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宣傳與實踐調查報告
時間:2022-11-16 11: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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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宣傳作為稅收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既是普及公民稅法知識、提高納稅人納稅遵從度的重要手段,也是關系稅收工作能否順利開展的有效途徑。近年來,各級地稅機關都很重視稅收宣傳工作,稅收宣傳的力度、深度和廣度不斷增強。但在稅收宣傳工作中也出現了一些亟需解決的新情況、新問題,筆者作為地稅系統的一員,現就新形勢下如何加強稅收宣傳工作談談個人粗淺的看法。
一、對當前稅收宣傳存在問題的思考
稅收宣傳是指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稅、提高納稅人對稅收法律法規的知曉度和遵從度,對稅務機關的外在形象、業務流程、辦稅措施、稅收政策等內容開展的宣傳告知活動。在我國市場經濟改革日益深化的今天,進行稅收宣傳既是推進依法治稅的必然要求和密切征納關系的客觀需要;也是提高征管質效和創建稅務機關誠信品牌的有效途徑;更是稅務機關必須履行的義務和職責。近年來,各級地稅部門采取了許多有力措施,稅收宣傳活動不斷創新,取得了顯著成效: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社會主義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質,稅收工作進一步得到了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公民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納稅秩序逐漸改善,稅收大幅增長,有力地促進了地稅事業的發展。此外,通過宣傳,稅務部門的社會地位顯著提高,稅務干部為納稅人服務的自覺性明顯增強,稅務文明創建、廉政建設和稅務文化建設得到全面發展。
但隨著經濟社會不斷進步以及地稅工作的變化,稅收宣傳面臨著愈來愈多的機遇和挑戰,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譬如有些地方對稅收宣傳缺乏足夠重視,缺乏長效的管理機制,稅收宣傳的形式流于上街擺攤設點、散發宣傳資料、進行現場咨詢等,宣傳的內容,則是標語性內容較多,綜合性稅收政策內容較少,有的納稅人只知道稅法的存在,卻不知道稅法具體內容,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稅宣中的互動宣傳效應沒有發揮好,主要表現在:
1、宣傳內容的主觀層面化。在稅收宣傳內容上,有些地方還存在著我認為應該向納稅人宣傳什么就宣傳什么的主觀臆斷思想,不從納稅人的實際需求出發,過分強調納稅人義務的宣傳,而對于納稅人的權益維護保障宣傳偏少,這點在納稅人對稅款使用情況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在立法上的宣傳更是稀少;很多地方對納稅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但對一些稅法意識淡漠的反面典型的警示宣傳不夠,宣傳自覺納稅事例多,報道偷稅、抗稅、漏稅案件少;在宣傳內容的資源綜合利用上,往往是“單打獨斗”式的宣傳,與司法、經貿、工商、公安等部門和上下級之間的宣傳配合上不夠緊密,難以形成上下一盤棋的聯動效應。
2、宣傳對象的片面局部化。在宣傳對象上,有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對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宣傳,而忽視了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廣大群眾的宣傳;在稅收宣傳過程中,各級稅務機關舉辦的稅務咨詢等宣傳活動,大多集中于人口集中的城鎮,而在廣大農村稅收宣傳活動相對較少;報刊、電視等媒體對稅收宣傳活動的大場面宣傳居多,而宣傳人員深入企業和納稅人經營場所的宣傳較少;在稅收宣傳過程中,大都注重對納稅人進行新出臺的稅收法律、法規以及各項制度宣傳教育,而忽視對廣大稅務干部自身的教育宣傳,影響了稅收宣傳的實際效果。
3、宣傳方式的陳舊模式化。現在很多地方的稅收宣傳走入了形式主義的怪圈,未能體現以人為本、與時俱進,機械化、模式化現象嚴重。有的只重場面不重實效,片面強調領導參與;宣傳內容空洞呆板,缺乏針對性,只是限于發發宣傳材料,納稅人理解與否一概不管;宣傳手段和方式單調陳舊,貼標語、發傳單、掛橫幅、設咨詢臺,是稅務部門在稅收宣傳時的“老四件”,而隨著資訊的日益發達,傳播媒體的多樣化,受眾的要求也變得更高,很顯然“老四件”的宣傳方式已很難再引起更多受眾的認可了,稅收宣傳的目的難以實現。
