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代表履職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17 18: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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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縣人大常委會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工作,按照胡總書記提出的“三保一弘揚”要求,緊緊圍繞全縣工作大局,樹立“為發展大局服務、為人民群眾履職”思想觀念,堅持創新服務方式、工作理念、履職載體、自身建設,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積極努力。
一、堅持創新服務方式,強化大局意識。堅持縣委中心就是人大工作的重點,政務大事就是人大監督的要點,群眾利益就是人大關注的焦點的工作理念,按照“謀事貼近中心、選題關注民生、監督體現和諧、履職依靠代表”的工作要求,找準人大工作和服務大局的結合點,依法履行職能。通過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視察、專項調研等方式,加強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財政預算執行、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及“三農”工作等方面的監督;積極參與并服務經濟建設,人大常委會領導分別參與一個或多個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組建招商引資小分隊,常年開展招商、服務客商企業;為應對金融危機,組織代表深入企業調研,收集應對金融危機的措施16條,支持并督促縣政府協促金融部門增加信貸資金,推動科學發展。針對城鎮居民日常生活關注的水、電、氣等物價問題,縣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帶領有關人員進行視察調研,督促將罐裝液化氣價格每瓶103元降到市場價73元,讓人民群眾享受到實惠。據不完全統計,省、市、縣及鄉鎮人大代表領辦或創辦產業200多項,項目投資近億元,營造了代表主動創業的良好氛圍。
二、堅持創新工作理念,增強監督實效。按照“謀事貼近中心、選題關注民生、監督體現和諧、履職依靠代表”的工作思路,推動縣委、縣政府關于“工業強縣、生態立縣、和諧興縣”三大戰略的貫徹落實。繼續組織開展環保行活動,組織《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加大人居飲用水源環境保護力度,加快生態建設;聽取社會保險工作情況報告,跟蹤督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行政許可法》、《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執法檢查整改落實工作,就完善我縣低保工作進行調研,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開展對縣公安局為保持全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工作情況調研并視察全縣公安技防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組織省、市人大代表開展縣“三城”創建工作、縣生態工業園建設工作調研,提出要進一步對照考核指標做好省級文明縣城各項迎檢工作,研究制定生態園區科學目標規劃,并嚴格落實執行的建議意見;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情況調研視察,對人大常委會關于縣政府應對金融危機開展工作情況的審議意見整改落實進行跟蹤問效;進一步改進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工作和執法檢查、專題視察、專項調研的方式,探索實行對“一府兩院”工作報告的評議(滿意度測評)制度和定期督辦審議意見辦理落實制度,建立審議意見的督辦臺帳,督促“一府兩院”建立健全研究處理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工作制度,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堅持創新履職載體,改進代表工作。不斷完善代表活動機制,規范和創新代表活動形式,密切縣人大常委會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與選民的聯系,進一步促進代表活動的制度化、規范化。以縱深推進代表“履職績效”主題活動為抓手,認真開展“代表進社區、進企業、進農家”活動,不斷拓寬代表知政、議政渠道。不斷創新代表履職載體,健全履職服務網絡,拓寬代表履職渠道,豐富小組活動內容,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建立健全代表意見、建議工作臺帳,完善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督查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落實機制,為代表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創造有利條件。籌建縣人大信息網,開通反映民意的“直通快車”,推行代表與選民之間“結對子”。先后有銅鼓縣、上高縣、修水縣、江蘇省阜寧縣代表團等人大到我縣學習考察鄉鎮人大規范化建設和服務代表網絡建設。據統計,2009年共收集應對金融危機建議16條,支持政府協促金融部門增加信貸資金1.4億元,反映社情民意56條,為民辦實事34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群眾來信來訪22件,接待來訪群眾45人(次),化解各種矛盾糾紛120起,有效消除了社會不和諧因素。
四、堅持創新自身建設,提升機關效能。牢牢把握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根本原則,認真研究新情況、新需求,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先后制訂了《縣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各工委(辦)聯系鄉鎮(場)人大工作制度》、《縣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提高審議與辦理質量的暫行辦法》、《縣人大常委會關于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暫行辦法》、《關于規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及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工作程序的規定》等制度,做到以規制行,照章辦事,依法履職。以開展機關效能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作風,崇尚“簡單工作”、“簡單生活”、“簡單做人”,機關各項工作力求做到“精、實、新”。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和諧型、廉潔型”的“五型”機關活動,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執行力、創造力和操作力,自覺克服“船到碼頭車到站”、“得過且過”、“無所作為”的消極思想,不斷更新觀念,推動人大工作上新臺階。
篇2
一、海安開展法人履職評估工作情況
(一)開展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動因
1、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存在盲區。海安縣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工作從2008年2月份開始,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機構編制責任審核主要是針對各區鎮、部門的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部門(區鎮)職能的執行情況。并未涵蓋到絕大部分事業單位的職能履行情況。
2、事業單位管理缺乏有效載體。目前對事業單位進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設立審批階段,后續管理措施相對薄弱。不少事業單位依法登記后,拿到法人證書就萬事大吉,該變動的登記事項不主動申請變更,登記數據的準確性得不到保障。事業單位實際運行的狀況更是難以掌握,少數單位不能按照宗旨和業務范圍正常開展工作,單位之間職責交叉、推諉扯皮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僅靠年檢報告根本不能準確了解情況。因此,機構編制部門迫切需要一個有效載體來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
3、懲處措施沒有威懾力。雖然對事業單位違反《條例》規定的處罰手段有“警告并通報其舉辦單位”、“暫扣《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撤銷登記并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實際中動真碰硬執行起來有難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處罰工作流于形式。
(二)開展履職評估的基本做法
1、確定評估對象和內容。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確定第一批評估對象,涵蓋各種不同單位類別和經費管理類型的事業單位,既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又與民生休戚相關。為引導事業單位正確履行職能,海安縣著重從按職能職責和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情況、遵守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情況、遵守事業單位法人相關規定情況三個方面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2、實施履職評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傳發動。將《實施方案》和評估通知及時發給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二是單位自評。事業單位接到評估通知后,按要求準備好各類文件資料并形成自評報告。三是召開進點會。與會人員包括:評估組工作人員,舉辦單位的分管負責人,被評估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無內設機構的事業單位全體干部均應參加。會上先由評估組負責人作動員講話并通報履職評估實施方案,再由被評估單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職自評報告。四是廣泛收集情況。開展履職測評。評估會議結束后,被評估單位與會人員按要求填寫《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測評表》,表格當場收回;對主管部門領導、單位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及相關服務對象代表進行個別座談;發放《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調查問卷》,了解各方面情況;查閱相關臺賬資料。五是形成報告并反饋。認真分析履職評估情況,形成事業單位法人評估報告。及時向被評估單位反饋評估情況,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3、評估結果的運用。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被評估單位履職等次,并合理運用評估結果。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進行通報表彰。對不合格的單位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對其進行機構編制調整,直至撤銷法人登記。
