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審議意見落實報告
時間:2022-04-0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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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市人民檢察院收到《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關于對“*市人民檢察院關于規范執法行為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書》后,市院黨組和執法規范化建設領導小組高度重視,認真討論研究落實方案,通過了《*市檢察機關關于規范執法行為整改措施的報告》,并根據報告印發了《*市檢察機關規范執法行為整改任務分解書》,對規范執法行為工作整改措施主要任務進行具體分解。一年來,全市各級檢察機關嚴格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要求,針對規范執法方面現存的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改,取得初步成效。現將有關審議意見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進一步筑牢規范執法的思想基礎
一年來,全市各級檢察機關普遍做到了堅持思想發動貫穿始終,切實把全體檢察人員的思想統一到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及市院黨組和執法規范化建設領導小組的要求部署上來,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密結合首都檢察工作實際,繼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通過開展“以案析理”活動現場會和電視電話會,轉發全國檢察機關違法違紀情況通報,編寫《*市檢察系統干警違紀案例選編》,既總結研討好的經驗做法,又剖析典型違法違紀案例,增強教育的生動性、形象性,不斷提高檢察人員對規范執法行為整改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促進檢察人員把辦理每一起案件、處理每一件事情的過程變成弘揚和實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過程。牢固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觀,更加自覺地把維護人民群眾權益作為檢察機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履行審查批捕和審查起訴、查辦職務犯罪、訴訟監督等職責,依法懲治危害社會安全的刑事犯罪,促進公正廉潔行政,糾正執法、司法不公,努力推動社會公平正義更好地實現。
20*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開展了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總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代表和全國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等內容的“大學習、大討論”活動,自覺地把黨的十七大精神與規范執法結合起來,切實做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研究問題、推動工作。把深入開展“迎奧運、強素質、樹形象”活動與研究解決執法思想、執法觀念、執法作風問題結合起來,大力加強隊伍形象建設,弘揚檢察職業道德,培育檢察職業操守,引導檢察人員增強職業榮譽感和責任感,不斷增強規范執法、公正執法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自覺性,筑牢規范執法的思想基礎。
二、進一步構建執法規范化體系
全市檢察機關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在查擺和整改的基礎上,從制約檢察職能發揮的突出問題入手,繼續規范執法行為,不斷完善執法責任、執法管理、執法監督三大體系建設。
(一)完善各項工作制度
一是完善訴訟參與人權益保障措施。制定下發《*市人民檢察院關于貫徹執行<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檢務接待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意見》,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積極采取偵查監督與監所聯動、規范文書、專人送達告知書等有效措施,加大審查批捕環節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制度的實行,目前聽取率達到50%左右,有力促進偵查工作規范化。與市司法局聯合下發《關于在刑事審查起訴活動中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規范在公訴環節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要求。市院成立實施修訂后《律師法》工作領導小組,與市高級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安全局會簽《關于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與市司法局會簽《實施<律師法>座談會紀要》,全市檢察機關認真貫徹修訂后《律師法》,維護辯護律師參與刑事訴訟的合法權益。
