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隊現狀專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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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隊現狀專項調查報告

按照2014年7月27日縣委、縣政府召開的縣城新車站建設工作會議的要求和部署,由縣委常委、總工會主席寧建國,縣政府副縣長王鈺牽頭,抽調縣紀檢監察、國資、社保和交通部門工作人員組成專項調查工作組,立即對縣汽車隊的現狀開展了專項調查工作,現將具體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縣汽車隊基本情況

縣汽車隊是1978年成立的國營道路運輸企業,主要從事客貨運輸經營。隨著市場情況變化貨物運輸已經沒有經營,現在主要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這次主要是對縣汽車隊的固定資產、人員、經營狀況、財務收支、客運線路經營權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一)縣汽車隊(客運中心站)

1、職工人員情況

縣車隊共有職工64人,其中離退休職工20人,在崗職工24人,在外謀職人員20人。各類人員具體情況如下。在外自謀職業人員情況:

(1)借調1名,1991年借調到種籽站后一直未歸隊上班,也未在種籽站上班。

(2)1997年車隊裂變經營后自己購車經營5名。

(3)車隊裂變經營后不愿在自己崗位上工作自動離職的2名。

(4)停薪留職期滿或請假后未回單位上班在外謀職2名。

(5)自動外出自謀職業2名。

(6)現自己承包車輛經營4名。

(7)借用在其它單位開車2名,工資福利由借用單位發放。

(8)離職2名。

車隊由于歷史遺留原因及車隊經營狀況造成現有20名職工在外自謀職業,這20名職工是由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按當時國家相關政策招入,屬于國有企業職工,他們從未辦理調動或辭職手續。在外謀職期間未向單位交錢,企業也沒有給他們發放任何工資福利。如車隊改制他們與在崗職工均屬改制范疇,應享受同等待遇。現有13名職工達45歲以上年齡,有9人在49歲以上。

在崗職工情況:

在崗職工共24人(女職工7人,男職工17人),其中客運站各崗位人員9人,后勤辦公室各崗位人員13人,修理廠管理人員2人。在崗職工中有16人年齡在42歲以上,6人在49歲以上。

退休職工情況:

現有退休職工20人,其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統籌,由社保局直接發放,若車隊改制不會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領取造成任何影響。

聘用人員情況:

現聘用人員與工資花名冊對照核實后有三人,1.張釗,有勞動聘用合同書,合同自2014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25日。是招的電腦專業操作人員在辦公室工作;2.吳夢,有勞動聘用合同書,合同自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是招的電腦售票操作人員;3.劉來貴,有安全例檢崗位承包合同,合同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是具有質檢專業證的專業人員,因為車隊職工中沒有人有這個資格證。

2、資產情況

汽車隊(客運中心站)2014年6月末賬面實有凈資產15.7萬元。經分析負債中有427萬元車輛全額抵押款是不退還的今后應作收入、另有社會保險金單位應繳部份少提取了142萬元應作支出、住房公積金少計提174萬元應作支出。分析2014年6月末實有凈資產應為126.7萬元。

其中土地資產情況:

⑴鎮中興街59號面積為14388.9平方米,使用權為國有,除大道安置職工修建安置房外其余的由政府全部收回,這塊土地現已不屬于車隊資產了。⑵鎮順城東街1778.43平方米,使用權為劃撥,按每畝270萬估算值720萬。⑶縣車隊客運中心8647.08平方米,使用權為劃撥,按每畝140萬估算值1816萬。⑷客運站918平方米,批準時為耕地,按每畝20萬估算值28萬。這四塊土地估算值2564萬(含應補交土地出讓金和稅費),這四塊土地帳面價值61萬元。分析后凈資產還應增值2503萬元。

經綜合分析2014年6月末車隊所有凈資產應為3175萬元。

3、經營狀況

縣汽車隊共有客運線路16條,營運車輛54輛,總客位數1010座。其中:班線客車32輛,公交車2輛,出租汽車20輛。從2000年至2009年未增加運力,2010年運管所下放到地方后,新增了客運線路6條,增加客車10輛。