4、宣傳時效的短期不均化。稅收宣傳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有些地方的稅收宣傳活動往往集中在一定時間內,實行整條戰線總體作戰,雖然聲勢浩大,卻忽視長期、持久性的宣傳,導致國家政策、稅收法法律法規不能深入人心,很難形成誠信納稅的良好氛圍。尤其在每年的稅收宣傳月期間,不惜人力、物力、財力大張旗鼓的搞一次宣傳,等稅收宣傳月一過就偃旗息鼓,稅宣月“來時一陣風,去時靜悄悄”,缺乏日常性、長期性稅收宣傳機制建設。另外,對日常稅收宣傳未引起足夠重視,存在著短期性、應付式工作思維,各地稅務機關雖設有宣傳欄,但內容不全、政策過時的現象時有存在,起不到應有的效果。
二、充分發揮宣傳互動效應,提高稅收宣傳效果
要想真正解決上述問題,就需要我們不斷強化工作創新,增強稅收宣傳的生機和活力,最大限度的發揮稅收宣傳對整個地稅工作的積極作用。
1、轉變宣傳理念,樹立以納稅人為主的思想。樹立宣傳與服務相結合、以人為本的理念,變只重視“我們說什么”為關心“納稅人想聽什么”,要改變“撒網式”的上街咨詢、散發宣傳單等傳統宣傳形式,從關懷的角度出發,根據納稅人個體情況和需求差異,從復雜的稅法體系中梳理出適合的部分,提供個性化、專業化、人性化的輔導。樹立權利義務相統一的理念,在宣傳公民納稅義務的同時,強調納稅人權利人的身份,要逐步將納稅人權利義務落實到具體數據上,讓納稅人充分認識到自己作為納稅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進而增強自覺納稅的意識。樹立動靜法治相結合、以動態法治為主的理念,在稅收宣傳中不僅要宣傳靜態的稅收“法制”,更要宣傳動態的稅收“法治”,大力宣傳稅收法治思想、稅收程序制度、稅收法律權威,通過各種稅法知識、稅收文化、稅收法治信息、稅收法治觀念的交替傳播和共同作用,增強納稅人的法律意識和民主意識,逐步實現納稅人法律素質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
2、改進工作方式,提高稅收宣傳的針對性。要突出科技手段,創新稅收宣傳的形式載體,利用快捷便利的現代信息技術進一步增強稅收宣傳的廣度和深度,如通過“網送稅法”、匯編稅收宣傳電子書、開通稅務博客、制作稅收屏保等方式開展網絡稅收宣傳,加強稅務網站的建設與維護,增加動態信息更新數量,增強互動性和及時性,不斷充實網站功能,突出宣傳特色,把網站建設成為輻射面廣、時效性強的稅法宣傳平臺,加強征納雙方的即時交流提高稅收宣傳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實際效果。要突出日常宣傳,建立稅收宣傳長期規劃,應就稅收宣傳工作制定出一個較為長期的系統規劃,與業務工作相結合,按照分步實施、循序漸近的工作方針,逐步推進,實現稅收宣傳由量變到質變的提升。
3、創新工作內容,增強稅收宣傳的滲透性。稅收宣傳只有根植于廣大納稅人當中,才會真正具有生命力。在稅收宣傳內容上,要圍繞熱點、難點和疑點問題,在宣傳時要分清輕重緩急,將諸如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兩法合并、二手房稅收政策、個人所得稅法修訂涉及民生的稅收政策進行重點宣傳,把宣傳重點和資源傾向關系到納稅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稅收政策的宣傳上來。稅務部門查處的涉稅大要案是納稅人普遍關心的焦點問題之一,要定期將案件查處情況以新聞會、新聞稿件、公告欄或宣傳材料的形式向社會廣而告知。目前一些社會輿論中對一些稅收問題的認識比較混亂,包括對稅收收入增長的快慢、稅收負擔的輕重、納稅成本的高低等等都有諸多模糊甚至負面的理解,因此要進一步加強涉稅輿情調查,認真分析研究各種輿論產生的背景和原因,牢牢把握正確的稅收輿論導向,營造良好的稅收輿論氛圍。同時要突出稅收文化建設,將稅務文化理念和治稅思想融入到稅收宣傳活動中,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切實增強稅收宣傳的效果,確保其影響力和長期效應。
4、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稅收宣傳的長效機制。稅收宣傳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是一個多管齊下,不斷完善的過程,要像抓稅收收入一樣做到常抓不懈,要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稅收宣傳隊伍,健全完善稅收宣傳的工作責任機制、考核機制、激勵機制,使稅收宣傳的持續、穩定投入得到根本保證。稅收宣傳應不斷整合社會資源,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強化稅企之間的互動、政府部門之間的協動、部門內部之間的的聯動,舉全區域之力,形成各級積極參與、優勢互補、有序運行的稅收宣傳工作機制,將稅收宣傳從部門行為上升為政府行為,納入政府普法宣傳的范疇,構建以各級政府法制機構為主導、稅務機關為主體、各有關部門和媒體支持配合的社會化宣傳格局,實現優勢互補,利用有限的資源形成最大的稅宣合力與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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