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導方案

時間:2022-09-01 09: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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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導方案

按照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市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及《市應對肺炎疫情常態化聯防聯控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實藥店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有針對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指南。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市關于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原則,精準施策常態化疫情防控,持之以恒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充分發揮藥店的“前哨”作用。

二、工作任務

1、落實疫情期間防護物資的準備工作,做好口罩、消毒液、酒精等物質儲備。

2、落實藥店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開展員工健康教育和肺炎防控知識培訓。

3、從業人員要佩戴口罩等防護物品,每天營業前須對從業人員進行掃碼、測溫,合格后方可上崗;并視疫登記情形勢變化對從業人員進行核酸檢測。

4、進店購藥人員應佩戴口罩。對進店顧客須進行掃碼(登記)、測溫,對測溫發熱者立即撥打疫情舉報電話0432-65223805。

5、加強藥店日常防控措施,可在店內設置隔離帶、隔離臺、隔離區等方式銷售藥品,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寶等線上支付方式進行交易。

6、每天對場所進行消殺和通風,重點做好登記物品、收銀臺等部位的消殺。

7、做好購買“一退兩抗”藥品(詳見附件1)的顧客實名登記,特別是境外和重點地區返(來)吉購藥人員實名登記。并將登記信息第一時間上報屬地分局。

8、嚴格遵守藥品相關法律法規,經營的藥品、醫療器械、消毒用品等從合法渠道購進。

9、積極組織貨源,穩定醫藥價格,不作虛假宣傳,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

10、加強對疫情防控有關政策法規、科學知識、防控措施的解讀和宣傳,在藥店營業場所的顯示屏顯示或明顯位置張貼公告和防護知識海報,正確宣傳引導告知所有顧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項。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疫情防控有關知識的學習,熟練掌握各項防疫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

2、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記錄。對銷售的藥品需實名登記的按相關要求做好登記上報,不準虛登、漏登、瞞報、遲報。

3、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對進店人員進行掃碼測溫,按照防疫要求填寫各項記錄,內容要真實、完整、準確并做好留存。

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全市藥品經營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藥店現場整改,對不能現場整改的違反防控要求和《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檢查處理結果將定期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