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間規劃與設計范文
時間:2023-12-28 17:40:0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地下空間規劃與設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地下空間 開發利用 規劃 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3973 (2010) 07-095-01
地下空間是指在巖層或土層中天然形成或經人工開發形成的空間。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城市化水平也越來越高,但是緊隨出現了許多“城市病”的問題。實際上城市病是發展不足引起的。我國經濟實力已有很大的提高,我們也有了大力發展地下空間的經濟實力。地下空間開發范圍很廣泛,比如在地下交通系統,地下公用設施系統,地下防空防災系統,地下能源及物資儲備系統等方面。本文就它應用的某幾個方面進行淺述:
1地下軌道交通
1.1地下軌道交通的概述
地下軌道交通已經有140多年的發展歷史,最初的一條修建于倫敦,在近三十年里,有了更大規模的發展。特別是在我國,許多大城市都有了自己的地下軌道交通系統。應該說,地下鐵道是城市交通發展的必然趨勢, 因為它具有許多其他交通系統無法比擬的優點。
(1) 地下軌道交通能顯著的改變城市的交通狀況。因為它多采用地下、高架橋的運行方式,不會影響其他交通工具。(2) 地下軌道交通具有高速、安全、舒適、準時的優點。由于采用地下和高架橋的形式,列車不會受人流的影響,所以列車能按照設定時速快速前進,具有其他常規交通工具不具有的特點。(3) 地下軌道交通車輛多采用電動形式, 沒有廢氣排放, 是綠色交通工具。所以有利于環境的保護和城市的可持續和和諧的發展。
1.2地下軌道交通的規劃與設計
城市地下空間發展形成形式主要取決于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系統。由此知道地下交通系統應該是城市地下空間中最積極的因素。地鐵在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中不僅具有有效性,同時在地下空間的形態方面也起到關鍵的作用。然而目前沒有統一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與設計的行政部門,基本上是我開發、我受益、我管理的辦法。首先表現在沒有足夠認識到地下空間開發與設計的重要性,未意識到地下空間對城市擁擠有著巨大承受能力。其次表現為地下開發具有盲目性。
2其他地下空間利用形式
2.1地下街道
地下街道在發展初期,其主要形態是在地鐵車站中的步行通道兩側開設一些商店,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它的形式與內容已有很大的變化。應該來說,如今的地下街實際上是一個地下綜合體。地下街道的作用包括:
(1) 在地下街道中,不存在任何機動交通工具,所以能避免許多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同時人車的分離也大大縮短了人們的步行距離。(2) 在地下街中,存在大量的商店,酒吧,購物悠閑的設施,所以它能夠提供大量的娛樂活動。(3) 地下街的租金比地上相對來說要便宜得多,所以它能促進商業與就業的發展。4) 實踐證明,地下空間具有很好的防災防空的功能,地下街在平時可作為商業用,在戰時可用來做避災用。
總之, 地下街具有很高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環境效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可以看著是具有很高的社會效益,發展商業是經濟效益,它能避免環境污染是環境效益。
2.2共同溝
共同溝,是一種能同時容納電纜及煤氣,水等管道的一種地下設施。它對避免不斷翻修道路相當有效。隨著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管線,電纜,電線,光纖越來越多,越來越密集,所以找一種能共同容納他們的設施相當重要。并且這樣也方便對它們進行集中管理。事實上,我國在這方面發展尤其不足,所以探討這方面的發展,對我國城市乃至經濟,國家發展都相當重要。
2.3地下人防體系
在這方面應用較為悠久,故不再累述。
3結語
(1)地下空間是國家的重要的自然資源,它的開發利用與設計是可持續和社會和諧發展的一項必備的措施,它可以緩解土地供給的緊張狀況,提高環境和改善生活水平。要大力宣傳,爭取把地下空間開發與設計作為一線基本的國策。
(2) 國家的國土資源部是對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國務院組成部門。也是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與設計的主要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行政職能。所以,要擬定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等配套措施,要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與設計納入城市的規劃的法律軌道。
(3)城市地下空間相當復雜,地下空間的規劃布局,地下空間開發中的巖土工程勘察技術,地下空間的設計技術和地下空間施工技術,決定著地下空間建筑物的水平。所以務必要加強地下空間的相關技術的研究,培養人才隊伍,擴大國內外學術交流等。
參考文獻:
[1]陳之毅,沈祖炎.城市的可持續發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J].地下空間,VoL 21,No, 3, 2001,9.
篇2
關鍵詞 地下空間規模需求預測
Abstract:Underground spac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composition, since the "urban issues" are becoming more serious, however, the importance and function of underground space which may make a crucial effect on the improvement of urban environment had drawn much attention from professionals. This article launches the discussion on the demand forecasting of underground space and the existence question, which can provide support and reference for China's vast practitioners for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Keywords: undergroundspace demand forecasting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開發地下空間的必要
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空間實體,而城市空間形態是城市總體布局形式和分布密度的綜合反映。城市地下空間是城市空間系統中地平面以下部分的空間,它往往以地下建筑的形式出現,并常常起到補充城市地上空間的作用。有人曾說:“19世紀是橋的世紀,20世紀是高層建筑的世紀,21世紀,則是地下空間的世紀”。
我國大規模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開始于1970年代,當時,地下空間的開發建設主要以民防建設為主,但隨著我國社會與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地下空間的利用與地下空間資源的認識逐步提升,地下空間利用的功能也逐步多樣化。目前,我國大中城市的用地日趨緊張,而大規模的軌道建設也在另一方面促進了我國地下空間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在國家法規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國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導則》等法規的提出,顯示出我國的地下空間開發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與重視。
在我國城市規劃體系中,由于受到經濟發展、城市空間需求、耕地資源的減少、上漲的資源成本等多方面的限制與影響,城市對地下空間的需求正變的越來越迫切。在我國的城市規劃體系中,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早已成為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并在指導城市總體開發、確定規劃指標的內容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方面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2.我國地下空間開發的研究成果
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我國就開始對地下空間規劃展開了基礎性的研究。理工大學陳志龍教授在《城市地下空間規劃》一書中,對地下空間的需求預測做了比較完善的和系統性的闡述,但對交通、商業、市政等功能設施缺乏定量的分析;2006年,上海同濟的束昱教授的研究生王敏發表了《城市發展對地下空間的需求研究》,此文對動靜態的地下交通、市政設施、民防工程等幾個方面的需求做了定性的分析,并對部分功能提出了計算構想與方法。北京工業大學的黃玉田教授等人對北京市中心城區的地下空間開發按地下深度和功能劃分將北京市中心城區劃為5個級別,進而分析了北京地下空間的地質背景,并進行了工程地質分區,基于因子分布和評估分析等方法對北京市的地下空間資源進行了預測和評估等等。[ 黃玉田,張欽喜,北京市中心區地下空間資源評估探討【J】,北京工業大學學報,1995,21(2):93-99]
3.地下空間需求預測理論
城市地下空間需求量是城市地下空間規劃中的一個重要參量和依據,因此,對城市地下空間需求量的預測工作是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必要程序。但,由于城市是一個龐大而又復雜的系統,在此系統中,想要獲得城市地下空間的需求量就要面對一系列難以解決的問題,必須加以解決才能獲得比較準確的需求量。
