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作風評議實施辦法

時間:2022-02-09 09:54:00

導語:黨政機關作風評議實施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黨政機關作風評議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改善機關干部的服務態度,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特制定本評議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不斷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服務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以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為核心,解決黨政機關及干部在服務企業、服務項目、服務農村、改善民生、維護穩定等五個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改進機關干部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質量,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評議內容

(一)評工作紀律。看紀律要求嚴不嚴,工作時間是否在崗,是否存在曠工等現象;是否存在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電游、炒股等現象;是否存在上班時間參與打牌賭博及娛樂活動等現象。

(二)評服務態度。看群眾觀念強不強,是否真心實意、熱情周到地為基層、為群眾、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是否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現象,是否存在簡單、粗暴、生硬等不良作風。

(三)評工作效能。看工作效率高不高,辦理公務是否及時,有無搪塞應付、疲沓拖拉等現象;是否積極為企業、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是否提高,是否存在慢作為及“踢皮球”等現象;看工作質量高不高,是否存在工作飄浮、辦事馬虎、敷衍了事等現象;解決問題是否實在有效,是否存在應付拖延的現象。

(四)評法紀觀念。看法紀意識強不強,是否存在不按規章制度辦事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隨意執法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是否存在亂檢查、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等現象。

(五)評廉潔自律。看機關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強不強,是否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是否存在“索、拿、卡、要”等現象;是否存在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現象。

三、評議范圍

全縣黨政群機關和有管理、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黨組織關系在縣的省、州有關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原則上每季度抽取4個縣直單位和1個鄉鎮及其主要負責人接受評議。每季度評議前,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確定被評議單位。

四、評議方式

評議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面對面公開評議及明查暗訪等形式進行。

(一)召開座談會。由縣作風評議辦公室組織人員深入到各鄉鎮、村(社區)、縣直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采取召開座談會的形式了解情況,征求對被評議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意見。

(二)發放調查問卷。由縣作風評議辦公室向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干部、村支兩委成員及群眾發放調查問卷表,征求對被評議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意見。

(三)公開評議。邀請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人員、村支兩委成員及群眾對被評議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公開評議。被評議單位主要負責人就單位及個人的工作情況在大會上進行述職。

(四)明查暗訪。縣作風評議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深入到被評議單位開展明查暗訪,對明查暗訪中發現的問題,納入到評議結果中。

五、評議計分辦法

(一)《保靖縣黨政機關作風調查問卷表》總分值為100分,其中“工作紀律”、“服務態度”、“工作效能”、“法紀觀念”各占25分。

(二)《保靖縣黨政機關干部作風調查問卷表》總分值為100分,其中“工作紀律”、“服務態度”、“工作效能”、“法紀觀念”、“廉潔自律”各占20分。

(三)各項評議內容設“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好”票每票計2分,“較好”票每票計1分,“一般”票不計分,“差”票每票扣2分。

(四)在明查暗訪中發現一般干部、班子成員(不含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有違反前面5種評議內容中任何一種行為的,每發現1人/次,分別在評議總分中扣5分、10分、20分。

(五)在公開評議中“差”票超過參評總票20%(含20%)的單位和個人,確定為重點整改單位和個人。

六、評議結果運用

(一)公開評議結果。對評議的情況在縣電視臺和縣電子大屏幕上予以公開通報,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開整改情況。將群眾評議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及明查暗訪中發現的問題,逐一反饋給被評議單位和個人。被評議單位和個人要針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提出整改方案并報縣作風評議辦公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須在縣電視臺和縣電子大屏幕上作公開整改承諾。被評議單位和個人要認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縣作風評議辦公室后在縣電視臺和縣電子大屏幕上予以公示。

(三)評議結果處理。被確定為重點整改單位和個人的,取消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并要求限期整改。將整改情況納入到再下一季度的評議范圍進行再評議,在再評議中“差”票超過10%(含10%)的,確定為作風建設不合格單位和個人,將單位主要負責人調離原單位,且當年不得晉職晉級;對其他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委、縣政府督查通報,情節嚴重的,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組織處理。

(四)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對群眾反映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經調查屬實的,視情節輕重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黨政機關干部作風評議活動在縣作風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牽頭組織實施。辦公室設在縣紀委,辦公室主任由監察局局長擔任,工作人員從縣紀委、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廣播電視局、縣人事局及其他相關單位抽調。縣作風評議辦公室要認真做好評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及日常工作,加強作風建設工作的組織指導。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搞好配合。

(二)嚴肅工作紀律。縣作風評議辦公室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作風評議工作,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工作紀律。不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不準收受被評議單位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準參加被評議單位安排的宴請及娛樂活動;不準泄露與評議工作有關的秘密。違者,予以嚴肅處理。

(三)搞好輿論引導。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加強輿論監督,營造濃厚氛圍,引導社會各界關注評議、參與評議。各單位要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干部職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虛心接受評議,不斷改進工作作風。

(四)加強監督檢查。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社會團體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通過不定期抽查、接受群眾舉報等措施拓寬監督渠道,加強對各被評議單位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工作取得實效。