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環保局廉政工作計劃范文

時間:2023-03-26 0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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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環保局廉政工作計劃

篇1

“有計劃”執法,即明確執法頻次、執法范圍,避免重復執法、隨意執法;“全覆蓋”執法,將全縣范圍內所有排污單位納入執法范圍、不留空檔、不留死角;“規范化”執法,即統一執法內容、執法程序、執法行為和執法標準。通過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環境執法檢查,加強現場環境監管和執法,落實監管責任,打擊一切環境違法行為,減輕企業負擔,促使我縣經濟社會環境和諧發展。

按照“屬地管地、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突出重點”、“責任到人、網格監管”原則,縣環境保護局承擔轄區內執法管理和監督管理責任,同時承擔轄區內由省和市環保部門監管企業的配合監督管理責任。

根據機構設置和職能分工,明確職責分工、檢查對象和檢點。(見附件1)

執法管理及現場檢查對象按照監管類型分為一般污染源企業、自然生態類、新改擴建設類、危險廢物類、核與輻射類等5大類,各類對象檢查職責分工如下:

一般污染源企業類檢查對象主要包括工業企業、第三產業、醫院、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污染源(核與輻射除外)。將檢查對象按照一般污染源企業類別劃分原則(方法),將一般污染源企業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一般污染源企業類別劃分原則(方法)及監管規定見附件2。

一般污染源現場監管職責分工,按照“誰收費、誰監管”、“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縣環保局依法對轄區內企業按規定頻次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督性監測。

自然生態類檢查對象主要包括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職責分工及頻次要求如下:

1.對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每季度至少檢查1次;

2.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每半年檢查不少于1次;

3.對國家、省級審批的改擴建生態項目每季度不少于1次現場檢查。

新改擴建項目類檢查對象主要包括環保部門審批未“三同時”驗收的所有新改擴建項目(包括建設期和試生產期,取消的除外)。監管責任分工及批次要求如下:

1.對國家和省級審批的所有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

2.對市級審批的所有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對縣本級審批的所有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檢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危險廢物類項目檢查對象主要包括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危險廢物經營企業。監管責任分工及頻次要求如下:

1.對轄區內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

2.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根據產生量及毒害程度,實施切合實際的檢查頻次。

核與輻射類項目檢查對象主要包括核技術利用單位、鈾礦及核工業企業和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監管責任分工及頻次要求如下:

1.對使用Ⅳ、V類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產單位每年現

場檢查不少于1次;

2.對使用Ⅲ類射線裝置單位每年現場檢查不少于1次;

3.協助市環保局開展現場檢查。

1.一般污染源企業檢點及要求

①現場檢查污染源企業,重點檢查被檢查單位的生產狀態、環評“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②應參照省環保廳匯編的《__省重點行業環境現場檢查指南》進行,每次檢查必須填寫《污染源現場監察記錄》。

③要按照環保部《關于加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數據在環境執法中應用的通知》(__文件要求,切實加強監察監測聯動,聯合開展監督性監測工作;監測機構應及時將超標排污信息向執法機構反饋。

④對重點減排項目,在現場檢查時,在檢查企業污染物排放的基層上,著重檢查企業總量排放情況。

⑤現場監察要有明確的監察結論,應依法依規提出擬處理意見和要求。

2.自然生態類項目檢點及要求

①按照.《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檢查自然保護區是否存在違法建設項目、工礦企業、人類活動情況。

②按照《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規定,檢查是否依法環評并獲得批復,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建設并正常運行,是否達標排放,是否滿足減排要求。

③應按照環保部編制的《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監察指南》和《畜禽養殖場(小區)環境監察工作指南》進行,每次必須填寫《自然生態類現場檢查記錄》。

3.新改擴建設類項目檢點及要求

①環評制度落實情況。檢查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手續辦理情況(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批復部門、時間及要求),重大變更履行環保手續情況。

②項目建設情況。環評批復及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情況;項目主體工程建設情況,生產工藝與環評審批情況,建設規模與批復規模情況,主體工程與環保設施同步建設情況;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落實情況;以新帶老項目的污染治理措施落實情況,區域替代任務的項目替代情況。

