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項目實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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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項目實施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設“生態”的總體思路,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以增強森林碳匯功能、改善生態環境為目標,積極發展碳匯林業,提高森林生態系統整體固碳能力,充分發揮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功能和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政府推動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指導、協調作用,積極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碳匯造林,為碳匯林業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2、堅持擴大森林面積與提高林分質量相結合。通過林業碳匯項目,在進行碳匯造林增加森林面積的同時,也通過加強森林經營管理和開展低產低效林改造,有效提高森林單位面積蓄積量和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系統平衡,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3、堅持積極爭取國際、國內資金為主,自籌資金為輔的原則,多方籌集資金發展林業碳匯事業。

4、堅持引進項目層次先簡單后復雜、項目實施先易后難的原則,確保項目申報一個實施一個、實施一個成功一個。

三、工作內容

1、培訓人員,學習考察

碳匯林業對我市來說是一項全新的工作。為了盡快掌握碳匯林業的有關知識,應加強碳匯林業知識培訓。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培訓碳匯林業相關人員。一是邀請上級專家進行碳匯林業知識講座;二是派出相關人員到外地參觀考察學習;三是舉辦各種碳匯林業培訓班。

2、啟動碳匯造林試點

通過碳匯造林試點,探索與國際接軌,并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森林碳匯計量監測方法,為測算不同區域、不同模式、不同樹種的營造林碳匯提供技術支撐和科學依據,探索社會資金參與公益造林的林業投融資機制改革,為全面推進碳匯造林積累經驗。

3、廣泛宣傳,提高公眾參與碳匯林業的意識和能力

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大力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及林業碳匯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企業及社會公眾關注林業碳匯、參與碳補償、消除碳足跡的社會責任感與熱情。樹立低碳理念,倡導低碳生活,打造低碳市場。提高公眾造林固碳意識,促進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積極參與以積累碳匯為目的的造林和森林經營活動。動員全市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帶頭捐款,用于營造碳匯林。動員高排碳企業在通過技術手段節能減排的同時,捐資造林增匯,抵消企業碳排放,樹立企業形象,體現企業社會責任。鼓勵和支持市民參與溫室氣體減排的志愿行動,倡議捐資造林,固碳釋氧,造福人類。大力開展碳匯林認養、營造各種類型的碳匯紀念林等活動。將義務植樹基地與林業碳匯項目結合,充分利用每年的義務植樹節大力宣傳碳匯。倡議通過植樹建設低碳家庭、低碳社區、低碳學校、低碳公司、低碳企業、低碳城市等,開展“少開一天車,多種一棵樹”等活動。

4、大力開展碳匯造林,積極爭取國際、國內林業碳匯項目

各鄉(鎮、街道)要在二類資源調查的基礎上,篩選出適合碳匯造林和森林經營的土地資源,匯總后,向上級申報項目,以爭取國際、國內林業碳匯項目。

5、建立林業碳匯監測體系

應對氣候變化的林業碳匯活動,具有很強的技術性與專業性。特別是清潔發展機制下的林業碳匯項目,從造林地選擇、施工方法、計量、核證等都有嚴格的程序和規定。為了保障林業碳匯項目的順利實施,一是建立一支林業碳匯計量和監測隊伍;二是建立林業碳匯監測體系。

6、編制全市碳匯林業發展規劃

編制全市碳匯林業發展規劃,明確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建設規模、建設內容、進度安排、資金籌措、政策保障等,以指導全市林業碳匯工作的開展。

7、建立碳匯交易平臺

通過市場交易,為有意林業碳匯交易的企業、個人以及森林經營者建立一個交易平臺。企業為了完成減排指標,可以通過自身的技術改造實現節能減排,也可以通過碳匯交易市場購買碳排放指標,還可以通過碳匯交易市場購買碳匯額度,用于列抵企業的減排額度。森林經營者經營的森林,通過相關部門的計算、核證,其碳匯量也可以在碳匯市場上出售,以實現其效益。

四、實施步驟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我市的特點,我市的碳匯林業建設分以下幾步實施:

1、準備工作階段(2011年6月—2011年12月)

成立管理機構、制定工作方案、考察學習、舉辦培訓班、廣泛宣傳、項目策劃、項目申報。發動木材加工企業捐資用于營造碳匯林。

2、試驗示范階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爭取國內外林業碳匯項目,通過項目實施積累經驗并作示范。啟動碳匯造林項目。

3、全面推進階段(2013年1月起)

積極申報林業碳匯項目,廣泛宣傳林業碳匯,全面發動全社會參與碳匯活動。建立林業碳匯監測體系,建立碳匯交易市場。

五、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

為了加強對林業碳匯工作的領導,成立林業碳匯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財政、林業、環保、國土、水利、交通運輸、礦管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

領導小組對有關林業碳匯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著重解決林業碳匯政策的制定和落實、碳匯項目的申報、碳匯資金的籌措、人員的培訓、宣傳發動等。

2、政策保障

制定相應的碳匯政策和規定。鼓勵企業捐資造林增匯,志愿減排。企業通過捐資綠色碳匯基金用于碳匯造林,可以獲得碳信用,抵消其相應的排放,并可以在其產品上加注標記,以展示綠色企業形象。鼓勵企業除通過自身技術手段減排外,也可以通過碳匯市場購買碳匯或捐資碳匯基金用于列抵部分減排指標。對木材加工企業,可以規定每年必須在利潤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性質的碳匯林,或捐資綠色碳匯基金,或在碳匯市場中購買碳匯。對于社會大眾,鼓勵捐資綠色碳匯基金,參與碳補償,消除碳足跡。單位與個人擁有汽車的,鼓勵捐資碳匯基金,以消除汽車碳足跡,當捐資達到一定量時,可以發給汽車車貼,以展示其綠色行車理念。企業用于捐資或購買碳匯的資金可以免交企業所得稅,個人捐資部分可以免交個人收入調節稅。參加綠色碳匯基金的企業和個人,政府將頒發相關證書、出具捐資憑證并給予宣傳表彰。

3、資金保障

在積極爭取國際國內林業碳匯項目資金的同時,多渠道籌集林業碳匯發展基金。通過廣泛發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踴躍捐資,同時在政策上、制度上保障資金的來源。重點鼓勵高耗能、高排碳企業捐資造林,如礦山、交通、物流、木材加工企業等。

