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車管理范文

時間:2023-03-18 18:32:0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用車管理,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用車管理

篇1

為加強公園及其所屬各單位車輛的規范化管理,增強駕駛員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一、車輛日常使用管理

(一)公園管委會辦公室負責公園所屬辦公車輛的調度工作。

(二)公園各科、室、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時,必須用公園管委會信紙提前書寫“用車申請”,寫明用車事由、行車起始地點、時間,由各科室負責人簽字后交到辦公室,未經辦公室同意,嚴禁擅自調用車輛。

(三)辦公室根據任務緩急、行駛路線和要車先后派車,派車時填寫“派車單”通知駕駛員出車;若未按規定路線和時間行車,駕駛員要承擔責任,每次給予50元罰款。

(四)駕駛員執行任務時,必須按“派車單”規定的行車路線出車。途中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報告辦公室主任;用車科室因工作需要更改行車路線,事后須在“派車單”上注明辦事內容和行車路線并簽字。

(五)駕駛員完成任務后按規定時間回車,并在行車記錄上填寫行車里程數,由用車科室使用人和本人分別簽字。下午下班前駕駛員須返回單位,如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要及時報告辦公室主任。

(六)值班車輛由帶班領導負責安排使用。駕駛員有事請假或單位統一放假,須將車輛存回單位,車輛鑰匙交辦公室車管人員,并在辦公室保存。否則,按第二條第(三)款處理。

(七)公園各科室如有重要工作任務急需用車時,應及時與辦公室聯系協商,按照特事特辦原則,由辦公室主任調度安排用車。

(八)私人私事用車,節假日或外單位辦公用車,需經辦公室報請公園管委會主任批準方可用車。

(九)車輛要按規定停放,停車后注意鎖好車門、車窗,拉緊手閘。未經批準,不準將車輛帶回家中停放,如有損毀或被盜責任自負。

二、車輛費用及駕駛管理

(一)駕駛員要在保證行車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降低油耗。

(二)實行派車、加油登記制度,駕駛員每月1日上報行車里程、燃油量,計算燃油指標。

(三)凡未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意私自開車、私自把車停放在外、酒后駕車、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開的,除進行批評教育外,按每行駛1公里5元對其進行收費。若發生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內的由個人負擔;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下的,由個人負擔30;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的,對駕駛員停止工作,限5個月以內調離公園,待崗期間只發基本生活費。

(四)對正常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除按交通部門的處理外,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5處罰,負全部責任的按經濟損失10處罰;發生大事故,根據具體情況,由領導研究酌情處理。

(五)對車輛維護保養不善,亂停亂放,發生違章,交通機械事故,車輛被盜,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三)、(四)條一并處理,或交足損失金額,由單位另行安排工作。

(六)駕駛員對自己駕駛的車輛要經常保養,不開故障車,要做到車況完好、車貌整潔。

(七)凡要保養維修車輛,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維修更換大件(200元以上)時必須經主要領導同意,正常保養或200元以下維修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更換零部件要以舊換新,有關費用須在維護后7日內結清,否則,不予報銷。

(八)車輛維修、保養、油料及其他費用實行年度單車承包核算,建立檔案,并將作為駕駛員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報銷單據需依次經駕駛員、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否則,計財科不予報銷。

(九)辦理車輛報廢、更新、過戶、換發牌證和年審、年檢業務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安排。

三、其它事項

篇2

做好公務用車管理的調研報告

2017年12月,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中辦發〔2017〕71號,以下簡稱《辦法》)在車輛編制和標準兩個主要問題上做出了相應的制度設計,并著力構建公務用車管理新制度。目前我區公務用車管理與黨的新要求尚有較大差距。隨著xx主題教育的深入,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我們圍繞這一課題,先后深入機關、基層單位,采取座談、訪談、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務用車管理背景

