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監系統法律法規學習思考

時間:2022-04-29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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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監系統法律法規學習思考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抓好法律法規學習,就必須努力提高干部職工對法律法規學習重要性的認識;要深化法律法規學習,就必須變務虛為務實,使法律法規學習更加貼近客現實際;要提高法律法規學習的成效,就必須不斷拓寬學習教育的渠道,運用多種形式把法律法規學習搞活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提高質監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抓好法律法規學習是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現在有些單位法律法規學習,不看工作對象,習慣“一個內容一鍋煮”的模式、法律法規學習,承載著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培養法治觀念的重要任務,這就要求在法律法規學習實施過程中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提高質監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從“一五”全民普法到現在的“五五”全民普法,我國普法工作已走過了二十五個年頭。工作在質監戰線上的廣大人員經過二十余年不間斷的法律法規學習,法律意識有了很大增強,知法、守法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得到了極大提高。盡管普法工作對提高質監系統干部職工的法律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在一些單位,由于領導干部對法律法規學習工作重視不夠,或者組織法律法規學習不得力、不得法,致使法律法規學習沒有起到應有的效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質監事業的進一步發展,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憑經驗辦事現象仍較普遍。一些質監工作人員,特別是從事質監技術服務或從事后勤工作的人員,平時不學法、心中沒有法、遇事不想法的問題還比較突出。他們工作遇到矛盾時,不是想著怎么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而是習慣于憑工作經驗處理問題,或者采用一些比較愚昧的方法去“擺平”問題。法律意識的淡薄和法律知識的貧乏,不可避免地導致違紀違法問題產生。二是執法人員整體法律知識水平仍存欠缺。一些執法人員只注重學習與本職工作有關或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知識,不愿意或者舍不得下氣力學習其它方面的法律知識,在法律法規學習上表現出較強的實用性和功利性。由于整體法律知識水平欠缺,致使一些執法人員至今不能正確地區分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把違法和犯罪等同起來,片面認為違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違法。三是一些單位主要領導依法管理意識仍比較缺乏。個別單位的主要領導不能正確處理“權”與“法”的關系,行使職權無視法律法規,為了樹立“領導權威”,片面制定一些“土政策”、“土規定”;還有一些單位的主要領導或領導班子,把權力凌駕于法律法規之上,以個人或者以所謂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的名義,擅自作出一些明顯與國家法律或上級規定不一致的決策和決定,結果導致集體違法違紀。四是個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法律法規學習重視程度不夠,對法律法規學習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法律法規學習是軟任務,不象抓業務工作那樣成效明顯,學習法律法規可敷衍了事,無關緊要,把學習法律法規當成了能伸能縮、可有可無的軟指標,等等。解決上述問題,筆者認為,須從三個方面著手。