加強對碳匯林業項目資金的管理。堅持公開、透明原則。規范資金使用,加強監管,建立碳匯資金專戶、實行??顚S?。

4、技術保障

由于林業碳匯活動技術要求高,程序復雜,要求嚴格,需要強有力的技術保障。

(1)加強林業碳匯的培訓,培養一批懂政策、懂技術、懂管理的林業碳匯專業技術隊伍。

篇2

第一條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涉及千家萬戶,政策性強、時間長。為切實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有效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問題,組織、實施和管理好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根據《自治區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經國家和自治區審批并安排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經費的項目均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三條為加強對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上級要求,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調整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具體如下:

第四條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負責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審核、平衡、匯總,負責基本農田建設、生態移民、技能培訓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各業務部門,完成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宜。

第五條財政部門參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總體規劃的編制,負責專項資金的撥付、監督和管理。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資金的管理按照自治區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林業部門參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的編制,并負責補植補造、經濟林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農牧業部門參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的編制,并負責農村能源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水務部門參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的編制,并負責改河淤地項目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科技部門參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的編制,協助發展和改革部門做好退耕農戶技能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監察和審計部門負責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各項目鄉鎮、開發區參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的編制,并協助各業務部門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工程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h人民政府將與承擔任務的各業務部門和鄉鎮、開發區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第三章項目管理

第十三條縣鞏固退耕還林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國家要求和當地實際情況編制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總體規劃。

第十四條各業務部門按照規劃于每年的8月15日前將下一年度建設任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匯總后,于9月15日前由發改部門聯合林業、農牧業、水利部門上報市有關部門。年度建設任務經國家和自治區批復后,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制年度實施方案,方案要落實到有退耕任務的行政村組。自治區于年底前批復下達實施方案,各業務部門按職責分工,依據批復的實施方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部門編制作業設計(工程設計),經市相關部門批復后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要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充分聽取退耕戶的意見后編制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

第十六條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投資形成資產的效益要落實到農戶,避免向承包大戶集中。

第十七條各項建設容要嚴格按照國家現行工程補助標準執行,暫無國家補助標準的項目,各業務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國家類似建設項目補助標準及比例確定。

第十八條各業務部門嚴格按照批復的實施方案編制作業設計,嚴格按設計施工。實施方案和設計一經批準,不得隨意調整和變更。確需調整和變更的,必須報經原批準部門,按程序審批。

第十九條工程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明確項目法人。

第二十條工程實行招投標制。要建立健全項目所需大宗物質、原材料和較大土建工程招投標制,降低工程成本造價,確保工程質量。

按照《種子法》、《自治區林木種苗條例》有關精神,要加強林木種苗、草籽的生產與管理,嚴格執行“兩證一簽”制度,公開招標,嚴把質量關。

第二十一條工程實行監理制。根據項目情況及相關要求實行監理,主要監控工程建設質量、進度、資金使用情況等,費用由本級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工作經費解決,不得從國家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二條工程實行合同制。根據工程性質與項目設計、原料提供、施工、管護、監理、科學技術支撐等單位簽訂工程委托合同,規定各自責任、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工程實行公示制。各鄉鎮、開發區及行政村要利用媒體和村務公開欄將各自承擔的任務、資金、標準、分配原則、涉及人員姓名和完成情況進行張榜公示。領導小組將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四條建立健全工程檔案。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業務部門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歸檔、管理等工作,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檔案管理,設計固定的檔案保管場所,并保持檔案管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連續性,把檔案管理工作納入工程建設的重要容。

第二十五條各項目實施單位按照批復的實施方案和作業設計進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驗收報告。

第二十六條工程實行管護制。各部門要將建成的項目及時交付使用,積極探索靈活有效的運行機制,落實工程維護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成果得以鞏固和長期發揮效益。

第二十七條各項目實施單位要于每年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及時上報各項目進展情況和相關報表。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八條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資金按照“三專一封閉”(專人、專戶、專帳和封閉運行)的管理方式,實行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賬制,確保??顚S谩ず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第二十九條購買列入政府采購的物品,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三十條工程項目竣工后,業務部門要及時會同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出具項目竣工驗收意見書,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憑業務部門的竣工驗收意見書審核批準并撥付資金。

篇3

第一條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以下簡稱天保工程)是國家保護、培育和發展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為加強天保工程管理,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方案》、《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方案》以及國家林業局、國家計委、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于組織實施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和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由中央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專項)投資、中央財政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項目。

第三條天保工程的建設目標是,停伐或調減木材產量,保護好現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種草,加強森林管護,妥善安置富余人員,緩解企業社會負擔,為林區發展和改善生態環境創造條件。

第四條天保工程實行省(含自治區、直轄市,下同)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目標責任制,堅持目標到省、任務到省、資金到省、責任到省,省級政府對國家負總責。

第二章工程組織管理

第五條國家林業局重點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統一研究和部署天保工程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設立天保工程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對天保工程的指導、組織、管理、檢查和監督。

第六條各地應加強對天保工程的領導,成立天保工程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審議、協調工程實施中的重大問題。要明確工程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天保工程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天保工程的管理培訓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國家林業局培訓的對象為省級天保工程實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及工程縣的縣級領導干部;省級培訓的對象為地(市)、縣(局)主管工程實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員;縣級培訓對象為從事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以及有必要培訓的工人、農民(含林農)。

第八條國家統一規劃部署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國家、省、地(市)、縣(局)四級管理系統,對工程實施動態信息進行管理、監測和監督。

第三章工程設計與施工管理

第九條天保工程各類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管理,按實施方案確定的建設項目組織設計,按設計組織施工、核查驗收。各級天保工程主管機構要會同造林等有關業務職能單位加強對工程實施方案、作業設計、單項工程(方案)設計、工程項目施工等的組織和指導,保證設計與施工的質量。

第十條工程設計實行招投標制度,擇優選用相應資質的工程項目設計單位。要實行工程項目設計質量負責制,依法對各類設計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工程設計必須根據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以下簡稱二類調查)結果進行。工程設計應使用2年內的二類調查資料;超過2年不滿5年的,需進行補充調查;超過5年的,必須重新進行二類調查。

第十二條縣(局)級工程實施方案的編制必須以縣(局)級森林經營方案為藍本,建立在科學的森林分類區劃的基礎上進行,由縣級工程主管部門或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所屬的林業局組織編制。

第十三條省級和縣(局)級工程實施方案審批權限是:各省實施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審核后,報國家林業局組織審批;縣(局)級實施方案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后,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計劃、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的實