公車改革的方向無疑是正確的,公車平臺通過公車改革減少了機關車輛購置、運營和維護方面的經費開支,降低了公共機構運行成本,順應了民意,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維護了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公車管理過程中暴露出的一些問題。我們需要認真梳理總結公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除了鼓勵提倡步行、騎車等綠色出行方式,或乘坐公交、地鐵、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出行,還可以依托廣泛的社會資源為機關工作人員提供種類豐富、出行快捷的交通方式,從而保障公車改革的成果得以長效落實。

二、

公務用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公務用車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工作作風,部門工作效能上面臨的問題;

2、公務用車管理部門在提高業務水平,監督、管理公務人員違規使用公車上面臨的問題。

3、公務用車管理部門在如何提高綠色環保工作水平上面臨的問題。

三、針對以上問題的解決建議

1、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大多數同志能夠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勤勤懇懇的工作。也發現了一些工作人員不重視政治和業務的學習、素質提高、紀律散漫、績效考核不到位等相對精細化管理有偏差的現象。要想打破這一現象就需要全體工作人員要統一思想,樹立服務意識,勤儉節約,實施精細化管理。

作風建設,必須有過硬的思想作風。思想作風看似抽象,其實很具體,直接決定了工作作風的形成。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圍繞為各部門提供優質、快捷、高效的服務。努力創造高效便民的公務用車管理環境,努力提高使用滿意度,有效糾正“服務差、效率低”和“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象。通過精細化管理,使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進一步改善服務態度,進一步改進服務方式,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當好服務者的角色。

2、健全公車管理使用規章制度。對公車管理平臺車輛,實行集中管理。規范公車編制管理、配備標準、政府采購、統一標識、定點維修、日常保養、統一停放、加油管理、司機聘用、事故處置、派車登記等日常管理措施。

篇3

關鍵詞: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管理;解決方案

車輛管理是機關事業單位后勤工作的重要部分,主要為機關干部日常工作需要提供安全、及時的用車服務。其管理水平的高低,服務質量的優劣將直接對機關工作的開展及機關單位形象造成影響。因此,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的管理上只有持續創新,才能實現科學而經濟的車輛調度,從而實現機關單位利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試想假如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的話,那么勢必導致隨意編制車輛數量、公車私駕、攀比浪費等不良現象的持續發展與惡化。所以,新形勢下機關事業單位的車輛管理必須進行相應的改革與創新,如此才能從根本上促進機關車輛管理的健康發展。

一、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存在的弊端

1.1公務用車編制不合理、消費膨脹,使得財政不堪重負

據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調研數據顯示,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每年僅公務用車消費支出每年就達1500億 -2000億元,公務用車是按人員數、級別、領導職數進行定編。目前,我國違規超編超標配車現象較為嚴重,據國家財政部統計,全國超編配車率達50%以上,有些地區的主要領導一人配兩輛專車(市內和下鄉各一輛)。據測算,1人2車比1車2用的社會成本還要高;變相專車和固定用車現象泛濫,按照中辦發[1994]14號文件規定:只有部長級和省長級以上干部才能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干部保證工作用車或相對固定用車,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及其以下工作人員,包括離退休后享受部長級和省長級待遇的干部都不允許配備專車。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或有關職能部門都自行給黨政領導配備了專車,雖然有些領導用車不稱為專車,但實為專用。

1.2 公車私用屢禁不止

近年來,關于領導干部“公車私駕”的新聞已是屢見不鮮,據國家發改委調研報告顯示,機關單位的公務用車有三個“三分之一”,即車輛公用三分之一,領導及家屬私用三分之一,司機使用三分之一。中央乃至地方新聞媒體曾多次曝光公車接送孩子上學,造成學校門口大塞車,以及婚喪嫁娶公車成龍的現象,嚴重損害了機關領導干部形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另外,由于公務車輛使用頻繁必然會增加油費、修理費與養護費,據國家有關部委統計,每輛公車年消費額平均為8萬-10萬,不但浪費了社會資源,也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1.3公務車使用效率低,資源利用失衡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是計劃經濟的產物,這使得我國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車輛管理逐漸形成了投入多、產出少、能耗高、效益低的現象。再加上機關單位存有重錢輕物,有物輕管的現象,車輛配備、使用與管理體制有所局限性,因而無法對機關單位的用車與經費進行合理的調配,導致多數車輛利用率低,甚至出現資源閑置的現象。由于公務用車缺乏統一的管理模式與行之有效的約束力,所以無法對各機關單位的車輛配置、更新、報廢等環節實施有效監控,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對國家和集體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失。

