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經營管理工作調查匯報
時間:2022-04-22 0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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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不足10平方米的水果店,水果在店內擺放得滿滿當當,同時還占據了店外的大部分人行道。市中心一家空間不大的汽車裝潢店,車輛橫七豎八地停滿了店外的人行道,污水汩汩地在人行道上流淌著。看到這些情形你會想到什么?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城管部門失職,沒有履行好市容秩序管理的職能。但是城管隊員又感到很委屈,因為他們管理此類店家費盡了心力,苦口婆心地教育勸導過,嚴厲地處罰過,可收效甚微,違法行為依然時有發生。那如何才能有效解決此類問題呢?筆者認為應該把握根本、抓住源頭進行管理。
先來分析造成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很多城管隊員在對這些店家進行管理時,店主通常會說:“我也不想這樣,但店面太小,條件有限,我是不得已才這樣做的。”細想一下,店主所說不無道理,作為一名經營者,擺賣商品、開展服務作業等經營活動獲取利益是其賴以生存的基礎,但是由于店面空間等經營條件的限制,在不占用人行道的情況下其經營活動是無法正常開展的,因此,這類的違法行為確屬不得已而為之。
既然問題的根本原因是店面空間等經營條件不能滿足正常經營活動的需要,那么,很顯然城管部門對于其占道經營違法行為的管理就注定是蒼白無力的,是無法根本解決問題的。對于這些問題,追根溯源,從源頭上進行管理才是最有效的。為此城管部門必須與工商部門建立科學的聯動機制,使城管部門的管理要素在經營者取得經營資格的過程中就能產生作用,確保其滿足不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而正常經營的客觀條件。
具體來講,不同經營類型店家對于店面空間的要求是不一樣。比如,水果店和雜貨店,由于其經營品種繁多,沒有足夠的店面面積是不能開展正常經營活動的,但是像彩票銷售和房產中介之類的店家,由于經營項目單一,對店面面積的要求并不高;而像鋁合金構件制作之類的店家不僅對店面面積有要求,而且對店面高度也有較高要求。城管部門要根據實際科學設定不同經營類型店家的店面空間最低標準,通過工商部門,將其作為店家取得經營資格的前置條件,店家只有達到店面空間的最低標準才能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當然,在嚴格執行店面空間最低標準的情況下,部分店家可能會因店面租金、地段等因素而選擇無照經營。但是相比占道經營,對無照經營所能應用的法律手段要有力得多。以地區為例,對上述占道經營的處罰適用的是《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最多只能罰款1000元;而對無照經營的處罰則適用《省取締無照經營條例》第十一條,不僅可以處違法經營額20%以下或50000元以下的罰款,而且可以沒收無照經營的物品,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沒收用于無照經營的工具和設備。因此,只要城管部門和工商部門密切配合起來,加強管理,由此而產生的無照經營必能得到有效遏制。
把握根本、抓住源頭,這是解決占道經營問題的有效方法。其實城市管理中很多難題,只要深入分析,從源頭入手,便能化難為易,走出困境,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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