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護專業就業方向范文

時間:2023-12-28 17: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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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護專業就業方向

篇1

【關鍵詞】森林保護;專業改革;個人看法

1.森林保護學科與森林保護專業

我國森林保護法于1958年成立,其內容比較松散,保護框架借鑒國際森林保護法,因為我國解放前期長期受到日本侵略與戰亂的影響,森林資源破壞比較嚴重,亂砍亂伐與地下資源的采集,導致了我國資源遭到嚴重的破壞,森林火災與戰亂的影響,對我國森林資源帶來了毀滅性的打擊,導致了森林病蟲害的嚴重影響。因此保護與恢復森林資源成為了未來發展森林資源保護學科的主要目的,強化森林資源的使用效率,幫助森林資源建立科學的維護體系,實現森林資源的有效發展,森林保護專業將是世界上最主要的保護森林的主力軍。森林保護專業的成立與發展是培養大批森林資源保護人才的基地與搖籃,可以幫助森林建立保護區與保護組織,森林保護專業培養的森林保護人員對森林的恢復與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促進了森林的整體發展,帶動了森林資源的恢復,通常人們利用學術新型發展動力,提高了森林資源的理論保護,從實際行動與實踐中還需要不斷強化。

2.森林保護專業的困境何在

1997年,國家教育委員會根據當時的實際對全國高等院校專業進行了第三次調整,砍掉約 50% 的專業。在1998年正式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森林保護專業由于種種原因而被取消歸入林學專業,停止招收本科生。對于從事森林保護教育工作幾十年的我們而言,當時的心情是很不平靜的,甚至認為國家教育委員會的決策是錯誤的。記得當時沈瑞祥教授曾以非常激動的語氣向學生做“告別講話”時說: “我和楊旺教授是建立和發展森林保護專業的見證人,我也是森林保護創始人和見證人中唯一在崗見證森林保護專業被取消的人,我深信雖然專業可以被合并而停止招收森林保護本科生,但森林保護學科依然存在,森林保護事業永遠取消不了,這好比只要有人類存在就會有醫生一樣”。

2001年,北京林業大學以駱有慶教授為代表的森林保護專業的教師們充分利用國家教委公布的調整后的專業目錄,以“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專業”的名義,實際招收森林保護本科生。隨后,西南林業大學等相關高校也采取了相應的措施招收森林保護本科生。當時我們也很興奮,認為這是“起死回生”了。但事與愿違,畢竟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時間是最好的見證,這種名不符實的招生使教學安排、課程設置、學生質量以及招生和分配等出現種種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各種矛盾越來越突出,困難也越來越大。現在看來這種權宜之計在當時確實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矛盾”,贏得了認真總結思考的時間,但是無法“死而復生”。痛定思痛,使我們更客觀地進一步認識到“專業”是國家根據培養人才需要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狀況而發生變化的真諦。應該充分認識到,1997年森林保護專業被合并到林學專業并不是否定過去建立森林保護專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不表明現在就不要“森林保護”或“保護森林”了,事實上只要有森林就必然要有森林保護或保護森林。只是隨著人們對森林的認識和人們對森林的要求或依賴的不斷提高,就必需有森林醫學的理念和理論為指導,由單一的森林保護向森林保護與森林自衛相結合轉變。

3.森林保護專業出路何在

1958年建立的森林保護專業是在不斷充實和調整中發展的。1961年由于在招生、課程設置以及工作分配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感到森林保護所涉及的范圍太廣不利于學生學習和就業,因而決定申請改名為“森林病蟲害防治專業”,取消了防火、野生動物保護等課程。然而改革幾年后又感到學生如果只懂得一些病蟲害防治知識,在工作中不能適應林區基層生產實際需求而充分發揮作用。大約在1963年,又恢復為“森林保護專業”這個名稱。這樣改來改去始終沒有能得到理想的認識和合理的處理,其結果導致1997年被并入林學專業,而且無奈之下又以“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專業的名義招生。多少年的反復實踐使人們一方面認為森林保護專業的必要,另一方面又對如何辦好森林保護專業感到茫然。

因此也就產生了不同的想法,一部分人認為,現在林業生產上病蟲害問題仍然十分嚴重,而且防治形勢特別嚴峻,現在可以利用國家教育委員會將對專業目錄進行再次調整的機遇恢復森林保護專業; 但是又感到由于當前氣候異變和國際交流的日益頻繁等原因,由各種原因包括病蟲害等有害生物引起的森林疾病的發生情況越來越復雜,如果沿用過去的森林保護專業培養學生的模式和標準,確實很難滿足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更何況1997年國家教育委員會已經通過多次專家論證后正式將其合并到了林學專業也不無道理。所以想要恢復必需有非常充足的理由才有可能,難度必然很大,此路似乎難通,甚至不通。

所以,少部分人認為,可以繼續用“改名換姓”或“改名不改姓”的“植物保護”或“保護生物學”的專業名稱。也可以利用國家教委即將進行調整后公布的專業目錄,將計就計尋找有“保護”字眼的、能與植物或森林有聯系的專業名稱來招收學生,但實際仍然是培養森林保護的學生。然而這種“換湯不換藥”的做法其結果也必然還是理不直,心不安,效果差,路走彎,也難通。還有一部分人則認為,可以迎合“森林健康”的理念,把“森林保護專業”改為“森林保健專業”。然而,“保護”和“保健”都是一種手段,目的是保護、保持森林健康。但遺憾的是“保健”是有其特定含義的,因此也和“保護”一樣,同樣不能涵蓋保證森林健康的全部內涵和手段,所以也會有和森林保護專業這個名稱一樣的結果。我們認為,森林保護專業的發展應該隨國家對現代林業發展的要求、人們對森林認識和對森林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以及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與時俱進,以確保森林健康。這就不僅要求采用各種措施保護森林,而且還應該采用各種措施保持和提高森林的自衛和自我恢復能力。只有把“森林保護”和“森林自衛”系統完整地有機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地保持森林健康,充分發揮森林的生態、經濟、社會、美學景觀等多種效益。 [科]

【參考文獻】

[1]沈瑞祥,楊旺,周德群.森林保護與森林醫學[J].西南林學院學報,2009,29(3):74-77.

[2]梅汝鴻,王琦,李燕,等.陳延熙教授為植物病理學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紀念先師仙逝二十周年[R].201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