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執法監管范文

時間:2023-06-04 10:03:4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農業執法監管,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農業執法監管

篇1

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特克斯縣農業局查處毛某生產、銷售含有限用農藥芹菜案

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廳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中,發現特克斯縣一蔬菜生產基地的芹菜樣品含有限用農藥甲基異柳磷。案發后,特克斯縣農業局追回未銷售芹菜并銷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2016年12月,基地負責人毛某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

二、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農牧局查處李某等四人生產含有限用農藥洋蔥案

2015年,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農牧局在對全區洋蔥種植區域進行日常巡查時發現,李某等四人在洋蔥地沖釋國家限用農藥甲拌磷,洋蔥、土壤等現場提取的樣品均被檢出甲拌磷成分。隨后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2016年4月,李某等四人以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緩刑一年并處罰金。

三、江西省高安市畜牧水產局查處艾某違法使用“瘦肉精”飼養肉牛案

2017年1月,江西省高安市畜牧水產局對該市某肉類食品有限公司屠宰車間進行日常執法檢查時,通過快速檢測發現待宰欄中的一頭肉牛尿液“瘦肉精”鹽酸克倫特羅呈陽性。根據有關規定,高安市畜牧水產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經查,該牛為艾某飼養,喂養飼料中摻入“瘦肉精”。2017年5月,艾某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四、四川省梓潼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查處康某屠宰、加工、貯藏病變豬(肉)案

2016年7月,四川省梓潼縣農業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康某居住院子中的凍庫內存放有病變癥狀的豬肉和豬頭250余公斤,執法人員隨即對這批豬肉和豬頭進行查封并移送公安機關進行查處。2016年8月,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處對康某以9961元罰款,公安機關對康某行政拘留五日。

五. 山東省利津縣畜牧局查處王某違法使用“瘦肉精”飼養肉牛案

2015年1月,山東省利津縣畜牧局汀羅防控所接到王某電話報檢,執法人員在其養殖場內對33頭肉牛進行現場檢疫和違禁物質的抽樣檢測,發現“瘦肉精”鹽酸克倫特羅呈陽性。利津縣畜牧局隨即對牛場進行查封,并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2017年2月,王某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并處罰金2萬元。

六、重慶市農委查處魏某向待宰牛注水案

2014年5月,重慶市農委與重慶市公安局聯合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時發現,魏某及其工人在租賃的屠宰場地向待宰的牛注水。經檢測,17個樣品水分含量全部超標。2016年,重慶市農委依據相關規定,對魏某做出沒收涉案物品,并處170萬元罰款的處罰決定。魏某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先后申請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北碚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維持了行政處罰決定。隨后,魏某提出上訴,2017年5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了重慶市農委對魏某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漁政局查處某魚苗場生產、銷售含有違禁藥物魚苗案

2016年5月,從化漁政大隊執法人員根據廣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所的檢驗檢測報告,對轄區某魚苗場進行監督抽查,經檢驗,該場的胡子鯰魚苗檢出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案件被移交公安機關處理。2017年3月,漁場負責人梁某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八、福建省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局查處歐某等生產、銷售含有違禁物質水產品案

2015年11月,福建省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執法人員聯合縣公安部門對轄區某養殖場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養殖場疑似使用禁用漁藥。經檢測,送檢的石斑魚、虎斑魚和養殖場水樣品檢出呋喃西林、孔雀石綠。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將該案件移送東山縣公安局,并對涉案的石斑魚進行無害化處理。2016年8月,歐某等二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和六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和2萬元。

篇2

 

重慶市大渡口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關于印發2021年大渡口區農業轉基因生物

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鎮農業服務中心,委機關有關科室、委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21〕45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2021年大渡口區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重慶市大渡口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1年4月23日

2021年大渡口區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

工作方案

     

按照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有關工作部署,為切實做好2021年大渡口區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委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市農業農村委主任會議安排部署,嚴格落實《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兩手抓”“兩促進”,既要加快推進生物育種研發應用,又要依法依規嚴格監管,嚴肅查處非法制種、知識產權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農業轉基因研發應用健康有序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不斷健全全區農業轉基因監管隊伍,加快提升監管能力,通過書面形式明確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監督檢查、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科普宣傳等職責分工;指導轄區內從業主體辦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和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三、監管重點 

(一)壓實主體責任。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責任。通過召開行政指導會、開展監督檢查、加強政策法規培訓、約談等方式,督促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從業主體自我約束和管理。種子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制種親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非法經營轉基因種子。 

(二)加強制種環節監管。開展非法種子田塊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種子下地前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獲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

(三)加強種子加工經營監管。加強對種子包裝、標簽等環節監管,加大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的轉基因成分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加工銷售。 

(四)加強進口加工監管。強化境外貿易商、境內貿易商和加工企業“三位一體”監管,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管控。嚴查運輸、儲存、加工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五)加強病蟲害發生動態監測。安排專業人員跟蹤監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及時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動態,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屬地管理。要落實法定職責,認真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區農業農村委負責統籌協調,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具體執法監管。各鎮要層層落實責任,充分認識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把監管工作落實到具體科室。

(二)加強監督檢查。突出問題導向,狠抓關鍵時節、關鍵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注重監管實效。落實監管線索督辦、約談問責制度,嚴肅追究不作為、不監管、相互推諉人員的責任。落實監管信息報送制度,關鍵節點實行監管信息日報,案件查處實行信息月報,重大案件隨時報送,沒有案件的零報告。 

(三)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摸排收集違規線索,及時立案調查,依法從嚴處理,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緊抓重點案件不放,深挖線索來源,打掉非法擴散源頭。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群眾直接舉報和我委轉辦的監管線索認真核查,及時反饋核查情況。

