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旅游考察報告
時間:2022-04-18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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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國際政治學的分析,生態環境給民族國家帶來的麻煩,不止表現為直接的安全威脅,更體現在對國家主權這種至高無上的權利所受到的約束和制衡上。然而,如何認識這種約束和制衡,人們卻有著大相徑庭的立場與觀點?;旧峡梢钥闯鰞煞N大的利害關系和思考方向:一種是從主權國家的利益出發的,另一種則主要著眼于全球共同體的利益。本節僅考察前者,后面(下篇)將專門討論國際社會的態度。
從國家行使管理權利的角度看,以生態環境遭破壞為核心的全球性危機的加深,給各國政府提出了許許多多的難題,其中不少涉及到國家主權、威脅到原有的統治能力。比如,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會議和國際規定越來越頻繁、也越來越嚴格;從環保標準上看,環境保護也趨向于定量化和加強監督過程,對各國政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世界各個地方,尤其是比較發達的地區,到處能夠聽到所謂加強“全球村居民”之間合作的呼聲,其中最強烈的吁求來自“綠黨”、新社會運動、各國政府及民間的環保機構、反核組織、各種專門的國際組織。到目前為止,各國對于這種勢頭抱有一種多少有些矛盾心理:當僅僅涉及生態保護、難民安置、水資源分享等比較具有技術工藝層面的國際間交流與合作時,它們愿意顯得比較慷慨大度,主動出讓一部分曾經屬于主權范圍下的權利和權力;而一旦觸及比較敏感的國家安全、軍事和政治利益等領域時,最典型的如國際核監督、資源信息等等,主權受到損害的意識便會增強,相應地,在行動上也變得比較謹慎甚至有敵意(法國政府默許情報部門對新西蘭等國的綠色和平組織的反核船只實施秘密爆炸行動便是一例)。冷戰結束后的這幾年,國際關系中一個顯著的變化是,形形色色的國際干預日益增多。國際干預在當代的加強及其結果,無形中使國際法律秩序得到了某種硬化或加固。按照傳統的理解,國際法原則上只對同意這些規則的國家有約束力,如果主權國家表示異議,即等于本應適用于主權國家的規則失效或名存實亡。當代的世界政治現實與此并不完全一致,而且看上去似乎越來越不一致:如果涉及的僅僅是國與國之間的協定、國際法院的判決或權威的法學家的著作等國際法的淵源,主權國家的不承認或口頭承認后的不履行,的確可能導致國際法的失效;在上述諸方面,“軟約束”表現得十分明顯。然而,一旦涉及聯合國憲章和安理會決議,就難以講同樣的話。很清楚,在90年代的今天,誰也不敢拿安理會的決議當耳旁風;在很多場合,“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
這當然是許多主權國家不愿見到的情形。
對于廣大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對國家主權的關注還有另外一層含義。在它們看來,如果說國際社會的環保決議或各種標準確實是國際社會的共同意愿(至少是多數國家的意愿)所致,那倒還容易理解一些;問題是其中相當多的東西是“少數發達國家塞進去的私貨”,僅僅代表著一些西方國家的利益和要求。從根本上講,西方國家憑借其軍事、經濟實力和信息及技術上的優勢,支配著許多國際制度、規章和條約的起草和執行,逼迫發展中國家接受它們本來不應當接受(起碼程度上有別)的環保方案,甚至以預防環境被破壞為名、行控制發展中國家之實。這里面又可區分出三個方面:一是西方國家對議事程序和國際規則及優先性的控制,比如多數發展中國家會認為發展優先、環保只能在此基礎上跟進,而多數發達國家從既得利益出發,則有相反的強調,最終的國際規則往往是后者意志的體現(世界銀行近年來關于環保標準在用于發展援助的貸款項目中的強制性要求,就是一明顯的例子);二是決策權力和權威有利于發達地區的分配,比如凡是與生態環保問題有關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機構,關鍵的位置均由歐美日地區出身的專家出任,發展中國家推舉的代表充其量能夠擔當一些名義性、禮儀性等比較次要的職務[注12];第三表現在對環保協定的執行和監督上面,比如國際原子能機構和巴黎統籌委員會及“倫敦核供應俱樂部”等重要國際核管理組織對核原料的控制、對發展中國家核技術的封鎖、以及對所謂“麻煩國家”的制裁。[注13]