施方案,由國家林業局商有關部門審批。

第十四條天保工程設計文件一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必須由建設單位委托原設計單位提出變更,報原批準部門重新審批。

第十五條工程施工實行招投標制度,所有建設項目施工和貨物采購實行合同制管理。施工單位必須依據批準的設計文件,嚴格按照技術規范、標準,合理施工,不得以各種理由將工程進行二次轉包,以確保工程質量。建設單位要接受對工程實施質量的監理和監督。各級工程主

管部門要加強對批量貨物采購的組織和領導,制訂具體的貨物招標采購辦法,以保證貨物的質量,降低工程造價。

第十六條凡列入天保工程實施方案的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木材驗田產量調減計劃和年度木材生產計劃,對木材生產和銷售嚴格實行“一本帳”管理,決不允許搞計劃外采伐和銷售木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病蟲害、風災等需要清理的木材,要按照現行的木材計劃審批權限逐級報批。凡是弄虛作假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營林建設項目應按照國家林業局頒布的有關造林技術規程,封山育林技術規程和飛播造林技術規程等進行作業設計,按設計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工程主管部門要提前抓好種苗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技含量;要按工程需要保證苗木生產數量和質量,推行苗木質量負責制。

第十九條落實森林管護責任制。采取多種形式將森林管護責任制以合同的方式與管護承包者的利益掛鉤,實行獎勵與懲罰結合。各省要規范森林管護合同,合同文本要明確責任人、管護面積、職責和義務、獎懲措施等條款,對森林管護實行法制化管理。

第二十條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級支流第一層山脊兩側500米的范圍內不得從事可能對林下植被造成破壞的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準,不得砍伐禁伐區的喬木、灌木,不得毀林毀草開墾,禁止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內從事放牧活動;不得隨意開挖土石方和修筑

建筑物。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國家林業局《占用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報批。

第二十一條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資源,在不破壞森林植被的原則下,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禁伐區只能從事以下生產經營活動:

一、興辦森林旅游業;

二、興辦養殖業,包括飼養魚類、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從事林藥、野生菌類、野生山菜與漿果等栽植;

四、從事野生漿果、林藥、樹種等采集。

第二十二條經批準,在禁伐區和封山育林區修筑和開挖設施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禁伐區修筑管護、居住房舍和設施不得砍伐活立木,修建房舍的面積應控制在70平方米以內;

二、養殖林蛙、魚類等水產應盡量利用原有溝系,如需拓寬,則寬度不超過最近20年以來的最高洪峰水位線,修建的各類設施不能影響行洪、泄洪。

第二十三條在禁伐區和封山育林區發展林下資源利用項目,要以縣(局)為單位,編制林地和林下資源利用項目建議書,經同級林業部門審核后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四條分流安置富余職工必須落實到人。實施單位要廣辟就業門路,積極穩妥地安置下崗職工。各級林業部門要重視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提高下崗人員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實現再就業安置。

第四章工程計劃與資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工程項目建設投資、財政資金計劃的安排要依據批準的實施方案和初步設計(作業設計)?!?/p>

第二十六條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編制實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編制方法。下一年度計劃,由省林業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計劃部門在認真總結本年度工程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編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設投資建議計劃,上報國家林業局,抄報國家計委。國家林業局匯總審核后報國家計委申請下達工程年度投資計劃。省以下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的編制,由各省自行確定。

第二十七條財政資金的申請和下達按以下程序進行:地方向中央財政申請天保資金,先由各省林業主管部門編制資金申請報告,經省級財政部門審核,按有關程序于每年1月底前向財政部申報。中央直屬單位由單位主管部門編制下年度資金申請報告報國家林業局審核,再由國家林業局向財政部申報。地方實施單位的財政資金由財政部按有關規定下撥省級財政部門;中央直屬單位的財政資金,由國家林業局根據財政部下撥資金的數量和要求撥付給所屬實施單位。

第二十八條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劃,未經國家林業局和國家計委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整。如確需調整,需報國家林業局和國家計委審批。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要責令限期糾正,并進行必要的宏觀調控。

第二十九條年度中央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專項)投資計劃和財政資金計劃實行抄送備案制度。各省林業主管部門、森工集團要將明細計劃抄送國家林業局備案。

第三十條天保工程資金實行專戶存儲、??顚S?、單獨建帳和核算,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截留、挪用、強行劃轉或抵扣各種貸款本息、稅金、各種債務等。建設單位要切實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條納入工程實施方案投資概算的地方財政配套資金,應先于中央資金撥付給建設單位;對不能足額配套的,國家有關部門有權停撥中央資金。

第三十二條工程縣(局)要嚴格按有關規定撥付建設資金,即:造林工程預付款額控制在年度計劃投資的50%以內,然后根據工程進度逐步撥付30%的資金:年度造林任務完成后,經檢查驗收合格后再撥付10%的資金;預留10%質量保證金,待3年保存率核查達標后,再予撥付。

第三十三條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建設資金的到位、使用等情況,按規定真實、完整地報送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和信息資料。

第三十四條各省林業主管部門要協助本級財政部門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將上年度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總結分別報送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

第三十五條各級天保工程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實行建設項目法人代表責任制和工程主管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對違規使用資金的,要追究所在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任何建設單位或個人有權直接向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反映工程建設中出現的資金違紀問題,鼓勵全社會對工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七條有關具體的資金使用與管理按照國家林業局、財政部頒發的《重點地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建設資金管理規定》(財基字[1999]92號)和財政部頒發的《天然林保護工程財政資金管理規定》(財農[2000)151號)執行。

第五章工程監督與核查驗收管理

第三十八條工程監督包括檢查組現場檢查監督、報表監督、審計監督和追蹤評價監督。

第三十九條各級工程主管部門要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好隨機檢查和專項檢查;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認真受理舉報電話和信件,對重大問題,要直接派人進行核實處理。

第四十條各省級工程主管部門要定期報告工程的實施情況,具體要求按天保工程信息報告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各級工程主管部門要自覺接受同級審計部門或由國家組織的專項審計監督,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完成工程年度審計工作。

第四十二條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國家林業局將給予通報批評,并視情節輕重,對項目進行緩建、停建,并建議地方政府依法對項目責任人(主管項目領導或項目法人)給予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投資計劃下達滿一年但尚未開工的項目;

(二)擅自調整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截留、挪用、擠占工程資金的;