二、履職評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開展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情況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強了事業單位公共管理服務水平。開展履職評估,對事業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有利于引導事業單位自覺增強法治理念和履職意識,規范自身行為,不斷提高依法履職、高效服務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機構編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檢驗了事業單位是否有機整合了內部資源,是否最大程度激發了各要素的創造活力,是否有效產生了單位的綜合效能,為科學調整事業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切實管住、管好、管活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開展履職評估,有效遏制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拉贊助的現象。一些單位減少了辦事審批環節,簡化了辦事程序。企業、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同時,因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業務性強,在具體的評估工作中,面臨著突出問題:
(一)少數事業單位無法依法運行。主管部門的牽制使部分事業單位不能獨立對外開展社會活動,主管部門長期習慣將下屬事業單位按其內設機構進行管理,擔心事業單位成為獨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控制權,一些事業單位長期依附于主管部門,人、財、物不獨立,根本不具備成為法人的資格;雖然目前市場經濟已經深入到各個階層,但是一些事業單位仍然存在著靠主管部門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計劃開展工作的不正常現象,造成這些事業單位參與市場競爭、走向社會化的意識十分淡薄;個別法人單位無視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無視機構編制部門界定的職責和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見利就上,無利就讓,不能嚴格按照職責范圍開展工作;有的單位成立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職能逐漸萎縮,長期“有崗無為”,不能發揮作用。
(二)兼職現象影響履職。部分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機構編制及登記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能的能力較低。對機構編制部門開展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準備,應付了事,影響了評估工作的有效開展。在評估工作中我們還發現,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職情況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兼職范圍廣,兼職時間長,兼職人數多,而且這種發展趨勢還有繼續蔓延擴大之勢。一些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員兼任,有的由舉辦單位領導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個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撲在事業上,這樣勢必會不能正常履職,影響事業單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評估主體過于單一。當前履職評估工作,考慮到起步階段工作難度較大,故對自身力量倚重較多,其他力量在評估工作中總體而言分量不足、權重偏低。此舉固然有利于迅速打開工作局面,但長此以往,將導致舉辦單位、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實現評估主體多元化的目標。
(四)評估指標操作性不強。實踐中,我們發現:不論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參評的社會方方面面代表,均對所評估的事業單位了解不多,特別是對一些機構編制、登記管理方面的業務性較強的問題,更是一頭霧水。盡管我們采取了提供自評報告、詳細介紹情況等辦法,但憑印象打分、憑感覺打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評估的準確性。評估過程中,如何突出重點、抓住要害,精簡指標體系,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
(五)評估結果運用范圍有限。目前我們對評估結果的應用,形式還比較單一,局限性較大,運用范圍很有限。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主導性和權威性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工作的實效性。
三、提升履職評估效果的對策措施
(一)積極宣傳,增強對評估工作的重視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營造有利于此項工作開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積極向主要領導匯報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開展情況,爭取領導重視,把評估結果納入事業單位年終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做到開會不忘討論、下基層不忘檢查、平時不忘過問,使部門負責人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時刻繃緊職能履行這根弦,變被動接受檢查為主動關注職能履行工作。
(二)科學設置,提升評估工作準確性。一是注重評估內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單純的機構編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來科學設置指標,準確反映事業單位規定職能的履行情況,綜合考慮履行職能的績效和社會滿意度。通過目標明確的評估內容,引導事業單位增強公共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發展環境。二是注重評估過程的連貫性。要注意日常評估和年終評估相結合,特別要結合事業單位年檢工作,全面掌握相關情況。評估工作不僅要通過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職情況,而且要通過年終綜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時間內的履職績效。日常評估重在平時表現,并逐漸積累形成整體印象,為年底評估提供詳細的基礎資料,從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評估走過場的可能,更準確地評估法人履職情況。三是注重評估指標的可操作性。對不同層次或不同類型的評估對象的評價,指標應不同對待。在這個前提下,評價指標要細分為“個性指標”和“共同指標”、“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要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和職責,設置一些詳細的指標,每項指標應有具體和詳細的說明,以增強參評人員對評估指標的理解度。
(三)加強聯動,拓寬評估工作渠道。實施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評估,必須堅持多部門聯動。建立健全由編辦牽頭、財政、審計、人社等部門參與的工作責任機制。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作出實效,各部門之間要主動溝通信息,健全工作網絡,整合相關資源,合理調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運轉協調的整體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評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層面邀請人員參加評估。在具體評估工作中,不應局限于被評估單位內部,應擴大到其管理或服務對象和關聯單位,聽取了解相關單位及群眾的反應和評價,同時,還要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從各個層面反映事業單位的履職情況和社會反響,增強評估的真實性和說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機制。為暢通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渠道,擴大社會監督范圍,強化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嚴肅性,要建立健全“簡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機制,擴大“12310”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信箱的知曉面,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群眾及輿論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職工作始終在有效的監督下正確行使。特別是推行政務公開活動,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構建履職評估工作信息網絡。從黨政群機關和社會各界熱心關注機構編制工作的監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任特約監督員,聘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后視情況續聘。對監督員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加強業務培訓,對工作成績突出,實績較為明顯的監督員,進行表彰獎勵;對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由機構編制部門及時予以解聘。
(四)固本強基,提升評估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強履職評估隊伍建設。要把那些事業心強、有責任感和進取精神的同志,選拔到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上來。通過學習交流和考試,做到持證上崗,并加強考核和獎罰。另一方面,增強評估對象依法履職能力。開展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精選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通過學習不斷增強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市場風險防范意識,自覺規范事業單位的行為,維護合法權益,提高的管理水平。