客運站現有進站客運車輛97輛,主要是發往縣境內西南方向的班線客車。

客運中心站前期投入使用時由于沒有效益,為了創收,企業將客運中心站二樓、三樓和門市全部對外出租,年租金25.08萬元,其中:二樓、三樓租期10年,每年租金12萬元(后4年租金每年按5%遞增);門市7間,每間單獨出租,租期全部為一年(每年一簽),年租金共計13.08萬元。

客運站:占地面積918平方米(未使用、出租)由鎮村民范洪明承包,期限一年于2014年8月30日到期,年承包費35000元。

4、財務收支情況

在客運站上買票的車輛車站按所售票金額的5.5%收取售票服務費,不在站上買票的車輛車站按每月500元(非車隊的車平均350元)收取進站服務費。車隊的所有客運車輛都按合同約定上交車隊管理用,具體收費數額以車隊與承包人簽定的合同為準,2013年經營收入共317.6萬元,其中:收車輛管理費和售票服務費272.2萬元,房屋出租及場地收入39.5萬元,營業外收入5.9萬元,支出387.4萬元,虧損69.8萬元。經營盈、虧情況是:汽車隊(客運中心站)長期處于虧損狀態,只有2014年上半年盈利1.3萬元(主要原因是出租車管理費由每車每月400元調到1700元)。企業職工2013年人均月工資2573元(不包括有17人在西運公司領取的工資)。

(二)西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1、公司成立背景

2004年5月根據交通部文件規定,車隊經營的13輛西昌線路營運客車屬超資質經營的客車,在2004年6月30日前必須調整到有資質的企業經營,為了能夠使經營線路達到相對應的經營資質等級,不丟失經營線路,確保企業能持續發展。2004年5月18日縣車隊向縣交通局報告,由職工借款籌資組建運輸公司。5月19日縣交通局以鹽交發[2004]28號文向人民政府請示該事項,縣人民政府未正式批文,由分管副縣長楊明清簽出意見:同意組建縣西運運輸有限公司,之后縣車隊與西昌運輸總公司合資組建西運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由西運總公司控股,屬于西運總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享受母公司司經營資質等級,獨立核算,由縣汽車隊副隊長余林擔任公司經理。

子公司于2004年6月成立,總投資85萬元。其中:西運總公司投入45萬元,占總股本的52.94%;協議約定縣車隊投入40萬元(實物7.6萬、現金32.4萬),占總股本的47.06%。由于當時車隊經營步入困難時期,參股資金無法解決,隊班子成員帶頭發動職工借款32.4萬元參股,參加借款的共26人,借款金額從2000元至30000元不等。2004年6月10日縣車隊做出《關于職工借資組建縣西運有限責任公司的決定》,決定明確借款其限為1年,但此決定對利率的規定不明確。車隊是經過咨詢相關銀行后按五年期貸款利率的2倍計提,據核實所用的利率均高于同期人民銀行公布的期基準利率,現已經計提了借款利息73萬元在賬上,未作任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復》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中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用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護,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公司流動資金比較緊張,銀行不給貸款,如與個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護。

2、職工情況

公司從業人員17人均為縣車隊在崗人員。最高工資1200元,最低工資900元。

3、資產情況

西運公司共有營運線路13條,客運車輛39輛,總座位數999座。至2014年6月末實有凈資產應為547萬元。

4、經營和財務狀況

西運公司從2004年開始經營,以收取客車承包經營管理費為經營收入,參與經營人員都是縣汽車隊職工兼職,除了2006、2007兩年虧損外都是盈利。西運公司2014年6月末賬面實有凈資產147萬,經分析負債中有400萬元車輛全額抵押款是不退還的今后應作收入。公司單獨核算全由縣車隊經營管理,按協議每年西運司按收取子公司客車稅后管理費的30%(三級以下客運資質的車按10%)提收費用不按入股比例分紅,目前子公司盈虧都未與車隊核算過,一直未分紅。現欠職工借款利息69萬元。經分析至2014年6月末實有凈資產應為547萬元。

(三)修理廠

客運中心站建成后,根據相關要求客運站必須配套相應的修理場所,修理廠建成后,由于企業困難,無法支付工程款,為此,企業向職工借款39萬元,借款用于支付修理廠工程款和購買修理廠設備。

