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抗洪防風緊急預案
時間:2022-05-20 0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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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區臺風、暴雨的特點
區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溫和多雨,年平均氣溫21℃,年平均降雨量1388mm,降雨時空分布不均勻,全年降雨量80%分布在至10月,11月至次年3月僅為20%。根據區的特點,每年日至10月31日定為汛期。
區地處東亞大陸的東南緣,東臨臺灣海峽,故常受臺風(含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以下簡稱臺風)襲擊,每年平均有-5個臺風影響或襲擊,主要集中在7-9月。在臺風登陸或影響時,不僅風力大,而且常常帶來強降雨,引發沿海的風暴潮和河流的洪水,對人民生命財產和工農業生產威脅極大。
(二)編制目的
為了確保轄區防洪、防臺風安全,提高應急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特修訂本預案。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省水法實施辦法》、《省防洪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市防洪防臺風應急工作預案》和《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章和文件,編制本預案。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產生的災害及其次生的災害。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區防洪防臺風應急組織機構
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政府辦,同時設立區城市防洪防臺風指揮協調領導小組,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行使城市防洪防臺風應急指揮協調的職能。
當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啟動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即行使區防洪防臺風應急指揮的職能,在宣布全區進入緊急防汛期以后,其下設的綜合材料組、宣傳信息組、督查協調組、搶險救災組、后勤保障組等五個應急辦事機構開始運轉。
組織機構如下:
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助理巡視員、區政府辦主任、區建設局局長擔任。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區綜治辦、區建設局、區監察局、區經貿局、區發改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區人勞社保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招商局、區旅游園林局、區文體局、區安監局、區工業園區管委會、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工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公安邊防大隊、消防大隊及各街道辦事處,其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為指揮部成員。
各街道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由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指揮,街道各有關部門、當地駐軍為成員單位,負責做好本轄區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
(二)組織機構職責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職責
(1)統一指揮全區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宣布全區進入、解除緊急防汛期,啟動、終止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
(2)在區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3)組織召開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會議,分析預測汛情、臺風發展趨勢,安排部署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應急措施。
(4)下達抗洪搶險、水庫泄洪等調度命令,組織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有關部門實施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動員全社會參與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和災情統計匯總,并上報災情情況。
(2)提出防洪防臺風參謀意見,為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及時下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完成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各項任務,督促檢查各項防洪、防臺、救災措施的落實。
(3)負責區級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組織儲備、調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
(4)負責全區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1)區政府辦: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2)區委宣傳部:正確把握全區防汛抗旱宣傳的導向,及時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宣傳工作。
(3)區綜治辦、公安分局、邊防大隊: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防汛抗旱物質和破壞、盜竊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街道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和海上漁排、漁船人員。
(4)區建設局:負責本區城市防洪防臺風指揮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制定本區城市防洪防臺風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房屋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危房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協助街道及時轉移危房住戶。組織、指導全區建筑設施的防洪防臺風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專業搶險隊伍組建工作。抗旱期間,組織、協調做好城市節約用水工作。
(5)區監察局:監督、指導防汛抗旱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執行防汛抗旱責任制和搶險救災調度指令情況進行督查,對因領導不力、工作疏忽或處置失當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6)區經貿局:負責指導商貿企業做好防洪、防臺風、抗旱工作。協調電力部門做好電力調度工作,確保防汛抗旱用電的供給。根據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搶險救災所需物資的供給。
(7)區發改局:指導防汛抗旱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重點防汛抗旱工程建設、計劃的協調安排。
(8)區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各街道開展查災、報災和救災工作,及時將掌握的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上報指揮部。組織開展、接收救災捐贈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級和上級救助受災群眾的款物,妥善安排好災民生活。
(9)區財政局:組織實施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與指揮部共同向上級爭取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經費,并及時下撥和監督使用。
(10)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中、小學校等各級各類學校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特別是在防臺風期間,及時組織、監督各級各類學校做好校舍的加固和師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安全度汛。做好學校危漏校舍的維修、加固。防臺風期間,及時開放校舍為街道疏散人員提供安全場所。
(11)區衛生局:負責組建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災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12)區人勞社保局:在防洪、防臺風期間,協助防汛抗旱指揮部做好人員調度。災后,對參加防洪防臺風人員進行考評。
(13)區城管執法局:在防臺風期間,做好城市違章搭蓋、沿街廣告招牌等整治工作。負責搶險隊伍的組建工作。
(14)區招商局:負責組織、指導外資企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5)區旅游園林局:負責園林設施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抗災期間,及時組織做好林木的支護加固等工作。災后,及時組織做好城市樹木、綠地的整復工作。負責專業搶險隊伍組建工作。
(16)區文體局:負責組織、指導文體活動及其他戶外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據天氣狀況和上級指示適時取消所有文體活動及其他戶外活動。
(17)區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包括倉庫)的安全度汛工作。