篇3
一是理順完善了區級監管體制。成立了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分管副區長任副主任,工商、質監、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24個部門和全區12個鎮辦為成員的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核定為正科級行政單位,編制6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同時,下發了張店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區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從而建立了層級明晰、職責明確的區級監管體系。
二是充實強化了鎮辦監管職能。在鎮、街道辦事處安監站加掛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站牌子,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各鎮辦安監站長兼任,負責組織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監管部門實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報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員的培訓和使用等工作。同時,為解決好食品經營企業點多面廣,監管部門執法力量缺乏的問題,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協管員,充實到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問題隱患排查和信息報送等工作,并配套出臺了《張店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管理考核辦法(試行)》,進一步提高了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設了村、企監督觸角。在各村(居)、企業聘請具備食品安全工作經驗、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群眾基礎的同志,兼任村(居)、企業食品安全信息員,主要負責本村(居)、企業的食品安全情況收集、信息報送及情況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張店區食品安全信息員隊伍已達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蓋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饋隊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發揮了重要的輔助作用。
(淄博市張店區編辦 E:CWK)
鄒平縣“三個強化”助推食品安全監管履職檢查
一是強化學習,切實領會精神。縣編辦、監察局、食安辦組織有關人員集中學習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研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三定”規定,梳理出各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具體職責,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工作有關要求。
二是強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縣編辦、監察局、食安辦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檢查方案,明晰檢點。以單位自查,查找部門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以社會調查,了解公眾對食品安全的評價意見;以實地檢查,深化各項治理整頓,解決突出問題,完善體制機制,共同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三是強化落實,建立長效機制。在完善縣級聯席會議協調機構的基礎上,健立健全縣、鎮(辦)、村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組織,進一步理清監管職責,細化部門責任,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向農村延伸。同時,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全縣科學發展綜合考核體系,對各監管部門工作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切實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格局。
(鄒平縣編辦 曲慶光 E:LDQ)
莘縣認真開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專項檢查
莘縣編辦會同縣監察局、縣政府食安辦組成了聯合檢查組,對全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履職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此次專項檢查,分單位自查、社會調查、資料分析、實地檢查等階段逐步展開。縣農業、衛生、商務、工商、食品藥品監督、質監等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逐項梳理分析2010年以來落實“三定”規定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情況、相關措施和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報告。聯合檢查組通過走訪監管對象、訪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開展社會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并結合各單位上報的職責和履職情況自查報告,分析各單位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社會對其具體的評價,明確了工作的重點。實地檢查階段,通過聽取各部門的履行職責情況介紹、核查有關文件資料、查驗群眾反映問題和食品安全事件處置情況,進一步了解各部門履職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最后,聯合檢查組形成書面反饋意見,上報政府主要負責人,并要求各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以這次檢查為契機,縣農業、衛生、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形成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實現食品安全的全程監管,逐漸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格局。
(莘縣編辦 E:LDQ)
日照市東港區對17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履職檢查
近日,日照市東港區編辦牽頭區監察局和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開展對全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檢查。這次履職情況檢查一改過去聽取匯報,查看資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規檢查的基礎上走訪監管對象20余個(家)、訪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0余人、開展社會調查問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視角、客觀地檢查了各部門的履職情況。通過檢查發現目前我區存在著監管力量缺乏與經費不足;法規政策不完善;部分職能分散交叉,權責不清;個別執法人員執法不嚴;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等一系列問題。各鎮、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監管行為缺少具體的監管文件規定,容易出現大包大攬,過度作為,出現監管錯位、空位,不利于工作開展。針對檢查梳理出的問題,東港區編召集主任辦公會進行了專門研究,提出問題解決意見及辦法,并把問題反饋到各鎮、街道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列出整改時間表,由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整改落實。
通過科學地進行履職檢查,一方面及時調整部門間職能界定不清、職能監管空白等問題,另一方面,通過強化履職監管,促使各部門準確履行職責,切實管好管住該管的事。(時桂英 E:WT)
昌邑市編辦扎實開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檢查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從市編辦、監察局、食安辦抽調6名同志組成聯合檢查組,召開檢查組成員和擁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單位的分管領導培訓會,學習省、市檢查精神,熟悉監管職責,為更好地開展檢查打下堅實基礎。針對部門和鎮(街道)職責的不同,分別研究制定了11大項、22小項檢查指標。
二是明確檢查步驟。首先是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在食品安全監管履行職責方面開展的工作、取得的實效、存在的問題、意見建議等匯報。重點了解部門(單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過程中,是否存在職責不清、職責交叉、監管空白等方面的問題。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科室人員進行座談,了解在具體監管過程中有沒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問題,重點了解在履職過程中的難點。從部門(單位)提供的監管對象名單中隨機抽取2-3個單位,進行走訪。再者是通過查看單位年度總結、科室總結、有關監管材料等,檢查部門(單位)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是否全部落實到相關職能科室。對照檢查指標,查看是否成立領導小組、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
三是廣泛征求意見。從本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分別選擇10名代表、委員進行走訪,傾聽他們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建議。重點走訪提出建議、提案的委員,了解建議、提案的答復情況。在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監管對象時一并進行社會調查。本次檢查共發放社會調查問卷75份。
四是做好情況反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提出的意見、建議整理匯總,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后反饋給有關部門(單位),要求限期進行整改,同時安排專人跟蹤督查整改的情況,確保整改落到實處。
(昌邑市編辦 E:ZY)
濟陽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獲得肯定
篇4