各國政府、尤其是較為貧窮落后的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在環境保護問題上的“主權關注”,由此自然產生出來;簡單說,它的基本含義是,在一個經濟相互依賴、生態問題日益嚴重的全球化時代,如何既能夠進入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利用比較成本優勢,使自己國家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又能夠學會適應國際上日益加大的重視生態壓力和各種環保標準,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擺到一個適合本國國情的平衡點上,同時又能夠確保本國在國際舞臺上的政治發言權,避免陷入某些發達國家設下的“游戲圈套”,尤其是防止涉及國家主權與安全的根本權益受到損害,不致成為資本主義世界體系之少數“核心國家”的“依附性外圍”。這里的關鍵詞是“依附”(英文為“dependence”),按照其發明者之一的界定,它“是指這樣一種狀況,即一些國家的經濟受制于它所依附的另一國經濟的發展與擴張。兩個或更多國家的經濟之間以及這些國家的經濟與世界貿易之間存在著互相依賴的關系,但是結果某些國家(統治國)能夠擴展和加強自己,而另外一些國家(依附國)的擴展和自身加強則僅是前者擴展——對后者的近期發展可以產生積極的和/或消極的影響——的反映,這種相互依賴關系就呈現依附的形式。無論如何,依附狀態導致依附國處于落后和受統治國剝削這樣一種總局面?!保圩?4]因此,所謂“國家主權關注”,實際上就是指淪為經濟及政治上的依附國的擔憂。
無論是地理政治關注,還是生態威脅關注,或者是國家主權關注,反映的都是民族國家作為國際政治舞臺上的行為體的思考及憂慮。然而,象我們前面指出過的那樣,民族國家并不是唯一的行為體,在許多情況下甚至不被當成是最重要的行為體;在后面這些場合,生態環境政治引起的關注自然也有了另外一些內涵。
下篇、生態環境政治——國際社會的視角
最近二十年多來,全球主義政治觀迅速擴大了自己的影響,它對生態環境問題的透視,它在進行這種透視時所采取的獨特視角,使越來越多的人感受到了傳統國際政治結構和國際思維框架的局限性,感受到了建立新的合作與協調模式的必要與可能,感受到了世界在新的時代所發生的改變與演進。從國際社會的利益和要求出發,全球主義政治觀在觀察生態環境問題帶來的沖擊時,揭示了一系列具有“破舊立新”意味的命題與思想,把人們的眼光置于一個更廣闊的歷史背景下。英國牛津大學講師安德魯·胡里奧(AndrewHurrell)指出,這里面最重要的一個挑戰,是對舊式的國家主權觀念的沖擊。這個構造傳統國際政治學的基本概念,在生態危機的全球性擴展面前,日益展示出其時代的局限性。“生態的挑戰迫使我們重新開啟有關自然與國家主權局限性這一問題的探索之門。向傳統的主權觀念發出質疑的,既有國家處理生態威脅的有限能力(地方性和全球性兩方面兼而有之),也有新社會力量圍繞環境問題顯示出來的動員能力及其潛力,還有國家控制全球經濟的力不從心的各種表現,以及管理生態保護問題的國際制度的各種安排顯示的力量及其前景。不僅如此,世人環境保護意識的增長和‘人-境’相互依賴感的強化,增加了一種新的星球意識(anewsenseofplanetaryconsciousness),它導致了不是基于領土之上的政治認同感,建立起了新的政治組織和行動的機制?!保圩?5]
