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檢察職能經驗交流
時間:2022-07-04 04:55:58
導語:立足檢察職能經驗交流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近年來,我院在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工作中,堅持從大局出發,深化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抓好案中維權的工作機制,構筑起家庭、學校、社區多方位、立體式維權預防網絡,形成了具有實效性的維權工作新方法,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先后榮獲“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貢獻獎”等榮譽,未成年案件主辦、主訴檢察官被授予“感動市北十大人物”、“工人先鋒號”、“十佳公訴人”等稱號。
一、加強領導,把青少年維權作為重要職能抓出成效
我院黨組對青少年維權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分管副檢察長任組長,偵查監督科、公訴科、控告申訴科、監所檢察科、團支部、辦公室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維權”工作領導小組;選配業務能力強、政治素質高的檢察官組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辦小組;設置“青少年維權室”;開通維權熱線;為工作人員配備了筆記本電腦、維權檔案專用櫥柜等,從組織上和物質上給予充分保證;結合工作實際,相繼制定了《關于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確保維權工作有領導、有組織、有措施、出實效。
二、履行職責,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案中維權
我們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堅持“教育為本,預防為主,對青少年違法犯罪實行綜合治理”的原則,嚴格履行職責,積極開展案中維權,切實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一是嚴格程序,實行“個案維權七步法”。即:1、審閱案卷材料,根據案情確定幫教工作方向;2、訊問犯罪嫌疑人,深挖犯罪根源,讓其寫出悔過書,找準感化點;3、根據案件的性質和需要,讓青少年的家長或學校領導與其見面,配合教育工作;4、組織不作犯罪處理的青少年及家長旁聽其他案件的庭審,促其思想轉變;5、到發案學校上法制課,以案釋法,進行教育;6、與違法犯罪青少年的家長、學校成立幫教小組,制定幫教措施;7、通過回訪考察,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鞏固辦案效果。
二是保護挽救,做到四個“堅持”。在辦案過程中,堅持實行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堅持少捕不捕原則,盡量不剝奪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在提審環節上,堅持做到不戴手銬,不訓斥、不使用有損其自尊心的語言;在走訪家庭時,堅持做到不著制服、不開警車,盡量消除負面影響。
三是因案施策,做好對不捕不訴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跟蹤幫教。對做出不捕不訴決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實行跟蹤幫教和定期回訪,注重把工作重點放在改造、感化、挽救上。堅持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長、老師見面,與監護人簽定《幫教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要求犯罪嫌疑人定期寫出思想匯報,發現不良苗頭及時采取措施糾正,防止再次誤入歧途;通過社區維權服務站定期到不捕不訴青少年家中走訪,及時了解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適時與被害人見面,講明不捕不訴的原因,幫助他們消除怨恨,爭取理解和支持,共同營造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良性環境。
三、創建品牌,建立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新機制
我們狠抓青少年犯罪的預防和幫教,通過積極探索創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新機制。
一是實行“品行調查制度”。2004年,我們在全市檢察系統率先實行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品行調查制度”。通過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點、家庭環境、精神狀態、知識水平、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交友情況及犯罪動機等方面的調查,制作“品行調查報告”,一方面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綜合表現,依法作出是否逮捕或起訴的決定,另一方面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軌跡,有針對性地確定幫教的具體措施。目前,我院已對3起案件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實行了“品行調查制度”,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順利考入了本市某技校。該做法被《檢察日報》等多家媒體報道,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二是建立“未成年人取保候審考察觀護站”。