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報告
時間:2022-12-08 0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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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將近三年來的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20*年以來,在市委的正確領導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我院行政審判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牢把握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根本方向,堅持維護與監督并舉,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創新思路,迎難而上,積極履行審判職能,著力化解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行政審判難題,努力預防和減少行政糾紛,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我市經濟社會持續騰飛發揮了積極作用。20*年,我院行政審判庭再次被授予“全省行政審判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一、基本情況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和最高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結合本市和本院實際,我院行政審判庭負責行政訴訟案件的審理與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審查和執行。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提起的訴訟。非訴行政執行是法院根據行政主體的申請,通過執行程序實現生效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執行,對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必須進行非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
行政訴訟作為民主政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在服務大局、維護穩定、保障民生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此,我院黨組歷來十分重視行政審判工作。20*年至20*年,我院共受理各類行政訴訟案件340件,審結340件,結收案比為100%,行政案件收案數、結案數、結收案比均居南通基層法院之首,案件數量在全省也處于領先地位。總體而言,行政審判呈現以下五個特點。
1.審判職能充分發揮。在行政審判中,我們切實貫徹“兩維護一監督”的原則,牢固樹立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對違法不當的行政行為予以依法糾正或建議行政機關自行改正和完善。三年來,共裁判行政機關敗訴38件,行政機關改變具體行政行為后原告撤訴31件,行政機關敗訴率分別為12.2%、14.3%、6.1%。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行政執法難題,提出改進意見,共發出司法建議77份,提高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
2.“官民”和諧逐漸顯現。三年來,行政訴訟案件逐年減少,20*年125件,20*年116件,20*年99件;經協調,行政案件撤訴率呈上升趨勢,20*年為44.7%,20*年37.9%,20*年為56%,一批行政爭議得到有效化解。
3.依法行政得到支持。三年來,共裁定駁回起訴、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維持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154件,審查、執行非訴行政案件688件,通過依法強制執行生效的行政決定書,支持和促進依法行政。
4.棘手爭議有效化解。三年來,行政審判對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房屋拆遷、土地征用、勞動爭議、治安處罰、征收社會撫養費類案件優先審理、優先執行,上述五類案件共264件,占案件受理總數的78%。
5.行政案件質效良好。三年來,我院行政審判的主要質量效率數據在南通市法院系統一直居于前列,所審結的340件行政案件,上訴后僅2件被南通中院發回改判,去年實現無發回、無改判案件。
二、主要做法
(一)傾力服務發展大局,牢牢把握行政審判的根本方向
三年來,我院從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入手,把保障民生、服務發展作為行政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高度重視,積極審理新農村建設、勞動保障、環境保護、公益拆遷等事關民生和發展的行政案件。*港區汽車站工程是*港區建設的重點公益工程,由南通汽運實業公司投資千萬元興建,在拆遷過程中,長江鎮單某某等3人不服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向我院提起9起行政訴訟。案件受理后,經過3次開庭,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一把手院長兩次帶隊趕赴*港區了解拆遷安置情況,認真聽取原、被告及第三人的意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配合、支持下,精心組織協調。先后4次召開有三方參加的協調會,經過反復磋商,最終促成原告與第三人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原告撤回起訴。長江鎮黨委、政府認為這9起案件的成功協調,既有力支持了港區經濟發展,又對今后進一步規范港區拆遷工作起到指導作用。位于如海河邊的*市蘇如化工公司未辦理環評手續擅自生產,市環保局對其作出責令停產并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蘇如化工在撤回行政訴訟后未能自覺履行,市環保局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對這起事關如城30萬居民飲水安全的案件,我院黨組高度重視,及時向市委政法委匯報,并積極與公司所在的袁橋鎮黨委政府溝通協調,爭取理解、支持,由于態度堅決、行動迅速,現蘇如化工公司已完全停產并著手搬遷。此案的迅速執行,受到南通中院、省高院的肯定,省高院《情況反映》予以刊用。
(二)著力優化司法環境,促進行政審判與依法行政良性互動
