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居民反映問題處理情況匯報
時間:2022-04-17 09: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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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貴辦公室轉來的供銷社居民樓內的十戶居民“關于要求維護居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訴求”的信件后,我社十分重視,縣供銷社立即召開會議成立調查和整改小組,蹲點中心社現場解決居民反映的問題,經過幾天的調解和具體整改,中心社、經營戶、居民代表三方簽訂了“居民反映問題處理辦法”,現將處理情況匯報如下:
1、居民反映店面堆放水泥過重,房屋基礎無法承受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在現租期內,限制經營戶在店面內水泥堆放高度,每垛水泥堆碼數在5-8包范圍內。在下一年租期內經營戶不得在店面內堆放鋼筋、水泥。
2、居反映經營戶在店面前卸鋼筋,致使樓體抖動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在現租期內為確保房屋安全,經營戶不得在店面內和距店面門口5米范圍內直接從車上將鋼筋等重物卸倒在店內和地面。在下一年租期內經營戶不能在店面內經營鋼筋、水泥。
3、居民反映經營戶電表箱裝在居民樓樓梯間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由于經營戶的用電設施,是縣電力公司安裝的,經營戶不能擅自拆移,應向縣電力公司申請將各經營戶的電表移裝至各經營戶租用的店面。
4、居民反映經營戶買賣,裝卸水泥灰塵較多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在現租期內,經營戶在經營時,應控制產生灰塵,并經常灑水和清掃散落的水泥、灰渣。在下一年租期內,經營戶不得在店面內經營水泥。
5、居民反映噪音干擾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在現租期內嚴格控制液拉機和鋸板機開機時間,在早上8點以前,中午2點半以前,下午6點以后不得開機,影響居民休息。在下一年租期內,中心社出租的店面內不得經營鋼筋、水泥。
6、居民反映貨物車輛占用通道,影響居民出入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①經營戶在停放貨物車輛時,不得封堵過道影響居民出入。②經營戶有責任要求裝、卸貨物的車輛不得停放在進出通道內。③拉鋼筋時不得將鋼筋堆放在影響居民出入的通道上。
7、居民反映院落不關鎖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解決辦法為:大門統一配鎖匙每個住戶配一把,租用了院子內倉庫和場地的經營戶各一把,大門晚上隨進、出隨鎖,各自盡各自的責任,確保院子內部安全。
以上各問題的解決辦法,從商定時起開始整改,中心社,居民監督落實。同時三方達成共識,在今后的生活和經營中,各方盡到自己的責任,維護小區環境,創造良好和諧的生活和經營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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