依照這種“新的思維”,生態環境危機給國際關系結構和國際政治研究帶來的深遠改變,至少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國家主權的受制約和相對弱化
與上篇提到過的“國家主權關注”不同,這里講的主權問題,是從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出發的。按照新的觀念,由生態環境危機造成的國際政治和國際關系的新趨勢,顯示出傳統的國家主權結構和觀念的衰變。國家在新的全球生態危機面前要么顯得太大,那么顯得過?。核^“太大”,是指它無法設計和承擔各種各樣的具體的可持續發展的任務,它們只能從下面、從基層、從各個地方逐漸實現;所謂“過小”,是說國家無法應對跨國界的生態問題,后者經常是由國際組織和NGO處理的。“從這個角度看,正在分崩離析的主權國家體系已經成為管理全球生態環境問題的最重要的一個障礙?!保圩?6]另一方面,全球生態危機的加深,和世界對待它們的反應的變化,為“世界主義道德意識”(acosmopolitanmoralconsciousness)的增長提供了強有力的刺激。人類只有一個地球,它的資源是有限的,所有人必須負責任地分享這個世界,“星球方舟”上的全體乘客不得不同舟共濟,保護生態環境,為子孫后代保留一個健康、和諧的家園——資源必須在所有民族(國家)之間保護和分享、在不同代際之間保護和分享的這種觀念,與舊的國際政治學中所講的國家利益、權力斗爭或集團本位主義有質的區?稹?/P>
“地球村”意識的發展,有可能導致限制國家主權的要求:首先,全球意識的加強將要求約束國家主權的范圍和功能,比如,限制礦物能源的消費,控制可能造成對臭氧層的破壞的物質(如氟利昂)的使用,制止對雨林及森林地區的砍伐等等。其次,全球意識的強化將要求加大對全球NGO和各國內部個人及集團權利的保護,促進資源、財富和活動余地的公平分配,推動可持續發展在不同層面的實現。例如,在新的國際氣氛下,對少數(個人和集團)的保護和重視會比從前多得多。再次,全球意識的發展將要求人們注意一些過去不曾注意或注意不夠的互斥關系,如自然環境的高度保護與經濟最大限度的發展的關系、迅速的經濟成長與傳統文化(包括歷史遺址、傳統技藝等)的保留的關系、經濟效率與社會公正的關系、新技術新科學的發明與道德尺度的維護的關系??傊?,“全球環境變化和生態環境問題的現有政治經濟結構發出的挑戰,向我們提出了世界重新設計與組織的嚴肅課題,比如,國家間談判與合作的形態,可持續發展所要求的世界財富的分配和全球民主化的新形式,等等?!趪矣^念的現有尺度內,秩序、正義等標準已經形成特定的模式;而一旦超越這種尺度,就會發現許多不完善之處?!h境問題和生態政治可能正在改變占支配地位的偏好和價值,創造新的思維空間”。[注17]
從國際制度層面觀察,全球生態環境挑戰及其“制度效應”(即不斷設立解決相關問題的各種制度、規范和法律),會逐漸導致國家間關系中以往存在的“無政府現象”的減弱,同時令各國的本民族意識淡化,國際化、全球化程度提高。由于世界各國越來越多、越來越深地卷入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各種機制,世人已經不可能再把國家視為某種完全自主的單元。這一“纏繞過程”(processofenmeshment)將持續延綿下去,逐漸增強自己的力量和影響;在此過程中,權力正不知不覺地從各國的上層向各種國際制度轉移(如聯合國環境綱要、聯合國發展綱要、聯合國海洋法、聯合國發展援助、聯合國經社理事會、海牙國際法庭、世界自然保護協會、國際貨幣基金及世界銀行等等),而各國從開始時的不情愿、不主動地進入國際合作與協調過程,逐漸朝比較情愿、比較主動的協作方向邁進。作為這一過程的結果,既往的權利與義務的平衡正在不知不覺地發生變化:一面是正式的主權國家的權利要求,另一面是國際社會的權威性;變化的趨勢是前者弱化,后者加強。國際范圍的各種機制和規范,逐漸成為新的權威中心,各國政府的舊的權威地位受到日益增長的削弱。國際制度的不同層次,把不同的約束(實踐的和規范的)施在國家主權的概念上面。各國面臨了前所未有的高密集度的國際準則、規定、規范和制度的約束,也不得不學習和適應這些約束;即使是那些強國大國,它們的國際權力和地位及影響他國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將取決于它們是否“有力”和“有效”地利用各種國際合作安排。總之,從全球主義者角度看,生態環境危機造成的一個國際結構性的變化是,國家的傳統權利及權力在淡化,而國際社會的共同職責在加強,影響在擴大;變化的特點,是從最低限度的合作目標,朝建立國際規則和承擔更大責任的方向演進,朝改善及改造國家內部的組織功能的方向演進,朝形成共同的星球意識的方向演進。這是一個前所未有的主權受制約的時代。