1.4互相攀比,公務用車浪費嚴重。

某些機關事業單位間比排場、講闊氣,盲目攀比,本單位已無購車編制,卻假借名目,通過各種途徑撥款給下屬單位,要求其代為購置車輛;購置車輛產生的費用未在本單位賬面得以顯現,形成帳實不符的現象。當下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浪費現象較為嚴重,如公車外出時對行駛路線無限制;外出公辦無論遠近與人員多少一概使用公車,導致同一線路重復派車或空車現象的發生。

二、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管理措施

2.1明確公務用車標準與編制,嚴格購車審批程序

對公務用車實行編制管理,嚴格控制車輛規模;按照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優先選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潔能源的車輛,嚴格以機關單位人員編制數、基本業務需要為依據,根據不同的行政級別,對管理用車與業務用車的編制數目分別進行核定。各機關事業單位按需求進行配備,不得出現超編制、超標準購車,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的公務用車小轎車配備價格嚴格控制在25萬元以內(含25萬元),嚴格控制購買大排量豪華型車,其排量嚴格控制在3.4升以下。嚴禁以任何名義向隸屬單位調換、借用、攤派資金購置車輛,對公務用車實行專項管理,各單位要對公務用車登記在案,如實填報并進行公示。此外,嚴禁為公務車輛增加高檔配置和豪華內飾。公務車輛維修、保險、加油等運行維護嚴格實行定額標準、定點管理和單車核算,從嚴控制公務車輛節假日和長途行駛,外出調研、考察、開會等公務活動應輕車簡從,倡導集中乘車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2 為公務車安裝GPS,以防止公車私用[1]

為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統一安裝GPS衛星定位監管設備,公務車輛安裝GPS后,可以統計車輛里程,并適時監控車輛的使用、行走路線、行駛區域、實時車速、出入場所、停放地點等運行狀況,實現對車輛使用情況的全程留痕、全程監控、全程預警。在監控平臺上,可以對管理范圍內的公車設置電子圍欄,公車使用一旦超出設置的區域范圍和時間區間,將主動向監控電腦報警。通過該智能化的管理模式,可在最大程度上遏制公車私用的現象,節約公務車的使用成本,減少資源浪費,節約財政支出,提高管理效率。為了進一步明確公車使用管理,嚴禁公車私用,還可制定如嚴禁公車出入停放餐飲、娛樂場所和旅游景區,執行公車按時歸庫停放等制度。對查實的違規使用公車的單位、個人,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以此同時,機關單位還可鼓勵私車公用。鑒于如今私車擁有率較高,政府可鼓勵工作人員私車公用并給予適當補貼。此舉可有效降低公務用車的購置、維護等費用,并且簡單易行、靈活方便,按實際發生費用予以一定補償,實行“一事一報”制度。

2.3創新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建立公務車輛使用管理數據庫

采集所轄區域的所有公務車輛的車牌號、所屬單位、停放地點等數據,建立公務車輛使用管理數據信息庫,便于隨時對公務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適時組織縣聘黨風廉政監督員,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務車輛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明顯違規使用公車的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同時責成單位限期落實整改措施,處分違規使用公車的直接責任人。通過加強監督檢查,采取通報批評、領導約談、限期整改、黨政紀處分等形式,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有力地糾正公車私用不正之風,有效遏制“車輪腐敗”現象。

2.4實行公務車輛管理責任制,夯實責任,厲行節約

規定各機關單位主要領導為公務車輛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實行公務車輛使用費包干制,各單位公務車輛使用費控制在財政核撥范圍內,超額部分自行解決,非財政撥款公務車輛經費由各單位自有資金承擔。實行各單位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派遣以及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的“二統三定”集中統一管理制度,同時嚴把八小時以外和節假日公車使用關口,防止公車私用和私車公養[2]。

