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責任制考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8 0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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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廉政責任制考評工作方案

認真做好我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為推動率先跨越、建設宜居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根據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省紀委九屆五次全會、市紀委六屆五次全會、區委三屆七次全會、區紀委三屆五次全會精神,現就我區2014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對象

各鎮街、工業園區、工藝城,區直各單位。

二、考評內容

見附件一、附件二。

三、考評方法

(一)隨機抽取。持續按照“抓系統、系統抓”的考評辦法,即抽取該系統單位數40%(系統自薦20%+隨機抽取20%)進行考評,平均分為該系統所有單位的最后得分。2013年自薦過的單位,今年不再重復推薦。

(二)聽取匯報。由被考評單位黨組織根據相應的考評內容,就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向考評組作綜合匯報。

(三)查閱資料。根據考評方案所列內容,查閱相關資料。

(四)實地調查。根據考評方案所列內容的完成情況進行實地調查。

(五)折算計分。部分項目確定為被檢查單位當年度未發生的,則該項目不列入該單位考評,最終得分按實際開展的項目換算百分制評分。

四、結果運用

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綜合情況將作為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并與年度績效評估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