(三)地方財政資金不按規定的比例配套或逾期半年以上撥付資金的。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項目無法進行建設的;

(五)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或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六)工程區發生毀林或亂占林地,且情節比較嚴重的。

第四十三條工程核查結果是檢驗天保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和目標效果的依據,也是實施宏觀調控的主要依據。工程核查驗收分為縣(局)級自查、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復查、國家抽查三級核查驗收制度。

第四十四條工程核查驗收的內容包括:森林分類區劃和工程實施方案、木材產量調減、公益林建設、森林管護、富余職工分流安置,以及種苗、病蟲害防治、防火、科技等內容。

第四十五條工程核查驗收具體程序和要求按國家林業局頒發的《天然林保護工程核查驗收辦法》執行。

第四十六條為保證核查驗收工作質量,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對事先指導、中間檢查、成果校驗三個環節加強管理。

第四十七條對通過核查驗收的省,由國家林業局對任務完成好、工程質量高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問題突出的,下達整改意見并責令其限期完成,情節特別嚴重的,將建議地方政府、森工集團追究工程主管負責人和項目法人的責任。

篇4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范支出行為,確保資金及時到位、??顚S茫罁蹲灾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內財農[2010]576號),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報賬制是項目管護單位根據項目作業方案、項目實施計劃和項目施工進度,提出用款計劃并附報賬憑據,按規定程序報財政局審批、請撥資金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在實行報賬制的全過程中,旗財政局是資金主管部門,主要負責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監督檢查;旗林業局是項目的主管部門及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報賬人,主要負責項目的前期工作、項目計劃編制、申報、工程管理、檢查驗收及資金的報賬工作等。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以下簡稱公益林基金)包括中央、自治區、盟級安排資金及旗本級財政配套資金。

第二章專戶管理

第五條旗財政部門設立公益林基金專戶,實行專人負責、專戶儲蓄、專賬管理、封閉運行。

第六條公益林基金專戶存儲利息應全部轉為公益林基金。年終如有結余資金,可以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

第三章報賬原則

第七條公益林基金實行報帳制管理,必須做到資金安排及支出核算到項目。

第八條下列情況之一不予報賬或撥付資金:

(一)無項目計劃擅自實施的項目。

(二)未經批準同意,擅自調整變更的項目。

(三)存在質量問題,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項目。

(四)原始憑證不真實、不合法及超范圍開支的項目。

(五)沒有進行竣工驗收的項目,不予撥付剩余資金。

(六)超項目計劃資金,未履行追加審批手續的項目。

(七)不按時申報項目建設進度的項目。

第四章資金撥付

第九條旗財政局對公益林基金實行專項調度,依據公益林基金報賬請撥單對項目主管單位及供貨商撥付資金。

第十條項目主管部門請撥資金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經旗級以上主管部門的項目立項批復、項目實施方案。

(二)旗林業項目主管部門填制的《專項資金申請表》。包括:申請單位、項目名稱,專項資金文號及資金情況,項目內容、完成情況等內容。經財政局業務股室、財政部門主管領導、分管旗長簽署審核、審批意見后,作為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資金指標的依據。

(三)根據所申請資金用途的不同,分為基礎設施類項目、生產類項目、勞務類項目。

1、基礎設施類項目:屬于政府采購程序的項目,按規定程序完成采購后,旗財政局憑政府采購合同和政府采購辦驗收清單向供貨方直接支付貨款;不屬于政府采購目錄的項目,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概預算(項目經過公開招投標的,還應提供中標通知書及投標文件)及經監理簽署意見的工程進度報告。項目開始時,則依據施工合同,按照程序和進度向項目施工單位撥款,預付不超過工程總造價30%的啟動資金,余款根據報賬情況和項目工程進度分批撥付。

2、對于生產類項目(補植、圍護、撫育等),管護單位需提供經旗級以上主管部門批復的作業設計或實施方案、工程概預算及林業局審定的施工進度報告。

3、護林人員工資需提供各蘇木、鎮、示范園區及項目管護單位與個人簽訂的管護合同復印件及工資花名冊等,扣減實際發生的相關項目后,財政部門按季度通過“一卡通”發放到個人手中,由林業部門到財政部門報賬。

第五章報賬程序

第十一條公益林基金的報賬按年度進行,原則上項目單位必須于當年并區分單項工程到財政部門報賬;因特殊原因未予報賬的以往年度項目,林業部門應按先后順序分類、匯總后分年度予以報賬。對報賬單據混亂、不易區分的項目不予報賬。

第十二條林業主管部門對管護單位報結的原始憑證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整理、歸類、匯總、初審,并按投標文件及工程決算書驗證有無變項和超計劃實施內容,簽署報賬請撥單;財政局接到林業部門報賬單據后,對每筆業務的合法性和金額的準確性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單據、支出匯總表和報賬請撥單等辦理撥款手續,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額旗財政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報賬審核專用章”后,返還項目管護單位進行明細核算。財政部門憑原始單據復印件作賬務處理。

第十三條林業部門報賬環節須提供以下資料:

1、基礎設施類項目:工程類項目在各單項工程全部完工后憑簽署報帳單位經辦人和負責人意見的單項工程稅務發票并附支出明細表、監理報告、單項工程決算表、竣工驗收意見書報帳。

2、政府采購項目需提供政府采購辦驗收清單、供貨單位發票、采購物資發票等。

3、補植、補造項目需提供苗木、施工記錄、用工花名冊、竣工驗收單、竣工決算報告等。

篇5

一、基本情況

我局幫扶的繼光鎮新中村,有10個社、420戶、1313人,黨員18人,其中繼光水庫庫區5個社856人,全村耕地面積650.4畝,其中田90.7畝、土地559.7畝。森林面積1450.5畝,水庫淹沒面積1600人。老百姓的主要經濟來源為種養業(主要是養魚)和外出務工收入,主要問題是人多地少,農民增收渠道少。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建立健全機構。

為深入推進“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干部幫戶”活動,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召開專題工作會,集中統一學習,傳達縣上的會議精神,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要求全局各站股室積極支持,協同作戰,人人參與。

(二)抽專人,強班子

局里選派了思想作風過硬,業務素質強,對工作熱情實干的年輕干部黃述超充實到新中村領導班子中掛任黨支部副書記,該同志能力強,熟悉熱愛農村工作,下去后走村串戶并很快適應了工作,在了解該村情況的基礎上配合村兩委做了大量工作。