2.5加大公務車使用監管力度

建議省、市政府指定專門部門履行日常的公務車運行監管職能,改變各單位自己管但管不好的現狀。此外,可效仿警車或城管執法車外觀,試行對公車噴涂統一專用標識,并公布監督電話,方便社會公眾監督舉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加強對超標準配置車、未或批準擅自配備車、假公濟私等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參考文獻

[1] 沈忠.論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管理[J].經營管理,2011(11).

[2] 袁瑞新.加強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支出管理的思考[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0(07).

篇4

一、基本情況

鄉人民政府現有編制人數39名,實有人數39人(其中副縣級2任,科級以下干部29任,退休人員16人)。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落實,深入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和公務用車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切實糾正存在的問題,我鄉迅速成立以鄉長任組長、紀委、財政等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對此次自查活動做了統一安排部署。加強辦公用房清理和公務用車管理,我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對照通知有關規定,逐一排查在辦公用房使用、公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

三、核查內容

(一)、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

經過自查,全鄉現辦公用房使用面積393平方米,符合應配備辦公用房使用面積的相關規定。

(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情況

篇5

警車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是強化警車使用審批制度。各配車單位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實行簡便實用、便于操作的警車使用審批制度,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警車使用管理責任。

二是強化警車出境報備制度。對因公離開縣境、市境、省境的警車,要將車輛號牌、使用單位和人員、批準人、用車事由、出車和預計返回時間等情況,按照管轄權限在規定時間內逐級報備,離開縣境的向縣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市境的向市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省境的省廳督察處報告。

三是強化警車違規通報制度。各地交巡警部門通過路檢路查、道路監控系統等,加大對警車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在依法依規處理的同時。一并向督察部門通報,以便反查追責。公務員之家: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警車違反“七個一律”、“兩個嚴禁”等違法違規問題的,將嚴格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要求,對責任人和責任領導予以紀律處分;對不落實審批、報備制度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責任。

警車使用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警車執行下列任務時可以使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

(一)趕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現場;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勞教人員;

(三)追緝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和人員;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勞教人員;

(五)執行警衛、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邏等任務。

第十七條 除護衛國賓車隊、追捕現行犯罪嫌疑人、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外,駕駛警車的人民警察在使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一般情況下,只使用警用標志燈具;通過車輛、人員繁雜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車輛讓行時,可以斷續使用警報器;

(二)兩輛以上警車列隊行駛時,前車如使用警報器,后車不得再使用警報器;

(三)在公安機關明令禁止鳴警報器的道路或者區域內不得使用警報器。

第十八條 警車執行緊急任務使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時,享有優先通行權;警車及其護衛的車隊,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可以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的限制。

遇使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的警車及其護衛的車隊,其他車輛和人員應當立即避讓;交通警察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應當提供優先通行的便利。

第十九條 警車牌證遺失或者損壞的,應當及時按申辦途徑報告原發牌機關,申請補發。

警車轉為民用機動車的,應當拆除警用標志燈具和警報器,清除車身警用外觀制式,收回警車號牌,并辦理相關變更、轉移登記手續。

警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報廢。

第二十條 嚴禁轉借警車,嚴禁偽造、涂改、冒領、挪用警車牌證。

第二十一條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制定本部門警車的使用管理規定,并對本部門警車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警車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執勤執法、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等工作中,應當對警車外觀制式的完整性進行檢查,并對違反警車管理和使用規定的行為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 對非法涂裝警車外觀制式,非法安裝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非法生產、買賣、使用以及偽造、涂改、冒領警車牌證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強制拆除、收繳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和警車牌證,并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處分:

(一)不按規定審批和核發警車牌證的;

(二)不按規定涂裝全國統一的警車外觀制式的;

(三)駕駛警車時不按規定著裝、攜帶機動車駕駛證、人民警察證的;

(四)濫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的;

