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性擔保行業調查與思考

時間:2022-06-03 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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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擔保行業調查與思考

近年來,融資擔保行業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較大貢獻,尤其對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發揮著國有商業銀行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擔保行業雖起步較晚,但近幾年發展較快,經歷了從小到大,從粗放經營到規范管理,從鮮為人知到眾所周知的過程,已成為工業經濟發展的強力推手。近期,市經信委組成專題調研組對全市擔保行業發展進行了調研。

一、全市融資擔保行業發展概況

(一)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經過近三年高歌猛進式的發展,我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擔保機構從2004年1家,發展到2012年21家,其中2010年后成立的有17家。21家擔保公司中,由各縣、市、區財政出資成立的政策性法人擔保公司7家,民營法人擔保公司14家,已形成以民營、國有共同發展的新格局。全市擔保行業從業人員208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88人。

(二)覆蓋范圍逐步擴大。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遍及城區及各縣、市、區,其中市直6家,曾都區9家,隨縣4家,市1家,市經濟開發區1家。在21家擔保公司中,有13家擔保公司分別與開行、農發行、農行、中行、建行、民生行、浦發行、農商行等8家銀行簽訂了合作協議并開展擔保業務,另外還有部分擔保公司正在與銀行合作洽談。

(三)資本規模不斷壯大。截至2012年底,21家融資擔保機構注冊資本總額為16.8億元,其中國有出資1.4億元,注冊資本億元以上擔保公司達到11家,累計為3110家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貸款總額51.66億元。

(四)擔保業務趨于成熟。通過多年實踐,在擔保公司內部制度建設、運營機制和風險控制等方面都有了明顯提升。建立了保前調查、保中審查、保后管理的擔保流程,從企業申報,到貸款回收由專人負責,將責、權、利融為一體,“誰擔保放款,誰負責回收”。

(五)社會貢獻日益凸出。全市21家融資性擔保公司充分發揮融資的扛桿作用,放大倍數最高達8—10倍,最低也達到3倍。擔保機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壓力,有效激發了銀行放貸活力,拉動了經濟增長。2012年為1396家中小微企業擔保貸款1598筆,擔保總額達24.87億元。通過擔保,促進了全市中小微企業快速發展,全市中小微企業新增就業崗位1.2萬人,新增產值82.79億元,新增利稅5.28億元。

二、融資擔保行業存在的問題

(一)信貸需求小。盡管我市工業在經濟下行壓力下仍逆勢上揚,但整個經濟形勢尚不明朗,加之大企業、運行質效好的企業已成為商業銀行的“寵兒”,剩下的都是一些小、微、弱企業,生產不景氣,貸款需求小。調查發現,大多數擔保機構反映當前的經濟形勢對擔保行業有較大影響,僅少數政府注資擔保公司認為影響不大。

(二)業務拓展難。調查中發現,全市21家擔保公司有19家集中在城區內開展業務,占到擔保公司總數的90.5%。擔保公司之間競爭激烈,業務來源不足,經營收益沒有保障,有超業務范圍經營的風險隱患。

(三)合作門檻高。國有商業銀行將注冊資本金1億元以上、具備國資背景作為合作準入條件。我市21家擔保公司中,14家為民營擔保公司,11家注冊資本金1億元以上。國有商業銀行的合作準入門檻,導致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合作受限。目前全市只有13家擔保公司與商業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另外8家擔保公司至今未能獲得商業銀行合作。

(四)經營風險大。從調查情況看,目前我市擔保行業普遍還沒有建立征信系統,也難以共享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資源。大多數擔保公司僅憑經驗或慣例,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埋下了風險隱患,少數客戶貸款到期后不能償還,給擔保公司業務發展帶來了不良影響。

(五)專業人才少。擔保行業對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我市擔保公司快速發展不足3年,人才培養和積累有限,擔保公司從業人員水平參差不齊,相當多沒有專業知識,沒有從業經驗,對擔保業務流程把握不準,極易埋下風險隱患。

三、融資擔保行業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一)著力加強規范引導。一是嚴格準入。從注冊資本的形式及來源、法人治理結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內控機制建設等方面,制定一套嚴格的準入標準。二是規范行業。堅持循序漸進,對融資擔保機構建立信用評級制度,堅持不同的信用級別開展相應的擔保業務。三是加強整改。市經信委、市工商局、市銀監分局組成工作專班,將于4月對全市21家擔保公司進行規范整改驗收。對基本合格的擔保機構限期整改。對于不合格的擔保機構和沒有開展業務的擔保公司,將按照《公司法》、《破產法》等法律法規,引導其實行兼并重組或者退出市場。

(二)著力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廣泛籌集擔保資本金。各級政府應在財政預算中安排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以資本金投入、業務補助、保費補貼、風險補償、創新獎勵等多種方式,提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對中小微企業的擔保能力。二是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各級政府應認真落實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免征營業稅要求,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享受免征營業稅政策。各級經信、財政、稅務等部門應加強協調,繼續落實好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各項準備金提取及代償損失稅前扣除政策。三是扶持擔保機構做大做強。支持擔保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吸引外來資本等方式,不斷擴充資本總量,做大一批實力強的擔保公司。根據擔保機構經營業績,每年開展擔保機構排序活動,向社會公布業績優良的擔保機構名單。在經營業績排序基礎上,制定擔保機構業績考核辦法,組織開展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示范單位評選活動,評選和認定一批示范單位。對經營業績優良的擔保機構,優先推薦申報中央或省級財政扶持項目,支持做大做強。

(三)著力構建合作機制。借助銀行的信用評級、資產評估優勢,為擔保項目提供基本依據;對貸款本息實行比例擔保,合理分擔風險。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適當降低與銀行合作擔保機構的注冊資本門檻,使更多資金實力較強、管理規范的融資性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引導商業銀行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對優質項目擔保貸款利率適當下浮,降低擔保公司風險,實現銀行、擔保機構與中小微企業的共贏。

(四)著力促成資源共享。推進各擔保機構間的橫向聯合,加強擔保公司間的信息交流與合作,發揮資源共享和集合優勢,提高整個擔保行業的整體抗風險能力。建立共保合作機制,通過聯合擔保,對大的擔保項目嘗試組織擔保機構采取共同考察和評審的方式,及時開展分保、聯保、再擔保業務,以分散擔保風險,彌補擔保機構實力不足,最大限度地分散風險。

(五)著力建立征信體系。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公民和企業切實增強誠信意識;建立擔保行業征信系統綜合利用平臺,實現資源共享,為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提供方便;依法懲戒失信行為,嚴厲打擊偷逃稅費、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洗錢等違規行為,降低擔保融資風險。

(六)著力提升人才素質。一方面嚴把準入關,著力把經驗豐富的從業人員及財稅金融專業人才吸納到金融擔保行業隊伍中來。另一方面加強擔保人員專業培訓,適時組織專題業務研討,吸取成功經驗,發現存在問題,努力提高實際業務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