2.國際國內的界限逐漸模糊
國際關系中的許多重要的思想傳統建立在一個認識之上,即國際關系從根本上有別于國家內部的政治過程。然而,生態環境問題的出現,和世界解決這種問題的新的努力,使上述舊的認識受到越來越強烈的沖擊。越來越多的人和國家意識到,在全球化時代,國際關系與各國內部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過程之間,存在著日益強烈的互動關系,這種關系使每個國家成為國際社會整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了某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內在結構,并且,逐漸消蝕著、侵割著、淡化著傳統的國家邊界和政治分野,把各國內部各個領域的各種變化在全球范圍內折射、放大和再現。因此,不論是純粹的國際問題研究者,或者是政治家和企業界人士,甚至于藝術家和出版家,都必須面對全球共同的挑戰,把自己生活的小環境與國際大背景聯系起來加以對待。如果說內河污染、森林亂伐、生物物種滅絕,還可以看成是某個國家內部的問題,至多對周邊區域造成一定影響,那么,國際水域的污染、大片森林地區的沙化、某些地球生物的絕種,影響所及便大大超出單獨的國家;至于世界性氣溫急劇升高、全球“熱島效應”的形成、臭氧層出現空洞等惡果,更是殃及整個人類乃至整個地球的生物圈。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一個典型的事例是生態環境退化與暴力沖突之間的聯系。按照既往的解釋,由于生態環境問題引發的沖突,正是現實主義者所說的典型的“資源戰爭”(比如圍繞中東地區水資源發生的各種沖突)。然而,這一類解釋卻漏掉了生態環境安全中最重要的方面:環境退化的危機已經和正在削弱弱小國家的社會構造,不僅嚴重加劇國家內部的動蕩和暴力,而且造成周邊國家和整個地區的不安。例如,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大片非洲區域,由于長期缺少治理,也因為人為利用的不當,生態條件正急劇惡化,人為造成的自然災害越來越頻繁地發生;從短期和局部后果上看,它嚴重危及到黑非洲許多國家的經濟發展以及社會和政治穩定,從長期和更大范圍觀察,它給世界造成了一波又一波可怕的戰爭沖突、難民潮流、援助需求和疾病傳染等威脅。換句話講,生態環境安全的觀念,已經無法簡單按照舊的國內沖突與國際沖突的界限,或者軍事威脅與其它形態的不安定的界限,加以劃分和對待。
另一個事例具有同樣的意味:在國家利益的認同問題上,傳統觀念的一個判斷——國家實力大小決定國家所獲得的利益——由于生態環境危機的加深同樣有所失效。即使是最強大的美國,也有可能在生態恐怖面臨束手無策或遭受嚴重的打擊——假如這種威脅來自臭氧層的遭受破壞、或者海平面的非自然升高、或者某種可怕的生物物種對人類的難以抵擋的侵害的話。顯然,在生態危機面前,人們不可能完全根據國家的實力大小和傳統地位,確定什么樣的程度有害、什么樣的程度無害的問題。在生態環境政治學里面,人們更多地是根據科學與政策的關系作出判斷;國家的“環境學習”不得不適應于科學的揭示,國家利益的塑造必須服從于自然的法則;國內行為者的角色和國內的價值經常不得不與國際上生態環境的尺度協調,內部的議事日程常常不得不與國家對外的生態方針一致。