四、具體措施

(一)加強種子市場監管。結合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專項行動,加強種子經營環節監管;在種子銷售市場、種子經營店鋪進行執法檢查,開展種子加工和銷售環節轉基因成分抽檢,發現問題追根尋源,嚴防轉基因玉米、油菜、大豆等種子冒充非轉基因種子生產經營;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產品的標識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應當醒目,凡列入標識管理目錄并用于銷售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應當進行標識,未標識和不按規定標識的,不得進行銷售;如發現問題將從嚴從速查處。

(二)做好宣傳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其配套法規的宣傳工作,要正確認識和利用農業轉基因技術,搞好轉基因知識的科普培訓,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正確引導公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篇3

一、小農水重點縣建設扎實推進

2009―2012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天津市小農水專項資金1.75億元,支持寶坻、薊縣、武清、靜海、寧河等5區縣實施小農水重點縣建設(其中,武清、靜海是高效節水灌溉試點縣)。天津市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大投入,積極推動,扎實做好小農水重點縣建設各項工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天津市成立了由市財政局、市水務局主管局長任組長,相關處室負責同志任成員的市級小農水重點縣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負責重點縣的方案審查、資金整合、監督檢查、工程驗收及績效考評等工作。各重點縣也相應成立了縣級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項目落實、資金籌措、工程推動、施工監導、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建后管護等工作。項目鄉鎮負責自籌款的籌措、施工協調,確保工程按質、按量、按時完成。

(二)足額落實建設資金。截至目前,天津市四批重點縣已累計下達資金28185.73萬元(其中:中央財政10100萬元,市財政8000萬元,區縣財政4353.15萬元,農民自籌5732.58萬元)。第一批重點縣寶坻區三年建設任務全部如期完成并通過總體驗收,累計完成投資8274.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2400萬元,市財政2400萬元,區財政915.27萬元,農民自籌2559.58萬元)。第三批重點縣武清區2011―2012年已累計完成投資6133萬元。

(三)著力強化資金監管。寶坻區制定出臺了《寶坻區小農水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在區水務局設立了資金專戶專賬,并設專人負責會計核算日常管理,保證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財政補助資金,由區財政局在項目建設期內分期分批及時撥付至區水務局報賬專戶;鄉鎮自籌部分,由鄉鎮在工程開工前足額繳至區水務局報賬專戶。單項工程竣工后,根據施工單位提出的撥款申請,經工程所在鄉鎮核實,經區財政局、水務局同意后,據實撥付給項目施工單位,撥付形式試行區級報賬制,報賬資金票據一律使用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經寶坻區審計局審計,重點縣建設項目未發現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等違紀違規問題。

(四)狠抓工程質量管理。天津市嚴格實施計劃審查、嚴格遴選施工隊伍、嚴格把好材料關,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寶坻區建立巡視制度和檢查驗收制度。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巡視和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用材、操作工藝、操作程序以及質量控制方法等,每個工序完成后,首先由施工單位自檢,然后由施工單位專職質檢員復檢合格后,局組織工程監理人員及區財政監督人員,進行終驗,監理確認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建立運行管護機制。寶坻區將經驗收合格的工程,及時移交項目所在鎮村管理,產權歸項目所在村集體所有。按工程受益面,分層次落實管護責任,將農民可直接利用、受益明確的機井、揚水點、地下管道、防滲明渠等設施交由農民用水協會管理,目前已組建農民用水者協會25個,成立灌溉小組110個,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為促進節約用水,部分項目區還結合工程建設,安裝灌溉計量水表,積極探索水費征收方式改革,推行灌溉計量收費。

(六)注重管理制度建設。結合天津實際情況,天津市水務局、財政局先后出臺了《天津市〈小農水重點縣建設資金績效考評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天津市〈中央財政小農水重點縣建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天津市小農水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天津市〈中央財政小農水重點縣建設驗收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管理制度,項目區縣也因地制宜制定了管理細則和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小農水建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二、高效節水灌溉發展成效顯著

近年來,天津市加大以低壓管道、噴微灌為主的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力度。“十一五”期間,新建節水灌溉工程面積110萬畝,累計達到393萬畝,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積的76%,灌溉水利用系數達到0.65;計劃到“十二五”末,新增和改善節水灌溉面積180萬畝,灌溉水利用系數達到0.70。寶坻、武清兩區以高效節水灌溉為主要內容,實施小農水重點縣建設,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以寶坻區為例,該區通過三年重點縣建設,共增加節水灌溉面積16.55萬畝,改善灌溉面積1.94萬畝。項目建設大幅度提高了灌溉用水效率,以畝均節水100方計算,共可節水1849萬方,節電56.5萬度;通過襯砌防滲渠道和鋪設低壓管道,減少了渠道、田埂的占地面積,可提高耕地利用率5%―10%,節地1.29萬畝;新增糧食生產能力1096.5萬公斤,新增糧食作物產值822.4萬元,新增經濟作物產值1864.06萬元。此外,項目建設實現了地表水、地下水合理循環利用,改善了土壤環境,增加了土壤的含水量、地下水儲量和河道流量,稀釋了排泄河道中農藥等有害物質,改善了水體環境。在調整農業種植結構的同時,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加了農民收入,改善了農村環境,促進了農村的社會安定團結。

三、中央財政追加小農水資金項目實施順利

2012年9月下旬,中央財政追加安排小農水專項資金45億元,支持全國31個省(區、市)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擴大高標準農田水利建設覆蓋面,加強山丘區“五小水利”建設,加快推進農村河塘清淤整治。其中,追加安排天津市小農水專項資金4500萬元,全部用于高效節水灌溉建設。