(18)區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園區內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9)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區政府機關大樓的防洪防臺風工作。在防臺風、防洪期間,為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20)區工商局:負責做好汛期戶外廣告牌的整治工作,在臺風、暴雨到來之前,及時組織、監督戶外廣告牌業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項防范工作。
(21)交警大隊:及時疏導交通,保證防汛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汛情需要,按照指揮部指令,負責實施交通管制。
(22)消防大隊:在防洪、防臺風期間,根據指揮部要求,及時做好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組建搶險救災突擊隊伍。
(23)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轄內的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危房的初步排查工作。防洪防臺風期間,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地帶群眾和海上漁排、漁船人員的安全轉移。負責組織轄內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負責防汛信息的報送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配備防汛責任人(A、B崗),兩位責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時外出,第一責任人(A崗)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B崗)做好交接工作。
4、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急辦事機構的職責
(1)綜合材料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防汛辦負責人擔任。負責各種會議通知、防御暴雨、臺風、風暴潮等工作的緊急通知、緊急通告、領導講話稿、傳達領導指示或批示、汛情快報、防御情況匯報等文件的起草。
(2)宣傳信息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區防汛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委宣傳部分管領導擔任。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向社會汛情、災情及抗洪搶險的新聞報道;及時搜集區領導、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信息,并及時整理上報、;及時收集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災情,并統計匯總上報、。
(3)督查協調組:由區政府辦牽頭,區監察局、區建設局、區安監局、區防汛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政府辦分管領導擔任。負責落實區委、區政府以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部署;協調解決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請求需要協調的問題;負責督查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執行上級指示精神和區委、區政府、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以及值、帶班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及時通報;負責落實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風、海上漁排養殖人員、低洼地帶等危險地帶人員轉移工作,并統計上報。
(4)搶險救災組:由區建設局牽頭,區旅游園林局、區城管執法局、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等部門配合,組建區專業救災隊伍;區民政局負責協調駐軍部隊、武警部隊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搶險和轉移群眾任務,負責災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電、氣供應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5)后勤保障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信息中心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防汛辦領導擔任。負責指揮部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保障防汛視頻會議系統、通訊、供電暢通,協調調度全區防汛搶險物資器材,保障指揮部及辦公室相關人員的食宿等。
在宣布全區進入緊急防汛期后,應急辦事機構開始運轉,根據需要,區委辦、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區綜治辦、區監察局、區經貿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招商局、區人勞社保局、區衛生局應各派1人到指揮部協助辦公。
三、防洪防臺風預防、預警
(一)預防、預警信息
1、臺風登陸前24小時,各相關單位要通過電視、廣播及時收集信息,密切關注臺風動態,及時提醒市民做好防臺風準備。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收集實時洪澇災情,滾動上報至區防汛辦。
(二)預防、預警行動
1、汛前工作準備
(1)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登記造冊,發出汛前安全大檢查除險責任通知書,并于每年的月31日前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有關部門應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區級搶險物資、器材由區防汛辦統一采購,分儲到各區級防汛倉庫,區級搶險物資僅作為應急補充,搶險時應先用工程管理單位及街道儲備的物資器材。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有關部門必須落實所轄水庫、堤防、水閘工程的包庫、包堤、包閘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系以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并登記造冊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4)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都要制定本部門、本轄區的防洪防臺風預案;區城市防洪防臺風指揮協調領導小組應制定城市防洪防臺風預案,各小(Ⅱ)型以上水庫都要制定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并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審批或備案。
2、暴雨洪水、臺風、風暴潮預警
當預報即將發生暴雨洪水、臺風、風暴潮災害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提早預警,通知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做好相關準備。
3、預警級別
按照災害的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暴雨洪水預警級別分為較重(II級)、重大(I級)兩級,臺風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Ⅲ級)、較重(II級)、重大(I級)三級。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是: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強化紀律,依法防洪;快速反應,保障有力;落實責任,細化措施;科學調度,防抗結合,確保實現防汛工作目標。
2、進入汛期,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汛情、工情、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轄區內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二)應急響應
1、暴雨洪水災害
1)Ⅱ級應急響應:市氣象臺暴雨(預)警報(日降雨量50~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將發出“關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總指揮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部署全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開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的會商會,認真分析暴雨特點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報告總指揮。
(2)必要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通過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召開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區分管領導對防御暴雨洪水各項準備工作進行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立即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部署落實防御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和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加強值班,要安排加強班,領導帶班,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級防汛責任人要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