再如,當人們談起國際生態環保制度和措施時,必須考慮它們的貫徹和效能?!皞鹘y的關注點”在于制度的構成、制度與權力的聯系、制度延續的因素等方面,但問題在于如何使這些制度行之有效。十分清楚,國際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障礙之一,在于國家的內部弱點和結構上面。非洲和南美一些國家的事例證明,當國家內部政治構造十分陳舊和虛弱時,國家的政權是很難執行國際協定的。筆者曾經指出:“從歷史上看,大凡民族比較單一、文化發展線脈比較有連續性、環境造成的大的沖擊比較少見、社會進步比較平衡的國家,政府的對內統治對外獨立的權利都有較好的保證;相反,在那些群際族際關系比較復雜、文化演進過程中‘斷層’較多、外部挑戰內部憂患的‘雙重變奏’反復出現、社會現代化舉步維艱的國家,國家的主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由此可以看出,雖然主權問題一般都被放入國際關系的背景下加以說明,國家主權與社會進步之間事實上存在著不可分割的聯系;離開了對各國國家內部事務的考察,我們不可能真正認識和理解當代的國際關系?!保圩?8]
上述事例證明,國際政治理論需要更多地聚焦在國內政治與國際政治的互動關系上。無論如何,以往所說的“國際無政府狀態”和“國內秩序”的標準,已經不能令人滿意。當我們問道,國家是否能夠在其邊界內有效地貫徹生態平衡和環境保護政策?與國際壓力這種“外生變量”相比,國家自身治理生態污染的能力的下降,在多大程度上標志著主權的弱化?國際上所說的許多“半主權國”(quasi-state),是因為它們失于管理環境退化問題,還是由于經濟失敗或政治合法性喪失,或者其它原因的綜合所致?越來越多的人相信,在探索和回答這些問題的過程中,勢必跨越傳統的“國際”政治和“國內”政治的界限,產生一些新的研究范式和范疇。
3.NGO基礎上形成“全球市民社會”
從全球主義角度分析,對舊的國際政治造成深刻巨大沖擊的另一個因素,是世界范圍內“跨國性市民社會”(transnationalcivilsociety)的萌生。由新的國際行為體組成的全球性市民社會網絡,不論組織形式還是政治綱領都有別于國際政治學家已經十分熟悉的方式和內容。
在新的國際行為體中,各種各樣的非政府組織(NGO)最引人注目。一般說來,NGO是指非官方的、非盈利的、與政府部門和商業組織保持一定距離的專業組織,它們通常圍繞特定的領域或問題結成團體,有自己的利益和主張,代表社會某些集團或階層的愿望或要求。處在地方、民族、區域、國家、國際等不同范圍的NGO,情況可以有很大的差別。按照“國際組織聯盟”1993年年鑒的統計,1909年,全球范圍的NGO為176個,1972年達到2173個,1992年超過27190個。NGO色雜樣多,形式特點一言難盡。有的NGO是全球性的,有的是地區性或次區域性的;有的政治色彩濃厚,有的純粹是專業人員和技術精英的俱樂部,;有的NGO人數眾多、聲勢浩大,經常出現在國際政治的畫面中心,有的僅僅表達少數人的偏好和追求;有的同聯合國和各國政府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有的則與正式的官方的機構格格不入;有的財政來源豐富、組織網絡遍布全球,有的NGO入不敷出,或者靠不穩定的某些贊助和課題維持有限的活動。
不論組織大小、范圍廣狹,總起來看,各種NGO在世界政治中扮演了越來越多、越來越活躍的角色。例如,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除了各國政府的正式代表外,另有1400個NGO的4000多人出席了這次世界瞻目的會議,與此同時,在主會場附近,還有來自167個國家的25000名代表不同NGO的個人,圍繞同一主題舉辦了“全球論壇”;更重要的是,在里約同時召開的這兩個大會,最后通過的文件都強烈反映了重要的國際NGO對世界環境與發展問題的見解。在聯合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中,有來自各國各地區的各種NGO的代表978位,一些國家的官方代表團里也有部分NGO成員。一個有趣的現象是,一些小島國由于無法負擔參加一些國際會議的費用,常常委托某些著名的NGO的代表作為臨時代言人;例如,太平洋島國瑙魯便是請兩位環境保護組織的活動家代為出席在倫敦舉行的“防止廢料傾倒國際會議”。從生態保護領域觀察,各種國際NGO起著十分積極的作用,除上面已經提到的以外,還可舉出的事例有:協調世界各國溝通南北方對話,達成各種環保協議;在各種場合反復強調人類可持續發展概念對新的國際經濟政治秩序的重要性;積極參與全球環境保護的各項具體工作;向國際社會和輿論揭露世界各地發生的破壞生態環境、違背有關協定的現象;努力揭示各國內部社會進步、政治民主、經濟平等的過程同國際自然生態環境改善的內在聯系;等等。
