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的幾點認識

時間:2022-01-09 0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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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的幾點認識

我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經過改革開放以來的多次改革,已經發生了較大變化,低水平、“大鍋飯”的現象基本不復存在。但是,現行的公務員的收入分配制度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其中,福利待遇差距過大而且缺少相應的規范尤為突出。統一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已經成為各地在改革和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一、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的意義

1、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有助于打破平均主義和苦樂不均的現象,促進機關公務員權責利的統一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現在,在機關公務員收入分配上有兩個明顯特點,一是單位內部平均主義。單位發補貼,不管是領導干部還是一般職工,不管是重要崗位還是一般崗位,不管是責任重的還是責任輕,也不管是貢獻多的不是貢獻小的,大家一個樣,權、責、利沒有得到應的體現,貢獻與報酬沒有得到很好的統一。二是單位之間苦樂不均的現象嚴重。據南京市有關部門的調查,不同單位之間,同一級別干部的福利待遇高低相差最大達20倍。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不僅可以較好地解決部門分配不公的問題,使機關工作人員的合法收入有所提高,而且可以糾正過去平均主義發放補貼、獎金的做法,在收入分配上較過去更好地體現了責權利的統一,從而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有助于遏制權力尋租行為和腐敗現象,促進機關公務員廉潔從政。由于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不統一、不規范,一方面,導致有的部門和單位為多發獎金和補貼,不惜違規操作,經商辦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不正之風屢禁不止,甚至有的單位利用自己掌管的權力,大搞權錢交易活動,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千方百計謀取部門甚至個人利益,權力尋租行為愈演愈烈,許多腐敗現象由此而生;另一方面,單位與單位、部門與部門之間的收入差距日趨擴大,導致機關工作人員心理失衡、行為失范,從另一個角度誘發腐敗。尤其是一些單位為了維護部門利益,對一些涉及本單位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往往持消極態度,甚至有意阻礙,使之無法得到落實。而一些沒有收費權力的單位領導,為了穩住“軍心”,留住人才,千方百計四處尋找資金,想方設法開辟創收渠道,分散了工作精力,損害了單位和單位領導的形象,從而影響一個地區和城市的改革與發展。通過統一和規范公務員福利待遇,堅持“開前門,堵后門,關側門,可以有效遏制“三亂”的源頭,切斷“小金庫”的財路,引導機關公力員廉潔從政。

3、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有助于增強黨政機關的凝聚力,促進機關公務員隊伍的穩定。保持公務員隊伍的穩定,才能確保黨政機關的高效運作和卓有成效地為經濟建設、為基層、為群眾服務,才能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委政府的工作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才能確保社會政治的穩定。保持公務員隊伍的穩定,一靠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達到理想教育、宗旨教育和紀律教育經常化、制度化;二靠穩定和適當的待遇,達到公務員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這兩個方面缺一不可。但是長期以來,我們只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對穩定公務員隊伍的作用,而忽視了物質利益對穩定公務員隊伍的基礎性作用。由于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不統一、不規范,單位與單位之間的收入差距較大,從而導致了公務員隊伍人心浮動,干部調動挑肥嫌瘦。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一方面可以促進公務員隊伍的思想穩定,使敬崗愛業、勤奮工作蔚然成風;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黨政機關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改變過去那種高素質人才不斷流出、低素質人員爭相調進的現象。

4、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有助于集中政府財力,促進政府財政調控能力的提高。在現階段政府的財力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工商稅收,這是大頭,另一部分是行政收費。過去在行政收費上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個是絕大部分的收費要返還收費單位使用,資金使用權基本上集中在各單位。政府難以實施有效的調控,另一個是一些收費單位私自截留收費資金,設立“小金庫”,成為本單位福利資金的來源,從而削弱了政府的財力,也擴大了部門與部門之間福利待遇的差距。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真正使“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落到實處,徹底根除“小金庫”,這就使得政府的財力得以集中,財政調控能力也相應得以提高,從而確保由財政統一預算安排,并經人大審核通過后實施,提高行政收費資金的使用效果。

