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關于司法調解工作的情況報告

時間:2022-11-15 0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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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關于司法調解工作的情況報告

按照市中院的安排,灤縣人民法院司法調解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自查,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組重視,將調解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我院黨組認識到,調解制度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我國獨特的解決民事糾紛的一項重大創舉,符合我國依法治國的思想,也符合我國“和為貴”的民族傳統。民事訴訟調解對于提高辦案質量與效率,維護社會穩定和諧具有積極作用。為此,我院黨組非常重視司法調解工作,多次在黨組會上研究調解工作,并要求各業務庭把調解作為主要的結案方式。特別是在省、市“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現場會和全市法院司法調解工作現場會后,我院黨組更加重視司法調解工作,及時召開干警大會,把會議精神傳達貫徹到民事業務庭和每位干警,并結合實際提出了具體的調解工作要求,從而進一步加強了調解工作,增強了干警的調解意識。

二、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機制

灤縣法院成立了民事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院長楊景明任組長,分管民事審判的副院長胡井泉同志任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成員。同時,我院還把調解工作納入全院的規范化管理考核內容,明確規定了調解率的目標。另外,我院各業務庭都建立了案件調解結案登記臺帳,還實行了各業務庭調解率月通報制度。嚴格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抓好民事訴訟調解,堅持把調解工作貫穿于整個審判過程,庭前、庭中、庭后結合調解。明確了辦案人員的調解責任,要求辦案人員把調解作為主要的結案方式,堅持能調則調,不能草率判決。

三、實施調解工作的目標管理,健全了激勵機制

我院把案件調解率納入全院的規范化管理考核制度,明確規定民事案件調解率必須達到55%以上,低于目標要求的,在考核時予以扣分處理。同時,于年終對案件調解率高的單位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鼓勵各業務庭和干警進行案件調解。把案件調解作為考核法官司法能力的一項重要內容,干警調解案件的成效作為對其進行考核和年終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四、貫徹落實調解方針,堅持正確調解原則

我院嚴格貫徹落實了“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審判工作方針,把調解工作貫穿于民商事審判的全過程,努力追求辦案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我院確立了四項“調解原則”。一是合法原則,即民事訴訟調解的過程和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違背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集體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二是公開原則,即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調解;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調解的,可以不公開調解。三是效率原則,即應當及時、便捷調解,化解矛盾,減輕當事人訴累,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四是規范原則,即在制作調解書時,必須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規范來進行制作,防止出現調解書失范問題。我院各業務庭和法官都嚴格落實了四項“調解原則”,沒有出現違法調解、強迫調解的問題,沒有出現超審限案件,也沒有出現調解書不規范的問題。

五、抓好案件調解,構建和諧社會

具體到民事審判工作中,我院堅持既不無限夸大調解的作用,杜絕了不能調強調而使案件審限過長甚至超審限問題,又不將訴訟調解制度視為可有可無,防止了在庭審中走過場,不作任何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就草率判決的現象。由于較好地落實了調解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我院的民事訴訟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類民事案件1128件,審結804件,其中調解結案的537件,調解率達到66.8%,較去年同期提高了5.35個百分點。同時,我院還特別注重在案件調解的同時,最大限度地要求當事人當庭履行到位。今年以來,我院調解案件當庭履行到位率達到80%以上,總履行到位率達到95.8%,從而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會矛盾和糾紛,防止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六、開展聘請調解助理員工作,抓好民調組織的指導

今年以來,我院開展了聘請調解助理員工作,從全縣12個鎮聘請了24名群眾威信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識的人擔任我院的調解助理員,協助各民事業務庭特別是基層人民法庭進行案件調解工作。今年以來,調解助理員已案外調解糾紛30余起,協助我院調解案件68件,協助和解執行案件16件,在民事訴訟調解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如金某訴李某離婚一案,雙方抵觸情緒很大,被告聲稱“判了也不執行”。對此,辦案干警及時找到被告所在村的調解助理員共同做工作,最終案件順利調解,當事人當場履行了全部12000元的法律義務。同時,我院還成立了由院黨組書記、院長楊景明任組長的指導民調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指導民調工作辦公室,抽調審判和調解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為成員,對人民調解工作給予了有力的指導。另外,我院還在立案庭成立了調解小組,對當事人進行息訴和立案后的調解工作,并設立了兩個巡回辦案點,開展民事審判、調解以及法律咨詢等項工作。

七、正確認識當前形勢,抓好今后的民事調解工作

近年來特別是今年以來,我院的民事調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得到了各級各部門和人民群眾的好評。但我們深知,我院的調解工作與調解工作做得好的兄弟法院相比,距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將進一步堅持調解工作原則,貫徹調解工作方針,健全調解工作機制,增強干警調解意識,把民事訴訟調解工作抓到位,促進我院訴訟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