一要抓好法律法規學習,就必須努力提高干部職工對法律法規學習重要性的認識

抓好法律法規學習是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要強化質監系統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首要解決的是質監工作人員對法律法規學習重要性的認識問題。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加強“法制觀念教育”、“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并對“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行了系統全面部署。黨的十七大報告對民主法治建設藍圖的勾畫,為質監系統系統開展法律法規學習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們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決策上來,增強深入開展法律法規學習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一是要教育質監工作人員充分認識法律法規學習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增強其深入學法的自覺性。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有著嚴密的科學體系,內容豐富。雖然我們質監系統的干部職工經過多年法律知識的學習,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由于在法律學習中,受教員、教材和教學條件等客觀因素的制約,相當一部分人員對法學理論理解的并不深,所學法律知識并不十分扎實,學過了并不等于學懂弄通了,并不等于運用自如了,應當說,還有相當一部分質監工作人員,依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仍需要進一步提高。從另一個方面說,為了適應市場經濟建設的新形勢,國家今后勢必還會陸續出臺一些新法律、新法規,還會對一些原有法律法規不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要求的部分進行修改。對于這些新內容,也必須進行不斷地學習和了解。因此,每一個質監工作者必須充分認識到,法律法規學習是一項長期的過程,在學法問題上,要始終保持一種永不減退的熱情,絕不能一蹴而就、畢其功于一役。二是要教育質監工作人員充分認清法律建設面臨的嚴峻形勢,增強其對法律法規學習的自覺性和用法律法規規范自己行動的緊迫感。我國經過幾十年的立法建設,目前在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等主要方面已基本實現了有法可依。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不公、違法不究、越權處罰、無權處罰、違反法定程序處罰、以罰代刑、以權代法、執法犯法等現象仍時有發生;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甚至貪贓枉法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這些問題給社會帶來極壞的影響,嚴重損害了政府形象。質監工作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受社會大環境的影響,近幾年,質監工作人員的人生追求、價值取向也發生了不同程度的變化,“重實惠”、“向錢看”的思想有所滋長,有的從追求政治進步變為崇拜金錢,羨慕大款、大腕;有的罔顧法紀,貪污腐化,收受行政相對人的賄賂;還有的與制假售假分子沆瀣一氣,為制假售假分子百般掩護、通風報信,自覺或不自覺地跌進了違法亂紀的深淵。由此可見,抓好質監工作人員的法律法規學習既必要又緊迫。只有下大力搞好質監工作人員法律法規的學習,著力提高質監工作人員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才能有效促進質監事業健康和諧發展,開創出質監事業的新局面。三是要強化職責意識,增強抓好法律法規學習的責任感。法律法規學習工作關系到質監形象和地位,單位領導班子、特別是領導班子中的主要領導對法律法規的學習負有重要責任。單位領導班子特別是單位主要領導同志要自覺強化職責意識,主動把法律法規學習作為工作重點來抓,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緊抓好。要與質監業務、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同考評,象抓業務工作那樣用力氣、下功夫抓好法律法規學習。要經常分析本單位工作人員法律法規學習情況,注意探討新形勢下做好法律法規學習的新方法、新途徑,不斷增強法律法規學習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要深化法律法規學習,就必須變務虛為務實,使法律法規學習更加貼近客現實際

現在有些單位法律法規學習,不看工作對象,習慣“一個內容一鍋煮”的模式;還有的把法律法規學習當作一種單純任務,走形勢、走過場,認為制定出一個千篇一律的法律法規學習計劃,完成了上級規定的法律法規學習內容,一切就萬事大吉。應當看到,時代在變化,客觀實際在變化,工作重心在變化,人的思想觀念也在隨之在變化。組織法律法規學習的形式也必須適應這種變化,因時制宜設置內容。特別是我們質監系統,工種繁雜,人員素質不一,更不能搞一刀切,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合實際的法律法規學習方案。一要因人而異,突出教育的層次性。所謂“異”,即地位之異、知識之異、個性之異、修養之異、職業之異。“異”構成了組織法律法規學習的層次。法律法規學習的深化,從一定意義上講,就是組織學習形式層次的細化。比如,對在職在崗的質監工作人員,要主要進行黨紀國法和政策法規方面的學習教育,引導他們熟悉理解黨紀國法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明辨是與非、對與錯的界限,明確應該怎么做,不應該怎么做,打牢依法行政的根基。對提前離崗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則主要進行一些涉老方面法律法規的學習,讓他們知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明白依法維權的途徑。同時,還要對他們進行保持革命晚節方面的教育,教育他們既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自己的家屬和孩子,樹立起良好的家風。只有因事因人而異,突出法律法規學習的實效性,才能收到牽一發而帶全身的效果。二要緊緊抓住關鍵部位和人員,做到重點人員重點教育。要堅持“關口前移,重在預防”的原則,把科級以上干部、管錢管物人員、單獨執行監管任務的監管人員作為法律法規學習的重點,采取多種形式,教育他們嚴于律己,嚴守規矩,增強自我約束力;要針對容易發生問題的時機,加強預測,及時搞好法律法規隨機教育,使質監工作人員從思想和行為上時時刻刻,事事處處筑牢防線,自覺做到遵守法紀。三是要建立嚴格的責任考核追究體系。要把法律法規學習作為落實普法工作責任制的重要考核內容之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學習“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范圍、責任內容和追究內容及形式。在此基礎上,上一級機關要組成檢查組,定期不定期地對各單位法律法規學習情況進行不間斷的檢查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同時,要定期通報各單位法律法規學習的開展情況,及時總結推廣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以促進法律法規學習扎實有效的開展。