(三)結對一幫一,解民困

采取“一幫一”的形式,局領導班子成員與幫扶對象結成幫扶對子貧困,通過座談、走訪,在了解他們致貧原因基礎上,特制定了幫扶計劃,主要是從資金、物資上給予一定的幫助,今年局領導分別給幫扶對象送去了300元慰問金及中秋月餅,“七一”前夕,在縣人大副主任的帶領下,對貧困黨員進行了慰問。

(四)抓調研,找出路

局領導帶領局造林股、產業辦、林政股同志一道深入到幫扶村走訪村社干部及群眾,詢問村上的發展規劃,了解老百姓的發展希望,在了解情況后,一是想法設法完善村基礎設施,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二是在新中村3、9社,今年發展了100畝的核桃經果林,以后將根據情況逐步給予各種工程的扶持。

(五)重信息,抓報送

按照江幫扶組辦【2010】1號文件要求,我局認真推進各項工作,一是及時報送了會議精神傳達和學習動員情況,活動實施方案,三年幫扶規劃和年度的工作安排,主要領導深入幫扶村、戶調研情況,并認真對幫扶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并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送了縣“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干部幫戶”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取得成效

一是協助村兩委完成了2、10社1.2公路水泥路的修建;二是加快水利設施建設,新建、改建兩座提灌站,完成了長3500米的水渠三面光整治工程;三是在3、9社發展了100畝的核桃經果林;四是協助村抓好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工作;五是妥善處理矛盾糾紛,倡導文明風尚,弘揚孝道文化,教育引導群眾愛清潔、講衛生、棄陋習、著力塑造優美、整潔、有序、衛生的農村環境新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要求部署,在認真總結今年工作的基礎上,著力推進三年發展規劃、制定好2011年幫扶舉措,并抓好落實。

二是進一步完善科學的致富規劃和新農村建設的長期規劃,在林業項目安排上盡可能給予傾斜,通過項目實施,帶動產業結構調整,從而推動經濟發展,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質量。

篇6

一、業務工作

實施各項工程造林4.86萬畝。其中義務植樹和荒山造林3.78萬畝,根據年初制定的造林任務:年全縣計劃投資561.00萬元資金。189.00萬元;利用植被恢復造林1.09萬畝的372.00萬元。經過我站工作人員的精心布局、規劃、組織實施,現已完成義務植樹及荒山造林3.8萬畝;植被恢復造林1.2萬畝;共計5萬畝,超額完成了任務,并通過了縣內的組織驗收;積極組織造林的同時,還編制完成了惠民至景邁芒景全長31公里、投資115.78萬元的公路兩旁綠化美化實施方案,并完成了8公里的綠化任務,未完成部分計劃在09年實施。

一)植被恢復造林

根據計劃,年植被恢復造林項目安排在糯扎渡、謙九兩個鄉鎮實施。兩個鄉鎮共需要完成植被恢復造林1.09萬畝;其中:謙九鄉6500畝。思茅松6000畝,橡膠500畝(橡膠只作種苗補助)糯扎渡鎮4300畝,造林樹種桉樹。由于今年造林任務下得晚,7月份才開始組織實施,為搶抓時間,使苗木能在造林最佳時節安全定植下去,任務一經安排,局技術人員一方面立即深入實地著手調查規劃,另一方面及時開展造林種苗準備工作,確保造林各個環節萬無一失。由于布局合理、安排得當、組織實施有力,項目于7月底完成規劃,7月底完成預整地,7月底完成了定植任務。經統計,全縣共完成植被恢復造林1.2萬畝,其中:謙九鄉完成思茅松造林0.70萬畝,橡膠造林0.09萬畝;糯扎渡鎮完成按時造林0.50萬畝。項目建設總共涉及2個鄉鎮、6個行政村、16個村民小組,受益農戶400余戶、1200多人次。

二)義務植樹

造林成效不顯著等局面出現,年計劃實施義務植樹造林3.78萬畝(447.6萬株)項目安排在糯扎渡、謙九、拉巴、酒井、勐朗鎮、竹塘、東回、惠民、富幫、富東、雪林、木嘎、上允、南嶺、糯福等15個鄉鎮實施。為避免重種輕管。站在總結歷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更加注重的抓好造林地塊規劃、做好預整地的技術指導及檢查驗收、把好苗木質量和苗木發放登記等幾個重要環節。并認真做好產出效益分析,切合實際的編制完成了一份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通過我局及項目建設鄉鎮的共同努力,7月底,已完成了全部造林計劃。經統計,全縣共完成義務植樹427.12萬株,約3.8萬畝,造林樹種西南樺、思茅松、桉樹、香樟木、杉木、水冬瓜等6種;其中:糯扎渡4.74萬株;謙九49.57萬株;酒井4.00萬株;勐朗鎮65.21萬株;竹塘21.38萬株;東回80.20萬株;惠民3.55萬株;富幫9.53萬株;大山0.80萬株;雪林48.00萬株;木嘎39.38萬株;上允0.800萬株;南嶺14.15萬株;糯福1.40萬株;拉巴84.41萬株。

三)地方性工程造林

共扶持發放茶苗209.22萬株,年地方性工程造林主要是以苗木扶持的方式支持茶產業建設。經統計。造林面積達0.1萬畝,涉及拉巴、南嶺、東回、謙九、酒井、富東、勐朗鎮等九個鄉鎮。

九)其它

培植壯大旅游文化產業,為加快縣經濟建設步伐。根據某某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會議精神及縣委、縣人民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僅僅圍繞“著力打造景邁、芒景萬畝古茶園旅游景區,建立綠色金三角”這一戰略目標。針對總體規劃和布局,局主要是重點對惠民至景邁、芒景全長31公里的旅游線路上下、兩旁的綠化造林進行了規劃,并按照旅游線路建設的標準拿出了投資為115.776萬元的綠化美化實施方案,目前,這個方案已得到縣人民政府的批準并付諸實施,計劃在09年7月份以前完成建設。另外,站始終堅持“業務工作優先中心工作兼顧、以大局為重、服務全局”工作原則,積極組織完成自己業務工作的同時,還抽調技術人員協助其它股室完成伐區作業設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檢查驗收、地方公益林調查等工作。