年1月,我當選________市第____屆人大常委會委員,____年____月因工作調整到____區人民政府任職,按相關規定免去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近兩年來,我不忘使命,牢記人民的重托,積極履行代表職責,在真實反映社情民意,積極參與地方國家事務管理,切實為民辦實事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下面我將近兩年的履職情況匯報如下:
一、不斷加強學習,抓好能力提升。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職,我積極參加市里組織的各類學習活動,深刻學習領會黨的十精神和重要講話精神,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保持較強的道德水準,工作上能廉潔奉公,嚴格要求自己。精研細讀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大量翻閱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和人大相關的報刊雜志,提升了自身的綜合素質,增強了依法履職的責任感、使命感,提高了群眾意識、權力意識、法制意識、服務意識、代表意識、監督意識,為履行好代表職責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積極參加活動,認真履行職權。作為一名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代表,我積極參加每年的市人代會和市人大常委會,認真審議市人大常委會、“一府兩院”和市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報告,投好“神圣的一票”,閉會期間我參加的活動有:每兩個月一次的市人大常委會以及市人大各專委會安排的工作匯報座談會、專題調研、專題詢問、視察活動、執法檢查、學習培訓、監督評議等計26次,內容涉及省安全生產條例落實、閩侯縣安置房建設與回遷、地方稅收保障、社區矯正、殘疾人權益保護、、供水管理、校安工程、車輛和駕駛人管理等多項關系民生的問題,并切實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在依法履職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發言有質量,建議有份量。
篇5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年度監督計劃,今年3月以來,全省人大上下聯動,深化對法院、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情況的監督。省人大常委會對此十分重視,召開視頻會議進行專題部署,常委會各位副主任分別帶隊到各市進行專項檢查,推動了司法監督的深入開展。內務司法委員會認真擬定工作方案,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地公檢法司機關和相關部門的情況介紹,征求人大代表、律師和基層群眾的意見,了解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的反映,實地察看執法辦案場所,及時將調研情況以口頭和書面形式逐個向公檢法司機關作了反饋。各市、縣(市、區)人大根據統一部署,扎實開展了各具特點的深化司法監督工作。全省公檢法司機關周密部署,落實措施,自查自糾,務實推進,積極配合人大監督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今年深化司法監督工作的主要特點
(一)把握了指導思想的一貫性。本屆以來,省人大對公檢法司機關陸續開展了修改后的刑訴法執行情況的監督、規范執法公正司法情況的監督。今年,根據省委、省人大主要領導的要求,對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情況深化監督。在連續三年的專項監督中,每年確定一個主題,循序漸進,由淺入深,全面促進我省的司(執)法工作更加規范公正,把握了司法監督指導思想的一貫性,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對公檢法司機關的要求和期待。
(二)把握了工作推動的協同性。全省人大系統和公檢法司機關對深化司法監督工作協調聯動,配合默契。省人大內司委深入多地開展調研,先后召開三次全省人大內司工作座談會進行專題研究,并通過實地檢查、工作簡報等形式,指導各地把握節奏,協同推進。省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廳、司法廳分別運用案件評查、專項督察、執法考評等方式,指導各地開展自查自糾,邊查邊改。與此同時,各市、縣(市、區)制定方案,深入推進,在貫徹省人大部署要求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多措并舉。杭州市將深化司法監督與反貪反瀆、經濟犯罪偵查等專項監督工作相結合;寧波、舟山市與法官、檢察官履職評議工作相結合;溫州市突出立案和執行兩個重點問題、金華市突出主要業務部門和基層庭隊所兩個重點對象開展監督;湖州市專門組織了關注公正司法、代表一線視察活動;嘉興、衢州市深入市縣司(執)法基層單位逐個聽取意見;紹興、麗水市列出問題清單進行“健康體檢”;臺州市早謀劃早部署,嚴格督促自查自糾工作。各市人大工作各具特色,效果逐步顯現。
(三)把握了深化監督的創新性。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各級人大以發現問題、梳理問題、指出問題、督促整改問題為重點,深入推進司法監督工作。情況反饋后,公檢法司機關普遍認為,指出的問題實事求是,客觀實在,對推進公檢法司機關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表示認真整改。二是改進調研方式。既有面對面聽取公檢法司機關的匯報,又有背靠背征求紀委、政法委、等部門的意見;既直接聽取律師、基層干部群眾、企業家代表的意見建議,又深入實地了解監獄服刑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看守所羈押人員的反映,獲取了大量第一手資料,增加了調研的實效性。三是把握關鍵環節。在調研的基礎上,內司委分別上門召開座談會,向公檢法司機關主要領導當面反饋調研情況,對成績充分肯定,對問題直接指出,意見建議實實在在。公檢法司機關向常委會的專項報告,不講常規工作,而是就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向常委會作報告,隨后進行滿意度測評,目的在于進一步促進整改。
(四)把握了代表參與的廣泛性。全省人大在深化司法監督工作中,注重發揮省、市、縣三級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廣泛征求代表意見建議,積極邀請代表參與調研活動。省人大內司委在代表履職平臺上向省人大代表發函征求意見,并對征集到的意見進行認真梳理和吸收。每次調研活動,都邀請當地三級人大代表參加座談會,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廣大代表對深化司法監督工作也給予了大力支持,有的省人大代表全程參與了省人大內司委在當地組織的調研活動。
(五)把握了問題整改的實效性。省人大內司委向省公檢法司機關反饋意見后,省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即認真研究,有的當場作出分工,有的專門召開黨委會和全省電視電話會,研究整改舉措,分解落實任務。反饋至今不到2個月,整改工作初見成效,對一些能夠整改的問題立即進行了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也落實了責任,列出了計劃。深化司法監督工作開展以來,省法院、省檢察院聯合出臺了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七條規定;省法院開展了千名律師民主測評活動,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依法保障律師執業的措施意見》;省檢察院圍繞涉案款物清理、律師會見制度落實等重點問題,對11個市檢察院和20個縣級檢察院進行了專項督察;省公安廳修訂完善了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實施辦法;省司法廳會同公檢法出臺了《關于社區服刑人員收監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等。
二、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的基本情況
(一)主要成效
調研中,各方對近年來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
1.隊伍素質有提升。公檢法司機關重視加強對司(執)法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和教育引導,不斷提高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通過“三嚴三實”等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司(執)法工作人員強化紀律意識,積極踐行司(執)法為民宗旨。加強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司(執)法工作人員嚴守鐵規禁令,切實改進作風,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2.制度建設有深化。公檢法司機關重視制度建設,努力把司(執)法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切實規范司(執)法行為。結合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法院系統探索建立科學量化的案件質量監管機制,針對辦案涉及的各個環節,自動生成辦案數據 “體檢表”,運用大數據分析辦案中可能存在的問題。檢察機關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積極推廣客觀性證據審查模式,轉變司法工作人員辦案方式,規范辦案行為。公安機關圍繞“又好又多”執法辦案體系,以執法規范化工作為抓手,規范執法行為。司法行政機關及時出善有關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和罪犯獎懲考核辦法等規章制度,指導執法實踐。
3.司(執)法公開有推進。省法院高度重視“陽光司法”,連續幾年請第三方機構對全省各級法院司法公開工作進行評估,并公布結果。在中國社科院2015年中國司法透明指數評估中,浙江省高院、寧波市中院、寧波海事法院均列全國高級法院、中級法院和海事法院榜首。檢察機關著力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檢察”機制,推進互聯網上案件流程信息公開、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等機制,邀請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推動檢務公開。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推行警務公開、獄務公開,開發執法辦案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方便群眾及時了解執法辦案信息。
4.司(執)法保障有加強。公檢法司機關通過加強硬件設施和信息化基礎設施的建設,強化司(執)法保障,規范司(執)法行為。法院系統扎實推進“浙江法院互聯網+審判”改革項目,“點對點”網上查控財產執行機制、網上司法拍賣機制、數字化法庭改革等多項措施,已經運行。檢察機關加強辦案工作區建設,完善同步錄音錄像設施,用技術手段規范自偵工作。公安機關大力推進辦案功能區建設,不斷規范辦案區的設置、管理、使用。司法行政機關全面深化智能化現代文明監獄建設,對監管區域、執法崗位的視頻監控實現了全覆蓋,同時積極推進縣級社區矯正指揮中心和執法大隊建設,不斷完善監管教育幫扶體系。
(二)主要問題