天津市財政局、水務局按照財政部、水利部要求,迅速開展工作,選擇薊縣、寶坻、武清三區開展項目建設。工程涉及44個村,新打及維修機井289眼,新建泵點60座,鋪設低壓管道350.3公里,新增節水灌溉面積4.02萬畝,改善節水面積0.2萬畝。10月下旬,天津市中央財政追加安排小農水資金項目建設方案和標準文本通過市水務局、財政局的聯合審查,并報水利部、財政部備案。目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已撥付三區縣,累計完成投資900萬元,打井15眼,建設井房25座,開挖管道溝30公里,購置低壓塑料輸水管材50公里。預計2012年可以全部完工。

四、政策建議

天津市多年平均水資源量為15.7億立方米,加上入境和外調水量,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有370立方米,是全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最少的省市。就用水結構而言,農田灌溉用水量約占全市用水總量的一半,天津市農業節水潛力巨大。此次調研的寶坻區和武清區都是天津重要的農業生產基地。其中:寶坻區耕地面積114.2萬畝,有效灌溉面積98.4萬畝;武清區耕地面積130萬畝,有效灌溉面積108萬畝。實踐證明,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契合天津市水資源緊缺實際,是實現農業節水,促進現代農業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建議:

(一)加大支持力度,規模化發展高效節水灌溉。以在建的薊縣、武清、寧河、靜海4個小農水重點縣建設為依托,積極統籌整合資金,完善投融資體制,大力開展防滲渠、低壓輸水管道、微噴灌等節水設施建設,對現在的農業灌溉設施進行連片配套改造,進一步提高農業用水效率,實現水資源利用規模和效益的最大化。支持武清區建設“一個示范點、兩個聯系點”(高效節水灌溉示范縣示范點、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水土保持工作聯系點),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全面推動天津市高效節水灌溉發展水平。

(二)以節水促發展,支撐優勢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將高效節水灌溉發展與現代農業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在改善水利基礎設施的同時,通過推廣新產品、新技術,促進耕地增值,輻射和帶動周邊農戶和地區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帶動農民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優勢特色農業產業,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篇4

[關鍵詞] 開發性金融;支持農業走出去;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 F822.32 [文獻標識碼] B

相比傳統金融模式,開發性金融具有注重培育中長期投融資、注重科學規劃及風險防范的特點,在支持農業“走出去”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農業“走出去”,是一個長期過程,同時面臨著很大的風險,開發性金融憑借自身優勢成為推進我國農業國際化進程不可或缺的資源。筆者認為,開發性金融支持農業走向國際舞臺,應著力探索建立“官民一體”的海外投資模式,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機構、政府、企業的協同作用,在加強規劃和風險評估的前提下,與國外金融機構合作共同對農業企業提供貸款,設立農業“走出去”專項發展基金,鼓勵有條件的農業企業進行境外農業項目股權投資,重點支持境外糧食產能建設,為農業“走出去”提供穩定的信貸支持,從而促進海外農業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一、開發性金融的支持是實現農業“走出去”戰略的必要條件

長期以來,我國農業企業“走出去”缺乏有效的融資支持,其中既有農業企業的自身原因,也有外部環境的客觀制約。一方面,農業企業自身具有輕資產、資金使用集中、資金回籠緩慢等特點,農業企業融資面臨資產質押擔保困難、資產處置難以實現等問題,對于境外投資項目而言,這種問題與矛盾顯得尤為突出;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國家之間存在著農業生產條件、市場競爭環境、投資政策法規等差別,農業開發模式的選擇也會存在較大差異,相應的融資安排也會存在顯著的差異。因此,積極拓展融資模式、拓寬融資渠道是支持農業走出去的關鍵所在。

開發性金融可以幫助農業企業拓展融資渠道,為“走出去”提供堅實保障。首先,開發性金融符合農業市場化運作的特點。開發性金融不是簡單的政策性貸款,它把財政資金信貸化,用市場化的方法進行運作,符合農業項目開發的規律,有利于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其次,開發性金融符合農業融資長期化的特點。作為典型的資本融資過程,開發性金融承擔了長期融資的任務,放款周期相對較長。第三,開發性金融在貸款的同時為企業提供信息支持,注重培育市場,為農業“走出去”可持續發展提供了資金和智力支持。

二、開發性金融是對農業融資主體進行科學管理的有效載體

開發性金融支持農業企業走出去的優勢在于它對農業融資主體進行的科學管理,有利于風險控制,確保了貸款的安全性。

(一)開發性金融對正確劃分農業投資項目的融資性質提出了較高要求

在進行融資支持之前,明確農業項目開發的范疇,即該項目屬于政策性業務(如建立境外糧食產能)還是商業性業務(幫助農業企業走出去開發海外市場獲利),據此確定不同的利率標準。正確劃分農業對外投資項目的融資性質,有利于合理控制風險、進行分類管理、提高信貸支持效率。

(二)開發性金融對農業融資主體進行了科學的評價和篩選

我國參與境外開發的農業企業在競爭資質上各不相同,對農業融資主體進行科學評價和篩選至關重要。開發性金融在貸款評估時,綜合考慮了農業境外開發過程中將會受到的技術、環保約束,在農業項目境外管理過程中可能面對的勞資糾紛,以及不良貸款率可能上升等問題。通過客觀分析潛在收益和風險,篩選出經營業績好、項目潛力大、科技含量高的企業給予貸款優惠,提高了開發性金融的資金效率。

(三)針對境外不同區域農業開發的特點進行差異化融資管理

對于適合進行大農場開發經營的區域,通過一次性注資買斷當地農場經營權,通過經營權取得的收益來抵消貸款融資的風險;對于不適合開展大農場經營的地域,采用入股、參股等方式,與當地農業公司進行合作開發,確保投入的股權對于擴大海外農業經營規模有實際價值。