從發展前景看,國際NGO在未來的活動范圍及其影響可能會進一步擴張。原因之一是聯合國的支持和鼓勵。不少專家指出,UN實際上是NGO的天然盟友,因為它們本質上都是“國際主義的”行為主體?,F在,各種NGO參與聯合國的程度日益加深,聯合國與一些重要國際NGO保持著密切的接觸。另一點原因,是冷戰結束后出現的、未來一段時間還可能進一步增強的世界“縮小和碎片化”趨勢。目前的種族主義急劇上升、國內沖突大量外溢、國際干預不斷增強、各國內部動蕩不穩等現象,具有明顯的跨國界跨地區特點;在電視等傳媒的作用下和人們的日常感覺里,這個世界不僅變得越來越小,而且更加支離破碎,原有的維系手段和尺度卻在日益失效。在這種情況下,各種超國家的、跨地區的、次區域的、縱向橫向的NGO顯示出強勁的崛起勢頭,迅速填補了或力圖填充民族國家衰敗后的某些真空。所以說,國際政治不僅不再是、而且越來越不止是國家間政治,如未來學家托夫勒指出的那樣,它是21世紀的大趨勢之一。此外,也不能忽視NGO成長壯大的社會內部原因。市場化潮流使市民社會的發育成為難以阻擋的過程,它在令各國認同法人規則、產權規則和競爭規則的同時,給予個人、團體、利益群體自我表達的機會,使政府的調控及整合能力受到這樣那樣不無益處的挑戰。因此,NGO的境遇以及它能否與政府建立建設性的批評伙伴關系,是全球市民社會成熟與否的一個象征。從各國歷程觀察,比較有彈性有包容性的社會,會有比較多有特色的專業化的NGO,會有更豐富更生動的多種行為主體互動的畫面。同理亦適用于國際社會:比較和平、穩定與發展的時期,可能有國際NGO更大的生存空間和更有特色的“補空”方式。[注19]
4.重新思考國際研究的內涵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從以上討論可以看出,全球主義者在看待生態環境問題時,建立了不同于傳統的國際政治學派的視角與方法。他們重新考察了國家的作用和主權的觀念,重新估計了國際社會的道德與組織力量,主張用更大的單元(國際共同體甚至全球村)取代民族國家的主導地位,主張以社會關系(包括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和歷史以及對外關系)的綜合分析代替權力政治為中心的單一視角,主張賦予非國家行為體(包括比國家更大的單元如世界社會、或比國家更小的單元如個人或集團等)更重要的角色,主張用“世界政治”(worldpolitics)概念取代“國家間政治”(politicsamongnations)或“國際政治”(internationalpolitics)等概念。
“全球主義”并不是一個思想整體。全球主義者中又有許多不同的觀點和角度,在許多問題上存在分歧。有的學者以樂觀主義態度看待國際體系發生的新變化,有些人則比較悲觀,故國際上又有“樂觀論的全球主義者”(optimist-globalist)與“悲觀論的全球主義者”(pessimist-globalist)之分。前者相信,“如果相互依賴的程度持續上升,它將最終導致一個世界‘共同體’或世界‘文化’的形成,這又會進一步促進能夠管理日益增長的相互依賴進程的世界‘國家’的發展?!彼麄兺瑫r賦予跨國單元日益增長的經濟活動和影響以更多的政治和安全含義,肯定它們對國際穩定與和平的積極貢獻。[注20]后者認為,“并不存在肯定的理由說,相互依賴的增長會導致一個世界共同體的出現”;相反,它有可能產生更多的沖突,因為,“系統性的相互依賴的增長,在世界政治中一般會同時創造新的沖突機會和新的合作領域。”[注21]悲觀論者承認經濟領域的相互依賴,但他們主要從“全球性問題”的角度加以考察和得出結論。“羅馬俱樂部”的兩份重要報告《增長的極限》和《人類處于轉折點》,是悲觀論的典型。不過,總起來講,全球主義立場代表了一種有別于傳統的現實主義國際觀的視角,它使人們拉開了與傳統的權力政治位置的距離。