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經濟比較發達的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武漢、廣州等相繼編制了地下空間規劃。但由于地下空間的規劃編制規范、管理和標準較少,使得各個城市編制的地下空間規劃深度、編制方法也各不相同。從已編制地下空間規劃的城市來看,不同類型、不同規模、不同性質的城市其地下空間開發需求預測的辦法也不相同,從已經編制的成果來看,目前,地下空間開發需求預測主要有以下集中方法:
建設強度預測法
建設強度需求量預測方法是通過地面的建設強度來預測想對應的地下空間的需求量。本方法的主要依據是上位規劃和開發強度要素來決定地下空間開發的規模和開發強度,將用地的容積率、建設強度等規劃指標確定為主要影響因素,在這基礎上,在去掉保留用地之后,將規劃范圍內的建設用地劃分成若干個層次,確定每個層次的地下空間新增開發量,最終匯總,得出城市地下空間的總體需求量。用此方法的代表城市為北京。[ 北京中心城中心地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北京地下空間規劃【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
功能需求預測法
功能需求預測方法是根據地下空間的實際功能使用用途來分類,首先對地下空間的使用功能從較大的方面劃分為幾大類,例如地下交通空間、地下公共服務空間、地下市政設施空間、地下倉儲空間等等,然后再對這些大類進行下一步細化,然后根據不同類型對這些功能做進一步定量的預測,最后匯總得出地下空間的需求總規模。使用這種辦法的城市有南京、青島等。雖然有的城市在這種方法的基礎上對功能和分類有進一步的細分和突破,比如在交通功能上進一步細化,在開發功能上將民防設施獨立出來單獨計算等等,但其仍屬于功能需求預測法的范疇。[ 清華大學地下空間研究中心,理工大學地下空間研究中心,青島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青島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2004。]
綜合需求預測法
綜合需求預測方法主要從三個方面來綜合計算出城市地下空就需求規模。這三方面是:
(1)區位性劃分,它包括城市中心片區、人口居住區、老城區、城市的大型廣場、大型綠地和公園、城市特色文保區、工業區和其他特殊功能區。
篇3
【關鍵詞】城市規劃 地下空間 規模預測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1. 地下空間的建設規模預測
地下空間的合理開發與利用是解決城市發展和空間緊缺的手段之一。為了合理分配城市中醫療、教育、交通等公共資源,在地下空間項目建設前期,須作出建設規模的合理化預測。
目前在地下空間的實施規劃中使用比較多的方法是需求模型法。這種方法是通過預測實際需求的最大值后,進行一定的影響系數修訂,最終預測出地面上下開發建設的總量的這種方法可稱為需求模型法。這種需求模型法受到建設單位主觀判斷和的類似建成項目經驗的影響,計算基準數據上下浮動大,修正的數據也受到如城市人口、就業比例、區域商業需求等因素受到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并非與建設空間需求成線性增長的關系,這些因素相互有存在一定的影響,使得最終估算結果較為模糊。
從較早進行地下空間開發和利用的一些國家和地區經驗來看,地下空間的開發量往往是依據實際項目需求和空間利用的計劃來確定的。城市中心區地上與地下建設規模的比例受到城市發展階段、人口規模、就業崗位、城市各類用地構成等因素影響,通常比例在1:10到1:4之間。
2. 地下空間的開發模式
確定地下空間可開發建設的最大規模,是確定開發建設模式的前提條件。在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地下空間可整體開發的前提下,其開發模式可根據地塊開發建設順序分為區塊連接式開發、軸向滾動式開發和次聚焦點式開發三種模式。從單個地塊或局部區域地下空間的開發模式來看,一般可以分為分散式開發、整體開發和局部開發三種。分散式開發模式一般適用于各個開發部分不需要頻繁聯系的空間,如住宅小區之間的地下車庫、人防工程和地下儲藏室等地下空間的建設。局部開發較分散的項目更注重地下空間的相互聯系,一般這樣的地下空間開發受到較多限制條件(如:已建成的大型市政設施、不可改變的自然地形因素等)影響。整體開發是指在開發范圍內排除影響因素后進行的地上地下一體化開發,地鐵站點周邊地塊進行建設一般都采用整體開發的模式。
3. 岳家咀立交下方地下空間規劃
2007年建成通車的岳家咀立交位于徐東大街與中北路交叉口,是武漢城區內大型的立交工程之一。三層互通式形式的岳家咀立交橋是武漢市解決全市六大堵點工程的重要舉措,建成通車后確保了一環線在徐東路向南通行的暢通。2009年,武漢市軌道交通線網布局規劃確定軌道交通4、8號線通過岳家咀地區,并在立交周邊設置換乘站。伴隨著岳家咀地區交通條件的改善,周邊用地急劇升溫,多個建設項目伴隨著軌道站點的確定逐步啟動。由于立交與軌道換乘站點等因素的影響,制定合理的立交下方的地下空間開發范圍與開發總量,成為岳家咀地區地下空間規劃編制過程中的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3.1 最大建設規模與開發模式的選擇
在岳家咀地下空間的規劃項目中,由于受到立交橋和地鐵換乘站的共同影響,地面上下空間分割嚴重,可以直接利用的面積有限。地鐵4號線和8號線在岳家咀立交下方空間交叉,并設換乘站一座,地鐵線路和站點設施輪廓線投影范圍就達到33000平方米。岳家咀立交橋采用三層立交的形式,立交下方有大量橋梁的支撐柱,按照橋梁設施的基本防護要求,每個柱基周邊需要預留出不小于3.0米的柱基保護區域。整個岳家咀立交橋下方共有柱基達到133處,這些柱基及其自身的防護區域,將立交下方的可利用地下空間劃分為多個不連續的空間。
隨著岳家咀立交橋的建設完成,區域交通條件的到有效改善。立交周邊多個建設項目逐步啟動,立交周邊項目基本確定了各自地下空間的建設規模,地下一層主要用于商業空間的建設,地下一層商業和停車的總建設面積達到了30500平方米。由于周邊地下空間的開發規模和功能已經初步確定,立交下方的地下空間只需要與周邊地塊銜接,地塊界限圍合形成的范圍成為岳家咀立交下方地下空間拓展的邊界。
岳家咀立交下方地下空間開發模式受到立交本身和周邊拓展范圍的共同影響,最終選擇了結合軌道站點與周邊已有地下商業空間局部開發的模式。這種由限制條件逆向推演制定開發模式的方法,適合限制因素眾多、開發難度較大的地下空間建設項目。
3.2 分層制定建設規模
為了準確分析岳家咀立交柱基和軌道設施主體在不同深度對開發造成的影響,需要按照不同的開發深度劃定各層最大開發范圍。由于地下開發空間受到建筑凈空、地下建筑底板和頂板厚度、設備層高度等因素的影響,岳家咀地下空間規劃提出單層地下空間最小豎項高度不宜小于5.9米得研究結論。岳家咀立交下方地下空間可初步設定豎向開發深度為地下一層(0.0米至-5.9米)、地下二層(-5.9米至-11.8米)、地下三層(-11.8米至-17.7米)。
在地下一層(0.0米至-5.9米)開發空間范圍內,由于受到立交柱基、軌道4號線站臺層和4號線軌道廊道的影響,這一深度范圍內的最大可開發面積總和為34000平方米,4號線站臺和軌道廊道將開發空間劃分為東、南、西三個相對完整的部分,其中東部地下空間面積12000平方米,南部地下空間面積4000平方米,西部地下空間面積18000平方米。在地下二層(-5.9米至-11.8米)開發空間范圍內,由于受到立交柱基、軌道8號線站臺層和軌道廊道的共同影響,這一深度范圍內最大可開發面積為53000平方米,8號線站臺和軌道廊道將開發空間劃分為南、北兩個相對完整的部分,其中南部地下空間面積19000平方米,北部地下空間面積34000平方米。在地下三層(-11.8米至-17.7米)開發空間范圍內,這一深度范圍僅僅受到立交柱基的影響,最大可開發面積為67800平方米。
3.3 各層空間規劃利用
整個立交下方各層地下空間按照功能被劃分為:軌道站點及其設備、站點商業開發空間、聯系通道空間三個部分,立交下方地下空間總面積達到76500平方米。
編號 名稱 面積(平方米) 描述
1 軌道站點及其設備空間 64000平方米 4、8號線站點及其線路
2 站點開發空間 13500平方米 主要指4號線站臺層
(-8.20米處)商業開發空間
3 聯系通道空間 4500平方米 通道及出入口空間
地下一層(0.0米至-5.9米)的開發空間受到軌道4號線站臺和立交柱基的影響,主要集中在立交南部,地下一層商業與南部地塊地下一層商業直接相連,地下商業面積擴大至7000平方;立交東部的地塊通過規劃設施的地下商業街與軌道站點和南部地塊連通。立交北部地塊商業面積向南擴大至站點出入口,面積擴大3000平方米。至此地下一層(0.0米至-5.9米)總開發空間面積為13500平方米。該深度的地下空間與周邊地塊的地下一層開發空間直接連通,在-5.90米這一標高上與周邊地塊連接成片,軌道站點出人流通過扶梯由站廳層(-8.20米)到達商業開發一層(-5.90米),在經扶梯至地面(0.00米)人行道。
地下二層(-5.9米至-11.8米)屬于地下空間的中層開發,主要用于交通設施和其他設施的建設,施工期間需要避讓現有的立交與軌道站點主題結構,并需要采用局部開挖與盾構相結合的,施工難度大。地下二層空間不與周邊地塊地下二層直接聯系,主要是用于從8號線站臺層(-13.75米)到4號線站廳層(-8.20米)的轉換。
3.4 交通組織
岳家咀地鐵站點進出人行流線可以直接通過站點內部的垂直交通設施到達地面人行道,或通過地下一層商業開發空間(-5.90米)進入周邊地塊地下一層商業空間。立交中部和立交閘道外側地面設置的6處港灣式公交車站,其中兩處公交站點對向設置在立交下方的兩股機動車道上,區域內可實現地鐵進出人流不跨越立交下方綠化進行軌道與公交的換乘。地鐵進出人流通過地鐵非付費區和公共通道可滿足全天候過街需求。
4. 結語
科學的預測地下空間開發規模是地下空間規劃編制的重要任務,準確的規模預測是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資源的前提條件之一。在地下空間相關規劃設計過程中,建立一種通用性、準確性較好的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總量預測體系和預測方法,需要城市管理部門、相關研究部門、城市規劃設計部門、開發建設主體單位共同重視,才能推動這一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使有限的城市公共資源更為合理的利用。希望本次岳家咀地下空間規劃編制工程中規模預測的一些方法,能為其他類此規劃的編制提供一定幫助。
參考文獻
[1]童林旭.地下空間與城市現代化發展[M].北京:中國建筑工程出版社,2005.