三、要提高法律法規學習的成效,就必須不斷拓寬學習教育的渠道,運用多種形式把法律法規學習搞活

法律法規學習,承載著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培養法治觀念的重要任務,這就要求在法律法規學習實施過程中,實施法律法規學習的授課人員必須具有豐富扎實的法律知識功底,把法律法規學習課講得生動活潑,耐人尋味,曉暢易懂,引人入勝。反觀近幾年我們質監系統的法律法規學習情況,筆者發現,各單位同樣在搞法律法規學習,有的單位搞得紅紅火火,有的單位卻搞得冷冷清清。究其原因,就在于前者把法律法規學習的內容與本單位實際相結合這篇文章做得好,把準了本單位干部職工的現實思想脈搏,法律法規學習適應了本單位干部職工的情趣和特點。而后者則是把法律法規學習當作了一個純粹的工作任務,對法律法規學習抱著敷衍應付態度,法律法規學習形式單一,或者拿上級下發的法律法規學習材料照本宣科,使聽者感到味同嚼蠟,引不起興趣,甚至思想開小差。法律法規學習不同于一般的學習,它需要授課員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筆者認為,要提高法律法規學習的實效性,當前應該注重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好功夫:一是授課人員在實施法律法規學習時要準確理解法律法規條款,把書本語言變成自己的話講出來。筆者在聽一些單位的授課人員組織的法律法規授課時,時常發現這樣一種情況:有的授課人員在實施法律法規授課前不注意備課,一到實施法律法規學習時就抱著材料倉促“應戰”,照葫蘆畫瓢,一些自己說不明道不白的地方,也只好硬著頭皮講,可謂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這就難以收到好的學習教育效果。克服這種現象,筆者認為要從三個方面做起。一要做到對所要講授的內容先學一步,對有關條文要深入領會,同時,為讓聽眾加深對有關條文的理解,還要涉獵一些與授課內容相關的知識。二要消化加工,對所講內容的時代背景、目的要求等,進行深入思考。并結合實際,對所講內容在頭腦中重新構思,反復比較,設計出最佳講課方案。三要變書面語言為口頭語言,力求把所講的內容變為自己的話講出來,做到通俗淺顯,易懂易記。二是要緊密聯系實際,力求用法律法規條款回答聽講人員遇到的現實涉法問題。授課人員在組織法律法規學習時,應注意共性與個性、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統一,把法律法規條款與本單位具體實際、聽講人員的現實涉法問題有機結合起來,準確回答和解決好各種現實涉法問題。而要做到這一點,就要準確把握聽講人員的思想脈搏。比如,面對社會上一些“大款”、“大腕”斗富擺闊的表現,質監系統的一些干部職工滋生了自卑心理,一些人員甚至產生了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撈好處的欲念。搞好這類法律法規方面的學習教育,就要注意在組織學習教育前采取召開座談會、發放問卷調查、個別交談等形式,掌握住干部職工關切的實際問題。這樣,在組織法律法規授課學習時就能緊緊扣住聽講人員的思想實際,回答好聽講人員現實中的實際涉法問題,增強大家的聽講興趣。三是實施法律法規授課教育學習要新鮮獨到,不要老生常談。法律法規學習時要注重選擇一些與所講授內容相關的新穎獨到材料,見人所未見,發人所未發,這樣才能使聽講人員耳目一新,產生聽講的濃厚興趣,增強法律法規學習的吸引力。如果授課人員實施法律法規學習時老是陳陳相因,翻來覆去地舉一些人們早已熟悉的例子,就會使法律法規學習失去特點和新鮮感,讓人聽后生厭。今天,我們正處在深化經濟改革的新時代,特別是因特網的普及,學法守法方面的新信息不斷涌現,為實施法律法規學習提供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素材,授課人員應勤于捕捉,善于選擇和運用,把法律法規學習搞得更加活潑、生動感人。四是積極開展配合活動。時下,不少單位在開展法律法規學習時,努力適應新形勢的特點和要求,不斷改進學習方法,如組織人員觀看法律法規學習影片、電視錄像片,組織人員進監獄或勞改場以案釋法進行警示教育,舉辦法律知識競賽,組織學法先進典型報告會等等,這些活動的實施,在實踐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上級有關部門應當進行大力推廣,并要創造條件,盡可能地給基層單位提供一些接受法律學習教育的機會。各單位更要著眼于形勢變化,進一步探索有利于提高學習法律法規質量,增強學習法律法規效果的配合活動,不斷豐富教育手段,拓寬法律法規學習教育渠道。

總之,抓好法律法規學習,是樹好質監系統社會形象、更好地服務經濟發展的前提。各單位,特別是各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必須時時刻刻把法律法規學習掛在心頭,責任擔在肩上,繼續加大學習教育工作的力度,促進學法用法工作向更高層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