全球主義理論家提出的許多問題,有些在比較保守的現實主義者看來,可能聽上去有點匪夷所思,但這些問題確實啟發了人們的思考、擴大了研究者的視野。對所謂“人類中心主義”的抨擊,可看成國際政治理論研究者發展出的多樣性的一個事例。
美國研究生態與道德關系的一位著名專家亨利·舒(HenryShue)指出,西方的多數道德是建立在“人類中心主義”(anthropocentrism)之上的,這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體現得特別明顯。所謂“人類中心主義”,是指人類活動所追求的全部的和唯一的利益,歸根到底是人類自身的好處和需要;人類不會為了任何非人類的動物、植物、或其它種屬(如生態體系)去干任何事情,除非它們適合了人類的某種需求或偏好。例如,假如人認為某種非人的動物、植物或其它種屬“很漂亮”,或“很有趣”,或“很稀罕”,有“醫用價值”或“營養價值”或“觀賞價值”,人類可能會采取這樣那樣的行動,去保護、拯救或培育它(們)。人類養身的目的、娛樂的目的、休閑的目的等等,才是人類提出生態保護或環境改善的理由。生態系統和它的各個組成部分,被人類視為僅僅具有“工具性價值”(instrumentalvalue)。因此,一旦某種(或某些)動物、植物或其它種屬被覺得過于“丑陋”,或過于“骯臟”,或“數量過多”,或直接對人的生存“產生威脅”,人類就可能毫不猶豫地置其于死地或限制其生存、活動范圍?!叭祟悘牟话炎约寒敵蓛H僅是一種手段,或者是為其它什么種屬提供服務的工具;但人類卻把人以外的其它種屬當成人的潛在資源、能源和利用對象,在人的眼中它們沒有自身的獨立的存在價值;它們的‘可持續性’僅僅服務于人類的‘可持續性’,‘可持續的資源’最終仍然不過是資源而已”。從根本上講,現在世界各國和多數環保組織所談論的生態環境保護,實際上只不過是為了避免人類受到自然的傷害,哪怕這種自然傷害的致因來自于人類反復無常的行為?!霸跉夂蜃兓先祟惒扇〉男袨榈哪繕?,是服務于人類的長期經濟福利,盡管現有的植物和動物種類也將受益于這一過程。國際道德的考慮幾乎完全是在人類范圍內展開,其關注焦點是如何在世界各國之間分擔防止地球燃燒所需的成本。”試想象,假使大氣環境和山川地理的改變,會使人更加賞心悅目或更加舒適方便,而不是現在科學家們所擔憂的使人類面臨各種連鎖性的消極反應,人類可能不是采取目前的限制性措施,而是會使用各種鼓勵、誘導、“開發”式的手段(比如人造地震、特大水庫、觀賞性運河和山丘等等)。亨利·舒教授比喻道,這就好比亨廷頓的“文明沖突論”實質不過是表達了西方人對非西方的“非我族類”的利用、排斥和“自我中心主義”心理一樣,現在歐美國家所宣傳的“生態保護主義”的背后,實際上透射出一種“居高臨下、為我所用”的傲慢的人類種屬中心主義。[注22]
可以想象,當然不是所有人都會同意亨利·舒的上述觀點及其比喻,但它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生態政治論在當代世界歧展延伸的程度,反映出國際關系學在全球主義推動下出現的思考多樣性。
本文的上下篇分別敘述了主權國家和國際社會對待生態環境問題的不同態度,依筆者看,雖然角度各異、對策有別,它們已經具有、并且將越來越具有深刻的國際關系含義,這就是,使世界各國及其決策者和思想家不能不認真地面對在新的全球性問題面前傳統安全觀和主權觀面臨的新問題、新矛盾及新挑戰,不能不尋找新的政策選擇和思維方式,不能不以這樣那樣的方式方法改變或完善自己國家和周圍世界的現有存在形式,盡管各種選擇之間存在矛盾與磨擦,但從更高的視角觀察,它們最終構成了一種“合力”,共同推動著國家及國際社會朝更高的階段上邁進。這是真正意義上的歷史進步,是生態環境政治引發的當代國際關系的積極變化。
98年元月初稿
注解:
1.參見阿.佩切伊:“全球問題研究的發端”,王興成、秦麟征編《全球學研究與展望》,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88年5月第1版,第1-24頁。