二是完善綜合績效考核工作制度。20*年上半年,按照《*市檢察機關績效考評與績效管理體系建設專題調研工作方案》的整體部署,著手開展績效考核與績效管理體系建設調研,重點抓好構建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干部考評體系。組織全市各部門針對業務考評工作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業務考評的關鍵業績指標體系等內容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研,擬定了《市分院處級領導干部考評暫行辦法》、《檢察人員績效考核與績效管理暫行辦法》、《檢察業務人員執法檔案管理辦法》、《檢察人員職位說明書和處級領導干部任務書使用暫行辦法》等制度,并初步制定或修改了各系統、市院各部門綜合考評標準和崗位績效考評標準,績效考評體系基本達到了程序嚴謹、標準具體、獎懲分明、考核科學的要求。
三是統一案件質量考核標準。2007年9月制定下發《*市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考核暫行辦法》,11月出臺《*市檢察機關辦理控告申訴案件質量考核標準(試行)》等文件,明確了檢察機關辦理的所有類型案件的考核內容和評定標準,初步建立起科學、嚴謹的案件質量考核體系。在2007年度的全市對口業務工作考核中,各業務部門以考核標準為依據,將案件質量考核作為重點項目,采取自查、互查和市院考評的辦法,對全市辦理各類案件進行了全面的檢查評比,收到了良好效果。根據考核情況,目前正著手進一步對考核標準進行修改完善。
四是規范各種檢察文書的適用。規范訴訟監督工作中糾正違法通知書、檢察建議書、檢察意見書等法律文書的適用。通過制定《公訴部門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審查報告模版》和《*市檢察機關公訴部門釋法說理工作意見》(試行)等文件,簡化輕刑案件審查報告的制作,提高辦案效率,加強文書的說理性,促進案件質量的提高。
五是完善對執法行為的監察制度。認真貫徹高檢院《人民檢察院執法辦案內部監督暫行規定》,要求各單位、各業務部門根據《規定》要求,制定完善執法辦案內部監督制度和實施細則,構建起一個既有上下級對口部門縱向監督,又有單位內部各業務部門橫向制約的監督體系。開展巡視工作,加強對下級院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監督。組織開展違紀違法案件質量檢查工作,組織專人對審結案件進行復查,對檢查情況集中反饋,有效促進紀檢監察辦案工作的規范化。深入查處違法違紀,2007年10月至20*年9月,共對4件4名違法違紀檢察人員進行了嚴肅追究。
此外,根據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條例》,修訂下發了《*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議事規則》,進一步規范了檢委會議事工作。全市各級院檢委會通過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討論把關和重大業務建設的審議決策,保證了執法活動的規范運行。
(二)加強對下級院的指導監督
一是加強對下級院對口部門的業務指導。按照《關于加強涉及奧運會刑事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見》,加強對全市涉奧案件統一管理,2007年以來,共批準逮捕“涉奧”案件58件165人,審查起訴15件30人。建立包片負責指導制,通過調研督導及時掌握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動態,適時提出針對性措施,有力地推動了全市反貪辦案規模的穩定發展。職務犯罪偵查部門通過各種措施,加大了對治理商業賄賂和涉農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的指導力度。進一步完善落實一、二分院的審查逮捕案件的個案指導權,加大對個案尤其是新型、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指導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類案監督機制。奧運期間,全市監所部門實行周報制度,強化了市院對基層情況的掌握和工作指導。組織全市檢察機關定期開展辦案情況綜合分析工作,有針對性地調整工作思路。
二是加大對案件線索及報備報批工作的管理。下發實行了《*市檢察機關關于貪污賄賂犯罪線索統一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線索上管一級的范圍、流程和監督,規定線索的受理、評估、分流、查處、反饋等環節的職責,建立了一套具有*特色的案件線索管理機制。20*年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對交辦線索初查工作的通知》,加大對交辦案件的管理督辦力度。加強備案審查、局級不立案及撤案審批工作,開展了“雙報批、雙報備”情況的統計調研,2007年10月至20*年8月,共對全市案件進行備案審查200余件。針對備案審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了《關于對備案審查情況的通報》,有效保證了案件質量。民行檢察部門加大了對全市重點案件的督查力度,強調下級院對辦理的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案件,必須將結案法律文書和再審結果向市院備案,并建立了對三類重點疑難案件的匯報制度。
三是加大案件復查和專項檢查工作力度。偵監、公訴部門將年度復查改為每季度的常規工作,繼續加大對檢察機關作不起訴、撤回起訴、偵查機關撤案、法院判決無罪、改變指控以及抗訴案件的復查力度,并繼續在公訴部門范圍內開展了案件審查報告、公訴人出庭、偵查機關撤回案件等專項檢查,以檢查促規范,以規范促質量。根據《*市檢察機關20*年重點工作專項督查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組織開展了涉檢信訪工作專項督查,針對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下一步整改的意見。公訴、反瀆部門還結合精品案件評選、經驗推廣等活動,加強對下級對口部門的經常性監督檢查。
此外,指導全市各級院積極應對《民事訴訟法》修改對民行檢察工作的影響,出臺并下發了《*市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部門適用修改后〈民事訴訟法〉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確定了新《民事訴訟法》生效后案件受理、抗訴標準把握及援引條款的變化等原則性意見,及時指導全市適用新的民事訴訟法受理審查申訴案件。
(三)加強檢察信息化建設