(五)不按規定使用警車或者轉借警車的;

(六)不按規定辦理警車變更、轉移登記手續的;

(七)挪用、轉借警車牌證的;

(八)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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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一、基本情況

鄉人民政府現有公務用車2輛,專職司機2名。

二、自查情況

經自查,本單位無公車私駕和違紀違法現象。

三、專項治理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教育

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范領導干部用車行為,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的需要,也是維護黨和政府形象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迫切要求。我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和有關廉潔自律要求的基礎上,對照通知有關規定,逐一排查在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領導干部充分認識加強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的重要性,在切實抓好公車管理的同時,要求領導干部帶頭執行好公務用車的有關規定,為干部職工做好榜樣。

2、加強管理,嚴格紀律

篇7

關鍵詞:農用運輸車;存在問題;管理建議

中圖分類號: S232.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3)-22-66-1

1 農用運輸車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管理農用運輸車交警力量不足

在城市道路和國家公路上,隨處可見執勤的交警,而在鄉村的道路上卻很少看見他們的身影。農用運輸車大多行駛在鄉鎮街村間,而且大多是“黑車非駕”,鄉村道路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但由于公安警力不足,對分散活動在廣大農村的農用運輸車根本無暇監管。

1.2 農機監理部門無管理權

農機監理部門在各鄉鎮都設有監理員,在職責范圍和能力上都具備了管理包括農用運輸車在內的所有的農業機械,可是卻沒有農用運輸車的管理權,因而在農用運輸車違章肇事后難以追究其責任,多數逃離現場,尤其是“黑車非駕”。

1.3農用運輸車的效率不能夠充分發揮

農用運輸車按機動車輛管理往往側重的是道路行駛,機動車外部狀況等條件。而缺少如何引導農民管好、用好農業機械促進農機安全生產,充分發揮其效能的引導。在這一至關重要環節上,公安交警部門因專業技術上原因,起不到提高農民技術素質,發揮農業機械效能,保障農業安全生產的作用。

1.4 各種規費、稅費嚴重流失

目前農用運輸車數量在急劇增長,但管理工作卻跟不上,各地出現了大量的“黑車非駕”,偷、漏、逃交通規費、稅費的現象十分嚴重,值得有關部門關注。

2 積極探索農用運輸車管理的新路

2.1 農機監理部門協助公安交警管理交通

多年來,舒蘭市農機監理站和各鄉鎮農機站監理員積極主動參與道路交通管理,每年利用春秋有利時機,各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排查治理活動,市農機監理站積極組織各鄉鎮農機監理員深入到鄉村主要街道路口,開展對農用運輸車的排查,對無證無牌、違章載人運貨的車輛進行嚴厲處罰,減少了農機事故的發生。農機監理工作得到了公安交警部門的大力支持,農機監理隊伍已成為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市交通道路社會化管理中是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

2.2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組織

為了加強對農用運輸車的安全管理,經舒蘭市領導同意,舒蘭市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各鄉鎮也都相應設立了交通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市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由農機監理站長擔任,鄉鎮領導組副組長由各鄉鎮農機站長擔任,領導和辦公室設在鄉鎮農機站,負責全鄉的交通安全管理。實踐證明,由農機監理管理農用運輸車,不僅解決了農用運輸車管理的問題,而且還有利于農機監理各項工作的開展。

3 關于農用運輸車管理的建議

農用運輸車的管理從各種條件因素分析看,如果公安交警把農用運輸車管理權移交給農機部門管理或公安交警部門委托給農機部門管理,這樣就可以把農民養機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有利于農機監理工作的開展,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從當前舒蘭市農業機械發展的新形勢來看,把農用運輸車交給農機部門來管理較為合適。

3.1 農機部門管理農用運輸車有利于農業機械化的發展

因為農機部門在市里有農機監理站,各鄉鎮基層都配備農機監理員,村級設有農機協管員,已形成了市、鄉、村三級農機安全監督網絡和社會化綜合服務體系,成為發展農村經濟的主力軍,在農用運輸車管理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由農機監理部門管理農用運輸車,既有利于農村經濟建設,又有利于促進農業機械化的發展和農村經濟的繁榮。