三、開發性金融支持農業走出去的政策建議

(一)建立“官民一體”的海外投資模式

借鑒日本農業的海外投資經驗,以開發性金融機構為主導,聯合行業協會、其他金融機構,建立“官民一體”的海外投資模式。政府發揮外交協調作用,為農業企業涉外投資搭建平臺,開發性金融機構發揮規劃、信息、信貸的支持作用,行業協會、其他金融機構發揮輔助作用,通過建立綜合支援窗口,強化海外農業投資企業之間的溝通,幫助國內企業與被投資國建立密切合作關系,提供必要的資金、信息、技術支持。

(二)與國外金融機構共同對農業企業提供貸款

利用國開行融資、融智的綜合比較優勢,與東道國進行國家層面的綜合開發合作,規劃引領,總體推動,把東道國的基礎設施建設、優勢資源開發和糧食產能建設有機結合,共同開發適合東道國資金、資源狀況的融資模式。可供參考的融資方式包括:IPO、資源資金互換、股權融資等。在具體操作層面上,與所在國當地金融機構共同對農業企業融資,通過先簽署全面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系,然后開展授信合作,再逐步過渡到聯合貸款支持大型農業項目。

推動建立多邊金融合作機制,通過綜合授信、貨幣互換、聯合貸款等多種方式,與農業項目所在國的金融機構以及合作國中央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主力商業銀行等開展密切合作,共同為我國的農業企業在當地投資進行貸款支持。

(三)設立農業“走出去”專項發展基金

圍繞不同地區國家政府農業產業政策,設立農業“走出去”專項發展基金,將政策性與市場化相結合,鼓勵和支持我國農業企業“走出去”進行農業投資,為企業境外進行農業投資打造主力融資平臺,該平臺根據不同國家對農業投資的政策規定,通過向當地央行等金融機構開展授信、轉貸等方式支持農業企業在境外的農業開發,對農業生產、加工、銷售、物流等進行全方位的融資支持。

(四)鼓勵有條件的農業企業進行境外農業項目股權投資

PE股權投資可以幫助國內農業企業依托海外并購實現自身管理水平和價值的提升,這是我國企業“走出去”探索出一種重要的融資模式。股權基金主要發起方可以聯合我國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及當地(國外)的金融機構,對農業項目實地考察、開展可行性論證、制訂方案、完成收購等。

國內的農業企業不僅從股權基金那里獲得了所需要的資金,也獲得了成功并購必不可少的非資金支持。一方面,對于那些負債水平較高的農業企業,雖然難以取得銀行的債務融資支持,但是可以利用股權基金的杠桿作用去海外擴大規模,分散國內的經營風險。另一方面,很多農業企業在國際并購方面缺乏經驗,需要有全面的融資顧問,特別是在金融產品、融資條件上做指導,在這種情況下,股權融資無疑是一種十分有效的補充手段。借助股權融資,得到被收購企業相關利益方的認可,不僅獲得了所需要的資金,而且還能有效利用股權基金管理團隊的智力優勢提高公司的涉外投資水平。

(五)重點支持境外糧食產能建設

以開發性金融為平臺,農業企業為主體,重點支持境外糧食產能建設,提升金融支持農業走出去的戰略高度。在規劃層面上,對外農業援助規劃的制定要結合境外糧食產能建設目標,資金、人才向農業發展潛力大的受援國適當傾斜,突出重點;在研究層面上,著手梳理援外促進境外農業開發的成功模式和成功案例,做好前期論證;在操作層面上,優先選擇具有“走出去”意愿的國內大型糧食集團作為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主體,在技術推廣、人員培訓、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提前設計,為企業大規模參與當地糧食產能建設做好鋪墊。

篇5

關鍵詞 農業用水;定額管理;總量控制;做法;建議;新疆昌吉

中圖分類號 S274.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05-0225-02

隨著昌吉州實現“三化”進程的加快,特別是“三個率先”戰略的實施,用水需求大幅增加,水資源供需矛盾進一步加劇,迫切需要從制度層面上研究探索解決對策,以用水方式轉變促進發展方式轉變[1]。多年來,通過實施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以水定地、退地還水、水田與井田雙控等舉措,為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提供了保障。實踐證明,只有嚴格控制用水總量,才能真正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才能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只有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才能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2]。因此,農業灌區實施定額管理與總量控制的管理模式,對于推進昌吉州灌區農業節水和水資源的嚴格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作用。

1 推行用水定額管理與總量控制的主要做法

1.1 立足實情,實行總量控制定額管理

2005年,昌吉州實施灌溉用水定額調查測算工作,以主要作物為基本對象、灌區現狀年均灌溉用水量為基礎、灌溉用水指標為控制條件,通過地分區、整編、分析、計算,確定了各灌區綜合灌溉用水定額和分區灌溉用水定額。2007年,縣、市相繼出臺了《灌區農業灌溉用水定額實施方案》,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實施。2013年,縣、市對二輪土地承包內和承包外面積進行復核,制定以水定地方案,為昌吉州建立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提供了保障。

1.2 明確范圍,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

各灌區依據水資源配置方案,結合年度各輪次配水計劃,嚴格控制計劃內用水指標,以農村第2輪土地承包范圍為界限,對承包范圍之內耕地的用水,在定額內執行自治州核定的現行農業灌溉用水水價,超過用水定額部分按照現行農業灌溉用水水價標準的1.5倍執行。對承包范圍之外的耕地(包括私人農場、非農企業)執行計劃外供水價格,充分發揮水價在節約用水和水市場調節中的杠桿作用。

1.3 優化配置,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

水管單位根據第2輪土地承包面積和種植面積,按照用水定額核定灌溉需水量,簽訂供、用水協議,由用水戶協會(或村組)配水到戶和計量到戶。如木壘縣白楊河灌區為井河混灌區,所轄5眼機井提水量與地表水進行統一管理,每年與機井所有者簽訂統調管理協議,向機井所有者按每眼機井1萬元支付管理費,共計5萬元。機井的管理、水量提取、統一調配及機井的正常運行維護等均由水管單位負責管理,統調水價為0.078元/m3。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處在灌區鄉鎮自建水源地,自2000年實行地表水和自建地下水井統一管理、統一計價、統一調配,根據河水和井水的預計引提量核算出預算價,實行“兩水三統”價格為0.089 04元/m3。

