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開區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07 04: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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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企業及建筑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斷增強安全責任主體意識,筑牢安全防控基礎。按照區安委辦印發《市區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銅王安委辦發〔2021〕2號)文件要求,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監管網格,確保經開區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健全安全生產監管網絡,盡最大努力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為經開區高質量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工作目標
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將經開區轄區內各企業分成若干網格單元,對網格內企業實施分層級、全時段、無縫隙管理,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實現事故隱患和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使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無遺漏、全覆蓋,形成轄區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的長效管理機制。
三、經開區安全生產網格化建設的主要任務
管委會主任是經開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把安全生產責任細化到班子成員,各部室、辦站,落實到每一個工作崗位,形成一個完整的責任鏈條,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職責。
(一)制定管委會《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方案》。以企業、建筑工地為基本單位劃分安全生產網格,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區。
(二)建立監管網格圖。每個網格區域明確分管領導和企業負責人,負責監管網格內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通過排患排查、專項治理、宣傳教育等措施,督促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三)編制《轄區企業分布圖》。按照轄區內28家企業、5家建筑工地的分布情況,編制《轄區企業分布圖》,及時掌握生產經營企業、建筑工地所處的位置和生產運營狀況。管委會分管領導每月對重點監管企業進行1-2次的安全生產檢查。
(四)建立風險隱患管控機制。按照逐企逐廠過篩子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隱患逐一登記,要求立即整改的,做到立改立銷。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確保整改到位、取得實效。
(五)推進管委會安全管理“十有”建設。即有明確機構、有明確領導、有明確人員、有責任分工、有工作制度、有運行機制、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施、有工作檔案、有培訓教育等。
四、轄區內各企業安全生產網格化建設的主要任務
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責,應建立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管理體系和覆蓋各層面、各崗位的安全管理網格,對各工作環節進行全程安全監控,企業法人對責任區負直接責任。
(一)建立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車間、班組、員工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對企業中每個部位、環節和設施設備、工藝流程,逐一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建立責任落實臺帳;制定崗位責任書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有在崗人員都明確規定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具體任務、責任和權利,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責任體系。
(二)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電、廠區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險場所、特種設備、危險(動火)作業、勞動保護、職業衛生、教育培訓、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安全值班、安全獎懲、特種作業安全、設施“三同時”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實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三)認真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單位內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重點監管區域、重點監控設備、危險工藝,每天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每月組織開展1次生產經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巡查;每季度、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四)建立事故隱患臺帳。建立本企業事故隱患臺帳,對企業自查自報的隱患數據、上級檢查數據和監管措施執行到位等情況進行詳細統計,按時上報事故隱患統計報表,實現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過程的實時、動態和有效監控。
(五)嚴格落實宣傳教育主體責任,結合車間、班組工作實際,每天組織開展1次班前培訓,每月組織開展1次安全生產考核,每半年組織開展1次全員參與的安全生產宣傳活動,每年組織開展1次“三崗人員”復審培訓。
(六)落實《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安全責任,確保辦事有標準、工作有檢查,職責明確、獎懲分明,形成嚴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
五、網格化安全管理的實施步驟
為確保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的順利開展,將采取分階段實施的方法進行,具體如下:
(一)調查摸底、建立臺帳階段(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制訂印發《經開區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召開經開區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專題會議,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對轄區內企業、建筑工地進行調查摸底,對事故隱患、危險源、突出問題等進行排查登記,建立各企業基礎隱患臺帳和檔案,合理編制安全生產監管網格示意圖,并落實網格單元相關人員及責任。
(二)落實責任、形成網格階段(2021年4月1日至9月30日)。各網格責任部、室、辦站及責任人按照全面開展網格化管理工作,采取周檢查、日巡查的方式對轄區內各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責令企業負責人當場進行整改,對不能當場進行整改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將立即向區級相關執法部門上報。
(三)總結提高、建立機制階段(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時收集、匯總、整理網格化監管工作資料,上報工作總結。同時,對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組織“回頭看”,查漏補缺,進行進一步完善,逐步形成安全生產制度化、規范化的長效管理機制。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經開區管委會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監站,由經開區主任楊斐擔任組長,經開區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各科室負為成員,負責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各企業、建筑工地要編制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示意圖,明確相應的責任人和管理職責,把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內容落實到每一個網格,落實到每一個責任人,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考核機制,鼓勵將考核情況與網格員待遇掛鉤,充分調動網格員工作積極性,不斷推動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的規范化、長效化。
(三)注重典型引路和宣傳引導。要推動本企業、本部門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開展,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推廣工作的宣傳報道力度,及時總結宣揚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的先進單位和好的經驗,在推廣過程中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安全素質,提高管理能力,營造良好氛圍。
(四)及時上報月度風險分析報告。按照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各企業、建筑工地要認真梳理本單位在工作中發現的短板、弱項和難點,并于每月20日前將(附件7)月度風險分析情況報經開區管委會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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