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監察工作指導方案

時間:2022-08-05 09:24:14

導語:勞保局監察工作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勞保局監察工作指導方案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試點的意見》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切實加強勞動保障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有條件的縣、區開展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以下簡稱“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在試點縣、區建立起市、縣(區)“兩級執法”與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管理”覆蓋城鄉的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工作管理體系,形成統一規范、高效便捷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監控管理平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

二、試點范圍

渦陽縣全縣以及蒙城縣、利辛縣和譙城區等選擇條件較好的1-2個鄉鎮(街道)。

三、工作職責

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和部署,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負責制定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標準及制度;指導全市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建立并完善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系統并組織推廣;對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驗收。

四、工作步驟

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我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基本形成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機制。

(一)調研準備階段(2011年3月)

各試點縣(區)要立足工作實際,組織開展試點前的調研工作,進一步摸清和掌握轄區內網格劃分、網絡建設、人員配備、辦公場所、設備配備、信息采集及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數量等情況,找準“兩網化”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措施和意見建議,為開展試點工作奠定基礎。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4月—2012年3月)

1、制定工作方案(2011年4月30日前)

各試點縣(區)按照本實施方案,結合各自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轄區內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方案,明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工作職責、經費來源等內容,并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劃分勞動保障監察網格(2011年5月31日前)

市為一級網格,渦陽縣、蒙城縣、利辛縣和譙城區為二級網格,鄉鎮(街道)為三級網格,村(社區)為四級網格。各級網格負責對本轄區內的用人單位進行管轄。

3、建立勞動保障監察網絡(2011年10月31日前)

依托現有“金保工程”平臺,加快全市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建設步伐。一方面結合我市實際開發全市勞動保障監察管理信息系統軟件;另一方面將市“金保工程”與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聯網,實現四級網絡信息暢通。

4、建立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加強勞動保障監察隊伍建設(2012年1月31日前)

各試點縣(區)要完成鄉鎮(街道)勞動保障監察中隊的組織工作,配齊專(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按照每個網格配備2名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比例充實基層網格力量。專職協管員可以在現有在編人員或聘用人員中調劑,也可公開招聘。兼職協管員可由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專管員兼任,鄉鎮(街道)、村(社區)配備1名。

5、建立網絡化數據庫(2012年2月28日前)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以“一戶一檔案”的方式為網格內所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保障信息檔案,通過村(社區)、鄉鎮(街道)、縣(區)逐級上報,建立起全市網絡化數據庫。

6、建立勞動保障監察管理平臺(2012年3月31日前)

建立勞動保障監察管理平臺,把用人單位、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勞動保障監察案件查處等要素有機地融合為一體,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體系的作用。

(三)組織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4月30日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進行檢查,按照“機構、場地、人員、經費、制度、工作”六到位的標準,進行綜合評定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試點縣(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對于預防和化解矛盾,促進社會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重視機構隊伍建設,保障相關經費

各試點縣(區)要完成鄉鎮(街道)、村(社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組織工作,配齊勞動保障監察員和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可聘請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擔任專(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工資可由就業資金解決,工作經費由各地統籌安排。同時要做好工作場地的解決、工作制度的制定等工作,確保“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實現“機構、場地、人員、經費、制度、工作”六到位。

(三)加強制度建設,保證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工作制度和監管職責、工作程序以及具體目標、監管考核、信息報告和人員管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確保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試點工作扎實、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