[2]董丕靈.城市地下空間開發需求的規模預測.《上海建設科技》,2006.
[3]于一丁 黃寧 萬昆.城市重點地區地下空間規劃編制方法探討-以武漢市航空路武展地區為例.《城市規劃學刊》,2009
篇4
關鍵詞:中小城市;地下空間;利用規劃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cities of the detailed content of underground space research, mainly discus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underground space are small and medium-sized cities, 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planning to the drivers, 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city of underground space planning design, 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use rationalization proposal.
Keywords: small and medium-sized city; Underground space; Use planning
中圖分類號:F29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伴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城市化水平不斷地提高,用地不足、交通擁堵、環境惡化以及城市安全等問題的日益突出,中小城市在環境、空間等各個方面都遭遇了極大的挑戰。城市地下空間成為了一種保護城市資源的工具并發揮了重要的后備功能。
一、中小城市地下空間利用現狀
(一)規劃利用方面
整體上看,中小城市地下空間的利用規劃同大城市比較,缺少城市統籌發展科學全局的理念,與地面建筑不能很好的協調,在規劃建設過程中缺少對空間整體的事先考慮,不能充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無法保證城市的地下空間以及與其相關的互動功能。
目前大多數中小城市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還處在以人防工程建設為主的發展階段,離真正意義上的地下空間利用還有著很大的距離。
(二)復雜的施工技術
地下空間施工同地上空間施工比較,具有更加復雜的技術性,更高的成本造價。為了能夠獲得盡可能大的空間,地下施工需要最大化的開挖土石。假如遇到破碎的巖石,將會增加技術施工的難度。除此之外,大部分地下工程都會出現防潮、防水等問題。尤其是地下工程具有比較高的地下水位時,防水問題更加重要。
(三)安全問題
在地下空間利用中最為顯著的災害就是火災。因為地下空間具有外轉護體的重要特點,需要我們必須采用一些不同于地面建筑的方法來設計安全防火。
還有地下空間利用受到水文地質條件的影響較大,在對地下空間進行較大規模的開發時,容易遭遇地質工程環境帶來的危害。甚至造成城市周圍地區出現沉陷,損害周圍建筑。
二、中小城市地下空間利用規劃的動因
(一)城市空間集約化發展
城市空間發展的根本原則就是集約化,對土地資源進行集約使用是發展城市空間的重點問題。我國城市土地集約化程度比較低,實施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就是可持續利用的土地。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在節省土地資源、擴大城市空間方面具有積極地作用。中小城市的城市化進程不及大城市來的迅速,盡快以規劃為引導,加大對地面和地下空間實施的同步開發控制,這種一體化操作加強了空間規劃的可操作性。
(二)資源的合理化應用
城市發展的關鍵因素就是合理利用水資源、能源和其他重要資源。地下空間具備了優良的隔熱功能,可以避免日曬雨淋等影響。地下空間還為儲存大規模的熱能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條件,可以有效的儲存太陽能,也可以儲存水,合理利用這些資源能夠促使地下空間的可持續發展。
(三)地下空間成本的降低
伴隨著地下空間技術的持續發展,為地下空間更加廣泛的發展提供了成熟的技術支撐,同時也有效降低了開發地下空間的成本,成功轉變了發展城市空間的規模。將僅僅依賴于擴大城市規模用地來滿足城市容量空間的需求轉變為利用開發有限的城市用地深度來解決城市空間需求,高效且綜合的對城市地下空間進行了開發。
三、中小城市地下空間利用規劃設計
以浙江省東陽市為例研究中小城市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的規劃設計。
(一)判斷地下空間開發因素
地下空間規劃緊密聯系著地面規劃,同時地面建設狀況又會產生影響與限制。按照規劃中心區域結構、用地具體功能、開發程度等系列條件同地下開發空間之間的關系,對于該區域是否適合實施地下空間開發進行全面判斷。
浙江省東陽市紅椿巷區域正處于舊城改造階段,該區域的地下空間開發基礎條件較為成熟。該區域根據東陽市總體規劃是東陽市市級商業主中心,以商貿、商務為主要功能。結合紅椿巷區域的舊城改造,全面推進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通過地上地下同步規劃一體化建設,實現地下空間連通、整體利用的目標,形成集商業、文化娛樂、交通疏散、停車、人防、市政設施和設備用房為一體的綜合性地下空間體系,共同承擔市級商貿、商務復合中心的功能。紅椿巷區域地下空間開發后,除各自配建的車位不算,就可增加公共停車1380個車位,對解決行車難、停車難是非常有效的。
(二)評價地下空間具備的資源
評估地下空間的資源是規劃地下空間的一個重點,為地下城市空間規劃提供了重要的根據。經過評估資源,對于開發地下空間價值進行了判斷分析。評估地下空間價值與很多因素產生的關聯,整體上能夠總結為地下空間質量與需要的分析疊加。
1、地下空間質量評價
地下空間質量是在特定的技術環境下,因為受到工程地況、地質水文、地面建筑以及開發地下空間等一系列條件的限制,對于利用開發地下空間的難易程度存在著直接影響。評估城市地下空間的質量資源,并且對其制定開發利用規劃、使用科學的開發模式以及舉措。評估質量適宜綜合地面建設狀況和用地權屬特點,疊加分析公共空間、公共大型設施、道路用地等用地項目。
根據浙江省東陽市地下空間質量評價分析,原則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控制在距地表以下10米的淺層和地表以下20米內的次淺層,對距地表20米以下的地下空間資源實行保護控制。
2、地下空間需求評價
地下城市空間的需求是地下城市空間利用規劃的一個重要根據,是地下空間根據功能實施布局的根本。需求是指人對地下空間產生的需求,人口具有越大的密度對開發地下空間產生的需求也就越大,因此,評估地下空間的具體需求可以聯系建筑有關功能、開發程度、交通等方面,需求越強烈的區域其地下空間的開發就越具有緊迫性與必要性。
作為浙江省東陽市主要東西向的交通性主干道吳寧東西路一直是城市交通的堵點,節假日幾乎處于半癱瘓狀態。經過綜合評價吳寧東西路建地下通道是可行的,將部分沿街商業移入地下商場、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等能有效緩解吳寧東西路的交通擁堵狀況。同樣,作為老城區集散中心的簧門廣場一直面臨著停車難的困境,將該廣場的地下建社會公共停車場也是非常必要的。
篇5
關鍵詞:規劃;地下管線;地下空間;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城市地下管線系統是城市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是城市的生命線,上天入地使得城市地上空間得到了凈化和美化,但有限的地下空間在缺乏統一規劃的前提下,各種專業管線(給水、排水、電力等)各自為政,使本來有限的寶貴地下空間資源沒有充分的利用,造成很大的浪費,也為城市人民的生活帶
來了很大的困難。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地下管線老、密、亂現象突出,但是從總體來說,地下管線的管理仍處于一個無序的狀態,具體表現為:不重視地下管線規劃,沒有形成嚴格的地下管線管理辦法,在規劃時,由于缺少必要的資料,而不得不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勘測,有時由于提供的資料不準確,而出現規劃不適合實際情況的現象,在建設中,施工不認真,有意無意地違反規劃方案,或隨意性強,今天埋明天挖,甚至還沒填平,另一種管線又在施工。加之規劃力度不夠,管理困難,同一條道路因管線施工引起已埋管線損毀的事故屢見不鮮。由此可見,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科學布設地下管線是何等重要。本文僅從以下幾方面與同仁共同探討如何做好地下管線規劃管理、如何對城市地下空間進行合理規劃才能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
一、城市地下管線規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應具有前瞻性
城市地下空間基礎信息應包括:地下管線、地下鐵路、地下通道、人防工程、超高層建筑基礎工程、 地下室、 地下停車場、地下商業街及其它地下設施、城市水文與工程地質。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是地下空間資源規劃開發的總體布局,是城市總體規劃的一部分,要對城市整體空間資源的綜合利用有一個總體規劃設想,使地上、地下建筑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基礎先行,應力求具備整體性、綜合性、科學性及超前性。
二、城市地下管線的規劃管理應納入法制軌道
嚴格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建設的定線和竣工測量制度。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地下管線工程,必須在開工前進行定線,在覆土前進行竣工測量。定線和竣工測量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城市規劃區內地下管線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當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資料。這就為采集地下管線數據,實行動態管理提供了法津支撐。
由于地下管線的規劃管理工作涉及面廣,牽涉的權屬單位多施工部門繁多,而施工部門又要同市政、公安、環保等部門打交道,協調工作網狀結構,這就要求城市規劃部門一要做好協調,二要加強規劃管理力度,對地下管線的亂鋪、亂埋管道也要進行處罰,對那些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自行敷設管道的,應責令其拆除或進行相應的處罰,使地下管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管理軌道。
三、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規范化
