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避難場所構建方案

時間:2022-06-21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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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避難場所構建方案

為切實加快我縣應急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城市綜合防災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縣政府《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結合城市布局現狀,制訂全縣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為宗旨,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按照政府領導、統籌規劃、預防為主、屬地管理的方針,科學規劃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全面提升我縣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災害性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提供安全保障。

(二)建設目標

今后一個時期,在全縣建成數量、規模與我縣人口密度、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在修編、實施縣城規劃時,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作為縣城必需的公共設施列入規劃,并與縣城建設同步推進。2012年,全縣建成首批文化廣場和勝利山公園兩個應急避難場所。

(三)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的原則。應急避難場所規劃要與縣城現狀和長遠發展相結合。近期設置避難場所以安全安置市民為主,遠期在城市總體規劃中融入安全城市理念,預先考慮為市民提供安全、設施完備的生活和避難避險空間。

2、因地制宜的原則。災害發生后,結合人群緊急疏散的需求,將公園、綠地等場地賦予避險功能,充分發揮現有設施的作用,增加少量設施,增強應急避難功能。

3、平災結合的原則。將指定為應急避難場所的公園、綠地、體育場等建成具備有多種功能的綜合體,平時具有休閑、娛樂、健身、改善生態環境和宣傳應急知識等功能,在發生突發性災害事件時發揮避難場所功能。

4、安全暢通的原則。應急避難場所要均衡布局、就近安排,充分考慮城鎮已有或擬建的場址,并與城鎮環境相協調,重點選擇公園、綠地、休閑廣場、學校操場、體育場(館)等區域。選址應處于建(構)筑物倒塌范圍之外,保持疏散道路暢通;避讓地質、洪澇災害易發地區、高壓線走廊區域,遠離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等區域;以居住區、學校、大型公共建筑等人口相對密集區域,半小時內步行到達為宜。

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要求

(一)功能設置。充分利用現有場地條件,綜合考慮臨時性和永久性的需要,以滿足應急避難場所基本運行功能為原則,合理進行功能設置。臨時性應急避難場所應滿足通水、通電、通信等基本功能定位,具備流動廁所、醫療衛生防疫點、垃圾收集及存放點、應急消防裝備等基礎設施;永久性避難場所應具備應急供水系統(水井或蓄水池、水管、凈化水設備等)、應急供電系統(發電設備或應急照明設備等)、應急通信系統(含監控及廣播)及應急棚宿區、固定廁所、應急物資儲備用房、垃圾收集及存放點、應急指揮中心用房、直升機停機坪等。各功能區應設置醒目標志牌,各類設施應考慮無障礙設計。

(二)實施主體。縣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由縣政府統籌協調,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縣建設、水務、規劃、園林、地震、人防、消防、環衛、供電等單位按各自職責做好建設和管理工作。鄉鎮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牽頭負責實施,縣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指導。

(三)經費渠道。利用現有條件改造的縣級應急避難場所所需費用,由縣財政統籌安排;鄉鎮級應急避難場所的改造費用由各鄉鎮財政統籌安排。

(四)物資儲備。結合應急避難場所周邊的情況,合理儲備應急物資。短期性物資,如食品、藥品及生活用品依托臨近的商場、超市和普通商店代儲;長期性物資,如帳篷、醫療器械、滅火器材、應急救援裝備等由各相關單位按標準規定儲備。

(五)標志設置。應急避難場所主要出入口和應急避難場所主要服務范圍的社區要設置應急知識宣傳欄和應急避難場所平面圖,并對應急避難場所標識、主要服務范圍、疏散通道、適用避難災種等進行介紹。應急避難場所各類標志牌的設置應當與周圍環境、景觀和相關標志牌相協調。

(六)疏散體系。根據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情況,制訂相應的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預案(內容包括疏散路線、安置區域、指揮人員責任范圍劃分等),編制《居民應急宣傳手冊》、《應急須知和場內功能設置手冊》,定期組織避難場所應急演練,保證疏散工作有條不紊。

(七)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規劃建設和使用應急避難場所是一項重要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公安、民政、建設、水務、衛生、規劃、地震、人防、園林、環衛、消防、供電等部門以及各鄉鎮、社區。避難場所規劃建設工作由縣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參與,通力協作,共同承擔建設任務。

三、應急避難場所的綜合保障

突發災害性事件發生后,由縣政府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啟用應急避難場所,建立各類保障體系,確保避難場所正常運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密切配合,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應急避難場所指揮部。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負責,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總指揮,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指揮機構,實行集中辦公,主要負責處置突發事件的綜合協調和指揮工作,積極做好人員疏散安置、物資供給、警力安排、道路疏通、衛生清理等工作。

(二)合理疏散安置受災群眾。在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地震、人防、建設、財政、民政、公安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和相關應急預案,合理安置災民。各相關社區居委會負責做好群眾的疏散工作,引導居民就近到避難場所安置。

(三)應急物資供應。由民政部門牽頭負責,迅速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帳篷搭建等工作,設置避難場所救濟物資供應點,提供救濟物品,保障避難場所所需物資和糧油、食品、水等日常生活用品的供應,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四)應急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由衛生部門牽頭負責,做好現場搶救、醫護及轉運傷員,建立臨時治療點,負責避難場所的衛生防疫、消毒、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保障藥品、醫療器械的供給,搞好心理干預和幫助等工作。

(五)社會治安和秩序維護。由公安部門牽頭負責,做好人員的疏散轉移,維護避難場所治安,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重點部位、重要目標和設施的值班巡邏和警戒等工作。特殊情況下,對災區實行特別管制。

(六)應急供水。由水務部門負責,安排供水公司做好應急供水點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確保滿足避難場所內受災群眾的用水需求。

(七)應急供電。由供電部門牽頭負責,按照設備資產歸屬,立足已有供電線路和設施搞好應急用電設施建設,同時儲備一定數量的移動供電設施和裝備,確保應急用電需要。

(八)應急廁所管理。由環衛部門牽頭負責,主要利用避難場所內現有廁所并配備一定數量的移動廁所。現有廁所由產權單位負責維護和管理;應急移動廁所由環衛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指定位置保障到位,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九)應急通信。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負責,各有關通信公司配合,保障移動通訊車輛和設備,確保應急通訊和對外聯絡暢通。

(十)應急垃圾處理。由環衛部門牽頭負責,在指定地點設置垃圾盛放設施,并及時做好應急避難場所內生活垃圾的清理清運工作。

(十一)應急設施管理。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避難場所產權單位牽頭負責,搞好應急設備、設施的維護和各類標示牌的設立,防止隨意搭建現象,確保避難場所能夠發揮正常的功能。

四、應急避難場所的管理

(一)按照平災結合的原則,應急避難場所及疏散通道平時服務于本身原有功能,在遇有地震、火災、洪澇等突發性重大災害時,由縣政府或各鄉鎮政府批準啟用。

(二)應急避難場所由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負責建設,產權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建設和維護費用由同級財政負擔。突發災害性事件發生后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安置受災群眾,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產權單位搞好配合。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科學編制城市社區應急疏散方案,組織社區居委會等開展應急疏散演練,使居民熟悉應急疏散通道和應急避難場所,提高應對突發災害性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