二、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的前提

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雖然說是大勢所趨,但是,作為一項打破舊的利益格局、建立新的利益格局的重大改革舉措,沒有一個良好的改革環境,不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要順利推進公務員福利制度的改革也是十分困難的。當前要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必須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一是要精簡機構,減少冗員。盡管我國已經先后進行了7次政府機構的改革,但前6次改革從行政機構和機關工作人員的數量變化看,都沒有能走出膨脹一精簡一再膨脹一再精簡的怪圈。1998年3月,全國九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出了新中國建國以來規模最大的行政機構改革方案:精簡政府機構、公務員裁減一半。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各地的機構改革工作已經基本完成,但從實際情況看,要真正達到預期的效果,似乎還有待時日。如果吃“皇糧”的人太多,要把公務員的福利待遇統一到一個比較合理的層次,政府財政困難不小。因此,繼續加大機構改革的力度,切實把那些職能重疊、可有可無的機構精簡掉,把機關公務員的總人數壓下來,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就有了更為寬松的環境。

二是要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不規范,是造成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不統一不規范的源頭之一。要統一規范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首先必須對機關有行政收費、執罰和經營性收費的部門和單位進行了全面檢查和清理,摸清了行政性收費、執罰和經營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年度額度及資金用途等情況,使政府對今后可集中與調控的財力狀況有了全面的把握,并建立了規范化管理制度。在清理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過程中,要區別政府財政全額撥款、部分財政撥款和自收自支單位的不同情況,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

三是要全面實行“收支兩條線”和“票款分離”制度。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能否順利實施,關鍵是要看能否真正做到“收支兩條線”和“票款分離”。近幾年來,各地機關單位的行政性收費、行政執罰全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和“票款分離”的制度,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收“大頭”,繳“小頭”,私設“小金庫”的問題仍然存在。這些問題不解決,一方面會削弱政府財政的總量和控制能力,增加統一和規范公務員福利待遇的難度,另一方面,也使一些部門和單位繼續亂發錢物成為可能。因此,必須認真解決好這些問題,使政府應收的費、該收的錢都能按時足額人庫,同時,建立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發放機關公務員的工資和各種補助,為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

四是要使機關與所辦企業徹底脫鉤。經過多次清理整頓,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的問題已經基本得到了解決,但是,一些地方還不同程度存在機關與企業明“脫”暗“連”,藕斷絲連的問題。只有徹底切斷了機關單位與企業之間的直接經濟聯系,使機關單位所需各項經費轉移到依靠政府財政供給這個惟一的來源上來,才可能真正建立起公開、公正、統一、規范的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制度。三、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的思路

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不僅牽涉在職人員的切身利益,而且影響到離退休人員的生活待遇,還影響社會各界對黨和政府的看法和心態。因此,統一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總的思路必須做到“四個適應”,即:與現行的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現階段的收入分配制度相適應;與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公務員隊伍素質和責任相適應。處理好“四個關系”,即:處理好在職人員與離退休人員的利益關系;處理好領導層和非領導層的利益關系;處理好公務員隊伍的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處理好公務員自身利益和其他社會群體利益的關系。堅持“四項原則”:一是在社會經濟發展、財政收入增加的情況下,適當提高機關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二是體現責權利相統一,適當拉開收入差距,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三是堅持“開前門、堵后門、關側門”,嚴禁濫發錢物,加強廉政建設;四是在改善在職人員福利的同時,適當提高離退休人員的生活待遇。具體要把握好以下幾個環節:

1、簡化各種補貼和福利項目。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必須全面取消地方和單位自定的各種補貼項目,統一簡化為崗位津貼這一項。機關公務員的收入由三部分組成:一是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津貼,二是與職責掛鉤的崗位津貼,三是國家定的年度考核獎金。機關工作人員的收入全部由財政統一發放。

2、統一崗位津貼的標準。根據機關公務員的崗位職責,按職務高低和責任輕重,將崗位津貼分為若干個檔次,如正廳、副廳、正處、副處、正科、副科、科員、辦事員等;每個檔次之間適當拉開差距,特殊崗位,如紀委、政法委以及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按規定享有特殊崗位津貼。

3、在統一和規范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的同時,對機關其他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的福利待遇應有相應的規定。機關工勤人員的崗位津貼可比公務員略低;財政全額撥款的副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參照黨政機關的政策執行。

4、逐步建立起機關公務員收入的增長機制。建立這一增長機制的墓本原則:一是公開透明,各級公務員的收人項目、收入標準和各種福利待遇“明碼標價”,向社會公開;二是規范增薪,有一個明確、規范、公開的增薪標準;三是增薪應體現與責任對稱,與貢獻掛鉤,與經濟增長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