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改進思考
時間:2022-10-10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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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決定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我覺得很有必要。思路決定出路,行動的創新必定是以觀念的創新為前提的。干部工作承擔了為黨的事業提供人力資源的保障的責任,同樣需要以開放的思維,與時俱進,不斷創新,才能適應時展的要求。在組織部門工作也不少年頭了,我覺得,在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中我們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具體說有以下幾個方面:
1、擴大干部考察的橫向面
充分利用人大工作的成果。人大按照法律行使監督權,有許多有效的監督方法,比如工作評議、述職評議、工作視察、處理來信來訪。這些工作有兩個方面的特點,一是依法監督,二是參與面廣。依法監督保證了監督的權威性,參與面廣代表了監督的廣泛性。因此,人大工作的相關成果是可以運用到干部考察工作中來的。是可以反映部分單位和個人工作的實際的狀況的。地方黨委應該要求組織部門主動的和人大常委會取得聯系,加強情況的溝通。必要時,在征得人大常委會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參與一些具體的工作。
注重政協參政意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對國家的大政方針和群眾生活的重要問題進行政治協商,并通過建議和批評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形式上通過組織委員視察、參觀和調查,了解情況,就各項事業和群眾生活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通過和其他形式向國家機關和其他有關組織提出建議和批評。因此,單位和領導者個人履行職責的好壞,也可以從政協委員們的建議案、提案中得到一些反映。組織部門在干部考察中應該注重這些建議和批評。
嚴格收集部門工作信息。每一個單位和部門有著自身的工作范圍,同時也也必須完成其他單位和部門相關的工作。比如計劃生育、社會治安、宣傳工作等等。鄉鎮與縣直單位也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因此,對班子和個人的考察,就應該對單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情況細致的收集。這些情況的收集,可以反映出工作的大致過程,也可以比較準確的反映工作的實際成效。比只是在年終看最后的結果要更為有說服力。
廣泛征詢考察對象相關部門和工作聯系緊密人員的意見。這些人包括分管的領導掛點的領導,掛點的單位,業務密切關聯的單位,服務對象群體等。這些人與考察對象接觸多,而且往往有實質性的接觸。對考察對象履行職責情況有最直接的感受,他們的意見也是最真實的。這些人當中,尤其要征詢服務對象的意見。
2、大膽采用日常了解的情況
組織部門現在的考察工作,一般是以集中考察所了解的情況為依據。對于平時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所了解的情況一般不納入考察的歸總。原因在于,集中考察是集體的行為,對反映的情況有考察組其他的同志在場,而且有原始的記錄,即使考察偏差較大,也有依據可查,責任的承擔也是考察小組的,個人一般不會承擔。由于集中考察往往時間要求很緊,考察組在談話過程中要十分注意時間的把握,因此在集中考察中客觀掌握情況的難度就加大了。同時,就目前的狀況來說,許多同志不愿意反映情況。原因有多方面的。一是認為班子是否團結,對干部的使用有較大的影響,因此,即使有問題,有矛盾,在考察中也盡量避而不談。二是認為考察只是一個形式,干部使用受非考察因素的影響很大,說了也沒有用,不如不說;三是對考察組不夠信任,怕考察組泄露談話內容,怕別人打擊報復。由于以上原因,集中考察就不可避免的有了局限性。與此相反,在日常的人際交往中,人們隨意的談話、聊天、議論所反映的情況往往就更具有真實性,因為氛圍輕松,沒有什么顧慮。所以,作為組工干部,應該以事業為重,不要過多的考慮個人的得失,要敢于承擔責任,要把工作的意識貫穿到日常的生活中,要善于把日常生活中所了解到的情況通過合適的方式加以驗證,敢于把得了驗證的情況反映到考察工作中去。
3、公開考察測評結果
對班子成員的民主測評在現在的干部考察工作中還屬于是秘密。只有考察組的同志以及聽取匯報的領導們知道。作為考察對象和其他干部是不能知道的。我認為,這種做法很不合理。至于這種做法存在的原因,我想可能是怕測評的結果與最后干部的使用相距太遠。當然,作為干事情多的干部,或者個性比較強的干部,會得罪不少的人,在測評的時候可能票數不會很高。但是,出現這種情況畢竟是少數。作為絕大多數普通的黨員干部和廣大的群眾實際上素質還是很高的,是能夠客觀公正的評價考察對象的。再說,民意測評也是考察的一個方面。盡管我們強調要注重群眾公認,但是,我們不能僅以測評結果的好壞來斷定干部的群眾公認度的高低,我們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所以,對民意測評的結果進行保密,我覺得和不合適。反之,如果在考察階段就把測評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則是提高干部考察公正性的一個有效途徑。首先,增加了干部考察使用的透明度,解除了群眾對干部考察許多無端的猜疑。其次,可以增加群眾對考察工作的信任度,使群眾放心大膽的介紹情況。再次,是對考察人員實行監督的有效方式,有利于考察結果公正性的提高。最后,是考察成效的直接的體現,能使考察對象清楚知道自己在群眾中的反映,促使他們認真履行自己工作的職責。公開的內容應該包括領導班子成員民主測評的結果和近期可進班子干部的推薦情況。公開的范圍應該是參加測評的范圍。在鄉鎮包括鄉鎮機關干部職工、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鄉直單位的負責人。公開的方式可以通過召開大會的形式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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