切實推進檢察業務、隊伍和信息化“三位一體”機制建設,重點抓好全市檢察機關信息化二期建設項目的落實,積極推進大要案偵查指揮系統及身份認證系統建設,穩步推進案件質量考評、檢察官執法檔案、檢務保障等系統的研發。
一是建設全市三級院統一的各專項工作平臺。按照《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市檢察機關信息化應用工作的意見》,以首都檢察網為依托,設計并建設了全市三級院統一的各專項工作平臺,實現了全市各級檢察機關信息化應用的集中管理。
二是引入工作流程平臺,加強業務規范管理。系統整理各類案件辦理階段的業務流程、審批環節,在對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具體數據項目、文書類別進行詳細論證的基礎上,通過系統加以固化,實現各類案件從收案、分案、承辦、審查、結案到歸檔的完整流程,確保各項工作的規范進行。
三是積極推進信息資源共享。認真落實《關于推進政法部門網絡設施共建和信息資源共享的意見》,實現了與法院、看守所數據交換。同時,全面實現上下級院間的信息共享,逐步實現各部門備案審查、個案指導、案件報批等工作的網絡化,徹底解決了原有紙面辦公模式下的效率低下、數據誤差高的問題。
四是開通遠程案件研討系統。針對全市大量案件必須匯報的工作實際,在全國首家開通了遠程案件研討系統,覆蓋全市各級檢察院,實現了任意兩點或三點之間的視頻研討及同步展示文字資料、實物和圖片等證據信息。
五是建立數據豐富、準確的統計分析系統,實現從宏觀統計分析到微觀具體案件的監控和管理。對各種案件數據之間的分析包括同期對比、階段對比和趨勢分析等,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六是實現檢委會議事信息化管理,加強對重點案件的監督。著手在全市各級院建立統一的檢委會議事系統,實現議案提交、會前審查、會上討論的信息化管理,為檢委會委員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支持,并擬與各專項業務工作平臺銜接,自動匯總檢委會決議執行情況,確保有關檢委會決議落到實處,提高議事決策質量和效率。
三、改革完善檢察工作機制
按照《*市檢察機關2007-20*年檢察改革實施意見》及2007年10月全市檢察改革經驗交流研討會的要求,進一步推進各項檢察改革措施,不斷創新法律監督機制,努力提高執法規范化建設水平。
(一)創新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模式
20*年年初,市院黨組將加強訴訟監督工作作為20*年的一項重點工作,以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報告為契機,采取各項措施,推動訴訟監督工作的創新發展。
一是進一步完善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機制。取消公安機關撤回報捕做法,對公安機關的提捕案件直接作出批捕與不批捕的決定。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與市煙草專賣局簽訂《關于在煙草專賣執法活動中向檢察機關抄備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著力謀劃全市行刑銜接的信息共享平臺建設,起草了行刑銜接辦法,對《*市檢察機關刑事立案監督工作細則》作出補充規定,進一步規范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流程。截至20*年8月13日,全市檢察機關共收到55個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報備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行政處罰決定書》214件325人,通過備案審查依法提出審查意見。完善不捕案件答疑說理和跟蹤監督機制,通過制定《不(予)批準逮捕案件跟蹤監督辦法》、《不捕案件說理細則》,設立跟蹤監督小組,推行案件監督卡制度等,對不捕案件的監督工作更加制度化、專門化、信息化,進一步提高了審查逮捕案件質量。
二是健全審判監督機制。進一步健全上下級院的刑事抗訴協作機制,通過事前匯報、列席上級院檢委會、說明不支持抗訴理由等措施,保證了抗訴的準確性和積極性。不斷完善民事、行政再審檢察建議工作機制,通過與法院召開聯席會、座談會等方式,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為解決民行調卷難問題,2007年12月同高級法院會簽了《關于借閱訴訟檔案的規定》,并于20*年2月制定了《關于借閱人民法院訴訟檔案的實施細則》。在推進列席法院審委會會議制度上取得較大進展,全市大多數院檢察長列席了同級法院審判委員會,20*年上半年共列席30件,比2007年同期增加173%。市院擬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同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的意見》,經由檢委會研究討論后,商市高級法院共同簽發。
三是進一步完善對刑罰執行的監督制度。制定了《*市人民檢察院關于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和改進監所檢察工作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全面推進監所檢察工作向前發展。初步制定《*市檢察機關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檢察監督工作規則》,進一步加強對刑罰變更執行的法律監督程序。與市公安局、高級法院、司法局聯合會簽了《關于對社區服刑罪犯撤銷緩刑、撤消假釋、決定收監執行工作的規定(試行)》,進一步強化對監外執行工作的監督力度。
四是健全控告申訴檢察工作機制。完善涉檢信訪首辦責任制,研究修改《*市檢察機關信訪事項首辦責任制實施細則》。在《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規定(試行)》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刑事申訴檢察工作情況逐步加大公開審查力度,形成《*市檢察機關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制度》稿,進一步健全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制度。
