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決算的審查報告

時間:2022-03-17 0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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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決算的審查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了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200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和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20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結合審計工作報告,對決算草案和決算報告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結果報告如下:

國務院報告的200年中央決算:中央財政收入15110.27億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稅指標1275.32億元),比預算增加1291.12億元,完成預算的109.3%;中央財政支出18302.04億元,比預算增加1284.59億元,完成預算的107.5%,其中,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補助支出10407.96億元,完成預算的110.6%;中央財政赤字3191.77億元,比預算減少6.53億元;國債發行7021.35億元,其中代地方政府發行150億元,與預算基本持平。

這次提交的決算草案與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查和批準的2004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略有變化,主要是中央財政收入增加了28.73億元,中央財政支出增加了27.65億元,預算赤字減少了1.08億元。財經委員會認為,2004年國務院及其財政等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確定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200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堅持科學發展觀,加強宏觀調控,努力發展經濟,財政收入繼續保持較快增長,提高了重點支出的保障能力,2004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是好的。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也是歷年中最好的。財經委員會建議批準國務院提出的《2004年中央決算(草案)》。

同時,財經委員會認為,中央預算執行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中央預算編制、執行方面有些仍然不夠規范,預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中央與地方之間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中的事權劃分和管理方式有待改進;財政隱性債務問題不容忽視等。審計署對預算執行情況依法進行了審計,做了大量的工作。審計工作報告總體上肯定了200年中央預算執行工作,也指出了預算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提出了改進預算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和地方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切實進行整改,依法追究責任,在200年底前將糾正情況和處理結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審計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加強中央預算管理的意見是可行的,應當認真加以落實。

為進一步做好財政預算工作,財經委員會提出如下建議:

(一)努力改進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進一步改進預算編制方法,形成財政資源合理配置、公共服務能力均衡發展的機制。要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科學性。要界定和完善部門預算中基本支出的范圍和標準,合理確定各部門的支出水平。進一步加強對非稅收入的監管,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要采取措施解決醫療、醫藥單位財務收支中的問題,嚴格禁止學校違規收費。進一步改進和規范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減少專項轉移支付。落實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措施。規范中央與地方財政之間的劃轉。

(二)進一步推進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改革。要按照投資體制改革總體要求,推進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改革。逐步提高中央基本建設預算年初分配到項目的到位率。要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基本建設預算管理事權,對于相對固定的屬于地方一般公共事業發展項目投資,應當納入地方預算,由地方統籌安排;對于確需中央專項安排的補助地方投資支出,要提前作好規劃和項目儲備,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中央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其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強化財政支出管理。要對財政支出進行結構性調整,強化重點支出管理。要重視對預算資金使用效果的追蹤問效,建立科學的目標責任制,并進行考核,進一步提高預算執行的嚴肅性。今年要選擇部分重點專項支出和基金支出項目,進行財政預算績效評價試點,逐步推行績效審計。要加快政府收支分類體系改革,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四)加強審計監督工作。依法加強審計監督。對經全國人大批準的中央預算的執行情況,要加強審計,把人大審查監督預算的重點作為審計工作報告的重點內容。對有二次分配權的部門和單位,要加大審計力度。要擴大對部門決算審簽的范圍。對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進行全面審計,并將審計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督促各部門、各單位嚴格財務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對近幾年審計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既要加大懲處力度,又要從體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依法推進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的實施。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