二、政治思想方面

以工作的第一要務“服務”貫穿于工作始終,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正確價值觀,端正態度,加強學習,不斷增強自己的理論和業務知識,做一個思想向上,作風務實的林業技術服務人員。這方面,站全體工作人員先后參加學習了局組織的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并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撰寫出心得,會上先后作了發言;參加了為期4.5天的全縣林業系統行政執法暨業務培訓,提高了自身業務素質;選派人員參加了縣委黨校組織的先進分子黨課學習等。

三、經驗和不足

造林方式多樣化;)農村富余勞動力得到充分利用,主要是項目造林方面。經驗:一)由包上承包造林轉變為農民自己造林。農民從中得到實惠,增加了收入;三)增強了上下聯系及項目實施鄉鎮的責任心。降低了項目運作帶來的風險。不足:選擇造林操作方式上,沒有足夠掌握項目區實際,不能盲目的也不要一層不變。要充分了解項目區群眾思想意識及勞動力資源情況以后再確定。因為農耕與造林都講求時節,而的實際就是農耕時節即是造林時節,兩者相互抵觸,如果沒有足夠的勞動力作保障,要求農民既要做好農耕又要造好林是不現實的為此,沒有全心全力的投入,就會影響項目建設速度,質量和成效就不會達到預期效果。另外,造林樹種單一,純林造林較多,增加了造林成本。為提高對病蟲害、風害、火災等自然災害的抵御能力,建議多造一些混交林。

四、年計劃

一)繼續做好歷年造林地補植補造、管護和檢查驗收等后續工作;

安排在酒井鄉光頭山;3.6萬畝的義務植樹和荒山造林,二)年計劃實施4.0萬畝的造林任務。其中:植被恢復0.4畝。安排在全縣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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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實施原則

1、生物治理與工程治理相結合。通過山下溝口建設攔砂壩與山上恢復植被并舉的方式,從源頭上解決水土流失問題。

2、生態治理與土地資源利用相結合。通過生物治理工程,逐步恢復植被,變荒地為良田,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雙贏,使治理工作走出就治理而治理的被動局面,探索出全面治理廢棄礦山新模式,走上良性循環的治理新路。

3、政府扶持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引進造林大戶(公司)進行生物治理,政府進行補助,并負責山地流轉,造林大戶(公司)有償取得土地用于種植果樹和桉樹,引進社會資金和技術參與治理,解決資金不足和技術不過關的問題。

二、項目實施范圍

根據縣稀土廢棄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所界定的治理區域范圍,主要包括韓坊鄉、陽埠鄉、大埠鄉、大田鄉等地的稀土廢棄礦山,項目實施的主要內容包括恢復植被和建設攔砂壩。

三、運作方式

(一)工程治理

按照規劃設計建設攔砂壩,工程通過招投標組織實施。

(二)生物治理

1、由項目所涉及的鄉鎮協助項目業主(縣礦管局)落實好造林大戶(公司),種植果樹、桉樹等速生樹種進行造林治理。

2、按照“一大四小”工作要求,給造林大戶(公司)一定資金補助,盡快恢復植被。

四、實施步驟

(一)生物治理

1、山地流轉。由項目涉及鄉鎮負責與山主協商,在年2月中旬完成造林治理區山地流轉,林業部門協助辦好山地流轉手續。

2、年2月底前由礦管局負責落實造林治理項目主體,并簽訂治理協議,年3月中旬前完成土地平整、植樹溝開挖回填、肥料施放和水保設施建設等工作,年3月底前完成定植。

3、分階段檢查驗收及資金撥付。一是完成打穴和定植后,由項目領導小組組織一次初期驗收。二是林木成活后進行一次全面驗收,按工程進度撥付資金。

(二)工程治理項目。由縣礦管局負責,年12月底前完成。

(1)由項目涉及鄉鎮進行申報,在年2月底前完成。

(2)縣礦管局組織人員在年3月中旬前到實地察看核準,年4月底完成項目設計并通過專家評審。

(3)年5月底完成工程招投標,并組織實施。

(4)工程由項目領導小組組織分階段驗收,在年12月底前完成。

五、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六、有關要求

1、確保質量和進度。要嚴格按照項目設計和實施步驟組織實施,確保項目實施的質量和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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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政手段;規范;林業;項目資金

中圖分類號:F2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3-0191-02

隨著《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幾大文件的下發實施,中國林業事業迎來了嶄新的發展時期,特別是林業建設資金投入量的大幅增加,為林業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隨著資金投入量的加大,管好用好項目資金并充分發揮其效益,成了各級管理部門規范項目執行的關鍵問題。從近年有關部門對林業資金使用和管理的檢查情況來看,大部分單位能按批復的初設和實施方案執行并規范資金使用,但個別不容忽視的違規、違紀甚至違法現象時有發生。因此,如何加強管理,進一步規范林業項目資金使用,已成為當前林業事業面臨的重要任務。

一、項目資金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1.隨意更改項目實施方案。通過對一些項目的檢查發現,有的實施單位無視批準的項目概算,擅自調整、更改下達的工程建設計劃、投資計劃和專項資金使用范圍,隨意擴大或縮小建設規模,“報小建大”和“報大建小”問題均有發生;有的單位在項目建設中不能按規定實行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合同制;有的購買物資、設備既不簽訂合同也不實行政府采購。工程建設無序、資金使用隨意,嚴重影響了建設計劃的順利實施。

2.擠占、截留、挪用資金。一些建設單位將項目建設資金挪用于非項目建設內容,用于改善工作和居住環境等與項目計劃無關的建設;個別單位將項目資金撥付給基層單位后再要求基層單位轉回,用于搞職工福利等本應由單位事業費開支的一般性支出,根本無視基本建設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導致一些林農造林后拿不到錢,既侵害了林農的利益又損害了林業建設工程形象。

3.弄虛作假虛列工程支出。個別單位為達到其目的,采取偽造工程合同、偽造工程結算、到稅局虛開虛假支出發票,通過作假賬等方式套取項目資金用于其他非項目的支出;有的將計劃外工程的成本、費用以計劃內工程的名義擠占項目資金,嚴重違背了項目投資計劃和欺騙了項目投資決策。

4.物資采購支付大額現金。部分單位在工程物資采購過程中不能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特別在種苗采購過程中,大量支付現金,有的一次達幾萬、十幾萬,而且資金在支付過程中手續不健全,幾萬元的開支僅憑個人寫的收條草率入賬,這種做法不但給資金管理增加了難度,還給某些人違法亂紀提供了條件。

