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委基礎大鞏固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29 11:19:00
導語:鎮委基礎大鞏固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委辦、縣府辦轉發《縣委政法委、縣綜治委關于在全縣深入開展社會管理“平安和諧十大行動”實施意見》的通知(惠辦發[2012]4號)和《縣“基層基礎大鞏固”行動實施方案》(惠綜治[2012]7號文件精神,全面推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夯實我鎮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根基,結合我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基層基礎大鞏固”行動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貫徹落實“平安和諧十大行動”為抓手,以綜治目標管理責任制為導向,以健全組織、完善機制、整合力量、強化保障、提高效能為目標,大力加強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推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各項任務措施的落實,真正把基層組織做強、把基礎工作做實,切實提高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促進全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扎實開展“基層基礎大鞏固”行動,切實發揮鎮綜治委(辦)的牽頭協調作用、綜治維穩為民服務中心的基礎平臺作用、各政法單位的主力軍作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著力提高排查化解社會矛盾能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能力、社會管理服務水平和政法機關執法公信力,促進“平安和諧十大行動”在我鎮得到全面落實。
三、主要內容
(一)加強政法維穩單位建設,充分發揮政法維穩主力軍作用。按照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全面加強鎮司法所、信訪辦、民政所、安監站等維穩站所建設,健全完善業務和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執法司法工作。強化執法教育培訓,建立和落實維穩站所負責人集中輪訓、定期組織工作人員授課、初任培訓、案件評判和通報等制度,抓好崗位培訓和實戰訓練。建立完善執法檔案,明確執法辦案責任,規范記載內容,執法綜合情況列入績效考核。推進“陽光執法”,依法公開執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公眾和社會監督。
(二)加強綜治維穩為民服務中心建設,提升為民服務水平。一是規范提升綜治維穩便民服務中心。采取(改建)的方式,建設總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會管理綜治維穩為民服務中心,使之成為各部門、各單位協作配合、為民服務的高效平臺。按照“一個中心、兩個大廳”和“九統一”的標準抓好規范提升。“一個中心”即社會管理綜治維穩為民服務中心;“兩個大廳”即綜治維穩大廳、為民服務大廳。綜治牽頭,整合各站所,集中到中心大廳辦公,中心主任由鎮綜治辦主任同志兼任。“中心”按照縣有關文件要求使用“鎮社會管理綜治維穩為民服務中心”名稱,統一配齊配強工作人員,統一提供辦公地點,統一配齊辦公設備,統一使用中央綜治委制定的全國綜治標識徽章,統一工作流程,統一規范工作臺賬,統一培訓管理,統一量化績效考核。二是全面提高綜治維穩為民服務水平。在工作運行實現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調處、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五個聯動的基礎上,推行為民服務制。社會管理綜治維穩為民服務中心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到制度完善并上墻。要建立完善為民服務制度,在社區、村設立便民服務點,聘請人員,細化項目,形成鎮綜治維穩為民服務中心負總責,社區、村及相關職能部門抓落實的便民服務網格化管理體制,確保把“群眾動嘴”、“干部跑腿”的便民服務制真正落到實處,有效實現維穩工作關口前移,變剛性管理為柔性服務,變事后處理為事前預防。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社會管理綜治維穩為民服務中心建設。
(三)加大人力物力財力向綜治維穩單位傾斜力度,切實保障政法維穩工作正常開展。切實保障綜治維穩部門的人員需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對綜治經費困難的村,鎮適當給予補助。同時積極拓寬受益單位、個人出資、社會捐助及市場化運作等多種渠道解決好綜治工作經費問題。
(四)強化政法維穩組織領導,突出抓好鎮綜治委(辦)建設。為進一步加強領導,充實力量,明確職責。綜治委主任由鎮黨委書記孫秀明同志擔任,綜治辦主任由鎮黨委副書記同志擔任。綜治辦配備1名專職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配備5名綜治辦專職工作人員,確保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成效。抓好綜治辦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新任綜治干部參加上崗培訓,年內對所有綜治干部進行輪訓,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四、方法步驟
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12年4月中旬至4月底)。結合我鎮實際,制訂《實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務。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提出具體要求。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2012年4月底至11月中旬)。按照工作目標、任務及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基層基礎建設。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和法規規定,制訂出臺相關措施,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長效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基層基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
第三階段:考核驗收(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評,并向縣委政法委、縣綜治委寫出自查報告。迎接縣委政法委、縣綜治委對我鎮“基層基礎大鞏固”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迅速行動。開展“基層基礎大鞏固”行動,是深入推進“平安和諧十大行動”的重要舉措,時間緊,任務重,標準高。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基層基礎建設在服務大局、推動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地位和作用,真正把思想和認識統一到縣委、縣政府和鎮黨委政府的整體部署要求上來,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目標任務,迅速行動,切實把“基層基礎大鞏固”行動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鎮黨委進行總體部署,督查督辦、推動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把開展“基層基礎大鞏固”行動作為深化平安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任務,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 上一篇:市國資局土地執法行動方案
- 下一篇:動物醫學實驗室管理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