調研中,各方也反映了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在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省人大內司委針對公檢法司的具體情況,分別作了梳理,經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已當面作了反饋。歸納來看,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司(執)法理念有待進一步端正。一些基層司(執)法工作人員仍然存在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護、重辦案輕規范、重口供輕其他證據的問題,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司(執)法理念還需要進一步轉變。少數司(執)法工作人員為民服務意識還不夠強,工作不夠細致,作風不夠深入,律己不夠嚴格,影響群眾對司法公正的認識與認同。少數司(執)法工作人員執法不夠嚴格,程序不夠規范,簡單就案辦案,辦案社會效果不佳。
2.嚴格、規范司(執)法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有的公安辦案人員調查取證不夠細致,證據收集保存不夠全面規范,有的基層公安機關辦案工作區使用不夠規范,有的對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還不夠到位。公安協輔警人員數量眾多,素質參差不齊,問題反映較多,影響了公安整體形象。看守所對入所羈押人員以健康為由拒絕收押的情況依然存在,有關方面對此反映強烈。二是有的基層檢察人員在辦理自偵案件時,沒有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常的休息時間,同步錄音錄像規定的執行還不夠嚴格,職務犯罪案件律師會見難的問題反映也較多。三是有的法院立案登記標準的執行不夠統一,立案難現象依舊存在。民事執行工作意見反映比較集中,法院的案件執結率與群眾的實際感受相差較大。四是有的基層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理念還有待進一步轉變,社區矯正工作措施手段還較為單一。此外,基層對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考核工作反映也比較多,有的為了完成考核任務,忽視執法過程的規范,影響執法質量。
3.廉潔司(執)法的標準有待進一步提高。公檢法司機關經過多年努力,采取多種措施強化管理,加強廉政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調研中大家也提出,公檢法司機關隊伍龐大,管理難度大,面對日益復雜的社會環境,廉政風險也不容忽視,少數司(執)法工作人員身份意識欠缺,與當事人交往過密,辦理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的情況依然存在,有一定數量的司(執)法工作人員因違法違紀受到刑事和行政處分。據省檢察院提供的數據,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查處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163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62人,瀆職侵權犯罪101人。公檢法司機關內部也各自立案查處了一定數量的違法違紀案件,涉及、失職瀆職、違反工作紀律、違公德等幾個方面。
三、進一步推進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的意見建議
(一)進一步提升隊伍素質。規范和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追求。要切實加強隊伍教育管理,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法治的隊伍。一是提升思想理念。要繼續深入學習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繼續深化“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提升隊伍的政治思想素質、法治理念和宗旨意識。二是提升司(執)法能力。要繼續加強法律和業務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水平,轉變執法理念,提高辦案能力,要切實加強對下指導,認真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和新類型案件,提高解決疑難復雜問題的能力,加強人才梯次配備,促進隊伍良性發展。三是提升職業道德。要加強教育引導,樹立法律信仰,增強職業榮譽感。要從嚴管理隊伍,牢固樹立底線和紅線思維,嚴格防止與當事人、律師的非正常接觸,嚴格約束業外活動,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要認真剖析違法違紀案例,舉一反三,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隊伍。
(二)進一步強化制度落實。通過多年的努力,公檢法司機關各項工作的制度日趨完善,關鍵還是要狠抓落實。一是加強制度學習,要通過學習讓每個人對各項制度了然于胸、內化于心。二是規范制度落實,要切實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同一事項要盡量統一做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執行異化。三是強化落實責任,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制,執行不力的要嚴肅追究,以切實強化制度執行力。四是強化監督推動,要通過內外部監督機制,切實推進制度落實。
(三)進一步深化監督管理。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結合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推動體制機制完善,提高工作實效。嚴格落實司(執)法責任制和內外部人員干預執法辦案登記報告等制度,加強監督制約,高標準嚴要求,切實規范司(執)法權力的配置和運行。一是要完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上對下的監督管理,落實后置環節對前置環節的監督制約,實現司(執)法的全過程留痕。要認真研究考核評估工作,科學設定考核內容,消除消極因素,發揮積極作用。二是要完善公檢法司機關之間相互監督制約機制,按照刑訴法規定要求,建立健全相互間科學的配合和制約機制。三是要進一步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敢于監督更要善于監督。四是要健全制度、暢通渠道,自覺接受外部監督。
(四)進一步完善工作保障。要通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執業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深化信息化建設,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切實提高執法辦案質量和水平。積極穩妥推行員額制改革,切實防止骨干人才流失,穩定隊伍,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關心關愛隊伍,提高待遇,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切實增強隊伍凝聚力,做到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進一步加大對公檢法司機關工作的正面宣傳,讓公眾了解、理解、支持公檢法司機關工作。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大力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為公檢法司機關的工作營造良好的外部司(執)法環境。
篇6
一、科技研發機構要不要進行登記
隨著海安縣科技創新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不斷深入,海安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與全國多家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開展交流合作,先后成立了6家以國有資產舉辦的科技研發機構,其中,高新區1家:海安南京大學高新技術研究院;開發區5家:海安上海交通大學智能裝備研究院 、海安蘇州大學先進機器人研究院、海安常州大學高新技術研發中心、海安中科智能制造與信息感知應用研發中心、海安北京機電研究所鍛壓產業研發中心。這些科技研發機構均由區管委會與相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簽訂了合作協議,明確了合作雙方的主要內容和目標任務。另外,從改革和發展的角度來看,此類研發機構還有不斷增多的趨勢。那么,關于新成立的科研機構要不要進行法人登記呢?我們認為依法依規實行法人登記是必須的,主要理由有:
首先,機構進行法人登記管理是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的需要。《憲法》規定了我國是單一制國家。從法理上講,任何單一制的國家都只能建立統一的法人制度。只有進行全國統一的登記管理,才能更好地維護國家法人登記管理體系的完整性與統一性。
其次,機構進行法人登記管理是新形勢下科研機構自我發展的要求。只有進行登記法人管理,頒發全國統一的《證書》,才能使科研機構取得不受地域限制的、持久的合法憑證,充分發揮其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為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創造條件。
再次,機構進行法人登記管理,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科研機構的發展變化,為國家有關部門更好地制定其發展規劃和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實行科學的宏觀調控,保證其發展與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最后,機構只有進行法人登記管理,才能做到登記管理范圍一致、登記管理內容一致、登記管理程序一致、登記管理標準一致。而這些,都是實現登記管理目的、提高登記管理水平的最基本要求。可以想象,如果各地在登記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標準等方面都自行決定、各行其事、相互不同,長此以往,勢必帶來難以預料的問題。
二、由誰登記
從目前實施機構法人登記的管理機關和登記類別來看,機實施法人登記主要有企業法人登記、個體工商登記、社團登記、民辦非企業登記、事業單位登記等形式,那么科技研發機構該由誰來實施法人登記呢?經過對相關法規條例研究學習和分析對比,我們認為實施個體工商登記、社團登記、民辦非企業登記完全不符合登記條件,實施企業法人登記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局限性,主要表現在:一是合作協議明確了研發機構具有公益屬性,實施企業法人登記不能完整體現屬性要求;二是高校院所和地方政府作為舉辦主體,高校院所負責人擔任企業性質的研發機構法定代表人,不符合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經商辦企的規定要求;三是機構名稱核準不能符合企業登記規定,研發機構名稱一般為某某研發中心或某某研究院,企業登記必須冠以某某有限公司名稱,對此,合作的高校院所是不予接受的。為此,我們認為研發機構只有實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這一形式較為妥帖。主要理由是:
(一)從事業單位登記條件來看,高校院所和地方政府合作舉辦的科技研發機構是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經批準設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經費來源,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些條件都具備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條件。
