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權力濫用方可言人民民主

時間:2022-07-21 05:50:00

導語:約束權力濫用方可言人民民主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約束權力濫用方可言人民民主

“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薄@是十七大報告對權力如何運行、為誰運行的本質性定位,因為只有對權力的約束,尤其是對濫用權力行為的有效制約,才可以談得上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也才能言及人民民主這一“社會主義的生命”。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只不過是一個開端。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近日舉行,此次會議審議的行政強制法草案規定,實施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的目的已經達到或者條件已經消失,應當立即解除。同時,行政強制法草案中還有多條規定,限制行政機關濫用權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這是一個值得為之擊掌的規定。自古以來,從先秦開始的戶籍制度綿延至今,雖然名稱和內容不斷發生變遷,但國人的人身自由問題似乎總是被一些因素所干預,權力、土地等等,人口的自由流動往往是通過非法理狀態諸如災荒、政亂來實現的。換言之,這種自由流動意味著社會公共治理出現了危機,是一種需要付出沉重社會代價的自由。這樣的自由自然不是當今中國所需要的自由,在這種狀態下實現的人身自由更是一種在生存權、發展權等基本人權缺失情況下的自由——那是一種無奈的偽自由。

但人需不需要自由、需不需要人身自由?這樣的問題問起來仿佛有些天外飛仙的感覺,但現實是越是看起來常識性的事物越是不能不當成一回事情。憲法第37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笨墒?,憲法所賦予每一個普通公民的這一項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權在一些地方并沒有得到保障。為什么還有企業非法搜查員工乃至顧客的身體?為什么還有某些公權力機關動輒不經任何程序地、不出具任何正當理由地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誰不把憲法放在眼里,又是誰一而再、再而三地置法律于不顧,通權力之便利?!

仍然訴說常識。一個基本的政治常識就是:公民在多大程度上享有人身自由以及與之相應的保障機制是否健全,是衡量一個國家民主化程度與憲政水平的重要標尺。同志在十七大報告“堅定不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一節中,開篇就表述了“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的觀點。以此觀之,全國人大常委會之所以要立法嚴防行政機關濫用權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細細分析起來,或許其目的在于三個方面:一是約束權力,使權力在法治的軌道內運行;二是通過約束權力,“官退民進”,以此來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三是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使人民切實感受到在國土的“當家作主”。

公民人身自由之所以遭到某些權力的侵犯,根子就是某些權力不受約束、不受監督。在強大的國家機器和弱小的公民個人面前,天平經常性地不由自主地倒向前者,問題在于,天平的倒向并不意味著國家機器在某一環節上運轉的正當性,并不意味著倒向的天經地義。也許,對于某一地方的國家機器運行而言,個別環節上的瑕疵無關宏旨,但瑕疵對于國家機器是瑕疵,對于具體的公民個人來說,卻是天大的事情、是可以改變個人命運走向的事情。正因為如此,約束權力,是一個法治國家的應有之義。在權力施行與權利保障的角力中,權力退一步,或許就意味著權利進一步,反之亦然。

保護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這樣的國家才值得公民去愛護、這樣的土地才會因公民的熱愛而煥發出勃勃生機?!巴晟浦萍s和監督機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薄@是十七大報告對權力如何運行、為誰運行的本質性定位,因為只有對權力的約束,尤其是對濫用權力行為的有效制約,才可以談得上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也才能言及人民民主這一“社會主義的生命”。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只不過是一個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