(4)區防汛辦要加強值班,領導帶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5)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易滑坡等危險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各街道和區建設局、區旅游園林局等部門要按照指揮部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6)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做好預泄騰庫工作。
(7)區建設局及各街道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要及時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8)全區各類搶險隊伍要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駐軍部隊要迅速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一旦接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街道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準備好搶險物資器材。
2)Ⅰ級應急響應:市氣象臺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報(降雨量大于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將發出“關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指揮部下設的五個應急辦事機構開始運轉。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部署全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開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的會商會,認真分析大暴雨或特大暴雨的特點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報告區主要領導。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召開防御暴雨洪水緊急會議,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參加,區領導作重要講話,對防御暴雨洪水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匯報并作出決策和部署。
(3)必要時,區委辦、區政府辦聯合發出防御暴雨洪水緊急通知,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全區人民立即行動起來,投入到抗災救災工作中。
(4)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立即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部署落實防御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和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加強值班,要安排加強班,領導帶班,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級防汛責任人要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告。區監察局要適時對各級領導、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情況和各級、各部門值班帶班情況進行檢查。
(5)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易滑坡等危險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各街道和區建設局、區旅游園林局等部門要按照指揮部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6)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做好預泄騰庫工作。
(7)區建設局、各街道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要及時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8)全區各類搶險隊伍要集結待命,隨時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一有險情,迅速投入搶險救災。駐軍部隊要迅速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一旦接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街道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的搶險物資器材要準備就緒,做到隨調隨到。
3)應急結束:降雨過程基本結束階段,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將發出“關于做好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的(緊急)通知”,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要求。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衛生、建設、旅游園林、公安等有關部門要按照指揮部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2)民政、財政、建設、旅游園林等有關部門領導分赴抗災第一線指導協調抗災救災工作。根據受災情況,各有關部門向國家有關部委、省政府、省有關部門、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等上級匯報災情,爭取國家、省、市和有關部門的支持。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要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安排好災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交通秩序,修復水毀工程,保持社會穩定。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區防汛辦。
(4)區防汛辦組織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全區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及時收集匯總各街道各部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將全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市防汛辦。
(5)區委宣傳部要協調新聞媒體加大抗災救災宣傳力度,做好抗災救災宣傳工作。
2、臺風、風暴潮災害
1)Ⅲ級應急響應:市氣象臺臺風消息階段,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出"關于防御××年××號臺風01號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總指揮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部署全區防臺風工作,主持召開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的會商會,認真分析臺風特點、發展趨勢和破壞影響,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報告總指揮。
(2)根據臺風發展趨勢,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通過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召開防臺風工作會議,區分管領導對防臺風各項準備工作進行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立即部署落實防臺風各項準備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區防臺風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及時將防臺風準備工作情況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4)區防汛辦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5)區防汛辦注意收看天氣預報,主動與市氣象臺及海洋環境預報臺聯系,密切關注臺風和風暴潮情況。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辦要加強值班,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并密切關注臺風和風暴潮情況。
2)Ⅱ級應急響應:市氣象臺臺風警報階段,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將發出“關于防御××年××號臺風02號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下設的應急辦事機構開始運轉。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部署全區防臺風工作,主持召開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的會商會,認真分析臺風特點、發展趨勢和破壞影響,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通過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召開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臺風緊急會議,區領導作重要講話,對防臺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匯報并作出決策和部署。
(4)區領導根據聯系各街道及部門的分工情況,分頭深入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有關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各街道、各部門落實好各項防御措施。
(5)根據臺風發展趨勢,區委辦、區政府辦聯合發出防臺風緊急通知,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全區人民立即行動起來,投入到防臺抗臺救災工作中。
