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申論預側熱點問題:垃圾處理

時間:2022-12-17 0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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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申論預側熱點問題:垃圾處理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垃圾包圍新農村的窘境顯現了出來,另外城市垃圾如何無害化處理也成為制約城市發展、影響群眾生活質量的重要一環,所以作為準公務員,必須緊跟國家環保型社會建設的步伐,關注垃圾處理問題,切實肩負起一名公共管理人員應有的職責。備考公務員的考生必須著重復習環保相關問題,做到明確現狀,了解癥結,切實提出對策。

一、農村垃圾處理現狀

1.目前農村垃圾的處置除少數村(主要是省級衛生村)采用簡易垃圾填埋外,大部分農村垃圾都是隨地堆放,主要傾到地點是“六邊”:路邊、河邊、村邊、田邊、塘邊、屋邊;部分農村企業的工業廢棄物隨意傾到在工廠企業的附近。

2.目前農村糞便的處置基本以家庭戶廁、公廁化糞池、三格式倒糞池貯存,滿溢后自然滲透排放為主,由于部分化(貯)糞池的建造未按無害化要求(三格式)建造,原先建造的化糞池部分是二格式或一格式,因此未經真正的無害化處理而直接排放到河里和田里,但目前還存有少量露天糞缸,部分糞便還得不到無害化處理。

.3近幾年來農村養殖業的無序管理造成的污染也比較嚴重。一方面養殖戶的環保意識較差,畜禽糞尿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到河里或堆放在路旁污染環境;另一方面大多數養殖戶缺乏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的措施,要用先進的無害化方法處理,成本較高,養殖戶難以承受。

4.農村生活垃圾、糞便處置嚴重滯后。

雖然我國各地制定了環境衛生專業規劃,但在管理職能上沒有延伸,規劃的制定上對鄉鎮的環境衛生專業不是編的很細致和深透。按照國家環保的要求,在農村垃圾的運轉處理上,應實行城鄉一體化,即:組保潔,村收集,鎮壓縮、運轉,縣(市)統一填埋、焚燒或垃圾資源化處理。由于農村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日益凸顯,成為城鄉環衛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影響城鄉統籌發展的主要矛盾之一。

二、垃圾污染環境的危害

1.對土壤環境的影響。若農村生活垃圾不加以利用,任意露天堆放,不但占用一定的土地,導致可利用土地資源減少,還容易污染土壤環境。殘留毒害物質不僅在土壤里難以揮發降解,而且能殺死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壞土壤的腐解能力,改變土壤的性質和結構,阻礙植物根系的生長和發育,“白色”垃圾在土壤中長期存留,不易降解,嚴重影響農作物生長,導致糧食減產。

2.造成水資源的嚴重破壞。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我國人口總量的增加,加上農村分散居住的特點,使得農村的生活垃圾成為環境的重要污染源。農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對洗衣粉、塑料制品的倚賴性高,這些日常用品產生的大量污染都得不到有效處理和排放,加之農村對廢棄物的回收率極低,殘留地膜和塑料廢棄物因其自然條件下降解時間長,對環境產生長久影響。因此,日常生活用品所造成的污染也就沒辦法得到根除,處理不及時或不當,成為嚴重的生活廢水。目前,我國農村飲用水還存在著氟砷超標、鐵錳超標、苦咸等問題。

3.存在傳播疾病的危險隱患。

農村生活垃圾,使井水變綠,使河水變臭,使近年來農村患病人數猛增。要么是突發心臟病,要么是突發腦溢血,還經常得一些莫名其妙的怪病。即使轉移到垃圾場地,由于現在的生活垃圾成分相當復雜,既沒有分類,也沒有任何處理,甚至沒有掩埋,所散發的廢氣和造成的污染,無論給運輸沿線的農民,還是給垃圾場地附近的農民的生命健康帶來了不容低估的威脅。

三、解決建議

一是要搞好宣傳教育,通過環保下鄉、科普宣傳等形式,引導農民改變生活陋習,樹立文明生活意識,爭當保護環境的促進者;

二是要加強管理,建立固定的垃圾處理場所,使農民能夠定時定點投放垃圾,還要安排專人定時清運,提高農村垃圾的收集率、清運率、處理率;

三是要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制定鄉規民約等,形成環境保護的監督機制。有關部門要經常檢查,對于那些亂棄亂堆垃圾、污染生活環境的農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并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營造“保護環境光榮、污染環境可恥”的良好氛圍。

四是建議政府設立專項資金分期分批地投入到農村,逐步解決農村垃圾處理資金不足的問題,解決村屯垃圾集中轉運、處理過程中的人力、設備設施所需費用,盡早結束農村垃圾無人管理的歷史。

五是應認真貫徹我國現行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該法規定:“農村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具體辦法,有地方性法規規定”,各鎮、鄉、行政村應遵照“垃圾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對垃圾收集、儲存、利用、回收生產過程制定相應的措施。

六是狠抓運行機制,垃圾常清化。一方面,政府要明確“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拓寬投融資渠道,改善投融資環境,實行開放式的市場運行,鼓勵民間投資介入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另一方面,也要體現“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政府要出臺相關政策,逐步在各地實行生活,生產垃圾收費制度,明確垃圾收費相關事宜,在使垃圾得到有效的減量的同時,彌補財政投入的不足。