3.2 農機監理部門管理農用運輸車有著十分優越的條件

農用運輸車分布在廣大農村,運輸各種物資走的大多數是村、屯路及田間地頭,不能接受公安交警部門的管理,而農機監理又管不了,這也是造成不安全的因素,如果不加強管理,發生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而農機監理部門已形成一定規模的農機安全知識組織機構,其農機監理人員分布在廣大農村各個角落,這些人常年和農民打交道,他們對農用車及駕駛員的基本情況非常了解,隨時都可以進行,增強廣大駕駛員遵章守法的自覺性,減少農機事故的發生,保證農機安全生產和農用物資的正常運輸。

3.3 農用運輸車的自身特點和活動范圍有著一定的局限性

篇8

一、殘疾人專用車是為上肢健康、下肢殘疾者出行方便提供的代步工具,包括手搖驅動的殘疾人專用車、電機驅動的殘疾人專用車、發動機驅動的殘疾人專用車。

二、殘疾人專用車的技術要求為單座三輪車,車后不得裝有搭乘人員的裝置,車身總長不超180公分,總寬不超80公分,總高不超120公分。

三、殘疾人專用車的銷售。

1、上肢健康、下肢殘疾的殘疾人要購置殘疾人專用車,須帶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寸照片4張到區殘聯登記。

2、區殘聯經過核準,同意購置殘疾人專用車,發給《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申購登記表》,報市殘聯審批。

3、殘疾人憑《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申購登記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分公司辦理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可在__*市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服務站及其指定的銷售商店購買殘疾人專用車。

4、殘疾人憑《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申購登記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購車發票及車輛合格證和保險單到__*公安分局非機動車管理所辦理申領牌照手續。

四、殘疾人專用車的租賃。

外地來滬的下肢殘疾人聯系工作、就醫、旅游、探親訪友的臨時用車,本市殘疾人因原有機動輪椅車維修保養期間臨時用車,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__*市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服務站下設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租賃服務部辦理租賃業務,簽定租賃合同。租賃業務實行有償服務,先付后用,按時實算,并支付一定的押金。(租賃費另附)

五、殘疾人專用車的管理。

1、殘疾人專用車實行專產、專營,禁止未經許可的企業和個人擅自制造生產、拼裝、改裝殘疾人專用車,禁止非專營的商店擅自銷售:請記住我站域名殘疾人專用車。

2、因有特殊需要改裝的須經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批準,指定生產企業改裝。

篇9

關鍵詞: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

一、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現狀

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工作,在近年中央八項規定和國有企業嚴控四項費用之后,主要為如下二項:一是控制公務用車的用車標準(金額標準和排放標準),不能采購和使用超標準的公務用車;二是控制車輛使用成本,主要是對車輛的燃油成本、修理費和停車費等進行預算控制管理。這兩項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工作只是基于現狀的常規管理工作。在當前的國際國內經濟環境下,難于適應當前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要求。

二、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工作,目前主要是用車標準和費用控制管理,這與國有企業的管理要求相比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國有企業公務車更新工作過程中財務管理力度不足。國有企業公務用車更新過程中,公務用車是否更新、更新時購置什么車型、選購什么價位的公務用車、什么時候更新等,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工作都難于實現其提供決策依據的應有目標。二是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費用控制精準度不足。國有企業公務用車日常維修保養時點、大修理時點、選擇大修理還是選擇更換新車、選擇購買車輛還是選擇租用車輛等,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都難于實現其提供決策依據的應有目標。三是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工作創新不足。在中央八項規定實施、國有企業嚴控四項費用及互聯網+全國創新的現狀下,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如果沒有有效利用外部汽車租賃、有效發揮員工的管理創新,則無法實現財務管理應有的加強資產管理降低成本費用的實效。