隨著我國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城市基礎設施水平不斷提高,作為城市主要基礎設施的工程管線規劃設計與管理,要求與城市其它各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實施,避免各種工程管線在平面和豎向空間位置上的互相沖突和干擾,保證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特別在城市道路有限空間內的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設計、管理規定統一技術標準,以提高城市工程管線設計與管理的水平,確保其科學性、先進性和可操作性,合理利用城市用地。
1、城市工程管線綜合布置原則
(1)城市各種管線的位置采用統一的城市坐標系統及標高系統,局部地區內部的管線定位也可以采用自己定出的坐標系統。
(2)充分利用現有管線,節省市政管線投資。
(3)埋設的管線一般應平行道路中心線。
(4)對基建施工所需臨時管線,可能時應與永久性管線綜合考慮,使其成為一部分。
(5)管線的位置應考慮今后的發展變化,留有余地,但應注意盡量節約用地。
(6)城市管線布置要與人防戰備工作緊密配合。
(7)在居住區布置管線時,將管線布置在街坊道路下,盡可能不將其布置在交通繁忙地段。
(8)管線在道路橫斷面的位置,首先應考慮布置在人行道下或非機動車道下,其次才考慮將檢修次數少的管線布置于機動車道下。
(9)各種地下管線從建筑線向道路中心線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要根據管線的性質,埋設深度來決定,可燃、易燃和損壞性對房屋基礎、地下室有危害的管道,應該距建筑物遠一些。
(10)盡量減少道路交叉口中管線交叉點,以減少交叉管線在標高上發生的矛盾。
(11)管線間的避讓原則是未建管線讓已建管線;臨時管線讓永久性管線;小管線讓大管線;壓力管線讓重力自流管線;可彎曲管道讓不易彎曲的管道。
(12)沿鐵路安設的管線,盡量平行于鐵路,與鐵路交叉時,盡可能呈直角交叉。
(13)綜合布置管線時,管線之間或管線與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水平距離,除了要滿足技術、衛生、安全等要求外,還須符合國防的有關規定。
2、城市工程管線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盡量共溝敷設
在同一條城市干道上敷設同一類別管線較多時,宜采用專項管溝敷設、規劃建設某些類別工程管線統一敷設的綜合管溝等。在交通運輸十分繁忙和管線設施繁多的快車道、主干道以及配合興建地下鐵道、立體交叉等工程地段、不允許隨時挖掘路面的地段、廣場或交叉處,道路下需同時敷設兩種以上管道以及多回路電力電纜的情況下,道路與鐵路或河流的交叉處,開挖后難以修復的路面下以及某些特殊建筑物下,應將工程管線采用綜合管溝集中敷設。
3、城市地下管線的一般敷設方法
(1)架空線:指通過在地面支撐設施在空中布線的工程管線。
(2)地埋法:
a、分埋法:管線埋在各自管溝中,施工期、敷設方法互不相干。
b、合埋法:一種是將幾種管線合埋在一條管溝中;另一種是將幾種管線聯合敷設在一條綜合管道中。
四、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建立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
城市地下管線是城市的生命線,要強化對城市地下管線的普查工作,是建立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的前提條件。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城市現代化建設的迅速發展,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越來越受到各方面重視.查清城市地下管線現狀資料,為地下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提供基礎數據,為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加強城市地下空間的統一規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在當今信息社會,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的日益完善,為加強地下管線的管理提供了新的途徑和技術支持。那么如何應用新技術,使地下管線的管理適應城市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是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是完善和提高城市現代化水平的重要的技術手段,近幾年,隨著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在一些城市的建設與管理中已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并產生了明顯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把探查、測量和計算機及地理信息系統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了對數據信息管理,完善了地下管線施工中的規劃、設計、施工及竣工的動態管理技術手段與管理制度,建立了一整套的系統化技術監督與驗收管理體制,在信息管理方面逐步走向實用化階段,正在為城市規劃建設,管網維護運營,保障城市的正常生產、生活發揮著重要作用。
綜上所述,城市地下管線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的重要基礎資料之一,加強對其的規劃管理是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內容之一。目前許多國家都提出了回到地下的口號,而維系地上地下空間保證城市正常運轉是地下管線,這對提升城市品位,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改善城市投資環境都有著極大的推動作用。因此,為未來充分利用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管理好地下管線是極為重要的基礎工作。
主要參考文獻:
1、建設部關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
篇6
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土地利用效率逐漸受到人們的關注。如何讓居民居住、休閑、工作與交通實現經濟、安全、環保是可持續發展難題,而合理利用地下空間是當前解決這一問題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須大力推進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對節約土地用地、保護生態環境,提升人們生活質量起到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開始建設比較完善的地下公共建筑與基礎設施,為人們生活和生產做出了貢獻,對我國經濟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如何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設有機結合,是目前城市建設急需解決問題。
1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與人防工程建設存在問題
1.1工程管理體制不健全。我國地下空間開發開始于人防工程建設,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軍地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但由于和城市基本建設管理體制、城市規范管理存在明顯差距,在城市建設中條塊分割,管理分散,缺少統一性的弊端尤為突出,給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帶來不利影響,并且人防工程自身管理體制不健全也不利于綜合開發利用與存量資產盤活。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早期階段,地下建筑大部分已人防工程為主,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經濟利益低,隨著城市經濟增長速度不斷加快所帶來地面空間擁擠,在地下空間規劃設計、功能、經營管理和投資上人防部門和其他地下建筑管理部門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1.2人防專項規劃和城市不統一。規劃目的主要是在于人防工程能夠使有關的各個方面有計劃、有目的去實施,但在地下空間資源開發過程中,沒有編制城市地下空間利用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從人防自身需求出發,與建設部門和規劃部門制定人防工程專項規劃,過于注重人防利用地下空間布局與開發設想,導致人防專項規劃、城市地下空間利用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三者之間不統一,因此,必須制定地下空間與人防工程相結合的戰略規劃。
1.3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功能單一。從已經開發的地下空間使用功能來說,只有小部分是以人防工程、商業為主的項目,其余大部分都是用作地下停車場、公共用地文化廣場和大型的設備機房,這些項目的開發相對比較獨立,屬于相互不連通的單體建筑空間。在上述的地下空間開發設計過程中,通常是按照設計人員的專業與單體功能需求進行,造成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功能比較單一。
2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與人防工程建設的應對措施
2.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體制。針對城市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在開發利用地下土地資源過程中,必須建立健全工程管理體制,方便人防工程自身綜合管理與存量資產盤活。堅持“分區推進,局部突出,區別對待,逐步逼近”的原則,爭取立法支持,保護人防工程資源,加強宏觀管理力度,通過“突出特色,結合實際”的基本方式帶動地下空間資源開發與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從長遠利益出發,顧全大局。加大地下空間規劃設計、新型建筑材料和施工的科研力度,引進先進技術,培養人防管理人才,組建一支高素質綜合性的科研施工隊伍,做好人防工程建設工作,改造完善人防工程管理與已建的人防工程,實現功能轉換,提升人防工程的使用功能,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綜合利益。