1.4 自主創新,適時轉變農民用水戶協會發展方式

近年來,昌吉州部分灌區村組(農協會)農戶采取農戶自愿“聯戶”的方式,進行聯片灌溉,實現相互聯動、相互監督、共同受益,達到了節約用水的目的。瑪納斯縣塔西河灌區塔西河村農民用水戶協會參與高效節水工程建設管理,通過“一事一議”民主推選負責人,負責滴灌首部管理,管理人員報酬由農戶平攤。實行“六統一”,即統一平整土地、統一安裝節水設施、統一播種、統一施肥、統一灌水、統一耕作,實現規模連戶種植,灌溉用水定額由7 800 m3/hm2下降至5 700 m3/hm2,平均節水2 100 m3/hm2、增產300 kg/hm2、增收2 400元/hm2,達到了省工、省時、節水、增產、增收的效益。

2 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2輪承包土地面積的確認口徑不統一,為農業用水實施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帶來一定難度。農村小型水利產權制度改革后,昌吉州機電井為集體和個人所有,其中個人所有的機電井難以調度,這些機電井長期不計水資源費和折舊,僅繳納提水電費和一定管理費,導致井水、河水在提用水費用上的差異。井水、河水采取不同的管理和定價方式,起不到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也對井水與河水混灌區兩水統配、實施用水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帶來一定影響。

3 建議

建議對于第2輪土地面積的確認統一口徑,從州級政府層面出臺相關政策標準,以農經部門賬面數為基本依據。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機電井智能用水卡管理制度,加大對井水與河水混灌區實行“兩水三統”,即井水與河水統一管理、統一價格、統一調配。建議以農民用水戶協會為主導,積極探索研究“兩水三統”的適宜管理模式,積極推廣應用木壘縣白楊河鄉、奇臺縣碧流河鄉東戈壁村和其他縣市一些有益的做法,加快推進昌吉州“兩水三統”,為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奠定基礎。堅持以水定地,以價格杠桿和最嚴格的措施有效遏制亂開荒、亂打井和超定額、超計劃用水,加快實施退地還水,不斷促進水資源合理配置、優化用水結構,逐步實現高效用水。

明確農業用水初始水權,建立以用水戶協會為主的農業用水自主交易平臺[3-4]。保護農業基本用水權益,以縣、市已的農業綜合灌溉用水定額為標準,以第2輪承包土地為基數,確定鄉村(協會)、農戶農業用水基本總量,保證農民享有初始水權的基本權益[5]。同時,在明確農業用水初始水權的基礎上,規范和鼓勵用水戶進行灌溉用水的合理交易,農戶定額內用水節約歸己,并且允許以較好的水價通過灌區交易平臺開展水量交易,從而提高農戶自覺節水的意識。

4 參考文獻

[1] 徐靖.農業用水定額管理的保障措施[J].現代農業科技,2012(7):268,272.

[2] 張重陽,李紅,苑電波,等.我國節水高效農業發展問題研究[J].安徽農業科學,2006(21):202-203.

[3] 袁華斌,李景保.湖南農業干旱災害特征與水資源高效利用途徑[J].江西農業學報,2006(5):155-156,178.

篇6

市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關于我市非農業建設占用土地繳納墾復金有關問題的請示》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關于我市非農業建設占用土地繳納墾復金有關問題請示

全文市人民政府:

根據省人民政府《廣東省非農業建設占用土地繳納復墾金辦法》(粵府〔1995〕61號)的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為加強我市的耕地保護和建設,現將我市非農業建設占用土地繳納墾復金的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占用農用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照省的規定繳納土地墾復金。

占用菜地除按省的規定繳納土地墾復金外,還應按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農田,也應繳納土地墾復金,并按有關規定繳納基本農田建設基金。

二、土地墾復金的征收標準(按每平方米計算):

(一)廣州市區(白云、黃埔、芳村、海珠、天河)內,水田、旱地、菜地25元,魚塘、園地12元,其他土地3元。

(二)縣級市轄區及珠江管理區內,水田、旱地、菜地20元,魚塘、園地10元,其他土地2元。

三、土地墾復金的收取,在縣級市轄區內的,由縣級市國土部門負責收取;市區內白云區的羅崗鎮、九佛鎮、鐘落潭鎮、竹料鎮、神山鎮,雅瑤鎮由白云區國土局負責收取,白云區其他鎮和黃埔、芳村、海珠、天河區均由市國土局統一收取。收取的土地墾復金統一交同級財政部門在農行開設專戶儲存。

經批準占用農用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標準繳納土地墾復金后,憑收款單據向國土部門領取用地批準文件。

四、土地墾復金按省20%,市20%,縣級市60%的比例分級安排使用,由同級財政部門提取3%撥給國土部門用作征收管理經費。

其中市統一收取市區土地墾復金按20%返回各個區安排使用。白云區有審批權的6個鎮收取墾復金,按縣級市的分成比例安排使用。

五、非農業建設占用土地項目申請免收或減收土地墾復金的,按省的有關規定辦理。

篇7

關鍵詞 農產品質量安全;現狀;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TS201.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1)21-0339-02

農產品質量安全關系著千家萬戶的餐桌安全,而作為源頭的農業投入品管理直接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品質。隨著農產品質量安全各個監管環節的全面開展,農資監管已成為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環節,如何有效做好農資監管,確保農產品質量源頭環節不出問題,已成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研究的新課題。