三、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舉措

(一)國有企業現有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

國有企業現有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主要是針對國有企業現有公務用車的財務管理創新,主要包括:建立公務用車電子檔案,建立包括購買信息、使用年限、日常維修保養、大修理(包括更換重要的零部件)、每公里耗油、路橋停車費用等信息的統計臺賬,對車輛進行分析,及時提出維修、保養和更換建議。一是對使用時間較短、行駛里程較少的車輛提出保養或維修控制要求,減少修理費以節約成本;二是對使用時間較長(或者行駛里程較長)的公務用車,增加日常維修保養頻次,以實現減少大修理支出而節約成本的目標;三是對一些使用時間或者行駛里程超過一定年限的公務用車,通過監測修理費用和燃油耗用金額等數據,根據成本效益原則,提供車輛更新與大修理的決策依據;四是對新更換公務用車,根據數據積累資料,從成本效益角度對新更換公務用車的車型提供決策依據,以實現節約成本的目標。例如,我們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分析發現:一是車輛使用年限較長隨之修理費用會大幅增長,企業同一款車型公務用車,2013至2015年三年的修理費用,2005年購買車輛的修理費用金額與2011年購買車輛的修理費用金額相比,最大為2.9倍,修理費金額增加值最大為車輛購買成本的六分之一;二是國有企業公務用車使用年限較長之后每公里燃油成本會大幅增長。國有企業同一款車型公務用車,2005年購買車輛的燃油耗用金額與2011年購買車輛燃油耗用金額相比,最大值為1.72倍。從我們的數據來看,同一款車型,使用年限比較長的車輛與使用年限較短的車輛相比,修理費用金額和燃油耗用金額都會有一個較大幅度的增長,在一定年限之后,舊車使用成本增加值存在超過新購同款車輛折舊的情況。這都是可以通過財務創新活動,通過優化方案實現降低費用的目標。

(二)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外部租賃承包業務財務管理創新工作

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外部租賃承包業務模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公開市場上的僅車輛出租的租賃承包業務。這種租賃承包業務,出租方僅出租車輛,不配備司機,不承擔燃油、路橋等行車費用,按天計算車輛使用費用。采用該種外部租賃承包業務,承擔的汽車費用包括:車輛租賃費,企業專職司機的工資性支出和行駛過程中的油費和路橋費等。二是公開市場上的車輛租賃全承包業務。車輛租賃全承包業務,出租方配備司機承擔燃油、路橋等行車費用,按使用里程(每公里費用)或按使用時間(每天費用)計算使用費用,國有企業采用該種外部租賃承包業務,承擔的汽車費用包括:車輛租賃費(不再支付車輛產生的其他費用)。例如,本公司租用汽車(四十五座)接送員工上下班,租賃費380元/天,月平均使用天數以22天計算,每年汽車使用費100320元。假如由公司購買公務車接送員工上下班,一年的使用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薪酬支出,汽車的折舊、保險費、修理費、油費路橋等費用。公司購買車輛的使用費用總額與租賃車輛的使用費用總額相比,后者比前者將有較大節約。可見,國有企業類似用車頻次相對少且較固定的行為,租賃車輛與購買車輛相比,租賃車輛既能夠節約費用,還能避免用車過程中存在的其他風險,如事故額外費用風險等。國有企業在公務用車外部租賃承包業務財務管理創新工作過程中,應當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和每次公務用車要求,靈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部采用外部車輛租賃承包業務。國有企業綜合自身情況,綜合考慮成本效益,采用外部租賃業務全面替代國有企業公務用車業務;二是采用外部車輛租賃承包業務與部分持有公務用車相結合。國有企業要根據用車情況,靈活使用企業自有公務車或采用外部車輛租賃承包,以達到減少費用的目標;三是擴大國有企業自有公務用的使用效率。如國有企業可以將自有的公務用車注入下屬多元化企業,多元化企業按照外部租車業務市場價將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優先提供國有企業租用,其他時間按照市場價向外部公開租賃,通過提高國有企業公務用車使用效率,減少國有企業公務車使用成本。