5.建設工程不能按期竣工。有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不嚴格按建設計劃施工;有的項目幾年前就下達了投資計劃,并在項目批復文件中明確提出了建設工期,但建設期結束尚未竣工、有的甚至還未破土動工,只做了一些前期準備工作;一些工程竣工后不及時辦理竣工決算和竣工驗收手續等。

6.會計工作基礎薄弱。隨著林業投入的不斷加大,各級管理層相繼下發了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的相關規定,但相當一部分單位仍存在會計工作人員無證上崗,賬務處理混亂和執行規章制度存在很大偏差等情況。記賬依據不足、會計資料不全等問題很普遍。

二、存在問題的根源

1.主觀意識。一是部分單位存在重金錢、輕管理的思想,對項目資金管理重視不夠,對項目建設缺乏有效監督;二是前期工作準備不足,為了爭取項目和資金,夸大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編造可行性報告;三是審查把關不嚴,責任意識、法制觀念淡薄,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現象;四是不能正確處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關系,為了小集團利益忽視和損害了國家利益。

2.客觀因素。一是一些項目前期調查研究不夠,在缺乏嚴密的論證之前倉促上馬;二是一些部門不能及時撥付項目資金,滯留、截留項目工程資金現象依然存在,投資計劃的下達與實際開工建設不能同步,相對滯后;三是國家相應的政策、措施不配套,致使有些單位違規使用資金或調整項目計劃;四是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未配備合格的專業會計隊伍。

三、規范林業項目資金管理對策

1.強化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各級計財部門要參與投資項目的前期調研、項目評估、投資概算、招投標工作,并切實完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規范會計核算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杜絕違紀現象發生。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提高認識,樹立法制觀念,維護預算嚴肅性,要嚴格按政策辦、按制度辦、按規定辦,不越軌、不變通、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截留項目資金。各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不準超預算安排支出,不準安排無預算的支出。

2.執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所有林業建設項目在立項之前必須明確項目法人,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對項目申報、建設實施、資金管理及建成后的運行管理等全程負責。對項目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工程施工及工程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沒有按國家招投標有關規定將工程發包給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或在招投標過程中進行違規操作的,嚴格追究項目法人責任。

3.實行建設項目領導責任制。林業項目的建設與管理要建立層層負責的領導責任制度。各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的建設項目負責。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管轄范圍建設項目負責。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項目立項前的申報把關和立項后的經常性監督工作,建立項目監管責任人制度。若項目在工程建設質量、資金使用管理、項目招投標等方面出現嚴重問題,或項目申報弄虛作假、不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造成重大損失的,除追究項目單位法定代表人、當事人的責任外,追溯追究監管責任人、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領導在項目監管中的失察責任。

4.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相關程序。未通過可行性研究的項目不能列入投資計劃,未批準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不得隨意調整批復項目的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建設地點等,對于擅自變更已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的,不予調整概算,對于擅自變更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和建設地點的,責令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不按期整改的,撤銷項目執行并追回投資,同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和監理制。項目實施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招投標制,招投標活動要嚴格按規定進行,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誠信原則。對國家要求執行監理制的項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材料采購和工程監理都要依法訂立合同,各類合同都要有明確的質量要求、履約擔保和違約責任及違約處罰條款。

6.嚴格把關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無論是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建成后符合驗收標準的,項目法人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申請竣工驗收。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權限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偼顿Y在2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必須在竣工決算審計后方可辦理驗收手續。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組建合格會計隊伍,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各項目單位必須配備適量的和高素質的會計從業隊伍,加強對財務制度和財經法規的執行力,切實做到按章和依法辦事。同時,各級主管部門要適時舉辦財會知識培訓,特別是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培訓,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其熟練掌握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和具體操作規程,有效預防和杜絕項目資金執行中的各種違規違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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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Strong Administrative Means to Regulate Funds Management of Forest Projects

SU Er-guang

(Yunnan Academy of Forestry Sciences,Kunming 650204,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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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整合范圍:全部或部分使用各級各類財政性資金、雙百幫扶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和政府通過融資方式投資實施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農業產業化發展項目。

(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程、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移民搬遷工程、通村道路工程、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壩系流域治理工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建設項目等。

(二)農村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包括:村級活動場所、農村社區活動中心、村級文化活動室、村級衛生室、村級文化廣場項目等。

(三)農業產業化發展項目包括:設施種植業項目,養殖業項目,林業建設工程,草業建設工程,農副產品加工、倉儲、經營項目,科技示范項目,農機具推廣項目等。

第二條整合原則:按照“資金捆綁、項目打包、統一規劃、分類實施”的原則,圍繞基礎先行、項目聯動,山水田林路綜合整治的目標,對涉農項目進行整合。

(一)重點突出。項目整合圍繞基礎設施條件改善,公益事業服務提升,產業發展壯大,突出重點建設領域,集中力量辦大事。

(二)優勢互補。項目整合要堅持渠道不亂,用途不變,項目打包,優勢互補,充分發揮項目整合的聚集效應。

(三)穩步推進。整合項目要采取先易后難,穩步推進,因地制宜,分工協作的方式,逐步推進涉農項目整合管理工作。

第三條成立涉農項目整合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發改部門的縣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農業部門的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政府辦、發改、財政、監察、審計、農業、林業、水務、畜牧、國土、科技、扶貧、交通、民政等相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整合辦),辦公室設在發改局。

領導小組負責審查涉農項目整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查中、省、市涉農項目申報方案;審查縣級涉農項目投資計劃;確定項目實施主體單位等。

第四條縣級涉農部門根據中、省、市關于投資的主要方向和重點領域,依托全縣農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涉農項目整合意見編制年度專項規劃。

第五條屬申請中、省、市資金實施的項目,各主管部門要結合中、省、市項目申報有關規定,根據全縣農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整合項目專項規劃,提出項目實施方案,經整合辦初審,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上報。

第六條屬申請中、省、市投資且縣級配套的項目,經領導小組審查,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后上報。

第七條屬縣級財政性資金、雙百幫扶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實施的項目,各主管部門會同項目所在地鎮(辦事處)和農業園區管委會根據全縣農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整合項目專項規劃,提出年度項目實施計劃,以正式文件于每年九月底前聯合報整合辦初審,經整合領導小組審查后,按有關程序報批。

第八條整合項目一經縣政府研究決定,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調整和變更。確需調整變更的,應按照程序重新報批。

第九條整合項目實行項目庫管理。中、省、市、縣投資的項目,均由項目庫中擇優選取,未列入項目庫中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安排。