1 農產品質量安全現狀

目前農資監管中暴露出的問題,已嚴重影響和制約了農產品源頭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經過廣泛調研,結合近幾年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農資監管環節中凸顯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1 不法流動藥販活動猖獗

尤其在邊遠山區,不法藥販甚至有制售假、劣農資的專門倉庫,利用現行農資監管覆蓋面大、監管人員少的特點,向一些農戶售賣劣質農資,游移于田間地頭,與農資監管部門打“游擊”戰術,直接給農產品質量帶來風險隱患[1]。

1.2 農戶購買放心農資意識薄弱

現有農村勞動力多為40~50歲,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較為淡薄,購買農資為了圖便宜或方便,不到正規的農資店購買;有些農戶為了防治病蟲害,實現農產品高產,通過非法渠道購進高毒、禁限用農藥,結果造成高毒農藥長期殘存在地里,為農產品質量的安全埋下長期隱患。

1.3 農業執法力量薄弱,綜合執法水平有待加強

在很多地方,農資執法部門通常是各自監管,一方面勢單力薄,依賴于工商、技術監督等多個部門的共同參與,農業部門作為農資打假主體的威力被削弱,對一些制售假劣農資的釘子戶無法徹底根除[2]。另一方面各農資監管部門之間由于職能分工有區別、交叉,做不到有效銜接,往往出現監管空白和盲區,農業綜合執法監管隊伍亟待成立。

1.4 制售假冒偽劣農資手段越來越隱蔽

隨著農資打假的不斷深入,某些不法分子制售假劣農資的手段越來越狡猾、掩蔽,假冒偽劣農資仍時有出現。以農藥為例,在最近2年的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中,一些無公害蔬菜基地,在沒有使用違禁農藥的情況下,蔬菜產品中卻被檢測出違禁農藥成分[3-4]。這些情況說明單靠表面的農資打假已經不足以保證農資市場產品質量,加強農資市場質量抽檢,尤其是重點加強檢測農藥中是否有被添加禁用高毒農藥成分,防范不法分子將禁用高毒農藥添加到其他農藥中進行銷售,已成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新形勢下研究應對的新課題。

2 農業執法監管部門工作存在的問題

2.1 執法體系不健全

市、區(縣級市)除了地級市外,各區(縣級市)執法機構不對應,體系不健全,執法隊伍不穩定,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參差不齊,辦案能力不高,造成很多案件進展遲緩,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2.2 執法手段落后

相對于工商部門,作為農業執法主體的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存在執法手段落后和相關設施不足的問題,包括小至抽樣工具,大到執法專用車的匱乏,制約了其開展工作和執法。

2.3 執法經費缺乏

除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外,大多數農業部門缺乏相應的專項執法經費。特別是因缺乏經費,沒收回來的假劣農資只能儲存倉庫中而無法進行無害化處理,導致隨著農資監管工作開展的深入、沒收的假劣產品增多,而形成更大的經濟負擔[5]。

3 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對策

3.1 加強農資使用管理

一是抓省、市、縣一級的農業龍頭企業、無公害生產基地及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求他們按相關法律要求,建立專門的農藥儲存倉庫,建立農藥購進、領用、施用和農產品生產的登記制度。二是抓千家萬戶的種植戶,建議散戶到各街道、鎮辦推薦的農資經營店定點購買。

3.2 加強對農資市場檢查,提高農資質量

把加強農藥市場質量抽檢作為重點工作來抓,除了監督抽查外,不定期地抽查加上日常例行檢查雙管齊下,形成常年的農資質量動態管理機制。通過對農資質量動態抽查監管,及時曝光和查處經營不合格農資產品的經營單位,維護農資市場秩序。尤其是春播、秋種之際,以及每年農藥銷售旺季,加大農資檢查力度。重點抽查殺蟲劑、殺菌劑等類農藥,查處無登記證生產、添加未登記成分、摻雜高毒、劇毒農藥成分、擴大使用范圍、生產經營假劣農藥、冒證、一證多用、套證等行為。

3.3 加強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

按照“著力治本、標本兼治、打防結合、綜合治理”和“五不放過”的原則,以查處要案大案為突破口,深入推進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以農資批發市場、農資經營大戶、交通不方便的城郊結合部、邊遠山區作為整治的重點對象,通過常規檢查、明查暗訪、群眾舉報等方式,堵源頭、端窩點,遏制假劣農資進入市場流通。堅持抓生產源頭,抓批發市場,重點做到端窩點、打慣犯,狠抓要案大案。

3.4 重視基地管理,排查用藥安全隱患

建議形成常年穩定的科技人員包村制度,熟悉掌握各鄉鎮基地生產情況,上市前多抽查基地安全用藥情況、檢測產品農藥殘留情況,嚴懲使用高毒、限禁用農藥現象,對發現用藥安全隱患事件,第一時間采取相應措施,進行銷毀或無害化處理。

3.5 完善監管隊伍,成立聯動綜合監管執法隊伍

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建議成立專門的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嚴格監管農業生產的各個環節,統一進行綜合執法,有利于發揮強大的聯合職能,對少數不法農資經營分子、鄉間游販起到嚴厲警示、打擊、制裁作用,優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環境。

3.6 注重宣傳、服務工作

一方面針對農戶安全生產意識薄弱的現象,革新現有的宣傳、服務手段。與各鎮辦結合,挑選出各鎮辦放心農資門店,制作宣傳名單,對農戶免費發放,讓農戶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錢,不給鄉間游走藥販留有可趁之機。另一方面要經過常規的宣傳教育、培訓等途徑,加強對廣大種植戶購買和使用農藥的技術進行服務和指導[6]。如在各鎮辦人員密集區舉辦“放心農資下鄉”、“法律法規咨詢”活動,定期組織農業技術人員對無公害生產基地、農民合作社開展“科學使用農藥”培訓等活動,大力普及農資識假辨假常識,培養農戶購買農資時的索取票證意識,增強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法律意識和能力。適時使用農藥的指導品種和主推技術,開展技物結合,加強農藥使用新技術的示范和推廣工作,引導農民科學用農藥,節本增效,防止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質量安全事故。

4 參考文獻

[1] 雷鄭莉,張玲,祁玉峰.河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現狀及構建[J].河南農業科學,2007(2):114-116.

