時得到醫治,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災區傳染疫情的防治工作。

10.科教中心職責

負責在鎮轄區內宣傳《地質災害條例》 《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增強廣大群眾的防災意識、群測群防、避讓與治理相結合,使地質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11.各村(社區)職責

各村(社區)要在本區域內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和鎮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配合政府開展組織地災應急演練特別是加大對列入市級地災隱患臺帳的風溪村和凱旋村的檢查、排查,并定期在區域范圍內開展地質災害巡排查工作,分析地質災害易發生的地方及時上報,對隱患點必須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監控制度,凱旋村配合今年實施的轉石奇觀片區崩塌治理工程。提高廣大群眾的群測群防和防災意識,降低或避免災害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

特別汛期(4月到9月底)是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時期,上述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自己的職責,按責任包保的要求,“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早布置、早行動,務必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篇10

一、2012年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一)重點防范時段和類型

據往年的氣象情況,縣地質災害多發階段主要集中在5-6月的梅汛期和7-9月的臺汛期。梅雨期暴雨和臺風暴雨極易引發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災害。

根據縣地質環境特點,地質災害防范的重點時段為每小時雨量大于30毫米的強降雨時及雨止后的一段時間(根據山體高差不同約3-48小時),連續3天中到大雨和較長時間的陰雨天氣時段,需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類型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臺汛期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時段為降雨開始至臺風警報解除后數小時。除梅汛期和臺汛期之外,每年秋冬季的雨水期,也易引發地質災害,雨水滲入巖土體容易引起開裂形成滑坡和崩塌災害。

(二)重點防治區

1.地質災害易發區。滑坡、崩塌災害易發區主要分布在北岙街道的擂網岙村、大岙村、小長坑村,大門鎮的小門村、美岙村、豆巖村,東屏街道的岙仔村、壟頭村、松柏園村,霓嶼街道的正岙村、布袋岙村、下郎村、郎等村,鹿西鄉的鹿西村等區域。

2.重要交通干線及山區公路沿線。重要交通干線主要有五島沿線、鄉村級公路,由劈山削坡修建而成,地質環境條件復雜,公路等級低,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重點防范的交通干線有:大門公路沿線、霓嶼康莊公路、環島公路段、旅游景區道路,以及其他“康莊工程”公路沿線等。

3.切坡建房所形成的人工邊坡。我縣的滑坡和崩塌災害大都為人工開挖邊坡引發,海島群眾切坡建房所形成的人工邊坡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域,在長時間降雨或強降雨時易發生滑坡、崩塌地質災害,對海島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4.建設工程。主要包括水庫周邊、旅游風景區、通訊、電力、學校等已建或在建基礎設施、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程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等,以及全縣各個料場存在礦渣亂堆放和廢棄礦山宕口為滑坡、崩塌易發區。

各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落實專人,加強監管,做好汛期前和汛期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地質災害隱患治理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按照《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8-2015)》的安排,加快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制定治理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并做好治理資金的籌措,確保治理任務完成。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與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防止出現安全事故,保證治理經費專款專用,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消除或減輕地質災害威脅。

(二)做好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巡查與監測

全面落實《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8-2015)》確定的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巡查監測任務,加強和提高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工作能力。緊密結合防災需要,開展對有較大危害的地質災害隱患體的監測、巡查指導、預測預報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對監測人和有關防災責任人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在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巡回檢查,督促相關責任人做好監測預警,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

(三)建立健全快速反應信息系統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街道(鄉鎮)和村居的群測群防網絡和群測群防點,健全汛期值班、巡查和預警提示等為主要內容的工作制度和信息傳輸渠道,做好災情速報,不斷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對已發生和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通過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明確防治責任人、監測負責人、監測人及其主要職責,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及時組織專業隊伍對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調查,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搶險救災以及心理救援等防災減災工作,做好災情速報。

縣國土資源局與縣氣象局要為縣政府指導抗災以及災后重建等一系列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并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分析、評價,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自動氣象站信息,不斷提高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的科技含量和預測預報精度。

(四)加強新農村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管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新農村建設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在進行村鎮規劃、新村選址、移民遷建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時要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確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集中居民點、重要工程設施建設的,必須按《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村莊規劃時,必須依法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為保證農民建房過程中地質環境安全,縣國土資源局應免費對擬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的農民宅基地逐一進行地質調查。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地質災害防治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工程建設安全,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必須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要求,加強對地質災害工作的領導,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當作創建“平安”、“和諧”的重要內容。要以“誰誘發、誰治理,誰受益、誰投資”以及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措施,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將地質災害安全隱患降低到最小程度,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對不履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的建設單位,對在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的責任單位,對侵占、損毀、損壞地質災害監測設施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二)認真履行職責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加強對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力度。縣國土資源局要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城市規劃、鄉鎮規劃和重大工程建設規劃時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縣農林水利局要認真做好水庫周邊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嚴防地質災害危及水庫安全引發次生災害;縣交通運輸局要認真做好公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同各有關部門在隱患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加強汛期地質災害巡查

汛前,各街道(鄉鎮)要組織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所有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和交通沿線進行檢查,對地質災害的現狀及發展趨勢做出分析評價,提出具體可行的防范意見和防災減災措施。汛期,各街道(鄉鎮)要加強對已知地質災害隱患點、切坡建房點和鄉村公路的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

要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的建設,凡是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基層組織,應設立地質災害監測員,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防范工作。縣國土資源局在汛期前應對各地群測群防網絡的建立和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縣住建、農林水利、交通、電力、旅游和教育等部門應根據各自的職責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在汛前和汛期加強對水庫周邊、公路沿線、風景區、電力、校舍等建成或在建的基礎設施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

(三)認真執行地質災害治理“三同時”制度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執行地質災害治理“三同時”制度,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縣國土資源局要對地質災害治理“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中提出的各項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對于不執行地質災害治理“三同時”制度的單位或個人,要發出整改通知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將按照《地質災害防制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