第十條涉農項目組織實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實施主體單位總牽頭,相關部門和單位配合實施。

第十一條項目所在鎮(辦事處)和農業園區管委會要積極做好項目協調工作,確保項目無障礙施工。

第十二條項目實施過程中應當進行工程設計、預(決)算審查、招投標、政府采購、工程監理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項目實行竣工驗收制度。屬中、省、市資金實施項目,按相關規定申請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屬縣級資金實施項目,由基建辦會同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主管部門、整合辦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四條在整合項目實施過程中,對應該整合而未整合的項目,不予驗收。

第十五條項目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基本建設資金管理制度,項目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截留整合項目資金。

第十六條整合項目資金實行按月集中撥付制度。按照《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程序和審查要求撥付資金。

第十七條實行涉農整合項目公示制度。將項目名稱、實施地點、投資規模、效益分析、施工監理、監督機構等情況在項目所在地、相關媒體等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實行整合項目考核制度??h涉農項目整合領導小組對各項目主管部門的項目實施、管理、效益等工作進行考核。

第十九條在涉農項目整合過程中,對弄虛作假和擠占、挪用、截留專項資金的部門、單位或個人,將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篇10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大和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為目標,以推動林業科學發展為主題,全面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以興林富民為宗旨,以“四綠工程”(綠色城市、綠色村鎮、綠色通道、綠色景區)建設為載體,加大森林資源培育力度,加強森林撫育經營,加快林業產業發展,努力開創我市林業建設新局面,為全面建設創新開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諧、生態宜居的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目標任務

(一)營造林。年全市生態工程新造林、更新造林、林業產業工程分別按《規劃》中期調整任務的55%、10%、33%安排。

1.生態林營造工程34.8808萬畝,主要包括山區生態體系建設工程、生態廊道網絡建設工程、環城防護林及城郊森林工程、村鎮綠化工程和更新造林。

2.森林撫育和改造工程11.8763萬畝,包括中幼林撫育11.3437萬畝,低質低效林改造0.5326萬畝。

3.林業產業工程5.3965萬畝,主要包括《規劃》中期調整任務的33%和退耕還林后續產業建設任務1.845萬畝。

(二)義務植樹533萬株,四旁植樹585萬株。

(三)新發展經濟林面積35萬畝,其中:水果面積15萬畝,干果面積20萬畝。

(四)完成林業育苗2萬畝。

(五)全面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林權登記辦證率91%以上,登記合格率95%以上,按時申報并順利通過省級驗收。

三、工作重點

(一)突出抓好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年我市安排的國家重點工程項目主要包括退耕還林工程建設、中央財政補貼農戶造林試點項目、農業綜合開發名優經濟林示范項目等,要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施工,加強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建設任務圓滿完成。特別是退耕還林工程建設,對近幾年實施的退耕還林工程要繼續開展“回頭看”和整改工作,全力抓好退耕還林成果的鞏固,發展好退耕還林工程的后續產業;及時足額發放退耕還林工程資金;對因災害、征占用損失的退耕還林地要及時調整并進行補植補造。

(二)認真搞好“四綠工程”建設。要結合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抓好以市區南山北嶺、沿黃公路、市區至大壩鐵路、縣城周邊區域為主的“綠色城市”重要結合部建設,在原來覆蓋性綠化的基礎上,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加快城市和縣城區綠化、美化、園林化建設步伐。抓好以生態區位重要的鄉(鎮)、新型社區為主的“綠色村鎮”建設,突出庭院、道路、住宅區綠化。抓好以連霍高速公路、鄭西高速鐵路、隴海鐵路、209國道、310國道等重要通道綠化為主的“綠色通道”建設,采取森林撫育和補植補造措施,查漏補缺,完善提高。抓好以重點景區綠化、生態文明建設為主的“綠色景區”建設,建成一批生態文化教育基地,為成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奠定堅實基礎。

(三)著力抓好林果業基地建設。要充分發揮自然資源優勢,突出地方特色,大力發展核桃、蘋果、大棗、仁用杏、杜仲、花椒、柿子、葡萄、梨、桃等名特優經濟林,打造西優質特色果品產業基地。要扶持龍頭企業發展,壯大果品支柱產業,逐步形成“龍頭企業+基地+農戶”的產業化經營體系。要大力推廣有機栽培和標準化生產技術,提高果品生產技術水平和效益。

(四)積極做好森林撫育和改造工作。要以國家加快推進森林撫育補貼試點工作為契機,認真組織實施好中幼林撫育國家補貼試點項目和低質低效林改造項目,工程主要安排在連霍高速公路、國道、省道沿線兩側,重點是5年樹齡以上、密度過大的楊樹林和刺槐林。

四、工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林業生態市建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強力推進。要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將林業生態市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到縣(市、區)和鄉(鎮)政府,定期考核,嚴格獎懲。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部門綠化分工負責制的要求,依據《規劃》認真制定本部門綠化措施,高標準做好綠化工作。林業園林部門要做好造林綠化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在造林關鍵季節,安排專人深入生產一線,實地督查,及時解決有關問題,確保林業生態市建設任務順利完成。

(二)嚴格執行造林計劃。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年林業生態市建設計劃表》(見附件1)和《年林業生態市建設計劃明細表》(見附件2),組織項目實施單位編制作業設計,將建設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并按照批準后的作業設計,抓緊時間進行施工、驗收。各生態工程及中幼林撫育任務在省級核查時核實面積在該工程下達計劃103%以內的,驗收合格部分兌現省級獎勵資金,超過103%以上的部分省級不核查、不兌現獎勵資金。

(三)足額落實建設資金。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劃》和年林業生態市建設任務,調整投資結構,足額落實林業生態市建設配套資金,完成我市與省政府簽訂的生態建設資金投入目標。要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措施,積極吸引社會資金發展林業,鼓勵各種社會主體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投資發展林業。

(四)堅持實行“以獎代補”。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資金投入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把項目資金安排與計劃實施情況、驗收結果掛鉤,參照《市林業生態建設工程管理辦法》(綠字〔〕1號)分階段兌現工程獎勵資金。工程獎勵資金要全部用于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嚴禁挪作他用。對“四綠工程”建設的精品工程將給予重點獎勵;對高標準完成重點林業生態工程建設任務的單位,在下年度的營造林任務安排上給予傾斜;對核查結果不符合《規劃》要求、達不到相關技術質量標準的建設項目,削減直至取消工程獎勵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