[2] 楊虎臣,符建偉.鄭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實踐與探討[J].河南農業科學,2005(7):108-110.

[3] 李光.淺談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J].河南農業科學,2005(8):109-111.

[4] 楊紅茹,齊亞婷,李剛.農藥市場的問題及監管對策與建議[J].農藥科學與管理,2011(7):3-4.

篇8

2009年全縣農業執法工作總的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全省農村農業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農業轉型升級主題,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執法體系建設,創新執法機制,提升執法水平,樹立執法權威,依法保障農業產業、農產品質量安全,凈化農業投入品市場秩序,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切實為我縣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執法保障。

工作要點:

一、加大執法力度,樹立執法權威

1、開展打擊食用農產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對農產品種養環節、農產品批發市場開展排查,督促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養殖場(小區)和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規范農業投入品使用,堅決防止和嚴厲查處使用禁(限)用農業投入品行為。

2、開展“綠劍”系列執法行動,做大做強“綠劍”執法品牌。具體安排是:“綠劍”1號行動,時間在4月,圍繞春耕備耕,重點對種子、肥料產品進行專項執法。種子以水稻、玉米和主要經濟作物種子為重點,重點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通過的種子,超范圍經營、無證生產經營,未按規定建立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品種介紹與審定公告表述不符等違法行為。肥料以復混(合)肥、有機肥、微生物肥料、葉面肥及床土調酸劑為重點,重點查處有效成分不足、包裝標識不規范、任意夸大使用效果、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等違法行為。“綠劍”2號行動,時間在6月,重點為農藥產品(包括衛生殺蟲劑),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無登記證生產、添加未登記成份、擴大使用范圍、一證多用、套證或冒證、標簽不符合規定以及肥料產品標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以及乙酰甲胺磷中甲胺磷超標和摻雜高毒劇毒農藥的行為。綠劍3號行動,時間在9月,重點為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產品、寵物醫院和種畜禽。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質量標準、生產經營假劣產品等行為;飼料企業不依法建立原料進廠檢驗、生產記錄、產品留樣、產品出廠檢驗等制度;違法生產經營使用三聚氰胺、“蛋白精”等禁用藥物行為;無《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畜禽合格證》、《種畜系譜》生產銷售種畜禽等行為;分裝銷售原料藥、標簽和說明書不符合規定行為;直接使用獸藥原料藥、使用人用藥等違法行為;督促寵物醫院和養殖場(戶)建立獸藥使用記錄,嚴格執行停藥期規定等違法行為。“綠劍”4號行動,時間在11月,重點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查處濫用冒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違法行為,加大農藥殘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及獸藥殘留等監管力度,杜絕在種養殖過程中使用五種禁用高毒農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建立監管長效機制,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

二、加大執法宣傳,營造法制氛圍

為強化農資監管力度,整頓農業投入品流通市場秩序,打擊假冒偽劣農資產品,提高農民群眾識假辨假能力,切實保障全縣春耕備耕生產,按照“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群眾受益”原則,3月上旬組織相關部門,深入鄉鎮村,積極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

通過設立農業政策及法律咨詢、農資質量咨詢、農業科技咨詢、農業信息咨詢、農資產品質量投訴等服務平臺,向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宣傳強農惠農政策、傳遞種養技術信息和辨別假冒農資方法。

三、完善誠信體系,強化市場監管

根據《浙江省小農資質量安全整治和規范工作實施方案》(浙農專發〔20*〕76號)要求,全面開展小農資質量安全整治和規范工作。堅持“打扶結合,分類治理”原則,正確處理整治、規范和提升關系,尊重小農資經營者的市場主體地位,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打擊違法行為。一季度開展小農資整規全縣推開準備、發動工作,二季度指導小農資整規面上推開工作,三季度小農資整規全面整治工作,四季度小農資整規全面總結提高。

繼續按照《創建百家誠信農資示范企業實施方案》要求,完成縣級誠信農資示范企業的建設目標;繼續大力推進農資連鎖經營,組建農資連鎖企業和連鎖網點;引導分散的農資經營主體成立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協會的行業管理、行業自律、行業服務等作用,努力構建全縣農資誠信經營的長效監管機制。

同時進一步加大農業投入品質量監督抽檢力度,強化市場監管,凈化農業投入品源頭。

四、規范執法體系,創新執法機制

1、認真貫徹《農業部關于全面加強農業執法扎實推進綜合執法的意見》(農政發〔20*〕2號),力爭全面實現農業綜合執法。按照“行政處罰職能統一行使,執法人員統一管理,執法力量統一調度,執法文書統一規范”要求,通過集中辦公、制度落實、日常監管、績效考核等措施,健全、規范執法體系,迎接省市農業行政執法規范化達標考核驗收。并根據省農業廳要求,抓住機遇,加強溝通,力爭全縣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納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篇9

為了加強全場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規范經營,倡導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促進農產品安全生產,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農業投入品是指生產農產品所必需的種子、苗木、肥料、飼料、農藥、獸藥及添加劑等。

二、由總場經發局牽頭,負責組織場鎮農技推廣站、畜牧獸醫站、城建管理局(執法大隊)實施監督管理。監管人員從上述單位抽派,場鎮監管人員必須經省市司法部門培訓,取得農業綜合執法資格,連級監管人員必須是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業務骨干。