2.2城市建設和人防工程建設相結合。在城市整體規劃過程中,將地下空間平時使用與戰時使用緊密結合,將城市人防工程建設與環境、交通及市政等建設有機結合,為人防工程建設奠定扎實基礎。并且地下空間的開發盡可能和人防工程結合起來,組成一個完整的防護體系;有計劃、有意識的修建平戰兩用地下物資庫、生產車間、車庫及醫療設施,盡可能利用開放空間修建人防工程,將城市地下鐵道、隧道和地下公路融入人防疏散系統中,組建地下交通網絡,并按照地下建筑和人防需求編制戰時使用方案與應急加固改造措施。例如長春市在規劃地表土地利用過程中,兼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按照戰時防護要求、平戰結合及平戰兩用的需求,對城市中心、居住區中心、機場、碼頭和車站等交通樞紐與人群相對集中的地區進行開發建設,堅持地上、地下綜合規劃原則,加強規劃,統一施工,充分考慮防空和防災地下人員掩護空間,避免自然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另外,在地下水庫、主干輸水管道地下輸配電站及地鐵工程等生命線工程中,應確保具有較強的防災抗震和防空抗毀的防護能力,以此提升綜合抗御災害能力。
2.3擴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模。以人防需求與地下商業開發需求的地下空間開發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已有的人防工程數量已經不能滿足戰時要求,因此必須擴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模,增加資金投入,按照“誰投資,誰使用,誰受益”原則,延伸地下工程建設投資的來源渠道,確保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有序實施,從而提升建設標準的檔次。例如某城市在設計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時,堅持“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有效落實地下空間開發項目,開發多元化融資,以商業經營活動、文化娛樂、旅游、休閑和解決城市交通為主開發利用,實現城市防護體系和城市建設集約化發展。
篇7
關鍵字 城市問題;地下空間;利用開發原則 設計與開發2013年1月第1期(下)2013,January, No.1(under)2013年1月第1期(下)2013,January, No.1(under)設計與開發
【中圖分類號】TU984.11+3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3-8500(2013)01-0013-01
城市發展面臨的幾個主要問題及其解決途徑。
1城市發展所面臨的問題
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正在中國城市中形成“城市綜合癥”,其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1城市人口超飽和、建筑空間擁擠、城市綠化地面積減少。按照國際標準,城市人口密度大于每平方公里2萬人屬于擁擠。我國上海城區人口平均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7萬人,局部地區達每平方公里16萬人,北京城區4個區平均為2.8萬人,均屬于超飽和狀態。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和房地產開發,城市建筑和通路的大規模建設,使可用于園林綠化的綠地和開敞空間日益減少。據1990年統計,我國城市人均綠地面積只有3.9平方米,與國家制定的人均10平方米衛生標準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1.2交通阻塞,行車速度緩慢已成為許多城市普遍的問題。如北京市干道平均車速比十年前降低40%以上,每平方公里道路汽車擁有量為發達國家大城市相應擁有量的兩倍乃至數倍。盡管北京近幾年進行了大規模的城市道路建設,可是道路的擴展遠遠趕不上車輛的增長。據統計,近十年北京道路年增長率為3%,而車輛年增長率為15%,車流量則為18%,交通擁擠已成大患,同時停車問題也日益突出。
1.3基礎設施落后于城市的擴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造成城市環境相應惡化。80%以上的城市污水未經處理排入江河,水質超過了3類標準的城市河段已占78%,50%以上的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垃圾圍城現象普遍,我國生活垃圾經處理的僅占2.3%左右,其余只能堆存,堆存量高達60多億噸,占地60多億平方米;城市噪聲污染普遍超標,全國有1/3城市居民生活在噪聲超標的環境中,城市交通噪聲大部分超過79dB限值,生活噪聲大部分超過55dB限值。
1.4城市基礎設施的抗災能力差,城市防災系統達不到現代城市的標準。由于現代城市高密度化和生活水平高標準的需要,各種供給設施的建設將會急劇增加,需要改造和增設的管線就會越來越多。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城市公用事業地下管線比較混亂,每年管線被破壞事故有上萬起,直接經濟損失達7億多元。如1995年濟南市發生特大煤氣爆炸事故,事故的原因是煤氣管道泄漏使電纜溝內充滿煤氣而引起爆炸,爆炸長度達2.2公里。另外,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缺少對防災空間的規劃,各項城市防災系統達不到現代城市的標準。如每萬人中消防隊員和消防車輛數,北京與上海僅分別為東京和紐約的1/6,城市總體抗災防損能力還相當脆弱。如何在保持現有自然條件不繼續惡化和盡可能減少災害損失的前提下尋求發展途徑,已成為我國城市安全發展的當務之急。
2解決城市問題的有效途徑
2.1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和教訓。 在解決我國城市化發展諸多問題及尋求新對策的過程中,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并吸取其歷史的教訓。發達國家的大城市中心區都曾經出現過向上部畸形發展而后呈現“逆城市化”的教訓。由于城市中心區經濟效益高,而以房地產業集中于城市中心區投資,造成了城市中心區高層建筑大量興建。為了解決人流、車流過分集中問題,又興建高架道路,高層建筑、高架道路的過度發展,使城市環境迅速惡化,城市中心區逐漸失去吸引力,于是出現居民遷出,商業衰退的“逆城市化”現象。城市的發展歷史表明,單純以高層建筑和高架道路為標志的城市向上部發展模式,不是擴展城市空間的最合理模式,向地下要土地、要空間已成為城市發展的必然。當今發達國家已把對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作為解決城市人口、環境、資源三大難題的重要措施和醫治“城市綜合癥”、實施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為了解決交通難問題,發達國家紛紛修建地下鐵道,如紐約現在地鐵運營長度為410公里。東京為263公里,巴黎為209公里,倫敦為414公里,這種快速大運量的地下有軌交通不僅解決了交通阻塞問題,同時其能耗小,噪音低,從而使其沿線地價升值,進一步帶動了城市中心區的復蘇。
2.2大力開展地下空間。實踐證明,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與節省耕地、改善城市環境的最有效途徑。城市地下空間是一個十分巨大而豐富的空間資源,如得到合理開發,其節省土地資源的效果是十分明顯的。一個城市的可開發利用的地下空間資源量一般是城市的總面積乘以開發深度的40%。以北京為例:舊城區62.5平方公里范圍內,淺層地下空間資源可供合理開發的有41.2平方公里;當開發深度為10m,地下空間資源量為L65億立方米;以地下建筑為二層計,可提供建筑面積0.55億平方米,比舊城區0.42億平方米還多。因此,世界發達國家把地下空間作為新型國土資源。我國城市地下空間利用是在19世紀末特殊的國內外形勢下起步的,是以人防工程建設為主體的,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其中一部分工程實現了平戰結合,在平時發揮了一定的城市功能。80年代中期以來,尤其是進入90年代,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空間容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劇,于是一些有經濟實力的大城市開始了以城市交通改造為主的城市再開發,地下空間開發和利用進入一個適度發展的階段。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城市在重點再開發地區,開始實行地下空間大規模的整體開發,即地面紅線以內相對應的地下空間全部加以開發,在地下建立動、靜態交通體系,并將各種城市公用設施歸人多功能公用隧道,即“城市共同溝”,使地面上保持安靜、優良的環境。例如北京市的中關村西區和東部的中心商務區(CBD)都采取了這種再開發的方式。
2.3地下空間規劃原則。地下空間的開發與國民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發達國家的地下空間發展史表明:當全國人均產值達到或超過500美元時,才進入可以大規模開發地下空間的階段。目前我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達到這個數值,在上海、北京、廣州、深圳等大城市已經大大超過這個值,可以進入大規模地下空間開發階段。但是,在地下空間開發的過程中,一定要避免盲目及無序的過度開發所造成的地下空間浪費問題。發達國家如日本在大規模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時已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部分城市中心街區地下設施擁擠,即原地下工程對新規劃的地下工程設施布局形成制約,新規劃設施埋置深度加大,建設、管理費用增加。因此,根據我國地下空間利用的具體情況,提出如下規劃原則:著眼當前,考慮長遠;地上地下,統一規劃。
2.3.1著眼當前,考慮長遠。從我國實際出發,近期規劃應著眼現有的地下空間利用。具體規劃如下:
①把過去已建的地下人防工事、地下室或其他地下空間鑒定分類,可用或可經過改造利用且又符合總體規劃的應盡快使用,不能利用的予以報廢。
②結合民用建筑修建平戰兩用的防空地下室,一方面彌補地面防災空間的不足,另一方面對地面上難以抗御的外部災害如戰爭空襲、地震、暴風等提供較強的防御能力,同時還可在地面上受到嚴重破壞后保存部分城市功能。
③結合城市建設尤其是地鐵建設開發地下空間,上海人民廣場的改造即體現了這樣的原則,以地鐵修建為契機,形成了一個包括2座地鐵車站、2座地下商場、一座地下停車場和一座地下變電站的大型地下綜合體,地面上建設了大面積公共綠地并恢復了人民公園。
④明確地下空間利用的重點是以地下交通建設為中心,其次是人員地下活動空間的開發以及地下供給處理設施的擴充和改造。在近期規劃同時,還應考慮長遠,對將來可能轉入地下的大型重要工程設施進行規劃預測,為其預留位置,避免任意占用造成的地下空間重復改造。
篇8
關鍵詞:商業綜合體;交通流線;組織;設計;探討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from the aspects of external traffic space planning of modern commercial complex and internal traffic organization, traffic organization, commercial complex, freight traffic in several traffic streamline design of modern commercial complex launch the comprehensive discussion.
