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市場情況調查匯報
時間:2022-07-29 0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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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千名干部下基層,為民解憂促和諧”活動中,我按照縣委長辦[2011]37號文件關于《關于印發<縣開展“千名干部下基層,為民解憂促和諧”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基層,貼近群眾,傾聽群眾心聲,積極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同時,活動期間結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對全縣種子市場進行走訪和調研。走訪和調研采取深入種子市場和經營戶走訪、與購種農戶談心、征求鎮村干部意見等方法進行。通過走訪調研,旨在全面了解全縣種子市場現狀,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以期達到了民情、知民意、解民難的要求。
一、全縣種子市場基本情況
全縣種子經營(生產)企業295個,以個私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主,主要為各大種業產品和終端銷售。全縣從事批零業務的種業公司14個,其中連鎖經營的有徽商農家福分公司、年年富現代農業有限公司分公司;設立銷售中心的有豐樂種業有限公司;領取《種子生產許可證》具有常規農作物種子生產資格的有水家湖農場種子站;領取《種子經營許可證》具有常規農作物種子包裝資格的有萬家和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我縣種子生產的情況是水湖農場種子站年生產小麥“周麥18”“泛麥5號”等種子6000畝,年產種140萬公斤。全縣經營的種子主導品牌有“豐樂”、天禾“、皖墾”、“德農”、“荃銀禾豐”、“國豪”、“純王”、“秦豐”、“油研”、“愛地”、“隆安”、“大華”、“紅太陽”、“雙燕”等。
二、種子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經營網點多、規模小。近年來,由于經營門檻較低,經營不再分裝的小包裝種子,不再需要辦理相關許可證,只要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就可以合法經營。加之農戶購買種子時,有投親靠友的習慣,各經營戶均有一定的市場。有的經營戶把種子作為兼營項目,如飼料店、糧油收購店等,甚至糧油店、壽衣店也經營種子。以至于一般集鎮都有10-20個種子經營店,大的集鎮多達30個以上。
2、種子從業人員文化程度低,良莠不齊
種子從業人員,大都是回鄉知青,沒有經過專業知識培訓。有的經營者不知道雜交種子與常規種子的區別,有的不知道各種作物的播種下限……這些都不能很好地指導農戶科學使用種子。有的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唯利是圖,胡亂吹噓;有的經營者售貨不開發票,不按規定建立和保管經營檔案,這些都給用種安全和農民維權留下隱患。
3、經營的種子品牌多、品種多
從調查的情況看,全縣種子市場春季水稻種子品牌有22個,品種有85個之多;棉花種子品牌13個,品種36個。一戶經營戶最多同時經營25個水稻品種、22個棉花品種。調查中還發現,每個經營戶都有“大路”品種和自己的“特色”品種。“大路”品種一般為在我縣表現較好的品種,主要賣給那些指名要買的農戶,在價格上相互打拼,不賺錢甚至貼錢;“特色”品種均為經營戶的利潤品種,也是各戶的主推品種,主要為那些消費觀不成熟的農戶準備的。
4、種子經營違規現象仍較突出
主要是種子“未審先推”。《種子法》出臺后,“未審先推”一直是種子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一方面種植未審品種具有較大的農業風險;另一方面由于未審品種大都表現為高產、抗病,農民有需求,經營者有利潤。由于法律規定對“未審先推”處罰嚴厲,經營者與管理者玩“鼠貓游戲”,查處難度大。同時,種子標簽不規范、種子經營者不按規定建立和保管經營檔案、銷售應該包裝而未包裝的種子和拆包裝銷售現象也在一定程度存在。
5、農民維權意識淡薄。
一些農戶在購買種子時不索要發票,不注意留存發票和包裝物,發生質量糾紛時拿不出有效證據,自身合法權益維以得到維護。部分農民選購種子時偏聽偏信經銷商,有的甚至輕信流動商販,也給農業生產埋下隱患。
三、種子管理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1、建立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機制
《種子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種子經營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咨詢服務,并對種子質量負責。根據以上規定,種子經營者應該接受一定的種子法律法規和使用等方面的培訓,并且每年進行知識更新,才能更好地服務種子使用者。與工商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機制勢在必行。縣政府協調農業、工商等部門,出臺相關文件,對未經崗前培訓和年度培訓的經營者,不予辦理種子經營工商執照。
2、提高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的范圍和覆蓋率
監督抽查是對種子質量實施有效監管的重要手段。目前,縣級種子管理機構均沒有建成種子質量監督檢驗室,持證種子室內檢驗人員也為數不多,很大程度上影響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的實效性、范圍和覆蓋率。要按照國辦發〔2006〕40號文件《國務辦公廳關于推進種子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市場監管的意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種子質量檢驗體系,配備必要的檢驗儀器設備、檢驗技術人員,提供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省農委的要求,對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商和主要農作物品種的監督抽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要增強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的時效性和針對性,監督抽查結果要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發揮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的應有作用。抽檢質量不符合《種子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種子,不得進入市場銷售。對制售假劣種子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嚴懲,確保生產用種安全。
3、加大市場執法檢查力度,規范經營行為
縣農業執法大隊要組織力量,加大種子市場日常檢查頻率、范圍。對種子經營單位未按照許可證規定項目經營行為、經營侵權種子行為、經營未通過相應品種審定種子行為、經營包裝標簽不規范種子行為、通過廣播電視、宣傳畫冊、宣傳條幅等廣告虛假宣傳種子行為、未按規定建立健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等,責令并監督、指導其改正,依法予以處罰。
4、多措并舉,引導農民理性消費
(1)、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縣農委及各相關機構要利用3.15、12.4、科技下鄉、新型農民培訓等平臺和報紙、廣播、明白紙、網絡等載體,向廣大農民宣傳種子管理相關知識、種子使用相關技術、種子打假相關號碼及購買種子的注意事項等,增強農民的維權意識,提高農民的識假能力,在全社會營造種子打假的氛圍。
(2)、開展誠信企業(經營戶)評選。針對種子經營網點多、規模小的特點,縣農業執法大隊要把種子批發商戶和零售商戶納入日常監管,要摸清情況、登記造冊,切實加強監督、培訓和指導。同時,每年開展一次誠信企業(經營戶)評選,并向社會公開,引導農民到誠信企業(經營戶)購買種子。
(3)、開展主要農作物主推品種評選。通過群眾推選、專家評定、媒體公示,評選我縣主要農作物主推品種,并廣為宣傳,提高社會和群眾的認知度。結合品種區域試驗體系建設,做好新品種的試驗、示范和展示工作,使群眾看得見、學得會。要把水稻提升行動、小麥高產攻關等項目實施和主推品種掛鉤,提高主推品種的市場份額。
(4)、推進優質種子下鄉進村。制定獎補政策,鼓勵誠信企業送優質種子下鄉進村。要推廣種子直營店、連鎖店建設。千方百計把優質種子送到農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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