三年來,行政審判始終堅持維護與監督并重,積極支持基層政府和行政機關在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方面的各項措施,采取多種有效形式,不斷優化行政審判司法環境。一是認真履行合法性審查職責,積極開展非訴行政執行。20*年,為配合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精心組織、認真審查,對涉及土地違法的288件非訴執行申請,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疏導,當事人自覺履行246件,僅立案42件,實現了增進各鎮政府對法院工作的理解、緩和被執行人的對立情緒、節約司法資源的“三贏”效果。20*年,開展計生非訴案件集中執行月活動,一個月內執行計生非訴案件44件,我院有兩名行政法官被南通市人民政府評為計生專項治理行動先進個人。去年6月,我院首次受理兩起涉及非法雇傭童工的行政非訴執行案件,兩被執行人經過法官的說服教育,認識到行為的違法性,解除了與雇傭童工的勞動關系,并繳納了罰款;二是加強與行政機關的聯系溝通。通過舉辦專題講座、組織庭審觀摩、聯合座談研討等多種形式,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一起分析、研究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共性問題以及案件勝訴、敗訴的原因,探討改進的有效途徑,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去年5月份,針對建設類案件不斷增多且矛盾尖銳的情況,一把手主持召開有相關部門參加的建設類行政訴訟案件研討會。三年來,我院每年都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的業務培訓;三是用活、用準司法建議。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行政執法問題,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司法建議,并大膽創新將判決后的司法建議提至判決前,即將審理中發現的問題,在裁判前向行政機關提出針對性、建設性的建議,促使行政機關自我完善,及時預防和化解行政紛爭;四是加強行政審判工作回訪。案件審結后,不定期對判決行政機關敗訴和被訴行政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后原告撤訴的案件進行回訪,認真聽取建議和意見,發現遺留問題及時解決。
(三)致力創新審判思路,力求行政案件案結事了
面對金融危機下行政訴訟發案率上升、審理難度大的新情況、新問題,如何及時有效地化解行政糾紛,促進“官民”關系和諧,我院黨組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出創新之舉。去年8月26日,院長專題辦公會經過充分論證,決定建立行政爭議訴前協調制度,即在法律和司法解釋尚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接到起訴材料后,利用立案審查期限提前進入案情,由法官主動引導、協調,請政府法制部門予以配合,在合法合理的基礎上,就訴爭問題達成“合意和解”協議,最終由起訴人主動取回訴訟材料從而息訴的一種方式,即2+X法(“2”即審判機關與政府法制部門,“X”即行政爭議的當事人)。該機制于20*年9月運行以來,我院共接受行政爭議起訴材料62件,經協調,起訴人因實際問題解決而主動撤回訴狀材料的有27件;對7日內協調未成的,從保護起訴人訴權出發,已依法立案31件。實踐證明,該機制對化解和減少行政糾紛,切實減少涉訴信訪,實現案結事了效果明顯,不少起訴人與被起訴人予以認同,得到市委市政府領導的肯定。如李建訴*市丁堰鎮人民政府不履行查處違法建設法定職責案,法官接收到材料后,第二天趕至現場勘查,核清李建所訴事實是違法用地行為未受到查處,而依照法律規定對違法用地行為查處的有權部門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故向起訴人釋明其所訴主體不適格,同時提出解決的建議。李建當日自動取回訴訟材料,并對法官及時上門了解情況,主動幫助聯系土管部門表示感謝。行政爭議訴前協調的做法,已引起各方關注,《江蘇法制報》以《*行政案件訴前協調機制彰顯功效》一文予以推介,省高院、南通中院以信息的形式予以肯定,省委政法委將其列為綜合治理經驗之一,行政法官據此撰寫的研討文章《談行政訴訟立案前協調制度的確立》獲20*年江蘇省行政法學年會優秀論文獎。
(四)努力爭取各方支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的監督、充分依靠社會各方面的支持,是做好行政審判工作的根本保障。為此,我們從四個方面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優化司法環境。一是聘請人大代表為行政爭議特邀協調員。為進一步擴大協調效果,及時有效地化解行政爭議,我院聘請一批在群眾中威信較高的人大代表和黨代表為行政爭議特邀協調員;二是健全人大代表隨時旁聽庭審制。在行政審判庭設立人大代表旁聽專席,將排期開庭情況及時通報,歡迎人大代表隨時到庭旁聽,以此構筑人大代表了解行政審判、加強權力監督的平臺;三是健全行政執法動態信息通報制。每季度編發《審判工作通報行政審判專刊》,將行政審判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和動向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通報,為市領導正確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四是推進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三年來,行政負責人出庭率逐步提高,20*年僅53%,20*年71.4%,20*年我市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達59人次,出庭應訴率為100%,同比上升28.6個百分點,在南通市居于首位。
(五)全力加強隊伍建設,提升行政審判法官的綜合素質
先進的思想和扎實的法學理論水平是做好行政審判工作的先決條件。近年來,我們一方面組織行政審判人員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深入開展“三新”大討論、“百日辦案競賽”、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和“愛心審判崗”等一系列活動。通過學習教育、實行廉潔承諾、查擺問題、民主生活會等形式,使行政審判法官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和榮辱觀,始終保持違法違紀零投訴的記錄,并多次在省市法院紀檢組織的明查暗訪中受到表揚。另一方面,緊密結合行政審判實際,組織業務學習,開展崗位練兵,對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針對性的調查與研究,對成功的做法和典型的案例注意歸納總結,不斷提高行政審判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20*年以來,在《人民法院報》、《國土資源報》、《人民司法》、《審判研究》等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調研文章近20篇,3篇案例分別被《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和省高院《參閱案例》錄用,另有6篇裁判文書在省市評比中獲獎。
三、問題與困難
我們的行政審判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行政審判工作仍存在著強制執行還不夠有力、行政司法水平還有待提高、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指導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等問題和不足,同時也面臨著許多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新類型案件帶來的“雙重”挑戰