③項目試生產情況。申請試生產和試生產批復情況,試生產期間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

④項目驗收情況。申請驗收及驗收手續情況,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情況。

4.危險廢物類項目檢點及要求

①查經營許可。從事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是否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是否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開展經營活動。

②查規章制度。是否建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和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是否向環保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是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是否建立危險廢物處置臺帳。

③查轉移。查看危險廢物轉移是否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5.核與輻射類項目檢點及要求

①是否按照環保法規辦理有關許可手續。是否按照許可規定開展工作。是否依法辦理放射性同位素轉讓

、送貯、異地使用的審批或備案手續。是否建立放射性同位素臺賬和射線裝置臺賬并賬物相符。②是否建立輻射安全防護管理制度、輻射事故應急預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與定期檢查、維護等制度以及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否建立放射上作人員名冊和培訓、個人劑量和職業健康體檢檔案。是否按照規定制訂輻射環境監測計劃并實施。

③輻射安全與防護設施運行與管理情況。放射性工作場所分區管理情況。放射性物料、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和控制情況。個人輻射防護措施及緊急應急措施落實情況。放射性廢物(廢氣、廢液、固體廢物)的處理情況。

④環保部門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⑤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每次檢查必須編制檢查文件,并及時錄入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監管系統。

1.依法依程序檢查。執法檢查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環境現場執法監察職權,切實履行執法職責,并依照法定職權開展執法工作,必須有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兩人或兩人以上,并示證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2.規范執法文書。每次執法檢查必須制作現場檢查文書,所有執法文書要參照《關于印發<__省環境保護廳行政執法常用文書格式>的通知》執行;要進一步加強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的應用,對已建有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的環保部門,必須運用系統制作相關執法文書。所有文書必須建檔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轄區內環境監管“一執法對象一檔”數據信息庫。對檢查中發現企業涉嫌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還要按要求制作《調查詢問筆錄》或《現場檢查勘查筆錄》、采樣監測記錄、現場照片等相關證據材料。

3.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確保環境安全。

①對非法企業、國家明令取締的“十五小”企業、淘汰落后設備(生產線)、風險隱患突出且治理無望的企業,一律提請縣人民政府取締關閉;

②對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偽造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惡意違法行為的,采取責令停產整治、查封扣押、頂格處罰、按日計罰、上不封頂和移送公安機關對當事人拘留等措施,依法從嚴處理。

③對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越權審批但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對末批先建、邊建邊批的,一律停止建設或依法依規予以取締;環保設施和措施落實不到位擅自投產或運行的項目,一律限期整改。

④對拒不落實停產決定的,依法采取停水斷電、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

⑤對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⑥對歷史遺留廢渣和關閉企業遺留問題,環保部門要提請當地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決。

4.跟蹤落實整改。對所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環保部門做出環境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均要納入本級后督查案件實施管理,建立“誰檢查、誰跟蹤落實到位”的責任機制,按照《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辦法》有關要求跟蹤督辦,直至整改落實到位。對實施行政處罰的,要按時將處罰情況填報到環保部12369網站《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信息系統》,并及時向社會公開處罰信息和整改落實情況。同時要將查處的違法問題和處理情況作為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整體聯動。將執法計劃列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內容。我局將按照本計劃的要求,結合縣域實際認真施行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計劃,并按要求劃分環境監管網絡,逐一明確監管責任人。執法計劃報縣人民政府,并報上一級環保部門備案、向社會公開后實施。

(二)加強隊伍建設,強化組織保障。著重解決執法檢查人員、裝備、車輛、經費不足等問題,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爭取支持;同時要加強業務培訓與交流,通過舉辦培訓班、召開案情分析會等方式,提高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各級執法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環保系統“六項禁令”和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等廉政紀律,嚴格依法行政,公正公開公平執法,并接受執法對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的監督。

(三)加強協調配合,改進監管服務。搞好計劃執法與屬地監管責任的有機銜接,建立執法監管信息通報機制,縣環保局同一月內原則上不再對同一執法對象、同一事項實施檢查,避免重復檢查,多頭執法。環保部門對央企等重點企業檢查存在阻力或困難時,要及時向對當地政府或上級環保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