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龍灣區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

時間:2022-07-03 0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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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龍灣區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

各鎮黨委、人民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區屬各單位: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從嚴治黨方針,認真落實黨風廉正建設責任制,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根據中紀委二次全會關于實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的要求,結合龍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一、指道思想和組織領導(—)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貫徹落實黨風建設責任制和中央、省、事關于反腐倡廉各項任務,切實加大監督力度,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隊伍。(二)述職述廉工作要與黨風廉正建設責任制的考核、報告制度相結合,要與開展機關“效能革命”,加強作風建設相結合,一并組織實施。要充分運用組織監督、班子內部監督、群眾監督、自我監督等形式進行述職述廉,進一步強化領導干部的監督機制。(三)述職述廉工作在區落實黨風廉正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區落實黨風廉正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組織協調。二、述職述廉的范圍和內容(-)述職述廉范圍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屬各單位黨組織為單位述職述廉對象。在職的區管領導干部(不包括調研員)為個人述職述廉對象。(二)單位述職述廉內容1、根據上級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貫徹落實黨風廉正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工作任務的情況。2、黨風廉正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包括責任制牽頭工作落實情況。3、當年發生在本地、本部門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和重大事項處理情況。4、區委、區政府、區紀委當年作出的紀律規定執行情況。5、領導班子述職述廉工作情況。6、開展述職述廉工作情況。7、針對黨風廉正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提出下年度反復倡廉工作重點和措施。(三)領導干部個人住址株連內容1、根據黨風廉正建設責任制分工,對分管和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正建設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問題。2、本人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情況。3、本人作風建設和黨內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4、本人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其它有關情況。5、加強黨風廉正建設的努力方向和工作建議。三、述職述廉的方法和程序(-)述職述廉工作應每年進行一次,由各單位黨組織按規定的程序,具體組織實施。區里有重點地參加與單位的述職述廉工作,即由區領導帶隊,區極為會同區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參與;必要時,區紀委也可會同有關部門直接參與有關單位的述職述廉工作。(二)述職述廉工作程序1、各單位區管領導干部按照述職述廉的內容和要求,寫出述職述廉報告。2、召開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會議。各單位的黨政正職領導干部應在本單位中層以上或一定范圍的干部群眾代表參加的會議上述職述廉。3、各單位紀委(紀檢組)負責以民主測評等形式,對區管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報告進行無記名評議。區里參與單位述職述廉的,還可采取座談會、個別談話、問卷測評等形式了解干部述職述廉情況。4、各單位黨政正職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測評結果須上報區委和區紀委,歸入該干部個人廉政檔案。其他區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測評結果由各單位自行妥善保存。單位的述職述廉報告,須以書面形式于次年1月10日前上報區委,同時抄送區紀委和區委組織部。四、述職述廉結果的運用述職述廉測評結果,應作為對領導干部業績評定、選拔任用、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對滿意率相對較低或干部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領導干部,黨政正職領導干部由區紀委對其進行談話,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由所在單位的只要負責人對其進行談話。對連續兩年不滿意率在30%以上的領導干部應作出必要處理。區黨風廉正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全區各單位的述職述廉工作進行有重點的組織檢查,結合全區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報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審核后通報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