我們在工作中發現,外地來青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由于他們無固定住所,無監護條件,往往不得不采取逮捕強制措施,而羈押所帶來的“染缸效應”不利于其健康人格的形成,往往導致重新犯罪的發生。為切實維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2006年,我們在全市首創“未成年人取保候審考察觀護站”,安排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觀護站內學習和勞動,由辦案檢察官負責對其進行考察幫教,每半月要求其來院進行談心溝通,及時掌握其在觀護期間的思想動態、學習情況、勞動表現等,根據案件情況及綜合表現,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目前,我院已在如佳公司、雙峰電器公司建立2個考察觀護站,先后有8名外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安排進考察觀護站,全部表現良好。走出觀護站的青少年,一名考入滕州市職業學校、一名回到原籍走上工作崗位,四名在繼續工作,沒有出現一例重新犯罪。
三是嘗試開展“團體心理輔導”。2012年,我們積極嘗試在幫教工作中引入心理矯治手段,邀請國家級心理咨詢師為青少年進行團體心理輔導,在全市檢察系統尚屬首例。矯治對象確定為兩類:一類是不予批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類是沉迷網吧、家庭情況特殊的問題青少年。通過互動體驗,幫助青少年達到健康心理標準,重樹生活信心,用自尊、自強、自愛、自立,揚起人生新的風帆。團市委權益部部長於青在現場觀看后對我院這一創新幫教形式表示肯定。
四、教育普法,全力構筑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工作網絡
我們結合辦案工作,利用社區、學校等教育陣地,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構筑起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工作網絡。
一是加強辦案普法。在傳喚、提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過程中以及訊問結束后,辦案人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進行交談,對法律規定進行詳細解釋;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法庭辯論之后有一個法庭教育環節,公訴人會對未成年人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剖析其犯罪原因,告訴他們應當如何處理遇到的社會矛盾,講述他們的盲目行為最終都造成哪些方面不可彌補的損害,使其了解自己給被害人造成的痛苦,激發他們的社會責任感。
二是加強社會普法。與轄區16個街道辦事處聯合,積極開展法律宣傳進社區,先后到、、等街道開展“暑期法律宣傳月”、“關愛女孩行動”等活動;制作了《青少年道德、禮儀、自護卡》,通過對青少年進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激勵教育、自護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道德情操;設立社區維權服務站,通過服務站發放《青少年維權手冊》近千冊。在接到登州路社區維權站反映的王某因家庭原因九歲仍未上學這一消息后,及時與教體局、學校等有關部門聯系,最終解決了王某上學問題。
三是構筑學校維權工作網。與市北區實驗小學、第九中學等學校聯手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選派10余名干警分別擔任10所中學的法制副校長、法律輔導員。多年來,堅持深入學校,用發生在學生身邊的典型案例教育他們,警示他們,先后在幼兒師范學校、47中學、60中學等學校上法制課30余次,受教育的學生達1萬余人次。
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探索務實有效的維權途徑,積極做好檢察環節上的青少年維權工作,主要側重“三個預防”。
一是做好案前預防,實施“三個工程”。一是實施“社會教育”工程。利用維權崗進社區活動,加強與共青團的聯系,開展共同預防工作;建議和幫助街道辦事處組織離退休人員組成一支“愛心隊”,參與青少年的生活管理和業余活動;聘請預防青少年犯罪聯絡員,做好群防群治工作。二是實施“校園教育”工程。對轄區犯罪率較高的學校,經常深入學校了解情況,把教育目標對準三類學生進行重點預防:即,學習成績差,自我約束力差的學生;性格孤僻,家庭殘缺的學生;常和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有不良習氣的學生,并定期給學生們上法制課,增強其法制觀念。三是實施“家庭教育”工程。重點抓好家長對青少年子女的預防犯罪教育,堅持走訪到戶,剖析有關案例,給家長們敲響警鐘,打好家庭教育的思想基礎。
二是做好案中預防,把好“三個環節”。一是把好公安報捕環節,與公安部門建立聯席制度,發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檢察室的作用,每周互通青少年人犯罪情況,本著公正執法、教育、挽救青少年的原則,共同商討,達成共識,慎重采用強制措施。二是把好批捕環節。受理案件后認真復核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年齡和主要事實、證據,堅持懲治與預防并舉。三是把好個案審查環節。認真審閱案卷材料,大力開展品行調查制度,找準感化點和預防方向,因勢利導,做好教育感化工作,抓好案中維權。
三是做好案后預防,抓好“三項工作”。對不捕和公安機關直訴的犯罪青少年,一是做好幫教工作。及時約見犯罪嫌疑人及家長、所在單位、學校的負責人一同座談,幫助犯罪嫌疑人樹立信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二是做好回訪工作。成立幫教小組,制定幫教措施,定期家訪,考察幫教效果。三是做好調研工作。結合辦案,認真研究青少年人犯罪的特點,規律和原因,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提出治理和防范對策。
- 上一篇:中學養成教育工作報告
- 下一篇:集團關心下一代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