五是完善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查辦和移送機制。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內部協調配合及線索移送制度,制定《反貪部門與偵監、公訴及監所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工作意見》、《*市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與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部門協調配合及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移送制度》、《*市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與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工作聯系制度》。初步制定《關于發現和查處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的若干規定》,準備下發執行。加大反瀆職侵權與反貪污賄賂部門之間的聯系與配合,力求盡快建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線索評估、移送制度》,各項工作聯系和協作配合不斷制度化、規范化。
(二)創新檢察工作機制
一是深化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方式改革。繼續豐富偵查一體化機制內容與實踐,著手制訂*市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一體化實施意見。加大對案件線索的統一管理,擬制定《*市檢察機關舉報中心與偵查部門協調處理職務犯罪舉報線索工作辦法》,努力拓寬線索來源渠道,與市紀委共同制定實施加強線索移送和協調配合工作的意見,與安全、國土、質監、地稅等部門建立聯系機制。
二是深化審查逮捕方式的改革。推進附條件逮捕工作機制探索,對附條件逮捕案件基本實現了動態監督,并做好捕訴環節對偵查質量進行跟蹤監督的銜接,對于不構成犯罪不捕的案件,偵查監督部門在將不構成犯罪的說明材料送達偵查機關的同時,送公訴部門備案。捕訴的有效銜接,形成了監督合力,增強了監督效果。
三是深化公訴方式改革。推進量刑建議工作,制定下發《*市檢察機關公訴部門關于推廣量刑建議改革的意見》。規范死刑案件二審審理程序,與市高級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聯合制定下發了《關于死刑第二審案件證人等訴訟參與人出庭作證的意見》,明確了死刑二審案件關鍵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工作要求。
四是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健全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處理機制,與市高級法院、公安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快速辦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的輕微刑事案件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機制,根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市院偵監、公訴部門共同制定實施細則,并與市公安局、司法局會簽《關于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與市高級法院聯合制定下發《關于簡化適用刑事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實施細則(試行)》,規范和推進普通程序簡化審改革。
五是建立重大案件介入偵查取證機制。20*年6月,聯合市公安局會簽《關于人民檢察院介入公安機關偵查工作辦法(試行)》,針對公安機關證據不足及不構成犯罪案件開具《提供法庭審判所需證據材料意見書》及《補充偵查建議書》,適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年上半年,發出《提供法庭審判所需證據材料意見書》與2007年同期相比上升了993.4%。
(三)完善檢察機關接受監督和內部制約的制度
進一步完善監督制約的方式方法,保證各項檢察權力的規范行使。
一是不斷完善檢務督察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出臺《*市檢務督察實施細則》,通過全面開展檢務督察工作來強化檢察機關內部執法辦案監督。目前為止,市、分、區縣院共22個單位均已建立了專門的檢務督察制度,組建了專門的檢務督察組織機構,并開展了檢務督察工作。市院會同高檢院或自行對全市3個分院、18個基層院進行了全面督察,并對督察情況向全市檢察機關進行了通報。
二是深入推進檢務公開。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探索公開形式,擴展公開內容,完善公開機制,健全公開制度。在下發《*市檢察機關“檢察開放日”活動實施辦法》、《*市檢察機關新聞和情況通報辦法》的基礎上,20*年起草了《*市檢察機關深化“檢務公開”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檢務公開的范圍、方式和各部門工作職責。在辦案過程中繼續推行辦案公示制、法律文書釋法答疑制、羈押期限告知等制度,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主動接受訴訟參與人及其家屬的監督。
三是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十個試點院試點工作繼續有序開展,2007年11月,為規范監督案件卷宗管理,制定下發了《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卷宗歸檔管理辦法(試行)。20*年,通過發放調查表的形式開展市院第二屆人民監督員選任對象考察摸底工作,并完成第二屆人民監督員的換屆工作。2007年10月至20*年8月,全市共監督職務犯罪案件中擬撤銷、擬不起訴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三類”案件41件48人。