(二)從區鎮政府角度看,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有利于助推區域產業發展。科技研發機構依托科技院校的技術及行業資源優勢,研發、孵化和帶動科技主導產業的轉型升級和品牌建設,為海安縣產業發展及經濟增長做出貢獻。研發機構作為事業法人登記體現社會公益性,也利于政府主導。
(三)從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角度看,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有利于提升機構地位。研發機構設立登記可以取得與公辦事業單位的同等地位,以事業單位名義開展研發活動,可以提高社會公信力。相關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也把合作成立的研發機構實施事業法人登記,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必備條件之一。
(四)從研發機構自身發展看,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有利于享受優惠政策。實施事業法人登記的研發機構,在某些領域可以享有事業單位同等的優惠政策和社會資源,享受與公辦事業單位相同的土地使用、收費、稅收、社保、人才引進、職稱評定等優惠政策。
三、如何實施事業法人登記
研發機構實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首先遇到的一個難題是機構由誰批準成立,從縣級層面看,研發機構不同于縣委、縣政府或機構編制部門批準成立的單位,那么,何部門或何單位下發的批復文件才能作為其登記設立的依據呢?通過法規條例學習和周邊地區調研,縣編辦把區鎮管委會和政府批復成立文件作為登記的依據文件。同時,縣編辦還根據省編辦、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全省科研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審批的通知》(蘇編辦發〔2014〕14號)文件要求,由縣科技局對研發機構各方面情況進行評估,確定該機構是否具備建立研發中心的條件,作為登記局能否進行法人登記的重要參考。另外,針對此類機構設立的特殊性,還因地制宜開展了一些重點做法:
(一)加大力度開展實地核查。為保證新形勢下研發機構依法規范設立登記,我們加大實地核查力度,組織牽頭財政、審計等部門聯合對研發機構是否符合登記條件、是否有穩定場所、是否有經費來源和開辦資金、是否有獨立的財務賬戶、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否配備相應的從業人員、相關資質(執業許可)是否有效、業務范圍是否符合審批部門職能界定范圍等方面進行了檢查。對實地核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指導,要求其及時整改規范,確保符合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的條件。
(二)嚴格完善登記資料。指導研發機構嚴格按照登記事項和登記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完善相關資料。針對此類機構的特殊性,在單位名稱的確定、宗旨和業務范圍和法定代表人情況等方面都進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名稱嚴格規定由“字號+所屬行業+機構形式”構成。宗旨和業務范圍由開發區(高新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登記局把關后由兩區發文確定。同時,向相關高校院所下發書面征詢函,對法定代表人的實際工作單位、人員簡歷等各方面情況進行詳細了解,并要求舉辦單位出具正式的任職文件。
(三)注重強化宣傳指導。機構實施登記后,向機構負責人進一步宣傳了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政策法規,對研發機構設立后貫徹執行《條例》、開展業務活動、檔案管理等工作進行了指導。同時,通過年度報告公示、現場核查、履職評估等多種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對單位加強現場指導,加大研發機構登記工作指導密度,確保研發機構按照核定的宗旨與業務范圍抓緊開展業務工作,切實為海安轉型升級及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四、登記后如何監管
研發機構實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機構運行也有一些制約,登記管理機關監管的難度大大增加,主要表現在:1.監管缺乏有力抓手。科技研發機構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后,登記管理部門對其業務范圍、開辦資金、資產損益和人員結構等重要事項,無法實施科學有效的監管,監管缺乏有力的抓手。2.法律責任難以掌控。科研機構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后,法定代表人大多是高校或科研機構(總部)的負責人,如果其自身產生合同或經濟糾紛等責任,登記管理機關難以管控,存在一定的法律責任隱患。3.實際運行受到影響。實施事業法人登記的研發機構,在工程建設、招投標、科研設備、集中采購、固定資產財政監管等方面都必須按照行政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來執行,影響了科研機構的運行效率和發展活力。對此,我們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加大研發機構登記監管力度,主要做法有:
1.加強部門監管,由單一監管向聯合監管轉變。要使這些研發機構運行既富有活力,又合規范,必須對它們的運行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管。努力形成部門協同監管、行業約束、社會監督和主體自律相結合的監管新格局。我們組織財政、審計、物價、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對6家已經設立的科研機構,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實地核查,對核查發現問題的單位,及時跟蹤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到位的,撤銷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在事業單位活動和運行的重要環節,加強對法人資格的監督,形成工作合力。
2.加科學評價,由指標評價向信用評價轉變。通過科學確定評定內容,規范評定程序,對研發機構信用等級作出公平公正的評價。充分利用好事業單位年度報告工作這一有效的監督手段,對研發機構開展業務活動、經營服務、社會效能、誠信程度、人民群眾評價程度以及社會的公認程度進行綜合評價。通過多種指標,建立研發機構登記管理誠信檔案,確定其登記管理誠信等級,促使它們更好地為經濟發展服務。
3.加強實地核查,由注重登記向注重管理轉變。將日常登記、年度報告手續的辦理與實地檢查相結合,加強對研發機構登記事項的實質性核查。建立重大問題發現機制,針對重要問題,加強實地核查。明確核查范圍、核查內容和核查步驟,對在實地核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整改,確保核查取得實效。
4.加強履職評估,由靜態管理向動態調控轉變。開展研發機構法人履職評估,通過召開進點會議、開展履職測評、廣泛收集情況、調閱相關資料等重點環節,綜合各方面情況,形成評估對象履職評估報告,確定其履職等次,并運用評估結果。以此加強對研發機構的動態監管,提高法人履職能力,增強機構活力。
篇7
提升提案辦理質效
政協XX縣委員會
提案工作是政協的重頭戲。近年來,XX縣政協將提案作為推動政協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提案工作“三個轉變”,不斷探索提案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一、多措并舉,撰寫提案由重數量向重質量轉變
如何抓提案工作?新一屆政協對前幾屆的提案進行了樣本分析,得到的結論是,整體情況良好,件數每年比較穩定,但精品力作呈現遞減的趨勢。其原因主要是少數委員不想寫、不會寫、寫不準。為改變這種局面,新一屆政協推出一套“組合拳”:一是開展提案寫作系統訓練,幫助委員解決“如何寫”的問題。即,提案委集中授課,系統培訓;老委員“傳幫帶”,以界別委員組為單位,“二老加一新”編成提案單元,以老帶新;開展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互幫互學活動,相互借重,合力提升。二是提供豐富素材,幫助委員解決“寫什么”的問題。提案委認真研讀每年全國經濟工作會議,省、市經濟工作會議報告,結合縣委經濟工作會議報告、縣政府工作報告、各單位年終總結報告、年初務虛報告,提煉出與XX、與XX老百姓息息相關的社會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按照全縣性和部門性事項、XX內部事項和外界關聯事項、重點事項和緊急事項等整理分類,編印成《提案參考提綱》,為委員琢磨出精品提案預備“粗糧”。三是開展情景訓練,幫助委員解決“寫得準”的問題。比如,邀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按制度向政協通報“三重一大”事項,拓寬政協委員的知情渠道;多形式組織委員學習、走訪、調研,讓大家更多掌握情況,了解民意,為準確撰寫提案找準第一手資料。
二、調動多方力量,提案督辦由“獨唱”向“合唱”轉變
一是黨政領導領銜督辦。
今年60件提案,分別由10位縣黨政領導包案督辦,縣委書記掛帥督辦《關于加強礦產資源稅費征管工作的建議》提案,縣長大力推進《關于在縣城城區新建一所小學的建議》提案的落實。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與共同參與,使提案辦理進度明顯好于過去,9月底,60件提案全部辦結。二是電視追蹤提案辦理。從今年立案的60件提案中,選出6件社會關注度高、群眾求解愿望迫切、辦理條件不十分復雜,又很具新聞價值的提案,與縣電視臺一道打造一檔黃金節目——《追蹤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引進媒體監督力量,探索提案辦理新路子。三是提案辦理對口督辦。根據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和各辦委聯系工作的實情,將全年所有提案分解到人、到辦委,形成提案委統攬,其他專委會對口督辦的新機制。四是民主評議提案辦理工作。民主評議會采用提案辦理單位責任領導述,參評委員問,負責督辦的專委會查,最后綜合評價打分,評議結果由縣政協向縣委縣政府通報,并在辦理單位公示,擴大影響力。
篇8
這次考察學習的五省市都是我國改革開放起步較早,經濟發達,地方人大工作卓有成效、富有特色的省市。這五省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積極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保障和促進了本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他們在人大監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設等方面,創造和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值得我州各縣市人大學習借鑒。
(一)抓住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法律法規實施的難點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加大監督力度,監督工作卓有成效。
包頭市人大的監督工作很有特色。包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道爾基把他們在監督工作方面的特色歸納為“兩書”(審議意見書、執法檢查監督書)、“兩評”(工作評議即接受評議的單位由代表在人代會上投票確定,評議意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述職評議)、“票決制”(人代會、常委會聽取報告后都要通過電子表決器表決)。