Key words: commercial complex; traffic flow; organization; design; study
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碼:
商業綜合體在我國取得長足發展也不過是在近十年的時間里,所以我國商業建筑無論是在設計還是在施工建設、管理上,還都處于起步階段,盡管國內正在不斷借鑒與學習國外的先進建設技術,但是設計水平依然參差不齊,有待于我們進一步完善、加強。當然在當前所建成的商業建筑中也有不少的優秀作品,比如說深圳萬象城,廣州天河城購物中心以及北京的華貿中心、國貿大廈等。但是更多的商業建筑在建設中違背了商業規律,給后期的經營帶來了困難和損失。隨著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以及促進消費政策的相繼出臺,我國新一輪的商業地產大發展正在全面開來,在這種時代背景下,提高商業建筑設計的水平是整個建筑行業都必須重視的問題。
一、現代商業綜合體外部交通空間的規劃
商業綜合體其主要的功能是用來開展商業經營,所以在其外部交通空間規劃時,我們應該將營造優越的商業環境和交通環境作為規劃的重點。下面我們就以石家莊金正海悅天地為例來剖析現代商業綜合體的外部交通空間規劃。金正海悅天地是集商業、辦公、賓館以及文化、娛樂等功能為一體的特大型高層商業綜合樓,其建設用地緊鄰城市干道裕華路,交通環境比較優越。但是卻由高架橋將其與周圍的建筑群隔離開來,這一點是不利于其充分吸納周邊商業人群的,需要我們在商業建筑設計的時候給予關注。在總體上,金正海悅天地充分利用了沿裕華路的優勢,并借助道路與高架橋之間的綠地,然后讓建筑整體適當退讓,從而很好地保留出了商業場所所必須的人流交通用地。此外,金正海悅天地將其與住宅區之間的道路規劃成了商業一條街的模式,并在二層建立外廊和平臺使南北能夠相連,從而擴大了交通空間,加強了人流互動(如圖1)。這些設計上的商業理念和優勢都是我們在商業建筑外部交通空間規劃中應該借鑒與學習的。
圖1.金正海悅天地部分圖
二、現代商業綜合體內部車流交通的組織
現代商業綜合體內部車流交通的組織,應該按照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首先,在出入口的設置上,我們應該結合城市道路級別以及車輛行駛方向、規劃要求,通常將其設置在城市支道上,同時還應盡量避開道路交叉口以及學校、公共汽車站等人、車比較密集的區域。此外,在停車區域的劃分上,商業綜合體除了只保留少量的地上車位時,應該充分利用地下空間,設置地下停車場將大多數的車輛停入地下。以此來保證地面的開闊性和人流分散的高效性,避免車流對人流形成影響。
其次,商業綜合體在車道、車位劃分的設置上,應該根據停車總量合理的劃分不同功能區域所需要的分項庫容。在車道的設置上應該合理的劃定交通主要干道,并形成交通環路,從而有利于車位的區域劃分。同時,我們還應該將較大規模的車庫從色彩以及形式上劃分為若干單元,并進行明確的標示,從而形成科學、有序的交通系統構架。此外,在設備用房以及管道系統的設置上,我們要也要系統的進行劃分,以避免粗大管道占用通道或停車空間,盡最大可能的提升交通和停車的空間。
最后,現代商業綜合體的地下車庫在設置上,其與普通車庫最大的區別在于車輛種類的不確定性。畢竟,商業綜合體的出入車輛除了商業車輛之外,還有部分辦公與公寓車輛,所以在其車庫必須具備一定的兼容性。比如說,其通道以及出入口高度,車道高度應該滿足小型貨車、員工班車以及小型面包車通行的能力。同時,在停車區域以及車位的劃分上我們還應該進行明確的劃分。對于一些時車車身較長的車輛,其回轉半徑比較大,我們應該盡量將其安排在主車道一側。此外,我們除了要明確區域與車位的劃分與標示之外(如圖2),還應該加強管理,制定明確的管理制度,并且充分利用監控系統以及停車設備系統提高管理水平,在車流高峰時段還應該安排專門工作人員進行疏導。
圖2.京東商城地下車庫部分圖
三、現代商業綜合體內部人流交通的組織
現代商業綜合體的人流交通組織主要通過其內部各商業功能區的門廳以及室內步行街出入口引入。而在其組織設計上,我們就從人流進出的節點以及人流通道兩個方面對其展開探討。一方面,現代商業綜合體除了從各商業功能區的門廳以及室內步行街出入口進入以外,還可以通過停車場進出。比如說,我們可以直接將商業綜合體的顧客班車直接駛進停車場,然后讓顧客從地下停車場入口進入綜合體內部,此外,自駕車來的客戶也可以通過地下停車場入口進入綜合體內部。這就需要我們在合理規劃地下停車場的同時,科學、合理的設置地下停車場進入綜合體內部的出入口,以保證顧客、工作人員以及外來送貨人員等的有序進入,從而為地上的人流入口減輕壓力,并減少顧客、工作人員的步行時間。另一方面,人流通道。顧客想要在商業綜合體到達自己想去的區域,就需要通過人流通道以實現位置上的移動。通常情況下,我們按照商業綜合體的空間分布結構,將通道劃分為水平通道和垂直通道兩大類,水平通道一般由商業綜合體的市內街道、走廊一級水平電梯等組成,而垂直通道則由電梯以及樓梯等運載工具組成。在其設計上,我們最基本的是要將人流交通線與其他交通線進行空間上的分割,以保證顧客的安全,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心理環境。同時,在電梯和自動扶梯的設置上,我們還應該根據不同區域的人流量來確定,以讓整個人流交通線滿足現代人們快節奏生活的需求。
四、現代商業綜合體貨流交通的組織
現代商業綜合體貨物流線的設計應該結合建筑功能區域的劃分,從出入口以及水平、垂直通道等交通因素分析入手,應盡量避免與人流和車流重疊,使他們之間互不干擾。在此,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商業建筑的物流應根據各區域的商業功能組織貨物出入流線,必須重點考慮大型超市以及百貨商場的貨物流線,同時還應該對同類商業店鋪(比如服裝、化妝品等)實施分區設置其貨物流線,梳理出貨流的通道,盡量做到分散設置并相對集中,在避開人流的同時又便于管理。
結語:關于現代商業綜合體的交通流線設計的探討,本文主要從以上幾個方面進行簡要的論述。具體的設計策略和應對方案我們應該根據商業建筑的功能需求和區域劃分以及其他與交通流線相關的影響因素來綜合性的考慮。本文旨在與同行業從業人士以及相關專業學習人員和研究人員進行學術上的溝通與交流,在此也希望有更多人士參與到商業建筑設計的相關課題中來,為促進與保障我國現代商業建筑的科學發展提供充分的理論支持。
參考文獻
[1] 侯青. 綜合性商業建筑的交通組織——以杭州“慶春廣場”方案設計為例[J]. 浙江建筑, 2008,(11) .
[2] 王滔,周閩. 城市核心區大型商業綜合體設計——以成都百貨大樓重建項目為例[J]. 四川建筑, 2010,(01) .
[3] 周閩,楊帆. 城市商業綜合體設計實踐——成都“世代春天二期-春天廣場”設計札記[J]. 四川建筑, 2009,(01) .
[4] 李曄. 城市建筑綜合體交通協調設計———以“杭州市民中心”為例[J]. 城市交通, 2006,(02) .