四、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和物質技術保障
按照執法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和保障現代化的要求,繼續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培養制度和工作機制,做好物質、技術保障。
(一)進一步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
全面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檢察機關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大力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深化隊伍管理機制改革。
一是加強區縣院領導班子建設。在進一步優化區縣領導班子的年齡結構和學歷結構的同時,積極對領導班子成員分工進行探索,在部分區檢察院開展規范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試點工作。加大領導干部后備力量的培養,出臺《市分院處級領導后備干部工作暫行規定》,選拔一批處級領導后備人才。在推進選聘法學專家掛職擔任分院、區縣院副檢察長工作上取得進展,截至目前,市、分院和15個區縣院都已選聘了法學專家掛任副檢察長,20*年爭取實現全市各級檢察院都配備1名法學專家掛職副檢察長的目標。
二是加強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合理配置檢力資源。出臺《關于*市人民檢察院內設部門定編的通知》、《關于同意市檢一分院內設部門定編建議的批復》、《關于同意市檢二分院內設部門定編建議的批復》以及《關于確定全市檢察機關區(縣)院內設部門編制配備比例的意見》,并圍繞推進分類管理和執法規范化,完成了《*市檢察機關職位說明書匯編》的編輯工作,積極探索推行應用各類檢察人員職位說明書的實現形式。
三是不斷完善專業人員培養培訓制度。為創新教育培訓的內容與方式,完善教育培訓的管理、考核和激勵機制,在制定出臺《*市檢察機關教育培訓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市檢察機關教育培訓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市檢察機關個人教育培訓考核辦法(試行)》和《*市檢察機關業務培訓綱要》的同時,通過搭建全新的首都檢察在線學習系統、開展疑難問題巡講活動等形式加大培訓力度,提高辦案一線檢察官的業務素質。為選拔培養檢察業務領軍人物,制定《檢察業務專家選拔培養和管理辦法》及《評審辦法》,評選首屆業務專家,建立起檢察業務專家隊伍。在年輕檢察官隊伍建設方面,進行市院機關與基層雙向交流,加快對年輕檢察官的實踐能力培養。在全市檢察機關廣泛開展第三屆業務技能比武活動,加強檢察調研、案例參閱、專家咨詢工作,不斷提高隊伍專業化水平。
四是全面推行從下級院遴選優秀檢察官制度。圍繞推進隊伍專業化建設,繼續推進上級院檢察官從下級院檢察官中擇優遴選,全面開展市院20*年度公開遴選檢察官工作,共涉及市院11個部門的27個崗位,目前已經先期遴選14名檢察官到市院工作。
此外,為探索建立有效發揮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職能和作用的工作機制,制定下發《*市人民檢察院關于配備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的意見》。就落實上級部署,做好死刑二審案件審查、出庭工作及加強市、分三院反貪工作,進行了市檢察院增加1名副檢察長職數以及分院反貪局長按照副局級配備、并進入領導班子的探索,開展市分三院反貪局長的公開選拔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檢察物質和技術保障
為保證“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檢察經費保障制度和區縣級人民檢察院經費保障標準的落實,制定《*市基層人民檢察院經費保障機制的意見》。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就適應偵查一體化要求的檢察經費保障問題與市財政部門進行進一步溝通。不斷加大檢察機關基礎設施建設、科技裝備和信息化建設投入。充分發揮*市檢察機關互聯網站的作用,建設全市檢察機關統一的互聯網門戶。協調落實好高檢院《20*-2010年科技裝備規劃》,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三期工程,加快科技強檢步伐,為規范執法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和技術保障。
在市人大常委會的支持和監督下,經過一年的整改,全市檢察人員規范執法、公正執法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一些執法不規范的突出問題得到較好解決,執法規范化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是檢察機關實踐“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檢察工作主題、促進司法公正、提高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水平的一項根本性措施和長期性任務,在今后幾年,*市人民檢察院將在市委的領導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已經取得的成績作為新的起點,在此基礎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斷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為構建和諧社會首善之區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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