四、2014年先進典型

福建省政府加強農村環境連片整治

福建省政府下達《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責任書》,明確要求列入部、省確定的2014~2014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區域,要切實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農村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

2014年5月,福建省政府與財政部、環保部簽署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區工作部省協議,將閩江、九龍江、敖江流域列為2014-2014年整治的示范區域,目前此項工作已正式啟動。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明確工作責任,確保配套資金到位,突出抓好“水源清潔”、“家園清潔”、“田園清潔”示范工程。責任書明確要求,示范區域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應達到以下目標:示范區內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飲用水源保護設施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截污設施基本完善,取締保護區范圍內排污口,使農村飲用水衛生合格率達到95%以上。示范區內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處理,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治理設施長期穩定運行,污水達標排放,整治村莊的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運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示范區村莊畜禽養殖布局符合當地政府劃定的畜禽養殖“兩禁”區要求,做到人畜分離、畜禽集中養殖、集中治理,養殖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示范項目所在市、縣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所在鄉鎮要建立專門環保機構,并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建立農村環保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制定規范的鄉鎮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同時,示范工程完成情況將作為下一年度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資金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示范工程未按計劃進度實施、未完成預定任務目標或資金落實不到位、資金使用違規違紀的,將采取追繳上年度中央和省級財政已下達資金、核減或停止下達本年中央及省級財政資金。

五、城市垃圾處理現狀

目前我國每年產生近10億噸垃圾,從全國總體來看,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還有很大缺口。去年全國600多個城市共清理垃圾1.6億噸,縣城的生活垃圾8000多萬噸,農村的生活垃圾約1.5億噸。全國生活垃圾產生量約4億噸。另外,每年還有5億噸左右的建設垃圾。中國的垃圾總量基本上是世界上數一數二的。此外,還有餐廚垃圾1000萬噸左右。

一面是堆積如山、即將被塞滿的垃圾填埋場,另一面則是居民的持續反對和抗議垃圾焚燒的“困局”,讓中國城市在垃圾處理問題上所面臨的環保技術和公共行政事務處理“雙重壓力”再次凸顯無遺。

近年來,隨著環保建設引起重視,各地都在大力推進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設施建設,一個令人憂慮的現象逐漸顯現:因垃圾處理廠選址問題引發的矛盾沖突此起彼伏,不僅影響了垃圾處理廠的建設速度,更潛藏諸多社會不穩定因素。

另外,目前各類垃圾處理技術層出不窮,良莠不齊,從國內到國外,打著各類旗號和示范項目的很多,但建成后運行不了或是造成嚴重污染的也比較常見。可供選擇的成熟穩定的垃圾處理技術只有填埋和焚燒,而現在城市用地十分緊張,大型填埋場選址更是難上加難,垃圾焚燒又因污染問題遭到市民特別是一些專家的嚴重質疑而無法取得環保支持。

國家建設部門主張推行垃圾焚燒的方式,并在其規劃中提出在“十一五”期間,東部發達省份的垃圾焚燒量應達到30%以上。國家環保部門對垃圾焚燒也持支持意見。但社會上一些環保專家和環保人士卻對此并不認同,他們認為垃圾焚燒實際上是二次污染,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

目前一些土地資源相對比較緊缺的發達國家,一般都采用垃圾焚燒的方式,如日本、韓國、丹麥等。

六、解決問題的建議

城市垃圾處理亟待建立一套垃圾處理長效發展機制來加以解決。為此,我們建議:

一是針對垃圾源頭管理問題,應逐步建立基于處理設施的垃圾分類標準,根據垃圾分類

二是制定垃圾處理中遠期規劃,解決選址問題,推進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對于一個快速發展的城市來說,中遠期規劃應該是對未來城市功能布局的一個解決方案。對于規劃中的垃圾處理設施,不能輕易改變周邊的設施建設。

三是提高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保證垃圾處理企業正常運營。從理論上講,垃圾處理企業的主營收入應該是垃圾處理費,而目前,各地的垃圾處理費在20-30元/噸之間,普遍偏低。政府應參照污水處理費標準的制定,在科學測算的前提下,制定垃圾處理費的指導標準,各地在此基礎上結合實際進行調整。

四是提高垃圾發電補貼標準。對不同的焚燒技術一視同仁,只要尾氣排放達標,電價補貼應一樣。按各地垃圾熱值確定發電量,并在一定范圍內確定一個數作為補貼依據。

五是權威部門應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驗明正身”。項目是否可行,應以標準為依據,而不能因有人反對即視為不可行。尤其是垃圾處理設施,無論建在哪兒,采取何種處理方式,都有市民和專家反對,但絕對不能因有反對意見就放棄建設或改弦更張。

六是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項目建設只要符合標準,就應該大力推進。至于受損群眾的利益,國家可以通過制定相關政策進行補償,畢竟他們確實為其他群眾作出了奉獻。但千萬不能因為少部分人一再反對就讓項目擱淺,這對政府公信力的樹立和保障全體人民的利益都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