三、畜牧業投入品監管由場鎮畜牧獸醫站負責。

四、監管范圍:場鎮轄區內所有農業投入品經營公司、企業、門店、流動攤點及所有種養殖戶。

五、監管對象:是否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漁藥及添加劑;是否經營假冒偽劣、包裝不符合規范的農業投入品;有效期即將到期或過期投入品是否分柜放置,并有醒目文字說明;經營證照是否齊全;種養殖戶是否濫用投入品,是否使用國家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六、每年組織規模監督檢查5次。其中每季度一次,春耕生產前檢查1次。各片區各農業單位負責轄區內農業投入品的經常性監管,發現突出問題要及時上報場鎮。

七、嚴禁經營者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嚴禁蔬菜、葡萄種植區經營國家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八、嚴禁農業生產者購買使用國家嚴禁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不得使用國家限制使用的農藥;不得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有機肥及污泥、生活垃圾、工業費渣;不得超量濫用農業投入品。

九、調進種子、種苗必須檢驗檢疫合格,方可用于農業生產。

十、引進新農藥、新肥料、新作物品種必經試驗示范后方可銷售推廣應用。

十一、農業投入品經營者必須建立完善進銷貨臺帳;使用者要做好投入品使用記錄。

十二、農業投入品經營者要主動給予購買者銷售憑證,并免費提供使用技術咨詢;購買者要主動索要購買憑證,并妥善保管。

十三、經營者應具備合法經營手續,證照齊全,上崗人員必須經相關部門組織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從事經營。

十四、農業投入品經營者、使用者必須配合執法檢查,并如實回答執法人員的相關提問,不得無故阻撓。

十五、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檢查時,要向執法對象出示有效證件。執法過程中不可通風報信,不得徇私舞弊,要秉公辦事,公證執法。

十六、農業投入品經營者、使用者違反本制度,由執法部門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篇10

夏季農業綜合執法檢查行動以來,我局按照要求,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全面開展了相關工作。以農藥、肥料、種子等農業投入品為重點產品;以生鮮乳、畜牧屠宰、動植物檢疫等為重點環節,重點突出具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戶以及鄉村流動商販、重點監控的生產經營主體、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家畜的小作坊和黑窩點;某些種植、畜牧問題突出、反復發生的區域,抽檢出現問題頻繁和嚴重的區域,假劣農資、動物防疫重大案件多發地以及與外縣市區交界處為重點區域。嚴格市場準入抓備案,強化日常監管抓執法,確保農產品質量抓抽檢,畜牧生產保穩定,扎實開展夏季農業綜合執法檢查行動。

一、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日常監管。加快對蔬菜合作社及種植戶的抽檢速度,通過農藥殘留來逆向追查不合格農藥產品,整頓農藥化肥市場。緊緊圍繞畜牧業養殖環節,突出動物檢疫、獸藥飼料生產和經營單位執法檢查兩項重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積極排查違法重點,不斷改進辦案方式,嚴厲打擊制種植業與畜牧業中的違法行為。

二、創新執法方式,保障監管效果。面對農業執法監管工作面廣量大與現有的農業執法人員不足的矛盾,我們積極創新執法方式,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是實施“雙隨機”農資抽查。找準抽查問題所在,對癥下藥,確保抽查有力、有度、高效。二是通過實施牛羊布魯氏菌病凈化場創建工作,有計劃地控制、凈化和消滅人畜共患病,有效保障動物衛生安全、畜產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推動全市牛羊養殖業健康發展。

三、積極處理好投訴、舉報及其它工作。我們從維護農民的利益出發,抽調大量執法力量開展了投訴舉報受理工作。行動開展以來共受理因投訴、舉報110余起,并通過投訴過程發映的問題查找線索,排查可能存在的種植業投入品、獸藥飼料、動物檢疫問題。

二、主要做法

一、抓好以禁用限用農藥為重點的農藥監管。要與公安搞好協作配合,嚴厲打擊禁用限用農藥地下流通經營和使用行為。對可疑農藥進行抽樣檢測化驗,追根溯源,從嚴查處。并搞好農藥使用的監督檢查。加強肥料登記的監督管理,要嚴厲查處復混肥料、有機肥料、生物有機肥、水溶肥料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搞好獸藥、飼料和種畜禽的監督管理。落實獸藥 經營告知制度和專營制度,嚴厲打擊流動商販經營行為。

二、做好養殖場的日常監管工作。各飼養場明確監管獸醫,負責日常監管工作。要求飼養場健全各項動物防疫制度,建立養殖檔案,建立獸藥、飼料的進貨記錄及使用記錄等臺賬管理,做到安全用藥、用料,規范用藥、用料。做好畜牧技術推廣培訓項目、糧改飼項目、美麗牧場項目、生豬保險落實工作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技術指導工作。

三、要認真履行責任,開展全覆蓋式檢查,不漏死角,不留盲區,徹底整治各類問題隱患。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立足根本、結合實際,對違法行為多發地,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聯合辦案,堅決杜絕只監督不執法、只檢查不處罰的現象。

四、是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農業綜合執法監管模式。一是加強種植、畜牧業投入品環節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從源頭發現問題,杜絕隱患;二是探索新形勢下如何發揮鎮街區農委、村兩委和各企業駐場檢疫工作人員的作用,推進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三、取得成效

行動開展以來,累計出動執法人員400余人次,車輛110余輛次,檢查農產品及農藥經營單位260多個次,共立案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47起,其中種子立案5起,肥料立案13起,農藥立案19起,農質立案8起,動防立案1起,飼料立案1起,現已結案22起,罰沒款共計16.76萬余元。

通過以上工作的開展,很好地震懾了不法分子,打擊了違法行為,規范了農資、畜牧市場秩序,提高了種植、畜牧經營單位和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保障了全市農牧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生產安全。同時也存不少問題和不足,下一步,我們將再接再厲,充分發揮職能,推動我市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