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根據需要在人代會和人大常委會會議期間舉行新聞會和記者招待會,向新聞媒體通報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作出決定、決議的重大事件,回答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社會熱點話題,必要時請“一府兩院”領導回答記者提問,解難去疑,體現民意,反映民聲,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
(二)通過制定規范,完善工作機制,在代表工作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包頭市代表活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建立“代表之家”,建立各級人大代表信息網絡系統,注重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改進代表視察方式,把代表按地域分組視察與專業分組視察結合起來。加強代表培訓工作,擴大代表向選民述職活動的范圍,把代表向選民述職與選民評議代表結合起來,加強代表履職情況的監督考核,不斷提高各級人大代表的履職意識和參政能力。加大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辦理力度,提高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三)重視常委會機關建設,在機關工作的建章立制人大會議硬件建設等方面*市人大常委會十分重視機關工作的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在會務、公文處理、印信管理、公務活動、檔案、保密、打印、復印、辦公自動化等方面制定了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包頭市辦公樓和會議中心功能齊全、設備先進,辦公自動化系統覆蓋了人大機關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大大提高了人大機關工作的效率,適應了信息時代對人大工作的要求,體現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尊嚴和地位,適應了人大議事
決策的需要。
二、考察學習的基本情況
為了學習內地人大監督工作、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經驗,以*人大常委會主任布魯尕為團長,和碩縣、和靜縣、輪臺縣、尉犁縣、若羌縣、且末縣、博湖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或副主任)和州人大常委會助理調研員為成員的學習考察團,對*自治區及*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遼寧省*,*省*等省(市)進行了考察學習。在五省市的大力支持和精心安排下,考察學習達到了預期目的,取得了圓滿成功。
三、五省市經驗的啟示及改進工作的建議
通過短短二十幾天緊張、充實的學習考察,五省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成就和城市建設的嶄新面貌令人鼓舞,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勇于開拓,善于創新,取得的突出成績極具借鑒意義。在改革開放和民主法制建設深入發展的新形勢下,各級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各地人大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顯示了勃勃生機。這也充分說明,人大工作大有可為,大有作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先進省市的經驗對我縣加強和改進各項工作有多方面的啟示。
(一)關于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
繼續把監督作為我縣人大工作的重點,把監督放在首位。五省市的經驗表明,監督工作是地方各級人大工作的重點,已成為共識。我們要進一步統一認識,堅定信念,突出監督工作這一重點,圍繞我縣”水陸并進、項目帶動、優勢資源轉化,可持續發展“的發展戰略,突出“紅色產業、特色種養業、蘆葦業、旅游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等重大事項,圍繞執法中的難點、以及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好我們的監督工作。
執法檢查的項目不在多,在于精,著重在實效上下功夫。五省市在執法檢查上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每年只安排一、兩項執法檢查,集中時間和精力扎扎實實抓出成效。在具體操作的步驟上,注意向兩頭延伸,強調做好前期調研和后期跟蹤落實,時間一般為半年。在具體操作的層面上,兩級人大上下聯動,相互配合,有的地方還組織交叉檢查,使執法檢查有廣度、深度和力度。相比之下,我們每年安排的執法檢查項目偏下落多,精力和時間分散,前期調研準備不夠充分,影響了執法檢查的效果,確實要加以改進。今后的執法檢查,一是要集中時間、精力,每年抓2—3項重點內容;二是要加強執法檢查的前期調研,充分運用明查暗訪、普遍檢查和隨機抽查等多種形式全面掌握情況;三是要抓住典型和突出的司題,監督整改,講求實效,避免形式主義和走過場。
改進和加強個案監督。我們個案監督制度還不健全,要借鑒*市的做法,建立健全個案監督制度,把個案監督和違法辦案責任追究制緊密結合,督促有關部門依法糾正錯案并實行錯案責任追究,強化個案監督的權威性。
建立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博湖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督查督辦工作一直沒有形成制度,比較薄弱。要借鑒內地人大的做法,進一步規范監督工作的程序,改進監督方式,試行審議意見辦理方法、執法檢查監督書和專題工作報告票決制辦法,運用督查督辦制度保證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決議、重要意見和建議的貫徹落實,對辦理不力或者逾期不報告辦理結果的承辦單位,要規定相應的追究方式和程序。承辦單位不僅包括“一府兩院”的有關部門,也應包括人大常委會的內設機構。運用各種有效形式,強化對“一府兩院”干部的任前把關和任后監督。各地人大對擬任干部實行任前法本文來自文秘之音網律知識考試是普遍做法,但*市規定考試不及格者不得提請任命的做法,大大提高了任前法律考試的約束力。有的地方對“兩院”擬任命干部實行任前公示制度,廣泛收集人民群眾對擬任干部的意見,提高了人大在干部任免上的透明度,有助于進一步增強被任命干部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市對審判人員在常委會上進行述職評議,拓展了述職評議的對象;有的地方人大對評議對象的整改工作情況的報告在審議的基礎上進行表決,對表決結果不滿意的要督促其重新整改,加大了評議的力度。包頭市對接受評議的單位由代表在人代會上投票確定,評議意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這些做法都值得我們學習借鑒。今后,我們要逐步實行擬任干部的任前調查了解和“兩院”工作人員任前公示制度,選擇“一府兩院”負責人為述職評議對象,適時開展對審判人員和檢察人員的述職評議。評議“兩院”工作人員和任前公示制度要盡快制定辦法,交主任會議通過。開展述職評議活動要把人大依法監督、新聞輿論監督與人民群眾的監督密切結合起來。
(二)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
要進一步加強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設,完善有關工作機制,使我縣代表工作有所創新,有所突破。具體來說,一是要借鑒五省市的經驗,制定和完善代表視察辦法、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聯系辦法,常委會領導與不駐會委員的聯系辦法,進一步加強“一府兩院”與代表的聯系,建立“一府兩院”向各級人大代表通報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各級人大代表就重大問題約“一府兩院”負責人的制度,切實保障代表的權利,發揮代表的作用。二是要借鑒包頭市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接受選民評議的做法,結合我縣實際,有步驟、有計劃地開展代表向選民和代表向選舉單位述職并接受評議的活動,并使之經常化和制度化,以更好地增強代表的責任意識、代表意識。可以先選擇一、兩個單位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后再推廣。三是要借鑒*市的做法,適時引進常委委員自選題目發言的做法。建議縣人大常委會就自選題目發言的選題范圍、提起程序等操作辦法作出規定,并將此制度列入常委會議事規則。
(三)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篇9
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高文根在會上作了題為《奮力沖刺整體推進確保如期實現正規化建設階段性目標》的工作報告。他充分肯定了龍巖市公安機關率先提出并實現所有縣市區全面達標的工作力度、決心和成效,全面回顧總結了2007年全省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進展情況,深入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對今年正規化建設特別是35個爭創達標縣級公安局提出了明確的任務和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以奮力沖刺的精神狀態加速推進正規化建設。二要緊盯難點問題,持續重力攻堅,力爭在解決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困擾上取得新突破。三要堅持全警參與,提高履職本領,健全完善長效、規范的隊伍教育訓練體系。四要規范執法行為,強化監督制約,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五要加強行為養成,改進公共關系,樹立威武文明之師的良好形象。六要突出以人為本,構建和諧警營,不斷增強隊伍活力和凝聚力。七要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全省范圍內基本實現正規化。
公安部政治部調研室副主任、正規辦主任清充分肯定了福建省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情況。他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按照公安部黨委的部署要求,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突出抓好北京奧運安保工作,扎實推進“三基”工程建設,以決戰決勝的姿態,把正規化建設作為一項根本性、戰略性任務來抓,切實完成公安部《2004~2008年全國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實施綱要》最后一年的工作任務。
最后,廳黨委書記、廳長牛紀剛作了重要講話(見本期首篇)。
篇10
對策: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聯系走訪群眾制度,訪基層、問民情、解民憂。
2014年12月10日,重慶市大足區龍崗街道寶林村,一場“院壩會”正在舉行。
“大家有什么問題,直接說出來!我們是來聽取大家的意見和建議的。”大足區人大代表、常務副區長陳廷劍首先發話。
幾分鐘過去,卻無人發言。
氣氛一時有些尷尬。
“還不是走走形式,以前怎么不見有人來。”人群中有人小聲嘀咕。
臉微微泛紅的陳廷劍,看出了一些眉目――一些代表習慣了“辦公室里動動筆,開大會時動動嘴”,基層來少了,與群眾疏遠了。
“這次來就是想聽大家的真話,請大家盡管放心大膽地說。”陳廷劍再次說。
漸漸地,有人舉起了手。
“田地在山上,缺乏水源,灌溉極不方便!”