(三)國有企業引導員工共同做好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

國有企業引導員工共同做好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主要是引導國有企業員工在公務接待用車時的創新工作,通過定額管理等方式,引導、鼓勵員工站在企業的角度為企業節約公務用車使用費用,如對公務接待采用定額管理,鼓勵員工利用私家車、打車、乘坐公共汽車、乘坐地鐵或者公開租車,以實現企業節約成本,員工獲利的目標。例如:公司到車站接待客人,如果公司全程派車,那么汽車使用費用就包括從企業所在地到車站的往返全部費用,當運用定額管理時,必然會有員工可以坐地鐵或公交車或從近處開私家車接送等類似能夠節約成本的方案。只要定額管理能夠實現將節約的費用在國有企業和員工雙方間共享,就能達到引導、鼓勵企業員工自主自發采用更節約成本的方案,從而實現國有企業節約費用目標。

四、結束語

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做的好,能夠為企業節約成本費用,也能夠激發企業員工的創新能力,還能夠更好的做好國有企業的公務接待工作,也是做好國有企業營銷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本文從財務管理工作實際出發,從理論上為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提供思路。要真正做好這項創新工作,還需要許多數據的支持,國有企業也需要根據企業自身實際,選擇性的采用,才能取得最好的現實效果。但是,創新無極限,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的多寡,體現效益程度的大小,只要去做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財務管理創新工作,就能給國有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效益。

參考文獻:

[1]張穎.淺談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的問題及對策[J].財經界,2012,4267

[2]柯靜.淺談公立醫院固定資產的管理[J].財經界,2012,4267

篇10

關于下發《車輛租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礦部所屬各工區管理部:

為了加強我礦租用車輛的管理,保證安全用車,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甕安縣高峰高嶺土礦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望所屬工區管理部遵照執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車輛租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我礦租用車輛的管理,控制成本費用支出,保證安全用車,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我礦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根據《甕安縣高峰高嶺土礦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辦法》文件精神,我礦決定實施《車輛租用管理辦法》。

1、本辦法中租用車輛指為完成施工生產任務且租期在30天(含30天)以上的租用車輛。

2、租用車輛實行誰租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3、我礦各工區等根據施工生產需要需要租用車輛時,需先填寫租用車輛申請表(附件1),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履行租用車輛手續,車輛租賃費用應參照使用地車輛租賃費用確定。

4、租用車輛實行先簽合同后使用的原則,原則上不允許先使用后簽合同,合同應使用租賃合同標準范本。

5、訂立合同時需要攜帶以下文件①車輛審驗合格證明②車輛保險證明③駕駛員證及副證復印件④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⑤租用車輛申請表。

6、租用車輛必須經綜合辦公室審查、備案,合同文本及相關證明、租用車輛申請表各一份交綜合辦公室。

7、嚴禁租用以下5種情況車輛①未經審驗合格車輛②已報廢車輛③未投保車輛④車輛所有人身份不明車輛⑤車輛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車輛。

8、各工區管理部要求租用車輛所屬人對被租用車輛必須每旬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要求被租用車輛必須車況良好, 按時保養,對車輛的轉向、剎車、輪胎及燈光進行重點檢查,各種、防凍液按時添加,被租用車輛的駕駛員要服從管理,駕駛員要求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行駛中能夠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并簽訂安全責任書,因現場山路較多,對違反操作及車輛未及時修理造成的安全施工,安全責任及經濟賠償有租用車輛自行負責。

9、各工區管理部要加強對租用車輛的管理,經常性地對租用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嚴禁酒后及帶病駕車。

10、我礦綜合辦公室為車輛租賃管理科室,車輛租賃工區管理部上報所有手續由綜合辦公室建立臺帳,車輛租賃的使用、結帳由其及工區管理部簽字把關。

11、本辦法自2014年4月1日起實行。

主題詞: 車輛 租用 管理 辦法

主 送:一工區管理部、二工區管理部、綜合辦公室、技術科

甕安縣高峰高嶺土礦 2014年3月16日印發

甕安縣高峰高嶺土礦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