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01-17 11: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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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加強園區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以下簡稱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結合園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專項整治,健全完善危險廢物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體系、制度標準、工作機制。建立形成覆蓋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確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落實主體責任

1.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涉易燃易爆廢物等單位為重點,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排查。對照企業申報材料,檢查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督促相關企業建立規范化的危險廢物清單臺賬,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分區貯存,嚴禁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2.落實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主體責任。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申報登記制度和轉移聯單制度,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市應急管理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危險等級、貯存設施、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或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方式等有關資料和信息。

3.持續深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重點針對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全面排查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全過程環境風險。

(二)完善危險廢物管理機制

1.健全全過程監管體系。推動企業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的監管體系,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

2.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將危險廢物故意隱瞞為原料和中間產品、未消除安全隱患違規貯存或不如實申報危險廢物、不符合污染控制標準違規貯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等行為,確保危險廢物的貯存、運輸、處置安全。

(三)開展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論證

1.加強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風險排查。開展脫硫脫硝、揮化性有機物回收、污水處理、粉塵治理、等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現狀的全面摸排,重點核查企業新增的環保設施實際運行情況以及是否開展安全論證評估,建立臺賬。

2.開展安全風險評估。督促環保設施未開展安全評估論證的企業制定整改方案,企業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定期對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開展安全評估,并做好與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溝通對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環保設施安全運行。

(四)加強粉塵企業安全風險管控

加強粉塵涉爆企業除塵環保項目源頭把關,嚴格安全評估和審核驗收,確保粉塵收集、輸送、貯存等環節的環保設施設備符合粉塵防爆安全標準要求。按照“摸清底數、突出重點、淘汰落后、綜合治理”的原則,深入開展塵肺病易發高發行業領域的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單位落實粉塵防控主體責任,確保實現治理目標。

三、時間安排

從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1年2月—3月)。各企業根據本方案要求,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并廣泛進行宣傳發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1年4月—6月)。各企業嚴格落實本方案重點整治內容,認真開展專項整治。2021年6月底前,完成問題和風險隱患摸排梳理,落實各項安全整治主體責任,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清單,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7月—12月)。各部門、企業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推動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過程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四)鞏固提升(2022年)。認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問題,深入查找深層次原因,總結經驗做法,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動各項治理工作規范、安全開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企業要建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重大問題協調;強化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責任落實,明確承擔相關職責的工作機構,確保工作有序有力推進。

(二)嚴格督促指導。各部門要及時收集、準確掌握轄區內、本領域安全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加強工作交流,建立工作臺賬,強化跟蹤督辦,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閉環管理,確保重點任務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