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時間:2022-05-26 05: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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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為深刻吸取浙江臺州“6.13"槽罐車重大爆炸事故教訓,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制度,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壓緊壓實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細落實,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持續深化“鑄安“行動,抓緊抓實抓細危化品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環境,舉一反三,引以為戒。根據《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集中整治實施方案》(安辦〔2020〕1號)文件精神,從即日起在全鎮范圍內立即開展危險物品道路運輸專項檢查督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小組成員

組長:

第一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檢查督查范圍

全鎮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和處置的生產經營單位。

三、檢查督點

(一)危險化學品:

1.開展石油化工企業、危險化學生產企業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情況;

2.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專項整治情況;

3.打擊違法灌裝、非法改裝車輛用以運輸危化品的違法行為情況;

4.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開展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道路行駛中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緊急切斷裝置的安裝使用情況。

(二)煙花爆竹

1.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和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六嚴禁”工作措施情況;

2.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情況;

3.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行為情況。

四、檢查時間安排

集中整治自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排查整治階段(2021年1月上旬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評估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整治隱患,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并建立安全風險臺賬、隱患臺賬、整改臺賬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罰臺賬等基本臺賬,確保重大安全風險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隱患整改到位、違法行為懲處到位。

(二)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1月中旬至2021年4月)。持續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高壓打擊態勢,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違法行為不反彈、隱患徹底整改到位。特別是針對難點問題和重點任務,通過現場推進、專項攻堅等措施,全力推進,逐一破解。

(三)完善鞏固階段(2021年5月至7月)。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堅的基礎上,融入縣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總結整治經驗做法,深入查找問題不足,完善監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各單位要認真總結集中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送鎮安委辦。

五、檢查督查內容

(一)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執行情況;

(三)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

(五)應急管理情況;

(六)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

(七)打擊非法違法建設、生產、運輸、銷售行為情況。

六、檢查督查分工

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切實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鎮黨委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

責立即開展危險物品專項檢查督查工作。

(一)鎮應急所負責對轄區內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和煙花爆竹經營(批發)開展檢查督查;

(二)派出所負責對民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管理、加油站、液化氣站等有關單位開展檢查督查;

(三)交通管理站負責對危險物品運輸單位、運輸和物流公司運送危險物品情況開展檢查管查;

(四)市場監管所負責對危險物品有關企業特種設備(含非法改裝車輛)和操作人員管理情況開展檢查督查;

(五)各村負責對轄區內違法生產、經營的民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開展走訪排查。

七、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迅速將本通知傳達到轄區內危險物品有關企業,要管促各有關企業對照要求,立即開展危險物品專項自查工作,認真依法依規擔負起企業主體責任,搞好危險物品全流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強化組織。各成員單位要堅持采取“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回頭看”督促檢查等方式,加強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對檢查督點要做到“全覆蓋”,深查問題,徹查隱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嚴肅追責。各成員單位要將專項檢查督查與執法檢查結合起來,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要做到“零容忍”,一經發現,堅決采取“四個一律”和停產、停建、停電、停供、扣押、關閉等強制執法措施,做到從嚴查處、打擊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