近幾年所受理的行政案件中新類型案件較多,部分案件還出現了涉及數個部門、數種法律關系交叉的情況。這些新類型案件適用法律不甚明確,審理難度極大。不僅僅對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也對行政司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
(二)涉及房屋拆遷的城建類案件矛盾突出
近三年來,我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拆遷類案件占比較高,超過受理總數的30%。這類案件,群體性矛盾十分突出、訴訟對抗激烈,協調工作難度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涉訴信訪、越級上訪的主要因素。
(三)行政審判外部環境需要進一步優化
一是行政干預依然存在;二是涉及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的案件難以裁決。由于少數行政機關在實施一些重點工程、重點項目時,不嚴格按照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操作,導致行政行為存在嚴重瑕疵,如果判決行政機關敗訴則會影響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的順利推進,大幅增加工程項目的成本,如果判決維持行政行為,則會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上訪事件,使法院審理處于兩難境地。
(四)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面臨諸多困難
近年來,我院受理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逐年呈上升態勢,20*年170件,20*年213件,20*年305件,從審查的情況來看,不容樂觀。一是缺乏執行基礎,一些非訴案件基本不具備執行的基礎,執行難度非常大。如超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征收,一方面社會撫養費高達數萬元,而另一方面超生家庭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二是對抗執法現象時有發生,由于執行觸及相對人的切身利益,加之少數相對人法制意識淡薄、文化水平不高,暴力抗法的現象時有發生。
四、工作打算
針對上述不足和困難,我院今后的行政審判工作將以立足新起點、適應新形勢、創造新成績、實現新跨越為總目標,努力爭創2009年度全省行政審判工作先進集體。為實現上述目標,我們將從以下五個方面來開展工作:
(一)堅持科學發展觀,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行政審判中,切實貫徹司法為民的思想,正確把握好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與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關系。以積極的態度救濟民權,以優質的服務減輕民負,以快捷的審理解除民憂,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與此同時,通過對公權與私權的妥善調整,加強指導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維護社會穩定。
(二)著力破解審判難題,把調整經濟行政管理關系作為工作重點
隨著金融危機的進一步擴展,政府在履行經濟行政管理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大量的經濟行政糾紛,這可能是行政審判的一個趨勢,也是行政審判的新難點。我們將把行政審判置于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中去思考、去謀劃,未雨綢繆,積極做好公司企業登記、產權交易、新農村建設、土地承包經營權、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案件的審理,進一步加大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力度,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努力破解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審判難題。
(三)完善行政審判的協調機制,打造行政審判的創新之路
針對當前經濟社會矛盾凸顯期行政爭議矛盾群體化、類型多樣化、法律關系復雜化等特點,把行政審判的協調機制延伸至訴前,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致力化解行政紛爭。我們將通過豐富、具體的行政審判實踐,不斷完善協調機制,來解決行政審判中亟需解決的問題,創造官民和諧的社會環境,并認真總結,加強調研,努力形成有特色、有理論、有實踐、可操作的行政審判新機制。
(四)構建行政審判工作平臺,加大行政審判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審判的公信力
一是虛心接受人大的監督,爭取政法委、政府法制辦的支持,定期通報行政審判動態,反映行政審判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主動地爭取地方黨委、人大政府和社會各界對行政審判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理解;二是主動服務法治政府建設,有重點地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審判職能;三是開展調查研究,對具有傾向性、共性的問題,及時向黨委、人大和上級法院專題報告,共同促進我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四是適時組織行政機關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業務講座,把依法行政的理念、方法和要領滲透到具體行政行為之中,以減少行政執法的錯誤和不當,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水平。
(五)狠抓審判管理,著力打造學習型、清廉型的行政審判隊伍
一是狠抓學習,不斷提高行政審判法官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凝心聚力、敬業奉獻、嚴以自律,打造團結向上、充滿活力的行政審判團隊;三是堅決貫徹執行最高法院“五條禁令”,形成風清氣正、廉潔高效的審判作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我院將以本次審議為契機,主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繼續探索行政審判方式改革和壓降行政爭議的有效方法,在切實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著力支持依法行政,積極構建和諧“官民”關系,為建設法治*、和諧*,保障經濟社會持續騰飛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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