篇9
關鍵詞:地下空間控規全覆蓋體系要素表達
中圖分類號: TD853 文獻標識碼: A
地下控規研究概況
目前,國家層面尚未出臺地下控規的編制標準。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特大城市曾做過一些地下控規編制的嘗試,但編制范圍及實際的指導效果僅限于城市的某一特定地區或詳細地塊,城市地下控規尚未做到市區層面的全覆蓋。另外,各城市對地下控規的控制要素也不一,均處于摸索階段。
地下控規編制與管理的問題
2.1地下控規編制體系仍須完善
目前地下控規編制有兩大誤區:(1)各類尺度地塊控規混為一談;(2)管理流程中不同階段的控規深度混為一談。大部分已編地下控規的技術方法僅限于局部某個特定地塊、特定項目,普遍指導意義不強。其原因是地下控規編制體系尚不完善,且與規劃管理流程的結合程度不高。
2.2地下控規的提前預控作用有待加強
一般而言,地面控規編制先于用地出讓,而地下空間則往往先有地下出讓意向再單獨編制控規,控規的預控作用大大降低。因此,地下控規與地面控規宜同步編制,以法定規劃的形式,對地下空間資源的預控與批租提供技術支撐。
2.3技術規范仍須完善
控規編制需要一定配套的技術標準及相關專項規劃的支撐,與地面控規相比,地下控規可操作的技術導則相對缺乏,專項規劃的支撐也相對薄弱,需要逐步完善。
地下控規全覆蓋體系
針對上述問題,地下控規的編制體系亟需與規劃管理流程對應、與不同開發階段的不同管控要求對應、與地面控規體系對應。
首先,規劃管理的實際流程中,控規的意義在于兩個方面。一方面,在用地招賣掛之前控規主要確定用地性質、規模等重要指標,屬于“外控”階段,其成果面向社會,面向市場推薦可出讓用地,其作用在于盤活可出讓用地,吸引城市開發的投資,其意義在于統籌并預控用地資源。另一方面,在用地招賣掛之后,面向既定客戶,通過修建性詳細規劃或測算方案等手段以細化控規控制要求,其成果主要用于規劃局內部系統管理,屬于“內控”階段,其作用在于約束開發行為,其意義在于用地審批。
其次,“外控”與“內控”階段管控的用地尺度也有所不同。以常州市為例,控規編制分為編制單元、標準地塊、基本地塊三個層面1。編制單元規模相當于一個片區;標準地塊規模涵蓋若干獨立地塊,一般范圍大小為15-150公頃;基本地塊規模即一個獨立地塊大小,一般范圍大小為5-30公頃。
再次,地下控規須與地面控規同步編制。以常州市為例,其地面控規全覆蓋系統在標準、技術、成果、進度、口徑、驗收、入庫和管理等八方面實現了統一,形成了一套具有常州地方特色的控規編制和管理體系,全市用地均有其唯一編號。在這個基礎上,地下控規系統與地面控規系統在體系上應保持一致性。通過技術標準,現狀研析等前期準備工作,有效銜接各類規劃、區別對待不同單元、剛彈性控制相互結合、充分引入地面及地下詳細設計策劃方案,逐步推進“一張圖”管理特色。
地下控規控制要素與重點
4.1控制要素體系
與地面控規相比,地下控規控制要素有其側重點,主要涉及土地利用、建筑建造、設計引導三大方面。
4.2控制重點
在對“編制單元-標準地塊—基本地塊”三個層次、不同尺度地塊控規編制及管理過程中,控制重點也有所不同,須由粗到精、由淺至深加以控制。
編制單元層面地下控規屬于“外控”階段控規,側重土地利用方面的控制要求。主要涉及功能開發層次、開發容量、各類基礎設施及生命廊道的布局如地鐵、地下道路、地下重力管線的線位等內容的控制,適度考慮建筑建造及設計引導方面要素的控制原則。
標準地塊層面地下控規屬于“外控”階段控規,更側重建筑建造方面的控制要求。主要涉及地下建筑安全、退界、地塊間協作要素如公共通道、公共設施、公共連通廊道等內容的控制,適度考慮設計引導方面要素的控制原則。
基本地塊層面地下控規屬于“內控” 階段控規,更側重獨立地塊內部設計引導方面的要素控制,可細化提出地下公共空間、停車空間布局等方面的控制要求。
地下控規編制成果的表達
地下控規成果的表達形式,國內目前尚未有統一標準。本文借鑒《常州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研究》中的研究成果,對控規全覆蓋中三個尺度的地塊地下控規成果表達方式作如下探討2。
5.1編制單元成果表達方式
編制單元地下控規須與地面控規全覆蓋同步開展,合訂成一本法定文本,同步報批。表達方式為文本與圖則。
其中文本以現行地面控規文本為模板,增加地下空間專項控制章節。闡述控制基本原則、提出對地下空間公益性設施開發容量、地下空間開發深度、地下交通設施、地下防災設施、地下市政設施的控制內容與要求。
圖則內容則在現有地面控規基礎上,新增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控制圖則。以色塊表達地下空間主導功能與邊界;標注重力管線布局位置、軌道交通等線位;以各地塊內附表的方式標明地上地下用地性質、標高等。
5.2標準地塊成果表達方式
標準地塊地下控規與地面控規全覆蓋同步編制,新增地下空間規劃圖則,做到“五圖合一”即現狀圖、地面用地規劃圖、地下用地規劃圖、交通設施規劃圖、市政設施規劃圖五個圖則同時交規劃局審查、報市政府批復。表達方式為圖則。
標準地塊地下控規圖則表達分為圖、表及說明。與編制單元圖則相比,標準地塊圖側重反映各地塊地下建構筑物退界距離、側重地塊間公益性設施布點、聯通道位置控制等方面的表達。表則輔助圖進一步強化地塊之間的公共部位建筑建造方面的控制要求,如公共聯通道的寬度、聯通道的方位及方向、相聯地塊的編號與高差控制等。說明則側重闡述建筑建造方面的指標控制要求如人防建筑面積指標、停車配建面積指標等。
5.3基本地塊成果表達方式
基本地塊控規是在控規全覆蓋的基礎上,結合開發主體開發意向,由規劃局組織通過地面地下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策劃方案,細化控制要求,其成果在常州稱之為設計條件。表達方式為地塊地下空間規劃條件附圖,與地面規劃條件附圖等材料一起作為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重要附件。
基本地塊附圖表達分為圖、策劃方案、表及說明,控制要求比全覆蓋成果更為微觀細致。比如圖部分須要細化至獨立地塊內部地下商業設施的邊界、半地下廣場位置;策劃方案部分須明確地下交通的主要流線及出入口;表部分須提出地下開敞空間的最小面積指標;說明部分則輔助闡述建設密度、環境設計等方面的要求。
結語
地下控規的編制應是一個自上而下的完整體系,其控制重點須滿足規劃管理流程中的分階段目標要求。為使地下控規能夠切實“落地”并用于管理,本文對地下控規全覆蓋體系構建、要素選擇、成果表達進行了一次有益的研究,希望不斷完善,逐步在各城市推廣。
參考文獻:
熊俠仙,嚴玲.積極創新:常州市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初探[J]. 城市規劃, 2009(4):77-80.
屠泳博.常州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研究[R].常州:常州市規劃設計院,2013
作者簡介:
篇10
【關鍵詞】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對策探討
引言
城市空間實行三維式即立體化的拓展,是現代城市可持續發展、走集約化道路的有效途徑。城市地下空間作為城市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也是城市立體化拓展的基本方向之一。目前我國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已進入全面加速期,已成為政府影響和調控市場的重要領域。由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且具有不可逆性,因此,在充分認識城市地下空間開發重要意義的基礎上,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尋找良好的對策措施是城市建設工作者的職責。只有正確認識和把握這些規律,才能減少開發建設的盲目性。
1、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意義
總結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六點:
1.1 擴大城市空間容量,提高土地價值。城市地下空間開發擴展了城市空間資源、增加了城市的空間容量能力,實現了城市發展由二維平面向三維立體的轉變。由于受到土地資源的制約和現行體制的限制,城市市區向邊緣地區擴展已比較困難,過度的開發建設高層、超高層等建筑,成本不降反升,經濟效益較低。另外,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帶來了商業化發展,各種地下商業和娛樂業相繼發展,地下商場、地下商業街和地下停車場,直接擴大了服務業的規模,提高了土地價值、促進了城市經濟的發展。
1.2 緩解交通擁堵,帶動經濟發展。修建地鐵、地下過街通道、增加地下停車場,能夠從根本上改善地面交通擁堵問題,大大減少工作、居住、購物地點之間的通勤時間。地下與地上兩部分交通系統協調發展,大大縮短了交通線和減少了運輸量,從而提高了城市整體交通的運作效率,實現了城市交通及發展的可持續性。尤其能夠避免沙塵暴、大雪和暴雨等惡劣天氣對城市交通的影響。
1.3 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提升城市功能。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需要建設更多種類、更大容量的地下管線,來解決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垃圾收集處理等方面的問題。目前我國城市公用事業地下管線比較混亂,每年管線被破壞事故有上萬起。因此,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為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提供了理想場所,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道路路面的反復開挖、減少施工對交通及城市居民生活的影響,特別是便于維護檢查和拆換,減少事故,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的抗災能力。
1.4 平戰結合,提高城市應急防災能力。由于地下空間是一種封閉的建筑空間,因此它是城市防災空間的主題,具有超出地面空間抗御災害以及地面空間環境破壞后保存部分城市功能和災后恢復的能力,包括人防、防震、通訊、報警等各種設施。城市人防工程是城市地下空間防震減災的骨干工程。地下街、地下車庫等由于容量大、交通方便、出入口多等因素,對于平時防災、戰時防護也非常有利。將城市的生命線工程建在地下,如地下輸配電站、地鐵工程、地下綜合管廊等,可增強它們防震、防空抗毀能力,從而進一步提高城市的應急防災能力。
1.5 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品味。工業化、快速城市化給城市帶來的環境問題正在不斷顯現。發展城市地下空間,將有污染的、不雅觀的建筑,如高速鐵路、能源儲存庫、廢物處理廠、垃圾焚化爐、變配電站等修建在地下,不僅能減少城市污染,而且可以為地面騰挪出更多的地面空間來進行街頭、街心綠化和公共廣場等建設,改善城市環境,增加活動場所,提高宜居性。同時也擴大了服務業的規模,增加了就業渠道;道路交通擁堵的明顯改善,也優化了城市空氣環境,促進了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
1.6 有效節能,減少城市能源消耗。城市的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交通和建筑兩方面,其中建筑能耗大約占1/3。地下建筑具有比地面建筑更突出的優點,由于地下封閉性,空氣與大氣交換緩慢、溫度較為穩定,這決定了地下空間具有節省能源的特性,只需要很少的能源消耗就能調節溫度滿足人的要求,從而減少了因使用空調機等設施造成的能源消耗,減少了環境污染。
2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國家整體策略方針的鼓勵指導下、各級政府的普遍重視和支持下,我國各城市已經開始了地下空間開發的進程,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速度很快、規模很大且高峰將至,特別是大城市、特大城市的總體規模和發展速度已居世界同類城市的前列。但同時在開發利用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存在著一些問題,如:
2.1 城市地下空間的權屬不清,且未形成完整的立法體系。城市地下空間權的權屬問題一直是當前我國城市地下空間開發遇到的一個重要問題。2007年3月國家頒布的物權法并沒有對空間權做出相關的規定,只是提出建設用地使用權能夠在土地的地下設立,但是怎樣設立卻沒有具體規定。另外,除住建部頒布的《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與地下空間有關的法律規范內容,還分散在《城市規劃法》、《人民防空法》、《土地管理法》等諸多法律中。
2.2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存在多頭管理問題。地下空間涉及多個部門管理,其管理權限條塊分割缺乏統一的管理和協調,無法明確各個部門的權利責任。當地下空間使用權與地面土地使用權發生沖突時,地下空間規劃與城市地上建設協調困難,如: 高層建筑的樁基給地鐵、地下管線等有延續性的工程建設造成障礙,部門協調耗費的時間長且效果較差,影響工程的工期進度。
2.3 缺乏科學統一的城市地下空間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從規劃編制上看,很多城市還缺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對于重點區域地下空間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也還處于空白階段。因此,地下空間開發的總體性不強,功能布局不詳細,各行各業按照各自眼前的需要自行建成了地下建筑,開發的綜合效益不明顯,既形不成城市地下空間的整體規模和整體效益,也嚴重的浪費了有限的地下空間資源。
2.4 開發功能相對單一,且缺乏互聯互通的規劃設計。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需求還是以單純的地下人防和停車為主,用于商業、娛樂等綜合的用途相對較少,且地下靜態交通設施占據了大半壁江山,經濟收益小。從整體上看,現狀地下空間布局獨立分散,多以點狀形式存在,不僅與地上空間缺少有機聯系,而且地下空間之間也缺乏必要的聯系通道。
2.5 開發深度淺,對未來深層開發欠考慮。地下空間的開發建設具有很強的不可逆性,對地下空間分層化、深層化的考慮應該得到重視。目前對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沒有長遠的目標,開發利用深度普遍較小,僅以地下一層到兩層的淺層次開發利用為主,超過地下三層的地下建筑開發很少,喪失了深層次地下空間開發的良好時機。
2.6 缺乏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信息平臺,對于綜合管廊的建設重視不夠。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具有周期長、難度大等特點,因此在建設過程中,地下空間數據信息的準確完整程度顯得至關重要,尤其是市政領域地下管線的數據。地下管網特別是綜合管廊工程的建設是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重要內容,但在具體的開發建設過程中卻經常被忽視。
3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對策探討
針對以上所述問題,我國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建設管理應該從法律法規體系、規劃體系、管理機制、信息管理等全方位、多角度進行考慮,建立綜合體系來引導、規范地下空間的開發建設行為,為安全、高效、有序的開發城市地下空間提供保障。
3.1 構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法律法規體系
在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高速發展的背景下,制定一套完整、權威的法律法規體系來實現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和統一管理是當務之急。在立法中首先應明確地下空間所有權的國有性質,由政府依法出讓;其次應明確土地使用人享有的依附于土地使用權的地下空間范圍(深度、寬度和長度),并通過地下空間權的登記來實現。地下空間利用人要取得一定的地下空間,就必須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出讓金,進行登記、領取《地下空間利用權證書》,對地下空間的利用不得超出登記范圍;第三,應明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行政管理部門。第四,除以上三點外,基本法規的內容還應該包括地下公共設施的使用許可規定、地下空間安全保障、地下空間維護管理、地下空間開發的鼓勵優惠政策等基本方針和政策。在開展步驟上,可以先選擇一些有條件進行較大規模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天津作為試點,制定出一套開發建設體系,以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并將成功經驗推廣到全國。
3.2 構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體系
構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體系,是城市發展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其主要任務就是根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城市發展需要,對一定時期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部署并提供安全保障。因此,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明確以下相關要求:第一,在規劃編制前,應完成對城市地下空間利用現狀、資源總量和需求量的調查分析,為地下空間資源的合理分配、使用與編制規劃提供科學依據。第二,在總體規劃層面,應明確地下空間規劃是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三,在專項規劃層面,要貫徹“以點連線、以線擴面、連片成網”的規劃理念,以打造地下空間網絡、再建一個地下城的目標出發,進行全局謀劃。待專項規劃批準實施后,需明確落實到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第四,在控制性詳細規劃層面,應區分重點地區和其他地區,實行差別化管理。對重點地區的編制深度是:明確地下空間的開發范圍、開發深度、使用性質,明確建筑量控制要求、出入口位置等內容;明確地下交通設施之間、地下交通設施與相鄰地下公共場所的連通要求。
3.3 構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管理體系
對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管理,應通過地方立法或法文的形式,明確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的部門職責,做到以市政府為“掌舵者”, 一個部門發揮主要管理作用,其余部門積極參與管理,形成 “1+X” 的管理模式。管理部門要對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規劃和用地管理、地下空間開發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的綜合協調、民防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和地下空間開發兼顧民防工程的監督管理、地下建構筑物的權籍管理和交易管理等工作面面俱到,以免管理不到位給地下空間開發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在管理中,市政府要正確把握管理的主要方向,主要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的職權,其他部門則要做到各司其職,防止及推卸責任的現象發生。
3.4 構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政策體系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政策體系要具有高度的導向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激發社會力量進行地下空間開發,投資收益是必須的。由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具有一次性投資大、項目投資回期長、短期效益不明顯等特點,我們就必須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保護”的原則,明確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出讓金優惠,吸引更多的開發商進行開發建設;工程運行市政設施收費優惠政策,對開發過程工作中使用的水、電、燃料等資源費用實行價格優惠;地產稅收實行優惠政策,減免部分開發工程的稅收。另外,還可以根據城市自身特點,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形成比較完善的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政策體系。
3.5 注重地下空間的多功能開發和整體設計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功能需求不應只是單純的地下人防和停車,應該向集地下商業、文化娛樂、人防、交通系統以及地下綜合管網等多功能、綜合的方向轉變。因此就需要整體設計來協調、銜接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地下工程與地上工程、相鄰地下工程之間的問題,實現整個區域相關地下空間的互聯互通:一是整體設計、分別建設,即涉及地下空間的各項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先由集中開發區域的管理機構綜合平衡后報規土部門審批,然后由各建設單位按照規土部門批準的、經過綜合平衡的設計方案分別進行建設。二是整體設計、統一建設,即由集中開發區域的管理機構對地下建設工程進行整體設計、統一建設,建成后的地下空間可以單獨供應,也可以結合地上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供應[1]。
3.6 注重地下空間的分層次開發,尤其是深度開發
為避免地下空間資源的浪費,我們應注重城市地下空間的分層次開發,對深度開發有一定的考慮。一般將地下空間豎向層次劃分為地下30m以上淺層,地下30-100m中層和地下100m以下深層三個層次。淺層設置共同溝敷設地下管網;中層修建地下街、停車場等;深層建地鐵等[2]。盡管深度開發地下設施的維持管理費,如排水、通風及人員移動等比淺部稍高,但其成本不一定比淺部地下空間高:(1)深度地下空間的堅硬巖體自穩性更好,能夠減少建設時的支護費用;(2)深度開發更有利于工程直線化,從而縮短工期;(3)深度開發對土地的影響較小,能夠減少對土地所有者的補償費用。因此深度開發是未來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必然趨勢。
3.7 構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信息平臺
在城市建設中,信息溝通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參與城市開發建設的各個部門、單位、個人之間的信息必須要保證暢通,才能夠讓城市建設者做出正確的決策。目前,在我國大中型城市中,電子政務已普遍引入政府日常管理、政務信息公開以及與民眾互動中,地下空間信息共享可以借用這個電子平臺建立一個有權限級別的共享系統,來實現相關單位的信息共享,同時也可將相關的信息及時出來,在滿足民眾知情權的同時也接受了公眾的監督。
結束語
綜上所述,加快合理的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需要各部門的積極配合,關鍵要用超前的理念去謀劃,用科學的規劃去引領,完善規劃體系、法律法規政策體系,理順開發管理機制,研究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城市發展特點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道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