2.HaroldandMargaretSprout,TheEcologicalPerspectiveonHumanAffairswithSpecialReferencetoInternationalPolitics,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65.
3.這方面最有代表的新作之一是:AndrewHurrellandBenedictKingsbury,eds.THEINTERNATIONALPOLITICSOFTHEENVIRONMENT,Actors,Interests,andInstitutions,ClarendonPress,Oxford,1992.
4.例如李少軍認為,應當將“生態”與“環境”二者區分開來使用,見他的《國際安全警示錄》第153頁,金城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5.拙著《當代國際政治析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第5章《地緣政治的觀念與現實》(第177頁至225頁),對西方地理政治學有一個總體的分類介紹與評論,或許可供有興趣的讀者參閱。
6.RaymondAron,PeaceandWar,GardenCity,NewYork:Doubleday,1966,P191.
7.杰弗里·帕克:《二十世紀的西方地理政治思想》,解放軍出版社1992年版,第199頁。
8.轉引自《二十世紀的西方地理政治思想》,第4頁。
9.HenryShue,"TheUnavoidabilityofJustice",inTHEINTERNATIONALPOLITICSOFTHEENVIRONMENT,ibd,PP373-397.
10.轉引自《國際安全警示錄》,第169頁至171頁。
11.趙英在《新的國家安全觀——戰爭之外的對抗與抉擇》一書(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中,詳盡描繪了生態戰的某些新方式,可供讀者參閱。
12.THEINTERNATIONALPOLITICSOFTHEENVIRONMENT,ibd,PP45-46.
13.見《當代國際政治析論》第八章“霸權和平與‘國際規則’”關于國際核控制機制的介紹與分析,第373頁至375頁。
14.特·多斯桑托斯:《帝國主義與依附》,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第310頁。
15.THEINTERNATIONALPOLITICSOFTHEENVIRONMENT,ibd,P136.
16.AndrewHurrell,"InternationalPoliticalTheoryandtheGlobalEnvironment",inKenBoothandSteveSmith,eds.,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TODAY,ThePennsylvaniaStateUniversityPress,1995,P148.
17.A.Hurrell,"InternationalPoliticalTheoryandtheGlobalEnvironment",ibd,PP150-152.
18.《當代國際政治析論》,第二章“主權觀念及其制約”,第60頁。
19.參見王逸舟:“國際政治中的非政府組織”,《東方》,1995年第5期。
20.21.OranYoung,"InterdependenceinWorldPolitics",InternationalJournal24,Autumn1969,P728.
22.HenryShue,"Ethics,theenvironmentandthechanginginternationalorder",InternationalAffairs71,3(1995),PP45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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