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09 09: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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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省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為加快推進我縣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從源頭加快解決農產品出村進城“最初一公里”問題,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農有、農用、農享”的原則,依托縣級以上家庭農場示范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鄉鎮、村和田頭市場布局實施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工程,為實現鮮活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流通量、信息化水平、應急保供能力顯著提升奠定堅實基礎,從而降低農產品損耗,保障農產品品質,提升農產品品牌價值和市場競爭能力,促進農業產業和農產品消費“雙升級”,推動農產品提質增效和農業綠色發展。

二、建設內容

根據我縣在糧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產業的生產、流通優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按照《省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方案》中的設施類型,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建設設施類型和規模。按照“田頭市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的模式,鼓勵引導在產業重點鎮和中心村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向田頭市場聚集。

省《實施方案》中的設施類型,詳細內容參照《省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技術方案》《省農產品倉儲保鮮技術規程》:

(一)節能型通風貯藏庫。在馬鈴薯、甘薯、山藥、大白菜、胡蘿卜、生姜等耐貯型農產品主產區,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設地下、半地下貯藏窖或地上通風貯藏庫,采用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相結合的方式保持適宜貯藏溫度。

(二)節能型機械冷庫。在果蔬主產區,根據貯藏規模、自然氣候和地質條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組裝式建筑結構,配備機械制冷設備,新建保溫隔熱性能良好、低溫環境適宜的冷庫;也可對閑置的房屋、廠房等進行保溫隔熱改造,安裝機械制冷設備,改建為冷庫。

(三)節能型氣調貯藏庫。在蘋果、梨和蒜薹等呼吸躍變型果蔬主產區,建設氣密性較高、可調節氣體濃度和組分的氣調貯藏庫,配備碳分子篩制氮機、中空纖維膜制氮機、乙烯脫除器等專用氣調設備,對商品附加值較高的產品進行氣調貯藏。

(四)其他配套設施設備。根據產品特性、市場和儲運的實際需要,規模較大的倉儲保鮮設施,可配套建設強制通風預冷、差壓預冷或真空預冷等專用預冷設施,配備必要的稱量、除土、清洗、分級、愈傷、檢測、干制、包裝、移動式皮帶輸送、信息采集等設備以及立體式貨架。

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倉儲保鮮設施建設規模在500噸以上的,要配備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動采集監測傳輸設備,具有稱重、測溫、測濕、圖像等信息采集和網絡自動配置功能,實現信息采集監測傳輸設備與重點農產品市場信息平臺互聯互通。

三、實施主體

申報主體限定為縣級以上家庭農場示范場和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聯合社),并支持多個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聯合建設。三年內未發生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環境污染、損害成員利益等嚴重事件、無不良信用記錄,2020年1月1日后農產品倉儲保鮮項目完工的主體均可申報。優先支持在村鎮具有交易場所并集中開展鮮活農產品倉儲保鮮服務和交易服務,或在同縣域內多地點、多數量、多類型冷庫配套建設的申報主體。

四、資金支持

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工程以縣級以上家庭農場示范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聯合社)自籌建設為主,中央財政資金采用先建后補的方式予以支持。中央財政資金主要用于補助新建或改擴建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和相關設備購置。依照限定補貼比例、限定補貼額度的“雙限”標準,即補貼比例上限不超過倉儲保鮮設施造價的30%,單個主體補貼不超過100萬元。符合農業信貸擔保政策的項目,省農擔公司將按“倉儲保鮮設施貸”規定的優惠政策給予信貸擔保支持。

五、組織管理

按照農業農村部和省市主管部門要求,參照《省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技術方案》《省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技術規程》《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信息采集服務工作規范(試行)〉》,本著設施建設與信息自動化采集同步部署、同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步推進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

(一)項目申報。縣農業農村局于8月1日前后向社會公布申報起止時間、網絡申報方式(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報系統APP)等相關內容。全省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工程申報于8月10日正式啟動,我縣申報主體要在啟動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主體申報和項目申報,申報主體要同步向縣農業農村局提供相應材料證明申報內容的完整性和有效性。8月20日前完成設施建設申報。8月31日前完成設施建設審核公示。

(二)建設管理。設施建設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各實施主體參照省《技術方案》和《技術規程》要求,自主選擇具有專業資格和良好信譽的施工單位進行項目建設,采購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承擔相應的責任義務,對建設的倉儲保鮮設施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設施建設、設備購置等事項須全程留痕。

(三)項目驗收。參照省《實施方案》《技術方案》和《技術規程》要求,項目建成后由建設主體向縣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申請,根據項目對設施建設的規范性、與申報內容的一致性、與技術方案的符合性等開展驗收工作,委托相關技術專家組或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驗收,并于15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驗收工作。對驗收合格的,及時在全縣進行倉儲保鮮設施補助發放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由財政部門按照資金補貼辦法及時兌付補助資金。對不符合驗收要求的設施,要明確整改內容,及時通知建設主體進行整改。

(四)強化監督。一要加強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主體申請行為的信用管理,實行建設申請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諾,一旦發生問題,取消資金支持;情節嚴重的,不再安排承擔其他農業項目。二要加強工程實施過程的監督調度,根據實施進度及時組織開展現場督查指導,根據情況委托相關技術專家組或第三方進行工程質量評估,促進實施過程全程監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縣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工程領導機制,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推進補助申請受理、資格審核、設施核驗、補助公示等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落實扶持政策。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省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辦法》等文件,落實好設施農業用地政策,將設施農業項目范圍內與農業生產直接關聯的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納入農用地管理,切實保障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用地需求;對符合規劃、集中建設的倉儲保鮮設施,應優先保障建設用地;探索通過租用、入股等方式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用于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同時,協調落實好保鮮倉儲設施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優惠政策。

(三)探索金融支持。支持銀行、信貸擔保等金融機構開發專用信貸產品,為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提供優惠貸款、擔保等政策,落實好省農擔疫情期間貸款貼息等優惠政策,開辟綠色申請通道,簡化審批流程,調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積極性,放大中央補貼政策效應。加強與發改、財政部門溝通,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充分利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政策工具,創新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地方政府專項債的投入方式,統籌用好專項債與中央補助資金,加快建立完善農產品倉儲保鮮物流體系。

(四)健全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倒賣補助指標、套取補助資金、搭車收費等嚴重違規行為;加強信息公開,綜合運用線上線下宣傳媒介等多種渠道,公開縣域內補貼受益對象、設施驗收結果、補貼資金、咨詢投訴舉報電話等各類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設施建設公平、公正、公開;參照部、省級《技術方案》、《技術規程》規范倉儲保鮮技術和操作規程,壓實實施主體直接責任,及時發現和糾正建設中的問題,確保設施使用安全;嚴格規范驗收程序,確保設施質量。

(五)強化信息采集。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指導符合條件的項目實施主體,配置完善農產品產地信息數據采集設備,實現信息采集監測傳輸設備與重點農產品市場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并作為項目驗收的重要內容,充分運用農產品產地市場信息數據,加強分析與預警,指導農業生產,促進農產品銷售。

(六)加強宣傳引導。多樣化開展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工程政策宣貫活動,充分調動實施主體參與設施建設的積極性;要通過報刊、電視、新媒體等各種宣傳媒介,及時總結推廣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先進經驗、創新模式,樹立典型,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