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假幣收繳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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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假幣收繳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以“發現假幣無一漏繳、假幣收繳無一違規、假幣線索無一漏報”為主要內容的假幣收繳“三無”活動,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意識,規范假幣收繳程序,嚴防假幣流入流出,創造安全用現環境,提升現金服務水平,解決假幣“零收繳”問題。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人民銀行縣支行黨組成員、副行長王曉方同志為組長,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縣假幣收繳“三無”活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三無”活動的組織、指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人民銀行縣支行綜合業務部宋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綜合業務部主管反假貨幣人員及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三無”活動的組織、協調、督導、考評工作。建立“三無”活動聯絡員制度,由縣人民銀行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活動的監督檢查、業務指導及情況反映工作。

三、活動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發現假幣無一漏繳、假幣收繳無一違規、假幣線索無一漏報”為主要內容的假幣收繳“三無”活動,徹底解決銀行業金融機構假幣“零收繳”問題,凈化人民幣流通環境。

四、活動時間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五、實施步驟

整個活動分為“排查摸底、動員部署、全面推進、總結評比”四個階段。

(一)排查摸底階段(2011年1月1日-1月30日)

人民銀行縣支行對轄區2010年以來假幣“零收繳”的所有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進行排查摸底,對連續六個月未發生假幣收繳業務的網點進行統計,填寫《縣銀行業金融機構2010年假幣“零收繳”網點信息表》(表1),于1月25日前報中心支行貨幣金銀科。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本系統范圍內2010年以來假幣“零收繳”的所有營業網點進行排查摸底,對連續六個月未發生假幣收繳業務的網點進行統計,填寫《縣銀行業金融機構2010年假幣“零收繳”網點信息表》(表1),于1月23日前報人民銀行縣支行綜合業務部。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全力配合人民銀行的排查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要對統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人民銀行縣支行將結合“反假貨幣信息系統”有關數據對金融機構統計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本系統情況,制定假幣收繳“三無”活動實施方案,于2011年1月20日前報人民銀行縣支行。同時要根據各自制定的假幣收繳“三無”活動實施方案,對本系統假幣“零收繳”網點建立檔案,作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

(二)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2月1日-2月28日)

人民銀行縣支行將召開由相關人員參加的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對各項工作任務進行有效分解,提出具體要求,破解假幣“零收繳”難題。

(三)全面推進階段(2011年3月1日-11月30日)

人民銀行縣支行將按月對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三無”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調度、督導,通報有關情況,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對領導重視、成績突出的單位和網點,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對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見談話。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具體措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搞好反假培訓,增強收繳意識,規范收繳程序,及時報告假幣犯罪線索。同時,加大考核力度,跟蹤檢查督導,特別要求假幣“零收繳”網點必須有計劃、有措施、有成效,每月1日前將上月《縣銀行業金融機構假幣收繳“三無”活動進度統計表》(表2)上報人民銀行縣支行。人民銀行縣支行負責轄內金融機構的匯總上報,每月3日前將上月《縣銀行業金融機構假幣收繳“三無”活動進度統計表》(表2)上報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

(四)總結評比階段(201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本系統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于2011年12月10日前報人民銀行縣支行。

活動結束后,人民銀行縣支行將對假幣收繳“三無”活動進行總結表彰。

六、有關要求

(一)人民銀行縣支行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轄區和本系統假幣收繳“三無”活動的組織領導。一是人民銀行縣支行分別與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簽訂《假幣收繳“三無”活動目標責任狀》,明確活動期間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的職責和目標。二是建立假幣信息報告制度,縣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現新版假幣、大額假幣、以及假幣犯罪線索的,必須及時登記,并報告人民銀行和公安機關。三是嚴格假幣上繳制度,人民銀行縣支行督促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按月上繳假幣,做好相關數據的歸集、整理和分析,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上報。四是充分發揮人民銀行的管理職能,從動員部署到檢查督導、工作調度、總結考核,做到領導親自抓,部門靠上抓,確?;顒尤〉脤嵭А?/p>

(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精心組織,高度重視,對假幣收繳“三無”活動要有計劃、有部署、有要求。一是抓好一線柜員的學習培訓,配備必要的反假機具,創造良好的反假貨幣工作環境。二是加強內部檢查督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每月對所轄“零收繳”網點“三無”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巡查,巡查比例不得低于20%,對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三是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于柜面發現假幣并依法予以收繳的,按照獎懲辦法給予適當獎勵;對于不認真履行職責,發現假幣不予收繳或不按規定程序收繳假幣的要嚴肅處理。

(三)人民銀行要加大檢查督導力度,確?;顒硬蛔哌^場。人民銀行縣支行將組織人員不定期的對轄內各單位開展活動情況進行現場督導檢查。一是強化日常檢查督導。人民銀行要通過座談、走訪、查看、詢問、問卷調查、調閱錄像、調閱巡查記錄、現場技能測試、現場執法檢查等形式,有效推動活動的開展。每季度對轄區假幣“零收繳”網點抽查督導數量不少于1家,根據巡查情況填制《縣銀行業金融機構假幣收繳“三無”活動工作成效匯總表》(表3),于次月2日前通過OA上報中心支行;二是將“三無”活動開展情況與人民幣現場執法檢查結合起來,對假幣“零收繳”網點,特別是“三無”活動開展不力的網點進行重點檢查。

(四)及時總結工作動態。人民銀行縣支行將根據轄內工作動態,及時上報工作信息,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探索新的途徑和方法,切實推進轄區反假貨幣工作卓有成效地開展。人民銀行縣支行還將建立定期交流溝通機制,每季度召開一次金融機構“三無”活動聯絡員會議,專題研究解決活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通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