(6)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立即按照防臺風各項應急預案,部署落實防臺風各項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區防臺風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加強值班,要安排加強班,領導帶班。組織工作組深入基層、各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基層落實好各項防御措施。各街道和各成員單位要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級防汛責任人要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
(7)區防汛辦要主動與市氣象局等部門聯系,了解臺風及風暴潮的預報,及時報告指揮部。
(8)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部署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風、海上漁排養殖人員和漁船上人員安全轉移工作,各街道要按照市、區指揮部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回港船只數量和轉移上岸人數。
(9)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做好預泄騰庫工作。
(10)全區各類搶險隊伍要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駐軍部隊要迅速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一旦接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街道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準備好搶險物資器材。
3)Ⅰ級應急響應:市氣象臺臺風緊急警報階段,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將發出“關于防御××年××號臺風03號通知”,提出進一步防御部署要求。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坐鎮指揮部,指揮部署全區防臺風工作,通過電話、防汛視頻會議系統檢查部署防御工作。主持召開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的會商會,認真分析臺風特點、發展趨勢和破壞影響,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報告區主要領導。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再次通過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召開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全區防臺風緊急會議,區主要領導作重要講話,對防臺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匯報并作出決策和部署。
(3)必要時,區委、區政府聯合發出防臺風緊急通知,動員全區人民立即行動起來,投入到防臺抗臺救災工作中。
(4)各級各部門要傳達貫徹省、市、區防臺風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全面檢查落實防臺風各項工作,繼續加強值班帶班,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級防汛責任人要全部到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告。區監察局要適時對各級領導、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情況和各級、各部門值班帶班情況進行檢查。
(5)根據臺風發展趨勢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發出關閉旅游景點、學校停課的緊急通告,及時取消一切室外大型社會活動,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6)區防汛辦要主動與氣象臺等部門了解臺風和風暴潮的預測預報,及時向區委辦、區政府辦通報。
(7)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易滑坡等危險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各街道和區建設局、區旅游園林局等部門要按照市、區防汛指揮部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8)蓮前、濱海街道要根據市、區防汛指揮部指示,做好預泄騰庫工作。
(9)區建設局、各街道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要立即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10)區防汛指揮部的宣傳信息組及時將我區的防臺抗臺工作動態通過相關媒體予以報道。
(11)全區各類搶險隊伍要集結待命,做好隨時搶險救災準備工作,一有險情,迅速投入搶險救災。駐軍部隊要迅速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一旦接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街道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的搶險物資器材要準備就緒,做到隨調隨到。
4)應急結束:市氣象臺臺風警報解除階段,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將發出“關于防御××年××號臺風04號通知”,宣布解除臺風警報和結束緊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要求。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衛生、建設、旅游園林、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要按照指揮部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2)區民政、財政、建設、旅游園林等有關部門領導分赴抗災第一線指導協調抗災救災工作。根據受災情況,組織各有關部門向國家有關部委、省政府、省有關部門、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等上級匯報災情,爭取國家、省、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要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安排好災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交通秩序,修復水毀工程,保持社會穩定。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區防汛辦。
(4)區防汛辦組織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全區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及時收集匯總各街道各部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將全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市防汛辦。
(5)區委宣傳部要協調新聞媒體加大抗災救災宣傳力度,做好抗災救災宣傳工作。
五、保障措施
1、通信信息保障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堤防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2、應急隊伍保障
區建設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旅游園林局、駐軍部隊等組成搶險突擊力量,負責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搶險救災任務。
3、交通保障
交警大隊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轉移疏散人員、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運輸。
4、治安保障
區綜治辦、公安分局、邊防大隊等主要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5、物資保障
區、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及相關部門應建立防汛物資器材儲備管理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挪用、流失和失效,對各類物資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資金保障
區財政局主要負責安排防汛經費,用于遭受臺風、洪澇災害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防汛搶險、水毀工程修復等。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防臺風、防汛、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防臺風、防汛抗災意識及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根據市防洪防臺風應急工作預案要求,街道以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專業搶險隊伍負責人的培訓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社區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的培訓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3、演習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3)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專業演習,一般2~3年舉行一次,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
七、附則
(一)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工作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二)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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