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街道辦人口計生工作管理方案

時間:2022-05-28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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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街道辦人口計生工作管理方案

各社區、各駐街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管理,加快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改革步伐,建立適應當前城市發展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新機制,根據我街道工作實際,現就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決定》、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市區兩級《關于加強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積極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適應新型人口計劃生育管理體制,實現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全覆蓋,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以路街道和諧家庭指導中心為主陣地,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推動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整體水平不斷提高,為街道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二、工作機制

強化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兩個基礎,加強社區陣地建設,完善社區基礎設施,根據“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原則,把城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重心下移,促進城市社區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一)加強基層基礎建設。重點加強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陣地和隊伍建設,結合20個社區拆遷或回遷的實際情況,形成具有路特點的拆遷及回遷社區管理模式。回遷社區提前謀劃,在小區配備專職主任、協管員,采取網格化的管理方式,健全社區居委會計劃生育組織網絡,推行“計生辦-社區-協管員-樓長”四級管理模式,為計劃生育無縫隙管理提供隊伍保障,不斷提升基層計生隊伍整體素質。不斷完善社區陣地設施,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促進城市社區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強化部門綜合治理。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履職部門的職能作用,推進綜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街道綜治辦、政工科、街政科、財政所、經管科、勞動保障中心以及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門要依法履行計劃生育職責,發揮各自的優勢,積極配合,加強對城市社區計劃生育工作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全貌劃片數字化、戶況顯示動態化、準租準住合同化、聯合服務經常化”四化工作機制要求,定期聯合開展清理清查及上門服務活動。大力完善協調配合機制,構建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平臺,形成齊抓共管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強大合力。

(三)明確單位管理責任。轄區所有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都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堅持“誰用工誰負責,誰受益誰管理”的原則,履行各自職責,共同參與人口問題的綜合治理。實行單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定代表人責任制,做好本單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落實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等有關政策和保障措施,支持、協助和參與社區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

(四)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加強對新建住宅區和物業公司的管理,綜合治理流動人口問題,搞好定期清理清查,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定期聯系制度,依托流動人口信息聯系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廣泛開展流動人口生育關懷活動,切實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

(五)倡導社區居民自治。社區居民自治組織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現行生育政策,規范生育行為,特別是社區居民自治公約要對違法生育的居民制定約束條款,實行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要將計劃生育納入社區管理服務體系,組織引導社區居民開展計劃生育工作的居民自治,積極協助政府做好本社區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對政府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的行政管理和社會服務進行民主監督。

(六)推行社區綜合服務。依托社區、面向家庭,廣泛開展新婚期、生育期、0-3歲早教、青春期、更年期等計劃生育綜合服務。包括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服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和援助服務,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技術服務,。

三、工作任務

(一)社區計生工作任務

1、負責社區轄區內所有計劃生育對象的計劃生育日常工作,加強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務,指導和幫助育齡群眾落實以長效為主的避孕節育措施,承擔宣傳動員、監督檢查、組織協調、綜合服務的職能。

2、配備相應的計生專職干部和協管員,明確工作目標,落實職責分工,劃片包保,責任到人。

3、按照“全、準、新”的要求,實時掌握轄區內的房屋變化和人員變動,詳細掌握管理對象的信息變更情況,及時準確統計上報社區內育齡人群的婚姻、生育、避孕節育和遷移流動信息。建立健全“計劃生育小區示意圖”、“小區院落樓棟示意圖”、“院落樓棟住戶分布示意圖”和“戶況顯示圖”。

4、與轄區內的法人單位簽訂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對轄區內的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和督導檢查。

(二)單位計生工作任務

1、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設立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

2、負責本單位辦公區域、家屬區、門面商鋪、出租房屋的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配合屬地社區做好干部職工及其家屬和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

3、對因辭職、辭退、開除、合同期滿、下崗等原因離開單位的已婚育齡婦女,單位應繼續進行正常管理,或按規定及時辦理計劃生育管理檔案移交手續。

4、與所屬社區簽訂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自覺接受屬地社區和計生部門的指導、監督、服務和考核。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和法人單位要把做好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及時研究解決制約工作開展的困難和問題,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切實為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領導保障。

(二)強化隊伍建設。解決好社區和法人單位計生工作人員、待遇等問題,穩定骨干力量,不斷增強計生干部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教育廣大計生干部自覺學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樹立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觀念,努力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三)保障經費投入。各社區和法人單位要加大對計劃生育工作的經費投入,特別是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30%一次性養老補助兌現工作,更要確保社區計生干部工資落實到位,以及育齡群眾生殖健康查體、宣傳教育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