“出門太難,要開通農村客車。”
…………
你一言,我一語,群眾的“話匣子”逐漸打開。
“不深入基層,就不能取得第一手信息。”陳廷劍說。
還不能只是“一陣風”。
每年12月10日,是大足區人大代表的“走訪選民日”;同時,每個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每月要下基層2―3次。
“定期聯系走訪群眾制度的建立,讓人大代表主動聯系群眾成為常態。”陳廷劍說。
問題:服務平臺缺失,群眾辦事“到處跑,人難找”。
對策:通過建立“人大代表之家”“民情聯絡室”等固定場所,讓群眾“有處說理、找得到人”。
“這個不歸我們管。”
“代表不在,請下次來。”
“門難進,人難找”,談起以前的經歷,武隆縣黃鶯鄉居民楊世梅頗為不滿。
不滿源于一件看似不大的事兒。
楊世梅所住的黃鶯鄉龍洞社區,只有趕場天才能買到新鮮菜。
“買多了怕浪費,買少了又怕不夠吃。”她有些苦惱。
為此,她一直希望家門口能有一個農貿市場。
但去哪里反映問題,給誰反映問題,卻成了最大的問題――找來找去,總是找不到“相關部門”和“管事的人”。
2014年1月14日,楊世梅發現身邊多了一個新鮮東西――黃鶯鄉人大代表聯絡站。
觀望了兩個月后,楊世梅來到聯絡站。
“龍洞社區居民買菜不方便,應該建個農貿市場。”楊世梅說。
“我們盡快了解情況,早日解決。”黃鶯鄉人大主席曾慶華一邊回答,一邊認真記錄下來。
“管用嗎?”楊世梅心里有些疑惑。
不久,一個嶄新的農貿市場正式啟用,龍洞社區120戶居民紛紛稱贊。
在黃鶯鄉,7個聯絡站共計52名人大代表直接聯系群眾,同時鄉村(社區)兩級聯動,隨時聽取群眾意見。
“遇到問題不要怕,聯絡站里找代表。”現在,楊世梅逢人就會這樣說。
問題:一些疑難問題久拖不決,甚至不了了之。
對策:通過召開專題辦理會、聯席會議、現場督辦等多種形式解決復雜問題,跟蹤督查,一查到底。
2014年2月,南川區人代會上,“城郊結合部渝南大道延伸路”成了代表們聚焦的話題。
直白地說,這是一條“斷頭路”。
“兩年前,就聽說這條‘斷頭路’要打通,可為什么就是遲遲不動工?”南川區人大代表安良杰在會上“發難”。
修好一條路,就這么難么?
2014年2月27日下午,南川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張祥忠親自帶隊,實地查看。
“需要拆遷的有幾戶?打通這段路距離有多長?”張祥忠一一問道。
“長度大約750米,拆遷戶也不多。”區交通局人員介紹。
“這么說,是一個小工程呀,可為什么進展這么難?”張祥忠追問。
“張主任,您有所不知……”一旁,區城司副總經理馬忠源說道。
原來,兩年前,城司正準備動工時,適逢國家清理BT模式,致使該項目突然“夭折”。
“問題比較棘手,沒有上級的協調批準,我們也不好擅自處理。”馬忠源說。
“那就先召開聯席會議,尋求解決方案,再提交區政府。”張祥忠說。
隨后的座談會上,區市政園林局、交通局、城鄉建委、規劃局、城司主要負責人紛紛發言。
經過激烈討論,最終方案敲定:由區交通局牽頭,區城司負責具體實施,以土地整治來解決問題。
幾天后,區城司撰寫的一份調研報告提交區政府并順利通過。
“優化整合各類資源,集思廣益;人大持續跟蹤監督,就能解決好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張祥忠說。
問題:解決問題群眾參與度低,解決結果群眾不滿意。
對策:代表履行承諾由選民進行監督,代表履職滿意度由選民來測評。
2014年9月12日,南岸區人大常委會召開主任會議。
“白鶴苑社區玲瓏雅居小區的老舊電梯,在張紹勇、彭莉的推動下得到了改造……”南岸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向先全在講話中提到。
“‘壓力山大’呀,這次勉強過關。”南岸區人大代表張紹勇說。
張紹勇的“壓力”來自南岸區人大常委會制定的一個關于人大代表履職“承諾、述職、評議”暫行辦法。
這個辦法規定,人大代表履職到位不到位,將由選民說了算。
選民的力量有多大?張紹勇有一次“特別”的經歷。
一次,張紹勇到社區調研,許多居民同時提到一個問題:小區建筑外墻磚脫落嚴重。
“盡快解決此事。”張紹勇當場承諾。
回來后,他還將“承諾”貼上了告示欄。
但幾個月后,一次公開的代表承諾大會讓他“直冒冷汗”。
“你承諾解決小區外墻磚脫落問題,怎么一直沒有動靜?”
“說話不算數。”
…………
選民們的質問,讓張紹勇如坐針氈。
他顧不上休息,經過多次努力,問題才得以解決。
“關鍵是和考核掛鉤呀,我怕選民給我的履職評價為‘不滿意’。”張紹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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