修理廠經營形式主要采取各工種自主經營,收入交財務核算的辦法,分工種按比例分成(修理廠40%,修理工60%),企業僅設監管人員一人,監管人員工資由修理廠發放。修理廠獨立核算,與車隊無利益往來關系。修理廠自2003年以來盈、虧基本持平。

二、車隊職工回遷安置房

縣汽車隊職工回遷安置房是根據2010年9月28日十二屆縣人民政府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鹽發改[2012]96號批復同意立項修建。職工回遷安置房共72套,總建筑面積10074平方米,車隊職工(含全部退休職工)共用68套,剩余4套作為車隊預備房。

安置房底樓商業用房(門面)屬國有資產,商業用房建設由縣國資辦負責投資。商業用房面積1439.14平方米,投標價1142.03元/平方米,共計1643541.05元。現職工回遷安置房A棟已建至7樓、B棟已建至4樓,預計在2014年11月主體全部完工。但縣政府計劃由國資辦投入部分還未撥付。

三、關于對縣車隊的調查結論和存在的問題分析

1、縣汽車隊貨運業務停止后,主要從事客運經營,1997年實行裂變經營,出現了職工就業難問題,相當一部份職工先后在外自謀職業。2000年實行客運公司化經營后,由于運管部門對縣汽車隊經營發展支持的力度不夠,從2000年-2009年縣車隊沒有新增任何客運線路和客車,出現連年虧損狀況。

2、縣汽車隊從1997年以來在固定資產保值增值、狠抓安全生產、強化財務管理、做好職工穩定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沒有違反財經紀律的現象。目前安全標準化建設即將通過州級驗收,從管理經驗和資產狀況來看,縣汽車隊有能力,也十分有必要參加新客運站的建設和經營管理。

3、企業內部歷史遺留問題多,因職工住房問題的解決逐步得到緩解。但欠繳職工社保、住房公積金、解決就業、人員老化、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問題依然存在,并制約著縣汽車隊的正常發展。

4、需要縣政府及時落實職工回遷安置房底樓(門市)的工程款和安置房10KW輸配電線路遷移工程款。

5、車隊投資入股的西運公司,公司收益未按規定轉入車隊賬戶,而是長期滯留在西運公司。但未轉移或挪用。

6、入股西運公司的股本有32.4萬元是向職工借款,但借款所支付利率車隊規定不夠明確。賬面上車隊是按當年五年期貸款利率的200%計提但利率的確定不準確。現已計提了73萬元。`

7、車隊職工集資建修理廠的39萬元的性質不明確。

8、車隊所有凈資產達3175萬元,2014年上半年已經扭虧為盈。

四、初步建議方案

1、對縣汽車隊進行改革,充分利用汽車隊在客貨運輸企業經營管理上積累了多年的好經驗和近幾年在客運規范管理方面的新舉措,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促進發展的意見》(川委發[2014]11號文件)要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董事會制度建設和運行機制,通過融資、轉讓、并購等方式實現國有資本的充分流動和股權多元化,以改善內部經營管理機制體制,培育壯大企業,增強市場競爭能力,邁開新的發展步伐(另見縣汽車隊改革初步方案)。

2、建議將縣汽車隊、公司、修理廠統一收縣汽車隊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統一做賬。并由縣汽車隊及時處理歸還向職工借的款71.4萬元。

3、縣車隊現在所欠社保費669萬元,使車隊職工大病統籌、退休工資無法解決,補足所欠社保費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4、建議將新客運站選址處大道、緯三路、經八路、經九路范圍內的65畝土地按照“并宜留有發展余地”的布置要求,全部劃撥給新客運站發展附屬產業,以帶動公宜事業的發展,提升我縣縣城城市形象。

5、建議縣城新客運站建設由縣汽車隊、西運司入股,縣汽車隊控股,兩家民營客運企業(安捿司、公交公司)適當占股或不參股方式,嚴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管理。縣汽車隊股金來源采取對縣汽車隊進行清產核資后,由縣汽車隊通過銀行融資或對其固定資產進行公開拍賣。

6、若不采取國資公司收儲縣汽車隊固定資產的方式,建議由縣汽車隊先通過銀行融資,再對其固定資產進行公開拍賣,解決發展資金問題。

7、對縣汽車隊進行改制難度較大,若不保留現有體制,建議由有實力的道路運輸企業橫向并購縣汽車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