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的由來.來歷

時間:2022-04-27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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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的由來.來歷

荒漠化是指包括氣候變異和人類活動在內的種種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亞濕潤干旱地區的土地退化。“土地退化”是指由于一種作用或數種作用結合導致的干旱區、半干旱區和亞濕潤干旱地區雨澆地、水澆地或草原、牧場和林地的生物或經濟生產力的降低或喪失。其中包括:①風蝕和水蝕所引起的土壤物質流失;②土壤的物理、化學及生物學特性或經濟特性的退化;③自然植被的長期喪失。“干旱區、半干旱區和亞濕潤干旱地區”是指年降雪量與潛在蒸發散量之比在0.05—0.65之間的地區,不包括極區與亞極區。

20世紀60年代以來,世界范圍內干旱、半干旱和亞濕潤干旱地區人口迅速增長和對地區土地開發日趨擴大,出現了人們史料未及的全球性土地荒漠化問題,涉及各大陸的100多個國家,全球1/6的人口受到危害。截止目前,全球荒漠化土地面積為3600萬平方公里,幾乎等于俄羅斯、加拿大、美國和我國國土面積的總和,而且正以每年5—7萬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大,相當于每年吞噬一個比利時加丹。

目前世界人口已經超過53億,到2050年預計會達到100億,同時現在發展中國家60%最貧窮的人生活在生態脆弱的地區。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在下一個世紀中葉為預計近乎要翻一番的世界人口提供糧食的任務將變得更為艱巨。1977年聯合國荒漠化會議正式提出了土地荒漠化這個當今世界上最嚴重的環境問題。

1992年6月,包括我國在內的100多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與會、170多個國家派代表參加的巴西里約環境與發展大會上,荒漠化被列為國際社會優先采取行動的領域。之后,聯合國通過了47/188號決議,成立了《聯合國關于在發生嚴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國家特別是在非洲防治荒漠的公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公約談判從1993年5月開始,歷經5次談判,于1994年6月17日完成。“6.17即為”國際社會對防治荒漠化公約達成共識的日子。

在1994年10月14日至15日于巴黎舉行的公約簽字儀式上,林業部副部長祝光耀代表我國政府簽署了公約。

防治荒漠化公約的主要目標是建立一套國際合作體制,促進和推動國際社會在防治荒漠化和緩解干旱影響方面的合作。它是國際社會為落實環發大會的任務而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防治荒漠化領域的一個全球性公約。

為了有效地提高世界各地公眾對執行與自己和后代密切相關的“防治荒漠化公約”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國際聯合防治荒漠化行動,迎合國際社會對執行公約及其附件的強烈愿望,以及紀念國際社會達成防治荒漠化公約共識的日子,1994年12月1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49/115號決議,宣布6月17日為世界防治荒漠化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從1995年開始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